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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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们嫌公寓的饭菜不好,就一起到附近的食堂就餐。不知怎么了,他发起了脾气,一个劲儿地猛喝酒,要我也喝。我不会喝酒,他老是劝我,我就喝了二三杯,没想到脸一下子变得滚烫,脑袋里就像有人在打秋千似的。我感到心里逐渐充满了一种放荡的情绪。

我们勾肩搭背,你搂我抱地吼着一髙的校歌,回到了公寓。

“咱们到你的房间去,到你的房间去。”诸户说着,就硬拖着我进了我的房间。我的被褥是从来不叠的,就铺在那里。不知是被他推倒的,还是我自己绊倒的,我猛然倒在了被褥上。

诸户直愣愣地站在我身旁,盯盯地俯视着我的脸,突然冒出了一句:“你真美!”

那一刹那,说起来好像非常奇怪,我感到自己一下子变成了女的,脑子里闪过了一个奇怪的想法,觉得站在那里的青年,虽说因为喝醉了,脸上有股淫荡之气,但正因为如此,又平添了一层魅力,这位青年就是自己的丈夫。

诸户跪了下来,抓住四仰八叉地躺在那里的我的一只手说:

“你的手好烫呀!”

我同时也感到了他的手心在冒火。

当我脸色煞白,蜷缩在房间的角落里时,眼瞅着诸户的眉心浮现出无可挽回的后悔神情,接着用哽咽的声音说:

“玩笑,玩笑。刚才是瞎说,我不会干那种事的。”

之后,好大一会儿我们相背而坐,沉默不语。突然扑通一声,诸户伏在我的桌上。他双手抱着脑袋,一声也不吭。

看到这情景,我想他是在哭。

“请不要蔑视我。你可能认为我很下贱。我和你人种不一样。在所有的意义上,我都是另一类人。但我无法解释其意义。我时常独自感到恐怖而浑身颤抖。”

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来这样说。但是,他究竟害怕什么,我不太理解,一直到很长时间以后遭遇到另一个场面。

正如我想象那样,诸户满脸是泪水。

“你悝慢地会理解的。能理解就好,我天法要求你更多。但是,请你不要离开我,做我的谈话伙伴,并请接受我的纯粹的友情。我自己在想,你就给我这一点自由行不行?蓑蒲君,就这一点自由……”

我强忍着,一声不吭。但是,看着他泪流满面、苦苦哀求的样子,我也难以自控,只觉得眼睑里一股热乎乎的东西直往上浦。

我的心血来潮的寄宿生活,以此事件为界限,就此中止了。倒不是对诸户感到厌恶,而是两人之间形成的那种奇妙的窘迫气氛,以及我的怯懦羞耻心使我无法再在公寓里待下去了。

然而,最难理解的还是诸户道雄的心。他在此以后,不仅没有放弃他那奇异的恋情,反而随着日月的递增,好像变得越发浓厚,越发深刻了。偶尔有见面的机会,他就委婉地在对话中,更多的时候是在他的旷世情书中痛陈其思念之情,而且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我25岁的时候。即使是我的润滑的双颊还未失去少年的风采,我的肌肉还不像世上的男子那样发达,仍如少女般光洁可爱,他的心情也是太难理解了。

就是这样的他,竟突然地向我的恋人求婚,对于我来说,不啻是晴天霹雳。我对他作为恋爱竞争对手而抱有敌意之前,毋宁说首先感到某种失望。

“莫非……莫非是他知道了我和初代在谈恋爱,为了不把我让给异性,为了把我永远独自保存在他的心里,才去做求婚者,从而破坏我们的恋爱?”

我很以为得意的猜疑心,使我如此地想入非非。

第03章 怪老头

这是一件太离奇的事情,一个男人爱另一个男人,爱得太深,以至于要夺走他的恋人。真是一件常人难以想象的事情。当我胡猜乱想,把我前面说的诸户的求婚攻势想成是或许是为了从我手里夺取初代时,连我自己都嘲笑我的猜疑心是何等荒唐。

但是,这一旦产生的猜疑,却出人意料地抓住我不放。我记得那一次诸户比较详细地向我坦白他的异常心态时,曾经这样慨叹过:“我对于女人,一点也不感到她们有什么魅力,而是感到厌恶,甚至感到肮脏。你懂不懂?对此,我不仅感到羞耻,我还会感到害怕,我常常害怕得坐立不安。”

