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车中女士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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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我们是陌生人:

但我有不久以前的一个形象,像是你的。

——《新娘的悲剧》

星期四,六月二十五日得知哈维兰德·马丁先生的真实身份后,警长和侦探在高兴之余,更为震惊。在某种程度上,他们感觉这个侦探爱好者是从他们那里偷走了一根火柴。而尽管他们两个都不愿意把这一点残酷地指出来,但事实就是,这个案子还是和以前一样模糊——如果想把它当做一宗谋杀案来看的话;但另外一方面,现在的证据倒是很多,但都是对自杀推论不利的。那个可疑的马丁身上本来有很多可能性,现在都不存在了,他已经被认定就是大家熟悉的亨利·威尔顿先生。的确不假,亨利·威尔顿显然有着最令人信服的动机让亚历克西斯消失,但他对自己出现在达里的解释尽管很傻,却很像是真的,而且他绝对不可能在两点钟的时候出现在平铁。更重要的是,他戴着黑色的眼镜伪装成受人尊敬的哈维兰德·马丁先生已经有五年的时间,那么他最近再一次使用这个伪装的事实,就失去了一半的可疑性。马丁这个角色原来就存在了,并不是单纯为了这个目的而创造的,威尔顿想假借这个身份来打探他母亲的事也很自然。

威尔顿故事里那些重要的情节都很容易被查证。买领子的小费,上面注的日期是六月十八日,那日期看起来是不能被篡改的。他们打电话去了店里证实,并顺带得到另一条信息,根据小票判断,那是当天卖出的最后半打领子。因为那家小店每个星期二下午一点关门,这就能证明购买行为是在此之前不久进行的。

接下来达里警察的证据是最关键的。很快就找到了他,并对他进行了问询,他承认威尔顿所说的完全真实。他那晚大概九点左右还在威利伍康伯,拜见一位年轻的女士(那时候已经下班了),并在辉煌大酒店外面遇到了一位威利伍康伯的警察,那个警察名叫雷尼。他随便问一下,那个在平铁找到的尸体有没有什么新进展,雷尼就提到他的身份已经被证实了。雷尼也证明了这一点,这一点无可怀疑:照片拿到警察局后,一个小时内就被冲洗出来了;接着,警察们第一个去了酒店;快九点的时候,尸体的身份被证实,问询辉煌大酒店经理的时候,雷尼正好和昂佩尔蒂侦探一起当班。达里的警察还承认,他在三根羽毛餐厅里提到过死者的身份。他在关门之前进了那家酒吧,他当时有很充足的理由,是去搜查一个犯了小事的人,他很清楚地记得那个“马丁”当时在场。两位警察都因为说话太随便而被批评;但事实被确认了,威尔顿那天晚上的确听说了死者的身份。“我们现在还有什么疑点?”格莱谢尔警长问。

温西摇了摇头。

“没多少了,但还是有的。首先,威尔顿知道关于那匹马的事——我发誓他肯定知道。当我问他有没有看到任何人,东西或是动物的时候,他犹豫了一下,我几乎可以肯定,他是在犹豫到底该说‘没有’,还是编一个谎话。第二,他所有的故事都太单薄了。一个孩子回答这些问题的时候,都会答得比他好。为什么他会两次去威利伍康伯,两次都一无所获地离开?第三,他的故事太精密了,说的全部都是准确时间。如果他不是刻意准备一份不在场证明的话,这是为什么呢?第四,就在最关键的时间段,在他所提供的证词里,居然看见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并且那个人还问了他时间。为什么一个刚刚经过村庄的人,会走下亨克小路去问一个露营的人时间?要知道村庄那里的人很多,也有许多钟。对于刻意制造不在场证明的人来说,一个问时间的人则是很显眼的手段。整件事情太精细、太可疑了——你觉得吗?”

格莱谢尔点了头。

“我赞同你的看法,太可疑了。但这意味着什么呢?”

“那你就问住我了。我能说的只是,不管威尔顿那天早上在威利伍康伯干什么,肯定不是他证词里说的那些,他有可能和真正的杀人凶手是一伙的。那个OIOIOI车是个什么情况呢?”

“这是个xx郡的号码,但没有任何意义,现在大家都买二手车。不过我们还是会去查的。给xx郡的警察局打个电话就能解决问题,但这还是不能说明威尔顿那天做了什么。”

“的确不能,但找到那位女士没有什么坏处。还有,你问过冬日花园的人了吗?他们上个星期四早晨演的是什么?”

“奥蒙德巡官现在就在那里——噢!他来了。”

奥蒙德巡官详细地询问过了。那是一场古典音乐会,从十点半开始,莫扎特的《G大调小夜曲》;门德尔松的两曲《无言歌》;巴赫的G弦咏叹调;亨德尔的一组音乐;贝多芬的《英雄交响曲》。都是正确的,威尔顿证词里关于巴赫和贝多芬的演奏时间都和实际时间差不多。没有任何印刷的节目表让人带走或者默记的。还有,因为乐队的人怕出错,最后一分钟的《英雄交响曲》换成了《月光》。每一个乐章的名字都由指挥从指挥台上宣布。如果到现在为止,还有人怀疑亨利·威尔顿先生出席那场音乐会的真实性,那一定是因为,他居然能出人意料地把他听见的曲目名记得这么清楚。奥蒙德巡官仔细地问过当时出席的人,但没有人能证明他在场。一个戴着黑色眼镜的人,哈!这种人在冬日花园里就像厕所里的蟑螂一样常见。

然后,另外一个警察带来了威尔顿故事的另一个证明。他问过拉法兰克夫人,得知星期三的确有一个戴着黑色眼镜的先生来找过保罗·亚历克西斯,还试图打探关于蕾拉·加兰德的事。拉法兰克夫人闻到了“麻烦”的味道,就敷衍地让他去亚历克西斯经常去的饭店找,把他打发走了。饭店的老板还记得他;是的,老板肯定,当时那个人的确跟一个从乐队来的先生谈到过冬日花园,那位先生当时刚刚进饭店——不,不是达·索托先生,是一个比他粗俗得多的先生,他是在第四排拉第二小提琴的。最后,在一系列的调查之后,警察去了威利伍康伯最大的修车厂,找到了那里的一个修车工,那个人记得有位先生星期三晚上开着一辆摩根车过来,抱怨说他的车启动的时候有麻烦,点火很慢。修车的人没发现哪里有毛病,除了在白金点上有一些磨损之外——那样的话如果引擎是冷的,就会有一些启动麻烦。

