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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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就是舍不得孩子啊!
满江还安慰我,说我怀着孕,又没有杀人,不会被判刑的,可他自己…哎!那可是杀人啊!杀人偿命的道理我能不懂吗?
他真没想逃,就是想带我回老家,把结婚证领了,这样,即便他判了死刑,我们的孩子至少名义上有个爸爸,而不是野孩子…”
说到这里,朱红红泣不成声。
明辉再次给她递上纸巾,她哭了好一会儿情绪才稳定下来。
这次的哭比之前声音大了不少,颇有些嚎啕的意思,说出了那个秘密以后,她心里也舒畅了些。
“看来…婚是结不成了…可是,他不会丢下我不管的,我相信他,我们在一起两年了,我知道他是怎样的人,他为了我,可以连命都不要…我相信他的…”’
“凶器,就是他捅伤孙超的那把刀,现在在哪儿?”
“刀扔在旁边大学的人工湖里了,满江是这么告诉我的,还有那个提兜,和刀一起都扔在人工湖里了,那个人工湖…我俩经常去散步的,我可以带你们去找…我现在”
案情终于水落石出,现在只等找到证据,抓住嫌犯楚满江。
第272章 影子(10)
明辉和小白走出审讯室时,正看到闫儒玉站在审讯室外的监视玻璃旁若有所思。
“闫哥!”小白礼貌地打招呼。
闫儒玉点点头,进了审讯室。
“楚满江出去买什么东西了?”闫儒玉问道。
“他说买点儿吃的,我们在车上吃,还想买几盒特产,给我爸我妈带回去。
他跟我说得很清楚,就去小区附近的超市,最多一个小时就回来。
他不可能逃逸,因为…他连身份证、银行卡什么都没拿,兜里只有200块钱…”
“可他关机了,你注意过他的手机电量吗?”
“哦!我想起来了,不会是因为没电,他出门的时候手机是刚从充电器上拔下来的,不至于刚出门就关机…”
“孙超有个双胞胎弟弟,你们知道吗?”
“知道,他弟还来过我们宿舍呢,两个人真的长得一模一样。”
“什么?孙小超去过你们宿舍?”
“是啊,还不止一次,孙超的父亲病了以后,他弟弟过来陪护。
医院里病房那么紧张,陪护的根本没地方睡,他弟有时候就来我们这儿睡一会儿,我们见过好几次呢。”
“照你这么说,他们兄弟俩的感情很好。”
“肯定啊,人家都说双胞胎心有灵犀,孙超虽然吊儿郎当的,但还是挺照顾他弟弟,还给他弟买过饭。
我觉得他们挺不容易的,但满江就不太高兴,毕竟,他弟一过来住,我们就少了一些独处的时间。
满江曾经扬言要把这事儿告诉老板,孙超肯定不想让老板知道,毕竟这是老板租下来的员工宿舍,领着亲戚过来住有点儿…那个,所以后来他弟就再也没来住过。”
“你们把这事告诉老板了吗?”
“当然没有,满江只是不希望跟我独处的时间被人打扰,既然他弟不来了,我们何必多一事?
他弟来宿舍住的事只有我和满江知道,因为时间上错开了,连小雪都不知道。”
“你们跟孙小超熟吗?如果光凭听他说话,你们能听出来是他吗?”
“应该可以吧,我们聊过几次天。”
“那也就是说,如果仅凭听声音,他也有可能识别得出你们的身份。”
闫儒玉再次回到监控画面前,对金子多道:“看一下那两个快递小哥的监控。”
“好嘞。”金子多很快调出了关于快递小哥的监控片段。
只见两人都骑着送快递的那种三轮车,车后带一个大铁箱,铁箱可以从外面锁上。
差别在于,进小区的时候其中一人的车满满当当,铁箱上方还捆扎了好几件大件的包裹。另一人的车就看不出来了,至少铁箱上方没有任何东西。
值得注意的是,这名快递小哥将自己捂得严严实实,不仅戴了遮阳帽,还戴着口罩。
闫儒玉招呼小白和明辉过来,问三人道:“你们觉不觉得,这个快递的体型跟一个人很像?”
“孙小超!”看过太多次录像,金子多第一个答了出来。
“他怎么会在这儿?怎么还成了快递员?”
“快递这个职业,本来就不需要多复杂的培训,再说孙小超以前还有送外卖的经验,估计随便面试一下就能上岗了。
问题是,父亲和哥哥尸骨未寒,他不回老家为两位亲人处理后事,怎么反倒在京北市送起快递来了?尤其是还把快递送到了凶手所在的小区。”
小白提出了一个众人都在思考的问题:“他究竟是来送快递,还是来报仇的?”
