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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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自由那点事儿

但愿我知道“自由”是怎样的感觉。

妮娜.西蒙,《歌名》

在第6章末尾,我提到了洗脑的六个核心概念:权力、改变、因果作用、责任、自我和自由意志。洗脑是对受害人施加影响,以改变其思想和行为的过程。这些变化可能会太过深刻以致影响到其核心的自我意识这个最坚定的信念。被洗脑的人没有了自由意志:他们按洗脑者的命令行事。然而,成功的洗脑却能让受害者全然意识不到这种新式奴役的存在,他们仍然认为自己是自由的、有责任的行动者。除非公众都知道他们被洗脑了,否则社会也把他们当作是自由的。洗脑的本质在于:受害者意识不到自身思想和行为被他人控制。自身拥有的行动能力和自由成为泡影,自我控制也成了美丽的空壳。

自由意志的问题

洗脑似乎只是杞人忧天。我们可能会觉得自己被广告和媒体所操纵,但当我们观看某个广告时,我们知道它的目的。我们可以去买些社会心理学的书籍来了解那些广告的花招,即使我们发现自己买了并不需要的产品,从根本上我们仍然觉得自己是自由的。难道不是吗?

可能有人认为这个问题的答案显然是肯定的。毕竟,我们是多么迷信自由!就连我们语言中的动词,也似乎暗含着随心行动或自我控制的能力。“我行”不仅是大多孩子最爱用的字眼,成人也钟情于此。我们早就开始学习控制自己的身体,这让我们领略了能动的魅力,以至于小时候我们一看到新玩具时,我们就想拥有它。瞧!我们的手就在那儿,就像殷勤的服务员,正伸出去抓呢。从那以后,我们便认为自己无所不能,而生活却满是挫折。我们坚信我们能控制自己,直到发现其实不然;随着对世界认知的加深,自由所面对的限制也不断增多。多数人在多数情况下,无论欣然与否,都接受了这些限制。我们在形成其他价值观(如从安全到地位,从法制到仁爱)的同时,不得不放弃部分自由来实现这些价值。我们甚至可以让自己鄙视被放弃了的那部分自由。然而,自由仍然是世界上最缥渺却最强大的思想之一,在无数为之献身的男男女女的尸骸上飘扬着它血迹斑斑的旌旗。

这与责任也有关。如果自由是幻想,那又如何判断我们是否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呢?第6章已指出,自由和责任乃司法体系中重要的两个概念:这就是为什么当年指控帕蒂·赫斯特和查尔斯·曼森案轰动一时。一个遭少年抢劫的老太太认为,该少年当时行动自由且本可以选择不伤害她。法官判处这名男孩去做社区服务,以强行惩戒,但如果这个男孩当时的行为不受自己控制,那么法官这样的判决就显得毫无意义,甚至残忍了。

自由激励着我们。归咎责任时,我们也依靠自由。但“自由只是幻想”这个的著名观点由来已久。要了解人们为何如此认识自由,我们需要转向对此不懈探索的一个学科:哲学。

自由论与决定论

指动字成,字成指动;

任你如何至诚,如何机智,

难叫他收回成命消去半行,

任你眼泪流完也难洗掉一字。

人称说天宇是个复盆,

我们匍匐着在此生死,

莫用举手去求他哀怜,

他之不能动移犹如我你。

《鲁拜集》,菲茨杰拉德译

在宗教思想中,“自由只是幻想”的观点以宿命论的形式出现。哲学称之为“必然性”或“决定论”;通常我们说“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或“天意如此”。这一度是科学研究的基石,直到量子力学问世。大多数科学家(及大部分人)仍然认为周围世界是可靠而稳定的,所以可以理解,这仍然是“决定论”在起作用。

决定论认为,宇宙的运行有一定的规则,人类能够掌握且利用它来预测未来。假如这些规则尽为人知,那么推测就可以准确无误,因为事出有因,因果循环。就如哲学家彼得·范·因瓦根所说,决定论认为“在任何时候,都会有一个确定的可能未来”。那个未来由所有发生过的事件而决定,因此除了后来实际导致的状态外别无其他可能。

如果果真如此,那么我们的所谓自由之感觉又会如何呢?我们本可以不用去考虑自由。自由意志的评论者从三个方面回答了这个问题。决定论者说,无论我们接受与否,自由只是幻想。自由意志论者否认决定论,主张我们中只有部分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而兼容论者认为自由意志论和决定论可同时成立。

