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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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卡洛斯遇见了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男孩儿,他带他吃饭,他染着花里胡哨的头发,他说,你应该向我一样染成这样才够劲。卡洛斯听了他的话,就染了头发。几天后卡洛斯走在大街上,被三个成年人拦住了,他们揪住他,“就是这个浑小子,我看见是他偷了我的包,对,就是这个头发花花的小混蛋。”卡洛斯这时候才明白,为什么自己染发的时候,那个孩子却把头发染成了黄色。卡洛斯被打得遍体鳞伤地躺在地上,透过他那稚嫩的眼睛,看着这个世界,这就是活生生的真实,这就是卡洛斯的世界!

卡洛斯根本没有钱去看伤,甚至想不到要去看伤。很快的,他的伤口溃烂了,生了蛆。他躺在垃圾堆里,就像一只被人丢弃的生病小猫儿,平静地等待着死神的降临。

这时候,卡洛斯的幸运之神却来了,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捡起了他,他带他看病,带他进出高级餐厅,他叫他上学。但是,他从来没有说过他从事的工作。卡洛斯花了很长时间才知道,这个人是个杀手,一个著名的杀手,为黑社会工作。他从来不许卡洛斯沾染他的工作,但是他教他用枪,在这个社会里,这可能唯一保护自己的方式。

那男人又教会他解剖,甚至对音乐的深刻理解力也传给了卡洛斯。有一天,那个男人好奇的问起卡洛斯的父亲,小男孩儿以实相告,男人不觉大笑,“是吗,我听说过那位警官,他是我最出色的对手,我对他的去世深深遗憾。”他很喜欢这孩子,倾尽所有地教他,他支持卡洛斯成为一名警官,是的,你的选择是对的,你要像你的父亲一样。

卡洛斯考取警校的同时,他的养父被黑社会雇来的杀手杀死了。他本来不会落败,但是,对方要挟卡洛斯替他死,他放弃了抵抗,死则死矣,何必连累那个优秀的孩子呢。

无论是卡洛斯的少年时代还是他成为警官以后,他都很少正常吃饭,他没有这个习惯。

卡莱尔坐在她的心上人身边,听着他讲述这些往事,眼里噙着泪水。看着他消瘦的面庞,比她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还要瘦得厉害。她的心一阵阵地抽痛着,她俯下身,在他的怀里,他们久久的吻在一起…

第三十三章 猩红地毯

观察者拉夫雷站在猩红地毯上,快速往左右看看,没有人注意到他。

他费了两三秒钟就打开了锁,推开房门,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是的,作为观察者,他工作的技术是这个城市乃至整个州最上乘的。

他先环顾房间里的设置,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自然也没有人,这一点观察者是经过仔细考察的。不过,有一件事情曾使他深深困扰。那个他正追查的人,居然多次从眼皮底下溜走了。他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可他清楚自己的追踪技艺决没有退步。也正是这一点让观察者不想在屋里待得太久。

观察者有些紧张,这是前所未有的,他做完了他该做的,迫不及待地离开了这个房间。门被重新锁好,他的工作结束了。

观察者并不是个贪婪的家伙,麦瓦给出的价钱和那些黑手党魁的阔绰出手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但拉夫雷喜欢挑战,他接下这个工作只有两个目的,其中之一就是追踪这个人可以给他带来巨大的满足。

他又站在猩红地毯上了,这真是令人厌恶的颜色。他讨厌它,这叫他想起了童年,他快步走出去,临出门时不忘记给接待小姐留下款款微笑。噢,他风度文雅,长相帅气,举止之间还透着有钱人的感觉,小姐想入非非了。

观察者走向阴暗拐角里自己的那辆车,先是谨慎地细细观察了一阵,而后才拉开车门。还不到十点,他可以先给麦瓦打个电话。

“太好了,拉夫雷,啊,总算有你的消息了,怎么样?”麦瓦团在家中的沙发里,他的老婆刚才不停地唠叨,真是烦死人!

