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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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九五年的一份案底。警方找到了一具男孩儿的尸体,而后,根据他身上的一枚徽章,找到了与他在同一个学校的另一个孩子,请他辨认尸体。这个孩子确认,尸体是他的同学。一件不寻常的事情随即发生了,第二天,有位妇人找到警察,在看过尸体之后,歇斯底里地叫喊着‘哦,天哪!这是我的孩子’。她紧贴着尸体,观察他的衣服,以及他额头上的伤疤,‘这肯定是我的儿子’,她对此相当确认。‘他去年夏天失踪,一定是被人拐走后杀害了!’但是,六周后,尸体的身份得到了确认,那孩子是墨西哥人!在当初被杀害,而后运到了美国南部。他所谓的妈妈搞错了,而尸体身上与她儿子的相似之处,仅仅是那枚类似的徽章。”

“哦,这真不可思议。”

“嗯,是啊,”斯皮德毫不吝啬地把他的单侧酒窝维持了一段时间,“你能想象得出来吗?当母亲靠近观察的时候,那孩子的尸体仿佛在轻轻地召唤她:‘噢,妈咪,妈咪,看看我,妈咪看看我。’类似的事情,在我还是警察的时候也曾经遇到过,我终于对证人失去了信心。”

“我想我理解你的感受,”杨克咬着小甜饼,在上面留下一排整齐的牙印,“但是,有时候证人们会众口一词地指正某事,这难道也是不可信的吗?”他说话的时候还没有咽下食物,鼓动着两腮活像一只小仓鼠。

“不,那显然更加不可信。”赛斯接过了话茬儿,“我接手过这样一起案子。有两个女孩儿的尸体被发现在斯内克河的支流上,警察之所以找我来,是因为她们显然都遭受了性侵犯。五六个目击者言之凿凿地宣称,他们认出了这两个孩子。所有的证词如出一辙,不容预审法官再有任何怀疑,他便签署了死亡证明。在两个孩子的葬礼上,你可以看到亲属们哭到肝肠寸断的悲惨场面——而后,本来死了的人忽然出现——局面忽然变得混乱又充满喜剧色彩。我仔细地辨认过了,发现她们和死在河里的两个女孩并没有多少相似之处。群体指正,是一个很奇妙的心理过程,往往第一个目击者本身,就是错觉的牺牲品,而他的证词,则会对其他目击者,甚至被害者的家属产生强烈的影响。”赛斯停顿了一会儿,将喝空了的咖啡罐装进衣袋,“这多半涉及心理暗示,暗示的起点多半是个某个人有些模糊的记忆所引起的错觉,在这一最初的错觉得到肯定之后,它就会产生相互传染。如果第一位观察者确认自己辨认出了尸体——比如一些特征,尸体上的小小疤痕,或一些其他的能让人产生同感的装束上的细节。那么,由此产生的同感会变化成一个肯定过程的核心,它会征服理解力,扼杀全部判断力,观察者们这时候看到的,已经不是那具尸体本身,而是他们头脑中所产生的那个幻象。而所有的一切,只有两个关键点,第一是错觉,引起错误的指认;第二是暗示,将错觉扩散至每个人身上,不知道我是否解释清楚了。”

杨克若有所思地表示赞同:“那么,你并不相信雷那德先生的证词了?”

“这很难说,从感情上,我是不愿意接受的。因为他的说法,把文森特和多面手又拉近了一步。然而从客观角度来说,教授没有理由为此撒谎,除非…”

“除非他也受到了暗示,比如说,第一被害人——他的学生在最后一次联系电话中,表现出了不寻常的兴奋。而据他所知,她可能一直迷恋着那位畅销书作家。”

杨克没能很好地领悟赛斯的意思,他刚才这番话本身也有矛盾之处;如果雷那德关注畅销书作家,那么他在指认时,惠顾应说出文森特的名字;而雷那德没有这么做,他也不应该受到了上述暗示的影响。

一转念的工夫,赛斯怀疑杨克是故意没说实话,以给自己留了面子。在他的心底,多多少少有些怀疑那位教授,他意识到这样的怀疑是不恰当的。他迫不及待地想为文森特开脱,因而有些急于求成了。如斯皮德所说,他们的工作是怀疑任何人,而不是剔除了文森特,去怀疑所有对他有威胁的人。

“对了,那个案子后来破了吗?”

