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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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什么意思,这不是你?在我看来,你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啊。”

“我是说我多么希望在我写第二本书,甚至是出第二本书时,你就认识我。那才是我,我当时更坚强一些,知道自己究竟在干吗,我也做到了,别的一切都在周围各就各位。我没有抽噎,没有咆哮,没有大喊大叫,没有整天犯恶心、呕吐。我没有像一个没有皮肤、没血没肉的人走来走去,担心别人对我有什么看法。我没有——”他的声音变了,说明下面要说的最突出、最要命——“我当时也没有四十三岁。”

春天到了,让一切都好了点。有很多天,天空是温暖的湛蓝色;田野上,甚至树林里的雪都融化了,有天上午去学校时,杰克又掉头冲进房子,宣布他在院子里发现了一株番红花。

他们开始每天下午散步走很远的路,沿着土路,穿过田地,来到大树下。他们没说多少话——杰克一般是低着头,手插在口袋里,满腹心事——可是他们去户外的时间,很快成了爱米莉一天中最愉快的时候。她盼望出去,就像杰克盼望他们回到家里后会喝的酒。每天下午,她等候那个时辰等得越来越不耐烦,到了那时,她就可以穿上羊皮夹克,去他那张桌前说:“去散散步好吗?”

“散散步,”他会说,一边摔下铅笔,好像挺高兴可以不握了。“天哪,这可是个好主意。”

他们接受了同一条路上的某邻居赠送的一条狗之后,散步甚至更有意思了。那是条棕白两色的杂交狗,名叫辛迪,它会在他们身边飞跑,或者围着他们绕圈子,表现本领,或者冲进田野里掘洞。

“你看,杰克,”爱米莉有次抓紧他的胳膊说,“它要钻进路下面的管道——它想穿过整个那玩意儿,从那头出来。”那条狗从管道出来时浑身是泥,抖着身子。“太棒了,辛迪!噢,好狗!好狗!”她鼓掌。“漂亮吧,杰克。”

“是啊,当然漂亮。”

他们最难忘的一次散步,是在四月里一个和风吹拂的下午。他们那天比平时走得更远,穿过一大块有车辙印的田地回家时,他们虽然累,精神却很好,这时他们走到一棵孤零零的橡树前,那棵树就像伸向天空的一个巨大的手腕和手。他们站在树荫下,目光越过树枝往上看时,不得不沉默下来。他们都会记得那个主意是爱米莉首先想到的。她脱掉羊皮夹克扔在地上,然后对着他露出微笑——她觉得风把他的头发吹得贴着他的前额,让他显得很英俊——开始解开她的衬衫扣子。

很快,他们就光着身子,跪在那里抱在一起;接着,他扶她躺在潮湿的地上,一边在说:“哦,宝贝,哦,宝贝…”他们都知道万一有人胆敢接近这个神圣的地方,辛迪几乎肯定会叫起来。

半个钟头后回到家里,他端着威士忌时,羞怯地抬眼说:“哇,噢,哇,那真是——那可真是不简单。”

“嗯,”她说,一边垂下眼睛,感到自己脸上在发烧。“如果不能偶尔做一次这种事的话,住在乡下还有什么意义呢?”

接下来的一个月里,雨几乎没停过。从家门口到汽车的那段路上,死蚯蚓这儿一条那儿一条的,去年的树叶给吹得贴着观景窗,随着雨流往下滑。爱米莉开始习惯在窗前一待就是几个钟头,有时读书,但是更多时候没有读书,而是往雨地里盯着看。

“你到底在看什么?”杰克问她。

“没什么,只是在想事情,我看是吧。”

“你在想什么。”

“我说不好。我该去洗衣服了。”

“哎,好了,洗衣服可以等一等,我是说,如果有什么让你烦恼,我想知道是什么。”

“不,不,”她说,“没有什么让我烦恼。”她去把要洗的衣服收到一起。

她拖着沉重的帆布袋去门口时,又经过了他那张桌子,他抬起头看,说:“爱米莉?”