“你要追查的人,我有了下落,你可以去直接找他,他在…”

“等等,拉夫雷,我才不会和那种人会面呢,我要的是电话,他的私人联系方式。”拉夫雷握紧了电话,更压低了声音。

“嗯,那么,你听好,是,5933247转1013,我再说一遍…”

麦瓦一时找不到纸,就干脆写在手上,他反复问了两遍,直到确认无误,才挂上电话。

麦瓦的老婆起先是冷冷地看着他,待电话打完就硬生生摔出一句:“老东西,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不要跟拉夫雷来往,那家伙决不是什么好人。”

“啊,啊,知道了,”麦瓦一面应付,一面把手里的电话号码深深的刻在脑中。

“知道个屁!麦瓦,你总是不听我的,总是不听!”麦瓦太太又一次发了火,她脖子上嘟嘟的肥肉就乱颤起来,“你就跟他一起住算了,早晚有一天你们会不得好死!早晚有一天,你记住,麦瓦!”她情绪越来越激动。

“够了!妈妈,都几点了,不要乱喊啦!”麦瓦的女儿从楼上推开门,“妈妈,睡觉吧!”说完后又大声把门撞上。

“混蛋,你以为翅膀硬了就可以这么对妈妈说话吗?你这个小冤家,有本事给我滚出去,带着你的臭男人滚出这个家!”老女人高声冲楼上喊叫。

“滚就滚!”女儿的房门再度打开,她随随便便找了条破裤子穿上,她的男人还待在房间里。他清楚这一切不会真的发生,他已经见过很多次了。每一次麦瓦都会充当好好先生,安抚他的黄脸婆,然后就一天乌云散尽了。可惜,这次他猜错了。麦瓦坐在沙发上,一脸无关于己的超然和平静。

父亲的冷漠同样令女儿惊诧万分,他的妻子也回过头以不解的神态看着他。

够了!已经够了!麦瓦平静的表面下,内心波涛起伏,我他妈的受够了!他想起她年轻时候的娇媚和天真,再看看她现在的一身蠢猪般的肥肉;他看着她一次次歇斯底里地莫名发作,真觉得她有些可怜。他不是个乐意与人争执的男人,他从来都是默默地忍耐着,劝说着,但是这一次,天神对他招手了,顺利的话,他将得到一大笔钱。他不用再照顾什么狗屁咖啡馆去看客人的脸色了,他也不用再理会这个丑陋的黄脸婆一次又一次的无端挑衅了,他即将自由!他可以拿着这笔钱到别的州过着幸福、刺激的生活,他会是个有钱人,他会…噢,就算和拉夫雷一起生活也比和这个女人强百倍!

他的目光又游离到女儿的身上,她也是个混蛋!还不到14岁就怀上了比自己大二十岁的男人的种!那时候他们还为她而难过,直到发现放荡、淫乱和滥交就是她喜欢的生活时,他们就开始咒骂这个疯狂的年代。女儿经常把男人带到家里来,几个月就换上一个人,就好像她深深满足于玩弄男人而自己什么也不用付出似的!他开始觉得她也很可怜,她的未来会怎么样呢?这不重要,麦瓦不打算再替她考虑什么。

但是女儿的男人,唉,你为什么会待在这里呢?一个男人不是应该在自由的世界里展翅高飞吗,你为什么找上像我女儿这么烂的女人呢?她不爱你,难道你看不出来吗?她只想和你性交,噢,当然,他也有可能出于同样的原因。唉,可怜的家伙,男人的生活应该是跑车、沙滩、名酒和美女。麦瓦有了一种飞的感觉,就像漂在云层,高高在上而无法听到他们喋喋不休的吵闹…

观察者挂上公用电话,平静地回到车子里。又一项工作结束啦,他感到一阵放松,但这很快就会被失落感所取代。他需要新的工作,需要刺激,甚至开始考虑要一个朋友。他的头脑里浮现一个男人的形象——叫赛斯·沃勒——他真是个奇妙的人,他是怎么发现我的呢?

那真是个有趣的人,他竟然随意干掉了“龙手”的手下,十足的胆色和惊人的技巧!他能从那里活着出来本身就算一个奇迹了。看到他施舍两个孩子的时候,观察者甚至有些感动,虽然他也觉得这真的很可笑,但是他还从来没见过会有哪个人给孩子那么多的钱。

独一无二就是美,技艺无双就是美,医生身上展现出来的两种魅力深深的令他着迷。他也许可以换一个身份去探望他,和他成为朋友。医生不是个多嘴的人,就算他想那个雷恩一样,想杀死他也绝对是个够刺激的游戏。

说到朋友,观察者脑海里又出现了那幅画面:那是他第一次偷东西,被店主人抓到打个半死。他的左眼肿了起来,他快看不见东西了。年轻的麦瓦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赶来了,手里拿着一条长长的东西,他看不清那是什么。麦瓦举起那东西,狠狠地砸在店主的脖子上。对方应声而倒,麦瓦把他扶起来。二十多岁的麦瓦仍然算不上英俊,却健壮有力。他把他扶起来,把瘦小的他背在背上,一直背到了医院。