“哪个?”寒斯有些心不在焉。

“死在河里的那两个女孩儿。”

“不,没有。”赛斯一想起这件事,总有一种歉疚感,缺乏本我的他,有时候会因为超我产生的自罪感而困惑,缺乏了本我的中和作用,此刻,他显得有些难堪,“那些人,是很难被抓住的。”他指的是“儿童杀手”,或者说是“恋童杀手”,“他们有耐心,足够狡猾,手段高超,而又能隐藏在人群中,不会让自己太显眼。”

他忽然想起,在某个案件破获之后,他的导师莱瓦德先生并没有面露喜悦。他有些好奇地询问缘由。“因为我们都知道,”莱瓦德教授这样回答,“我们都知道,你抓住了一个,外面还有五十个。”赛斯觉得他的导师有些过于悲观了,可他想不出任何安慰的话语来,如同五年前一样,唯独面对莱瓦德,他想不出任何安慰的话语来。

斯皮德早就去勘查现场了,现在是早上九点,已经拆除了封闭门窗的木板之后,整栋房屋不再像几天前那样阴森恐怖。

“很像一个恋童癖的娱乐场所,”斯皮德拿起玩具熊,端详了一阵,复而又把它扔在一边,“到处都是儿童玩具,”他又把目光投向人形玩偶,“不过稍微有些奇怪。”

“没有照片,没有儿童色情影带。”赛斯在旁边投来会心后的一瞥。

“为什么这么说?”杨克有些诧异。

“伙计,你显然跟这种罪行不搭调,”斯皮德做出了善意的嘲讽表情,“你知道恋童杀手最喜欢的地方是哪儿吗?”

“不。”杨克有些恐慌地摇了摇脑袋。

“是儿童乐园,那些充斥着蹦床、气球、甜点和玩偶的地方——对于一个这样的杀手而言,那里简直就是随手可取的自助餐馆,但即使如此,他的食物链来源…呃,我这么说不恰当,我是说,他猎取的那些女孩,也不可能是随时都有的,也就是说,他在一些孤单的时候,会采取一些自助行动。你能明白吗?照片、影带…但这里都没有。”

“啊,呃…”胃部和喉部神经特别敏感的杨克,听到这番话难免又有些作呕。

“而且,”赛斯补充道,“整个一楼没有体液痕迹。杨克,屋主找到了吗?”

“啊,是的。”杨克翻开随身携带的档案夹,把一些文件不小心碰掉了,“白人,姓杰森,不过三年前就已经移居加拿大了。”

赛斯和斯皮德交换了一个无奈的眼神:“但这房子一直没有转卖。”

“是的,有些合同纠纷,至今还在打官司。”

“如此说来,这里就是名副其实的娱乐室了。”

汉考克侦探长已经押着文森特回到了普利茅斯,他所做的第一件事与以往不同,他没有赶回家与他的妻子温存,而是在第一时间给雷那德打了电话。

“听说你昨天来过警局,”汉考克开门见山,“你见过了杨克·拉尔夫侦探,你都告诉了他什么?”

雷那德则依旧那么从容,他将西服后襟撩起,款款而坐,然后展露出一个友好的、充满学者气息的微笑:“侦探长先生,我本来是想找你的,可接待人员告诉我,你去了迈阿密,他们便派了另一位侦探来找我。”

雷那德先生不卑不亢的话语提醒了汉考克,他目前可是和一位被害人的亲友交谈,而且,他有可能是他唯一的证人!这时候,他可不能拿出老一套来。

汉考克压下他一向对于专业人士的鄙薄,热情地为雷那德沏了一杯咖啡,而后在他对面断然落座。

他喝了一阵才开口:“言归正传,亲爱的布莱恩教授,”他似乎从那个狂热的女书迷那里学会了打客套,“我有不好的消息得通知你。”

“请说吧。”雷那德叹了口气,“你们找到了珍妮,她出事了?”

