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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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在卢珊脑子里突然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她猛的回头,看正拿手敲椅子扶手的龚克。
“我明白了,是凶手趁最后一个人进门时把人皮贴在门上,然后再在房里制造出类似敲门的响声,引你们去看。这么说,学长我记得你说,那天是你们最后到的公寓,当时给你开门的那个就很有可能是凶手。也不对,凶手不怕脸皮在这段时间被邻居看到吗?”
只想了一下,她就明白了,住戴明媚隔壁的韩靖那几天不在临水。
那么凶手就是……齐昕!!
“可她自己明明也受伤了啊?”似乎有太多事情解释不通,卢珊头大。龚克和卢珊一同把目光投向床上的戴明媚,她似乎比刚才平静些。
“你那天确定没看到是谁伤的你吗?”卢珊问。戴明媚摇摇头:“真的没有。我当时是背对着凶手的,什么也没看见。”
“你哥哥是不希望你再说谎下去的。”龚克摇摇头,突然从口袋里拿出张东西,是张照片,不大,立成像的那种。龚克看着戴明媚:“知道你想包庇齐昕,不过如果你还是不说实话的话,你就是包庇罪了。”
卢珊捡起照片,那是个熟悉的场景,长条形的衣架上不算整齐的搭了不少戏服,旁边是桌子,上面并排摆着几个大的化妆箱。那是戴明媚出事的那间更衣室。她看了一会儿,猛地知道了哪里不对。
房间里有面很大的穿衣镜,戴明媚就算背对凶手,也不可能看不清他的长相!!
第六十五章第二个自我
“既然锁定了齐昕就是凶手,警方迟早会找到证明她是凶手的证据。事到如今,你还是打算什么都不说吗?”在问询方面,卢珊比龚克要擅长许多,她选了一个离戴明媚不近不远的距离坐下。那是个会给被问话人紧迫感,又不会太过压迫的距离。
注意到戴明媚表情似乎出现变化,卢珊进一步循循善诱:“如果齐昕是为了萧可人对你的恐吓才报复的萧可人,那么你之后的作案嫌疑也被洗清了,她为什么还要把脸皮贴在你家门外,她这么做不仅是多此一举,而且听说把你吓得也是不清。再有就是这次,看起来她是想把伤人的罪名栽去给田明亮,她伤了你,你为什么还要帮她掩盖罪行?”
“昕姐她肯定不是故意伤我的,她不会的……”戴明媚低头垂泪,其实说起齐昕的奇怪举动,早在几个月前戴明媚就有所察觉了。她还记得对昕姐第一次下了“奇怪”这个评论的时候,还是几个月前,当时她东北拍戏,一场雪后,天气很冷,她感冒了。
昕姐带她去当地医院问诊后,让她留在医院门口的一家奶茶店里等,昕姐自己去药店买口服药。
戴明媚还记得那天她足足等了齐昕二十分钟,眼见就要到回剧组的时间了,可昕姐还没回来。于是戴明媚戴了口罩,出门去找。
药店距离小店并不远,三百米不到的距离,只是路程不是直线,中间要转个路口。戴明媚等着红绿灯变色后,手j□j羽绒服口袋里,低头转弯。
远处有低低的声音传来,像动物在呜咽。戴明媚咳嗽几下,顺着声音方向看去,原来是只小狗在叫。黑色的并不大一只,眼睛黑亮,毛皮带着自然卷,是只很可爱的小狗,可它的叫声并不可爱,像受欺负了似得呜咽声让听到的人不舒服。
一个人站在小狗前面,那人穿件米色羽绒服,牛仔裤,长靴,是昕姐。小狗蹲在她对面墙角,缩成一团。
“昕姐。”戴明媚叫,齐昕回头。她微笑着看戴明媚,“明媚,你看这只和你家丢丢长的像吗?”
