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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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在图书馆门口跟莫兰分手后,因为不放心,他后来又折回图书馆去找她。但他从一楼找到五楼,就是不见她的踪影,恰巧那时候,有人从二楼女厕所拿出一件大衣来,他当时看见图书卡上的拼音和血迹,脑袋好像被开了一枪。他记得自己发疯般地在图书馆里跑来跑去,发疯般地打电话,最后又是发疯般地跳上了自己的车。虽然郑恒松安慰他,莫兰那么机灵,又是个美女,不会出事的,但这句话使他更加心乱如麻,他好像不断听到莫兰的呼救声,“高竞,救救我,高竞,你在哪儿?”莫兰永远不会知道,他一上车就把枪上了膛,当时他想,如果她有个三长两短,他就当场击毙司徒雷,再自杀。如果她死了,他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到司徒雷家门口时,他才慢慢冷静下来,但他还是把枪放到了最容易拿到的地方。

莫兰去过图书馆,她曾经说,她找到一些有用的东西,婚礼结束后告诉他。

可现在婚礼结束了,他们却吵架了。

他犹豫是不是该给莫兰打个电话,但是如果开口就问图书馆的事,她一定会气上加气,认为他仅仅是因为工作才打电话给她的,也许还会认为他是在利用她。思前想后,他最终决定先给她发条短信试探一下,发短信很麻烦,他对自己说,要用最简短的话说明自己的心意

“保证3天之内还你两万,我发誓再也不偷钱,再也不提司徒。对不起。”

他觉得自己的短信言简意赅,很有诚意,不知道莫兰看了之后会不会回心转意。

几秒钟后,莫兰的回复过来了,比他简洁得多,在他的手机屏幕上,他只看见一个字:

“呸!”

莫兰一点都没被他感动,他的心沉入了谷底。

一个小时后,高竞口袋里塞着跟IP地址相对应的调查结果,来到C区林川路328号健宝大厦2203室的门口。

他按了两分钟门铃,没人应门。

无奈之下,他只能破门而入。但正如他在按门铃时预感到的,他的枪和手铐毫无用武之地,屋子里空无一人。说它是间“空屋”名副其实,因为这里不仅没有人,也没有家具,生活用品,报纸或书籍。屋子很干净,地上连张多余的纸片都没有。高竞可以肯定,这里曾经被彻底地有条不紊地打扫过,因而他更加确信,赵栋曾经住在这里。

很明显,清扫的目的就是为了消除一切赵栋在这里生活过的痕迹。

人的痕迹容易消除,那猫呢?

当然,也许不是猫。莫兰说过,这个人曾经养过一只宠物,它的名字叫芭比。宠物,有它自己的生活,它做过什么,他的主人未必完全能够了解,何况,这个主人还是个电脑黑客。他想到了裴欣言。

把裴欣言介绍给他的B区公安分局的同事曾经告诉过他,“除去睡觉和上厕所,她每天24小时,几乎都在电脑前。工作、聊天、娱乐、吃饭包括交友都在网上,她几乎没有线下生活。在网上,她生活得多姿多彩,在现实生活中,却是个绝对孤独的人。”

想必同为电脑狂人的赵栋,应该也是这种整天盯着电脑的怪人,所以他不一定会知道他的宠物做过什么,到过什么地方……

也许,它会在什么地方拉过一泡尿,也许,它曾经逮过一个蟑螂,藏在它的私密小天地里,也许,它还曾经在什么地方磨过它的爪子。前两种遗留物,或许已经无迹可寻,但是最后那种……他决定碰碰运气,在屋子里仅存的两扇木门的下沿摸索一番。马上就有了结果。他在厕所和卧室木门的底端分别发现了几条明显的爪印,爪印上曾被刷过一层漆,用肉眼没法看见,但手碰上去就会有明显的触感。狗的爪子没那么尖,他觉得还是猫的可能性更大。