“嗯?”

他已经四十三岁了,可是那一刻,他看上去就像一个无助的孩子。“你还喜欢我吗?”他问。

“哦,当然,”她跟他说,然后就忙着穿雨衣。

春季学期快过完时,他说他觉得自己的书基本上完成了,但是他宣布时,并没有得意洋洋,甚至连高兴都算不上。“问题是,”他解释道,“我觉得我还没准备好寄出去,重要的工作已经完成了,我想,但是还需要修剪、调整。我想这样可能明智,就是整个夏天都留着,给我自己设一个九月里的最后期限,利用整个夏天来把它梳理一遍。”

“嗯,”她说,“好。你会有三个月不用上课。”

“我知道,可是我不想待在这儿,这儿会热得要命,那就完蛋了。另外,你知不知道我们有多少银行存款?我们他妈的几乎去哪儿都行。”

她脑子里很快浮现出两个场景——一是激浪冲到岩石和白色的沙上,在东岸或者西岸,一是关于云彩缭绕的紫色山脉。在海滩或者在山上做爱,会比这儿更好吗?“嗯,”她说,“你想去哪儿?”

“就等你问呢,宝贝。”他这时的样子,让她想到很久以前圣诞节早上时爸爸的样子,当时她和萨拉拆开礼物的包装纸,会发现礼物正是她们想要的。“你觉得去欧洲怎么样?”

他们坐的飞机飞得比地球自转速度快许多;早上七点钟时,他们晕头转向地到了希思罗机场,浑身发抖,因为缺少睡眠而眼睛发涩。坐车去伦敦的路上没什么好看的——似乎跟从圣查尔斯坐车到纽约相比没有太大区别——旅行社推荐的廉价旅馆里,全是像他们一样的警惕而迷迷糊糊的游客。

战后不久,杰克·弗兰德斯和他妻子在伦敦住过,这时他一再说一切变化有多大。“整个城市现在看上去都很像美国的,”他说,“我想我们会发现几乎到处都是这样。”但是他坚持认为地铁很了不起——“等你看到它比纽约地铁好多少的时候再说吧”——并且带她去了他所谓的他以前的旧街坊,在那里,富勒姆路把南肯辛顿区和切尔西区隔开。

他以前常去的小酒馆里的酒保没能认出他,直到杰克提了自己的名字并且摇起头时,他马上变得很亲切,但是从他不敢正视杰克眼睛的样子来看,显然他是假装的。

“问题是我老得不会在乎哪个差劲的酒保还记不记得我,”他们在靠墙角、远离飞镖游戏地方的一张桌子上喝温啤酒时,杰克说,“再说,我一直挺烦从英国回去的美国人说些关于小酒馆的老掉牙的故事。我们走吧。”

他领着她走到了一条小街上,走到一幢黑乎乎的房子前面,他以前住过那里的地下室,他从她身边走开,盯着那幢房子看了很久,情绪低落,满腹心事。爱米莉无所事事地站在马路边,往街上看了这边看那边。那条街上如此宁静,她能听到街角交通灯变换时机械装置的咔哒声。她知道如果没耐心可就傻了——他也许在构思一首诗——可是那也无助于让她更耐心一点。

“他妈的,”他终于转身离开那幢房子时,语气平静地说,“回忆,回忆,宝贝,失策啊,再回到这座房子面前。这可真的是把我击中了。我们去喝一杯吧,我是说真正喝一杯。”

可是小酒馆全关门了。“没关系,”他安慰她,“下个街角那里,有个名叫‘围裙带’的小俱乐部,我以前是会员,我想他们会让我们进去的。甚至有可能碰到我以前认识的人。”但是他们却碰上一个冷若冰霜的门卫,西印度群岛来的,不让他们进去:这间俱乐部已经换了老板,跟杰克是会员时不一样了。

