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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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里,他不敢轻举妄动,蹲下身,在林立的箱子中轻轻向前摸索。

这一回的行动,可比之前要谨慎多了。

艾西向前摸着,尽量不让自己发出声音。黑暗中,抱着类似想法的凶手,显然也是同样的行动模式。

摸索一阵,艾西藏身在一只大箱子背后,距离存放尸体的红木箱子不过两三米的距离。他这时候更加紧张起来,盘算着是先取回匕首,还是先找到凶手。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敌不动,我不动,这是哪个家伙说的废话来着?!

现实的情况是——我不动,敌也不动!

不动是不动,艾西又开始思索起来:自己回来是为了取回匕首,以免被警方怀疑,那么凶手干吗要回来呢?作案之后,他应该离开现场才对。这荒无人烟之处,谁能想到我会前来查看?

这是不是说,警察局里那小子和凶手是共犯呢?想想看应该不太可能。若是共犯,为何他与凶手处处作对?让我来,不正是验证凶手真实存在的事实吗,凶手显然不希望这种局面发生。这么说来,他怀疑遭到了别人的背叛,因此暗中监视,这倒是一种合理的解释。

不过话说回来,他是怎么知道的呢?

还有一重难以理解的疑问——指引我来的人,到底是不是共犯呢?如果他是的话,那么加上凶手和警察局的那小子,共计三人?这是团伙作案吗?一个杀手团伙,现在出了两个叛徒,情况当真如此?

可叛徒为什么要引起注意,故意劫持人质,在警察局自投罗网呢?

这一切都说不清道不明的。

敌不动,我不动,两人继续在谷仓里僵持着,也许过了三十分钟吧。艾西有一种才能,他能准确地计算流逝的时间,前后误差不超过半分钟。然而这种推测时间的本事建立在自信的基础之上,现在他可没了这种自信。

手机能显示时间,可他不敢拿出来看。

我不动,敌不动,耗到天亮,有优势的就是自己了!

三年前是艾莲和麦涛,而今是麦涛和自己,他们都在不同程度上对凶手进行过侧写。凶手应是年轻男性,不超过三十岁,最开始作案事出有因,可以看到其不存在计划性,也不算精明。从第二案开始,凶手作案手法提升,懂得消灭证据。他并不自大,也不算强壮,这从第一案中杀死被害者经过了长时间的搏斗就可以看出。面对面动手,他绝不是艾西的对手,所以,能拖到天明,就可以说艾西胜了。

然而,艾西却不确定自己是否能撑到天亮。

这个杀人现场可是凶手挑选的,他必定事先就作了勘察,了解这里的地貌,甚至了解这里大堆箱子的大致堆放方式。这里不同于空场,隐蔽物越多,陌生人在这里的处境就越艰难。

箱子是可以攀爬的,是可能提供各种死角的,倘若凶手摸到这里突然出手,倒霉的只能是艾西。

艾西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误。他选择的是最容易监视大门和尸体的位置,却不是最好的防守位置。

渐渐地,艾西头上的汗都开始往下滴了。刚才的那阵冲动已然慢慢消退,就好像懒惰的天才空有一肚子好点子,而不去做,最终只能变成一肚子屎、半肚子屁!

眼下的局面,艾西不是不想有所作为,而是不敢轻举妄动。于是他的冲动被慢慢地消磨掉了,剩下的已不是如何抓获凶手,而是该怎样保全自己。

为此他决心铤而走险。

他一经盘算好,就立刻作出了行动!

他“哎呀”一声大叫:“我看见你了,小子!”

嘴上这么说,脚下却是直奔陈尸的箱子。这叫声是为了惊吓对手。他要么惊慌失措,一时间无法行动;要么就会逃向门口,暴露自己的位置。

所以艾西大叫一声,侧身跑向箱子,一边歪头去看门口和身后,一边以最快的速度取回匕首。

奇怪,没人动?

是我大惊小怪了吗?也许这里根本没有第二个人?!

