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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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兹教授先是按部就班地检验了尸体,这是每一个接手人员所必须做的。他没有发现什么出入,他预先也知道不会有,因为他相信琳达的出色解剖能力和推理能力(法医需要很好的推理力,才可以根据肌体的小小变异判断出原因)。

人类学教授格雷兹把大大小小的骨头按照解剖顺序罗列好,开始了他最擅长的工作。说起来简单的工作(跟照相差不多)一直进行入夜,中间教授停下来一次。

“看看这里,”他指着片子给她看,“这里,死者左前臂,在桡骨的两寸左右的位置,有一个接合的痕迹。”

“您的意思是说,”琳达想起那个时候汉考克侦探长正好在她的房间里,“这里曾经骨折。”

“是的,我们可以着手查查,一定会有医疗记录的。”

又过了一个小时,格雷兹教授终于干完了,他对死者年龄的判断是27~28岁之间。他伸了个懒腰,跟着琳达走出放射室。两个人一边走一边谈论着,突然被楼下一阵吵闹声惊动。

琳达正在发愣的时候,看见“菜鸟侦探”杨克·拉尔夫匆匆跑过身边。

“发生了什么?”她向他的背影大喊。我为什么会关心他的去向?她很奇怪自己这种不经大脑的冲动。

“刚刚接到报案,可能和我今天发现的尸体有关联…”杨克头也不回地说,急冲冲下了楼…

第七章 火焰

致T.D.琼斯博士:

别来无恙啊!

我有相当长的时间没有去你的小房子里看望你了,你和你的那些尸体相处得还好吗?我现在在马赛诸塞州的普利茅斯写信给你,你一定很想知道我为什么会跑到这里吧?

我呆在消防局的客房里,从这边走到那边是25步,从那边走到这边是25步,生活好像是一成不变的,不过,有时候,我却不这么看。你是否觉得我精神错乱才会说这样的话呢,请你听我慢慢解释。

自从今年1月份的那个失误我丢掉了一只眼睛之后,他们就给了我长假,图片社方面也没有催促什么,这看上去很惬意,不是吗?我偶而也会对报社工作感到厌烦,老天知道,这个报社有多久的历史,也就有多久的撒谎史,在这一点上和我们的国家是一样的。因而,这个假期也算是正中下怀。

在假期的前两个月,我随便走访几个地方,为《国家地理杂志》拍了几张照片,他们依照我的名头付给的报酬超过报社两个月的薪水,正好为我那辆黑色丰田凑足了费用。

随后,我像1855年犹他州那一群摩门教徒一样,怀揣着希望来到拉斯维加斯,体会着他们那种开拓者的悲哀(因为沙漠),却发现到处都是人!这里白天强烈的日照和摄氏40度以上的高温弄得我魂不守舍。我从豪华的麦卡伦国际机场走出,惊讶地注视着候机大厅里摆满的吃角子老虎机,看来这里连游客旅行的间歇时间都丝毫不肯放过。我想呆在那里超过半个小时,那只瞎眼一定会爆出来的!

出于无聊,我把原定一周的行程缩短了一半,早上从总统套房出来(我真的不觉得有什么好的,热水和家里的差不多,只是屋子里多了些香味和看来累赘的摆设),准备订购返程机票。这时候,我的电话响了起来。

电话是我的挚友打来的,大学毕业后,他沦落到了普利茅斯消防局。他告诉我将于近期举行婚礼,邀我出席。我想说的是,不论我想不想去,一旦我买了回俄勒冈的机票——因为懒得退票——肯定就不能参加他的婚礼了。他的电话打在定票以前,才使得我有机会选择,也正是他的好运气造成我改变了主意,你是知道的,我原本就对热闹的场面心存芥蒂。

他和新娘在机场接我,然后告诉我已经定好了宾馆。这番好意被我拒绝了(你是否觉得有些过分?),因为这样的旅程本就无趣(我已经在该死的赌城耗费很多时间了),我提出要住在消防局的宿舍。这个要求令他们很惊讶,接下来我不得不费力解释我是一个多么不习惯享受的人,甚至说舒服的客房会令我神经衰弱之类的混蛋话。

最后,还是我的谎言取胜了,鲍勃为我超乎寻常的“友情”表示感动得差一点儿流下眼泪(我觉得自己有些卑鄙)。他们那里生活单调而乏味,不知为何,在我来的几天里,火灾都变得少了,我连一张照片都没拍,白天的时间基本耗在逛街上了。

