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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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凌晨两点多,在警局地下室的解剖房里,T.D.琼斯博士正在和一个上了岁数的男人亲密的交谈着。

那个男人一头银发,留着的连鬓落腮胡子也是银色的。他身穿着夏威夷大花格子衬衫和一条肥不拉叽的破烂牛仔裤。身材中等略胖。最引人注目的是脖子的子弹挂链和右耳上一只闪闪发光的大号钻石耳钉。(下注:此人形象根据作者一真实外籍朋友塑造,值得一提的是,他从事的工作和在此领域获得的成就也是与本书里的描述基本相当的)不过他却没有放荡不羁的感觉,说话时声音显得成熟而稳重,其中又不乏幽默的成份。

那个男人继续说:“知道吗,琼斯,那研究真的是太有意思了。我的试验要使用是三只150磅重的家猪。既然我要研究蛆虫的行为,就必须找把手枪射击它们的头部。这计划自然要得动物保护委员会的批准。在我解释将如何杀猪以及为什么要这样做时,好几位委员会成员把椅子从我的身边搬走。显然,这计划让他们感到不安。他们最关心的是这些猪的命运,认为我无论如何也不该这样做。而我最终的目标是预防谋杀,并非有心虐待这些小生命。一位成员建议我在杀猪前给它们服用镇静剂,这我可不能答应,因为你知道给实验动物服用任何药物都可能对食腐性昆虫造成影响!他们担心的另一个问题是,我可能会失手,要开好几枪才能干掉可怜的小猪!到最后,他们终于作出决定,如果我能找其他人——警察、公园管理员或者猎手——向猪开枪,我才能把这项工作进行下去。我的确找到一位乐于帮忙的警官,研究可以开始了。接下来,我从附近岛上的养猪场买猪。我认为这样就解决了所有的麻烦,但我过于乐观了。这一次,既然我已经把猪干掉了,动物保护委员会就把这些猪视为从超市购买的大猪排,因此在原则上是可以接受的。但既然这种研究是大学热带农业和人类资源学院的一个研究项目,我就把计划大纲递交给美国农业部进行审议。农业部的某个机构研究了我的计划,然后与学院负责人联系。他们担心的是,我能证明这些猪是以人道主义的方式毙命的吗?这真是让人大伤脑筋。无论是动物保护委员会还是我本人都不认为我们应该对农业部保证警官杀猪的方式符合该部的规定管理。最终,到底是大猪排的观点占了上风,我终于可以研究了。”

琼斯哈哈大笑,“很好,很好,这样的事情我还是头一次听说。”

“是啊,”男人接着说,“还有更有意思的呢,那是我最近的一次…”

萨姆兰警官显然是被这大笑声吸引过来的,他走进解剖室。

“噢,萨姆,哈哈,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让·高尔夫先生,夏威夷大学的昆虫学教授,著名法医昆虫学家。高尔夫,这就是我常常跟你提起的萨姆兰警官。”

“您好,真是久仰大名!”高尔夫热情地握住了警官的手。

“嗯,幸会,高尔夫先生是刚下飞机吧。”

“是啊,琼斯去接我,我觉得没有必要休息就赶过来了,”高尔夫突然笑了出来,“依我看,警官,你和我的岁数也差不多吧,这儿有三个老头啊。”

萨姆兰也笑了。

“对了,琼斯,我刚才说到哪儿了?警官,你也过来听听吧,有意思着呢。”

“你刚才说你最近的研究。”

“对了,最近的…啊,我想起来了。我对美国法医学会提议调查可卡因对一种肉蝇发育的影响。为了展开我们的研究,必须让一头活的动物服用药物。所以,尽管已经有了钱,我们还需要找到用于试验的动物和可卡因。我再次求助于动物保护委员会。该委员会的成员还没忘记我上一次到这里来要杀猪的情形。这一次,我又提出给兔子服用可卡因的新要求,他们多少有点儿摸不着头脑,就问我是否会给兔子服用镇静剂以减少可卡因可能带来的不安与焦虑。我解释说,研究目的是判断可卡因对蛆虫发育的影响,服用额外的药物会干扰结果。最终他们批准了我的计划。现在面临的问题就是合法弄到可卡因了。当时,我还没有得到使用受控制药物工作的许可。幸运的是,和我一起的验尸官有。这样我们就可以从一家化学药品供应公司购买可卡因了。糟糕的是,我们买不起可卡因,只好依靠州里各种犯罪试验室的捐助。我后来与一位美国毒品管制局的官员有了一次非常好玩儿的交谈,开头的第一句就是‘啊,又是你!’我经常想,假如我因为违反交通规则停车接受检查,怎样才能说清自己为什么带着海洛因、可卡因和其他非法药物呢?”