有很多理由可以相信决定论。最近很多作者对此进行了评述,但限于篇幅,这里不再一一说明。可以说,我们实在无法完全否定因果决定论。我们依赖于宇宙自身的运转。即使在推测和解释思维、行为时,我们都假定因果相连。毕竟,我们都得为我们的行为找个理由。如果我的腿开始莫名地移动,我并不会认为该行为不受因果必然制约,不会为终于证明了决定论的谬误而雀跃。我会等待移动再次发生,以证实那不是我凭空捏造出来的。然后我会努力查找原因,如果查不出,我就去看医生,而不是哲学家。

并不是超然于因果之外才是自由——这就是为何量子理论并没有像某些自由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成为自由意志的救世主——随心而为才是自由。当我的腿移动时,我更愿意认为这是事出有因的,即是我想让它动它才动的。我有这个想法,也有这种能力。瞧!是我在指挥它行动。自由意味着能够实现我们的意愿,将“我行”变成“我做”。如果我可以选择不做,那我的行为就是自由的。“啊”,决定论者来搅局,“但你的决定、意愿是完全由一连串的原因所致,而如果想完全追溯清楚这些原因就得回到宇宙之初。如此,你就会发现其实你别无选择”。如果果真如此,那自由又在何方?唉,可如果它只是幻想,那为什么我们又如此坚信它的存在呢?道德责任及与此相关的一切又该作何解释呢?

为了回答这些问题,从而理清洗脑对自由的影响,我们需要首先看看自由这个观念本身。

自由简史

有史以来,人们就对自由魂牵梦萦,只是表达方式迥然有异而已。例如,古代的斯多葛派学者认为,一个理智而善良的公民(当时女人通常不被当作公民)就是自由人,即使他沦为奴仆。因为他们认为自由就是从善、理智的意志力,而该意志并不会被恶意和冲动所奴役。

然而,有些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学者认为,这只是为了使人们安于不平等现状的便捷手段。他们坚持,自由的底线是自愿。另一些人走得更远,他们认为,自由不仅意味着自愿还意味着自立。如果一个人依赖于其他,比如其赞助者的施舍,那么即使他有能力做其想做的,也并非真正地拥有自由。他对可以随时改变主意的赞助者并无一丝掌控能力。真正的自由在于自给自足。这并不意味着不能有法律,而是依法塑造自己的人生。这就需要一个比现存任何制度形式都要密集又直接的民主形式,且每个自由公民都能直接参与法律制定。

作为政治思想方面的历史学家,昆庭·斯金纳强烈反对这个观点,他说这种“新罗马”自由学说在文艺复兴时期再现,主要是受意大利思想家尼科洛·马基雅维里的巨大影响。在约翰·弥尔顿等作家用此学说来抨击查理一世时,这在英国备受推崇。但是,随着王朝复辟以及强烈反对该自由学说的托马斯·霍布斯在政治思想上的影响逐渐增强,新罗马共和思想也渐渐失宠。托马斯·霍布斯认为,自由的唯一条件是自愿,而非自立。再者,随着社会愈发复杂并相互依存,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使自给自足愈发不切实际。尽管新罗马(共和主义)观念一直影响着政治思想——18世纪政治哲学家卢梭的作品即是例子——但它在现代的影响已大不如前。

从新罗马的自立(无潜在胁迫)(如善变的赞助者实施的胁迫)到霍布斯的自愿(无实际胁迫),自由的限制减少了,范围扩大了。古时候,律法和政府干预几乎渗透到人类行为的每一个方面。如今,神权和独裁依然如此。不过许多国家都已经承认了“私人空间”这个概念,即只要不侵犯他人权利,政府就无权干涉个人的思想和行为。这种观念导致了古典自由主义与专制主义(其极端形式是极权主义)在现代的对立。自由主义趋向于扩大私人空间,即尽可能排除政府干预,除非威胁到其他公民。专制主义的观点则是政府机构能够代表大众自我控制的最明智、最周全的方面(政府就如同社会的前额叶皮层)。因此,他们可能比我们自己更清楚什么对我们有利。这种观点趋向于缩小私人空间(在极权主义中,私人空间缩减为零)。

将自由一专制这种二分式看作个体一组织的关系范围可能更为合适,这种个体一组织关系范围广泛,包括了从(像弥尔顿等)强调个人自由的政治体系到(像霍布斯等)强调社会机构职能的政治体系(或思想)。在该范围中,社会的落脚点取决于对人性的普遍看法。极权主义统治将法典凌驾于人之上(见表1.1);他们认为相对于社会的稳定而言,个体并不重要,缥渺虚无的理想的实现高于一切。自我控制不在政治机构的考虑之列,因为他们不相信个人会为了整个民族的利益而作出牺牲。正如邪教要求信徒崇拜忏悔一样,个体变得无足轻重,隐私也不复存在。理想情况下,每个公民头脑中的每个认知网都已由国家代理们设置好了——通过环境控制、秘密操控、语言加载以及其他极权手段——而且每一个激活认知网的刺激源也就这样被国家控制了,使公民不停地忙碌有助于让他们不断接受刺激,最大程度减少他们受到额外——潜在反叛性——认知网激活的机会;(对他人的)放纵可不是独裁者的最爱。然而,中央极权使得很多极权政府官僚化、腐败化,遏制了经济增长,也降低了人民生活质量。