“她是一起连环杀人案的第一位受害者,我得感谢您的帮助,华莱士女士没有太多亲友,因此我们一直没能把她和已发现的尸体联系在一起,在您的帮助下,我们对比了牙科记录,确定了珍妮佛的身份。”

“哦,不!”雷那德博士咕哝了几下,“我真的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

汉考克可不希望他的证人在这个节骨眼儿上打退堂鼓:“不,先生,您无须自责,这不是您的错。而眼下,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将凶手绳之以法,让您的挚友安心离去。”

“好吧,”雷那德勉强地应和了一声,“我怎么帮助你们?”

“事实上,我已经抓获了嫌疑犯文森特·弗朗西斯,您知道他吗?”

“不,我没听说过。”

“他是个相当著名的作家。当然,您有您的生活圈子和研究课题,不会注意那种家伙。可是,您记得吗?您曾经告诉我,珍妮佛在最后一次联系时,曾说起她要去拜访一位崇拜的作家。”

“是的…你的意思是,那个人就是文森特·弗朗西斯?”

“完全正确!”汉考克对于雷那德上道显得十分欣喜,“我需要您在法庭上,对这件事作出陈述。”

“我,我无法确定珍妮口中的人是不是弗朗西斯先生,您要我这样做…”

“布莱恩先生,”汉考克逐字逐句地加了重音,“我们找到了凶器,文森特的指纹,以及被害人的血液,”汉考克并没有告知凶器上的血液来自第二具尸体而并非珍妮,他没必要这么做,少说一些话并不等于他对证人撒谎,“我们确定,凶手是文森特,为了确保他和他的律师不会耍些花招而逃避惩罚,您的证词则显得尤为关键。”

“那么…”雷那德依然犹豫不决。

汉考克需要再来一点刺激:“尊敬的布莱恩教授,为了确保无误,我希望您能去看看尸体,从一些残存的衣服上,看看是否是您的挚友,可以吗?”

愤怒,或者伤悲!这引起极端情绪都可以影响证人的证词!汉考克不是心理学者,但他通过长期的工作而品味到了其中神奇的力量。

雷那德起身,准备与汉考克同行去停尸房。就在这时候,侦探长忽然又问道:“顺便说一句,您给珍妮买过夏奈尔牌的衣裙吗?”

“不,没有,我时常送她些小礼物,或者邀请她共进晚餐,但从没给她买过衣服。”雷那德对这个问题有点迷惑。

“那么,珍妮有没有那个经济实力,自己购买呢?”

“我想不会,珍妮给几家代课,她不算富有。”

“那么,您能想到什么人会送给她如此昂贵的礼物呢?”

“你是说,那个作家,文森特·弗朗西斯?”

“完全正确!”汉考克在心里笑逐颜开,表面上却努力维持着一份平和,“您说的完全正确。”

暗示,真是奇妙的东西…

“那么,有没有可能是凶手恰好利用了一个恋童癖场所呢?”杨克说出心底的疑问。

“基本上不存在这种可能,当一名杀手,陷入另一名杀手所布置的环境中,他也会感到恐惧。这是无法相容的兴趣所致,如果一个恋童癖跑到另一个恋童癖家里去参观战利品,我倒觉得还有可能说得通。”赛斯揉搓着手套下的左手,刺痛感又随着脊柱传了上来。

“所以你认为,这房间的布置者和凶手是同一个人。那么,他是不是出现了某种倒退,从对女人的兴趣倒退回女童?”