如果这真是一宗谋杀的话,这些事实对于谋杀的证明意义并不大;不过,它们确认了威尔顿证词的真实性。

侦探工作常常会存在一个小麻烦,当你想去查询什么东西的时候,往往会被各种各样的原因推迟。长途电话总是要慢慢等;急需要见的人不在家;信件要过好长时间才能达到目的地。所以,就像刚刚上好油的时钟一样,如此顺利地找到OIOIOI车的车主,这简直是件要去感恩戴德的奇事。一个小时之内,一封电报从xx郡的市政厅发了过来,说OIOIOI车最近一次是转卖给了摩尔康伯夫人,她就住在肯辛顿的爆米花街。十分钟后,威利伍康伯的电话交换局接通了一通长途电话。十五分钟之后,电话响了,格莱谢尔警长从摩尔康伯夫人的仆人那里得知,她的女主人现在住在赫尔斯伯里的牧师家里。一通去牧师住处的电话立刻得到了回应。是的,摩尔康伯夫人现在住在这里;是的,她在家里;是的,他们会让她来接电话的;是的,现在讲话的就是摩尔康伯夫人;是的,她很清楚地记得,上个星期四载了一个戴黑眼镜的先生从达里去了威利伍康伯,然后又回来了;是的,她记得时间;根据她从赫尔斯伯里出发的时间来推算,是大约十点的时候载上他的,她还记得她把他捎回达里的时间是一点,因为她当时看了表,看看去克兰顿上校家用午餐、打网球会不会迟到,上校家就在赫尔斯伯里的那一头。不,她以前从没见过这位先生,但如果需要的话她应该可以辨认出他。一点都不麻烦,谢谢——她只是庆幸警察不是来找她麻烦的(清脆的笑声);仆人说警长在电话里等待的时候,她还以为她越了白线或者停错车之类的。她会在牧师家一直待到下个星期一,很乐意以任何方式来协助警方。但愿她没有帮助一个坏人逃跑或这一类的事情。

警长抓了抓他的脑袋。“这太奇怪了,”他说,“现在我们都知道了,这不是一个假号码!而且,如果这位女士是特瑞沃牧师的朋友,那她一定是值得信任的。牧师在这里已经住了十五年了,是那种你能见过的最善良的绅士,很保守很老派。我们还是要去查查他跟这个摩尔康伯夫人到底有多熟,但我猜这点没什么可深究的。至于认人,我不知道是否有必要。”

“没有黑头发和黑眼镜的话,她可能认不出他来呢,”温西说,“戴不戴眼镜给人带来的感觉差异是很惊人的。当然你可以让他再戴上眼镜,或者你可以把她带过来,看看他是否能认出她。我告诉你该怎么办。你再打一次电话,问她现在是否可以过来。我去找到威尔顿,把他带到辉煌大酒店的走廊上去,你可以把她带过去。如果他认出了她,一切就都没问题;如果她认出了他,我们可能就有不同的想法了。”

“我明白了,”格莱谢尔说,“这个主意不赖,就这么干。”他给赫尔斯伯里的牧师家打了一个电话。

“好了,她就过来。”

“好。我这就过去,从威尔顿母亲那里把他找过来。如果他母亲也在场的话,好孩子亨利就大祸临头。要是我找不到他的话,就打电话给你。”

大厅休息处很容易就找到了亨利·威尔顿,他正在和他母亲一起用茶。温西过来并要求跟他私下说两句话的时候,他就向他母亲说了失陪。他们在走廊的中间找了一张桌子坐下,威尔顿要了酒,温西就喋喋不休地说他今天早上跟警察谈话的事。他反复说,他费了多大劲才说服了格莱谢尔,叫他不要把这个故事传到威尔顿夫人的耳朵里,亨利也适当地表达了自己的感激。

这时,一个魁梧的身影出现了,看起来像是一个没穿制服的警察,陪伴这个人的是一个穿着极为入时的中年女士。他们慢慢走过挤满了人的走廊,在远远的那头找到了一张空桌子。温西看见那女士的眼神在人群里漫游着;眼神掠过他,又转到了威尔顿身上,然后,既没有停顿也没有一点点认出威尔顿的神情,眼神又转向邻桌一个戴着蓝色眼镜正在享用巧克力冰激凌的年轻男人。她这时停顿了一下,然后眼神又离开了。与此同时,威尔顿突然惊叫了一声。

“对不起,”温西说,中断了自己的观察,“你刚才说话了吗?”

“我——呃——没有,”威尔顿说,“我以为我看见了一个认识的人。可能只是长得有点像吧。”他的眼神跟随着摩尔康伯夫人,并试着把手举到帽子边打招呼。

摩尔康伯夫人看到了威尔顿的这个举动,困惑地看着他。她张开了嘴似乎要说话,但又停住了。威尔顿完成了他挥帽子的动作,然后站了起来。

“下午好,”他说,“我怕你不——”

摩尔康伯夫人惊讶地看着他,但是又不失礼貌。“我一定没认错,”威尔顿说,“那天你很好心给我搭了顺风车。”“是吗?”摩尔康伯夫人说。她更仔细地看了看,然后说:“没错,但你那天难道不是戴着黑色眼镜的?”“那天是戴了。看起来很不同,是不是?”“我真的认不出你了。但现在可以认出你的声音。我是在想——但看啊!我的观察力不太行。我的印象中,你是很黑的。也许是因为那副黑眼镜吧。我真笨。希望你的摩根车已经修好了。”“哦,修好了,谢谢你。在这里遇到你真高兴。世界太小了,是不是?”“的确很小。我祝你度假愉快。”“哦,还不错,谢谢你,现在我的车又变乖了。真的非常感谢你,那一天对我的处境那么同情。”

“别这么说,这是我的荣幸。”摩尔康伯夫人礼貌地弯了弯腰,然后跟她的同伴一起离开了。温西露齿一笑。

“那么,这就是你那位迷人的女士。不错,不错。你真是个花花公子啊。年轻的、年长的,都得在你面前折服,不管你戴着眼镜,还是不戴眼镜。”

“别说了!”亨利说,可是并没有不高兴,“这样就遇到她了,真巧,是不是?”“很出人意料。”温西说。“我不喜欢那个跟她在一起的大块头,”亨利说,“我猜,他大概是一个本地的土包子。”温西又笑了。亨利的反应还能更迟钝一点吗?“我应该去查查她到底是谁。”亨利说,“但这会不会太唐突了?我说,他们应该能查到她吧,是不是?要知道,这对我来说很重要。”“可以,当然重要了。从样貌来看,她又美丽又富有。恭喜你,威尔顿。我是不是应该帮你查查?做媒人,我可是技巧最娴熟的。”“别说浑话了,温西。她是我的不在场证明,你这个笨蛋。”“哦,的确是这么回事。这个,是这样!”