就是这样一个生来就讨厌女人的诸户道雄,突然有意要结婚,并且展开了猛烈的求婚攻势,不是很奇怪吗?我这里用了“突然”这个词,说实在的,就在前不久,我还不断地收到诸户的异乎寻常的、却是非常认真的情书,甚至在一个月前,他还约我一起到帝国剧场去看了戏。当然,不用说诸户约我去看戏的动机是对我表示爱情,这从当时他的表情来看,丝毫没有怀疑的余地。然而仅仅是个把月的时间,就180度大转弯,甩掉了我(这样说好像我们二人之间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协定似的,决无此事),对木崎初代展开了求婚攻势,所以,确确实实是“突然”。而且选择的求婚对象是我的恋人木崎初代,就好像是有什么人要他那样做似的,不是令人感到奇怪吗?

如此分析说明,就知道我的怀疑也决非无端猜测、空穴来风。但是,诸户道雄此人的怪异行为及其心理,世上的一般常人也许很难理解。对于没有像我这样直接接触诸户的怪异言行的人们来说,这是很自然的。那么,也许我把顺序颠倒过来,将后来才弄清楚的事,在这里先向读者揭示出来,这样会好一些。

实际情况是,我的怀疑决非胡猜乱想。诸户道雄正如我想象的那样,他是抱着拆散我和初代的关系的目的,才展开那么大张旗鼓的求婚攻势的。

要说这场大张旗鼓的求婚攻势大到了何种程度?

“可真烦死人了。好像每天都有说客上门,死乞白赖地求母亲答应这门亲事。而且来者对你的情况知道得淸清楚楚,什么你家的财产啦,你在公司每月拿多少钱啦,全在母亲面前说了,说此人不配作初代小姐的丈夫,将来养活不了您,等等,说得够恶毒的。更让人窝火的是,母亲看了此人的照片,听人介绍了他的学历和经济条件后,很是上心。母亲是个好人,但是,惟独这一次我可真生她的气了。太俗气嘛。最近母亲和我简直是如同仇人,一说话就吵架。”

初代这样向我诉说。从她的话里,我察觉到诸户的攻势是何等的激烈。

“就为了这个人,母亲和我的关系全变了样,这在一个月前连想都不敢想。譬如,最近,母亲好像经常趁我不在家时翻我的桌子和文卷夹什么的。像是在找你的信,看我们的关系发展到什么地步了。我这个人做事仔细,抽屉等总是整理得整整齐齐,可是现在,经常给翻得很乱。也太那个了,实在让人看不下去。”

连这样的话都说出来了。初代是个温柔、听话、孝顺的女孩,但是和母亲的这次斗争,她没有屈服和让步。她硬是坚持到底,不惜损害母亲的感情。

但是,这一意外障碍反而使我们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更加深厚。初代对于我一时甚为恐惧的恋爱敌手,看都不看一眼,一心一意地倾慕于我,对于这种真情,我是多么地感谢呀!

有一次,正值暮春季节,因为初代不愿回家和母亲照面,我们下班后就在灯光灿烂的大街上和嫩叶散发阵阵清香的公园里长时间地并肩而行。到了休息日,我们就在郊区电车站碰面,再去满目绿色的武藏野散步。一眨眼,前面就出现一条小河,接着是一座土桥,再就是被叫做守护神社的高耸入云的老树古木,以及围绕神社的石砌院墙。就在这样的景色中,25岁的孩童般的我,和身着华丽丝绸、腰系用我最为钟爱的矿物颜料绘制的打着高结的腰带的初代并肩而行。不要笑我幼稚可笑,这是我的初恋的最偷快的回忆。

虽然我们仅仅交往了八九个月,但是,现在二人之间谁也离不开谁了。我忘却了公司的工作、家庭的琐事,以及其它一切的一切,心醉神迷地漂浮于桃色云雾之中。我一点也不害怕诸户的求婚,因为完全没有理由担心初代会变心。初代现在也毫不介意自己的惟一亲人——母亲的叱责,因为她没有一点点心思准备答应除我以外的任何求婚。

我至今不能忘记当时梦幻般的快乐。但是,那段时间实在是太短暂了。在我们二人最初说话后第九个月,我记得非常清楚,那是大正14年6月25日,就在这一天,我们的关系被打断了。不是诸户的求婚攻势成功了,可悲的是因为木崎初代死了。