“顺序错了,杨克。从这房屋的陈设来看,其时间至少有一年之久,从画像上的灰尘就能看出来了。他一直保持着女童的兴趣,但是却杀害成年女性,所以才造成最后一个多月的案子。但是…这也不合理。”

“怎么解释?”

“如果了解恋童癖的兴趣所在,可能就会理解了。他们中大多数都是白人,男性,这当然是普遍的罪犯特点。从经验的角度来看,每一个犯罪个体虽然不尽相同,但他们都存在一致性。比如说,对于老年人的性侵犯,往往是老妇从的年龄越大,则犯人的年龄越小,这里面包含了一引起恋母情情结的极端表现。恋童癖也有一引起特点。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会认为,是女童在引诱他们。”

“什,什么意思?!”杨克目瞪口呆。

“恋童癖和色情狂存在某种类似性,他们往往很有耐心,意志坚定而且执着,他们头脑中的偏执印象往往使他们产生错觉。例如,某个女人不经意的眼神或者微笑,都可能被看做是她在向他表达爱意,而他随后做出的强暴或者监禁,都是对此诱惑作出的回应,恋童癖的这一点上十分类似,他们仍然认为儿童的微笑,是在勾引他们。而另一个事实是,儿童由于其年龄,缺乏强烈的抵抗意识,所以他很难表面出自己的不满;这对于罪犯来说,相当于一种默许,也促使他们一而再,再而三,直到被抓住,无法停止。但是,他们很难将这种感情泛化,这源于他们的快感来源。典型的恋童癖,在对儿童做出侵害行为的同时,实际上,将自己的年龄倒退了,以和女童形成匹配。这是一处闭锁在犯人青少年时期或者童年期的快感来源。过渡地接触色情影片,以及不健全的人格,可能是他们快感的唤起来源。”

“你的意思是说,一个典型的恋童癖,很难将他的猎物变成成年女性。”

“是的,即使他的身边有成年女人,那也不过是应景之作,属于一种伪装。所以这幢房屋叫我感到困惑,这里到处都体现着对女童的独特兴趣,而被害人却是成年女性,这是独一无二的案子。”赛斯始终很在意挂在墙上的那张画像,那个黑头发的女孩——凶手还在进行跨种族的侵害吗?这当然也是有可能的,这幅画像被挂在如此显眼的地方,必须有它的理由。

“嘿,斯皮德,你要去哪儿?”

“别出声,跟着我。”斯皮德将手指放在嘴前,做了个“嘘”的动作,他的神秘举动叫另外两个人摸不着头脑。

他们跟随斯皮德,穿过一楼走廊,来到一间关闭的门前。

“十分钟前,你告诉过我。”斯皮德蹲了下来,“这扇门,是整栋房屋唯一没有被钉死的。”

“是的,”杨克仍然如坠雾中,“那又怎么了?”

“好极了,机智问答时间开始了!杨克,还记得你的报案人吗?你见过他了,对吗?”

“是的,那一天惊慌失措的报案人,在前门留下一个撞痕,在外面留下了脚印,并且就站在那里给警察打了电话。我们昨天找到了他,是一个靠着救济金和小偷小摸过日子的落魄老人,有什么问题吗?”

“这就是问题所在。无论这房子是一个恋童癖的娱乐场,还是属于一个极端的色情狂,也不管屋子里面的陈设多么‘井井有条’,但这里都是不安全的。这也是许多犯人都把犯罪场所设在自己家里的原因。即使我们的凶手选择了这里,并且把它遮蔽得密不透光,他还是无法阻止偶尔有人会进入这里,比如某个流浪汉,这样就有了我们的报案人。尸体切割下来的腿部,经过了防腐处理,它的腐烂当然比尸体缓慢很多。既然经过了处理,凶手当然不会把两条腿摆在床上后就扭头离开,他会在这里逗留。那么,任何侵入者都是一种威胁。他留下了一扇门。作为自己的逃跑路径。”