他们上了一辆的士,杰克热切地往前倾着身子跟司机说:“你可以带我们到一个可以喝杯酒的地方吗?我不是说什么敲竹杠的高价地方,而是说像样的哪里,我们可以去喝一杯。”他靠着爱米莉坐下安心坐车时说:“我知道你觉得这样挺傻,可是如果我今天晚上不灌点威士忌,我绝对会睡不着。”

在某个前厅处,迎上来的是一个身穿燕尾服的人,看样子是埃及人或者黎巴嫩人。“这儿很贵,”他好意也是交心地微笑着跟他们说,“我不会推荐这里。”可是杰克想喝酒的愿望更强,他们坐在铺了地毯的灯光阴暗的地下室,一个女人气的年轻黑人在那里弹着糟糕的鸡尾酒会音乐,在那里喝两杯酒的账单,竟然高达二十二美元。

“这很可能是我这辈子干过的最最愚蠢的事,”他们坐车回旅馆时,杰克说。等到他们走进大堂时,发现酒吧还远未打烊。“噢,天哪,”他说,一边用掌根部击打自己的太阳穴。“对——我忘了,旅馆里的酒吧也开到很晚。这可不是最他妈离谱的事?嗯,我想我们还是再喝杯睡前酒吧。”

爱米莉呷着她并不想喝的威士忌,听着英国人、美国人的刺耳说话声——吧台那里有个年轻的英国人让她想到了一九四一年时的托尼·威尔逊——爱米莉知道自己快哭了,她用小时候用过的一个方法来避免,以前有时管用,即用两只手的大拇指指甲用力顶着食指指甲下面的嫩肉,好让这种自找的疼痛比她发紧的喉咙更疼——但是没用。

“你没事吧,宝贝?”杰克问道,“你看上去——哦,天哪,你看样子就要——等一下,等我结了账,我们就——你能忍到我们上楼再说吗?”

在他们的房间里,她哭了又哭,他搂着她,抚摸着、亲着她发抖的头,嘴里说着:“哦,宝贝,好了,好了。我知道很糟糕,不过都怪我,况且只是二十二块钱嘛。”

“不是因为那二十二块钱,”她说。

“嗯,那就是整个差劲的一晚上了。我拖着你去看那座房子,还把你拖进我放纵自己陷入的一次感情低谷,我还——”

“不是因为你,你干吗总以为什么都是因为你?只是——只是因为这是我在国外度过的第一个晚上,让我感觉很——脆弱。”这也说得不错,她从床上起来去擤鼻子、洗脸时这样认为,然而那只是部分事实,其余的事实,是她不想跟一个自己不爱的人一起旅行。

巴黎要好一点:一切正像她有生以来研究过的那些照片,她想一走就是几个钟头。“你难道不累吗?”杰克会拖在后面说。他以前也在这儿住过,但是这次当他一副性急而迷惑的样子辛苦走路时,在他眼里,自己正像是个笨手笨脚的美国游客。他们走进里面安静之极的巴黎圣母院时,她得在他的皮带后面塞两个手指,好不让他径直走向那几排椅子,有人在那里祈祷。

他们早就计划在戛纳待得久一点,好让杰克工作。他说他以前在戛纳写过他这辈子最好的一些作品,他对戛纳有感情。另外,那样也是可行的:她可以整天都在海滩上,他则可以把自己关起来。

她的确喜欢在海滩上。她爱游泳,也愿意承认喜欢那些晒成褐色的法国人赞许地盯着身穿比基尼的她,他们好像在说,瘦是瘦,胸平,这不用说,但是不错,真的不错。

她一天过完后回到旅馆时,会发现他们的房间内因为抽烟的烟雾而变得颜色发蓝、气味刺鼻。“顺利吗?”她会问。

“糟糕透顶。”他会站起身来回走动,样子憔悴。“你知道吗?一本诗集根本不会比里面最弱的诗要好。其中有几首——有五六首——弱得会拖累别的诗,整本破书会像块石头一样沉下去。”

“休息一天吧,明天去海滩。”

“不,不,没用的。”