后来,在回剧组前,齐昕陪着戴明媚把那只小狗送还了随后找来的狗主人。只是戴明媚再没忘记一件事:小狗怕昕姐。
“丢丢在时,是不怕昕姐的。”回忆像温泉,细腻的流淌,只是内容并不让人愉快。卢珊停下笔,“说说那天的具体情况吧。”
“那天啊……”
那天对于戴明媚来说,是有生以来除了和家庭决裂外最让她震惊伤心的一天。她和龚克谈完话,被昕姐叫去更衣室换衣服,衣服换了一半,她才发现和服装配套的项链忘在了保姆车上。她正准备叫昕姐,昕姐就从门外走了进来。
“当时她步子不很稳,一只手绕在后背上,腰微微弓着,我想她是不舒服,正准备转身问她怎么了,她就突然冲过来给了我两刀。”说起来,昕姐一直是戴明媚很亲近的人,从入行那天起,她就一直照顾自己,所以说到这里,眼泪似乎再也止不住地噼里啪啦顺着她脸颊往下掉。
卢珊递了张面纸给戴明媚,语气透着不解:“她都捅你了,你为什么还帮她遮掩,你不是该让我们尽快控制她吗?”
戴明媚承认,她这么做是有原因的,因为昕姐接下去的举动太奇怪了。戴明媚体质较差,只两刀就让她趴在化妆间的桌案上逐渐陷入晕厥,不过彻底晕厥前,她清楚地看到昕姐拿着那把才伤过自己的刀子猛力地朝自己胸腹部扎。
止不住的血成了戴明媚那天最后的记忆。
“我觉得昕姐这么奇怪肯定是有原因的,只是具体是什么原因,我不知道。”戴明媚说完,低下了头。门在这时从外侧被人拉开,随着渐开的木板门,门后属于叶南笙的声音清晰传来。“不,你知道,正是因为你知道了,才会选择帮齐昕遮掩,不仅仅是遮掩,你还帮齐昕处理了田明亮的尸体。”!!
怀疑齐昕是名精神分裂症患者,是在叶南笙和平安医院为齐昕缝合伤口的主治医师通过电话之后。
做个试验,身高在1米75的田明亮从正面对齐昕使刀,由于握刀习惯等等,刀具造成的伤口该是由下至上的。而如果是伤者自残,由于回握式的拿刀形态,伤口该是由上至下的。而且由于是自身出刀,刀口该是相对密集集中,这和来自他方的伤害有明显不同。而无论是刀口走向还是伤口的密集呈现,都在表示昕姐的刀伤该是自己造成的。
而在自我伤害学上,正常人就算出于伪装,从心态上也不可能下手如此狠。唯一能解释得通的,就是昕姐不正常。在她脑子里,住着另一个人,那人是会害戴明媚的。开始,那个人是萧可人,之后成了田明亮。
“而真正让我确认自己推论的,是这本日记。”叶南笙举起手里的本子,一个不大的本子,塑封面的小黑本。那是叶南笙才拿到手的,上面粘了些泥土类的东西,看上去有些脏。她翻开本子,选了其中一页,开始读。
那个女人抢了我的角色,她一个新人,凭什么处处压着我,我要报复她,给她点颜色看看。死狗,别怪我,谁要你跟了那么一个女人。
“落款日期是在你收到丢丢尸体的一天前。”叶南笙抬起头看了眼戴明媚,翻了一页,继续内容。
这篇的内容,句子相对简短了些,就一句话:一张人脸让那个女人吓的不轻,叫你不顺从我……
叶南笙相继又念了几段,内容都是些心理活动类的记录,其中满是阴暗和报复。
本子不薄,但记的内容不多,没一会儿叶南笙就念完了。合起本子,叶南笙说:“笔记上字迹是齐昕的。我查了齐昕家人的病史记录,她两个姑姑都有分裂症的病史。明媚,你读过书,该知道存在精神类疾病的人群就算杀了人,法律也不会追究的,你干嘛那么傻帮她遮掩?”