自由政体对其公民的期望值很高。他们统治的无形理念就是个人自由。自我喷薄而出,想象力、创造力和隐私得到了极大尊重。只要他人不会受到威胁,约束就内化到个人,自己拥有各自的认知网。作为这种自由的交换,政府期望公民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

哪种观点正确呢?我们是独立的个体还是可操纵的机器?是实实在在的人还是仅为影子而已?对于认为自由意志可以且的确与因果世界共存的兼容论者来说,自由仍有一席之地。但对于认为自由意志纯属幻想的决定论者来说,把缥渺的自由提到首要位置,为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歌功颂德毫无意义。因此,我们可以推测,持决定论的政府更加专制。这似乎也是事实。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随着科学的发展,决定论在政治思想上的影响不断加强。坚持种族是性格决定因素的生物决定论,为酿成大屠杀的反犹分子提供了额外的毒液。

然而,虽然决定论可以为反人性罪行提供方便,但并不意味着我们终将或应该将其从哲学中剔除出局。如果自由意志只是幻想,那么我们只需重组政治体系以避免过激的可怕行为,假如可能的话。不过,这只是兼容论沦为谬论时的无奈之举。那么,接下来就看看自由意志能否真正存在于因果世界。

自由意志与决定论:共存的夙愿

近年来,一个众所周知的为自由意志辩护的兼容论著作是丹尼尔·丹尼特的《自由的进化》。如书名所示,丹尼特认为自由并非是绝对的全有或全无,地球的有机生命拥有不同程度的自由,自由的形式从低到高慢慢进化发展,这正如人的进化过程一样。他承认自由对我们生活的重要性,但同时又说,自由不必为了得到高度尊重而化身为道德的绝对标杆。事实上,就是这种非白即黑的专制论使得抽象本身自我对立。而丹尼特认为这种对立正是问题的根源。相反,假如我们把自由视为进化的产物,那么自由意志与决定论之间这个古老的、毫无结果的争论就分解成了一系列更小、更好回答的问题。

那么我们的发明、抉择、罪过和胜利又与美丽但是非不分的蜘蛛网何异呢?苹果派,一个精心准备用于和解的礼物,在道德上同一个逐渐发育以吸引果绳为其传播种子并施以果糖作为交换的苹果又有何异呢?如果我们仅仅将其作为修辞问题来看待,暗示说只有奇迹才能将我们的创造与物质机械主义漫无目的的盲目制造区分开来,那么我们仍将继续纠结在自由意志和决定论这个问题上,陷入这个神秘的漩涡而无法自拔。人类行为——爱与天赋,以及罪行——与随机或定向运转的原子内部的运动大不一样,因为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勾勒出后者的清晰构架。几千年来,哲学家试图通过一两次大胆的猜想来将它们联系起来,要么从科学的角度,要么从人类自尊的角度出发——或(正确但毫无说服力地)宣称只要深入探究,两者就能和谐并存。通过试图回答这些问题,通过勾勒出能够将我们从无意识原子运动带入自由行为的科学之路,我们尽情放飞想象的翅膀。

丹尼特,《自由的进化》,第305—306页

按照丹尼特的说法,自由在于有能力预测未来。这种能力使得生物体能够主动避免可能造成的伤害。之所以能够避免伤害是因为像人类这样的生物体,在进化中造就了“通过与外界相互作用而改变自身特性”的能力。而这种可变性恰是自由的核心。

预测未来须以知识为基础。储存和检索庞大记忆内容的能力使得我们能够在丰富的信息基础上对未来作出判断。记忆也可以延伸过去对我们产生影响的事由范围。杯子碎了是因为我把它弄掉了,但人的这种行为却可能是由很多年前的事情(如,童年创伤)引起的。由于过去发生的一切,记忆对行为的影响大大加强了。我们不再像因果循环细绳上下滑的珠子,简单地由刺激驱动,我们行为的动因也不只是由刚刚发生过的事件而引起。当有人踩着我们的脚,我们当然会疼得大叫;但是,我们喝酒、撒谎或恋爱不可能只出于某单一原因。