“我现在就调取他出小区时的监控,尤其是走到小区门口减速带的时候,对比一进一出时三轮车的负重状态。”金子多一边说一边操作。
众人瞪大了眼睛盯着电脑屏幕。
进门过减速带时,三轮车颠簸得很厉害,明显负重较少,且孙小超骑车的速度很快,似乎并不担心货物被颠坏。
出门时他倒是减了一下速,三轮车的两个后轮明显不像进门时那般颠得老高。
“找到了!楚满江就在车上!他被孙小超劫走了!”金子多拍手道。
明辉立即道:“我这就联系孙小超,就说…”
她停顿了一下,显然还没想好不引起对方怀疑的说辞。
“就说凶手已经抓住了,并且,凶手主动要求见他。”闫儒玉道。
“可是…”明辉犹豫道:“真正的凶手——楚满江就在孙小超手上,说不定他已经承认了罪行…咱们骗得过去吗?”
“你知道什么样的谎言最容易叫人信服吗?”闫儒玉道,“掺杂在真话里的谎言,就像红红和楚满江的谎言,要不是楚满江是临时起意的犯罪,准备不充分,被网吧监控拍到了接电话的视频,我们未必能拆穿他的谎言。”
明辉摇头,“闫哥,我都被你说晕了。”
闫儒玉耸耸肩,“好吧,你就这么跟孙小超说。
经过我们调查,楚满江在案发当晚的确犯了抢劫罪,他不仅抢了孙超手里的提兜儿,还捅了他…嗯,就说七刀吧,但他捅的七刀并不致命。
之后,楚满江和红红仓皇逃跑。
半小时后,有一名路人…嗯,就叫他李建国吧,对,李建国发现了发出微弱求救声的孙超,不仅没对孙超实施救助,还掏走了他口袋里的钱。
李建国看到孙超的眼睛盯着自己,害怕孙超得救以后自己被抓,干脆捡起被遗失在草地上的凶器,又补了几刀,将孙超杀死了。
所以,楚满江的罪行叫抢劫致人重伤,而真正实施杀人的是咱们虚构出来的李建国。
就说李建国想见见被害人家属,当面悔罪。”
“这么说…孙小超会来吗?”小白问道。
“不一定,但我觉得值得试试,”明辉道:“毕竟他劫走了楚满江,这说明他内心里还是希望跟杀死哥哥的凶手有一个当面了断。”
“没错,上次他问我们杀死他哥的凶手会不会判死刑,我就觉得有点怪。”小白道,“他究竟想干什么?”
“惩罚,他想让杀人者偿命。”闫儒玉道:“眼下的情况,咱们兵分两路,第一路打电话联系孙小超,先稳住他,同时打探楚满江的情况。
这事还是让老吴来吧,他跟孙小超打过交道,容易让对方放下戒心。
第二路追踪那辆快递三轮的去处,看能否查到孙小超的落脚点。”
第273章 影子(11)
吴错是黑着脸回来的,在车站近三小时的搜寻毫无收获。
“我就知道,他不会丢下我的。”朱红红得知这一结果后,却露出了一丝欣喜,转而又是担忧,“怎么办?孙小超他会不会…万一…万一他对满江下手…警察同志,救救满江啊!”
明辉只得将朱红红带离,单独安置在一间会议室里。
“准备打电话。”
吴错以眼神询问负责监听的刑警,对方冲他点点头,意思是一切就绪。
吴错深吸几口气,拨通了孙小超的手机号码。
响了很久,就在吴错以为对方不会接听的时候,电话被接起来了。
“是吴警官?”
对方的开场令吴错有些诧异,孙小超似乎一直在等他的电话。
“是我。”
所以简单的回答之后吴错便不再吭声,等待着孙小超的下文。
“楚满江在我这儿,还活着。”
“所以呢?”
“一命抵一命,我想要他死。”
“法律会给你公平的判决。”
“可法律并不能保证杀人者一定偿命。”
“法律至少不会把一个抢劫犯被冤枉成杀人犯,比如楚满江,他只是抢了东西,杀人的不是他,而是…”
“是那个叫朱红红的吧?他都告诉我了。所以,我要跟你们换人,拿朱红红来换楚满江。”
“你的意思是…”吴错尽量克制住自己惊讶的语气,“楚满江告诉你,杀死你哥的人是朱红红?”
“他好像不太相信呢,把你跟我说的告诉这位吴警官。”
电话那头传来一阵窸窸窣窣,接着,楚满江的声音响起。
“吴警官!吴警官是你吗?救救我啊!”
噗——
“啊——”
“说正事!”孙小超恶狠狠道。
“别打了,我说,我都说!