但是,在写木崎初代非正常死亡事件之前,我有件事情要提醒一下读者,就是关于初代死前的几天,她向我说起的一桩奇怪的事实。因为与后续的事情有关,请读者记住此事。

一天,在公司上班的时间内,初代始终神情不安,看来很是害怕的样子。下班后,我和她并肩在丸之内的大街上走着,问她是怎么回事,初代边回头看边依偎着我,诉说了这样一桩可怕的事情:

“昨晚已经是第三次了。我总是在那个时候去街上的澡堂洗澡。你是知道的。那条街行人很少,夜晚一片漆黑。我漫不经心地打开木格子门走到街上,你猜怎么着?就在我家的木格子窗户前,站着一个奇怪的老爷子,三天都是如此。我一打开木袼子门,他好像吃了一惊,随即改变姿势,若无其事地走了。但是在此之前,他像是从窗户外面向里面窥视。前两次我还以为是我神经作用,但是昨晚还是这样,所以,决不会是他偶然从那里经过。可是,在我家附近我没见过那样的老爷子呀。我觉得这好像是要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的前兆,心里直发毛。”

看到我要笑出来了,她生气了,接着说:“那可不是一个普通的老爷子哟,我可从来没看见过那样瘆人的老爷子:年舲不像是五六十岁,总有八十多了吧,腰弯得就像脊梁那块儿折成两截似的,走起路来,紧扶着拐杖,腰弯得像个钩子,只抬起头向前看着。所以,从远处看,个头只有普通大人的一半,就好像一只瘆人的虫子在地上爬。而且,他那个脸呀,满是皱纹,都分不清哪是鼻子哪是眼,不过,他年轻时也不会是一张普通的脸。我心里很害怕,加之光线太暗,我没有怎么看清楚,但是借助我家门灯的光亮,看了一眼他嘴巴那地方,嘴唇好像兔子一样裂成两瓣,我们的目光碰到一起时,他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那张嘴呀,我现在想起来还直起鸡皮疙瘩。那么一个怪物样的看来有八十多岁的老爷子,而且是在深更半夜,三次站在我家房前,太怪了呀。难道不是要发生什么坏事的不祥之兆吗?”

我看到初代嘴唇发白,身体在轻微地颤抖,准是给吓坏了。当时我笑她精神过敏,但是,即使是初代看见的是事实,也弄不淸它究竟意味着什么,也想不出一个八十岁以上的罗锅老头会有什么危险的企图。我把它当成一个少女的愚蠢的自我恐惧,几乎没放在心上。但是,后来才知道初代的这个直觉竟然惊人地说中了。

第04章 没有出入口的房间

现在该说一说大正14年6月25日的那件可怕的事了。

在那前一天,不,我和初代一直谈到那一天的晚上7点钟。我想起了暮春的银座之夜。我是不常到银座去的。但是当夜,不知怎么搞的,初代提出来:“咱们到银座走一走吧”。

初代穿了一件很上眼的、新做的黑上衣,腰带也是黑底儿带有稍许银线,配有胭脂色带子的草履也是全新的。我脚上的擦得锃亮的皮鞋与她脚上的萆履并排着,轻松愉快地行走在人行道上。我们稍嫌拘谨地模仿着新时代的青年男女的流行风俗。

正好那天刚领了工资,我们也摆了点谱,进了新桥的―家菜馆,在那里边喝酒边谈,一直到7点,两人都很高兴。酒劲儿上来了,我就有点口出狂言,说什么诸户算老几,你等着瞧,我一定……。我还记得我很得意地大笑,说诸户现在一定在打喷嚏呢。啊,我当时是多么地愚蠹呀!

第二天早晨,我回想着昨晚分别时初代留下的令我陶醉的笑容和她那无法忘怀的话语,以一种春天般的开朗心情推开了商会的大门,并且同往常一样,首先看了初代的座位。连每天早晨谁先到公司都是我们愉快的话题之一。

但是,上班时间已经过了一会了,那儿仍不见初代的身影,打字机上蒙的罩子也没取下来。怪了,我正准备往自己座位走去,这时突然有人从旁边以一种非常激动的声音对我说:

“蓑蒲君,不得了啦,你可要沉住气呀,说是木崎君给人杀了。”

此人是管人事的庶务主任K。

“就是刚才,警察局来了电话。我正准备去看望,你要不要一起去?”

