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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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现在考考你。”

“啊?”这就要考我了,不会是刻意难为新人吧?

“放心,不会特别难的,”他好像看穿了我的想法,“说说这几起事件的相似之处吧。”

我努力回忆着:“这几起事件的相似之处很多,首先,受害者都是单独外出的年轻女性;其次,案发时间都是在晚上或者凌晨;第三,受害者的财物随着受害者一起失踪了——当然,第一起案件中我们找到了项链,不过受害人的挎包及挎包中的钱没有找到。”

“比想象的要好一些,在新人里算表现不错的了。”老成居然难得夸了我一句。

“下面的题目就难一些了。”

我一愣:“啊,还有题目?”

他笑了笑:“放轻松,在真正开始侦破案子之前,这些东西就当是热身吧。你猜猜,凶手的动机是什么呢?”

还是想称称我的斤两么?我搔了搔头:“那我就真的只能瞎猜了。”

“或许瞎猜也能猜中呢。”他耸耸肩,“你知道么?王队刚来的时候,他一个人,在办公室,只凭几小时的推理,就把几年前的一桩悬案给破了。”

我吐了吐舌头:“我的推理能力哪能跟王队…”

“话可不能这么说,他当时和你一样,也是刚出警校的新人。年龄么,好像比现在的你还小一些。”

在来报到之前,家里的长辈们,尤其是在公安系统工作过的长辈,曾经反复叮嘱我,一定要踏实、低调,不要随便将自己主观的意见说出来,尤其是在领导面前,这会让自己显得很幼稚,而且,没经过推敲的观点对于破案没有半点帮助。可是,此刻老成的话,似乎在无意中拨起了我的好胜欲望。年轻人,尤其是年轻男子,总是有那么点好胜心的。

“那我可就说咯,”我清了清嗓子,“董玉,伍薛姣及马晓宇三人,本身毫无关联,基本可以排除情杀和仇杀。至于绑架,似乎也不可能,因为至今三人家里都未曾收到勒索信。如果说是贩卖人口…也不太像,那些贩卖人口的通常都是以团伙为单位行动。而这次的感觉像是一个人行动,因此我判断是抢劫。凶手应该是一个乡下出身的矮小瘦子。”

老成说:“何以见得?”

我说:“董玉出事的时候身上戴着一条项链——虽然是假的珍珠项链,但毕竟也是一条项链,对吧?她装钱的挎包也不见了。至于伍薛姣,当时她穿的衣服害了她,行凶者以为她是个有钱人;至于马晓宇,她是出去打针的,身上肯定带了钱。如果说是贩卖人口的团伙要掠走几个女人,那为啥偏偏抓这些20岁出头的女人呢?我记得资料上显示,20岁以下的女人被拐卖的可能性更大,因为年龄越小的逃跑的可能性越低。”

“这都不是重点哦,我记得你刚才说了一句‘一个乡下出身的矮小瘦子’。我没有听错吧。”

车内静了几分钟,老成似乎在耐心的等待着我的回答。

“哦,这应该是显而易见吧。”我合上了笔记本,冲着老成微微一笑。

老成似乎微微的震了一下,我看到他嘴角咧起一丝几乎难以察觉的笑意。

那笑意不知是代表欣慰还是嘲讽。

王队驾车已经把我们抛下好远,我们驶进一个小镇,王队的车在前面停着,旁边站了几个人,王队正在向一个年轻人问话,那年轻人抱着头蹲在地上,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老成将车停下,叫我一起下车。

“说吧。”王队拍了拍那年轻人的肩膀。

“她昨天出去的时候还好好的,晚上给我单位打了个电话,说有应酬,就这样,过了十点还没回来,给她单位打电话,说不在,又给她朋友打电话,说饭局早就散了,我就觉得出事了。我去她们吃饭的饭店找,那里已经关门打烊。我又找了好几个地方,都找不到…”年轻人说话断断续续,情绪波动很大。

“她在镇上还有亲戚么?”王队问。

那人回答:“没有。”

“仇人呢?”

“没有,她平时人缘很好。”

“最近有没有奇怪的人在家附近转悠?”