艾西正诧异的光景,手刚往箱子上一扶,冷不丁箱子被从里面猛地打开了。

艾西只觉一阵腿软,还不至于摔倒,却也摇摇欲坠。

呼!冷不丁一阵声响,匕首挂着风朝他刺来!

一人在箱子内,一人在箱子外,两人展开了一场搏斗。

箱中之人手持匕首,却受到限制,无法施展腿脚;箱外之人赤手空拳,却腿脚灵便,便于闪躲。

于是,这匕首的一击被艾西闪开了。闪开归闪开,也只是闪过了要害而已——噗的一声,刀尖刺入艾西左肩头。

这刀子果然是诅咒之物,可没想到这一次吸的是自己的血。

艾西也是个怪人,不知道怎么搞的,小时候妈妈说“蚊子咬你的时候啊,你要是感觉到了,就用力绷住肌肉,这样蚊子的嘴就拔不出来啦,你就可以拍死它”。

艾西试过,可没成功,因为他实在感觉不到蚊子咬他…这一次不知怎么想的,艾西与那凶手面对面,一刀被人刺入肩膀,刹那间竟不觉得疼,愣是绷住了左半边的肌肉,右手一拳挥来。

凶手也是意料不到,来不及拔出匕首,脸上硬生生吃了一拳。

拳头打在人家脸上,艾西这才抬头看清敌人。这一看又是一惊——只见那人头上戴了一副奇怪的面具,宛若手绘而成,不似市面上常见之物。这面具绘制得极为吓人,青面白牙,一条毛茸茸的舌头耷拉在外,像极了传说中的吊死鬼!

艾西一愣,第二拳就没有跟上。

凶手一愣,没拔出刀子,也没再刺出。

犹豫之间,凶手撒了手,一翻身从箱子里跳出,拔腿就跑。

“小子,你给我站住!”艾西只是心里这么说,没叫出来,叫了他也不会停。他自己拔出匕首,追了上去。

可终究是凶手腿快,艾西受了伤,追出门去,眼瞧着他跑进一片棒子地。

那里面更是黑压压一丛丛一片片。玉米长得比人高,艾西没敢追,悻悻地回到了谷仓。

如今敌在暗我在明,局势更加不利!

艾西坐在箱子上,撕扯着自己的衬衫。他知道,凶手在棒子地里,显然也在偷窥自己。他索性连大门都不想关了,你愿意看,就让你看个够。他用衬衫简单地缠住肩头,死命地勒紧,算是止了血。这一举动算是示威——想耗到老子失血过多,那是痴心妄想!

粗粗止了血,痛楚也就弥散开来,一阵阵的有些头晕。艾西定了定神,坐在箱子上,只等到这阵眩晕过去,才掏出手机,拨了个号码,故意大声嚷嚷:“110吗?我靠,我发现了一具尸体。对!嗯,就在D县H村,沿着幸福路往南走,第二个路口右拐。对,有个大大的仓库,我也不明白是什么玩意儿,反正里面有一具女尸。赶紧过来!对,他妈的就是你们现在正在头疼的少女杀手一案!”

艾西咋咋呼呼一阵大喊大嚷,其实电话只是假装拨出而已。他注意到凶手戴了手套,现场依旧只有自己的指纹。哦,现在倒好了,自己还挂了彩,地上流了些血。他粗通犯罪学,自己还琢磨呢:嗯,嗯,中速飞溅的血滴…在确定报假警的这一幕足够吓跑凶手之后,艾西这回是完全不害怕了。他一不做二不休,把女尸翻过来看个究竟。果然是个女孩,十六七岁的模样,至多不超过十八岁,化的妆都没卸,眼下还有泪痕,弄得黑糊糊一大片。身上有多处经受折磨的痕迹,虽不至于皮开肉绽,可也差不多了。艾西叹了口气,把女尸放好,说声“对不起”,又把箱子给盖好了。警察来之前,他必须尽力维持原状。