萨姆兰忍不住噗哧一声乐出来,琼斯则干脆笑出了眼泪。

“好了,这些事情我们就放到一边吧,萨姆兰警官,你一定很好奇我为什么会大老远跑过来吧。嗯,第一点是琼斯给我的数据,我进行了分析,大概得出了结果,但是很不详尽,因为你们发现的蛆虫被泡进了福尔马林液里,快寄过来的时候,我刚好有事出城,等我下午回来的时候,那些虫子已经异常肿胀,我甚至都不能推算它们的死亡时间了。好在还有几份土壤样本,可以进行分析,不过,我还需要其他一些东西。我来还有一个原因,听琼斯说,你认识一个叫做赛斯·沃勒的心理医生,是个中国人。”

“是的。”警官好奇地仰起头,这人不会也认识他吧。

“噢,我有一位忘年交也是中国人。推算出来年龄应该也是三十多岁,已经很多年没有他的下落了,只听说他后来到了美国,我想会不会就是这位故交呢,因此就跑过来看看,反正也在休假。”

果然…萨姆兰有些奇怪,这个年轻的中国医生,为什么会认识那么多犯罪领域的专家。

“啊,我就知道你会在这儿。”一位年轻警员跑了进来,“萨姆兰警官,在31号公里中段,两个年轻人发现了一具被掩埋在桉树林里的尸体。”

萨姆兰警官马上站了起来,“叫他们严格保护现场,我们没到的时候,任何人都不要碰什么。”他又看了高尔夫一眼,“那么,高尔夫先生,你和琼斯一起跟我去吧,如果你不是太累的话。”

“哈哈,乐意之至。”

第三十章 苍蝇

“警官,我对你们这个地方的气候真有点儿好奇,”高尔夫对着坐在前面驾驶位的萨姆兰说,“你们这里一下雨,气温就会很低,但是晴朗的时候,就有足够苍蝇产卵的温度。”

“嗯,我们这里晚上也是比较凉的,高尔夫先生只穿那么一点…”

“哈哈,你看我这么胖,不会有事的。”

“高尔夫先生,我倒是有点儿好奇,不知道该不该问。你是什么时候认识那位很像沃勒医生的人呢?”

“噢,这可早了,十年前吧。我去日本看望一位名叫井上的先生,他曾是我的学生。碰巧那时候,井上先生和一位中国女士订了婚。女方的家人坚持要在中国举行婚礼,我的假期又还没有结束,所以也就跟去了,就是在那时候认识那个叫做艾莲的年轻人,他可是个有趣的小伙子,我吃过他亲手包的饺子呢。”

“你说他原来叫艾莲吗?那应该就是一个人了。”

“噢?警官,你也是很早就认识他了吗?”

“不,最近才见面的,一位英国朋友说起过他。”

“哈哈,我想想,那个人是不是叫什么,嗯…鲍·皮,皮…”

“是保罗·佩顿,你也认识他?”

“对对,是保罗,我不认识,是艾莲也就是你口中的赛斯·沃勒说起的。很可惜,我去中国的时候,那个犯罪学家刚刚离开,无缘见面呢。”

“那么你是怎么认识沃勒医生的呢?”

“朋友的介绍,那个时候他刚刚帮助警方解决了两起刑事案件。我也听了他对案件的分析,真是精妙得很呢。他谈吐幽默,对昆虫和法医也都有了解,我们就很快成为朋友啦。”

“噢,我们到了。”

在两位警员打起大灯的照耀下,三个人先去看了尸体掩埋地。尸体掩埋得似乎很浅。盖在脸部的一层浮土被扒开了,露出狰狞发青的面部。面部一大块肌肉剥落,连并一些肌纤维落在一边——这当然不是面具杀手做的,两个受到惊吓的年轻人报告他们曾经看到野狗。

萨姆兰马上发现有一些不对劲的地方,尸体的脚部也露了出来。两只脚几乎都只剩下骨头,左脚背的趾骨上还有一点残留的皮肤。

“萨姆,这好像不太正常。”琼斯也注意到了这一点,高尔夫正在一边,小心地挖掘周围的土壤,装进他随身携带的小瓶里。

“是啊,按理说,是野狗最先发现了尸体。它啃食了尸体的脚部。按顺序应该拽着死尸把他往外拖。尸体埋得这么浅,应该不难做到才对。为什么要先挖掘尸体的头部呢?”