今天,在我为自己接连的愚蠢决定而懊丧不已的时候,凌晨一点左右,消防局接到报案,说是附近一辆车子失火了。我原本不打算这么晚了跟他们出去,不过反正睡不着,呆着也是呆着。

我驾着留守副局长的车子赶到现场(还是得益于我的声望,虚荣的东西越来越体现了它的价值),我远远地望着他们拉着高压水龙头对着那辆车子冲。火势不大,基本上燃烧得差不多了,没有必要使用高架车。我走过去跟那个紧张的报案人聊了几句,他说是被车子爆炸的轰鸣声惊醒的。我猜想这趟定是白跑了,正准备回去,这时候,他们把火弄灭了。

我刚刚掏出钥匙,就听见身后一名消防员的怪叫声,他看见在车子下面有一条烧焦的人腿。我拨开人群跑过去,果然看见一根炭棍状的东西和旁边一只变了形的鞋子。如果不是以前在战场上的经历,我想分辨它们也要花些时间的。

我认真地端详着车子,根据它面目全非的外表已经很难辨别了,你知道,我是吉普车爱好者,最后还是勉强认出这是“奔跑者”公司于九八年推出的一款新车。在他们忙着报警的时候,我跑到车子的另一侧面,隐约看到了死者的头顶部分。根据车子的宽度再加上伸出车子的半截小腿长度,我估计死者身长约五尺出头,应该来自一名女性。

在警察到来之前(他们可谓神速),我为一件事情深感头痛。琼斯博士,你大概已经猜到了。既然尸体被横置在车子下面,头部齐着车子的一侧,我们看到了一条腿,可是,另外的那一条腿去哪儿了?!

惊讶一个接着一个,真是令人应接不暇。警局的车子还没停稳,一个个子高瘦的毛头小子就跳了出来,后面跟着下来一位漂亮的中年女性和一个上了岁数的男人。这个男人颇具学者风范,一眼就可以认出和你从事着类似的职业,只是,我对前面的这对儿搭档感到相当好奇。后面的车子里走出了几名警员,他们查看了现场,然后开始讨论是该移出尸体还是挪开车子,你比我更清楚政府部门可怜的工作效率。那个年轻警官(看起来真的不像)斩钉截铁地下令移开车子,我想他是怕毁坏尸体,毕竟它经过了一番燃烧已经脆弱不堪了。

看到尸体,那小子就露出了和之前的干练毫不相称的表现,我猜他一定与翻腾的胃液做了不小的斗争。说实话,我也吓了一跳,琼斯教授,我认为即使如你这般阅尸无数的法医也不会对这样凄惨的场面无动于衷的。

这具女性的尸体已经面目全非,头部还没有完全烧焦,扭曲的面部肌肉展现出死前的强烈恐惧。她的双手徒然保持着死前的挣扎状态,五指呈奇异的姿势,伸向空中。她的身体烧得也不很彻底,但是可能导致了身长的微缩。我在她的小腿上(那条仅剩的右腿)看到了撞击造成的凹陷,很遗憾,她的拼命挣扎并没能使她拜托悲惨的困境。傻子都看得出来,她是被活活烧死的。

我注意到刚才放置车子的地面上有一些颜色不同的痕迹,我猜测那是血迹被烧过后的印迹。

在尸体的某些部位,似乎裹着什么,也许那是死者穿着的衣物。我看见那个毛头小子也在注意这些,这给我一种奇怪的感觉,他从失魂落魄的状态后镇定下来,很快就能投入案件的调查中并显示了相当的观察能力。还有一点要说,之前我有一个判断是错误的,那个漂亮的中年女性也是一位法医而不是警官,从她蹲在那里检查尸体的动作能看得出来,琼斯博士,她是你的同事。

我不知道你对这具尸体有什么感觉,依照我的看法,绝对是个严重的心理扭曲者的所为。他在某处袭击她,残忍地割去她身体部件,这也许使用了药剂,也许没有。之后,他让她躺在那里,引燃汽油后扬长而去,甚至可能躲在一边欣赏。她在燃烧带来的极度疼痛中醒来,如果够迅速,也许确实逃得出去。但是,可怕的是,她的上面放着一辆车子!我设想了一下当时的情形,不觉不寒而栗。当她醒来之后,应该会本能地试图坐起,她使足力气却可怜地撞在车子下面。之前的失血过多和这下要命的撞击最终断送了她的性命。不论是火焰本身还是它发出的窒息烟雾都会很快…