“没有。或许有,但我没注意。”

“嗯。”王队点点头,向老成和我点头示意。

我们过去之后,他低声介绍:“这人名叫李伟,他妹妹李晓萌昨晚失踪。失踪前她曾经和几位朋友一起吃饭,从吃饭的地方到李晓萌家只有一条大路。我觉得这事情和之前发生的事件很相似。”

“嗯,那咱们要不要到那条路上看看?”

“走。”王队让本地的民警带路,我们几个跟在后面。

老成凑到我耳边说:“到了现场,不该碰的别碰,不该说的别说。”

我点点头:“晓得。”

到了那条街上,王队忍不住说:“这地方真适合作案。”

这条街长约3公里,南侧是烈士陵园,平时少有人来,北侧是一家烟花厂,这家厂子今年春天发生了爆炸事故,厂房严重损坏,还伤了人,也就停产了。到现在只留下了一片空荡荡的厂房。平时白天都很少有人来这一带,更不用说晚上。

据当地的民警讲,这条路上的路灯不久前坏了,晚上来这里走路,纯粹是自找麻烦。

如果有其他选择的话,李晓萌断然不会走这条路回家。

不过,也正因为行人少,为现场勘查提供了一定便利,无需封锁现场,老成提醒我一句“别放过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就跟着王队朝路南那边去了。路南那边的陵园没有围墙,陵园里的草长的很高,很适合藏人。

沿着草丛走了约莫一刻钟,王队站住了:“路北那边我看就不用去看了,厂房外面都围着围墙,围墙一直延伸到街的尽头,任凭谁都不会从3米多高的墙上跳下来行凶,搞不好还会把脚扭伤。从地形上看咱们现在所在的位置最好,旁边的草都将近一米半高,轻轻松松就可以藏住人,而街两头的情形都能看得见——前提是光线足够好。”

老成说:“昨晚是晴天,又是阴历十六,月光很强。”

王队在草丛里找了找,忽然弯下腰去,我和老成凑过去一看,王队正盯着一根很细的藤蔓植物。

“它表面上还是一整根,实际上已经断了。”王队将它一提,表面上看起来很结实的藤从中间折了。“我小时候曾用这种植物当绳子玩,很结实,轻易弄不断。应该是有人踩在它上面,一直踩了很长的时间,才让它断掉的。附近有几个脚印,老成,注意拍照取证。”他弯下腰,用镊子夹起藤蔓附近的一些白色灰烬。

“那凶犯就是在这里躲藏了?”

王队对着太阳看了看那些灰,思考了一会儿,说:“再找找其他地方。”

我们沿着这条街一直向前走,走到一个丁字路口,街在这里就到了尽头。

王队忽然弯腰,用戴了手套的手,小心地夹起一件东西。那是一个烟头。

我们在附近搜索,又找到了几个烟头。

王队将烟头一一装好,对老成说:“和之前的设想有了出入。”老成却看着我,不说话。

我们将搜集来的东西整理好,王队带着我们又找李伟问了几个问题,然后一起返回警局。

到了局里,老成带我见了领导,然后是报到的几个程序,最后带我去警队的办公室。

王队端坐桌旁,面前摊着自己的本子。奇怪的是,他没有盯着本子看,而是闭着眼睛。他的眼皮在动,也就是说,眼珠在眼皮底下转,这种情况很诡异。只有极少人在进行高度精力集中时会变成这样。

老成似乎是不愿打扰他,正要带我出去,王队说话了:“你们来了?”

他睁开眼睛,脸上的表情很疲惫,像进行了一场特别繁重的劳动。

“刘水,我看过你的档案,今天开始你就是队里的一分子了。”王队对我说,“这里是刑警队,不同于其他事业单位,没有坐办公室的闲职,很多时候我们都要出去忙碌,餐风饮露是家常便饭。队里还有几个人,但他们都有公务,出去办事了。现在就靠咱们仨来应付这个案子。我不管你是不是刚毕业的学生,既然组织上把你分配到这里来,就是对你能力的信任,在这个单位里,也有很多人在参加工作的第一周就破获了案子,抓到了凶手,虽然我知道那种情况属于特例,但是我也相信你会干得很不错的。”

这是一种很巧妙的鼓励,同时也展现了信任的态度,有利于同事之间的合作。在很多单位,新人刚加入工作的时候都要先经过培训期和适应期,领导要对其进行观察,对其实力进行研判之后再给他安排相应的职位。可在这里则不然,新人要在入职第一天迅速进入状态。