能够积累并储藏知识意味着我们可以对未来作出复杂而长远的预测,以此来改变自己。准确地说,因为未来有章可循——有序且可预见——所以我们能够发现它的规律进而加以预测。这种预测能力是通过进化得来的;相比之下,有幸拥有这种能力的生物存活和繁衍的几率会更大。能够预测未来的机体已不再是完全的刺激驱动体,因为他们内部的未来模型(预测)更为发达,这些模型的认知网更有可能影响行为(通过与后顶叶(PPC)及前额叶(PFC)等区域的联系)。也就是说,预测本身成为了行为的动因。这样的机体不再生活在接连不断的意外之中,他们起码能够从容面对某些意外。由此,停下来思考的能力——抵御洗脑的核心——诞生了。

心理学家乔治·安斯利在他那本引人入胜的书《意志的瓦解》中称,这种现在与未来的互动是“跨时谈判”。它发生在一个多重的自我之中,这种自我类似时常角逐利益的“内部市场”。回忆一下我在第8章所提到的活跃自我和休眠自我。无论何时,活跃自我总是所有当时被激活的认知网的集合。不过即使相互冲突,其他的认知网也会随时活跃起来。内克尔立方体——相互冲突的认知网被快速轮流激活的一个视觉错觉(见图 I I.1(a))——就是两个矛盾认知网相互转换的一个例子。我们可以从右上方(见图11.1(b))或左下方(见图11.1(c))看这个立方体,但不可能同时从两个方向看。

图11.1(a)内克尔立方体错觉,(b)和(C)是两种可能的视角,但不可能同时看到。

活跃及休眠的认知网一起实现安斯利所说的“利益”。有时,这些“利益”为了共同的目标(如生存)会携手合作。有时又会相互竞争:这一刻这个活跃起来(“巧克力对我没好处,我不吃了”),下一刻那个又被激活(“她给我糖吃,不要的话会显得不礼貌”)。与预期回报(如,长远的健康和眼前的满足)相关的利益可看作是确保行为产生预期回报的施事者。长远的健康利益希望远离巧克力;而眼前的利益是立即得到巧克力。在长远利益占上风时,为得到预期回报(长远健康),无论何时看到巧克力,它必须最大限度地减小(从长远利益向眼前利益)倒戈的机会。如安斯利所说有心防备赛壬的尤利西斯必须将被赛壬歌声诱惑的尤利西斯当成另外一个人,如若可能就接受影响,否则就做好预防”。事实上,当前的活跃自我(包括长远利益)和未来自我达成一个他们不会背叛的合约。没有预测未来的能力,跨时谈判就不可能完成,因为有关长远利益的想法甚至无法进人竞争行列(如果你没有长远意识,就不会关心你将来是否健康)。停下来思考的能力不仅使我们的长远利益进人竞争行列,而且还一举获胜。

当然,它们也并不总能获胜。在当前自我与将来自我的较量中,倘若眼前利益主导了行动,意志就败下阵来。不过,成功抵制诱惑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很多时候我们受刺激驱动,在还未意识到自身行为时便机械地作出反应。但有时,当历史输入(如前一章所述)被激活后,我们就具备了掌控发展趋势,决定下一步动向的能力。正是这些在过去(有时甚至是很久以前)而不是在当前形成的认知网达成安斯利所说的跨时合约。如果当前的活跃自我能够借助前额叶的聚焦能力充分加强编码饮食利益的认知网,那么将来该认知网就会极容易且极强烈地被激活。当巧克力出现时,被激活和加强了的认知网就会提醒我们先前订立的合约(利于健康的)。假如之前的加强过程足够充分,那么即使再美味的巧克力也无法激活相冲突的认知网而使其放弃对于健康的追求。

如果一个人有预测未来的能力,那么在特定的时候便能够预见未来自我的可能行为。如果意志够坚定,跨时合约便会生效,并指挥未来自我的行动。丹尼特和安斯利认为,我们正是在这种改变未来自我的能力中寻求着自由。当然,也不能保证合约一定被执行(巧克力太诱人了)。自由不确定,我们的预测不可能百分之百准确。

这就是能够与决定论相容的那种自由吗?是的。当前自我由于某种原因建立了一个跨时合约,就如未来自我出于某种原因须在决定如何行动时将该合约纳人考虑之列。而其中的相关原因包括被所在环境刺激源(如,巧克力的大小、形状和气味等)直接激活的认知网,被刺激源间接激活的历史输人(如,过去吃巧克力的感觉,巧克力不利于健康的相关知识)认知网,以及代表身体感觉的认知网(如饿了,饱了)。

