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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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端顺利被转移注意力。他注意到闫思弦的用词是“投钱”,而不是“投点钱”。

他好奇又小心地问道:“那…是不是要投很多钱?”

闫思弦挑挑眉,“吴队担心我资产缩水变成穷光蛋?”

“那倒没有,就是一想到成百上千万的钱…呃…你可以理解为来自穷苦大众的肝儿颤吧。”

“上亿。”

“啊?!”

“这回要上亿,几亿还是十几亿的差别。不光是你,我也肝儿颤得要命。”

可一点都看不出来。吴端咽了一下口水,默默在心里吐槽对方。

闫思弦却突然转移了话题,他指了指刚刚扔给吴端的手机道:“对了,那个我已经恢复过出场设置,你可以直接用…嗯…里面有我一个指纹。”

“嗯?”短暂诧异后,吴端问道:“那还给你留着?”

“留着。”

“知道了。”

有了新手机,吴端换上卡,开始下载他常用的的各种软件、游戏,不亦乐乎。

忙了一会儿,他突然抬头看向闫思弦。

“你瞅啥?”闫思弦缩了下脖子。

吴端伸手,“你手机拿来,我也留个指纹。公平…另外,这是什么奇怪的流行吗?”

闫思弦沉默地把自己的新手机递过去,以此来堵吴端的唠唠叨叨。

吴端一边输入指纹,一边叨念,“这样你下次开车,我再帮你念信息也方便。”

某顶配豪华越野车的蓝牙系统:你们当我是摆设?

“嗯…诶你还真把我当司机了?”闫思弦故意做出一副苦相。

吴端比他更苦,“要不闫总算算工钱,把账单给我,顺便给我来个50年分期。”

两人相视大笑。

“对了,今儿晚上公司搞年会,我回去换身衣服,不在家吃了。我跟酒店说好了,饭照旧给你送家去。另外,肯定得喝酒,年年都得喝大。喝大了就不回了,我就近开间房睡。”

“哦。”吴端调侃他,“今儿总裁闫要露真身了?”

“我还是比较喜欢闫副队这个分身。”闫思弦认真道。

回家。

闫思弦换完衣服,捯饬得油头粉面出了门,吴端腹诽了一句“大公鸡”。

吴端吃完饭,坐在书房电脑前,准备看一看闫思弦推荐的网站。

国外犯罪学家建立的网站。

刚打开浏览器,右下角便弹出了一个新闻弹框。

“当红小鲜肉夜会神秘金主”

通常,吴端对这样的标题是毫无兴趣的,但他想起了闫思弦告诉他的那件事。

鬼使神差地,吴端点开了那条新闻。

指名道姓的“闫思弦”三个字,以及他下直升机时的照片。

闫思弦还算精神,立起黑色呢子大衣领口,总裁范儿十足。他旁边的赖相衡就有点惨了,略长的刘海被螺旋桨带出的风吹成了一个雨刮器形状,正好两缕扫在眼睛上,以至于他眯着眼睛皱着鼻子张着嘴。

明明一个大好青年,怎么看怎么猥琐。

吴端没去细看新闻内容。闫思弦已经告诉他了,他没必要细看。

看了一会儿闫思弦推荐的网站,吴端只觉得浏览器自带的翻译功能还差点意思,语句颠三倒四,理解起来比平时花费的时间要多出许多。

他刚起身决定休息一会儿,手机便响起了。

是一个有些眼熟的座机号码。

吴端接起,“喂”了一声。

“吴队吗?我是大湾分局。”

“什么事?”

对方犹豫了一下,道:“不是什么复杂的案子,就是有个人嫌疑人,证据确凿了,一直喊冤枉,还说认识你,说你能帮他洗刷冤屈。”

“谁?”

“叶灵。”

“谁?”吴端又重复了一遍,对这个名字,他是陌生的,他甚至无从判断对方的性别。

于是不等对方回答,吴端又问了一句:“男的女的?”

“男的,42岁。”

吴端确信自己并不认识这样一个大叔,直到对方又补了一句。

“承包公安大学食堂的。”

吴端恍然。

食堂大叔。他在心里一直这么称呼此人,却并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以前竟然没有问一问。吴端想道。

他对电话那头的人道:“人留着,我这就过去。”

对方痛快地答应下来。

吴端起身,套上外套,在玄关处放钥匙的地方翻找了一下。

闫思弦常开的车有三两,一辆性能凶猛的越野,上班开,一辆敦厚奢侈的顶配迈巴赫,去公司的时候司机开,还有一辆十分拉风的超跑,没少载闫思弦身边的莺莺燕燕。

不过最近他几乎没开过那辆超跑,可怜的尤物一直在地下车库落灰。

迈巴赫被司机开走了,越野的钥匙在闫思弦身上,只剩那辆超跑的钥匙,logo上一匹矫健的跃马,无声宣誓着其不菲的价格。

吴端犹豫了一下,最终放下钥匙,决定打车。

上了出租车,他给闫思弦发了条消息,简要说明了情况。

吴端本不喜欢掺和这样的人情世故,有案子,分局该怎么查就怎么查,审核有检察院,定罪有法院。

可那个人他不能不管,那人救过他一命。

吴端在心里警告自己:只是去了解一下案情,绝不掺杂私人情感。

大湾分局,刑侦大队。

整个一层楼灯火通明,香烟味和男人们的体臭味弥漫,还有一股剩饭的馊味。

吴端只大概扫了一眼刑警们的状态,心里便大概有了数。

八成是命案。而且是死相不太好的命案。

吴端进了大队办公室,表明身份,并问道:“现在什么情况?”