顿了顿,她说:“田明亮的尸体是你推进望音湖的吧?”
其实叶南笙之所以会怀疑到齐昕和戴明媚身上,追根究底还是从田明亮的尸检上开始的。因为接触过类似案例的关系,叶南笙知道湖水浸泡虽然会影响肛温测量,但误差绝对不会在三小时之上。在田明亮死亡时间的判断上,肛温、尸僵以及瞳孔扩散的结果产生这么大的差别,她认为是有原因的。
单从尸僵看,人在死亡后,尸体会逐渐变硬,可随着时间推移,又会再次变软,而田明亮的情况,排除尸斑判断,他的尸僵情况可以说是死亡几个小时,也可以说死亡三天。
至于为什么尸体没产生三天时间该有的尸斑和尸体腐败,叶南笙最初还没思路,可当她再次回到望音湖畔,望着不远处一栋冒着白烟的小房子,叶南笙突然发现了什么。
“名都花园专门给几户有特需的住户配的冰窖或许是个藏尸的好去处。田明亮身上没有任何伤处,也没有发现任何被推下水的生活反应。因为他不是溺水死的,而是在极低温度下被活活冻死的!”
低温让人体血液流动速度变慢最终凝固,人随后死亡,由于血液缺少沉积下坠过程,所以原本该形成的尸斑并没形成。
“清醒过来的你该是在昨晚趁着夜色回了名都花园,把田明亮的尸体丢进湖里,连同一起被丢下湖的还有伤你的那把刀和这本日记。”叶南笙叹口气,“不过日记该是你搬运尸体时遗失在了冰窟,而恰恰是这本日记和它所在的位置证实了我的猜测。”
有电话打进卢珊手机,是闽山分局的同事,听完汇报,她面色凝重的对屋里人说:“叶医生,在你找到日记本的冰窖里,证实存在属于田明亮的痕迹。”
重重证据面前,戴明媚擦干眼泪,她表情恬淡地说:“昕姐说过,她的家人有许多不幸,她不想和他们一样。”
昕姐说她想一直做自己的经纪人,一直到老。所以当戴明媚知道那些都是昕姐做的时,她先想到的并不是什么精神疾病患者杀人不犯法,而是如何帮昕姐掩盖过去,不让别人知道昕姐的病。
“出事前一晚,昕姐住我家,我看到她去了冰窖,所以知道田明亮在那里。”这是戴明媚在龚克和叶南笙出门前,说的最后的话。
六月末的阳光,似乎并没因为世间发生了哪些悲情的事而少照耀一分。医院门口,一个卖冰棍的大妈带着一个老式遮阳帽在叫卖。龚克问叶南笙吃不吃,叶南笙摇头。
龚克依旧买了两支,他递了一支去给叶南笙。叶南笙举着冰棒,情绪低落:“其实明媚没有比我们早知道多少。”
“怎么说?”