斯皮德推开这扇门,沿着石阶走出,“他就这样,一直向外跑,他的车子停在外面,哦,也许他一直是从这扇后门进出的,他没有钉死前门,只是为了让这里不至于太特殊。他沿路跑到这里,嗯…”斯皮德两次蹲下,从草丛中挖出一捧泥土,“嘿,闻一闻,特殊的味道。”

杨克凑过去低下头,“我什么都闻不到。”他皱了皱眉头。

“啊,枉费了你那出众的嗅觉。”斯皮德打趣地轻笑几声,“实际上,我也闻不到什么,几天前的大雨毁坏了很多东西,比如说痕迹,但草丛不寻常的碾压痕迹,却说明这位置大约是车子的后轮。”

“你是说,这土里还有机油?”

“是的,通过化验便可以得知,即使被稀释了也能寻找到迹象。毕竟泥土里边没有这些玩意儿。”斯皮德站起来继续往前走,“啊哦。”他在大约五十码远的地方停了下来,“他的车子在这里出了点小意外。”

赛斯和杨克赶过来,看到低矮的围墙上有一处棕红色的痕迹。

“他车子上的‘皮肤’!我们得拿去做个‘DNA’检查。”斯皮德得意地笑了。

“这很神奇!”杨克发出由衷的赞叹,“你就像一只猎狗,不,比猎狗还要出色。”

赛斯可笑不出来,早晨工作到现在,他没发掘出任何可以证明文森特无罪的信息。而眼下的痕迹,则越发预示了危机——他想起文森特在一年多以前,将自己的红色宝马报失了——可谁能证明,这不是文森特玩的把戏呢?!

赛斯的失态,斯皮德全都看在眼里,他无可奈何地苦笑起来。

杨克则在一边接打电话,不一会儿,他神情紧张地对他们说:“是琳达打来的,他在尸体上发现了新的问题。”

第九章 语言之力

城市里的空气,一如既往的烦闷——没有雨后潮湿的泥土味道,甚至缺乏田间地头的花草香味——尽管城市里四处被精心点缀了花园绿地,而它们看来仅仅就是些摆设而已。如果你硬要抬起鼻子细细去闻,在一辆汽车飞奔而过,那也只是些熟悉的燃油味儿,没什么新鲜的东西。

就在沉闷得令人昏昏欲睡的空气下,三十五岁的赫拉。肯律师,面对一宗同样沉闷的案子。

即使这样的天气,肯依然是穿着西服出场的——不过这时候,西服搭在椅背上,他整了整标准的钻石扣领带结,继续留心观察陪审团。

最有利的机会一直就有,它依靠自己的目光和观察力,从每一位陪审员的面容上领会每句话的效果,从中得出些结论。第一步要确认的是,已经有哪些陪审员同意了他的观点。然后他把注意力转向那些看起来还没有拿定主意的人,努力要搞清楚为什么他们敌视被告——即自己的委托人。这也是他工作中最为微妙的一部分——与人们脑中约定俗成的观点不同:成功的律师,不仅仅是一个出色的法律专家——那倒更像是他们的副业;他们成功的第一要素,却往往是对于心理学的天生领悟力。可以说,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是卓越的人性大师。

肯清楚的指导一件事,他很早以前就注意到了:这是他的信条最有趣的一点——一个陪审员或者一个证人,在指控某个人有罪的时候,除了正义感之外,还可以有其他无限多的理由。

肯作为一个出色的辩护律师,懒的去翻阅他手头的资料——这一点也和媒体上常见的形象不符——他从不在庭审中去回顾准备好的演说,因为他知道那样的效果微乎其微,他必须根据需要随时改变辩护措辞。