温西离开的时候,自己一个人哈哈大笑起来。

“那么,这也没有问题,”格莱谢尔得到汇报之后说,“我们也摸清了这位女士的底细,她是没问题的。她是特瑞沃夫人一个老同学的女儿,每个夏天都过来跟他们住在一起。之前三个星期她都在赫尔斯伯里。丈夫在伦敦工作,有时候周末会过来跟她在一起,但这个夏天不在这儿。在克兰顿上校家的午餐和网球都是真的,没有什么疑点。威尔顿说的都是真的。”

“那他现在该松了口气。他对自己的不在场证明一直有些紧张。看到摩尔康伯夫人的时候,激动得像个公羊似的。”

“是吗?我猜,因为快乐而激动吧。不过,你也没必要多疑。他怎么会知道我们需要哪个时间段的不在场证明呢?我们没让报纸登这方面的事,他很可能跟我们刚开始猜的一样,以为范内小姐发现亚历克西斯尸体的时候他已经死了一段时间了。他肯定也知道,自己有很大的杀死亚历克西斯的嫌疑,而且他当时又很可疑地出现在这一带。不管怎样,我们不能再怀疑他了。不管他是杀了人还是凶手的帮凶,都不可能把作案时间记错了。他被吓得不轻,这一点我觉得也可以理解。首先,他对作案时间毫不知情;其次,他有确凿的两点钟的不在场证明。这两点都能为他洗脱嫌疑。”

“我亲爱的,他的不在场证明的确更加确凿无疑了。但当我发现一个人的不在场证明非常确凿的时候,这就是我开始怀疑他的时候。不过,威尔顿在两点钟的不在场证明似乎确凿得无可争议。但要让我真正地相信他,除非有人来作证,说两点钟的时候亲眼看见他,并且当时他没有做任何奇怪的事。除非,当然了——”

“什么?”

“我是想说,除非杀死亚历克西斯是由威尔顿和另外的人共谋的,而真正的谋杀是由另外一个人执行的。我是说,假设,威尔顿跟我们的那位布莱特两人串通好,根据安排布莱特要在十一点的时候去执行谋杀。再假设,就在威尔顿为自己准备不在场证明的时候,案发现场有个突发事件,让布莱特直到两点钟的时候才完成谋杀,还假设,威尔顿对这一变化并不知情,以为一切是按计划进行的——怎么样?”

“太多假设了。布莱特——或者那同谋者另有其人——有很多时间可以跟威尔顿沟通。不可能傻到现在还没有告诉他。”“也对,这个推测我自己也不满意。从布莱特那方面说,也不符合。”“而且,布莱特两点钟的时候的确有确凿的不在场证明。”“我知道。这就是为什么我会怀疑他的原因。我的意思是,布莱特行动自由。就算来见威尔顿太危险,他总还是可以写信或者打电话的,威尔顿也可以这么做。我们没有关押什么嫌疑人,还是说已经关押的人里有符合这个假设的?或者那个共犯突然死了?我唯一想到的可能性就是,这个同伴可能去了一个无法跟外界联系的地方——监狱,或者消失在大榆树里。”

“或者,医院怎么样?”

“你说得没错,医院也可以。”

“这倒是个想法,”格莱谢尔说,“勋爵阁下,我们会去调查的。”

“反正不会有坏处,不过我也没什么信心。就跟他们说的一样,最近我似乎已经失去信心了。好了,感谢上帝!现在已经是晚餐时间了,人总得吃饭的。你好——好——好啊!你怎么这样兴奋?”格莱谢尔警长看着窗外,窗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他们把什么东西抬去停尸房。我想——”没有人敲门,门直接被推开了,昂佩尔蒂突然闯了进来,满身都是水,一脸扬扬得意的样子。“对不起先生,”他说,“晚上好,勋爵阁下。我们找到了尸体。”

第二十一章 审讯庭上的证据

听到,“我被谋杀了”这句话,死亡的看守人把墓穴的石头扔过来,分开深海,打开巨山好让死人经过。

——《死亡笑话集》

星期五,六月二十六日昂佩尔蒂侦探的轻松和得意一眼就能看出来,六月二十六日,关于保罗·亚历克西斯尸体的审讯庭终于召开了。这么多年来,他似乎还从没有在不具备任何有形证据的基础上做过调查。仅仅是对着哈丽雅特的照片,他有时候会焦虑地想,那尸体也许是一个不存在的传说。现在,眼前无疑是一具真实、坚实——或者是相对坚实——的尸体。的确,这尸体不能像他期盼中的那样,向他提供很多信息。尸体没有贴上明确的标签,简单明了地写上“自杀,蓄谋已久的自杀”或者“年度谋杀典范,布莱特的杰作”,但不管怎样,找到了尸体,这就已经是个收获。如果让彼得勋爵引用什么引句的话(他似乎是记忆方面的专家),他可能会说:

那会让一个男人灌杜松子酒而死这样就没有被谋杀的尸体了;但现在通过命运的丑陋花招,我至少有一具尸体了——尽管不是被谋杀的尸体。

双方之间有一些争执,到底是应该在审讯庭上把所有的问题都解决掉,还是应该把复杂的线索和疑点先保留起来,在以后的侦查过程中再拿出来研究。最后他们决定,最好还是让一切顺其自然。当庭也许会有有用的信息出现?这都是说不准的事。不管怎样,那些嫌疑犯到了这个时候也应该很清楚自己的处境。有一些证据,比如马掌,当然可以继续由警察雪藏起来。

第一个上来提供证词的证人是昂佩尔蒂侦探。他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找到尸体的情况,当时尸体被紧紧地卡在磨刀礁林远处的一个深缝隙里,他们用各种捕捞工具和潜水工具,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小心翼翼地把尸体弄出来。看起来似乎是上个星期的大浪把尸体冲到那个位置的。发现尸体的时候,内部的气体已经让它膨胀起来了,但还没有漂浮,因为有一只装着三百块小金币的钱袋重重地把他拽住了。(耸人听闻。)