“那本子上有血,明媚该是出事那天才看到那个的,接下来她受伤住院。而本子和匕首当时该是就在更衣室的,齐昕没有时间把它们丢去别处。人总有盲点,警方只是认为伤人的人走了,没有立即搜索现场,如果搜了,戴明媚就没机会庇护齐昕,她也就不会面临即将被控告的局面了。”
龚克看起来也很感叹,的确,如果他们能多注意下这些盲点,也许世界上的许多悲剧都可以避免了。
“南笙,你很棒。”龚克看着面前的女人,她的能力绝对不止解剖几具尸体那么点点。叶南笙则苦笑一声:“先别急着拍马屁了,想想怎么和戴明峰说这事儿吧。”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手机铃响起,戴明峰来电。
第六十六章畅销小说
“老师!”吴理路正对着面前的黑板写板书,身后传来学生的声音,伴随着声音的是板凳腿摩擦水泥地面产生的刺啦声。
他没回头,脑海里就呈现出一幅这样的画面,一个扎着马尾戴副方框眼镜的女生边往鼻梁上推了推下滑的眼镜边站起身。
按照她的习惯,她该是举起左手,位置不高,大约和头平齐位置,姿势有点像吴理路读小学生他老师教他的姿势。
至于那女生的表情,应该是眉毛微微皱着,一头雾水的样子。
吴理路写完最后一个字回头去看,眼前的画面和他脑中提前呈现的如出一辙。举手站在教室第三排的女生名叫金敏,是才进校一年大一新生,而吴理路这门课是面对大二生开放的,对缺乏理论基础的金敏来说,课程显得难了些。
金敏额头挂了许多细小的汗珠,炎热的八月,在没有空调的教室间里上课,无论对学生还是教师都是折磨,吴理路看眼腕上手表,时间刚好指在十点零五位置。
他的手表比学校里那口负责报时的大钟快了刚好十五秒时间。于是他边收拾桌案上的东西,边用简单两句话交代好了暑期学生们需要预习的下学期课程,在一阵咚咚远扬的钟声里,这学期最后一节课结束了。
八月的临水,校园四处弥漫着桂花香。吴理路这门课没安排期末考,结课相对晚些,他往教学楼外走时,不时有学生和同事同他打招呼。
和法学院一位老教授问过好之后,吴理路转过头看走在他旁边的金敏:“金敏,提前选修这么些课程很吃力,按部就班的学习不好吗?”
被问及的女生表情倔强,她摇摇头:“老师,我就是不明白那个女星从整容到被害,还有后来那个编剧为什么都死了?不该是那个精神分裂症者想害你朋友的妹妹吗?干嘛要杀那两个人?”
“不是我朋友的妹妹,是我朋友的朋友的妹妹……”吴理路无奈的摇摇头,他有些后悔不该在讲到精神分裂症时举这个例子,虽然他当时并没具名。
金敏恩恩的点头:“是你朋友的朋友的妹妹,老师你快解释我的问题。”
这个学生有时候很让吴理路赞叹:好学是好学,却总少那么一点天分。
“其实,在追寻精神分裂者的心理轨迹时,要注意该把她当成两个人……”他们走出林荫路,太阳骤然大大的举在头顶,日光刺眼,吴理路举手在额前撑起一小片阴凉,思维回到一个多月前。
六月底。
他作为警方特邀的精神科专家,第一次在平安医院见到了苏醒几天的疑犯——齐昕。
当时她斜靠在床上,除了脸色较常人白些外,其他并无异常。吴理路和她简单交谈几句,齐昕的表现也没什么异常。吴理路放下手里的本子,看向齐昕:“我能见见她吗?那个想伤害戴明媚的人?”
“嘘。”说到这里,齐昕表情突然变了,她表情开始成了怪异,“我在,没人能伤害明媚,没人可以伤害我妹妹!”