这里果然曾经有过一只猫。芭比。

他打电话给他的同事,不出两分钟,下属就查到了健宝大厦这套房子的房主。房主姓林,住在海南。在长途电话里,他向高竞坦言,他购买这套房子纯粹是作为在S市的一项投资,他在S市共有3套这样的房子。他是通过中介公司把房子租出去的,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曾经告诉他,租房人是一对中年夫妻,至少看房、签合同、最后被目击搬入这套房子的人是这对夫妻,他本人从来没见过租房人,只知道这对夫妻付房租很慷慨,比他要求的房租要给得多,他们提出的唯一要求是,搬走后要带走屋子里所有的家具,包括窗帘。

“我的房子装修很简单,那些家具根本就不值钱,只要他们肯买,想带走就带走喽,我没什么意见。我也没问他们为什么不买新的,各人有各人的活法。”房主解释道。

高竞看了一下腕上的手表,现在是晚上10点,房产中介公司肯定已经关门了,要想询问详情看来只能等明天,不过这只是走走程序,对于是否能从这家房产中介获得有价值的信息,高竞并不抱太大的希望。因为就算对方还记得这对夫妻,他们也不可能监视这对夫妻的生活,他们也不会知道,这对夫妻是否真的住在这套房子里。想了解真实情况只能通过同一层楼的邻居。但就如高竞所料,赵栋极少出门,所以邻居们都对他印象模糊。22楼共有8户人家,他问了一圈,作为邻居的7户住家中,有四户不在家,或者说是没人,另外三户中,有一户说曾经看见一对夫妻进过03室,还有两户说好像见过一个年轻人从03室出来,但他们都不敢肯定这个人跟高竞照片中的赵栋是同一个人。

“他个子不高,戴着帽子,我看见他的时候,他在低头锁门,所以……”其中一个邻居爱莫能助地摇了摇头。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栋大楼的门口装了探头。

可高竞马上就发现自己白高兴了。当他前往门卫室讨要监控录像时,保安告诉他,这个探头在3天前的一个晚上被人莫名其妙地砸坏了。保安还记得就在探头被砸坏的第2天早晨,这栋楼的顶楼的确有人搬家离开,但他只看见一对相貌平平的中年夫妻上了一辆装载家具用的卡车,他们彼此几乎没说过话,他不知道房主是谁,当然,他也没记下车牌号,那辆卡车好像也不是专业搬家公司的车。

高竞想,如果那对夫妻是负责掩护赵栋的,那么赵栋很有可能并没有跟着搬场车一起堂而皇之地离开,他跟他们是分开走的,而且,相信卡车上的家具,也不会真的被搬到赵栋的新住处,它们很可能被清洗,或者干脆就被扔了、卖了、烧了。总而言之,要想根据现在已知的线索找到赵栋,希望很渺茫。以赵栋目前犯的罪,是不是有资格发通缉令也难说,郑恒松曾经告诫他,在抓住内奸之前,千万不要去触碰司徒雷特别在意的人或事,否则我们自己会先死。看现在的情形,司徒雷似乎很保护他这个电脑小弟,所以郑恒松应该不会同意发通缉令,最后还是会让他自己去找。

“高竞,我相信你的决心和能力,但我更相信现实。”

郑恒松只会说这句屁话!

高竞颇为沮丧地告别保安,走出了大楼。他的车就停在马路对面的一家便利店门口。他准备到便利店去买盒薄荷糖,可能是太早起床的缘故,他觉得喉咙又干又痛。今天凌晨4点,他独自驾车前往群众利益酒吧的旧址探查了一番,之后又马不停蹄地赶往莫兰家,今天乔纳结婚,虽然他不是伴郎,但也被安排了不少任务,接着晚上又跟莫兰吵了一架,心力交瘁,还为两万块钱的事受了“惊吓”,他觉得他好像快生病了。所以他现在急需一颗薄荷糖来补充能量。

“警察哥哥。喉咙痛、心情不好,或者觉得特别没精神的时候,吃颗薄荷糖就会大有改善,不信你试试?”好多年前,16岁的莫兰在跟他一起散步时,曾经往他手里塞过一盒薄荷糖,直到今天,他仍然记得那辛辣无比,却又令心肺无比舒爽的感觉,那是他生平吃的第一颗薄荷糖,从那以后,他只要身体一不舒服,就想吃薄荷糖。有时候,他觉得吃薄荷糖就像是得到了莫兰的安慰,因为在他认识她的那么多年中,她真正跟他无拘无束在一起的日子很少,他觉得是太少了。