什么都没用,一连几天,他心情烦躁、牢骚不断。最后他说:“反正在这儿住也太贵了,我们花钱如流水。我们可以去意大利,或者西班牙试试。”

他们两个国家都去试了。

她喜欢佛罗伦萨的建筑和雕塑——她一再看到很久以前在艺术史课堂上学到的东西——在廊桥附近的商店里和摊位上,她给普奇、萨拉以及几个男孩买了礼物;但是罗马热得能烤化你的眼珠。她去参观西斯廷教堂的路上几乎晕倒,她得摇摇晃晃地走进一间态度不友好的咖啡馆要一杯水喝,得坐在那里盯着一瓶可口可乐看了很久,才攒起力气回到那间令人窒息的旅馆,杰克在那里等着,他耳朵后面夹了枝铅笔,嘴里还咬着一枝。

他们都坚持说他们喜欢巴塞罗那——那里有树,有柔和的海风;他们找到一个他们能接受的价格范围内的房间,那里有下午可以去坐着喝杯啤酒的好地方——但是马德里就像伦敦,让人难以了解,冷冰冰的。杰克说,马德里那儿唯一不错的,是他们所住旅馆的酒吧,在那里,你在点威士忌时,杯子里总是会得到慷慨的一份半的量。

然后他们去了里斯本,然后该回家了。

艾奥瓦市这儿没什么变化。先是看到他们的小房子,然后是里面的大房间,唤起了一年前的生动记忆:似乎他们从未离开过。

爱米莉开车去他们寄养辛迪的地方接它,那条狗认出了她,摇着尾巴,抖着身子,露出了牙齿,她意识到整个夏天,自己都在盼望这一刻。

十月里,杰克说:“记得我说过给自己设一个九月里的最后期限吗?你信任我还有我靠不住的最后期限,这会给你一个教训。”

“你干吗不把它就这样寄出去?”她说,“一个好编辑会帮你删掉那些不够分量的诗,也许甚至能帮你把诗改得好一点。”

“不,不,根本没有那么好的编辑。反正不是几首弱一点的诗的问题,整本集子都有种病态、神经质的特点。如果我敢让你读,你会看出我指的是什么。不过,我要去做你建议过的一件事:我要搬进那个小房间,在里面工作。”

那样好一点,她不用再难以解脱地感觉他整天都在看着自己。

他开始在小房间里工作后不久,有天他去学校后,她进里边打扫,想把放有冬天衣服的一个沉重的纸板箱挪挪位置,箱子翻倒打开了,她发现了一瓶波旁威士忌,是家里四瓶之外的第五瓶酒,还剩半瓶,藏在叠着的一件大衣里面。她考虑过把这瓶酒拿出去跟厨房柜子里正式的那几瓶放一起,但最后还是仔细放回好像是原来的地方。

她又把那篇《一个纽约客对中西部的发现》翻出来,几天时间,都相当有恒心地写这篇文章,但是她没办法把它写得紧凑。她看出来问题在于这篇文章的基本观点就是个谎言:她并没有发现中西部,并不比她对欧洲发现得更多。

有个星期天上午,她穿着浴袍坐在一张摇椅上,辛迪摊开四肢卧在她腿上。她一只手端着早餐咖啡杯,一只手抚摸着辛迪硬硬的短毛,她还在小声唱着一首歌,几乎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在唱:

“你好吗,我的辛迪,

你今天还好吗?

跟我玩好不好?

我会把你教一教。”

“知道吗?”杰克坐在早餐桌前微笑着说,“看你抱着那条狗的样子,谁都会说你想要孩子了。”

她吃了一惊。“孩子?”

“当然。”他起身站到她旁边,他的手指拨弄起她的一缕头发。“难道不是每个女的在某个时候,都会想要个孩子吗?”

他站在她面前,而她坐在那里,这样的好处,是她不用去看他的眼睛。“噢,我不知道,”她说,“当然,我想是吧,某个时候。”

“也许可以提一下,”他说,“你只会越来越老。”

“说这些干吗,杰克?”

