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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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声凋里带有希伯来和日尔曼的谦卑,但我认为他已经胜券在握,说几句奉承我的话对他毫无损失。

他请我不必为他此行的安排费心(他说的是此行的“有关事宜”)。随即从公文包里取出一封早已写好的给部长的信,信中用我的名义说明我辞去任务的理由和齐默尔曼博士的公认的资格,并且把他的自来水笔塞进我手里,让我签名。他收好那封信时,我瞥见了他的已经确认的从埃塞萨到苏拉科的飞机票。

他离去时,再次站在叙本华的作品前面说:

“我们的老师,共同的老师,有句名言:世上没有不自觉的行为。如果您待在这座房屋,您祖传的这座宽敞的房屋,是因为您内心想留在这里不走。我尊重并且感谢您的决定。”

我一言不发地接受了他最后的施舍。

我送他到大门口。告别时,他说:

“咖啡好极了。”

我把这些杂乱无章的东西看了一遍,毫不迟疑地扔进火炉。这次会晤时间很短。

我有预感,我不会在这件事上再提笔了。我的主意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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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福音

故事发生在南方胡宁区的白杨庄园,时间是1928年3月底。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巴尔塔萨·埃斯比诺萨的医科学生。我们不妨把他当成许许多多布宜诺斯艾利斯青年中的一个,除了善于演讲,在拉莫斯·梅希亚英语学校不止一次得奖,以及心地极其善良之外,几乎没有值得一提的特点。他虽有口才,却不喜欢辩论,宁愿对话者比自己有理。他喜欢赌博的刺激,但输的时候多,因为赢钱使他不快。他聪颖开通,只是生性懒散;年纪已有三十三岁,还没有找到对他最有吸引力的专业,因此没有毕业。他父亲和同时代的绅士们一样,是自由思想者,用赫伯特·斯宾塞①的学说教导他,但是他母亲在去蒙得维的亚之前,要他每晚念天主经,在身上画十字。多年来他从未违反过这个诺言。他不缺勇气;一天上午有几个同学想强迫他参加罢课,他挥拳相向,不完全是因为愤怒,更多的是由于漠不关心。他生性随和,有不少见解或习惯却不能令人赞同,比如说,他不关心国家,却担心别地方的人认为我们还是用羽毛装饰的野人;他景仰法国,但蔑视法国人;他瞧不起美国人,但赞成布宜诺斯艾利斯盖起摩天大厦;他认为平原的高乔人骑术比山区的高乔人高明。当他的表哥丹尼尔邀他去白杨庄园过暑假时,他马上同意,并不是因为他喜欢乡村生活,而是因为他不愿意让别人扫兴,因为他找不出适当的理由可以拒绝。

①赫伯特·斯宾塞(1820—1903),英国哲学家、社会科学家,首先把达尔文的进化论原理应用于哲学和伦理学。斯宾塞在伦理学上崇尚功利主义,强调个人的重要性,在教育方面,蔑视文科,主张应以自然科学为主。

庄园的正宅很大,有点失修;总管住的偏屋离得很近。总管姓古特雷,一家三口人:父亲、一个特别粗鲁的儿子、一个不像是亲生的女儿。三个人都瘦长,结实,骨架很大,头发有点红,面相像印第安人。他们几乎不开口。总管的老婆死了好几年。

埃斯比诺萨在乡村逐渐学到一些以前不懂也不曾想到的东西。比如说吧,快到家时,马不能骑得太快;不办事的话,出门不骑马。日子一长,听了叫声就能辨出是什么鸟。

几天后,丹尼尔要去首都敲定一笔牲口买卖。交易最多花一星期。埃斯比诺萨对他表哥的风流韵事和讲究衣着打扮早已有些厌倦,宁肯留在庄园看看教科书。天气闷热,晚上都没有凉意。拂晓时雷声把他惊醒。风抽打着木麻黄。谢天谢地,埃斯比诺萨听到了雨点声。冷空气突然来到。当天下午,萨拉多河泛滥了。