便利店里人挺多。

一个20岁左右的年轻女孩站在他身边,一边伸手在货架上翻翻弄弄,一边在打手机。

“呵呵……不可能啦……瞎说,瞎说……这件事,我只跟他一个人说过……当然,我谁也没说过,……我怎么知道谁告诉他的!……哈哈,别乱说……真的啦,我真的谁都没说过,就跟他一个说的……要不就是他在我家装了窃听器……哈哈哈,我也不信……别乱讲,不可能啦……”

女孩一直在疯笑,后来她干脆买了两串关东煮坐到便利店靠窗的长凳上,边吃边说起来。

不知为什么,直到买完薄荷糖,走出便利店,她之前说的那些话仍在高竞的脑子里盘旋。

“我只跟他一个人说过……我怎么知道谁告诉他的!……要不就是他在我家装了窃听器……”

关于警方的电脑系统曾经被黑客入侵的事,他只跟莫兰一个人说过。

莫兰不是多嘴的人,应该不会把这事告诉别人,即使告诉乔纳和郑恒松也应该不会传到司徒雷的耳朵里。赵栋的突然搬离,显然是司徒雷的安排。那么,是谁走漏了消息?司徒雷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难道是莫兰告诉司徒雷的?

不可能!

她跟他的关系将来也许会因为那条该死的狗有所改善,但狗是今天送来的,赵栋是三四天前搬走的,那时候,她还不至于会把他视为朋友,所以告诉司徒雷的,肯定不是莫兰!想到这里,他抽了自己一个耳光,我怎么可以随便怀疑莫兰!她就算以后跟他成为朋友,她跟我的关系也是不一样的!莫兰不会把我跟她说的事告诉他,肯定不会!我该死!

那么,是谁告诉司徒雷的?

找电脑专家恢复数据这件事,他在局里从没宣扬过,这是他的单独行动。

司徒雷怎么知道的?

“要不就是他在我家装了窃听器……”女孩的声音再度在他脑海中响起。

对了,他是在什么地方跟莫兰说的这些话?蓦地,一个念头飞过他的脑际。他在马路边站住了,缓缓抬起头,向前方望去。他的车就停在5米开外。

“嘿,你睡了?”猴子推推旁边打瞌睡的猪肠。

“等下次他再跟小美女吵架的时候再叫我。”猪肠闭着眼睛,打了个哈欠。

“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分。”

“分了活该!脑子有病!居然要去借钱还给他女朋友,那不是变相在骂她女朋友贪财吗?就算再贪财的女人,这时候也要装装样子,嘿,所以谈恋爱不仅仅是上床那么简单,还要懂得社交技巧和心理战术。”猪肠又打了个哈欠。

“上床也不简单。”猴子道。

“哇哈哈。”猪肠爆发出一阵狂笑,他起身拍了一下猴子的肩,大叫,“有道理,有道理。”

“不过,他借钱给妹妹也没错,毕竟是亲人嘛,我就经常向我姐要钱。所以我每次去我姐家,我姐夫都给我看脸色,哈哈。”猴子也伸了个懒腰。

猪肠拍了一下猴子的后脑。“我要是你姐夫,我就跟你姐玩完!”

“你懂个屁,那才叫爱情,爱情就是爱屋及乌。爱屋及乌,懂不懂?就是连我的臭脚臭嘴,眼睛里的眼屎都得喜欢。”

“我操,这也叫爱情?这应该叫变态!”

“人家警察叔叔不过是借了点钱给妹妹,作为女人,一个懂道理的女人,不仅不该生气,还应该自己再拿出几万块钱来支持。唉,我觉得高警长很可怜……”

“你这龟孙子,是不是最近一直在看韩剧?”

“嘿,我姐借给我看的,人家国家的女人怎么就那么贤惠呢?尊老爱幼的,我们国家的女人除了耍泼要钱,就是跟婆家人吵架,唉……”猴子摇头叹息。

猪肠看了猴子一会儿,忽然转变了话题。

“喂,你听见没有?我们老板好像对那个小妞有点意思啊。”

“只不过拉了下手臂,能代表什么?”猴子不同意。

“不是拉,是抓。你没听那个警察说的?”