“让辛迪下来吧,站起来。过来跟我拥抱一下,然后我就跟你说。”他抱住了她,她头抵在他胸前,这样就仍然不需要看他的眼睛。“听着,”他说,“我当初结婚时,不知道自己在干吗,那样做的理由全都是错的;从离婚到现在已经有好多年了,我一直在说我永远都不会再那样做。但问题是你改变了这一切,爱米莉。听着,不是现在——噢,不是现在,宝贝,但是很快——等这本破书一弄完——你觉得你有可能考虑嫁给我吗?”

他抓着她的双手,跟她一臂之遥。他的眼睛闪烁着光亮,他翘着嘴唇,样子既害羞,又自豪,像是一个刚刚第一次偷吻后的男孩。他的下巴上,有一小粒蛋黄。

“嗯,我不知道,杰克,”她说,“这件事我得考虑一下,我想。”

“好吧,”他看样子像是受伤了。“好吧,我知道嫁给我并不是中大奖。”

“不是你的原因,是我,我只是不知道我有没有准备好——”

“好吧,我说过了。”过了一会儿,他走进小房间并关上了门。

他们几乎还是每天下午都去散步——乡间因为秋叶而景色优美——但现在是爱米莉走路爱低着头,独自想着心事,盯着自己的鞋子。两个人都根本没提,就避开了那条小路,那条小路,会让他们经过那棵孤零零的橡树。

十一月时,她下了决心,要离开他。她要回纽约,但不是回到《食品界观察者》,她会找份更好的工作,也找一套更好的公寓;她会开始一段新的和更好的生活,她会是自由之身。

剩下的就是怎样宣布这个消息,她在脑子里想好了开头几句,并练习过几遍。“事情不对头,杰克,我想我们都知道。我已经决定了对我们两个人来说,最好就是…”她就坐在那间小房间关着的门外等他。

等到他出来时,他的动作就像背后中了一枪。他一屁股坐在她对面那张沙发上,她死死盯着他看,看有没有迹象他在里面偷喝那瓶藏起来的酒,但他是清醒的,他的眼睛瞪得很圆,就像一出悲剧到了结局时刻演员的样子。

“我不行了,”他宣布道,只比悄声说话高了一点点,让她想到了好几年前安德鲁·克劳福德在床上说“我不行了”的语气。

“什么不行?”

“写作不行。”

她已经在这种时候安慰他安慰得如此频繁,以至于此时说不出什么安慰和鼓励的话,只能跟他说实话。“我希望你别那样说了,”她说。

“你希望?嗯,我也希望,我希望的事情多着呢。”

显然她这时无法跟他说。她等了两三天,直到她觉得再等下去自己就完蛋了,后来她就说了:“事情不对头,我想我们都知道。我已经决定最好是…”

她后来怎么也记不起来她是怎样说完那句话,还有他是怎样回答的以及接下来她又怎么说,她只记得他短暂地表现得满不在乎,接着就大发雷霆,当时他大喊大叫,往墙上摔了一个威士忌酒杯——他似乎觉得只要他们声音够大地吵一场架,就有可能让她留下来——然后他突然又哀求起来:“哦,宝贝,别这样做,请别这样对我…”

过了凌晨两点,她才在沙发上给自己铺好了床。

随着秋天冷飕飕地快速过渡到冬天,她独自一人回到了纽约。

* * *

[1] 指美国作家辛克莱·刘易斯所著同名小说的主人公,为典型的资产阶级市侩。

[2] 欧文·伯林(1888—1989),美国著名歌曲作者。

[3] 杰拉德·霍普金斯(1844—1889),英国诗人。

[4] 即上文中的比尔·克鲁格,“比尔”是“威廉”的爱称。

[5] 即2月14日,又习惯称为“情人节”。

理查德耶茨作品系列

第三章

她知道自己醒了,因为她能看到早晨的光线,呈一个拉上的软百叶窗形状,苍白而浮动。这不是做梦:她光着身子跟一个陌生男人躺在床上,却根本不记得昨天晚上的事。那个人——不管他是谁——把一侧沉重的胳膊和腿搭在她身上,紧紧压着她,她在挣脱时,把床头桌撞翻了,玻璃哗啦一声碎了。那也没能让他醒来,不过他哼了一声,翻了个身而不再压着她,让她容易爬到床尾走开,躲着玻璃,顺着墙边走,摸索着找电灯开关。她没有惊慌失措,这种事情以前从未发生过,但是并不意味着以后都不会。要是她能找到自己的衣服,离开这儿,搭出租车回家,也许还有可能让世界恢复常规。