从这边到那边是25步,从那边走回来也是25步,生活看似一成不变,但是,我看来却不然。也许有那么一天,我会被自己的事业逼疯,那原本不过一念之差…

已经很晚了,我也要休息了,希望这封信没有影响到你的好心情。

致以真挚的祝福,愿全家平安!你忠实的斯塔尔斯·卡兹

3:42,8月16日,2000年

“白鲨”斯塔尔斯放下笔,把信笺叠好,装进信封,用唾沫沾湿邮票。

他躺在自己的床上,却无法入睡…

第八章 拼凑

女法医琳达·罗莎丽奔走于几个实验室之间,在对死者的体液进行分离时,化学试剂对体液中含量极高的普鲁泊福(propofol,一种烷基酚类的短效静脉麻醉药)产生了反应。这种麻醉剂在静注后迅速分布全身,40秒钟之内即可让人进入睡眠状态,是门诊常用药。

普鲁泊福虽然高效,麻醉恢复却也迅速,约8分钟后被注射者就会苏醒,故此并不是外科手术首选麻醉剂。但是,对于杀手而言,这时间已足够了。琳达手边的文献指出,一般成人的用量按每千克体重2至2.5毫克计,但是,这具女尸体内药剂的含量却远远高于这个数值。并且,由于此药剂对呼吸系统的抑止作用,过量注射很容易造成暂时性呼吸停止。看来,凶手根本就没有让她活下去的想法,他明确地要置她于死地。

尸体体液中还有另一种化学药剂成份存在,琳达花了些时间却没弄清楚那是什么。

女尸是凌晨两点半被运到停尸房的,琳达便马不停蹄地开始检验,同时和前一天发现的尸体进行对比。两者并没有太多共同点,因为被火焚毁,她也看不出她们样貌上的近似之处,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两名被害女性均系被一名凶手杀死。他分别取走了她们右半边和左半边的部分肢体。

琳达有些烦躁,她抽了一只烟。腐臭味儿和刺激的烟呛味儿混合起来,令一般人难于忍受,琳达却感觉好多了。她抄下了那个不知名化学药剂的分子式,一面对着身后说:“格雷兹教授,过来看看这是什么玩意儿…格雷兹教授?”

没人应答,她回过头去,望着空无一人的实验室,方才想起两个小时前她就叫教授去办公室休息了。她靠着台子愣了一会儿,一股强烈的无助感忽然涌上来。高亮的白炽灯投下了她的影子,在空无一人的房间里,是那么的孤单。冰冷的手术台、实验室还有体无完肤的尸体构成了她的工作;久未动用的灶台、塞满旧书的储物柜充斥着她形单影只的生活;她的全部就是这些,此时此刻,她甚至有点儿害怕。她不想一个人呆在这里,她拿起便条跑出实验室,和杨克撞在一起。

“对不起,我,我…”杨克抓挠着脑袋,“我想我没有看到你。”

“没什么…”琳达后退了半步,不知道说什么好。

杨克看着从她手里掉落在地上的便条,弯腰把它捡起来。他没有马上递还给她,瞥了一眼上面画着的图形。

“这是…”杨克脸色变了一下,“这是苯巴比妥…”

“嗯?”琳达满脸惊讶地看着面前这个好像大男孩似的的家伙,“你认识这个分子式?”她的眼睛充满疑惑。

“是的…我想我能肯定,这东西叫作苯巴比妥,长效巴比妥的一个变种,具有镇静、催眠和抗惊厥作用,也对治疗躁狂和癫痫有效。你在尸体里发现这个了吗?”

“嗯。”琳达再次审视他,他在她脑海里的形象发生着潜移默化的改变。

“你在她体内找到了多少?”

“我还没有计算,估计有5克左右。”

“那就不可能是自己服用了,这个数字超过日服用量的十倍。”

“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杨克恢复了慌乱的样子,“我…”

“算了!”她打断他,她讨厌男人支支吾吾的样子,“你那边有什么结果。”

“还没有,”他对她突然回到以前的冷若冰霜而诧异,“车子被烧毁了,从上面什么线索也得不到。”

“那么那个证人呢,他说了些什么?”

“也没什么重要的,只是…”

“那是什么书?”琳达忽然注意到杨克肋下夹着一本书,在这个位置她看不清封皮。

“啊,一本侦探小说。”

“侦探小说?”