那是观察者眼中的麦瓦所做的唯一一次冒险行为,是为了自己!这世界活着的人里,只有麦瓦还能叫他拉夫雷,如果不是麦瓦,他几乎忘了自己还有这个名字。不错,麦瓦曾时常欺负他,逗他玩儿,可他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真心疼爱过自己的人,他帮他上药的时候,有那么一转眼,他发现他就好像自己的父亲。

父亲?我没有父亲!观察者不愿浪费时间从那些燃烧着兽性的嫖客中搜寻自己父亲的影子,他曾经大笑着对麦瓦说,“也许我是他们共同的孩子!”然而,他却没有从他的父亲们那里继承那种过分的低级肉欲,相反,在一名黑道人物的培养下,他显现出了与自己年龄毫不相符的出众的冷静判断力,他的身体反应与他吃的食物很不匹配的灵活身体。这黑道人物欣喜若狂,认为自己发现了一个天才,当然,训练是严格而苛刻的。终于有一天,观察者强大到足以杀死他的师父了。那个黑道中人毫无遗憾,“你会这世界上最好的猎狗”,他说完这句话,平静地合上了双眼。这反常的情景引起了观察者一丝悔意,不过,也就是那么几秒钟的事。

他开始想他的妈妈了,他很少想起她。在幼小的孩子眼里,妈妈无疑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何况他的妈妈本身就很迷人。他不明白为什么她不去找一个合法的工作,那样就可以找到一个好男人。可是他看惯了嫖客们压在妈妈的身上,他们拿烟头烫着妈妈的手指,从妈妈的惨叫和呻吟中得到快感。他们有的用皮鞭抽妈妈,有的甚至把硬物强行塞进妈妈的下体,观察者在一边偷偷的观看妈妈在床上痛哭的扭动。他搞不懂这有什么好玩儿的。在他的记忆中,曾经有一位先生对他很好,时常给他买糖吃,也不会打骂、凌辱妈妈,他只是平静地和她做爱,他许诺,当自己的买卖挣了钱之后,会把她接走,啊,还有可怜的小拉夫雷,他看起来太瘦了。但是,在这人向妈妈借走了一大笔钱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在这对母子面前。后来的日子里,妈妈被折磨之后的空余时间便以泪洗面。不过,拉夫雷并不恨那个人,至少,他曾经给了妈妈短暂的快乐。

噢,妈妈,观察者想起妈妈杀死的那个人,想起她哭喊着下楼的时候,他知道她无论如何不肯相信是自己儿子出卖了她,她还在想着他今后的日子该怎么办…可是,妈妈,你实在是太蠢了,妈妈,你无论如何不该杀死一个黑手党徒的。妈妈,你知道吗,无论你最后能逃到哪里,他们都会找到你杀死你,还有我,我也会和你一起被杀死的…妈妈,你要知道我是爱你的,但是你不应该连累我…没有了你,后来的日子确实很难熬,没有你的竭力庇护,任何人都可以随便的打我,虐待我…可是,妈妈,这不就是一场赌博吗,人生不过一场游戏,我赌到了现在…我知道,总有一天也会追随你而去的,我并不感到害怕…

观察者想抽一只烟,他没有在车子里抽烟的习惯。盘旋在车子里面久久不散的烟雾象征着混乱,这可不是他愿意看到的。烟雾就应该飘散在空中,消失得无影无踪,我的生活也会是这样的…

他从车上下来,走到更加阴暗的地方,掏出了打火机。“嚓”、“嚓”,连续几下,火苗都没能像预期的出现。观察者记得在马路对面的拐角处有一家小卖店的,他走过去。拐角的小卖店早早的关门了,这让人有些懊恼,不是吗?观察者站在原地,掏出火机,试了记下,“嚓”、“嚓”、“嚓”,还是没有着。

“呵呵,先生,用我的吧。”一个男人走到观察者右侧。

“噢,谢…”观察者看到一把手枪,加上了消声器的手枪,从下面对着自己的头。

观察者不知道对方是怎么接近他的,而且现在也不是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他发现这个男人紧挨着他的身体右侧。这是一个机会,因为没有人知道自己是个左撇子。枪就在左侧腰间,他还有机会的。观察者抬头看着对方,是他,果然是他,观察者假装惊慌,“你是谁,你要干嘛?”