我想起了在苏德会战时,那些苏联小孩会在刚脱下学生制服换上军装的第一天被推上战场,有人说,警队和军队存在某种程度的相似性,9这并非毫无根据。

老成说:“今天我把案子的一些情况对刘水做了说明,他也谈了谈自己的看法。我觉得很有见地,刘水,你把你的看法跟队长说说。”

这回可真是班门弄斧了。我额角冒汗,心说老成你这么做太草率了,我那些看法都是瞎掰,咱俩在车上消磨时间侃侃还成,现在是在办案,这不是耽误工夫么。

“这不是耽误时间。”队长面无表情地说。

太绝了!这个队里人人都会读心术么?

我把白天跟老成说的话又重新说了一遍。在听的时候,队长闭上了眼睛。

当我讲完的时候,王队睁开眼,点点头:“有创见性。在出现第三个失踪者之前,我的看法和你是相同的。”

和我的看法相同,也就是说我想的是正确的了?

我问:“你怀疑疑犯是一个身材矮小的人?”

他说:“第一个失踪者曾与疑犯进行搏斗,在现场留下了明显的痕迹,如果疑犯是身材高大强壮的男子,对付一个女人应该不费什么力气。自第一次之后,疑犯选择的目标,就变成了喝醉酒的,或是腿上受伤的女人,很明显,他对自己的实力产生了怀疑,只能找这样的对象下手。李晓萌的失踪让我更加肯定了我的想法。”

王队又合上了眼睛,低头沉思,似乎灵魂出窍。几分钟后,他喃喃地说:“不错,和我初期的推断基本相符,可就在今天,我将这个判断彻底推翻了,凶手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

4.两个凶手

男人提着刀,刀尖上的血缓缓划过刀刃,坠落地面。他一步步凑近女人,脸上带着野兽般残忍的冷笑。

女子在他面前体若筛糠,男人在她面前俯下身,他的个子很矮,弯下腰之后,他的脸几乎能蹭到女人身上。女人把脸扭到一边,男人伸手揪住她的头发,将她的脸扳了回来,接着,他把冰凉的刀贴上她娇嫩的脸。

刀刃上黏黏的血抹在女人的脸上,一想到这血应该是来自一具刚刚停止活动不久的躯体,女人觉得自己要崩溃了。她的不安激起了男人心底的某种欲望。

“你的皮肤真好啊,又白,又嫩,还带着香味。”男人喃喃地说,他的声音嘶哑难听,他使劲地嗅着,还从女人头上揪下一绺头发,女人疼得流出了眼泪。男人把头发凑到鼻端,贪婪地吸着气,头发的发根还带着点儿女人的血。

“我杀的第一个女人就是你这样的女人,白白的,嫩嫩的,身上香喷喷的。她爱穿漂亮衣服,走路的时候一扭一扭,好多男人都喜欢她身上透出来的那种味道,我也喜欢。可是,她死了,变成了一具冷冰冰的尸体,还是我亲手杀的,再也不会有人见到她走路的样子。她白白嫩嫩的皮肤,现在已经变成黑黑臭臭的了,现在围着她转的不是男人,而是一团团的苍蝇。”

男人把那一绺头发塞进自己口袋,用手捏着女人的下巴,就好像屠夫在杀猪前鉴定猪的“品相”。

“你好像比她还好看,杀了可惜,可惜。”他嘻嘻笑了起来,“不过,我还是要杀你,我杀人的手法还不熟,我才杀了三个人,杀的人越多手法就会越熟练,你说是不是?”

女人颤抖着,喉头发出“呜呜”的哽咽。

男人把刀伸到女人眼前,刀尖距离女人的眼珠不过几毫米:“就在不久前,我刚杀了第三个,你真该看看她死前的样子,很好玩。当时她很害怕,求饶,挣扎,甚至说,只要肯让她活着,她可以为我做任何事情。有什么必要呢,我不需要她为我做任何事情,我想让她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闭嘴,然后安安静静地等我把她杀掉,杀的连一口气都不剩。”

女人的眼眶涌出泪花,她无声地啜泣着。男人在她的啜泣中哈哈大笑,得意地挥舞着刀,那把刀一会儿擦着女人的鼻子划过,一会儿又作势要捅她的眼睛,他在玩弄她,就像猫在吃老鼠前要玩弄老鼠一般。