侦探把钱袋和金子拿了出来(陪审团的人又惊奇又畏惧地检验了它们),还有一本在死者身上发现的护照;护照最近签了去法国的签证。在死者胸部的口袋里,还发现了另外两件有意思的东西。一个是一张很有俄国风情的漂亮姑娘的照片,照片没有加封,姑娘头上戴着王冠一样的珍珠头饰。照片的署名像是用外国人的笔迹写的,名字叫“菲多拉”。从照片上看不出来它的来源,既没有封上边框,也不像是精心从边框里取出来的。但照片被保存得很好,夹在一个秀气的笔记本中间,从而得到了很好的保护。笔记本里没有什么别的东西,只夹了一些现金、邮票还有一张六月十八日从威利伍康伯到达里的往返票。

第二件东西就更不可思议了。那是一张四开的纸,上面写满了字,但纸被血迹和海水浸染了,字迹几乎无法辨认出来。这张纸并没有夹在笔记本里,而是叠起来放在笔记本的后面。那些能辨认出来的文字是用大写字母组成的,并用紫色的墨水书写。尽管这种字遇水也会化开,但在一个星期的浸染后还是可以分辨出一些的。有一些句子能辨认出来,但却读不通。比如说,有一段话是以优美的字母符“SOLFA”开始的,但突然又转成了“TGMZDXLLKKZMVXI”,然后就是深红色的水渍了。再下面是“ALLAXHNZMLF”,“NAGMJUKCKC”和“MULBYMSSZLKO”,最后结束的句子,也有可能是签名,是“UFHAAKTS”。

法官问昂佩尔蒂侦探,他对这张纸有没有任何看法。昂佩尔蒂回答说,他认为有两个证人对此有话要说,然后退下去叫拉法兰克夫人上来。

这位寄居屋舍的房东太太非常难过,眼泪把脸上的妆冲得乱七八糟。法官问她是否能认出尸体,她回答说,看一眼衣服就能认出来,当然还有头发,胡须,还有死者生前经常戴在左手上的戒指。

“但看这张可怜的脸,”拉法兰克夫人抽泣着说,“我就一点也认不出来了,就算他自己的亲生母亲也认不出。我真的像爱自己的儿子一样爱着他。他竟然被可怕的动物啃成了那个样子!我永远都不再吃螃蟹或是龙虾了,希望天堂能放过我的尸体!我以前吃过那么多龙虾酱,我那时什么都没想,可现在我一定会做噩梦,梦到龙虾的,现在我知道它们是怎么报复人类的了,浑蛋!”

整个法庭都在发抖。辉煌大酒店和贝尔维尔酒店的经理们当时也在场,他们匆忙写下字条给各自的厨师们,让他们无论如何都不要再让螃蟹或者龙虾出现在菜单上,至少两个星期内不要。

拉法兰克夫人继续提出供词,说亚历克西斯曾经常常收到来自国外的信件,并花很长时间去阅读和回信。星期二早上,他收到最后一封来信之后,行为开始变得奇怪并且很激动。然后在星期三,他把所有的账单都付清了,烧毁了大量的信件,那天晚上还亲吻了她,神秘地暗示自己近期可能会离开。星期四早上在简单的早饭之后,他就走了,没有带任何衣服,还带走了钥匙,这一切似乎都表示他本打算回来。

有人把那张照片拿给她看。她以前从来没有看到过,也没有看到过类似的肖像。她从来没听亚历克西斯提到过菲多拉这个名字,也不知道他的生活中除了蕾拉·加兰德以外还有什么别的女士,而且这个蕾拉跟他分手有一段时间了。当然还有威尔顿夫人,那个他死前打算与之结婚的女士。

这样,公众的注意力自然都集中在威尔顿夫人身上。亨利递给她一瓶嗅盐,跟她说了些什么,她用微弱的微笑回应了。

接下来的证人是哈丽雅特·范内,她仔仔细细地描述了发现尸体的过程。法官特别询问了当时尸体的姿势和血液凝固的状况。在这方面哈丽雅特是一个完美的证人,作为侦探小说作家的素养让她能把相关的细节都联系到一起。

尸体躺在礁石上,但膝盖却弯曲,似乎尸体倒下来的时候就是这样的姿势。衣服一点都没有弄乱,左臂的下半部分弯了上来,所以他的手和手腕都恰好放在喉咙下方。右臂和手悬在礁石的边缘,正好垂在尸体头部的下方。他的两只手和两只手臂,还有上半身都浸满了血。喉咙下面的礁石上有一个洞,洞里面聚了一滩血。我看见他的时候,血还在从礁石上往下滴,但那洞里的血是不是还掺杂着海水我就不知道了。礁石的上端并没有血,除了手、双臂和上半身之外,尸体的其他地方也没有血迹。从当时的情形看来,死者的喉咙似乎是在他向前倾的时候被割破的——就像,比如,有人在洗手池或者面盆前割断喉咙。我把尸体翻过来的时候,血流得很顺畅,大股大股地从被割破的血管里涌出来。我没有特意去检查有没有已经被太阳晒干的血迹,但我想应该是没有的,因为那洞里的血,还有尸体下面的血都被尸体遮住了,没被太阳直射。当我把尸体拉起来的时候,血就涌了出来,就像我刚才说的一样,在礁石上直往下流。血液还是液体,血流非常畅通。

我摸了摸袖子和衣服的胸口,还有死者戴的手套。它们都被泡在血里,但感觉非常湿软,一点都不僵硬,也不发黏。我以前看见过泡在血里的手袋,知道凝固了的血液的那种僵硬和黏度,但这些东西显然是泡在新鲜血液里的。

“尸体摸起来还是暖的。那一天特别热,礁石的表面非常烫。我没有移开尸体,只是最开始的时候,把尸体翻过来了一点,还把他的头托起来了。很抱歉,我没能把尸体拖到沙滩上来,当时我想我肯定没有足够的力气来完成这项工作,而且我还以为很快就能找到人帮忙。”

法官说,尽管范内小姐没能把尸体转移到安全的地方,但他想陪审团的成员们都不会认为这是她的错,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她还能想到拍下照片,并做初步的检查,勇气可嘉,值得赞许。把照片移交给陪审团后,哈丽雅特又解释了在和警察局联系上之前,她遇到的种种困难,然后就得到了批准退下。

接下来的证人是警医芬切奇医生。他检查了尸体的照片,判断死者的喉咙是被一种锐利的器具一刀割破的。龙虾和螃蟹已经把身体的软组织吃掉了大半,幸好照片提供了极好的证据,明确显示喉咙是一刀割破的,尸体的表面并没有其他的伤痕。从肌肉组织的状态来判断,没有第二刀的迹象。脖子上所有的大血管和肌肉,包括颈部的动脉、静脉以及声带,都被干净利落地割断了。伤口是从左耳下方开始,然后刀口切向右下方的喉咙,向后一直延伸到脊柱,脊柱那个地方没有切断。他最后总结说,刀是从左往右切的。如果是自杀的话,这是惯用右手者的典型割喉动作;如果是他杀,则表明当时凶手是站在受害者的后面。

“这样的伤口当然会导致大量出血?”