如上一章所述,所有这些神经通路及其他共同决定最终行为。明显的原因(如朋友把巧克力在你鼻子底下挥来挥去)会导致大脑内部发生诸多反应,从而决定你的行为。然而,大量的类似事件为我们提供了各种可能,它们都整齐地隐藏在颅骨下方,这让人想起了《神秘博士》中的塔迪斯(时空穿梭机)。匹配、周旋等机制使得数量众多的各种可能分解为最终的一个唯一结果,就像薛定谔的波函数那样。

这个结果往往是可预见的(你的朋友可能很清楚你无法抗拒巧克力)。然而,由于所涉及神经通道的复杂性,也并不总能成功预测(这就是为什么行为主义——如果你想了解大脑,那么输人和输出、刺激和反应,都是你所知道的和需要知道的——这个理论模型在面对简单刺激时有用,而在更为复杂的情况下却束手无策的原因)。有时,刺激会导致预料内的行为(你接受了巧克力)。有时则不然(昨晚在浴室称完体重后,你保证再也不碰甜食了)。而有时,无论是你还是其他任何人都不知道你为何——或为何不——接受那块巧克力。这并不意味着你的行为就无迹可循,只是原因太复杂且其中有些连你都还未意识到。正如我前面所说,我们不希望自己毫无理由地自由行动,而期望行动出于自身内部的原因。如果你说因为我想吃,所以才拿那块巧克力”,或甚至说“因为我无法抗拒它”,那么你承认了是你对巧克力的欲望使得你接受。这是否意味着你的行动不自由了呢?如果是的话,那么只有当你毫无行动缘由、欲望或这样那样的爱好时,才能获得自由。但如果你说“我想吃巧克力”与“我是自由地拿巧克力”完全兼容的话,那么即使你的行为是出于你的欲望,你仍然是自由的。同时,你的欲望也是由大脑中各种复杂反应联合形成,而这些反应又是由大量不同因素所致,如它的香味及你此前对各种巧克力的记忆。否则,你可能会发现自己如同一只被控制的木偶,乱动一气。虽然欲望、信念或其他原因被重新审视为大脑活动,你会发现它们仍然属于你,由此而产生的行动也仍是自由的,这一点丝毫不会发生改变。

但难道那些原因都必须是要意识到的吗?不然,除非你认为自我即为意识到的自我,并相信晚上入睡后你就不存在了。一个从未意识到的认知网仍然可以控制行为,而有时(例如,精神分裂症病人的控制妄想)意识到的认知网却可被解释为不是你的,因此能否意识到并不保证行为受控。如果你大脑正常的话,一般认为,你的行为在被证明不受你控制之前都是你的。仅仅因为我毫无意识地从餐具抽屉中拿出勺子吃早餐,并不意味着是别人把勺子放在我手里的,而只能说明我的意识是集中在了更为重要的事情上面。

这个有关自由的观点如何与我们日常所说的“相同情况下,我本可以不这么做”的自由契合呢?严格的决定论否认这种契合,因为它声称“在任何时候,都会有一个确定的可能未来%如果朋友给你巧克力,你接受了,那么如果完全相同的情况再次发生,你还是会接受:也就是说你不可能不这么做。

“相同情况下,我本可以不这么做”,这个条件使得自由这个概念在现实世界无用武之地。原因很简单,因为根本就不可能有完全相同的两种情境。即使外部事件可以重来,你自己却回不去了。你记住了上次的情形,预测能力让你可以从过去吸取教训。清楚自己难以抵制巧克力后,某些执行健康饮食跨时合约的认知网可能会被加强。如果你发现自己处于《土拨鼠日》中的巧克力情境中,一遍又一遍地面临同样的美食诱惑,你会像片中的比尔·莫雷所做的一样,不断吸取教训。“我本可以不这么做”的真正含义是“如果我想,我就可以拒绝”,但这就不是“相同情况下”了(你那时不想拒绝,而此时想拒绝)。因此,以“下次我会拒绝”来代替“我本可以不这么做”也许更好(因为我在此期间已经改变了,而这变化的后果可能我自己都无法预测)。后一句没什么用处;前一句却给了我们自由。