第二天,巴尔塔萨·埃斯比诺萨在走廊上望着水淹的田野,心想把潘帕草原比作海洋的说法至少在今天早上一点不假,尽管赫德逊①写道由于我们不是坐在马背上或者站着,而是从船甲板上眺望,所以海洋看来并不大。雨一直不停;古特雷一家在这个得手碍脚的城里人的帮助下救出大部分牛群,不过还是淹死了好几头。庄园与外界交通的四条道路统统被水淹没。第三天,总管住的房子屋顶漏水,有坍塌的危险;埃斯比诺萨让他们搬到正宅后面挨着工具棚的一个房间。迁移后,他们比以前接近;一起在大餐厅吃饭。交谈很困难;古特雷一家人对乡村的事情知道得很多,但是不会解释。一晚,埃斯比诺萨问他们,当地人是不是记得军区司令部设在胡宁时印第安人袭击骚扰的情况。他们说记得,但问起查尔斯一世②被处死的事时,他们也说记得。埃斯比诺萨想起他父亲常说,乡村里长寿的人几乎都是坏记性,或者日期概念模糊。高乔人往往记不清自己是哪一年生的,父亲叫什么名字。

①赫德逊(184—1922),英国自然学家、小说家,父母系美国人,生于阿根廷,1900年加入英国国籍,以描写阿根廷背景的自然界景色著称。作品有《紫色的土地)、《阿根廷鸟类》、《绿宅》、《牧人生活》、《一位自然学家的自述》等。

②查尔斯一世(1600—1649),英国国王,暴虐无道,遭到以克伦威尔为首的议会反对,在保皇派与议会派的内战中被出卖,斩首处死。

整幢房子里没有什么书,只有几本《小庄园》杂志、一本兽医手册、一部《塔巴雷》①精装本、一本《阿根廷的短角牛》、几本色情或侦探故事书和一部新出版的小说《堂塞贡多·松勃拉》。古特雷一家都不识字,埃斯比诺萨为了打发晚饭后的时光,找些事做,便念两章《松勃拉》给他们听。总管赶过牲口,遗憾的是他对别人赶牲口的经历不感兴趣。他说这件工作很轻松,他出门时只带一匹驮马,就能装上路途所需的一切,如果不赶牲口,他一辈子也不会去戈麦斯湖、布拉加多以及查卡布科的努涅斯牧场。厨房里有一把吉他;在发洪水之前,雇工们常常围坐着,有人给吉他调调音,但从不弹。这就叫吉他演奏。

①《塔巴雷》,乌拉圭作家、诗人索里利亚·德·圣马丁的长诗,根据印第安民族的传说故事写成,共六章,被认为是拉丁美洲文学中具有独创性的作品。索里利亚还写了史诗《祖国的传说》、游记《道路的声响》等。

埃斯比诺萨好多天没刮脸,留起了胡子,他常常对着镜子瞅自己变了样子的面容,想到回布宜诺斯艾利斯之后同伙伴们讲萨拉多河泛滥的事肯定会使他们腻烦,不禁笑了。奇怪的是,他怀念一些以前从未去过、以后也不会去的地方:卡勃雷拉街有一个邮筒的拐角,胡胡伊街一家门口的石砌狮子,离第十一街几条马路、他不很清楚具体地点的有瓷砖地的一家商店。至于他的兄弟和父亲,他们多半已从丹尼尔那里听说由于河水上涨,他像困在孤岛上那样与世隔绝了。

庄园的房屋一直被洪水围着,他到处看看,找到一部英文的《圣经》。在最后的几面白页上,古斯里家族——那才是他们的真姓——记载了他们的家史。他们的原籍是英国因弗内斯,19世纪初叶来到美洲,无疑地做了雇工,同印第安人通了婚。一八七几年后,家谱记录中断;那时他们已不会写字了。再过了几代,他们把英语忘得一干二净;埃斯比诺萨认识他们时,他们由于懂西班牙语才找到工作。他们没有宗教信仰,但他们的血液里仍残留着加尔文教派固执的狂热和潘帕草原的迷信。埃斯比诺萨把他的发现告诉了他们,他们似乎听而不闻。