“会的。”

“如果是谋杀的话,在你说的那种位置站着,他的手和衣服会不会沾满了血?”“他的右手和右臂很可能沾了血,但他的衣服可能一点血迹都没有,因为受害者的身体把血挡住了。”“你有没有进行尸体检查,来确认会不会是别的死因?”医生轻轻地笑了,说他检查过,把尸体的头部和身体都打开了,这是历行惯例,但没有见到任何可疑的地方。“在你看来,死亡原因是什么?”芬切奇先生还是淡淡地笑着,说在他来看,死亡的原因是大出血,再加上呼吸道被切断。说白了,死者就是因为喉咙被割而死的。这位法官曾经是个律师,他似乎不愿意让医学方面的证人一手遮天。

“我不想为难你,”他不快地说,“但我是在问,死亡原因是喉咙上的伤口,还是有其他的可能。死者会不会是通过别的手段被杀的,然后再把他的喉咙割断,造成一种割喉自杀的假象。”

“哦,我明白了。这个我可以说,毋庸置疑,割喉是死亡的直接原因。尸体里的血完全流干了。说实话,我从来没见过哪具尸体里的血流失得这么彻底过。在心脏上有一点点的血液凝固,但非常少。这种大程度的伤口,出现这种情况很正常。如果在伤口造成之前那个人已经死了,就不会有那么多失血,甚至不会失血。”

“很有道理。把这个搞清楚很重要。你说割喉是直接的死因,你的意思是什么?”

“我的意思是,还有一个可能性,死者可能预先服用了毒药。不过用这样双保险的手段来自杀,是不常见的。事实也说明,他的内部器官没有任何服过毒的迹象。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给他的内脏器官做个分析。”

“谢谢你,也许这个可能性还是存在的。我想,有没有可能他先被别的什么人麻醉了,然后才发生割喉的事情?”“当然可能。也许在案发之前凶手让他服用了安眠药,这样就更容易下手。”这时,昂佩尔蒂侦探站了起来,请法官注意哈丽雅特的证词和那些照片,死者是一个人走上岩石的。

“谢谢你,侦探先生。我们过一会儿再讨论这个。让我先把医学证词听完。医生,你听过范内小姐关于发现尸体的证词了,她作证说在两点过十分的时候,血液还是液体的。根据这个,你对死亡时间有什么推断?”

“我可以判断,死亡时间是在发现尸体前的几分钟。不会早于两点钟。”“如果一切如你所说,他喉咙被割之后会不会死得很快?”“会立即死亡。因为肌肉的痉挛收缩,心脏和动脉有可能会供血几秒钟,但应该说在大血管被割开的那一刻,那个人就死了。”“所以我们可以判断,伤口的造成不会早于两点钟?”“正是这样,两点钟已经是极限了。我自己还倾向于把死亡时间再推迟一点。”

“谢谢你。只剩下最后一个问题了。你已经听说过,尸体的旁边发现了一把剃须刀。侦探先生,你可以把剃须刀拿给这位证人看吗?医生,就你来看,那伤口看起来会不会是这个器具造成的?”

“想要干这种事,这把,或者与此类似的剃须刀,会是一个理想的器具。”“在你看来,如果用这把剃须刀,或者类似的器具来割破喉咙的话,需不需要消耗很大的力气?”“需要有一定的力量。至于非常大的力量,就不需要了。到底要多大力气还得看情况而定。”“可以解释一下这是什么意思吗?”“如果是心意已决的自杀,一个普通人,甚至体质较弱的人都可以造成这样的伤口。如果是谋杀的话,花多大力气就要看受害者能不能自我防御。”“你在尸体上发现了别的暴力痕迹吗?”“没有。”“没有勒或者殴打的痕迹?”“没有。除了被水冲刷的痕迹,和尸体完全失去颜色之外,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尸体失去颜色,我把它归结为尸体里的血液非常少,并且没能一直保持同一个姿势,而是在死亡不久之后就从礁石上冲刷了下来,在水里一直翻滚。”

“从尸体的状况来看,你觉得是自杀还是他杀?”

“把所有的情况都考虑进来的话,我看,自杀的可能性似乎更大一些。唯一不太像是自杀的地方就是,尸体上没有表面的割伤。第一次试手就能成功把喉咙割破,这对于自杀来说是非常少见的,不过也不是完全不可能。”

“谢谢你。”

接下来的证人是蕾拉·加兰德小姐。在密码信方面,她肯定了拉法兰克夫人的证词。这自然就把审讯带到加兰德小姐和亚历克西斯先生之间的关系上。从这段证词里大家了解到,他们之间的关系一直很严谨,甚至很维多利亚式,很得体适当;当加兰德小姐终结这段友谊的时候,亚历克西斯先生非常沮丧;还有,亚历克西斯先生绝不可能是一个会自杀的人;另外一方面,如果他因为加兰德小姐而做了任何轻率的事,她会非常悲痛的;加兰德小姐从来没听说过菲多拉,但当然了,在友情无疾而终的悲伤情绪中,亚历克西斯先生会不会做什么荒唐事就不得而知了;还有,加兰德小姐后来就没怎么关注过亚历克西斯先生,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觉得这种可怕的事跟她有关系。关于那些信件,加兰德小姐以前就认为,亚历克西斯先生是被人敲诈,但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这一点。

现在,显而易见,下一个站上证人席的人无可避免地就是威尔顿夫人了。她穿了一身寡妇的丧服,愤怒地抗议说亚历克西斯的自杀不可能是因为蕾拉,甚至说他不可能因为任何原因自杀。她比任何人都清楚,亚历克西斯只有对她才是忠贞不贰的。她承认她无法解释那张签名为“菲多拉”的肖像,但她激动地断言,直到生命中的最后一天,亚历克西斯都是幸福快乐的。她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星期三的晚上,并计划在星期四早上去冬日花园再见他。但他没有去,肯定当时已经被什么人引诱到了死亡面前。他经常说,他很害怕布尔什维克的阴谋,所以她认为,警察们应该去找布尔什维克。

这段火山爆发式的证词在陪审团身上产生了一定的效果。他们当中的一位站起来问,警察有没有开始搜寻住在附近或者经常在附近游荡的可疑的外国人。据他所知,亚历克西斯曾工作过的那家酒店雇用了一个法国人做职业舞伴,在冬日花园的交响乐队里还有很多外国人,而且死者也是一个外国人。他觉得移民的法律一点意义都没有。他认为,国内有两百万失业的正宗英国人,却还准许国外这帮乌合之众踏上这片土地,简直是羞耻。他说话的口吻好像是帝国自由贸易人士以及公共健康委员会的成员。