她找到开关后,这套公寓一下子在她周围现了形,可是她不认识。她还是不认识那个人,他当时背对着她,不过她能看到他的侧面;她仔细地看,像是在画一幅写生,但是那个侧面全无意义。房间里她唯一熟悉的,是她的衣服,搭在一张灯芯绒面扶手椅的椅背上,离散落在地上的那个人的鞋子、裤子、衬衫、内衣不远。“下贱”这个词出现在她脑海,这就是下贱啊。

她迅速穿上衣服,找到了浴室。在镜子前面梳头时,她意识到最迫切的,并不是离开这儿,还有别的选择:她可以洗个热水澡,去厨房煮咖啡,等他醒来;她可以用一个早晨的甜甜笑容迎接他——他们聊天时,她一定要记住自己得知道的事:他是谁,他们是怎样认识的,昨天晚上她去了哪儿。一切都会回想起来的,她也许很可能认为自己喜欢他,他也会兑制血玛莉酒[1]来缓解他们的宿醉,然后带她出去吃早餐,也许到头来发现——

然而这是不负责任、滥交、下贱性质的想法,她马上否决了。回到他还在睡觉的那个房间,她把那张不稳当的桌子扶正,它原先跟上面所放的瓶子、杯子一起翻倒了。她找到一张纸给他写了张纸条,放在床头桌上:

小心:

地上有碎玻璃。

E.

后来她走出那套公寓,自由了。一直等她到了街上——原来是第七大道附近的莫顿路——她才感受到不习惯喝那么多酒所带来的后果,她昨天晚上肯定那么来着。阳光攻击她,让她直到头颅深处,都感到阵阵刺痛;她几乎看不见东西,她打开的士车门时,手抖得厉害。但是坐车回家的路上,她呼吸着从的士窗户吹进来的热风,开始感觉好一点了。今天是星期六——她别的什么都忘了,又怎么能肯定那天是星期六?——那让她在不得不回去上班前,可以有整整两天来恢复。

那是一九六一年夏天,她三十六岁。

从艾奥瓦州回来后不久,她一直在一家小型广告公司当文案,她可以说成了创办这间公司的女老板的门徒。这个工作不错,虽说她更想在新闻界上班。这个工作最好的一点,是她可以住在一套楼层高的宽敞公寓里,在格拉默西公园附近。

“早上好,格兰姆斯小姐。”桌前的弗兰克说,他脸上一点也看不出他可能已经猜到她前一天晚上是怎么过的,不过她也拿不准。她带着一种不同往日的庄重姿态走过大堂,以防他的目光在追随着她。

走廊上墙纸的图案是灰底衬黄,画的是立起后腿的马。她已经路过了几百次,也没有看过一眼,但是这次她出电梯时,第一眼看到的,是有人在一匹马的后腿之间,用铅笔画了根突出来的又粗又长的阴茎,下面还吊着两个大睾丸。她的第一冲动,是找块橡皮擦把它擦掉,但她知道那是没用的:只能用新墙纸遮住。

