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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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犹豫什么?”高竞心想,不是你自己打电话给我的吗?你打电话给我,不就表明你想跟我联系吗?现在怎么又拖拖拉拉起来?

“郑恒松不相信我。”张建民说。

原来是因为郑恒松。

“张建民,郑恒松跟李耀明是多年的老朋友,你想他接受你说的一切,必须要给他证据和时间。而且,你首先得相信他。你相信他吗?”高竞觉得张建民并不相信郑恒松,也许,因为替郑恒松说话,连带着,张建民对他也会产生敌意和怀疑。

张建民声音低沉地说:“我找过他,我跟他说过很多,但他不相信我。我说什么都没用,他觉得我就是内奸!就因为我跟司徒雷是中学同学。”

“我刚刚说了,要让郑恒松相信你,你得首先相信他。”高竞隐隐觉得张建民似乎更想见郑恒松,也对,郑恒松是总负责,只要说服了郑恒松,就能为自己洗刷清白,于是他问:“张建民,你还想再见郑恒松吗?你想不想跟他再好好谈一次?”

张建民沉默不语。

“郑恒松把你跟他说的话都告诉我了,这说明他一直在思考你的话。给他个机会,再谈一次怎么样?”高竞劝道。

“你是他的人吗?”张建民似乎仍然顾虑重重。

“他是我的领导这没错,但是,我跟李耀明不熟。我只管追查真相。其他的我不管。”

张建民不说话。

“我来安排怎么样?”高竞道。

“你怎么安排?我不会去局里跟他见面,他会找人抓我。”

高竞想了想道:“我们今晚7点在松鹤楼吃饭,郑恒松也会去,你可以在楼下大堂等,或者你到了附近之后跟我联系。我们到时候找个地方一起聊聊。”

张建民足足考虑了五秒钟,才说:“好吧。”

“一言为定。”高竞挂了电话。

“老大,你看张建民这小子今晚会不会去松鹤楼?”猴子一边用手捞着叉烧吃,一边问。

“不知道,我们如实告诉老板就得了。”顾子群喝着冰啤酒答道。

“那我们要不要去?”猪肠低声笑起来。

“笨蛋!我们当然要去。不过,我们只负责在外面盯着。是不是,老大?”

“不错,只要我们的消息可靠,老板会派别人去的。”顾子群道。

“妈的,快点解决,快点收工,老子晚上还有球赛!”猴子大声道。,

“啪”!顾子群回身就打了下猴子的脑袋。

“什么屁球赛!不想活了是不是?说话小心点!”顾子群说完把冰啤酒的罐子扔出窗外。

猴子讪讪地笑笑,把一块叉烧整个塞进嘴里。

5、宴无好宴

“谢谢。”她低头接过了胡椒粉瓶。

这是秦芝云第三次对高竞说这两个字了,第一次是她进门时差点被门口拱起来的地毯绊倒,正好高竞在门口适时扶了她一把,第二次是她问他郑恒松在哪里,他告诉了她,第三次就是这次,她要胡椒粉,他递给了她。高竞觉得,这是他听到过的最没有诚意的感谢。因为三次谢谢,无一例外,她都没朝他看,两次在看别的地方,一次在看胡椒粉瓶。

但即便是这样,高竞还是忍不住要多看她一眼。今晚的宴会,就属她最引人注目。她面容端庄,穿着一条黑色带亮片的羊毛连衣裙,乌黑的头发盘在脑后,手指上的粉红色指甲油闪闪发光。他万万没有想到,五大三粗,长相颇为丑陋的李耀明竟然会有一位如此美艳动人的妻子,虽然同样是一身黑,但她的样子一点都不像个悲伤的烈士遗孀,倒更像是个来参加晚宴的贵妇人。

“来来,高竞,认识一下,这是李耀明的夫人,秦芝云。”当郑恒松很热情地给他们作介绍时,他的第一反应是怀疑自己听错了。

“谁?谁的夫人?”他扭头问郑恒松。

“李耀明的夫人。”

“他也有夫人?”

“当然。”郑恒松不动声色地横了他一眼。

他自知失言,马上给自己找台阶:“哦,我刚才没听清。”

秦芝云没理他,朝郑恒松笑着伸出了手。

“好久不见了,阿松,最近好吗?”她的声音低沉婉转,说话时,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郑恒松的脸。他们以前肯定认识,高竞想。

“我就那样。你知道,当警察就是一个字,忙。”郑恒松微笑着跟她握手。

“忙得连接个电话都没时间?”她也笑了,但话语里带了几分嗔怪。

郑恒松摊摊手,一脸无奈。“有时候,还真的是没时间。”

她把头转向一边,朝已经坐在餐桌上的关保国招招手,随后又把头转回来,说道:“我也很忙,本来我今天不想来的。”

“你不来,我可是会伤心的。”郑恒松说,她的眼睛忽地一亮,但郑恒松的下半句话立刻又让她的目光黯淡了下去,“替老李伤心,今天是他的生日。”

她盯着他的脸,用手里的黑色小皮包打了他一下,笑道:“你可真是他的好朋友!”