“齐昕,你再保护她又能怎样,我想睡的是她,不是你!”齐昕的表情突然成了狰狞,笑声从她口中传出,给本来苍白色的病房又涂了一层恐怖色调。
“那个田明亮真不是人!他不会对那个经纪人也……”金敏读的是刑侦科,但还是学生的她听到吴理路这些话还是像在听天方夜谭。
吴理路摇摇头表示惋惜,单就警方从田明亮、齐昕家搜集到的证据看来,这似乎是事实。
“这可能是诱发精神分裂症患者病发的诱因,要知道,在没外界刺激的情况下,精神类疾病一般是不会轻易发病的。”田明亮总结,“这种病好比埋在地里的地雷,不去碰那根弦,地雷是不会那么容易爆炸的。”
不过有件事,警方却是已经查清了,萧可人原本预约的整容医生在手术前是被齐昕买通了的。真相大白后,那名医生也在外省被警方抓住,据他供述,手术开始的确是常规的磨骨手术,可当萧可人的脸被切开口子时,齐昕突然要求他离开了现场。
那名医生也担心出事,不过齐昕的语气很肯定,她找了更好的大夫,已经不需要他了。
那名医生说,当时齐昕的语气相当不礼貌,他觉得自己是受了轻视,于是没多想,就撂了挑子。可谁想到后来就出了事。
“可是那个被害的女明星干嘛接受对手经纪人给她安排的整容手术呢?”金敏不解。
“如果那个经纪人和她说,自己愿意接手这个被害的女明星,就没什么解释不通的了。”说起来,这场悲剧的源头无非是因为同行间的嫉妒和尔虞我诈酿成的。田明亮侵犯了齐昕,致使后者发病。于是在齐昕心里生出两重人格,一个是善良的想保护戴明媚的,一个是邪恶的试图侵害戴明媚的。
恶的制造出狗尸这类事情,善的于是有了惩恶的理由。
“原来是这样,自始至终因果都是经纪人一个人。”这下换成金敏感叹了。“老师,那你那个朋友的朋友的妹妹现在怎样了?”
戴明媚吗?
上次见龚克时听说因为涉嫌包庇罪被警方刑拘在看守所,不过三天前的最新消息是判了一年的有期徒刑。
一年时光虽然不长,却足够毁掉一个影视明星的所有。
吴理路已经记不得那是他这天第几次感叹了。“行了。”站在临水警校园区门前,吴理路冲金敏摆摆手,“解释清了就赶紧回家,假期都过半了!”
金敏哦了一声,目送吴理路上了停在路边的计程车。现在看起来,做了警察这行,有时候真是要面对许多无奈的事。
也许是在太阳下面站太久的关系,她突然口干舌燥的。恰巧校门口有个报亭,卖报刊书籍的同时还买冰饮。她拿了钱问老板要了瓶碳酸饮料,冰冷的液体夹带气泡滑过喉管,人顿时舒服许多。
金敏喝着,目光被一本摆在报刊亭显眼位置的书刊吸引了。
书的名字是——《夜烧》。
吴理路下了计程车,远远听到喇叭唢呐声已经是尾声状态。付了车费,他迈步朝不远处的金玉大酒店走去。一顶轿子正停在酒店门口,举着喇叭唢呐穿着红服的迎亲队伍正走在宾客席后往门里走。
看起来龚克和叶南笙该是进去了。
吴理路和龚克是大学同学,寝室当时离着也不远,加上兴趣爱好都同,两人关系不错。后来吴理路找了现在这份在警校任教的工作,和当时还在另一个城市的龚克之间联系就少了。后来吴理路听说龚克做了警察,之后出了点意外,具体是什么他不清楚,也无人可以问起。
可谁也没想到,隔了这些年,他会在学校遇到龚克。当年在学校风流倜傥、一表人才的吴理路如今仍孑然一身,而性格相对孤僻的龚克竟然结婚了。
吴理路在一个小单间里找到了龚克,他和新娘在一起。行礼前,夫妻不是不该在一起吗?他想。
新娘是个有趣的人,吴理路跟在指引后面进门时,刚好看到一身大红喜服的新娘袖口正撸得老高,龚克的胳膊姿势有些怪异,而新娘似乎是打算帮他。
“早知道你们铺那么长的红毯让她背我,我就选西式婚礼了。现在好了吧,别人结婚客人开玩笑会说这是猪八戒背媳妇,媳妇儿漂亮。轮到我指不定就成了结婚娶只猪,把新郎胳膊累断了。”叶南笙一副气鼓鼓的样子,似乎没注意鬓间的头花已经挂在耳朵上。
“好在就是脱臼,我帮你弄一下就好哈。”趁着说话的功夫,叶南笙把龚克右手肘往上一抬:“好了吗?”
