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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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

「可是有人被杀了。」

「本部觉得活该吗?」

「警方还没有腐败到这种地步。」我说,「反倒是吓得脸色发白哪。不,我也……」

吓呆了。

完全没想到竟然又再次发生了。

没有人料得到又会有人被杀,当然我也是。不,强烈主张再犯的可能性很低的,不是别人,就是我自己。

虽然也不是印证「有二就有三」这句俗语,但是到了第三次,无稽之谈也会流传开来。附近的村子里,也有人开始调嘴弄舌地胡说八道些什么诅咒、作祟的,唯有街谈巷议确实地宣告着惨剧将会重演。

可是,

在村里,在警察里,最没有信仰的就是我。我——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压根儿不信诅咒那一套。不,这种流言愈是兴盛,当时的我就愈否定事件会再次发生。我认为就算过去发生了两次——不,正因为都已经发生过两次,应该不会再有任何事发生了。

第二宗命案以后已经过了四年,距离第一宗命案也已经八年了。如果这是同个一凶手所为,有人会笨到都过了那么久,还要犯下相同的凶案吗?我不认为世上会有人笨到这种地步。杀了两次人,而且都顺利脱身了,不可能还会尝试在相同的条件下进行相同的犯罪。这是再清楚也不过的愚行了。如果明知道是愚行却仍然执意要继续犯罪,除非凶手有着极为迫切的动机,否则就是个大蠢蛋。

动机不明,过去两次的调查中,也怎么样都查不出动机。遭到杀害的几个新娘,没有任何共同点和关连性。

除了对由良家以及由良昂允个人的怨恨以外,警方想不出其他像样的动机。可是没有人对这个几乎足不出户的人怀恨在心,而且伯爵这个人似乎与世隔绝,也找不出他无端与人结怨的线索。

没有动机。不,没有人有动机杀害被伯爵选为妻子的女子。

——该说是查不到才对吗?

的确是查不到,因为凶手的确存在,我的预测完全被推翻了。

发生第三起命案了。

所以,

「我很不甘心。人说后悔莫及,但人死了,真的什么都来不及了。」

「你很不甘心吗……?」

「当然不甘心了,我是个条子啊。」

我觉得自己犯了不可挽回的过错。事实上,也的确无可挽回了。

或者说,第二宗命案发生时,就已经无法挽回了。

「第二次的情形怎么样?」木场问。

「第二次完全无从防范。连当事人都预料不到了。可是……」

第三次……

——应该能够阻止的。

不,第四次也是,不对。

——第五次了吗?

「官府干的事,从古至今都是一样哪。」我自暴自弃地说,「理想是推动不了组织的。」

「面子或名声就行吗?」

「是啊。可是总比怎么样都不动要来得好吧。事实上,这次本部就行动了吧?」

「不过是来问问罢了。」木场说,「而且还问错对象,真是笑死人了。」

伊庭先生一直待在长野本部吗?——木场接着问。

「一开始是驻在所警官,在县内的辖区警署待了两个地方,昭和五年春天调到县总店去了。调进本部以后,我第一次经手的像样案子……就是由良家第一次的命案。」

——第一次出师就出丑。

没错,虽然我从未特别意识到这件事情。

「那应该感触更深吧?」木场低声说。

「才没有什么感触咧。在职期间,我经手了数不清的案子,对哪一个都不固执。只是没有破的案子……」

还是有所留恋吗?

或许我就是受不了这样才辞职的。

镇日插手胡管别人动刀动枪的争执,哪有什么留恋可言?如果当成公事切割开来,或许也不会感到多在意,但次数愈多、愈是认真,也愈来愈没办法置身事外了。

将人命关天的种种事情公事公办地处理掉,确实让我感到空虚。把死亡当成公务处理,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这部分还算可以简单切割开来。

遗体是东西。

遗体原本是人,所以愈恭敬地处理愈好,但遗体已经不是生人了。遗体或许有尊严,但没有人格,反而是应该遵循适当的手续处理掉的东西。

可是刑警所处理的不只是东西。碰到杀人命案的调查,就得处理死亡这个事实所附带的种种状况。是谁杀的自然不用说,为什么被杀、怎么样被杀,一切都得查个一清二楚。这些事……

老实说,不是能公事公办地切割开来的。

我曾经和好几个杀人犯面对面,向他们追根究柢。我深深地感觉到,动机这个玩意儿,是连动手杀人的人自己都搞不太清楚的。可是如果不清不楚,就没办法移送检调单位。就算不清楚也得装成清楚,否则连笔录也没法写了。必须一刀两断地斩掉那些无论如何都无法厘清的种种纠葛,画出单纯明快的相关图才行。

犯罪这种东西,不管任何情况,都是从罪犯与刑警的共犯关系中产生的。

审判依据那切割清楚的相关图进行,并决定量刑。有时候在那些为了切割干净而舍弃的部分当中,隐藏了不同的相关图。在某些案例里,辩方便会拾起警察和检察官抛弃或移漏的东西,画出完全不同的图像。

我不会说这是马虎随便,检方和辩方都有他们相信的情节。可是牢不可破的真理毕竟不存在,无从存在。在合议制中东摇西摆的真理,不可能是真理。就连法官,说穿了也只是在选择说词比较像一回事的一边罢了。

真理不应该是坚若磐石,不可动摇的吗?