他随便翻翻那本书,指头翻到《马可福音》开头的地方。他决定饭后念给他们听听,一方面练练口译,另一方面想看看他们是不是理解。使他吃惊的是,他们居然全神贯注地倾听,默不作声,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也许封皮上的金字增添了他的权威。他们的血液里就有宗教信仰,他想。他又想,从古至今人们老是重演两件事:一条迷航的船在内海里寻找向往的岛屿,一个神在各各他①给钉上十字架。他记起拉莫斯·梅希西英语学校的演讲课,站直了宣讲《圣经》里的寓言故事。

①各各他,意为髑髅地,在耶路撒冷城西北,《圣经·新纳》中耶稣基督被钉十字架的地点。

古特雷一家为了不耽误听福音,匆匆吃完烤肉和沙丁鱼。

总管的女儿有头羔羊,特别宠爱,还给它扎了一条天蓝色的缎带,一天给带刺铁丝网刮伤。他们想用蜘蛛网给羔羊止血;埃斯比诺萨用几片药就治好了。这件事引起他们的感激使他惊异不止。最初他对古特雷一家不很信任,把他带来的两百四十比索夹在一本书里;如今主人不在,他代替了主人,吩咐他们做什么事有点怯生生,但是他的命令立即照办。他在房间里和走廊转悠时,古特雷一家仿佛迷途的羔羊似的老是跟着他。他朗读《圣经》时,注意到他们把他掉在桌子上的食物碎屑小心翼翼地收集起来①。一天下午,他们在背后谈论他,言语不多,但满怀敬意,被他偶然听到。《马可福音》念完后,他想在另外三部福音书中挑一部从头朗读;总管请求他重复已经念过的,以便加深理解。埃斯比诺萨觉得他们像是小孩似的,喜欢重复,不喜欢变化翻新。一晚,他梦见《圣经》里的大洪水,这并不奇怪;他被建造诺亚方舟的锤击声吵醒,心想也许是雷声。果然如此,本来已经减弱的雨势又变本加厉,寒气袭人。总管他们告诉他暴雨摧毁了工具棚的屋顶,等他们修好大梁之后再带他去看。他已经不是外人了,他们待他毕恭毕敬,甚至宠他。他们自己谁都不爱喝咖啡,但总是替他准备一杯,还加了不少糖。

①《圣经·新纳》开头的四福音是耶稣门徒马太、马可、路加、约翰记载的耶稣言行录。《马可福音》六、八两章提到耶稣用五个和七个饼、几条鱼和掰开时掉下的碎屑分给五千和四千人进食,让大家都吃饱了。

暴风雨是星期二开始的。星期四晚上,门上轻轻的剥啄声唤醒了他,出于猜疑,他老是锁门的。他起来打开门:是那个姑娘。黑暗里看不清,但从脚步声上知道她光着脚,随后上了床时知道她是光着身子从后屋跑来的。她没有拥抱他,一言不发;只是挨着他躺在床上,筛糠似的哆嗦。她还是第一次同男人睡觉。她离去时没有吻他;埃斯比诺萨心想,她连他的姓名都不知道。出于某种他不想了解的隐秘的理由,他暗暗发誓到了布宜诺斯艾利斯决不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

第二天和前几天一样开始了,只是姑娘的父亲主动找埃斯比诺萨搭话,问他耶稣基督是不是为了拯救世人才让人杀死的。埃斯比诺萨本来是不受宗教思想束缚的自由思想者,但觉得有责任为自己念给他们听的福音辩护,回答说:

“是的。为了拯救世人免堕地狱。”

古特雷接着又问:

“地狱是什么?”

“地底下的场所,那里灵魂不断受到煎熬。”

“给耶稣钉上钉子的人也能得救吗?”