独自安安全全地待在锁上的门后,她挺高兴的是发现自己家里干干净净的。她洗澡时,花了半个钟头时间在身上打香皂、擦洗。洗澡时,她开始记起了前一天晚上的事。她去了一对几乎不怎么认识的夫妇家的公寓,在东六十几街,结果发现那场派对比她所料的人更多、更喧闹——那也解释了为何她感到紧张,所以才喝酒喝得太快。她在哗哗的热水下闭上眼睛,想起许多又说又笑的人,其中几张陌生的脸庞凑得近了些:一个快活的谢顶男人,他很是荒唐地说肯尼迪之所以当上总统,是金钱和公关方面的成功;一个衣冠楚楚、身穿昂贵套装的瘦子,他说:“我听说你也在搞广告。”还有很可能是跟她睡了觉的那个男人,他声音热切,跟她说了似乎有几个钟头,他那张普普通通、眉毛浓重的脸很有可能就是她今天早上仔细看过的那张。可是她记不起来他叫什么。耐德?泰德?类似那样的。

她穿上干净而舒服的衣服,喝了咖啡——她本来很想喝啤酒,但又不敢打开一瓶——她正要开始享受自己的生活回归踏实的那种感觉时,电话响了。他终于醒了,他自己也呻吟着洗了澡并灌下一瓶啤酒,发现了她很可能给过他的电话号码,为她准备了一番有礼貌的几句问候,包含的既有抱歉,又有重新抬头的欲望。现在他会邀请她去吃早餐或者午餐,她得想好了怎么说。她咬着嘴唇,让电话响了四声才拿起来。“爱米?”是她姐姐萨拉的声音,听上去像是个羞怯而严肃的小孩。“唉,是关于普奇的,恐怕是坏消息。”

“她去世了吗?”

“不是,可是她很——让我从头说起,好吗?我有四五天没看到她了,那有点奇怪,因为通常她——你知道——过来得很频繁,今天早上,我让埃里克去车库上面那套房子看看她怎么样,他跑回来说:‘妈,你最好过去看看。’她躺在客厅的地板上,身上一丝不挂。一开始,我以为她去了:我甚至不知道她还有没有呼吸,可是我很肯定我感觉到有微弱的脉搏。另外,她——我可以直说吗?”

“你是说她去大便过吗?”

“对。”

“嗯,萨拉,人们会那样,在他们——”

“我知道,可是还有脉搏。不巧的是,我们自己的医生在休假,替班医生是那种没礼貌的年轻人,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他;他给普奇做了检查,说她还活着,但是处于昏迷状态,他问我她多大岁数,我没法告诉他——你知道普奇在年龄这件事上,一直是什么样——他眼睛扫了一圈,看到那么多威士忌酒瓶,他说:‘唉,威尔逊太太,没有人长生不老。’”

“她现在在医院吗?”

“还没有。医生说他会安排,不过可能需要时间。他说我们可以指望救护车今天下午什么时候会来。”

爱米莉在圣查尔斯终于从闷热的火车上下来时,救护车还是没到,萨拉在圣查尔斯接她,开了一辆旧的普利茅斯牌小汽车,那是她跟几个儿子共用的。“哦,你来了我真高兴,爱米,”她说,“我现在已经对什么都感觉好了点。”她把妹妹载回家,开得很慢,对离合器和刹车都糊里糊涂的,好像她一直没有熟练掌握使用要领。

“有意思,”她们经过一座规模巨大的粉红色、白色相间的购物中心时,爱米莉说。“我第一次来这里时,这儿还是一片空旷。”

“世界会变的,亲爱的,”萨拉说。

但是威尔逊家的老地方完全没有变化,只是高高的野草早就遮住了“无敌树篱”的小牌子。托尼那辆茶色雷鸟牌汽车光闪闪地停在车道上。他每隔一年给自己买一辆新车,别人都不准开;萨拉解释过一次,这是他唯一的奢侈行为。

“托尼在家吗?”爱米莉问。

“没有,他今天一天都跟马格纳姆工厂里的几个人去钓鱼了,他对这件事情还一点都不知道。”萨拉在距离雷鸟车较远的地方把车停好,下了车,萨拉皱着眉头看手里的车钥匙,说:“哎,爱米莉,我知道你肯定饿坏了,但是我想我们应该先去看看普奇。我是说我不想让她就躺在那儿,好吗?”