后来被传上来的是波洛克先生。他承认在案发当天的两点钟左右,他的确在磨刀礁林一带开着自己的船,但坚持说是在深水区,在哈丽雅特来之前什么都没有看见。他那时没有往远处看,手头忙着自己的事情。当被问到那到底是什么事,他就闭口不言了,但始终坚持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他的孙子杰姆(现在已经从爱尔兰回来了)简单地肯定了他的证词,但加了一个细节,说自己在一点四十五分的时候拿着望远镜向沙滩方向观察过一次,看见有个人在平铁上,不是坐着就是躺着,但是死是活就不知道了。

最后一个证人是威廉·布莱特,他把关于剃须刀的故事讲述了一遍,措辞几乎和他对温西以及警察说的一模一样。法官看了一眼昂佩尔蒂递给他的字条,等布莱特把该说的话说完了,然后问:“你说的这件事发生在六月十六日星期二的午夜?”“刚过午夜十二点。在那个人过来之前不久,我刚刚听到了钟声。”“那时候的潮汐是什么状况?”

布莱特第一次支支吾吾了。他盯着法官,似乎怀疑这是一个圈套,紧张地舔了舔自己的嘴唇,然后回答:“我对潮汐一无所知,我不是这一带的人。”

“但在你的证词中,提到了海水拍打辉煌大酒店墙根的声音。那是不是就说明,潮汐应该是满的?”“我想是吧。”“如果我告诉你,在六月十六日的午夜,潮汐实际上是在它的最低点,你会很惊讶吗?”“也许我在那里坐的时间比我想象的要长。”“你在那里坐了六个小时吗?”

没有回答。

“如果我告诉你,除了春潮的最高潮之外,海水从来都不会高到辉煌大酒店墙根的位置,而且就算在那特殊的一天,这一幕也只会在晚上六点的时候发生,这会让你惊讶吗?”

“我只能说我一定是搞错了。可能会是病态的幻觉,这总可以吧。”“你还坚持认定你跟亚历克西斯的会面是在午夜?”“是的,我绝对可以肯定。”

法官警告布莱特先生,对自己在法庭上做出的供词要更谨慎一点,然后就让他下去了,并召回昂佩尔蒂侦探询问了布莱特的活动和性格。

然后他总结了证据,并不加掩饰地说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死者是自己结束生命的。(威尔顿夫人语气愤怒,都不能连贯地发出抗议。)至于他为什么这么做,这就不是陪审团应该思考的问题了。动机有很多可能,陪审团也一定记得,死者从血统上说是俄国人,那么他一定是容易激动的,一定很容易被忧伤和绝望的情绪所控制。法官自己阅读了很多俄国文学作品,可以向陪审团保证,自杀对于这个忧伤民族的成员来说是常有的事。我们这些有幸生在英国的人可能很难理解,但对于亚历克西斯,陪审团可以这样下判断。他们已经有了清楚的证据表明,剃须刀是怎么到亚历克西斯手上的,而且法官觉得没有必要在布莱特搞错潮汐的问题上给他太大的压力。既然亚历克西斯不刮胡子,如果不是去自杀的话,那他要剃须刀做什么?不过,为了表示公正,法官也列举出一两点自杀推论可疑的地方。亚历克西斯有返程车票的事实,护照的事实,装满黄金的钱袋的事实。这些让人觉得死者曾计划离开这个国家。即便是这样,难道不可能是他在最后一分钟失去了理智,决定用最便捷的方式来离开这个国家,同时也离开自己?死者显然是戴着手套自杀的,这一点很古怪,但自杀这一现象就是以古怪著称的。当然,还有威尔顿夫人(对于她我们感到深深的同情)关于死者心情的证词,但这与威廉·布莱特以及拉法兰克夫人的证词又矛盾。

简单地说,这个从出生和性格特点上都带有典型俄国色彩的男人,因为感情的纠葛和神秘的信件而烦恼,情绪状况很不稳定。他想摆脱世间的纷扰,并得到了一把剃须刀。他的尸体是在一个无人的地方被发现的,由此可见自杀的过程并没有人陪伴。他的身边就躺着一把致命的武器。沙滩除了他的足迹之外没有别的足迹,而且尸体发现人到达现场的时间那么接近死亡时间,所以可以排除凶手顺着沙滩从犯罪现场逃离的可能性。证人波洛克发誓死亡发生的时候,他在远处的深水地带,在附近没有看到别的船只,他的证词也被范内小姐证实了。还有,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任何人有那么一点点动机来除掉死者,除非陪审团愿意去关心一下关于勒索和布尔什维克的那些没有头绪的提议,但这些提议没有证词可以支持。

听完这段简单总结,温西对昂佩尔蒂笑了。总结里没提到那些必要的隐瞒和假设,没有提到礁石上的裂缝,也没有提到马掌或者威尔顿夫人关于财产的安排。陪审团的人一起小声说着话,然后是一段沉默。哈丽雅特看着亨利·威尔顿,他紧紧地皱着眉头,他的母亲正在急促地对着他的耳朵说话,但他根本没在意。

现在,陪审团主席站了起来。他是一个结实的家伙,看起来像是个农场主。

“我们一致认为,”他说,“死者是因为割喉而死的。我们当中的大多数认为他是自己结束了生命。但有些人(他盯着帝国自由贸易者先生)认为这件事和布尔什维克有关。”

“采取大部分人的意见就行了,”法官说,“是不是大部分人都同意是自杀?”

“是的,先生。我不是已经说过了嘛,吉米·考布利。”陪审团主席尖锐地低声说道。

“你们的判断是,死者是因为割了自己的喉咙而死的。”

“是的,先生。我们还有一个建议。我们觉得警方关于外国人的规定条款应该严厉一些。死者是一个外国人,不管是自杀或是谋杀,这对一个夏季的旅游热点城镇来说,是件很不愉快的事情。”

“这我不能接受,”法官不耐烦地反对说,“死者在国籍上来说是个英国人。”

“这没有任何区别,”一个陪审团成员严肃地说,“我们真的觉得规章制度应该严厉,我们一直都这么认为。先生,把它写下来,就说这是我们的观点。”

“好吧,”温西说,“帝王是由血缘造就的。当君权进门的时候,理智就飞出了窗外。好吧,我想就这样了。我说,侦探。”

“勋爵阁下?”