“抓?哦,怎么样?”

“这说明我们老板用了力。”

“怎么样?”

“我们老板从来不会主动追求谁,哪次不是女人自己扑上去?抓下手臂,不得了啊。我相信,我们老板如果喜欢那个小妞,很快就会把她搞定……说起来,我们老板也算风度翩翩,呵呵……我期待老板跟警察的PK……一定很精彩。”

这时,监控器里传来高竞的声音。

“喂,是我,我在路上。”

两人相互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安静了下来。

“他又在打电话了。”猴子轻声说。

猪肠挥了下手,让他闭嘴。

只听到高竞说:“对,我是高竞,你是谁?……我不认识你……是吗,你是张建民的朋友?……你是说,他在临死前曾经交给你一样东西?……”电话里沉默了两秒钟,接着高竞的声音突然又响起,“好吧,在什么地方见面?……等一等,我记一下……大同路321号横通网吧?不是网吧,是网吧旁边的停车场?好,你穿什么衣服?……你戴帽子?……行,我大概得20分钟后才能赶到。你等我。千万不要走开。”

高竞挂了电话。

“怎么办?”猴子问猪肠。

“当然是报告老大。”猪肠一边说,一边拨通了顾子群的电话。

“只有20分钟吗,才20分钟?”顾子群似乎在电话那头看了下手表,他的声音跟往常接到紧急任务一样,显得急迫紧张,“我们的人必须在15分钟以内赶到才来得及办事。你们在哪儿,离那儿远吗?”顾子群问道。

“抄小路的话,不远。”

“那你们去。”

“可是老大,我们只负责跟踪和监听啊。”猪肠嚷道。

“没让你杀人。”

“那就好。”猪肠松了口气,朝旁边的猴子挤挤眼,“那我们去干什么?”

“你刚刚说,高竞是第一次跟这个人碰头?”

“对,他们不认识。”

“那好,你冒充高竞的手下,就说高竞在局里等他。把他骗上车,带到A区公安局后面的小马路上,自然有人会在那里接应。下面的事,就不用你们操心了。你们的任务就是把人带到指定地方。”顾子群咳嗽了两声。

“OK,放心吧,老大。”

“那人上车之后,跟我联系。”顾子群道。

“OK!”

猪肠挂了电话。

“老大让我们干什么?”猴子问道。

“他让我们去玩一个假扮警察叔叔的游戏。”

“嘿,我们可不是第一次玩。”猴子笑着扭起了屁股。

“呵呵,系上安全带!”猪肠踩下油门。

“早就套上了,哥们!我还不了解你?”猴子的手抓紧了车把手。

黑色商务车风驰电掣般向前开去。

“嘿,我们早到了,我们只用了……12分钟。”猴子晃了晃腕上发亮的电子表。

自从有了这个进口电子表,猴子到哪里都在看表,最喜欢做的事就是主动报时间。

“早到的鸟儿有虫子吃。不知道那个人来了没有。”猪肠把商务车停在大同路321号门口的斜坡上,从车窗向外探头张望。321号的门牌旁边有个亮着霓虹灯的醒目招牌“横通网吧”,网吧的右边果然有一片宽阔的空地,那里稀稀落落地停着几辆车。

“嘿,那边好像有个人。”猴子嘀咕了一句。

他顺着猴子的指引朝前望去,隐约在两辆车中间看见一个小小的火苗,接着,一个模糊的人影慢慢在火苗周围清晰起来。远远望去,似乎是个男人,他正侧靠在一辆车上抽烟,因为停车场附近没有路灯,猪肠费了两秒钟才看清这人头上戴了顶帽子。

“嘿,他戴着帽子。”猴子也看见了。

“是啊。”猪肠笑着打开了车门。

他们几乎同时下了车。

所谓的停车场其实只不过是一片可以临时停车的无人管理的空地,此时是夜里10点25分,整个停车场陷在一片黑暗中,但他们还是看见那个人的头缓缓朝他们这边转过来。

“他在看我们。”猴子双手插在口袋里,漫不经心地小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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