“是的,文森特·弗朗西斯写的…”

“二十四小时之内连续发现两具被人残虐的女尸,你竟然还有心思看这些东西!”琳达差不多是在吼了,每年她都要处理数具被人奸杀的女性尸体,有的还经过了残忍的性虐待,这些案子很少被破获,且屡禁不止。她本以为他对这个案子已经有了想法,或者找到了调查的方向,但是,他却在看侦探小说,他竟然…琳达夹杂着失望的愤怒还包括之前的失落,向他一股脑宣泄着。

“对不起,我…”杨克试图辩解,话到嘴边又说不出来。

如果不是格雷兹教授出来解劝,用不了多久,所有值班人员都会聚在楼梯口偷听的。

“你怎么了?”教授把她拉进办公室,柔声问。

她坐在沙发上,手拄着腮,低头不语。

“你一定不想去迈阿密度假了吧…别问我为什么会知道,琳达,我和你共事六年,我了解你的脾气,只是,琳达,我还是要提醒你平时的饮食休息,祝你成功。”教授在她的手上用力握了一下。

杨克回到自己的办公室,盯着那本小说,缓缓坐下。他把身子深深陷进靠椅。

在似睡半醒间,杨克看见了自己的妹妹。她每天等着他下班带她去散步;她看着他按照说明书的要求给她喂药;她的眼睛里再也没有快乐。她离开他两年了,只有影子还会在他面前闪现。

如果不是那可恶的强奸犯,杨克本来能看着妹妹幸福一生的。他曾带着她跑到各大医院和研究所,却没有人治得好她的躁-郁症。

她在躁狂发作的时候,抓烂了哥哥原本瘦骨嶙峋的脊背,他不怪她;他唯一的后悔在于,在结束了一起大案子之后,他在床上睡得死气沉沉,她拿起他的警用手枪,打开保险栓,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和所有的痛苦。从那天开始,杨克·拉尔夫变得与世无争。

杨克睡着了,一道泪水悄悄地滑落到脸颊。

琳达轻轻推门进来,听见他在梦中喊着妹妹的名字,把夹克披在他身上,“对不起…”她说…

8月16日早上八点不到,杨克·拉尔夫就从打盹中醒过来,头有些昏昏沉沉的。他打起精神坐直身子,夹克滑落下来。

“奇怪,我盖着衣服睡的吗?”杨克拿起纸杯喝了一口,水是昨天剩下的,嘴里有一种混浊的味道。

十分钟后,他已匆匆洗过脸,钻进了停在警局门口的车子里。他准备再去昨天的出事地点查看一番,正当他拉车门的时候,一只手臂伸过来,拦住了他。

一个高大的男人站在车子旁边,他有着坚实宽阔的肩膀,手上的青筋暴露,他正看着杨克微笑。年轻侦探认出他是昨晚上跟消防员在一起的人,但视线还是被那人右眼戴着的黑色眼罩吸引过去,又觉得不好意思盯着看,忙把眼睛挪开。

“拉尔夫侦探?我大费周章终于找到了警局,可不可以让我上车?”

“可以,不过,你是谁?”

“斯塔尔斯·卡兹,为俄勒冈的一家报社工作,现在正在休假,你可以叫我‘白鲨’。”他一点儿也不客气,一屁股坐在右面的副驾位子上。杨克的那句“请上来吧”倒是说慢了一步。

“这可是我第一次搭侦探的车子啊,”杨克还没有问什么,白鲨就自顾自地往下说,“顺便问一句,你没有发现我一直在警局门口看着你吗?”

杨克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白鲨见状也不愿为难他,自动转移话题,“请你不要担心什么,我既然在休假,也就不想多管闲事,只是,对这两天发生的案子很感兴趣罢了,纯粹的个人兴趣。”

“那么‘白鲨’先生一定已经知道我们先前发现的尸体了。”

“是的,我看了报纸,不过说实在的,第一具尸体并没吸引我的好奇心,我也曾见过一些疯子自认为站在食物链的顶端,或是拿别人的身体部件当玩具。噢,对了,侦探先生,当第一具尸体出现时你怎么看呢?”

“嗯,”杨克两眼盯着前方,“我倒没有认为这个案件会起源于食欲,想想看,尸体身上失踪的部位也并不好吃啊。”

“哦?那么我说说自己的想法吧,等到第二具尸体一出现,问题就一下子升级了。新出现的尸体和之前的形成了匹配。这样的手法很罕见,你怎么看?”