“你要拿那张纸干什么?”

“还不是很清楚,勋爵阁下。你觉得我们能从这里查出什么吗?”

“是啊,把它送去伦敦警署,让他们找个电报专家来破译。就算纸张被染了色,也还有许多事情可做。帮我接帕克总探长——他可以把它交到合适的人手上。”

侦探点了点头。

“我们就这么办。我相信那张纸上一定有我们想要的东西,只是能不能找出来的问题。我从没见过比这更奇怪的事。如果不是有这么一两个疑点的话,看起来就像是一桩再简单不过的自杀。而且,当你把这些疑点分开来看的时候,它们似乎都没什么大不了的。比如说布莱特,我还以为能在他身上找到点什么漏洞。我见识过这些从来没见过海的家伙,他们当中十个有九个根本不会注意潮汐是否涨起来了,或者潮汐到了什么位置。我觉得他是在撒谎;你也这么觉得,但你不能指望陪审团会仅仅因为一个人分不清潮汐的高位和低位,就给他定下谋杀的罪名。我们得继续关注这个家伙,但我也不知道该用什么借口把他继续留在这里。既然陪审团的判决是自杀(这从某种程度来讲对我们也很有好处),那如果布莱特要离开的话,我们就不能拦着他。除非我们付住宿的钱让他留在这里,但还不知道要留他多久,这对那些纳税人来说不合适。他没有固定的地址,你看他所从事的工作,怎么可能有固定地址呢。我们只能发个通告让大家留意着他,除此之外也没有办法了。当然,他还会继续更换名字的。”

“他现在是不是在领失业救济金?”

“没有。”侦探说,“他说自己人穷志不穷。我得说,这件事也非常奇怪。不过,他马上就要领取《晨星报》的悬赏了,也不需要去领失业救济金。但不管有奖赏也好,没有奖赏也好,我们不能强迫他花自己的钱留在威利伍康伯。”

“去找哈迪先生,看看报纸能不能把奖赏发放的时间再拖延一些。如果他不去领奖金的话,我们就可以肯定,一定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对钱的蔑视,侦探先生,是所有犯罪的根基,或者再怎么说也是非常明显的疑点。”

侦探笑了。

“你跟我想的一样,勋爵阁下。那个家伙不去领他能拿到的钱,这点很可疑。你说得很对,我会跟哈迪先生说的。而且我还会试着把布莱特多留几天。如果他身上真的有疑点的话,他不会急着跑的,他会害怕落下嫌疑。”

“如果他同意留在这里,看起来就更可疑了。”

“是的,勋爵阁下,但是他不会那么想的。他不想搞出麻烦来。我敢说,他会再多留几天的。我其实在想,如果我们给他安上其他什么小麻烦…我不知道,但他是一个很狡猾的人,我在想我们也许能找到什么理由把他拘留起来。”侦探眨了眨眼。

“侦探,你要陷害他?”

“上帝啊,不是的,勋爵先生。在这个国家,我们可不能这么干。但一个人可能干过许多在某种程度上跟法律不符的小事。比如说当街赌博,酗酒或者闹事,在规定的关店时间之后买东西之类的——这些零碎的事找起来很方便。”

“我的良心啊!”温西说,“头一次听到这么好听的话!好了,我得走了。你好啊,威尔顿!我不知道你在这里。”

“这可真是有趣啊。”威尔顿先生挥了一下手,“人就是喜欢讲蠢话,是不是?你会认定这件事就像馅饼一样平整简单,但我母亲还是在说什么布尔什维克,连法官的裁决都不能让她安静下来。女人啊!你跟她们讲道理会把自己气死,她们所能干的事只是一遍一遍诉说同样的废话。她们说的话你一句都不能相信,是不是?”

“不是所有的女人都一样。”

“她们也是这么说的,但这也是废话的一部分。现在,就说这个范内小姐吧。一个好姑娘,真的,看她处理麻烦事的样子,还真有模有样——”

“范内小姐怎么了?”温西赶紧问道。然后他又想,爱上一个人真是糟糕!我已经失去了潇洒的风度。

威尔顿笑了。“没有冒犯的意思,”他说,“我只是说,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像那样的女孩,你怎么能指望她对鲜血有什么了解——明白我的意思吗?女人们总是会设想血流得到处都是的场面。她们总是爱读小说,《在血中挣扎》那类东西。这类东西对她们的诱惑力很大。她们只看到她们觉得应该会看到的东西。明白我的意思吧?”

“你似乎学过女性心理学。”温西严肃地说。

“哦,我倒是特别了解女人。”威尔顿先生扬扬得意地说。

“你是说,”温西接着说,“她们想的那一套都是唯心的?”

“嗯?”

“俗套话。‘母性的直觉是独一无二的。’‘狗和孩子无所不知。’‘善良的心比王冠更重要。’‘困难磨炼品格。’这一类的陈词滥调,把所有与之相背的证据都忽略不计。”

“是啊,”威尔顿先生说,“我的意思是,你知道,她们觉得一件事应该是这样的,那么她们就说这事就是这样的。”

“是的,我明白你想说的意思了。”温西在想,如果在地球上,还有一个人可以一遍遍地重复一句俗套话,但脑子里却不知道它的明确意思,那就是威尔顿先生;他还把这些神奇的话语用骄傲的语气朗诵出来,以为是自己发现的真理。

“你真正的意思是,”温西继续说,“我是这么理解的,你认为我们不能完全依赖范内小姐的证词?你的意思是,她听见了一声尖叫,然后发现了一个喉咙被割开的人,还有一把剃须刀就在他旁边。这看起来似乎那个人刚刚自杀,所以她就想当然地认为他就是刚刚自杀的。那么,血液就应该还是流动的。所以,她就自己说服自己,硬说血液当时还是流动的。你是不是这么想的?”

“是的。”威尔顿先生说。

“所以,陪审团裁决这是自杀。但你和我,我们都很了解女人,知道那关于血的证词可能是错的,那么,这还是很有可能是谋杀了。是不是?”

“哦,不是的——我不是这个意思,”威尔顿先生反对说,“我感觉这百分之百是自杀。”

“那你现在嘟嘟囔囔什么?这多么显而易见啊。如果那人是在两点钟之后被杀的,范内小姐就应该能看到凶手。她没有看到凶手,那么这就是自杀。自杀与否这完全取决于范内小姐的证词,她的证词表明死者是在两点钟之后死的。是不是?”