换句话说,自由在于可预测性和可变化性。如果你能(在过去)改变你头脑中的认知网使得你(现在)能够婉言谢绝,那么即使你接受了,你依然是自由的。如果你本可以(但没有)作出这个(回绝的)改变,那么你(接受)的行为就是可变的。类似的,你现在也可以作出下一次回绝巧克力的这种改变。改变思想的欲望本身缘于你头脑中无数交织着的认知网。其中有些是积极但无关的改变(比如当你在想其他事情时,所作出的避免把车开出车道的改变)。然而,其他改变,如提醒你今早在镜中的所见,浴室里的体重秤上惊人增长的数字,打动心上人的愿望等,都是你放弃巧克力的原因——你自己的原因。至于它们能否决定你的行为,只有时间、你的大脑以及外部世界才能证明。如果给你巧克力的人突然拿枪指着你,说不吃就得死,即使是最坚固的跨时合约也会被其他方面的考虑所撕毁(当然,除非你愿意为你坚守的原则而死)。

当前自我能够影响未来自我的这种能力也解释了心理学家罗伊·鲍迈斯特所说的自制(第10章有引用):在明知自己是受刺激驱动,并且十分具体化的情况下,我们“选择屈从”,并说“我无法控制自己不这么做”。正如我们可以订立一个影响我们未来自我的跨时合约一样,我们也可以做些安排使合约极可能被撕毁(例如,上班时有意经过我们最喜欢的巧克力店)。跨时合约可能由长远利益订立,也可能由眼前利益订立,可能有利于机体,也可能有害于(如成瘾)机体。我们形成这些合约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前额叶皮层的功能,而它的功能随年龄、经验、摄人用于细胞再生元素的多少,以及其他因素的变化而变化。

(发出某个行为的)原因有很多种。有些原因明显来自外部,比如折磨、欺凌、专横的法律,也明显制约了我们的自由。有些则来自内部,但依然可被认为是外部原因,如脑疾或药物作用。然而,我们的行为是出于自己的原因。这些原因并没限制我们的自由;相反没有它们,自由就没有任何意义。而洗脑的可怕之处就在于:它让我们相信那些外来观念是我们自己的。当然,即使就是我们自身的观念本身,它们也会发生变化。“如果你自己变得足够小,那么几乎一切都可以变成外部的了,由此,即便是你自己的欲望也变成了外在的,成了你自由的伽锁。成瘾和一些疾病,如厌食症,往往就是这种情况:自我皱缩了,自由放任了,也开始回避责任了。过度皱缩的自我可能缩小为笛卡尔坐标系中一个孤立的点,任凭命运的摆弄,用处微不足道,甚至没有用处。不过也并非别无选择:决定论并没有逼迫我们成为笛卡尔式的二元论者。

自由与责任

对自由的上述描述会带来什么样的道德责任后果呢?没什么灾难性的后果。社会中的成年人理所当然地认为其他人都有影响他们行动的特定的跨时合约(原则)。这些原则因人而异,但其中有些原则却是一致的。例如,在要开车时,我们不会让自己喝醉;也就是说,有一个自我保护原则,使我们在知道自己要开车的情况下阻止自己喝过头。这些一致原则——其中一些已形成法规一使我们能够正常社交,保证日常生活有条不紊。无论是通过正规教育、家长教导或其他途径,我们期望每一个成年人都能意识到这些原则,并形成适当的跨时合约。以此期望为基础,我们预测成年人的行为能够遵守一致原则,而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些预测都是正确的。

当预测不准时,其原因往往显而易见。例如,脑疾或外部压力,可以导致跨时合约失效,当事人的行为不可避免。此时这个人就不再自由,也就无须为其行为负责。当原因并不明显时,我们会认为是其自身原因导致了他的行为。这就意味着,这个人可以预测其自身行为的后果,而这后果会让“任何理智之人”(如那句法律名言)都改变想法,放弃此举。如果他本可以作相应改变却没有变的话,他就理应对此负责,除非他能够证明自己当时无法作出相应的改变。

责任牵涉一个社会判断的问题,像其他社会判断一样,它容易出现偏差。社会心理学表明,(在行动没有明显理由的情况下)我们是否将责任归咎于某人,取决于这个人及其行为本身。如果是我们喜欢的人,他做得好时,我们就会大加赞赏;做得不好时,则会为其开脱。如果是不喜欢的人,情形就会相反。当然,法律对待当事人应当是中立的。但是,既然决定我们是否喜欢某人的因素之一是他(她)与我们自身的相似度,那就不由得令人怀疑这种中立的可信度(例如,法官是一个年老、保守的男性白人,而被告是一个年轻、奔放的黑人妇女)。因此,设法使司法机关更具人民代表性的做法很值得提倡。

自由感

领会丹尼特或安斯利的论述可能会隐约令读者感到不安。他们的论述扣人心弦,极具说服力,但,但……这些预测之说,不同时期自我之间的跨时谈判与合约之说,都很干涩,当然,这与人的认知有关。“自由不是‘想’到的,而是‘感’到的”。如果读者的直觉是正确的,那么人的自由感实际上是一种情绪。如第9章中所述,情绪有认知成分,但也有情感成分:提供某种动力的感觉。是什么导致人脑有这样的感觉呢?把自由看成是这种感觉有没有意义呢?倘若有,那么这种感觉的存在又为的是什么呢?