“能,”埃斯比诺萨回说,对自己的神学知识并无把握。

他担心总管责问他昨夜同那姑娘干的事。午饭后,他们请他再念最后几章。

埃斯比诺萨午睡了很久,但睡得很浅,不停的锤子声和模糊的预感一再使他惊醒。傍晚时他起身到走廊上。他仿佛自言自语地大声说:

“水开始退了。要不了多久。”

“要不了多久,”古特雷像回音似的学了一遍。

三个人跟在他背后。他们在石砌地跪下,请求他祝福。接着,他们咒骂他,朝他吐唾沫,推推搡搡把他弄到后屋。姑娘直哭。埃斯比诺萨明白门外等待着他的是什么。他们把门打开时,他看到了天空。一只鸟叫了;他想:那是朱顶雀。工具棚顶不见了;他们拆下大梁,钉了一个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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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罗迪报告

我亲爱的朋友保林诺·凯恩斯替我弄到一套莱恩本的《一千零一夜》(伦敦,1840年)。我们在第一卷里发现了一份手稿,我现在把它翻译成西班牙文。工整的笔迹——打字机的推广使书法这门艺术逐渐失传——表明手稿的年代和抄本相同。莱恩抄本以详尽的注解著称;边白上加了许多文字和疑问号,有时还有修订,笔迹和抄本一模一样。可以说,使抄本读者更感兴趣的并不是山鲁佐德的奇妙的故事,而是伊斯兰教的风俗习惯。手稿末尾有大卫·布罗迪红色的花体签名,此人生平不详,只知道他是阿伯丁出生的苏格兰传教士,在非洲中部宣扬基督教义,由于懂葡萄牙文,后来又去巴西的某些丛林地区。我不清楚他去世的年份和地点。据我所知,这份手稿从未刊印过。

手稿用四平八稳的英文撰写,我如实翻译,除了某些引用《圣经》的段落和那位正派的长老会教士难以启齿而用拉丁文写的、叙述雅虎人①性行为的奇文之外,我不作任何删节。手稿缺第一页。

①雅虎,爱尔兰作家斯威夫特长篇小说《格列佛游记》中有恶癖的人形兽,博尔赫斯借用了这个名称。

“……猿人出没的地区居住着墨尔克人,我权且称他们为雅虎,让读者联想起他们野蛮的天性,并且由于他们佶屈聱牙的语言里没有元音,不可能确切地予以音译。包括居住在南部丛林中的纳尔人在内,我估计这一部落的人数不超过七百。这个数字仅仅是猜测,因为除了国王、王后和巫师以外,雅虎人没有定居,每晚人在哪里就随便找个地方过夜。疟疾和猿人的经常入侵削减了他们的人数。他们中间有名字的人很少。招呼别人时,他们扔泥巴引起注意。我还见过有的雅虎人招呼朋友时自己躺在地上打滚。他们的体形和克罗人无甚区别,只是额头低一些,皮肤略带古铜色,显得不那么黑。他们的食物是果实、植物的根和爬虫;喝的是猫奶和蝙蝠奶,空手捕鱼。他们进食时要找隐蔽的地方,或者闭上眼睛;此外干任何事都可以当着别人的面,像犬儒派哲学家一样不以为耻。他们撕食巫师和国王的尸体,以便沾光求福。我指摘这种恶习;他们却用手指指嘴,再指指肚子,也许是想说明死人也是食物,也许是要我理解,我们所吃的一切到头来都会变成人肉,不过这一点恐怕过于微妙了。

“他们打仗的武器是石块(储存了许多)和巫术诅咒。老是赤身裸体,还不知道用衣服或刺花蔽体。

“值得注意的是他们有一块辽阔的高原,上面草木葱郁,泉水清澈,但宁愿挤在高原周围的沼泽地里,仿佛炙热的阳光和污泥浊水能给他们更大的乐趣。高原的坡度陡峭,可以形成抵御猿人的围墙。苏格兰的高地部族往往在小山顶上建造城堡;我向巫师们提过这种办法,建议他们仿效,但是没用。不过他们允许我在高原搭一个茅屋,那里晚上凉快多了。