“除非尸体的头部本来就露在外面。但如果那样,野狗为什么会先吃脚部呢,看来有可能这两个部位都被放在了外面。”

萨姆兰不做声,他在想这有什么意义。

随后的挖掘工作解释了这个疑问,尸体的躯体部分实际被掩埋得相当深。而且躯体上方的土壤也有被野狗抛掘的痕迹,但它似乎中途放弃了。尸体被取出时呈弓形,它被像一个驼背人一样塞进了这个只有一米长的坑里。尸体的末端完全裸露在外,也就成了最先被肉食性动物发现的部位。脸部似乎还盖着浅浅的土壤,在尸体头部周围发现的散乱土壤似乎证明了这一点。野狗在发现身体部分不易被发掘之后,转而对着脸部展开了它的攻势。尸体的脚部发现了一些蛆,但是,它们实在是太小了,高尔夫无法用肉眼分辨它们是哪一种蝇的幼虫。再者肌肉被野狗啃食得只剩下一丁点儿,发现的幼虫不过几条而已。但是尸体头部就大不一样了,那里有不少大个的蛆虫还有一些蝇卵。高尔夫将它们小心的装好。至于为什么要露出尸体的两端,这个问题悬而未决。

“你们这么晚在公路边干什么?”萨姆兰看到了拖车和工程车,就决定先问问那两个年轻人。

“警官先生,你也看到了,我们的车抛了锚。实在是没办法。”

“然后你们就走进树林?”

“她,噢,我女朋友闻到了很难闻的气味,我想去过看一看,谁知道是尸体,不然打死我也不会去的。”

这倒是,多亏了他们才能发现这具尸体。

“萨姆兰警官,尸体身长六英尺,胸部有枪伤。”

“胸部?”萨姆兰惊讶地张大了嘴,“你说胸部?”

“是的,左胸部靠近心脏的部位。”

萨姆兰几乎是欣喜若狂了,这会不会就是他们怎么也找不到的那个迪亚特呢?

高尔夫的工作是绝大多数人所厌恶的。他拿着放大镜观察蛆时的表情简直可以用兴高采烈来形容了。

“这是红色金蝇(Chrysomya rufifacies)的二龄蛆和头龄蛆,哈哈,这些可爱的小家伙。”高尔夫这样说着,“噢,还有,大头金蝇(Chrysomya megacephala)的头龄蛆和二龄蛆。警官,过来看看。”

萨姆兰听着这些莫名的词汇,也透过放大镜看了一眼,他实在不觉得有什么可爱之处。

“听我说,警官,为了使你相信我所做的工作是有意义的。我现在简单说明一下,和我们人是一样的,任何动物想要发育至成熟都要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绝大多数生物都比我们人留下更多的成长印记。我所研究的是食腐性动物,当然这具尸体由于其被掩埋的作用,或者还没有死亡太长时间,我们只发现了蝇类的幼虫(下注:尸体上往往还能发现食腐性甲虫和肉食性甲虫,这里面最著名的要属阎甲虫类。肉食性甲虫是在尸体分解的中后阶段才参加进来,它们并不参与尸体的分解工作,只是捕食那上面的蛆虫),蝇类的幼虫要走过它的三个生命历程。分别是一龄(头龄)、二龄和三龄。然后它们会找到一个安静地地方,不吃不喝,静静地化蛹,变成成虫。这一过程被绝大多数人所不理解,我还遇见有人对我说蛆本来就是在人体内的,等到死后就会出来。而且到目前为止还有相当多的人持如此观点。

“我所作的工作就是,根据这些昆虫学证据推算死亡时间。当然要把可能影响发育的全过程都算进去。大多数种类蝇的幼虫会在80至112小时完成发育过程(这一时间是根据美国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得出的,与中国的情况有差别)。我最通常的做法是把温度和时间换成累计程度小时(ADH)。温度越高,发育所需要的时间越少,所以,无论是任何阶段,发育所需要的ADH总数都是持久不变的。为了得出从ADH到达某个阶段所需要的时间,我只需用ADH除以温度。我这么说不知你是否理解。”