这里,我想大胆做些猜想。我想我们确实可以有效地将自由感看成是一种情绪。神经科学家们已经开始研究和识别产生恐惧的生理条件了,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他们也能找出产生自由感的生理条件。我估计,这些条件会包含一种对人体本身十分有益的放松状态,这种状态时常伴随其他积极情绪(如快乐)而出现,并且这两种感觉(自由和快乐)说不定还受到相同脑神经区的协调(也许这些神经区的活动,有时我们感觉为“快乐”,由于其他因素的不同,有时则感觉到“自由”)。另外,这就意味着自由也能让人上瘾。这就能解释为什么习惯了自由的人会如此拼命地维护它,而从没尝过自由的人则压根就不会想到去争取它。

自由很诱人,因为它意味着控制。当我们的控制感受到威胁时,就会感到格外压抑;因此,自由意味着没有压力。这里有必要区分一下主、客观自由。如前所述,从孩提时期开始,我们就认为我们是自由的——我们能够掌控自己。那时我们的世界很小,客观上我们能做的也很少;正因为很多事情我们还未尝试去做,所以不知道有一些事情是我们做不到的。这样我们的主观自由感就很强。文明的一个伟大成就就是诱导我们接受一些其他价值观(如社会地位),从而降低我们的自由感,进而使我们更易接受自由的丧失。当然,并非所有人都会如此轻易地放弃自由。

像其他回报一样,自由也往往会自我助长;因为,正如能适应一定程度的强效纯可卡因一样,大脑也能适应一定程度的自由。然而,增强自由的冲动不及维持它的冲动,这种冲动即心理抗拒(见第5章)。在失去自由时,人的反应很消极,就像毒品被拿走时的反应一样。在这两种情况下,他们的反应通常都是寻求其他方式来弥补。当一个员工突然被告知他以后不能在工作时间抽烟了,他可能会通过在工作时间发私人邮件来弥补失去的自由。表面上看,吸烟和发送电子邮件之间并无关联。事实上,员工的反抗使他感受到了自由——他已经损害了其老板的利益,正如老板损害了他的利益一样——从而平息由其老板之苛求而挑起的心理抗拒。

那么,为什么要有自由感?拥有自由感的生物体比没有的更具优势吗?如果是,这种优势又是什么呢?再次大胆假设一下,自由感是一个安全信号。它告诉我们一切都在控制之中,就算不是,至少我们能暂时感到放松。既然如果我们能够控制环境就可以改变环境,那么自由感就意味着可变性。当我们感到行为自由时,自由感就会告诉我们的大脑它能作出相应的变化,去阻止或鼓励未来类似行为的发生(是阻止还是鼓励就取决于这个行为带来的是奖励还是惩罚)。我们的大脑无须主动计算那些可变性的程度,而是记录下我们每一次试图实施特定行为的结果。成功的次数越多,我们就越加肯定我们的这个行为是自由的。

自由感通过抗拒感来平衡。有些事情我们无法控制:这是一个威胁信号。每当我们预测不准时,这个信号便会出现。例如,员工抽烟的期望遭遇新官僚主义。当我们采取行动时,大脑会产生即将行动的预测。这个预测所形成的假设会受到输人信息的核查。如果两者不匹配,就会产生错误信号,调用更多的脑区来分析哪里出现了问题。

这种错误信号就是抗拒感。自由感很诱人,抗拒感则让人厌恶。如果一切顺利(没有任何错误信号),我们就不受到抗拒的困扰,感觉很自由。这就是为什么即使早餐时我在思考当天的计划,我依然认为自己从餐具抽屉取出勺子的行为是自由的。如果我从餐具抽屉里抓出一只叉子(若真发生过一两次),大脑就会显示预测失败:预期视觉输入与我实际在看的物体不相匹配。此时,我(昏睡)的前额叶就会清醒过来并干预此事,唤醒已储存的为什么叉子不适合吃玉米片的历史输入,制订一个再回抽屉取勺子的行动计划。与此同时,我会发现世界(至少是我餐具抽屉里的刀叉世界)和我预测的不一样,这个发现会导致抗拒,与此同时,大脑会给出一个(为何我第一次拿出的是叉子的)可靠解释来抚慰这种(由抗拒引起的)不安感。