“部落由一位国王进行专制统治,但我觉得真正掌权的是那四个挑选国王、左右辅弼的巫师。新生的男孩都要仔细检查;如果身上有某种胎记(这一点他们对我讳莫如深),便被尊为雅虎人的国王。下一步是使他伤残,烫瞎眼睛,剁去手脚,以兔外面的世界转移他的圣明。他幽居在一个名叫克兹尔的洞穴王宫,能进去的只有四个巫师和两个伺候国王、往他身上涂抹粪土的女奴。如果发生战争,巫师们把国王从洞里弄出来,向全部落展示,激励他们的斗志,然后扛在肩上,当做旗帜或者护身符,直奔战斗最激烈的地点。在这种情况下,猿人扔来的石块国王首当其冲,一般立即驾崩。

“王后住在另一个洞穴宫殿,不准她去见国王。她屈尊接见了我;王后很年轻,面带笑容,以她的种族而论,算是好看的。她赤身裸体,但戴着金属和象牙制的手镯,动物牙齿串成的项链。她看看我,用鼻子嗅,用手触摸,最后当着所有的宫女的面要委身于我。这种恩典常常赐给巫师和拦截过往商队、掳掠奴隶的猎人;我身为教士,并且有自己的凤俗习惯,谢绝了王后的恩典。她便用一枚金针在我身上扎了两三下,这是皇家恩赐的标志,不少雅虎人自己扎,冒充是王后给他们刺的。我刚才提到的装饰品来自别的地区;雅虎人认为是天然产品,因为他们连最简单的物品都不会制作。在那个部落看来,我的茅屋是一株天生的树,尽管不少人见到我建造,还帮我忙。我带来的物品中有一块表、一顶铜盆帽、一个罗盘和一本《圣经》;雅虎人观看抚弄这些东西,想知道我是在哪里采集的。他们拿我的猎刀时总是抓住刀刃,毫无疑问,他们另有看法。我不知道他们到哪里才能见到椅子。有几间房间的屋子对他们说来就是迷宫,不过他们像猫一样也许不至于迷路,尽管捉摸不出其中道理。我当时的胡子是橙黄色,他们都惊异不已,要抚摩好长时间。

“他们没有痛苦和欢乐的感觉,只有陈年的生肉和腐臭的东西才能让他们高兴。他们没有想像力,生性残忍。

“我已经介绍过王后和国王;现在谈谈巫师。上面说过,巫师一共四个;这是他们计数的最大限度。他们扳指头数一、二、三、四,大拇指代表无限大。据说布宜诺斯艾利斯附近的游牧部族也有同样情况。虽然他们掌握的最大数字是四,同他们做交易的阿拉伯人骗不了他们,因为交易时每人都把货物分成小堆摆在自己身前,每堆分别放一、二、三、四件东西。交易过程缓慢,但绝不会出差错或诈骗。雅虎部族唯一使我真正感兴趣的人是巫师。平民百姓认为巫师有法力,可以随心所欲把别人变成蚂蚁或者乌龟;有个雅虎人发觉我不信,便带我去看一个蚁冢,仿佛这就是证据。雅虎人记性极差,或者几乎没有;他们谈到豹群袭击,使他们死伤惨重,但说不清是他们自己亲眼目睹的,是他们祖先看到的,还是梦中所见。巫师们有记忆力,不过所记有限;他们下午时能记起上午的事,最多能记起昨天下午的事。他们还有预见的本领;能蛮有把握地宣布十分或十五分钟以后将要发生的事情。比如说,他们会宣布:‘有个苍蝇要叮我的后颈了。’或者:‘我们马上就会听到鸟叫。’这种奇特的天赋我目睹了不下几百次,颇费我思量。我们知道,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储存在永恒的上帝的预见的记忆里;奇怪的是人能够无限期地记起过去的事情,却不能预见将来。既然我能清晰地记起四岁时看到的从挪威来的那艘大帆船的模样,那么有人能预见马上就要发生的事情,又有什么奇怪呢?从哲学观点来说,记忆和预知未来一样神奇。希伯来人通过红海①是离我们很远的事,但我们记忆犹新,明天离我们要近得多,为什么不能预知呢?部落成员不准抬眼观望星辰,这是巫师特有的权利。每个巫师都带一名徒弟,从小教导秘密本领,巫师死后就由徒弟接替。巫师数目始终保持为四个,这个数字带有魔力性质,因为它是人们思想所能达到的极限。他们按照自己的理解信奉地狱和天堂之说。两者都在地底。地狱明亮干燥,居住的是老弱病残、猿人、阿拉伯人和豹;天堂泥泞阴暗,居住的是国王、王后、巫师,以及生前幸福、残忍、嗜杀的人。他们崇拜一个名叫粪土的神,也许按照国王的形象塑造了神的模样:断手缺脚、佝偻瞎眼、但权力无边。有时神也有蚂蚁或者蛇的模样。