龚克皱的更紧的眉明显在说,没好。
“没事没事,这次肯定好。”叶南笙的手下拉,再上提。龚克的眉目又紧几分。
“熟能生巧熟能生巧。”叶南笙擦了把额头的汗,吴理路倒真觉得龚克这个老婆真好玩,龚克也是,明明骨头被接歪了两次,硬是一声不吭、心甘情愿地给他媳妇儿做陪练。
如果不是之后进来的那人,吴理路不知道龚克还要再遭几次罪。
闻讯赶到的穆中华一把拉开叶南笙:“你,去补补妆,龚克交给我。人家嫁女儿,亲戚都夸当妈的生了个怎么天生丽质的闺女,怎么到我这儿,朋友都问我我家祖上是不是有长得巨丑的人?”
叶南笙知道老穆是在开玩笑,她扶扶歪到脸上的头饰,不服气:“可是老穆,你总该让我学学吧,不然以后再出这种状况,我咋办,还带着902找你去?”
“别说,我和你爸在替你善后这方面,绝对和你能出的状况一样,熟能生巧。”
在叶南笙生命里最重要的一天,她婚礼的日子,老穆用行动和她说明了两件事——叶南笙如同金刚钻一般坚不可摧的心脏和老穆对她的“爱”密不可分,再有叶南笙开始考虑婚后去找找,自己当初究竟在哪个垃圾桶里被老穆捡回来的?
吴理路认得穆中华,可是人多的关系,他没机会和这位法医泰斗打招呼。倒是之后送礼金时,胳膊复原的龚克带他坐在了宴席厅里某个位子上。
那桌人,吴理路还真认识其中一个——精神不算好的戴明峰。
戴明峰是特地赶来参加龚克婚礼的,难得妹妹遇到那样的事,他还可以照常工作。交谈后,吴理路知道了原因:戴明媚虽然被判了刑,不过也是因为这件事,戴明峰的父母和女儿和解了。不止如此,那个之前被戴明媚拒绝多次的韩靖,用退出娱乐圈等种种行动表示他对明媚的诚意后,终于得到了戴家父母的初步首肯。
“至于他们最后怎样,我们还是要看明媚的意思。”戴明峰说。
他们的说话声音不高,简单交谈几句后,两人就沉默了。再一会儿,典礼就要开始了。
就在这时,桌上一个穿件白色连衣裙的女人突然引起了吴理路的注意。那女人是鹅蛋脸,眉清目秀,身材属于纤细的。因为她低着头的关系,吴理路看不见她的眼睛。
那女人在看一本书,书摊在她膝头,吴理路隐约瞥见角标上写着书名——《夜烧》。
那本书他知道,是这个月突然火起来的一本小说,他在书店看过简介,似乎是本悬疑类小说。因为他不看这类虚幻的东西,所以并没关注内容。
就在这时,有电话打进那女人手里,她伸手拿起电话接听。
这次吴理路看见了她的眼睛,是很深邃漆黑的一双。似乎只听那头说了一句话,女人就突然起身离开了。宴席就要开始,离开显得莫名其妙。
“电视台的童丹青,估计有新闻要跑。”看出吴理路的疑惑,戴明峰出声解释。
可似乎无论是戴明峰还是吴理路都想不到,就在不久之后,他们从报纸上看到这样一则新闻——著名主持人童丹青神秘失踪。
第六十七章空巷
雨夜,沈巧和柯一平举着一把伞走在湿湿的马路上,伞是破的,少根骨架,有雨从失去支撑的那块梢进来,柯一平的肩湿了一片。不远处亮着点点星辉,是个还没收摊的水煮串摊位,沈巧摸摸咕咕叫的肚子,再看看柯一平的肩,提议:“我们吃点东西,顺便躲会儿雨,等雨小些再走吧?”