自由感及其补集抗拒感,显然是通过进化相互作用发展而来。一个生物体如果在对周遭无能为力时仍坚信一切俱在掌握之中,或者在能够掌控时又感到无能为力,那么,比起那些能够准确判断自身处境的生物来说,它就少了很多生存机会。最好能在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快速可达、准确显示可变性的信号系统——更准确地说,是警示可能困境(无法控制的突发状况)的一个抗拒信号系统。

快速的可达性能够避免大脑在有意识回忆上浪费时间和精力。如果可以视自由感为一种情绪,那么它就会像其他情绪一样,加快决策。例如,如果你发现对面来了一辆车,你的恐惧感就会省去对上次类似事件的回忆(如,电影里类似情节中人物的反应)。同样,你的自由感告诉你,上次你立马就挂了一个推销员的电话,而你的抗拒感则告诉你,上次你老板的电话弄得你神经紧绷、疲惫不堪。无须明确记起这其中任何一件,下次你老板电话一来,你的情绪便会低落。

信号准确有两个好处。其一,在无法改变的状况上少花时间(当抗拒信号过弱,机体就会误以为他能控制现状)。其二,准确性还能使机体抓住可能丧失的机会(当抗拒信号过强,本可以控制的状况就会被认作无法改变)。换句话说,准确的自由感能辅助其主人尽可能地把握机会和节省精力。

如果我们的自由感的确是大脑中的一种情绪,就可以有以下几个结论。自由感(及其反面,抗拒)会因人而异,正如有些人更容易开心,而有些人则更易生气。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斯坦利·米尔格兰姆在他的实验中发现:多数志愿者会听从指示,报告他们所认定的强电击,但总有一些不听指挥。

很明显的另一点是,基于经验的自由感只在某些情况下产生。同一个人,可能在家感到自由而在上班时会觉得拘束,或者相反。自由,像其他情绪一样,也有强弱,而不是非全即无。正如高兴的程度总体上取决于之前所有开心与伤感经历的数量和性质一样,能感受到的自由的程度也基本取决于我们所有自由(或抗拒)经历的总和。把自由看作一种情绪,还让我想起了第9章中辛格和沙克特的试验,试验中相同的生理感觉(因注射肾上腺素)由于社会状况的不同而诠释成不同的感受。同样,同一情绪体验,在刚做完体检确认我们健康时,我们会感到轻松,而如果我们此时刚出狱,则会感到自由。

自我改变这种能力也让我们比其他人更珍视某些自由,比如被禁止吸烟而同时已决定要戒烟的员工。我们越是习惯于掌控局面,就越珍惜自由,当自由受到威胁时抗拒感就越强,反应也就愈激烈。社会因素显著影响一个人所能体验到的自由程度,有证据表明在大脑经历快速发展的幼儿时期,这些因素的作用尤其强烈。社会经历可能影响许多个性变量的基线水平和范围。例如,早期创伤可能会导致后来的恐惧感(“恐惧基线水平”高)。同样,早期的行为限制可能会导致对自由的整体期望偏低,因此抗拒也较少。

自由感以大脑为根本的另一后果是:大脑的改变可能会影响我们感知自由的能力。异常脑功能会造成自由意志紊乱,如幻想受到外星人(或中央情报局、恶魔)控制的精神分裂症以及罕见的异己手综合征。这种怪异的神经状况会导致病人的手,或另一部位,脱离病人控制而进行有目的地行动。例如,抓住门把手不放,拽扯衣服,甚至试图将自己掐死。蓄意破坏或操纵某人的大脑可能影响这个人的自由感(本章已有暗示),而像异己手和控制妄想等综合征会增大这种可能性。特别是,如果减少那些产生抗拒感的重要脑区的活动,会严重影响其对自由的感知,因为人体无法再收到警告自由受到威胁的信号。

有些脑科学家已经开始用现代大脑成像技术来研究自由和施事等问题。例如,有一研究小组用催眠来探索当人处于异己控制之中,即不能控制自身行动时大脑的活动情况。科学家们催眠健康被试,诱使他们认为自己发出的动作是由于外部原因造成的(如将他们的手臂绑在滑轮上)。脑部扫描显示,与被试认为动作是自己发出时相比,当被试误认为自己的动作是由滑轮带动时,他们的顶叶皮层、小脑和前额皮质更为活跃。换句话说,以一种稳定且可重复的方式将大脑的相关功能与异己控制经历联系起来,似乎已成为可能。这使我们在弄清为何大脑能为我们提供自由施事之感这条路上迈出了一步。但是,也只是一步而已。还有很多技术和概念问题亟待解决,前路漫漫。

※本章小结

神啊,请赐我勇气,改变能改变的;

请赐我宁静,接受无法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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