K的语气半是好意半是嘲笑的意味,因为我们的关系差不多公司上下全都知道了。

“那就一块儿去吧。”我什么也来不及想,机械地回答说。

我向同事打了个招呼,就和K一起上了汽车。

“在哪儿?被谁杀的?”车子开动之后,我才张开发干的嘴唇,声音嘶哑地发出了询问。

“是在家里。你也去过的,是吧?说是凶手尚不清楚,真是遭了横祸了!”老好人反以此事非同小可的语气作了罔答。

当疼痛过于剧烈时,人有时并不马上哭,反而会做出笑脸来,悲伤的场合也一样,太沉重了,就会忘记掉泪,甚至连感到悲伤的力气都会丧失殆尽。只有过了一些时刻,甚至要数日之后,真正的悲痛才会涌上心头。我的情况正是这样的。记得我在汽车上,甚至是到了地方,见到了初代的尸体的时候,还觉得好像是别人的事,呆乎乎的,表现得和普通的慰问客人完全一样。

初代的家在巢鸭仲宫的说不上是前街还是后街的一条狭长的街上,一些小商店和歇业的店铺比邻而立。整条街只有她的家和隔壁的旧货店是平房,房顶很低,从很远的地方一眼就看见了。初代和养母二人在这儿住了不知三间还是四间房子。

我们到那里时,有关尸体的检查巳经结束,警察局的人正在询问附近的住户。初代家的木格子门前,站着一个穿制服的警察,像是门卫似的,K和我出示了S·K商会的名片,走进门去。

六张席的里间,初代已经成了一具僵尸躺在那里。全身罩着白布,前面摆了一张铺着白布的桌子,上面插着小蜡烛和线香。曾见过一面的小个子母亲,哭伏在尸体的枕边,旁边还有一人抚然而泣,说是亡夫的弟弟。我在K之后走到母亲面前表示哀悼,在桌前行了礼,然后走近尸体,轻掀白布看了一下初代的脸。说是心脏处被剜了一刀而死,但脸上并无苦痛的痕迹,表情安详,就好像在微笑一样。初代生前面孔就很少有红色,现在白得如同白蜡,双眼紧闭着。胸部的伤口缠着厚厚的绷带,恰似生前束着腰带的模样。

我边看边想起就在十三、四小时前,在新桥的菜馆里,初代还坐在我的对面高高兴兴地笑个不停呢。这时,我觉得胸部深处好像被什么东西紧紧地勒住了似地,透不过气来,真以为内脏是不是出了毛病。在这一刹那,吧嗒吧嗒,我的眼泪不住地落在尸体枕边的萆席上。

唉,我过于沉缅于那不堪回首的回忆了。哭诉苦衷可不是我写这篇东西的目的。请读者们原谅我的愚痴。

K和我那天在现场,后来还被传唤到警察局,就初代的日常表现接受了询问。根据从中得到的知识,加上从她母亲和街坊邻居那里听到的,综合起来,这一可悲的杀人事件经过大体上是这样的:

初代的母亲那天晚上还是为了商量姑娘的亲事,到住在品川的小叔子家里去了,因为离得比较远,从那里回到家已经是夜里一点多了。关好门窗后,还和尚未睡下的女儿说了―会儿话,然后到作为她卧室的、本该叫作门厅的四张半席大的房间睡下了。

这里简单地说一说这个家的房间布局。一间刚才说的四张半席的门厅,还有六张席的餐室,这餐室是横着的,两边各通向六张席的里屋和三张席大的厨房。所谓六张席的里屋,只兼作客厅和初代的起居室两用的。初代因为出去上班挣钱补助家用,所以被当成一家之主的规格,分配了最好的房间。四张半席的门厅因为朝南,母亲说冬暖夏凉,光线又好,住着舒服,就把它当成起居室,在那儿做针线活儿什么的。中间的餐室,倒是宽敞,可是只隔一扇拉门就是厨房,进不了光线,挺阴湿的,母亲不喜欢,就把卧室也选在门厅了。为什么我要如此细致地说明房间的布局呢?因为这种房间关系,构成了使初代的死亡事件变得如此复杂的一个因素。