①希伯来人不堪法老虐待,在摩西率领下逃出埃及,后有追兵前有红海,危急之际摩西奉上帝指示举杖伸向大海,海水一分为二,他们得以通过。见《圣经·旧约·出埃及记》十四章。

“根据以上所述,我在当时传教期间未能使一个雅虎人皈依基督,也不足为奇了。‘圣父’这个词叫他们摸不着头脑,因为他们没有为父的概念。他们不明白九个月以前干的一件事能和小孩的出生有什么因果关系;他们不能接受如此遥远而难以置信的原因。此外,所有的女人都有交媾的经历,但不都生孩子。

“他们的语言相当复杂,同我知道的任何语言都没有相似之处。我们无法用词类来分析,因为根本没有词句。每个单音节的字代表一个一般的概念,具体意思要根据上下文或面部表情才能确定。举例说,‘纳尔兹’一字表示弥散或者斑点;可以指星空、豹子、鸟群、天花、溅洒、泼撒的动作,或者打败之后的溃逃。相反的是,‘赫尔勒’一字表示紧密或浓厚;可以指部落、树干、一块石头、一堆石头、堆石头的动作、四个巫师的会议、男女交媾或树林。用另一种方式发音,或者配上另一种面部表情,每一个字可以有相反的意思。这一点并不使我们特别惊奇;我们的文字中,动词‘to cleave’①就有‘劈开’和‘贴住’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当然,雅虎人的语言里没有完整的句子,甚至没有干句。

①英文。leave一词既作“劈开”又作“贴住“解。《圣经·旧约·约伯记》二十九章十节“舌头贴住上腭”和《创世记》二十二章三节“亚伯拉罕劈好了燔祭的柴”中“贴住”和“劈开”原文都是cleave,但意思截然相反。作“劈开”解的cleave在中世纪英语中是cleven,在古代英语中是cleofan;作“贴住”解的cleave则分别为clevien和cleofian。翻译钦定本《圣经》的学者们一时疏忽,看漏了区别两词的i字母,一概译为cleave,造成混乱,延续至今。

“相似的文字要求抽象思维,这一点使我认为雅虎民族虽然野蛮,但并非不开化,而是退化。我在高原山顶上发现的铭文证实了这一猜度,铭文中的字母和我们祖先的卢纳字母①相似,如今这个部落已不能辨认了。他们好像忘掉了书面文字,只记得口头语言。

①卢纳字母,古代日耳曼民族,尤其是盎格鲁一撒克逊和斯堪的那维亚人使用的字母。为便于在木版上刻出,字母没有横向笔画。

“雅虎人的娱乐是斗经过训练的猫和处决犯人。凡是对王后施行非礼或者当着别人的面吃东西的人都有罪;不需证人陈述或者本人供认,由国王作出有罪判决。被判刑的人先要受种种折磨,我不想在这里描述惨状,然后由众人扔石块把他砸死。王后有权扔出第一块和最后一块石头,扔最后一块时犯人早已气绝。公众称颂王后的熟练和她生殖器官的美丽,狂热地向她欢呼,朝她抛玫瑰花和恶臭的东西。王后一言不发,只是微笑。

“部落的另一个风俗是对待诗人的做法。成员之中有人偶尔会缀成六七个莫名其妙的字。他喜不自胜,大叫大嚷地把这几个字说出来,巫师和平民百姓匍匐在地,形成一个圆圈,他站在中央。如果那首诗引不起激动,那就无事;如果诗人的字使人们惊恐,大家怀着神圣的畏惧,默默远离。他们认为鬼魂已附在诗人身上;任何人,甚至他母亲,都不同他说话,不敢看他。他已不是人,而是神,谁都可以杀掉他。那个诗人如有可能就逃到北方的流沙地去藏身。