“呵呵,兄弟,不要装傻好吗,从你走进我的房间时,我就一直在注意你了,好了,我们不要谈天论地了,希望你能告诉我,是谁叫你来的?”

没有报警装置,没有人看到自己,没有,这是怎么回事,这家伙是怎么发现我的,他现在应该还在…观察者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在他打开那个房门之前,曾听见对面房间里有一阵悉悉簌簌的声音,难道说…

机会只有一次,当观察者转身面对那个人时,对方的枪口稍稍放下了一点,不再对着他的头了。没有机会全身而退!观察者冷静地分析着,没有,他不是等闲之辈,更不会叫自己活着离开,唯一的机会!观察者右手猛地弹出那个没油的打火机,他很庆幸自己唯一使用右手的就是打火机。打火机瞄准了对方的头部飞去,观察者的表情还是没有变化,他的左手摸到了腰间。只要一转动,一下就好,再需要0.1秒,那就够了,这时候,枪响了。

只差这么一点点吗?打火机在那个时候也打在对方的脸上,但那人根本无动于衷。观察者觉得大腿内侧一阵悸动,他站不住了,向后重重地坐下去。枪声再次响起,观察者的左手被打烂了。

“呵呵,我真的没想到你是左手。不过没关系,现在,请你告诉我谁派你来的。你看,小家伙,你在流血,如果你告诉我,我可以叫你止血,嗯,也许我一时好心可以让你走的。”

观察者无心听那个家伙胡说,他只想通知麦瓦,用一种方法警告麦瓦,至少…我至少要阻止这家伙找到麦瓦…

“好…的,我告诉你,在,我的手机上…”观察者费力地把右手伸向左边的口袋,“在这里面,我…”他的声音越来越下了。对方犹疑地看着他。

他拿出了手机,他的胳膊在颤抖着,“你看…”观察者不再费力了,他把全身的力气都注入在了这只手上,时间足够了,你可以开枪啊,混蛋,如果你能保证不打坏这只手机的话,开枪吧,要是打坏了更好!他的手在手机上飞速移动,没有他的左手灵活,但是也足够快了,他消去了所有的通话记录。

又一声枪响了,声音很小,因为加了消声器…观察者无力地靠在小卖店墙边,嘴角咧了咧,他在微笑着。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想到的是妈妈,我爱你,妈妈;在他头脑还能活动的最后瞬间,他在心里默默念道:“妈妈,我想你,我现在要去找你了。”…

那男人冷冷地捡起手机,手机还保持着“您已经删除了所有电话记录”的字样,他又从尸体的裤袋里掏出了车钥匙。他想起了前几天红灯区的那场大火,他笑了,夥计,那是一个绝妙的主意,不是吗?哈哈哈哈…他止不住心里的狂笑。

他把尸体扛起来扔在观察者自己的车上。汽油只要一些就够了,够我开到那里,哈哈,他扔下打火机,一切都是那么完美,那么天衣无缝!

没有人看到是我干的,没有人知道上次纵火的观察者被人杀死了,警察可以怀疑一切,遗憾的是,这些与我无关。

男人飞速驶离火海…

第三十四章 自投罗网

3月27日凌晨两点半,牛肝终于消耗殆尽,观察皿里的小虫子已经长到三龄。高尔夫辨认出它们是伏蝇(Phormia regina丽蝇的一种)的幼虫。他对这种幼虫的发育过程进行了推算,不过,这不影响之前已经得出的结果。由于他和琼斯已经超过30个小时没合眼了,琼斯决定带他回家睡一会儿。

琼斯的家不在城里,他们要沿着119号公路开出去约莫个把小时。一路上,两个老头还是显得精神矍铄。

“琼斯,你可以借我些钱吗?”高尔夫突然说出和刚才话题毫无关系的话。

“啊?…好吧,我想这不是问题,你需要多少?”

“五千块吧,我会尽快还给你。”

“嗯,没问题。等等,那是什么…?”琼斯把车停在路边,他看到在公路边上扔着一个巨大的工具箱。

“咦?”高尔夫也感到好奇,它看起来很新,干嘛丢掉呢。

两个老头下了车,走到箱子跟前。

“哈哈,就像有人丢弃尸体一样嘛,竟然扔在我们面前了。”高尔夫总是不忘记开玩笑。

“嗯…好像,真的是尸体…”琼斯弯下腰,看到箱子盖上有一点点红色的粘稠物。他小心地掏起手帕,在上面蘸了,然后举到鼻尖,“是血液,还很新鲜的血液。”

高尔夫笑不出来了,他也蹲了下来。

箱子上面上了锁,两个人想办法怎么打开它。

“用枪吧,琼斯,你有枪吗?”