威尔顿先生为这令人惊讶的逻辑思考了一会儿,但最终还是没有察觉,这个三段论究竟是前提和结论倒置,还是中词不周延,还是前提本身就不正确。但他的脸明显变轻松了。

“当然啦。”他说,“是的,我明白。这显然就是自杀,范内小姐的证词能证明这一点。所以她应该还是正确的。”

温西想,这段畸形的三段论逻辑甚至比上一个还要拙劣。一个能做出这样结论的男人是不可能想出什么花样的。他给自己建立了一个新的三段论:

那个谋杀的凶手不是傻子。

威尔顿是个傻子。

所以威尔顿不是凶手。

这个推断似乎很有道理,但如果是这样的话,威尔顿又在为什么烦恼呢?唯一有可能让他担心的就是,他两点钟的时候没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这也同样让温西烦恼:所有最好的嫌疑人在杀人的那个时间段都有不在场证明。

然后,突然地,灵感的闸门打开了,刺穿了他脑子里黑暗的角落,像一道探照灯的光线。上帝啊!如果这是事实的话,威尔顿就绝对不是一个傻子。他是一个侦探一生中能够遇到的最聪明的罪犯。温西观察着威尔顿自以为是的外表。这可能吗?是的,这有可能,而且,如果哈丽雅特·范内没有带着她的证词出现的话,这个计划可能非常成功。

从这点着手来分析,看看结果会怎么样。两点钟的时候,威尔顿在平铁谋杀了亚历克西斯。他早就在什么地方把小母马拴好了,一点半离开三根羽毛餐厅之后,他去了小路,一秒钟都没有耽搁就牵到了马。然后他肯定是让马竭尽全力地奔跑。假设他在二十五分钟之内跑了四英里的路。那么两点钟的时候,他离平铁还有半英里。不,这样不行。把时间再拉紧一些。让他一点三十二分从亨克小路出发,让他把马速赶到九英里每小时——那时间就差不多了。再让他在五分钟之内走到礁石边,那是一点五十五分。然后呢?把马赶回去?在哈丽雅特醒前五分钟,他让马顺着沙滩向回跑,自己步行,在两点的时候到达平铁。

他杀了人。他发现哈丽雅特来了,就藏在礁石的缝隙里。同时,那匹小母马已经跑回家了,或者已经到达路边的某个地方,正往上跑,或者——

不用再想那匹马了;反正它是跑回自己的草地和溪水边去了。时间很紧张,整件事似乎精细得有些不可能,但并不像他最初想的那么绝无可能。假设事实就是这样,那么,如果哈丽雅特当时不在场的话,会怎样呢?几个小时内,潮汐就会盖住尸体。‘停在那里吧,摩洛哥。①’如果威尔顿是凶手的话,他不会希望尸体失踪的,他会希望他的母亲得知亚历克西斯的死讯。是啊,但在一般情况下,尸体很快就会回到沙滩上的。是因为强劲的西南风和三百块小金币的缘故,尸体才一直没被找到。就算这样,尸体最终还是找到了。好,如果哈丽雅特没有在那个时候发现尸体,他们就不能证明,死亡时间不是在更早一些的时候——比如说在十一点和下午一点半之间——这段时间威尔顿已经有不在场证明了。事实上,受害者提早到达了达里关卡,这让死亡时间看起来似乎比起真正的时间要更早一些。为什么你会引诱受害者在十一点半去一个没有人的地方,然后等了两个半小时才把他了结?无非是想让别人推测,你是在更早一些的时候杀了他的。然后,还有一对固执的家伙,波洛克和他的孙子,在他们吝啬的证词里也提到了,他们看见亚历克西斯一点四十五分的时候“躺”在平铁上。那也是计划的一部分。就是这样,肯定是这样。这宗谋杀案本来是想伪装成在早晨发生,这就是为什么威尔顿会在不在场证明上执著得几近可疑,这就是为什么他会去威利伍康伯一趟。“总是要怀疑那些有确凿不在场证明的人”,这难道不是侦探守则中的第一真理吗?这个确凿的不在场①引自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

证明就是等着别人来仔细调查的;就是等着能通过任何检验的,因为怎么可能出错呢,这是事实啊!这看起来很奇怪,那是因为它本意就是要看起来奇怪。它是在大吵大闹,央求着别人去调查自己。这个不在场证明简单又独立地存在着,把别人的注意力从关键的两点钟上转移开来。如果哈丽雅特没有发现那具被新鲜血液浸染的尸体的话,这个计划会实现得多么成功啊。但哈丽雅特当时在那儿,整个计划就在她证词的打击下被摧毁了。这一定是致命的打击,怪不得威尔顿要尽力去诋毁死亡时间这个让他尴尬的证词。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不管这给陪审团留下怎样的印象,在两点钟死亡并不意味着案件就是自杀。他不笨,他只是在装傻,而且他聪明得让人感到恐怖。

温西模糊地听到,威尔顿在对他说着道别的话。他让威尔顿走了,甚至有点渴望他走。他得把这件事好好想一想。

哈丽雅特的证词把原本的计划撕得粉碎。威尔顿接下来会做什么?

他可能什么都不做,这会是最安全的办法。他可能会依仗着法官的裁决,相信警察和温西以及别的人会接受这个裁决。但他会有勇气什么都不做吗?他也许会的,除非他知道密码文件里有什么东西可以证明这不是自杀而是谋杀。如果这样的话,或者如果他失去了理智——那么他会开始谋划自己的第二道防御,这会是什么呢?毫无疑问,是两点钟的不在场证明——谋杀真正时间的不在场证明。

关于这个时间段,他到底说过些什么?温西检查了他的笔记,上面已经加了相当多的新内容。威尔顿只是含糊地提到一个可能的证人,那就是经过达里并向他询问时间的陌生人。

当然了,是的。他早就开始怀疑这个证人了。这是侦探小说里常见的一个备用角色:问时间的人。温西笑了。现在他对此感觉很肯定。威尔顿对所有的可能性都有所准备,精心铺垫好这个有用的证人,以防有一天需要用上。现在,那个早晨的不在场证明已经不能将他置身事外了,两点钟的不在场证明就必须得推到前线。只是,这一次,这个证明不会是确凿的了。很可能是一个很逼真的证明,但毫无疑问是假的。然后,监狱的阴影就要开始接近了,黑压压地、乌云密布地笼罩着亨利·威尔顿先生。

“如果事情都安排好了的话,那么,威尔顿,”勋爵阁下自己对自己说,“如果我没说错的话,你的那个两点钟的证人很快就会出现了。另一方面,如果他真的出现的话,我就知道我猜得没错。”

这是在模仿威尔顿先生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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