顺便还有一个使事件变得困难的情况要说一说,就是初代的母亲有点耳背,加上那天夜里睡得晚,又有些兴奋,所以睡得不好,但正因为如此,有一段很短的时间,竟熟睡过去,直到早晨六点醒来竟然什么也不知道,没有听到任何声响。

母亲六点醒来,同往常一样,在开门之前先到厨房,把已准备好的炉灶点上火。因为心里总想着女儿的事,就拉开餐室的门看了看初代的卧室,因为从扳窗的缝隙间有光线透过来。被子被掀开了,仰卧着的初代,胸前被血染红了一片,上面插着一把白色刀柄的短刀。没有格斗的迹象,也无太大的苦闷表情,初代就好像是热了,从被子里袒露出上身似地静躺在那里。也可能是歹徒手腕太高明了,一刀就刺到了心脏,让你来不及喊疼叫苦。

母亲给吓坏了,一屁股坐在那里,连声喊叫:“快来人哪!”因为耳朵背平时嗓门就大,这回是没命地喊叫,当即惊动隔壁的人家,之后就轰动起来,很快邻居就跑来五六人。想跑进来,可是大门还关得严严的,谁也进不来。于是,人们猛敲门,高喊:“大婶,快把门打开。”性子急的转到了后门,可是后门也关着。

但等了一会儿,门打开了,母亲直道歉,说自己吓昏了头,人们方进人屋内,才知道发生了可怕的杀人事件。接者是报警,又往母亲小叔子家派人去通知,等等,好一阵忙乱。这时整条街的人几乎全出动了,隔壁的旧货店门前聚了很多人,用那儿的老板的话讲,“这儿成了葬礼的休息处了”。街面很窄,加上每家都有二三人站在门口,更显得一片嘈杂。

据后来的尸检得知,暴行是发生在凌晨三点左右。可被看成是行凶理由的事情有点暧昧,尚不得而知。初代的居室并没有被翻得太乱,柜橱等也未见异常。但随着调查的展开,初代母亲发现丢了两件东西。一件是初代总是随身携带的手提包。母亲说,包里装有刚刚领的月工资,那天晚上因为忙忙叨叨的,就没来得及拿出来,就那样放在初代的桌子上了。

如果仅从这些事实加以判断的话,可能是一个家伙干的半夜偷盗,可以想象,这家伙偷偷潜人初代的房间,偷得手提包正准备离开时,初代醒了,发出了声音或做了别的什么动作,慌了手脚的窃贼就用所带的短刀剌杀了初代,拿着手提包逃去。母亲没有觉察到响动,多少有些奇怪,但是如前所述,初代的卧室与母亲睡的地方隔了一段距离,而且母亲耳背,加上那天夜里特别疲乏睡得太死,考虑到这些,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而且还可以认为,因为窃贼根本没给初代大声喊叫的机会,一下子就刺中了她的要害。

读者一定会奇怪,我为什么要这样细致入微地记述一件极为平凡的偷窃月薪的小偷的故事。不错,以上的事实的确平凡无奇。说实话,那些不平凡的部分,我还一点也没告诉读者呢,因为事件总有个先后顺序嘛。

那么,那些所谓不平凡的事情都是些什么呢?首先第一件,就是偷月薪的小偷为什么把巧克力糖盒也一起偷走了?母亲发现丢失了两件东西,其中之一就是巧克力糖盒。一听说巧克力我就想起来了。那天晚上我们在银座散步时,因为我知道初代爱吃巧克力,就和她一起进了一家糖果店,买了一盒用玻璃盒盛的、绘有像宝石一样闪闪发光的画面的巧克力送给了她。是个扁圆形的盒子,也就有巴掌大,但装饰非常漂亮,比起内装的糖果,我更喜欢这盒子,于是就选了它。听说原来初代尸体的枕边散落着一些银色纸屑,她准是当夜边睡边吃了其中的几粒。杀人的窃贼在那危急时候,究竟还有什么闲空,或者出于何种好奇心,把那个毫无意义、折算成钱还不到一元钱的糖果盒拿走了呢?是不是母亲记错了,放到什么地方去了?找来找去,哪儿也不见那个漂亮的盒子。但是,一个巧克力糖盒,是丢了还是怎么了,不是什么大问题,这一杀人事件的不可思议,还在于其它部分。