肯小心翼翼的打理着亚麻色的头发,这动作温文尔雅并不过火,免得到头来被有些人认为他早已不耐烦了,他的目光始终围绕着两三个人——陪审团的灵魂人物。

这又是一件在影视动作中常常被曲解了的问题:陪审团作为一个群体,也像其他千千万万的群体一样,虽然它的成员是从各地抽调的,却总有少数几个人成为这个群体的灵魂人物,他们对其他的成员起到支配的作用。在庭审之后,陪审团回到黑黢黢的小屋里,做着外人永远不可能窥探的事情时,灵魂人物会说服其他人,最终投出有罪或无罪的那一票来。而肯所要做的,则是取悦这几个关键人物,使他们能够信任自己。而后,无论他再向他们出示什么证据,都很有可能是那么的有力,而且令人信服。

不过这一天,肯显然碰了钉子。在此之前,他花了大约半小时的时间,采用最狡猾的辩论喋喋不休,而那个陪审员仍然不为所动。这个人是第七陪审员,坐在第二排椅子的第一个座位上。局面令人沮丧,以至于肯有些烦躁的整理领带,抚弄头发。

陈述时间到了,不容他有丝毫耽搁,肯继续慷慨激昂的辩论背后,却是缺乏了自信心的喋喋不休;突然,他停顿了片刻,向法官说道:“阁下,”他十分尊敬甚至半鞠了躬,“您是否可以命令把前面的窗帘放下来?第七陪审员一直身处于阳光的暴晒之下。”

这是个危险的把戏,肯至今仍然无法把握第七陪审员的性格。他只知道,那是个相当固执的老先生,他需要把话说得相当小心,并且设身处地的,否则他可能激怒他。

肯采用了非常谨慎的措辞——他“一直身处于阳光的暴晒之下”,这句话表现了肯深深体谅了老先生的不便。假如他一不留神说那陪审员已经被晒晕了。或者被晒得满脸通红,那么,当所有人转脸去看的瞬间,肯的话语则很有可能被看成一种讥讽,陪审员的羞涩背后,促成了更多的敌意。

肯谨慎的措辞,恰如其分的表露出对一位上年纪的陪审员的关切,这尤为显得难能可贵。可这仍然算是一步险棋,但做些什么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得多!

一刹那,肯便利用自己的个人魅力,几乎赢得了整个法庭。第七陪审员居然脸微微地红了起来,对肯微笑着表达了自己的谢意。

很好!肯松了一口气,现在,他已经被自己争取过来了,眼下,整个陪审团,都站在辩方这一边了!

年轻的律师赫拉。肯,就是这样一次又一次成功的完成了工作,接下来的辩论过程毫无乐趣,辩论艺术在一瞬间展露无遗,而辩论工作也在一瞬间以胜利告终了。

当然,胜利女神也不总是站在肯这一边的,不过他总能比其他律师得到更多的垂青。

无罪审判之后,肯并没有跟委托人一起面带微笑,心情激动地缓缓步出法院大门。在接到一个电话之后,他悄悄来到盥洗室,清洗一番之后点了根烟。

电话是文森特打来的,他不得不接受这个案子,却为此而在刚刚的喜悦之后开始心烦意乱。文森特。弗朗西斯,作为他的委托人和朋友,是他义不容辞的照顾对象。然而,敏锐的肯立刻从中嗅到了麻烦气味——这当然和沉闷的空气气味迥然相反——他回味过去的名人案件,稍不留神则无一例外地演变为丑闻。他不在乎一个案子能给自己带来多大的名声,他喜欢在法庭上人与人的斗争,这就是另一个麻烦的关键——既然是文森特的案子,既然涉嫌杀人,那么,肯毫不怀疑那张令人生厌的面孔会再次出现在对手席上。

在幸运女神抛弃肯的案件中,绝大多数情况,他都是败在了汉考克的手下。那只狡滑的老狐狸,肯知道他赢得并不光彩,糟糕的是,汉考克从来也不介意这一点。

特别是近两年来,肯尽量避免与汉考克的交锋。他察觉到他和法官之间几乎形成了某种默契。而汉考克的升职,也有传言说法官是始作俑者。肯怀疑是汉考克抓住了法官的把柄,因而他们之间便达成了某种妥协,但他毕竟年轻,还没能组织起庞大的关系网络,自然也就不敢捕风捉影的妄加评论。