“说不好,”杨克扭转方向盘,车子拐向失火的那条街,“也许凶手在拼凑什么。”

话说到这里,两个人不约而同想着一种可能,凶手用死者的肢体拼出一个完整的人形。

两个人都有好一会儿没有说话。

“那么,你们有什么进展?”快到现场的时候,白鲨问。

“法医找到了第一具尸体曾经接骨的痕迹,如果能找到记录,也许我们能知道被害人的身份。至于第二名被害人,我们在她的身上没有发现任何证件,也有可能被凶手带走了。车子损毁严重,找到了内部钢号,却还没有搜索的匹配的型号。”

“那是‘奔跑者’九八年推出的新车型…我是个吉普车迷,对全球还在开着的吉普车都有些认识。”白鲨瞥了杨克一样,解释道。

“谢谢你,不过,能不能告诉我,你真正的目的是什么?”杨克把车子停在路边。

“我说过了,”白鲨下了车,“出于我的职业特性,我对这个案子很感兴趣,另外,我很希望能协助你查出真相。”

杨克·拉尔夫没有说话,只是对着白鲨报以灿烂的一笑。两个个子高高的男人,向着火烧印记还没消失的地方走去。

第九章 红莓

文森特·弗朗西斯喜欢呆在位于普利茅斯的这个家里,虽然比起在富人区的豪宅,这儿显得过于简陋,可一年里的大部分时间,他却是住在这里。

显然,作为第二故乡(关于他的第一故乡,在《左手》里面介绍过),有着深深恋家情结的文森特永远不想真的远离这里。一些热心的读者总希望更多的了解这位谜一样作家的真实生活,但是文森特的过去却鲜为人知。这个贫民区长大的苦孩子,曾经加入当地的小帮派。在他功成名就的时候,昔日的老大却被人射杀在家里。每年七月,文森特都要回到这里,并住上很长一段时间。

从普利茅斯南下十数公里就到了科德角,那地方特产红莓、蔓越橘和芦笋。文森特去扫墓之前,总不忘买上一些红莓。那些曾一起吃着红莓、打打闹闹的小混混,时至今日只剩下文森特一人了,他便时常抱怨现在的红莓已不如原来好吃了。

文森特总会先在墓碑前放上一瓶啤酒,然后坐下来吃红莓。当莓子剩下一半的时候,啤酒也差不多还有半瓶。这时候,他就对着墓碑深深鞠上一躬,随后找那家小酒馆喝到酩酊大醉。

天气渐渐热起来,逢上闲暇,文森特也会穿上拖鞋,驱车前往科德角,找一个没人的小角落甩开钓竿。他并不擅长钓鱼,只是重复年少时的游戏聊以慰籍罢了。

文森特没有结婚,一个人住在普利茅斯的家里。报纸上报道的召妓一事并非子虚乌有,但是,他从未让任何不三不四的人走进过普利茅斯的这个家。

身处故乡的城市里,文森特就好像一个父母还在身边看管的小孩子,乖巧而有礼。不过,邻居们给他绅士的评价在一年前中止了。在他们的眼里,文森特性格大变,终日饮酒,醉生梦死之后就是夜不归宿,让人很正常的了解到他在和一些妖艳的女人鬼混。当他时常深夜里晃晃荡荡打开自己家的防盗门,弄出很大响动的时候,人们的脑海里总会浮现出某些细致入微的画面,他是如何搂住一个一丝不挂的女人做着轻薄的动作。尽管他们只是被从睡梦中吵醒,尚在半睡半醒之间的迷离状态,但这一点儿也不妨害他们易于活跃的联想能力。人们把他这种近乎自我毁灭的举动归咎于新书出版后遭到的打击。

这栋公寓虽说有些简陋,但那是与他在长岛或其他富人区的房产相比。如今,这里就像是个大垃圾场,到处堆满了酒瓶和杂物…

16日上午八点多,文森特在“大垃圾堆”里睁开眼睛。

他从沙发上站起身,走向到昨晚收拾干净的小桌前拿起了那个银质打火机。他昨夜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翻箱倒柜地找这小玩意儿,最后在一个旧的鞋柜里面翻到了。这小家伙早就失去了先前的光彩,孤寂地躺在结了蜘蛛网的鞋柜里。他打开它,看到里面黑黑的一层油垢,心怀感慨。

现在,他拿起它——经过昨夜一番精心擦洗,虽比不上以前,至少还是恢复了洁净的外表。他觉得这有些像他的内心,从欲望的迷途中重新拾回了自我。

他还特意刮了胡子,露出原来富有男人气息的脸颊。他对着镜子审视了一阵,发觉比以前消瘦了许多,颧骨更加分明地凸了出来,眼窝更加深陷了,脸色也有些苍白,不过他的皮肤还是那么细腻。他想这些应该比昨晚更加吸引她,他的脑海里浮现了一个有点儿疯狂的想法,他试图抓住她的心。

文森特环顾房间,突然不好意思起来。如果,如果他晚饭后约她来他的家,不知道看到这乱糟糟的场面会作何感想,必须抓紧时间收拾好。凭着心底模糊的记忆和不懈的精神,文森特终于找到吸尘器,只是那家伙早就不会动了…

“我们要找昨晚值班的年轻人。”白鲨站在面包坊的工作间,冲着一个矮胖的男人说。

“嗯?”胖男人不屑一顾地抬起眼皮,“你们找他做什么?”