本想一走了之的艾西忽然停了下来,围着箱子转了一圈,发现这箱子严丝合缝的,虽有残破,可并没一处缺口。这就怪了,那黄鼠狼是怎么进去的呢?自己发现尸体的时候,箱子是盖上的,难道说是凶手刻意要在尸体旁边放上一只黄鼠狼吗?这究竟是何用意?艾西感到莫名其妙。

就这样,他一边想着,一边紧握着刀,缓缓走出棒子地…

第九章 刺杀基因

那人很喜欢自己精心绘制的面具,他爱称它为“尸鬼”——尸象征着死亡,而鬼意味着人类对未知的恐惧。当他戴上它的时候,仿佛自己就化身为活生生的尸鬼,要攫取他人恐惧的灵魂。

然而今夜他情绪不佳,面颊正中一拳,尸鬼的面具下有说不清的痛楚。也许那一拳也扫到了他的鼻梁,使得面具下的那双眼流下了泪。

泪水自然不会浪费在他的受害人身上,不过却有一点点是为背叛者而流。

他藏身于棒子地里,一边不断地移动着,一边打量着远处谷仓里那个揍过他的男人。

那男人是谁?这个念头止不住地往外冒。黑暗中,他也没能看清那人的面貌,只觉得似曾相识。

警察吗?不会的,警察在这个时候肯定会掏出枪来,而且警察也不会孤身一人行动。那么,合理的解释便只有一个了——这是背叛者找来的人,很可能就是那个心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甚至干脆就是上电视的那家伙…哦,尸鬼想,这可真是胆大包天了!

或许那家伙的性格里有些和自己相同的成分呢!尸鬼想到这里就有些想笑,可酸溜溜的鼻子让他笑不出来。

他能坚持多久呢?这是一个新的问题。尸鬼想,肩头那一下插得可不算浅呢,如果在这里耗下去,说不好鹿死谁手。

不过那家伙报警了。哦,这事可是比较为难了。警察赶到这里最快也需要十几分钟吧?这倒不是问题,在一片棒子地里,自己有的是逃之夭夭的机会。可是不远处,自己藏匿的车子只怕就要曝光,警察灵敏的鼻子会顺着这条线索很快地找上门来。

这不行!他想,这样可不行,便放弃了干掉敌人的念头,悻悻地穿梭于棒子地,回到了自己的车里。

他的车子停放在大路的第一个路口往下的不远处,他一脚发动了车子,并没有摘下尸鬼面具。

他喜欢戴着这玩意儿,就像它的思维可以融入他的思维似的。

艾西这样的袭击者,说到底终究是个外人,即便他是警察又怎样?

不不,这是不值得防范的家伙。他终究算是个外人,这一夜的小插曲,他看不清对手,对手自然更不看清自己。他没掌握什么了不起的线索,因此自己也不用害怕。真正要命的是,因为对手的出现,他逐渐明白了一个问题——自己被人背叛了,而且是至亲的背叛。

为这事,他甚至感到了痛苦。

关于背叛,他回忆着,也许自己了解的比别人要多得多。

首先是来源于他的生物学专业。记得老师讲过,人体DNA内含有一种叫作刺杀基因的东西。刺杀基因的诞生,科学家至今还不太确定,但它真的存在,并且很好理解。像人类这样构成非常复杂的生命体,都会因各种原因导致自己的DNA和基因链出现问题。而刺杀基因所担负的使命,就是吞噬和消灭这些变异的基因。然而它自己其实也是个变异体。

因此,刺杀行为本身算得上是利己和利他的结合体,一个“自私”杀戮的执行者。

然而刺杀基因所面对的问题是,通常它需要面对的是一个或多个对手,而自身的数量却很有限。

谋反者,他想,像历史上所有的阴谋者一样,为了使阴谋成功,且避免自身遭遇不幸,就要纠集更多的人来实施阴谋——一个或更多的人负责暗杀,一个或更多的人负责保证安全脱身。在人类政治中,众多谋反者需要做的,是攻克君主的保护防线并防范事后的报复。

然而涉及谋反的人越多,就越容易发生致命的错误。比较大的密谋几乎都是以失败告终,原因就在于谋反尚未付诸行动就已泄密。告密者常常因为“不忠诚”