“没问题。”爱米莉说,“没问题,当然。”他们走在吱嘎作响的砾石路上,走到车房那里晒着太阳的“车库”房子,里面停车的地方窄得新式汽车开不进去。爱米莉看望妈妈时,来过几次楼上的住处——在矮矮的纤维板天花板下听她一聊几个钟头,盯着脏乎乎的纤维板墙上挂着的她和萨拉小时候的照片,等着一有机会就逃走——但是没有什么,能让她这次对吱嘎作响的楼梯上端那里所发现的有心理准备。

那个光着身子的老太太脸朝下躺在那儿,似乎她在地毯上绊了一下,往前跌倒了。这里热得简直让人无法忍受——光是热,也很有可能让她昏倒——威士忌酒瓶的事也说得没错:房间里各个地方总共有六个或者八个,牌子全是“贝娄斯拍档选择”,全是空的。(是她不好意思把这么多瓶子放进垃圾袋让哪个孩子拎走吗?)

“孩子们,我对这一切很抱歉,”她似乎在说。“我们不是可以做点什么吗?”

“你觉得我们能把她抬到床上吗?”萨拉说,“救护车什么时候到?”

“对,好主意。”

她们先把卧室准备了一下。乱糟糟的床单看上去像是好多个星期没换过,萨拉也找不到干净的,不过她们尽量把床弄得像样点,然后她们过去抬她。她们两个人都大汗淋漓,气喘吁吁。她们蹲着把她挪得仰面躺着。爱米莉抬着她的腋下,萨拉抬着膝弯,她们把她抬了起来。她个子小,但是挺重。

“小心门框,”萨拉说,“窄。”

她们让她坐到床上,把她扶正,萨拉用一把梳子梳她稀疏的头发。

“别管头发了,亲爱的。”她无力的头在梳子下左右摇晃时,她似乎说,“晚点我自己可以梳,只用把我盖上,盖上。”

“好了,”萨拉说,“这样好点了。现在,你让她稍微转下身,我把她的脚抬起来,我们就——对了——轻点,轻点——好了。”

她仰面躺着,头搁在枕头上,她的两个女儿从那具丑陋而衰老的躯体退后一点站着,因为干成了一件事而感觉如释重负。

“你知道吗?”萨拉高兴地说,“我到了她的年纪,要是能有那么好的体形就太棒了。”

“嗯。她有没有睡衣什么的?”

“我不知道,我们找找吧。”

她们只找到一件浅色的夏天穿的晨衣,几乎是干净的。她们弯着腰,身子挤在一起,把一只袖子穿到软绵绵的胳膊上,然后把又轻又薄的布掖到她身子下面,再把另外一个袖子穿好,等这件晨衣终于拉好扣上之后,她们的妈妈就算穿上了衣服,她们还把上面的床单拉到她的下巴位置。

“嗯,我可以跟你说这一直不容易,”她们走回客厅去收起威士忌酒瓶时,萨拉说,“让她在这儿住,我们一直感觉不容易,在过去的——到现在有几年了,四年?”

“我能想象到。”

“我是说你看看这里,”萨拉一只胳膊抱着三四个瓶子,用那只空着的手比划这套住房的处处地方。看到的每处表面,都蒙上了一层污垢。烟灰缸里全是抽得很短的烟头,满得要掉下来。“过来看看这儿。”她把爱米莉领进浴室,指着马桶,里面的水线上下都是褐色的。“哦,她要是本来待在市里该有多好,”萨拉说,“有事情做,可以跟别人见面。因为问题在这儿,她是绝对没有什么事情可做。她会总是去房子那边,她不看电视,也不让我们看;她会说啊说啊说啊,让托尼快疯掉了,她还——她还——”

“我知道,宝贝,”爱米莉说。

她们下了楼——新鲜空气让人感觉舒服,即使正值炎热时候——每人都抱了一抱威士忌瓶子拿到大屋那边的厨房门口,到了后,把瓶子塞进垃圾桶深处,桶里苍蝇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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