“先坐下吧,我们还得等一个人,等人到齐了就开席。”郑恒松走到餐桌边,殷勤地替她拉开了一张椅子。

她像女王一样施施然坐下,抬头对郑恒松妩媚地一笑,没说谢谢,但高竞觉得她说了比这多得多的话。他们以前肯定认识,不仅认识,而且还很熟,不仅很熟,郑恒松还跟她有过点什么,看这女人刚刚用包打郑恒松的样子,就知道他们的关系非同一般。

郑恒松招呼完秦芝云后,回到高竞的身边。

“她是谁?”他马上问。

“李耀明的夫人。”

“仅仅如此?”高竞低声问,“今天你可是在召开嫌疑人大会,你把她请来,难道她也是嫌疑人之一?”

“耀明出事前,他们在闹离婚。她跟耀明的关系从几年前就开始出现裂痕了。”郑恒松表情轻松,好像在跟他聊天气,声音却异常冷静。

“这事跟你有关吗?”高竞问,为了不让餐桌上的人看出他们在谈什么,他也努力让自己保持微笑。

“没关系。”

“松哥,你说过,我问你什么,你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是不是?”高竞不喜欢被人欺骗,但他感觉郑恒松就在骗他。

郑恒松看看他,叹了口气,把手搭在他肩上,低声说:“好吧,10年前,我跟耀明曾经同时追过她,但耀明在一次行动中救了我的命,所以我退出了,就这么简单。我跟她什么都没有。懂吗?”

这勉强还算是个诚恳的回答,但高竞还是追问了一句:“你跟她真的没什么?”

“千真万确。”郑恒松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

高竞瞥了一眼正在朝他们这边望的秦芝云,说道:“她在看你,就算是小学生也能看出她对你有意思。”

郑恒松朝秦芝云回眸一笑,冷冰冰地说:“看我有什么稀奇?我在局里向来都是万众瞩目的人物。”

嚯!你以为你是成龙啊!高竞真想回敬一句,但又怕再说下去郑恒松会发火,因为后者已经在向他瞪眼睛了。

好吧,今天就先放过你。

高竞跟郑恒松对视了两秒钟,终于把目光移开了。

“还有谁没来?”他问郑恒松。

“赵杏兰。”

“她?”高竞最不想见的就是这女人,跟她一起吃饭,真是倒胃口,“她也是嫌疑人?”他问郑恒松。

“她当然是。她参加了那次行动,是她发现李耀明的尸体的,她也是最早知道行动计划的人之一。”郑恒松道。

高竞疑心顿起。

“怪了,她很少亲自参加行动。每次都是别人带队,她后来才赶到。”

“我也觉得奇怪。”郑恒松意味深长地朝他笑笑。

看来郑恒松对赵杏兰也充满了怀疑。但现在不是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

“吃个饭还要迟到,她怎么还不来?”高竞没好气地问。

“呵呵,她是为了表明她是副区长的夫人,而不是我的下属。”郑恒松笑着说。

莫兰在网上查到松鹤楼的地址后,便计算了下路程,按理说打的过去最方便,但现在是6点半,她家在市中心,附近有很多办公楼,这个时间正好是下班高峰,她不确定自己是否能在小区门口叫到车,所以她最后决定乘地铁。虽然地铁也很挤,但地铁够快,三站路外加步行一小段就能在20分钟内到达目的地。

她可不想在家门口傻等出租车,她曾经有过半小时都没叫到车的惨痛经历,每当这时,她都特别希望自己也有辆车。她相信有了车,她就不会因为迟到而经常被人骂了。可她也知道,就算有车,爸妈也不会让她开,尤其是老爸,每次跟他说她想学开车。他都朝她瞪眼睛。

“学什么开车?让别人替你开车不是更好?”老爸总是那套话。

“可是我们这里出租车很难叫,上次我等了半小时呢。”她不服气,她很羡慕会开车的女性,觉得她们特别帅。

“叫不到车就乘地铁。要不就晚点到,人家又不会吃了你。”

老爸自己也是老迟到,所以才会这么说。妈妈曾经告诉过她,年轻时他们约会,老爸也总是迟到,而且从来不道歉,还总是编出一大堆理由,最经典的理由是,“我在政治学习,他们觉得我思想觉悟不高,派了个出身好的小姑娘来给我上政治课,不过,除了毛主席,我最爱你,所以我看都没看她一眼。”莫兰觉得老爸还真会哄人。

不过,说到开车的问题,妈妈的意见跟老爸空前一致。她总是对莫兰说:“兰兰,你去看看那些交通事故的报道,司机总是首当其冲。所以,你还是乖乖做乘客吧。让别人服务不是挺好的吗?”