“啊,”萨姆兰煞有介事地点点头,“我想你需要当地最近一段时间的温度是吧?”对方说的头头是道,但是,警官无法认同他开头说的“就像人一样”。

“完全正确,警官,还有一件事我要说明。苍蝇是被血液和尸体腐烂的气味吸引过来的。它们会在伤口附近或是人体的孔道出产卵。但是,苍蝇不是野狗,它们是无法扒开土壤找寻尸体的。我在尸体眼睛附近找到了蝇卵,那可能是最近某些苍蝇的作为。但是,这不能解释为什么在头部附近还有二龄蛆,所以,我对尸体头部被掩埋,后来觉得由野狗发现尸体的假设不能赞同。尸体的头部是裸露出来的,这样才有足够的时间解释幼虫发育到第二阶段的原因。(如果野狗挖掘头部,那么,原因是饥饿,它会吃掉头部,至少吃掉一部分。但是被发现时头部基本完好,如果是野狗做的,说明它刚刚做完,不可能会有蝇类的幼虫发育到二龄。所以,合理的解释是,野狗在吃完脚部,挖掘尸体不成功的时候,才不得不转向开始腐烂的头颅,这一过程还被两个年轻人打扰了。)”

“嗯,我明白了。”萨姆兰这一次是真心出于敬佩了。

“对了,”高尔夫叫住了一个经过附近的警员,微笑着说,“你们这个警局里有牛肝吗?”

“啊?!”警员大惑不解,“没,没有,你要那个做什么。”

“那么,麻烦你到附近二十四小时商店帮我买上一块新鲜的牛肝,我要养大这些小家伙。”高尔夫摇动着他的小瓶子。警员看清楚里面的东西后,不由得直想吐…

高尔夫开始津津有味地饲养他的“小宠物”了,萨姆兰在布置警力勘查现场附近的温度和雨量后来到了琼斯工作的地方。

尸体被摆放在解剖台上,琼斯剖开了它的胸部。

“如果请人们来打分,我相信尸体在白天的恐怖得分肯定远远高于夜里。有时候我真想弄明白为什么人的眼睛具有分辨色彩的能力。警官,这家伙死之后被人做了一次外科手术。”

“手术?”萨姆兰好奇的靠过去,他看见尸体的胸部有一个大洞。

“是的,一次恶意的手术,不特别精彩,但是也具有相当的水准了。噢,警官,不是那个,那是我干的。这边,对,就是这里,看到了吗?这个洞相当深,他把肋骨都切断了,我注意了一下断面,看起来是用小而锋利的刃一点点磨断的,真有耐心!子弹当然没有留下,因为原本就该有个贯穿伤口。你来看看,”琼斯托起了尸体的心脏,“看见了吗?这里有一个洞,然后凶手又磨出一个更大的洞,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这一工作也是在尸体死后不久做出的。就像吸血鬼,只不过,比吸血鬼的动静还要大些就是了!”

“吸血鬼?!琼斯,还要请你做一个鉴定。”

“嗯,我就知道,关于血液的检验对不对?你一定是在怀疑这就是那个迪亚特,并且血字就是用他的血液写成的。”

“是的,有这种可能,试试看吧,估计天亮时候也能完了。哎,你的小搭档呢?”

“他…谈恋爱去了…”萨姆兰幽默地一笑。

第三十一章 瘾君子

3月26日上午八点钟,琼斯博士的验尸报告出来了,除了刚才提到的地方外,这里还有一个特别之处。在对尸体的内脏进行分析时,博士发现里面含有大量违禁药品的成份,经鉴定是可卡因。

这对萨姆兰而言是个好消息,增加了对此人身份的调查点。而且,玛莎说迪亚特企图强奸自己,瘾君子往往性功能不良,在企图强奸的行为之前服用药物确实是可以理解的。

不过,高尔夫听到这消息却直皱眉,可卡因的存在可能严重影响蛆虫的发育速度,这无疑增加了判断死亡时间的难度。

琼斯博士对死亡时间的推断是,此人是在3月20日19时至22时之间被人射杀的。这是一个更大的巧合,这时间段里玛莎报告遇见了迪亚特,也是在这段时间里,玛莎射杀了迪亚特,且子弹命中左胸部。在做验血报告时,琼斯使用了双向检验,其结果都显示,在水果店玻璃上发现的血迹就是出自这具尸体!