不是应该没有怀疑的余地吗……?

所以,

什么真理、真实,根本不存在。

捏起稀稀烂烂的泥巴,拂掉技叶,整理成形,这个东西就是真理、真实吧,我只能这么想了。

结果不管案件有多么单纯,都无法完全切割清楚,一定会出现一些剩余,剩余就由刑警带回家去。

带回家的剩余堆积在我们心里。

我就是受不了这样。

我不会说那是污秽,可是不管怎么样,我们都不得不将那莫名其妙的诡异东西带回家去。从人类生活中渗出来的污泥般的东西,不断地堆积在我的肚子里,而我也不断地把它们带回家。

虽然我在家从来不提工作上的事——不,我们夫妇根本连对话都没有——不不不,我连回家的次数都寥寥可数,即使如此……

——所以妻子……

才觉得讨厌吧,一定是的。

因此以开战为契机,我辞掉了警察工作。

我想加入军队,毅然决然地赴死。我是想一次清算掉关系到许多犯罪而累积太多的污垢吗?这部分我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不过那个时候,我是抱着这种心情。

只是那个时候我的年纪已经太大,再加上得了风湿,不符合从军资格。

但我还是辞职了。

然后,尽管有许多人从东京疏散过来,尽管明知道危险无比,我——不,我们夫妇,还是逆流上京了,当时我怎么样都无法忍受安逸地在信州过日子。

或许我是想要一个赴死的地方。

现在想想,真亏妻子愿意跟着我走。不……强迫妻子曝露在险境的,不是别人,就是我,是我自私自利地把她拖着走。

我完全没有考虑过妻子的意志,然后在我还没有报答她默默跟随我的心意前,就害死了她。

是我杀了妻子,可是我不是罪犯。因为我没有触犯法律。换句话说,不管我对妻子的悔恨之意……

有多么深……

如果做为案件来看,这是一桩可以割舍掉的琐事。我和妻子的事件,是永远不会解决的杀人事件。

木场在看我。

「才没有什么留恋呢。」我再次说。

「案子这种东西,终究是不会解决的,只是在法律上处理掉罢了。哪里能留恋个没完没了?那样的话,对每个有关系的案子都会有所留恋吧。特别是那种……」

——脱离世俗的事件。

「我老早就忘了。」我说。

「要是你忘了就伤脑筋啦。这……不是已经结束的案子,是接下来要发生的案子。伊庭先生刚才不也说了吗?要是能够阻止,不管使出什么样的手段都应该阻止。」

「能阻止当然是最好,只要不会演变成案件……」

就不会萌生悔恨。

就算是这样,

「这跟我没关系吧?我十二年前就离开长野本部了。你也是,辖区也差太远了吧?你不是麻布署的吗?这又不是跨区犯罪,长野的事就交给长野吧。」

「就是长野那里的人来打听啊。听说知道过去由良家事件的人……长野本部已经一个也不剩了。」

「一个也不剩?」

「一个也不剩。年轻的都被徵兵战死了,老年人也都一个个过世了,直接与案子有关的人都不在了。」

「记录呢?总有记录吧?」

「他们说几乎没有。」

「怎么会?不可能没有啊。报告书呢?资料呢?监识的照片呢?我也写了报告啊。」

「那边的负责人说是在战火中烧掉了,可是我没听说信州遭到过地毯式轰炸,不是搞丢就是扔掉了吧。」

「什么搞丢……」

「组织本身也变了好几次吧。」木场说,「警察以前是内务省(※日本二次大战前的政府中央机障,负责警察、地方行政、选举、户籍等,为行政中心机构。一九四七年废止。)管辖的。而且现在四宗案子里有三宗已经过了时效,就算想要继续调查,也无从查起吧。第一次是二十三年前的事件了,就算没有破案,资料也不会留下来吧。」

没有记录了——木场说。

「伊庭先生负责的案子,是只存在于记忆中的案子了。事件的全貌,只留存在经手的刑警的记忆当中。」

「只有我知道……」

我脑中浮现出当时的同事脸孔。

那家伙、那家伙、还有那家伙,都……

把无法切割清楚的事件剩余塞给我,就这样死了吗?

「对了。当时的……第一次和第二次案子的调查主任怎么了?他叫下川,我记得他后来当了小诸还是哪里的署长,然后……」

「听说去年过世了,心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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