那天晚上,我的确捅了孙超几刀,还抢了他的提兜,可他没死,他倒在草地上,求我们救他,他说只要我们肯救他,他绝不报警。
我当然不信他的话,拉着红红就要走,红红却没有跟我走。
她站在原地,看着孙超,她说孙超认识我们。
我明白她的意思,一旦孙超得救,我们的末日就来了。
可我真不敢杀人呐,那是一条人命,几个小时前他还跟我们有说有笑,现在却让我亲手杀了他?我做不到啊!
红红就说她来,她拿着刀走向孙超,也不知道她又捅了多少刀,直到孙超不说话也不动了,我们才想起逃跑。
我回了网吧,红红回了宿舍。
第二天早上我们约在大学里的人工湖附近见面,把杀人用的那把刀和孙超装了衣服的提兜一起扔进了湖里。
杀人的不是我!救救我啊!我认罪,我抢劫!我把人弄伤了!可我不想死在他手里…”
“吴警官,你听清楚了吗?我要那女的,我知道她现在就在你们手里。”
“可以。”
吴错回头,看见说话的朱红红。
她站在门口,很局促,显然刚刚的通话她全听到了。
明辉无奈地冲众人耸肩摊手,意思是朱红红非要过来,她根本拦不住。
“好,半小时后给你时间地点,我们跟你交换人质。”
给出承诺,并抢占了主动权以后,吴错立马挂了电话,不给对方反驳的时间。
紧接着,他就冲明辉和朱红红怒道:“胡闹!这是你胡闹的时候吗?!”
朱红红被他一吼,整个人缩了一圈,“我…我去跟他换!杀人的是我!我不仅杀人了,等满江去了网吧以后,我还拐回去把孙超的指纹也磨掉了。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做,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是记得以前看的电视剧,杀了人要销毁指纹,警察就没那么容易查到了…”
“先说说交换人质的事儿吧。”小白道,“只有半个小时,咱们是不是得好好准备一下?交换人质的地点定在哪儿?咱们的人提前过去布控?”
“不用,”闫儒玉道:“轮不到咱们选地方,孙小超一定会反客为主,主动提出交易地点和方式。
所以老吴才只给他半小时,如果他没有提前准备,半小时内很难选出一个完美的交易地点。”
吴错点头道,“先通知特警增援,我们需要一名狙击手。
朱红红跟我一辆车,交易时我全程陪同。
保证人质安全是第一要务,你们瞅准时机,尽量抓活的,实在不行再由特警介入,狙击手击毙。”
“明白!”
小白明辉金子多异口同声地答应。
闫儒玉却道:“这种时候我帮不上忙,我…去看看凶器…对了,小金子,帮我查点东西吧…”
凶器和被抢夺的提兜已经被打捞了上来,刚刚送往检验科。
检验科负责配合此案的是名一丝不苟的女刑警,姓熊,39岁,女儿今年刚从警校毕业,在下面的分局派出所实习。
整个市厅里,闫儒玉谁也不怕,就怕这位熊大姐,她是唯一一个曾跟闫儒玉较真,并以证据赢过闫儒玉的人。
两人年纪岁虽相差很大,有一种英雄相惜之感,忘年之交大概就是如此。
“结果出来了,”看见闫儒玉进门,熊大姐推了推眼镜,“刀柄上找到了三个人的指纹,分别是楚满江、朱红红和孙超的。”
“刀柄上?还有孙超的指纹?”闫儒玉挑了挑眉。
“嗯。”
“有点意思,可惜,还是无法证明凶手究竟是楚满江还是朱红红。”闫儒玉道。
“单从凶器来看,恐怕不行,不过,提兜上也有发现。”
“什么发现?”
“你看这里。”熊大姐指了指被放在检验桌上的提兜,提兜是粗布质的,提手处有一道人眼几乎不可辨别的暗红色。
“嘿,姐,你可真厉害,这都能看出来?你的眼睛是x光的吧?”
“少拍马屁!”熊大姐瞪了闫儒玉一眼,闫儒玉立马举起双手,做投降状。
“这是血迹,被水泡过以后淡了不少,却还是提取出了dna样本,检验后与朱红红的dna一致,这说明案发当时的搏斗中朱红红受伤了,或许这条信息对你有所帮助。”
“多谢!”
闫儒玉又马不停蹄地回到重案一组办公室。
一进门就拽住朱红红道:“你的伤口在哪儿?”
第274章 影子(12)
朱红红花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她犹豫地解开了一颗上衣口子,只见锁骨下方的位置有一道约两寸长的伤口。
闫儒玉凑上前仔细去看那伤口,甚至还伸手巴拉了一下,试图将那已经结痂的伤口撕开,以观察深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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