这个窃贼究竞是从哪儿潜进来,又从哪儿逃出去的呢?首先,这所房子,人们进出通常有三个地方。第一是大门的木格子门,第二是屋后的有两层拉门的厨房出入口,第三是初代房间的廊子。除此之外都是墙壁和关闭很严的木格子窗。这三处出入口当晚都关得很紧,仔细检査过。那廊子的木板门,一扇扇都有拴销相连,半道里是卸不下哪一扇的。就是说,小偷从通常的出入口进来是绝不可能的。不仅母亲的证词是这样说的,最先听到叫声赶到现场的五六个邻居也充分认定是这样的。

之所以如此,那是因为那天早晨,他们想进去就猛敲大门时,正如读者巳经知道的那样,前后门都从里面上了锁,怎么也打不开。而且,当进到初代的房间,为了让光线进来,三个人上去拉开防雨套窗时,套窗是关得严严实实的。如此说来,只能认为窃贼是从这三个出入口以外的地方潜人和逃出去的,但是,这样的地方又在哪里呢?

首先察觉到的是廊子的下面,虽说是廊子的下边,但是露在外边的部分,这所房子只有两处,即门厅的换鞋处,和初代房间廊子面向院子里面的部分。但是,门厅那里全部用厚木板钉上了,初代房间的廊子,为了防止猫狗往里钻,则贴了一面铁丝网,这两处均无最近拆卸过的痕迹。

昕起来可能会不太舒服,那厕所的出粪口会怎样呢?该出粪口虽在初代房间的廊子上,但出粪口不像以前那样开得很大,据说前不久细心的房东刚刚改造过,现在是一个五寸见方的小口子,这也没有可怀疑的余地。还有,厨房屋顶的采光天窗也未发现异常情况,拴它的细绳子仍系在钉子上好好的。另外,廊子面向院子的下方地面上,也未见有什么脚印,一名刑警还从天花板可以拆卸的部分爬到上面去査看了一番,积有厚厚的一层尘土上未发现任何痕迹。如此说来,窃贼除了破墙或拆卸外面的窗户木格子之外,绝无其它方法可以出入的。不用说,现在墙壁完好无损,木格子也钉得牢牢的。

而且,这个窃贼不仅没有留下他进出的痕迹,在屋内也未遗留任何物证。用作凶器的白把短刀,简直和小孩玩的玩具相仿,在任何一家五金店都能买到。并且刀把上,初代的桌子上,以及其它勘察到的地方,竞然一个指纹也未留下,当然也没有遗留物。如果用一个奇妙的说法来说的话,这是―宗未进屋的小偷杀人盗物案,只有杀人和盗窃,却找不到任何杀人凶手和盗窃犯的踪影。

我曾在埃德加·爱伦·坡的《莫尔格大街杀人案》和加斯东·勒鲁的《黄色的房间》上读到过类似的案例,两者都是发生在密闭的房间里的杀人案。当时我想,这只有外国建筑内才有可能发生,在日本这样的用木板和纸作材料的建筑内,是没有可能出现这种事的。然而,现在知道了不能说得那么死。即使是不结实的木板,如果打破它或拆卸它,总会留下痕迹,因此,从侦探的角度看来,四分厚的薄木板与一尺厚的水泥墙没有任何区别。

但是,在这里,读者或许会提出一个疑问:“埃德加·爱伦·坡和加斯东·勒鲁的小说中,密闭的房间内只有被害者,因此令人不可思议。但你说的却不同,你一个人自吹自擂,把这一案件吹得神乎其神。即使像你说的那样,房子是密闭的,里面不是不仅有被害者,还有另外一个人吗?”一点也不错,的确如此,当时检察官和瞥察局的人也是这样认为的。

如果的确无任何窃贼出入的痕迹,那么,惟一能够接近初代的人就是她的母亲。所说的被窃两件东西,说不定也是她编造的谎话。小小的两件东西,偷偷地处理掉,不是什么难事。最让人奇怪的是,虽说中间隔了一个房间,虽说耳朵有点背,但是,按理说应当觉醒的老人,竟然对有人被杀的动静毫无察觉。负责此案的检察官也是这样想的吧?!