柯一平点头,表示赞同。
沈巧翻遍口袋里的零钱,买了三串北极贝又选了两串鱼丸给柯一平,她记得他喜欢吃这个。付了钱,开水锅后面,摊主在一片水蒸气里给他们拿串,沈巧回头看男友。
柯一平正站在摊位旁边的一个巷口朝里张望,沈巧看不懂他在瞧什么,打算叫他回来,说好是避雨,又站雨里算怎么回事啊?
还没张口,老板吆喝她接东西的声音传来,沈巧只得应付着先把东西接下,可再抬头时,刚刚还在的柯一平竟不见了,这前后不过几秒时间。她左右张望,四周是笔直马路,车也没一辆,近处更是没人。
雨比刚才小了些,沈巧放下东西,几步跑去巷子口:“一平,吃东西了……”
她呆住,那巷子原来是个死胡同,晦暗的光线下,她却看得清楚,里面压根就没人。
她弯下腰,在近处捡起一个机器猫的金属钥匙扣,那是属于柯一平的。“一平……”伴随着不详预感,背后一阵冷风吹来,像人在哭。
咔嚓一声,玻璃的破碎声音打断了列车上人们的思绪,刚才还静谧诡异的气氛顿时在一片对不起和没关系里烟消云散。因为听得入神,叶南笙保持一个坐姿的关系让她现在脖子抽筋一样的疼。
“什么时候对这些个虚构的侦探故事开始感兴趣了?”龚克揉着叶南笙的脖子,表情颇是无奈。
叶南笙却不为所动,自来她就偏爱文字这类,之前还会给杂志什么的投投稿,可自从认识了某人,她就再没时间打理这个兴趣爱好了。
他们现在正坐在开往中国西部某古城的路上,古城是这次蜜月的最后一站。也许是深知这两个人都不爱出国跨海这类的放松形式,所以他们的蜜月在老穆的安排下一水是国内城市,都不是一线城市,没有钢筋水泥矗立的高楼,却可以看到平时难得一见的自然风光。只是有一点……
“老穆绝对是跟关楚学坏了,飞机都不舍得让我们坐,这一路不是火车就是船,坐得我这叫一个晕。”脖子被龚克揉得舒服,叶南笙眯着眼猫儿一样的抱怨。突然她想起什么,朝坐她对面的年轻女生一伸手:“这本书能借我看看吗?”
对方看起来是个女学生,扎着马尾辫,胸前抱着她上车时背的双肩包,包上倒扣放着本书,是她刚刚读的那本。女学生才帮邻座收拾好果汁残骸,回到座位正发呆,直到叶南笙连着叫她两声她才回过神。
“哦。”她递来书,“你喜欢送你好了。”
叶南笙眼睛直了,她不过就是想借来看看而已,这女生也太大方了吧。看出叶南笙的犹豫,那女生摆摆手:“没事,这书我看完了不说,而且这本是没完结的,几个人是怎么失踪,凶手如何犯案都还没说。我是等结局出来买个纪念本呢,再说,好书其分享吗,我可是白杨大的忠粉!”
女生的解释合情合理,再感叹现在的年轻人太过随意花钱的同时,叶南笙翻开那本书的扉页,上面是笔锋尖锐的两个大字——夜烧,旁边纵向是宋体书写的作者名字——白杨。
书不长,三百页的厚度,等快下车时,叶南笙已经盯着书封底边感叹边磨牙了。龚克在整理行李,一抬头看到媳妇儿那张脸时,他轻叹一声,伸手捏捏南笙脸颊:“你这脸,往湿面粉上按一下都可以速制方便面了。怎么了?”
没介意龚克的玩笑,叶南笙依旧皱着脸:“书写的太好,就是没写完,抓心挠肝的。”
“哦,讲的是什么故事?”列车到站,龚克一手提着行李,一手牵着叶南笙带他下车。叶南笙歪着头,边走边絮叨:“说的是在城市里陆续失踪了几个人,他们的失踪方式都有些玄,都是在类似密室一样的地方,然后凭空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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