莫兰被妈妈说得也怕起来,所以至今没学过开车。她挎着包急匆匆朝地铁站走,迎面不断遇上从地铁里走出来的上班族们,她心想,如果我现在还在杂志社上班,应该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吧。有时候,她还真的想回到以前的日子,如果不用每天早上打卡,如果老板又不是那么讨厌的话,她觉得上班也未尝不是件愉快的事,至少不会被人骂是无业游民。

人潮不断从地铁口涌出,莫兰小心地退到旁边,正当她快要接近地铁口的时候,一个穿黑色滑雪衫的男人迎面朝她冲来,莫兰还没反应过来,就感到脸上一凉,好像被溅到了什么东西,接着她闻到一股浓烈的辣椒味。

“啊!”她本能地惊叫起来,一个恐怖的念头从她脑子里飞过,浓硫酸!有人向我浇浓硫酸了?浓硫酸是什么味?哎呀,中学化学课没学好,老师教的都忘了。不过,电视里好像播过,有人被浇了浓硫酸,脸上会像被火烧似的,剧痛无比,现在好像没什么感觉,就是觉得有点辣……到底是什么东西?

她稳定了下情绪,壮起胆子,从包里掏出纸巾(我还有力气掏纸巾,是不是说明不是浓硫酸了?)她哆嗦着用纸巾向脸上抹去,柔和的纸巾碰到脸部没有什么感觉,辣味也在几秒钟之内消失殆尽,她拿着纸巾走到一家便利店门口,借着里面的日光灯,低头一看,纸巾上一片红色,她又把它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好像的确是辣椒味。

怎么回事?有人向我泼辣椒水?

“滴铃铃……”这时,手机铃声骤然响起,吓了她一大跳。

打开手机,她发现是个陌生的电话号码。犹豫片刻,她还是接了。

“喂。”她道。

“你是莫兰吗?”是一个带点娘娘腔的男人声音。

“我是的……你是……”莫兰确定自己从来没听过这个声音。

“呵呵,认识高竞吗?”对方好像在笑。

“你是谁?”

“先回答我的问题,莫兰。”那人叫她名字的时候,故意拖了个婉转的长音。

莫兰握着电话默不作声。她脑子里不由自主地蹦出几句话来:他知道高竞!他知道我!他知道我跟高竞的关系!他打这个电话就是为了确定我是不是他要找的人!也许,还是他向我泼的辣椒水!想到这里,莫兰禁不住四下张望起来,打电话的男人会不会就在附近?

“莫兰,莫兰,怎么不说话?”那个男人好像很喜欢叫她的名字,他的声音让她浑身起鸡皮疙瘩。

她没在附近发现可疑的人,又把注意力集中到电话上。“我认识高竞。”她道。

“哦,那么,就是你,莫兰。”那个男人喜滋滋地说。

就是你,莫兰。这句话的潜台词应该是:我要找的就是你,高竞的女朋友莫兰。

“是你浇了我辣椒水?”莫兰直言不讳地问道。

“辣椒水?哦,我没想到是辣椒水,我以为是清水,把你的衣服弄脏了吧?”

“嗯哼,可想而知。我的白衣服上面沾了一片红色。”莫兰假装抱怨道,她穿的其实是褐色的短大衣。

“你运气不好。今天不该穿白色。”那人幸灾乐祸地说。

看来他应该不在周围。莫兰松了口气。

“是你向我浇的辣椒水?”莫兰再次问道,现在她已经基本恢复平静,开始有心情跟他攀谈了。依现在的情况,她确定应该不是这个人干的。

“NO,我不干这种事,我干更高级的事。”那人说。

“更高级的事?比如什么?给我打电话?”

“不,更高级。”那人好像远离了听筒,莫兰听见他在焦躁地叫嚷:“芭比!回来!笨蛋!”过了好一会儿,他软绵绵的声音才再次出现在电话那头,“抱歉,我在跟我的情人说话。好吧,既然确定是你,我的任务也算完成了。有人要我通知你,这次是清水,哦,不,这次是辣椒水,下次可能是硫酸……对不起,我只负责把话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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