女人忽然一阵抽搐,双眼泛白,瘫软了。

“吓晕了?不好玩。”男人咕哝了几句,把刀抛在一边,伸手给了女人一记耳光,这一掌十分用力,女人的脸红肿了起来,而男人则捂着自己的手心疼得叫了起来,他没想到打人也会弄疼自己。

女人被他打醒了,醒来之后又哭了起来。在女人的哭声中,男人仿佛挽回了一点自尊,他满意地笑了,连巴掌都不疼了。

“你又在玩什么花样?”另一个声音说。

男子转身,看到一个影子慢悠悠地走了过来,那是个高大的男子,上身穿着十分整洁的衬衫,下半身是西裤,脚上是一双擦得很亮的皮鞋。这高个子男人似乎对屋子里的空气十分反感,他用一块手帕捂着口鼻,以至于他说话都是瓮声瓮气的。

“你…你来了。”矮个子男人讪讪地说,对这个高个子他似乎充满敬畏。

“我是来看看你切好了没有。”高个子面无表情地瞪着矮个子。

“四肢切开,胸腹分开,头颈与躯干分开…”矮个子费力地挪动一个桶,将桶里的东西给高个子看,女人闭上了眼睛,她大概能猜到桶里是什么。

“第一桶已经处理完了,第二桶和第三桶可以同时进行。我早说过,我做事你放心。”矮个子嬉皮笑脸地说。

高个子看了眼被绑在地上的女人:“昨晚,这家伙差点儿就跑了,幸亏有我在。我早就说过,不能完全相信你。”

矮个子的脸耷拉了下来,在女人面前他耍尽了威风,但在高个子面前他什么都不是。

“难道我说错了?从第一天开始,就是我一直在暗地里协助你,没有我,你能有今天?你会在第一次抢劫的时候就失败。”

“是。”矮个子垂下了头。

高个子提醒他:“赶紧处理完剩下的两桶,我们把这个女人也‘做’掉吧。屋子里摆这么多东西,还有浓重的味道,警察迟早会找上门来。”

“我会的,不过,眼下这个,我想再多留两天。”矮个子眼里发出了光,“这个和以前的不一样啊。她的逃生欲望比先前的都要强。我想多折磨折磨她。”

高个子叹了口气:“你虽然是个废物,却比我想象的还要狠,这么折磨她还不如直接杀了她。不过,自家兄弟,怎么做随便你,只要你不搞砸就行。”

“不会的。”矮个子一边赔笑一边又开始扯女人的头发,“来来来,小姑娘,长夜漫漫,我们再多找点儿乐子吧。”

几十分钟后,矮个子脸上露出了心满意足的笑容,女人被他折磨得遍体鳞伤,而她内心的痛苦要远远超过肉体所受的。

高个子一直冷冷的在一旁看着,当矮个子使用那些变态的伎俩的时候,他既不反对,也不支持,更不参与。他为自己拉了把椅子,舒舒服服地坐在上面,点燃了一支香烟,袅袅升起的烟雾缭绕着高个子,他眯着眼睛欣赏着眼前的一切。这苍蝇纷飞腥臭无比的屋子仿佛就是维也纳国家歌剧院,而矮个子的血腥闹剧好比《蝴蝶夫人》,他看得津津有味。

可惜矮个子的花样不多,又看了一会儿,他觉得腻味了,从墙角拿过一个编织袋,把里面的东西一一拿出来看。

发饰、手镯、戒指…还有几张带照片的证件,这些无疑都是被害的女子留下来的东西,金银首饰闪闪发光,高个子却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又将它们丢回到袋子里。他只留下了那几张证件,眯着眼睛欣赏着证件上的照片,甚至用手指摩挲着那照片中女人们的脸。

“一个,两个…算上这妞一共是四个。只可惜这妞比较穷,身上带的钱不多。”高个子把注意力转回到正被折磨的女子身上,此时那女子已连呻吟的力气都要没了。矮个子站起身,呼哧呼哧直喘粗气。

“饿了。”矮个子说,“打人都没力气了。”

“这丫头居然还没死,真是有趣啊。”高个子摸着下巴,“之前逮到的三个,我记得都很快就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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