在美国堂而皇之的谎称公平和人权的司法制度背后,肯常常窥视到种种弊端。他曾经悉心地搜集几年来的报纸,发现那些白人孩童失踪,总是刊登在媒体的头版头条,而当黑人或者其他有色人种的小孩丢失之后,你只能在最最不起眼的小角落找到一则寻人启事,而紧靠着它的,极有可能是隆胸广告。可是肯的收集毫无意义,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能让他对这种不公平的现象予以驳斥,这也不是他的工作所在。

而另一件,关于法庭工作的猫腻,则让他几乎不可容忍却又无可奈何。事实上的今天,选择陪审员的权力,实际掌握在市议员的手里。他们根据自己所处环境中的利益要求,把候选人列入名单或从名单中划掉。这也正是汉考克和地方官员打成一片之后最为棘手的麻烦,那些年轻的陪审员——有着一个新手的热情,有着良好的意图类似于公平审判的人,被同时放在了恭顺的处境下。陪审团的精神从未改变,它的判决依然如故——而肯几乎难以将一个团结的陪审团各个击破。

烧过的烟体渐渐不堪地球引力而垂落下来,灰烬落在了肯锃亮的皮鞋上,可他完全不自知。这支烟燃到了尽头,过滤嘴微微透出些焦糊的气味来,肯才因此回过味来。他端详着镜子中那张消瘦的,因睡眠严重不足有些发青的脸,叹了口气。

不论如何,他得接受文森特的案子;不论如何,他得再次面对汉考克——这不是个好兆头。肯狠狠地将烟头丢了出去,他得抓紧时间,寻找出被隐匿了的证人,想方设法了解汉考克手上的证据,并尝试挑战他们…

还是弥漫着沉闷的空气,不过这一次却是在停尸房,闻惯了消毒水和腐烂味道的琳达正在洗手。

这是一种相当于强迫状态的缓慢的清洗过程,她一直盯着水龙头底下涓涓的细流,那感觉竟然有些类似杀手切开被害人的动脉欣赏其慢慢地失血而死。不过琳达的感情是不同的,她被迫时常盯着杀手们的“杰作”呆呆的出神。

她的导师和赛斯·沃勒都曾经指出,这样持续偏离重心的生活方式是没什么好处的,它最终得毁了她。她的焦点全在工作上,或许有时候含有挑战的意味,而更多的时候,是蕴涵在一具具变形毁坏的尸体下那晦涩的恐惧感。

一种不会留下任何痕迹的深层次的恐惧——摧毁一个人不费吹灰之力,她已经记不得度过了多少香烟陪伴的不眠之夜,她在那时候常常会忆起她的女儿来,然后便是一连串近乎疯狂的幻觉,她在解剖女儿的尸体…

她赞同那两个男人的观点,她应该重新拾回自己的生活,可是,她悄悄在心底问询着:琳达,你准备好再去爱上一个男人了吗?

心底并没有声音去回应她。琳达仰起头,看看房顶上从不休息的大吊扇,看着庞大的扇叶,一成不变的转啊转。她似乎听到它发出规律性的刷刷刷的响动它也和她一样,吧工作当成生活的全部。

会有一天,它停下来,当然,可别是它出了故障掉落下来,砸在她的头上,形成灭顶之灾。当然,那样子也不错,它会和她一起休息,遁入万劫不复的永恒的休眠期。

琳达,人们会记住你些什么?会有人在你的坟墓前失声痛哭吗?又过了一些年,人们会以何种方式谈论起你?一个不折不扣的女工作狂,似乎这才是最为合理的解释。

你的女儿回来看望你吗?琳达,在你的破旧的呆板的墓碑前放上一朵稚嫩的雏菊?还是说,就像你这么多年来,自愿放弃探视权从不去看望女儿一样,她早就把你遗忘了?