“先生,我们是警察,想找他调查昨晚的案件。”

“警察?”胖男人眨巴眨巴眼睛,盯着白鲨的眼罩看了一会儿,又瞟了杨克一眼,不相信地问,“你们是警察?”

“是的。”杨克掏出了证件,胖男人接过去翻来覆去的看了半天,冲着后面叫道,“桑迪,有两位警官先生找你。”

“呃,两位先生,那小子没做什么吧?”胖男人搓搓手上粘着的面,眯起一双小眼睛。

“昨天晚上…”

“哈哈,没什么,没什么的,只是一些小事。”杨克的话刚说一半就被白鲨打断了,他不认为胖男人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人类的天性决定他们一定会把任何可以算作新闻的消息在第一时间捅出去。

杨克不解地还想说什么,这时候,桑迪从后面走出来了。他一眼看到杨克,又略显不安地望着白鲨“警官先生,该说的我都说过了。”

白鲨却不看他,两眼直勾勾地盯住那个胖男人,直盯得他冒了冷汗。

白鲨看着那边,嘴里却不闲着,“桑迪先生,我们还有些事情不明白,可以借一步说话吗?”

“这个…”桑迪回头看看胖男人。

白鲨还没有把目光挪开,胖男人恨不得早点儿送走这个瘟神,他继续挫着手,“可以,当然可以,那么,请吧。”

三人来到门外。

“你从晚上值班到现在还不休息?”

“啊,我正准备走,你们就来了,有什么需要效力的吗,警官先生。”

“你能否再把昨天晚上说的重复一遍呢?”

“啊,如果你们觉得有必要的话,”桑迪吐了一口气,微微低下了头,“我每天九点在这里值夜班,一直到第二天上午八点面包店开始工作,昨天晚上我也是那个时候来的…”

“哪个时候?”白鲨插进问话。

“就是九点啊。这条街整个晚上都不会有什么人,所以我锁好了店门,上二楼看电视。我一向把声音关到很小,好能听到楼下的动静。差不多是十点半的时候,我听到一辆车子停在楼下。”

“是听到不是看到?”杨克问。

“嗯,只是听到。我在楼上的房间看电视,是上面这个窗子对面的房间,那里看不到下面的。我继续说,十点半有一辆车子停下来,我把声音关掉了,但是一段时间都再没有什么动静了。直到凌晨一点左右,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在楼下响起,我立刻通知消防局,然后你们就赶来了。”

从晚上十点半到凌晨一点,两个半小时之内什么也没有发生吗?

“桑迪先生,”白鲨突然不怀好意地冷笑几声,“值班的时候还可以在楼上看电视吗?”

桑迪脸色一变,头更低了,“不能看电视,但是,我有楼上的钥匙…”

“嗯,那么,我要把这告诉你的老板,看看他怎么说。”白鲨作势往面包坊走去。

“等等,警官先生…”

“呃?要我不说也可以,不过你得把真实的情况给我讲出来,既然这是一个无人的街,足够安静,你就应该还知道什么才对!之前你听到有车子停在门口,如果它开走的话,你也该知道。可你却说,你只听到停车和爆炸的声音,这说明爆炸的吉普车就是先前停在门前的车子。一个女人在车子下面被人杀死了,我们在尸体身上什么麻醉剂都没发现,就算凶手以最快的速度制服她,也不可能什么声音也没有,你一定隐瞒了什么。”

进面包坊之前,杨克对白鲨提出这个怀疑,头一天他自己也曾问过,但桑迪坚持说什么也不知道。

“是的,警官先生…我…我听到一个女人的惨叫和搏斗的声音,但是…我…我没有勇气…很快就结束了,我也不敢出来看…另外,有车子开走的声音…”桑迪断断续续地说。

“那是什么时候!”白鲨追问道。

“嗯…是在车子爆炸前几分钟。”

“你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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