除此之外,检察官还知道了一些事实,诸如她们并非真正的母女关系,最近因为婚姻问题,经常发生争吵,等等。正好在发生命案的当晚,母亲为了得到小叔子的帮助,去访问了他,而且回来之后,好像母女俩又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这些情况,通过旧货店的老板的证明,也很清楚了。我所陈述的,母亲曾趁初代不在家的时机,翻动过初代的桌子和文卷这一情况,也对她大大的不利。

可怜的初代母亲,在初代葬礼的第二天,终于接受了有关部门的传唤。

第05章 恋人的骨灰

这之后,我有两三天没有去公司上班,一个人关在一间屋子里,以致于让母亲和哥哥嫂嫂很为我担心。只有一次去参加了初代的葬礼,除此之外,一步也未迈出过家门。

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才真真切切地感到了悲痛,和初代的交往,虽然只有九个月,但是,恋之深,爱之切,决不是依时间长短来确定的。

我在30年的生涯中,虽也尝受过各种各样的悲伤,但从没有哪一次像失去初代这样如此使我悲痛。

我19岁那年失去了父亲,第二年又失去了妹妹,生性柔弱的我,那时也深感悲痛,但仍然与此次失去初代无法相比。恋爱实在太奇妙了,它会给你无以伦比的喜悦,与此同时,有时也会给你带来人世间最大的悲伤。

是幸还是不幸?我不知道失恋的痛苦,但是,我想,不管怎样的失恋,都还是可以忍受的,因为失恋期间,对方仍然是一个人,她(他)还活着嘛,但是现在呢?我们双方深深地相爱,置一切障碍于不顾,正像我常形容的那样,我俩置身于不知为何物的天上,被桃色的彩云包围着,身躯和灵魂全部融为一体,分不清哪是你,哪是我。以至于我想,再亲近的骨肉之情也不会像我们这样完全融化在一起。

初代是我一生中只能遇见一次的我的身体的一半,而现在初代不在了。如果是病死了,我还会有机会为她看护嘛!而我和她高髙兴兴地分手,仅仅过了10个小时,她就变成了已经不能说话的死人,躺在我的面前,而且是被残忍地杀害了,被一个不知是谁的家伙剌穿了那颗可怜的心脏。

我反复地阅读她写给我的一封封信,读着,哭着;翻看着她的真正的祖先的家谱,看一次哭一次;拿出我珍藏的那幅在旅馆里为之描绘的、在她梦境中出现的海滨风景画,同样是看一次哭一次。我不愿和任何人讲话,也不想见任何人,我只是想一个人呆在书房里,闭上眼睛,和我的现在已不在人世的初代单独相会,在心里和她单独交谈。

在她葬礼的第二天早晨,我突然想起一件事,准备外出。嫂子问:“是去公司吗?”我没有回答就出了门。我当然不是要去公司,也不是要去慰问初代的母亲,我知道那天早晨要举行死去的初代的骨灰收容仪式,为了再去看看恋人的悲惨骨灰一眼,我去那可憎的地方。

我刚好赶上了,正当初代的母亲及亲戚们手持长火筷捡骨灰的仪式正在进行时,我赶到了那里。我向母亲说了几句与当场气氛并不相符的悼念的话,呆立在焚尸炉前。此时,谁也没有责备我不懂礼仪。只见火葬场的师傅用铁火筷粗暴地将凝成一块的骨灰敲碎,他就像冶金家要从坩埚里的矿碴中找寻什么金属似的,漫不经心地翻出了死者的牙齿,捡出来放进一个小容器里。看着我的恋人就这样被人当成“东西”对待,我甚至感到自己的肉体一阵阵疼痛。但是,我没有想不来就好了,因为从一幵始,我就有一个幼稚的目的。

我瞅准了一个机会,避幵了人们的目光,从铁板上偷了一把骨灰,偷了已经悲惨地化作灰烬的我的恋人的一部分(唉,我写出了我极为可耻的一件事),接着,我就跑向附近一片广阔的野地,像疯子一样,一边大声呼喊着所有的爱情词句,一边将那骨灰,将我的恋人,吞到了我的胃里。

我倒在草地上,因为异常的兴奋而痛苦挣扎,一边喊着“我想死,我想死”,一边在地上翻滚,有好长时间,我就那样地横躺在那里。伹是,我感到羞愧的是,我并没有那样豁出命地坚强,或者说我还没有那种死了去和恋人合为一体的气概。作为替代,我定下了仅次于死的坚强的古朴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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