“琳达,一个人保护自己的时间,不能是毫无止境,充斥一生的。”这是赛斯·沃勒说过的话。

他的言语似乎总是超现实的,看起来毫无来由的。可眼下,琳达似乎才明白了他那时候的意思,在自己受到伤害之后,她便把横祸锁在一个小小的蛋壳里,这么做的时间会不会太久了?

当一个人开始这样的反思时,往往意味着她已经试图打破过去的枷锁,寻找新的生活。

琳达想起了杨克,除了灰暗的停尸房和那只打吊扇之外,她想到了杨克。拉尔夫。

她是在什么时候这样想的?这无关紧要,总之她想起了他,尽管她知道杨克是有女朋友的。

关于尸体的新发现,她也是第一时间告诉他的。她也很清楚,这些发现或许帮不上他的忙,因为这个案子里,还有那个该死的汉考克从中作梗呢!

琳达默默地关上了水龙头,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东翻西找摸出了个镜子,端详着自己的面容。

她比他大了几岁,她已经不年轻了…

众所周知,像长颈鹿一样木讷的杨克,才不会产生什么心电感应呢!这工夫,他回到屋里,继续跟同伴讲述琳达的新发现:“她注意到一些我们没太在意的细节,第二具尸体的脚部,缺失了一枚趾甲,拇指脚跟甲。然后她回头去看第一具尸体,因为残败不堪,所以先前谁也没有注意到,那里也少了拇指脚指甲。

“这意味着什么?”斯皮德不解的询问赛斯。

“不知道。”赛斯没回头,仍然盯着客厅里挂着的画像目不转睛,“也许他以此来计数,回忆自己杀过的那些女人?我不确定。”

斯皮德又用征求的眼光去看杨克,后者无奈地耸耸肩膀:“我不知道。总之凶手拔下指甲不可能是毫无理由的。如果像赛斯说的那样,那么,我们在文森特的两所住宅中——普利茅斯和迈阿密的,都找不到这些零碎。”

这是今天以来赛斯听到的第一个好消息,不过这跟法庭指认没什么关系。他从一进屋就开始对那张画像充满了兴趣,总觉得它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别盯着我看,”杨克慌忙摆了摆手,“不是我干的,我那天可没有撞到任何东西…就算,呃,就算撞到了,也不可能那么巧把指甲都碰下来吧…就算碰下来,咱们现在也能找到吧…”他很显然吧自己绕了进去,斯皮德则恶作剧般地笑出了声。

“这个画像里的女孩,”赛斯幽幽的开了口,又停顿了一下,“似乎不是原来的样子。”

两人闻声立刻止住声音,随后异口同声地问道:“有什么不对吗?”

“这女孩有着黑色的头发,但她的脸型却不同,这是一张典型的高加索人种的脸庞,或许她不是金发碧眼的,但至少不该有乌黑的头发和黑色瞳仁。”

“的确…那你的意思是,有人给原画作出了修改?”

“说不准。总之,我们把它摘下来回去研究,如果有涂改的痕迹,你能看出来吧,斯皮德?”

“当然,”斯皮德搬来一把椅子,“别侮辱我。”

“给我一只右手手套。”赛斯说完便站了上去,“如果是后来修改的,那咱们得找到原画作者,看看他把这东西卖给了谁。”

赛斯站在椅子上,和那画像里的女孩四目相接,微微有些出神了…

对汉考克而言,这是一个忙碌的商务。梅尔逊死后,他的一部分工作停了下来,现在由侦探长接了手。尽管第二被害人的车子已经严重变了形,但内部钢号被技术复原了,女人拥有这样一辆价值不菲的吉普车本来就是个稀罕事,而现在,他有了这车子的“身份证”,自然花了些工夫就找到了车主。原本,由于车子损毁严重,已经很难辨认出它的型号了。但白鲨斯塔尔斯·卡兹还是辨认了出来,并且将这一信息告知了杨克,随后,没心没肺的杨克转告了侦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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