“嗯,看来万不得已了。”琼斯从车子里拿出一把小手枪,对着锁扣下了扳机。两个人把箱盖用力抬起,看到里面的东西,全都目瞪口呆了。

里面蜷缩着一具剥去脸皮的赤裸男尸,箱子里全是血污。

琼斯注意到箱子的上盖里面,用血写着一行大字:Mask e back(面具回来了)。

高尔夫在盯住尸体的两腿中间,久久地说不出话来,他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什么人这么痛恨男人的生殖器呢。当然,他听琼斯说起过面具杀手,他不光杀男性,也杀女性,这使他联想到双性人,他(她)既非男人也非女人。

琼斯看了一下手表,凌晨三点四十分,他打算马上通知萨姆兰过来。

“喂,两位先生,需要帮忙吗?”一辆车在他们边上停下,有个男人从车窗探出头,他右手搭在车窗外,手里夹着一只香烟。这男人像是好几天没有刮胡子了,拉拉茬茬的,最吸引人视线的是,他的右眼戴着个黑色的眼罩,另一只眼睛炯炯有神地望向这边,“哎呀,俄勒冈州最好的法医和美国首席法医昆虫学家同在一辆车上,这光景可是很难见到的。

“斯塔尔斯·卡兹?”琼斯很吃惊,“你怎么又跟过来了?”

“你认识我?”高尔夫也显得茫然。

“嗯,是的,我看到过很多关于你的报道,让·高尔夫先生。”男人推开车门,高尔夫看见他的脖子上挎着两个相机。

“斯塔尔斯·卡兹,我的邻居,是个疯子记者,绰号白鲨。也是我最讨厌的人,经常打扰我的工作,不过,我很欣赏他辛辣的笔锋。我说你是不是像苍蝇那样一直踪在警察局门口啊?”

“琼斯先生,你说话也太难听了,我对杀手的案子很感兴趣而已…”卡兹走到箱子前面,“噢,乖乖,今天真是大收获,竟然亲眼看到了第六名被害者,喂,博士,我可以拍照吗?”

“随便你吧,谁碰到你都会自认倒霉的。不过别碰尸体。”琼斯拨了警局的电话。

“放心吧,我不会乱来的。”卡兹把他的“莱卡”专业相机摘下来,而后十分随意地按动快门。他一连从不同角度拍了十几张,然后换一个相机继续拍摄。

白鲨?高尔夫对这个名字有点儿印象,对了,这家伙是为马格楠图片社工作的菁英之一。据说他在一次只身追踪黑社会的报道中不幸被人抓到,人倒是活着回来了,不过那只右眼…

卡洛斯病倒了,米尔又要回家照看生病的儿子,人手不大够用,萨姆兰警官只好留在警局过夜。琼斯电话来的时候,他还没有休息。接到法医的报告,警官在四十分钟之内就赶了过来。几位警员把尸体连同箱子原封不动地抬上了车,两位法医学专家看来也没办法睡觉了,他们也开车返回了警局。在现场的搜索是徒劳无功的,杀手一样没有留下任何证据。

验尸工作在五点钟准时开始,由于尸体发现及时,还没有苍蝇在上面产卵,高尔夫也没什么事儿做,但他还是留在了解剖室里,协助琼斯的工作。

很幸运的是弗莱德也没有回家,血字的照片被送到了他的工作室。白鲨卡兹不被允许进入警局,不过,他耐心地留在大门外,等着抢到第一手资料,他一只又一只地抽着烟。

忙的时候总是连喘气的机会都没有,萨姆兰回到局里没多久就接到消防局打来的电话,说昨晚十一时市中心的大酒店附近突然失火,不过局面早已得到了控制。火源目前尚不清楚,不排除有人纵火的可能。萨姆兰只得又赶往那边,卡兹的车紧随其后。

作为一名记者,卡兹不要命的态度令人不敢赞同,但这确也是他能拍到许多别人不敢亲临其境的独特场景背后唯一的原因。同时,他的细心和耐心也是成功最好的辅助。这一次,两个敏锐的男人所能找到的唯一线索是,现场附近一个一次性打火机的铁皮部分,它极端扭曲地躺在瓦砾里。他们甚至无法判断它和这场大伙是不是有必然联系,因为这样的东西随处可见。他们一直走访附近的住户,但是什么也没问出来。从天蒙蒙亮一直忙到了七点半,围观的人们渐渐多了起来,两人也没必要在这里逗留了。