萨姆兰曾考虑请玛莎女士来辨认尸体,转念一想又放弃了。尸体过于骇人,玛莎女士已经受了很多刺激,他不想让她再经受打击。这个时候,几名擅长绘画的警员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他们依照死者还没有完全毁坏的脸,尝试了复原工作,萨姆兰从中挑出满意的一张,复印了数份。交给警员送到各大媒体,以最快的时间公布这张肖像,并组织工作人员开通警局多部热线。警方保证凡是能认识此人并提供可靠线索者,将得到500美元的奖赏。

对蛆虫体内可卡因成份含有量的分析工作由琼斯和他的助手承担。既然那些牛肝还在消耗中,“小宝宝”也还都没有长大,高尔夫就提出要萨姆兰带他去找沃勒医生。警官欣然担当了向导。请玛莎女士来辨认照片的工作交由卡洛斯和米尔两人完成。

一路上高尔夫不断给他讲起工作时候那些有趣的经历,萨姆兰听得津津有味。

一辆汽车飞快地从警官的车边驶过,车上的男人减了速,他盯着反光镜里警车的背影,“那好像是萨姆兰警官吧,他又要去做什么?他旁边的老头是谁,算了,不关我的事。”观察者小声嘀咕两句,向着警局方向开去。

沃勒医生送走了来访者,一时不会有人打扰,刚拿起一摞资料,还没能看完一页,墙上的电话就响起来了,“沃勒医生,萨姆兰警官来访。”

噢?沃勒将材料重又收好,警官就推门进来了,“沃勒医生,又来打扰了。”

“哪儿的话,快请坐吧。”

“唉,我今天可是给你带来了一个好玩儿的人呢,哎?他不在后面?”萨姆兰回头却不见了高尔夫的踪影。

沃勒跟着警官好奇地走到楼下,高尔夫正跟安妮小姐亲切的交谈。

“这个家伙…”警官忍不住笑了出来。

“你是…让·高尔夫?”医生脸上笑容绽开,他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哈哈,是我,”高尔夫走上前给了医生一个热烈的拥抱。“小家伙儿,你变样子了。”

三个人干脆就坐在一楼的接待室里,安妮忙着泡茶沏咖啡。

“什么风儿把你吹来了?”沃勒还是满脸欣喜。

“啊,这个不重要啊,我失去你的消息快十年了,听不到你的笑声很寂寞啊。”

“嗯,是啊,是啊,高尔夫,你没有再被‘蛆雨’淋到吧?”两人一阵大笑,萨姆兰莫名其妙。

“你们刚才在说什么,蛆,蛆雨?”

“啊,艾莲,我们亲爱的警官先生还不知道呢,来艾莲,啊,不,沃勒医生,给他讲讲。”

“噢,是这样的,我听高尔夫讲过以前工作时候的一个笑话,”沃勒边笑边说,“有一次,高尔夫打算研究被掩埋尸体的腐烂状况。他把猪作为试验动物,因为猪和人的身体结构最为类似。他找了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做研究,把这三只死猪相距50米放好,一只猪完全掩埋,另一只部分掩埋,最后一只则完全裸露在地表。他和他的研究生每天收集尸体上的昆虫。但是,高尔夫忘记了这地方湿度过大,结果影响了试验。警官,也许你不知道,昆虫对环境的要求比人类要苛刻许多。那些成熟了的三龄蛆,急切的寻找一个相对干燥的地方化蛹。而在尸体上是做不到的,当地湿度过大,地表上没有可以化蛹的机会。(下注:以人的尸体为例,在其高度腐烂的时候,尸体的温度高达摄氏50多度,这远远高于人活着时候的正常体温。而且,作为尸体分解的副产物,大量的液体使得尸体过于湿润,这个时候,三龄成熟的蛆虫必须远离尸体)蛆们可是没有大脑的,多年生存的自然法则是,远离地面就代表远离湿润,所以那些蛆虫排着队往树上爬。直到爬到树梢的尽头,开始往下掉。当高尔夫一天清晨和他的研究生一起去尸体现场时,就惊讶地发现那里正在下一场蛆雨。冥思苦想许久之后,高尔夫居然从家里拿来了雨伞,打着伞继续研究。是这样的吧,高尔夫?”

“哈哈,对对,你说的完全正确,就像我自己说的一样。”高尔夫摸摸自己的肚子,“不过,我的研究生宁死也不肯跟我继续试验了。”

真是和你一样,萨姆兰想,一见到你,沃勒医生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噢,对了,医生,玛莎的精神状况怎么样?”萨姆兰的时间有限,他抓紧问着问题。

“我不认为有严重的问题,主要是受刺激后的防御机制失衡。”

“听说你对玛莎进行了催眠。”

“是的,警官,您已经知道了。您希望知道什么呢?”

“啊,我想问一问,你的催眠结果是什么。”

“具体的结果我不能说,虽然关于被催眠人涉嫌杀人、被杀还有虐待等等的信息不属于保密范围,但是,有一点我要指出,玛莎女士属于正当防卫,虽然有一把手枪出现,但是,那把手枪不是玛莎的,没有找到手枪,司法部门不应该对玛莎女士起诉。”

“嗯,这个分寸还是有的,不过,你的意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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