“我已经说过当初是怎么来到雅虎人的国度的。读者或许记得,他们把我团团围住,我朝天开了一枪,他们认为枪声是神雷。我将错就错,以后尽可能身边不带武器。春天的一个早晨,天刚亮时,猿人突然向我们进攻;我拿了枪从山顶跑下去,杀了两个猿人。其余的仓皇脱逃。子弹速度极快,是看不见的。我生平第一次听到人们向我欢呼。我想王后就在那时接见了我。雅虎人的记忆力太差;当天下午我出走了。在丛林中的经历没有什么可谈的。我终于找到一个黑人居住的村落,他们会耕种、祷告,还能用葡萄牙语和我交谈。一位讲罗马语系语言的传教士,费尔南德斯神甫,让我住在他的茅屋里,照料我,直到我恢复体力,重新踏上艰辛的路程。起初我见他毫不掩饰地张开嘴巴,把食物放进去,觉得有点恶心。我用手蒙住眼睛,或者望着别处;几天后,我才习惯。我记得我们在神学方面作了一些愉快的探讨。我没能使他回到真正的基督教义上来。

“目前我在格拉斯哥①写这份报告。我只叙述了我在雅虎人中间生活的情况,并未谈到他们可怕的处境,他们的悲惨情景一直在我脑海中索绕,做梦也见到。我走在街上时觉得他们仍在周围。我明白,雅虎人是个野蛮的民族,说他们是世上最野蛮的也不过分,然而无视某些足以拯救他们的特点是不公正的。他们有制度,有国王,使用一种以共同概念为基础的语言,像希伯来人和希腊人一样相信诗歌的神圣根源,认为灵魂在躯体死亡后依然存在。他们确信因果报应。总之,他们代表一种文化,正像我们一样,尽管我们罪孽深重,我们也代表一种文化。我和他们一起战斗,反抗猿人,并不感到后悔。我们有责任挽救他们。我希望这份报告冒昧提出的建议能得到帝国政府的考虑。”

①格拉斯哥,苏格兰港口城市,工商业发达。

以上译自《布罗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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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人

事情发生在1969年2月,地点是波士顿北面的剑桥。当时我没有立即写出来,因为我第一个想法是要把它忘却,免得说蠢话。如今到了1972年,我想如果写出来,别人会把它看做故事,时间一久,我自己或许也会当成是故事。

事情进行时,我觉得不合情理,在此后的失眠的夜晚,越想越不对头。但这并不是说别人听了也会震惊。

那是上午十点钟光景。我坐在查尔斯河边的一条长椅上。右面五百公尺左右有一座不知什么名称的高层建筑。灰色的河水夹带着长长的冰凌。河流不可避免地使我想到时间的流逝。两千多年前的赫拉克利特的形象。前一天晚上我睡得很好;我认为学生们对我下午的讲课很感兴趣。附近一个人都没有。

我突然觉得当时的情景以前早已有过(心理学家们认为这种印象是疲劳状态)。我的长椅的另一头坐着另一个人。我宁愿独自待着,但不想马上站起来走开,以免使人难堪。另一个人自得其乐地吹起了口哨。那天上午的许多揪心事就从那一刻开始了。他吹的,或者试图吹的口哨(我一向不喜欢充内行),是埃利亚斯·雷古莱斯①的《废墟》的当地配乐。乐曲的调子把我带到一个已经消失的院落,想起了多年前去世的阿尔瓦罗·拉菲努尔。接着他念起词句来。那是开头一节十行诗的词句。声音不是拉菲努尔的,但是学拉菲努尔。我惊骇地辨出了相似之处。

①雷古莱斯(1860—1929),乌拉圭医师、诗人和剧作家。

我凑近对他说:

“先生,您是乌拉圭人还是阿根廷人?”

“阿根廷人,不过从1914年起我一直住在日内瓦,”他回答道。

静默了好久。我又问他:

“住在马拉纽街十七号,俄国教堂对面?”