麦瓦老板今天可是很早就起床了,准确地说,他几乎一夜没睡。当从幸福的畅想中回退出来之后,他就一直在盘算着怎么把敲诈工作弄得滴水不露。五点前后,他实在不想再和那头母猪在躺在一起了。他早早洗漱完毕,找了个借口,开着他那辆破旧小货车离开了家。

现在还不到五点半,有些太早了。人太早被吵醒就会有些不理智,不是吗?他可不希望他的大主顾失去理智。他在城里兜了一小圈,差不多六点前后,他找到了一个公用电话亭,拨出了那个昨晚烙印在脑中的电话——他不是傻子,他当然也用小纸条记了一遍,不过,他马上就用不着它了,他可以把它烧掉,这样就算事后出了什么麻烦,自己也可以一问三不知了…

沃勒医生也醒得很早,他翻身看看还在梦乡的安妮,不愿意去惊动她,她伸手揽住他的脖子,不过她还闭着眼,翻身滚到了他的胸前,他就抱住了她。

今天,对,就是今天,不能再拖下去了,就算违反了规矩我也要拿到五千块钱。

“亲爱的,你在想什么?”安妮睁开了眼睛,她那清澈透明的眼睛,沃勒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只得吻吻她,她把他压在身子下面。他们还是那么年轻的一对新人,欲望方面似乎永远也不能满足的…

“是的,一百五十万元,”麦瓦感觉自己的声音有些颤抖,赶紧咽了一口口水,他知道对方是个不好对付的家伙,他必须保持冷静,“这些钱对于您来说不是太出格的数字,我换句话说,就算您没有,也很简单就可以弄到,我希望您尽快。今天晚上七点半我会再打电话,我们谈谈您将在哪里付款,我拿到钱就会保持沉默。请您放心,我是一个诚实的人,会带着这笔钱远走高飞的,到一个陌生的城市生活,永远不会再提起这件事的。如果没有钱,我会把两件事全说出去,到时候,萨姆兰警官这只老鹰就会…”

麦瓦说错了一件事,没有一个敲诈者能用诚实来形容;他也忘了一件事,没有一个被敲诈的人希望敲诈者能活下去,因为人的贪欲实在是无限的。

“萨姆,这里有一件有趣的东西。”琼斯从尸体的头发上挑起一丝棉条,这是第一次他们发现尸体上的遗留物(除了那些被凶手有意留下来的),“可能是天色太晚,杀手没能注意到这个,我想它应该是汽车后备箱里垫着的布毯上面掉下来的。”

琼斯小心地用镊子把这布条夹起来,警官迷着眼睛看,上面好像确实有浅红色的印记。

“我拿一些湿润的棉花从上面蘸取痕迹,化验的结果叫我大吃一惊,这血液不是出自我们现在发现的这具尸体。借助DNA检验,我发现这是来自另一名男性的尸体,并且,和我们最近一个月里发现的所有尸体都不同源。也就是说,很可能还有我们没有找出的尸体。”

“你的意思是说,既然这是车子后备箱里的东西,它很可能在之前运送了另外一具尸体。”

“可以这么说,不过,这和你们要查的案子没有关系也说不定。”

“那么,现在解剖的这具尸体…”

“啊,我给你看一下结果吧。嗯…尸体身中三枪,这一点和以前面具杀手杀人不同,我认为第一枪打中左腿大腿内侧大动脉,如果放着不管的话,过不了多久他也会死的;第二次命中左手,这让我有些纳闷,杀手似乎是要阻止他做些什么;第三枪打在胸部,位置和以前差不多,正是这一枪提前的结束了他的生命。从检验结果来看,这三枪没有多大的时间间隔,很可能就是在一分钟之内完成的,还都是不超过五码的近距离射击。此人准确的死亡时间是在昨天夜里十点四十分到十一点十分之间。子弹给弗莱德了,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吗?”

“尸体的生殖器…”

“噢,同样是死后被人割去,这一点和前两男具尸是一样的,但是那具水中弃尸显得格格不入。另外,杀人的武器也不同,后来的两个人都是被.28手枪击中的,关于这些还是去听听弗莱德的意见吧。”

十一点前后,和消防局报告的失火时间那么接近,这里会有着什么联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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