或者“没有判断力”而泄露了计划。参加谋反的某个人可能会盘算着自己告密后能得到什么,或者是在无意间把这件事情告诉了他的女友或者男人,或者其他一些亲近的人。就如蒂姆纳斯,他与菲拉塔斯和其他一些人一起图谋杀害亚历山大大帝,他把自己的密谋告诉了他喜欢的一个男孩尼克马修斯,随后这个男孩对他哥哥赛巴里纳斯讲了,而后者则告诉了国王。

背叛,啊,阴谋!尸鬼这时候感到非常难过:我那么信任你,把什么都告诉你了,而你所做的,竟然是告密和背叛!我都不曾背叛过你啊!他死命地捻动着方向盘,方向盘发出吱吱的响声。

难过总是要过去的,剩下的就是重新考虑行动方式。

一个优秀的刺杀基因,一个干脆的行动主义者,是不能带着后顾之忧去完成任务的。

尸鬼心想,我可是给了你足够多的机会、足够多的理由来证明你的背叛,而今对手的出现使我的怀疑确信无疑啊,那我还等什么呢?

的确,尸鬼怀疑遭到了背叛,并非毫无理由。

而且背叛者正是他的亲哥哥,也就是在艾西的心理中心举报有人将要行凶未果,随即劫持前台小姐的那个小伙子。

起初,做尸鬼的弟弟并没有意识到哥哥的背叛。他杀掉了几天前的女孩,随后高枕无忧地回家睡觉。

直到第二天上午,在电视上关于艾西智破劫持者的节目里,他看到了哥哥的脸。

尸鬼慌了!

这是什么意思呢?尸鬼慌了:哥哥不至于蠢到去做这种事吧?!不过,他很快想明白了,哥哥的举动正是冲着自己来的。

不过此时,他还并不那么确定。

哥哥被警察抓了,而警察并没有来抓自己。那就是说,哥哥并没把事实告诉警方。

那就很奇怪了,他打算告诉谁?

一旦产生了怀疑,尸鬼便打算试探一番。

正如现在的艾西和后半夜的麦涛所诧异的那样,尸鬼前几次弃尸虽然遍布城市的东南西北,却从没有出过城区,不会将尸体弃在D县H村这样偏僻的地方。另外,过去的弃尸地点都不难被人发现,这表明凶手并不害怕被人发现尸体,甚至可以说,他希望人们早点看到尸体,来显示自己的罪行。

然而这一次,D县H村这样一个废弃的谷仓,作为拆迁范围内的建筑,也许某一天就直接被锤车和铲车给摧毁了,尸体埋在下面,根本没有被人发现的机会。

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

艾西和麦涛花了些工夫才想明白,作为凶手的尸鬼,一开始就是这样计划的。

假如尸体放在市区一个容易被发现的地点,则任何人都有可能路过,从而发现尸体。弃在这样的远郊则不同,正常人绝不会在大半夜到这种地方来,除非他事先就知道,这里会有尸体。

这就证明了,哥哥不但背叛了自己,甚至还找了帮手,监视着自己的行动。

想到这里,尸鬼笑了。

“其实我早就发现哥哥你找的人了。”

“我故意把车子开得很慢,一直观察着跟在身后不远处的那辆计程车。它跟随我,一直到了这偏僻的D县H村路口。”

不过即使如此,尸鬼还是给哥哥留下了一个机会。

只要、只要在我弃尸之后,不会很快有人赶到,那么我仍然可以认为哥哥你并没有背叛我,这一切只是巧合罢了。

弃尸完成之后,尸鬼并没有立刻离开现场,而是藏好车子,继续隐藏在附近小心观察着。

哥哥的帮手也没敢自己进去查看,而是将这些信息,遵照哥哥的指示,告诉了后来的人,也就是艾西。

随后,艾西的出现证实了尸鬼的猜想。

不过尸鬼闹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艾西进入谷仓那么久?难道他不知道自己来干什么吗?

这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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