他回说不错。

“那么说,”我蛮有把握地说,“您就是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我也是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我们目前是1969年,在剑桥市。”

“不对,”他用我的声音回答,声音显得有些遥远。

过了片刻,他坚持说:

“我现在在日内瓦,坐在罗丹诺河边的一条长椅上。奇怪的是我们两个相像,不过您年纪比我大得多,头发也灰白了。”

我回说:

“我可以向你证明我不是瞎说。我可以告诉你陌生人不可能知道的事情。那幢房子里有一个银制的马黛茶罐,底部是盘蛇装饰,是我们的曾祖父从秘鲁带回来的。鞍架上还挂着一个银脸盆。你房间里的柜子摆了两排书。兰恩版三卷本的《一千零一夜》,钢版插图,章与章之间有小号字的注释,基切拉特的拉丁文字典,塔西伦的《日耳曼地方志》的拉丁文原版和戈登的英文版,加尼埃尔出版社出的《堂吉诃德》,里韦拉·英达尔特的《血栏板》,扉页上有作者题词,卡莱尔的《成衣匠的改制》,一本艾米尔传,还有一册藏在别的书后面的平装本的有关巴尔干民族性风俗的书。我还记得杜博格广场房屋一层楼的傍晚的情景。”

“不是杜博格,是杜福尔,”他纠正说。

“好吧,杜福尔。这些证明还不够吗?”

“不够,”他回道,“这些证明不说明任何问题。如果我在做梦的话,你当然知道我所知道的事情。你长长的清单根本没有用。”

他反驳得有道理。我说:

“如果今天早晨和我们的邂逅都是梦境,我们两人中间的每一个都得认为做梦的是他自己。也许我们已经清醒,也许我们还在做梦。与此同时,我们的责任显然是接受梦境,正如我们已经接受了这个宇宙,承认我们生在这个世界上,能用眼睛看东西,能呼吸一样。”

“假如我们继续做梦呢?”他急切地问道。

为了让他和让我自己安心,我装出绝不存在的镇静。我对他说:

“我的梦已经持续了七十年。说到头,苏醒时每人都会发现自我。我们现在的情况正是这样,只不过我们是两个人罢了。你想不想稍稍了解一下我的过去,也就是等待着你的未来?”

他不做声,但是点头同意了。我有点颠三倒四地接着说:

“母亲身体硬朗,还在布宜诺斯艾利斯查尔加斯一马伊普街的老家,不过父亲三十多年前就去世了。死于心脏病。先前中风后半身不遂;左手搁在右手上面,像是孩子的软弱无力的手放在巨人的手上。他最后活得不耐烦了,但是从不抱怨。祖母也死在那幢房子里。临终前几天,她把我们都叫到床前,对我们说:‘我是个很老的老太婆,大半截已经入土了。这种事太平常了,你们谁都不必大惊小怪。’诺拉,你的妹妹,结了婚,有两个孩子。顺便问一句,家里人怎么样?”

“挺好。父亲还老是取笑宗教信仰。昨晚还说耶稣和高乔人一样,不愿意受牵连,因此总是用寓言传教。”

他迟疑了片刻,问我说:

“您呢?”

“我不知道你写了多少本书,只知道数目太多。你写的诗只讨你自己喜欢,写的短篇小说又太离奇。你还像父亲和我们家族许多别的成员那样讲课。”

使我高兴的是他只字不问我出版的书的成败。我换了口气,接着说:

“至于历史……又有一次大战,交战各方几乎还是那几个国家。法国很快就投降了;英国和美国对一个名叫希特勒的德国独裁者发起一场战役,是滑铁卢战役的重演。1946年,布宜诺斯艾利斯又出了一个罗萨斯,和我们那位亲戚很相像。1955年,科尔多瓦省挽救了我们,正如恩特雷里奥斯以前挽救过我们一样。现在情况不妙。俄国正在霸占全球;美国迷信民主,下不了当帝国的决心。我们的国家变得越来越士气。既士里土气,又自以为了不起,仿佛不睁开眼睛看看外面。如果学校里不开拉丁文课程,改教瓜拉尼土语,我也不会感到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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