市局支队长来了,刑警们也不大有时间寒暄,各自忙着手头的工作,只有一名中年刑警手拿一个文件夹,示意吴端跟他来。

两一进小会议室,那刑警便对吴端道:“叶灵是我审的,电话也是我打的。”

说着,他便将手中的文件夹递给吴端,并道:“这是我们现在掌握的情况…呃…您一边看我一边给您说。”

说到称谓时,那个看警衔应该是副队长的中年人犹豫了一下。

单从上下级关系来看,他应该用“您”,可吴端实在是年轻,本就比他小个几岁,又是一张娃娃脸,像个实习学生似的,这么称呼吴端,实在违和。

“你就行了,别您您的,都别扭,”吴端问道:“怎么称呼?”

“陈映琛,喊我老陈就行。我们副队上月退休,我刚接手工作,可能有点乱。”

“不要紧,慢慢说。”

吴端翻开了文件夹,老陈介绍道:“这不晚上了吗,附近的养牛场来学校食堂收泔水。

泔水桶往车上搬的时候,露出来一截人手。”

“只有手?”

“不止,15块,全在泔水桶里捞出来的。人现在已经拼出样子了,身份也确定了。

是学校食堂的员工,张小开,确切来说,是前员工,今儿刚被老板——也就是嫌疑人叶灵炒了鱿鱼。

下午的时候,他们还为此大吵一架,两人还约好了晚上再见一面。

‘既然说不通,就按牢里的规矩,用武力解决问题。’

这是两人的同事复述的他们的原话。这个用不用我解释一下?”

吴端摆摆手,“情况我大概清楚。承包食堂的叶灵是个刑满释放人员,他招的人也都是刑满人员。

因为解决了一部分服刑人员的就业问题,市里每年都给他不少优惠政策。

死者张小开也是有前科吧?”

第433章 第十五块拼图(2)

我叫叶灵。

吴酒一杯春竹叶的叶,天时怼兮威灵怒的灵。

诗集齐了幽静绵远与浩然大气,单看名字却像个玲珑的姑娘。

给我起名字的父母,在那一代人里绝对算得上文化人。

我的父亲是一名戏曲演员,在墨城当地也算个不大不小的角儿,母亲是公安大学的图书管理员。

我在家排行老二,上头有个哥哥。

父母有着儿女双全的美好愿望,希望二胎是个女孩。据我妈说,怀我的时候各种反应也验证了应该是个女孩。

应该。但不是。

我出生后,他们才发现性别跟预想对不上,于是只好在起名的时候下功夫,起了一个女性化的名字。

他们不知道的是,因为这个名字,我的童年和少年时期过得可不太好。

那时候对男人,还没有“娘炮”这个形容。身边的同龄男孩老是叫我“小姑娘”,不跟我玩。

幸好,我也不爱跟他们玩。

我很小就跟父亲学唱戏,每天早晨五点和哥哥一起,被父亲从被窝里拎起来,下午放了学,别的孩子写完作业就四处去玩。我不行,还要加晚课。

父亲是典型的严父,而母亲,直到我出狱,她在我的印象里才有了一些存在感。

哦,对了,重要的事,我有前科,曾经被判入狱13年。

入狱的原因是打架斗殴,致人伤残。

至于打架斗殴的原因,其实挺不值一提的,无非被几个坏小子欺负急了的反抗。

那是1998年,古惑仔里的打架斗殴行为在年轻人看来是个性,是血性,是向这世界挑衅的方式。甚至,帝都青年在后海茬架是一种流行。

当然了,说这些并不是为了推脱责任。我只是想更透彻地说明自己当时的心境。

我被几个坏小子欺负了,他们是我的同班同学。

像我这样性格孤僻成绩又不好的孩子,成为被人欺负的对象原本并不稀奇,我已经习惯了。

可进入高三以后,他们辍学了,成了真正社会青年,欺负人的手段自然也就比学校里那套老辣一些。

于是那天我带了刀,我记得很清楚,是一把弹簧水果刀。弹簧不太灵光了,有时候弹不出来,按了按钮,还要用手拽一下刀背边缘,将刀身拉出来。

我用它伤人那天,它就掉链子,没弹出来,以至于我脑袋上差点挨了一闷棍。

幸亏我激灵,一偏脑袋躲了过去,那一下可就结结实实砸在了我的肩膀上。

当时我就觉得一条胳膊脱了臼。

剧痛让我失去理智,我学着电影里人物的样子,满脸狰狞,嘶吼着,用牙齿叼着弹簧刀的刀背,终于将刀身扯了出来。

然后我就逮着带头欺负我的人,狠狠捅了几刀。

那是冬天,冬天最冷的时候。大家穿得厚极了,棉袄、毛衣、秋衣、背心…我用了很大力气。

那弹簧刀并不长,我很是怀疑,究竟有没有捅到他。

我一直以为他的惊呼不过是吓出来的。

直到第五天警察找上门来。

那混蛋受了伤,回家竟然不说,自己不知从哪儿找来纱布随便缠了几下。

直到四天后,他突然昏倒,被送进医院抢救室。

诊断结果是一侧肾脏受伤感染。

他被切除了一个肾。

我不确定是哪一侧的肾,上法庭之前,律师还对我千叮咛万嘱咐,让我好好认错,争取得到对方谅解。

我的确记住了很多信息,诸如他是家里最小的也是唯一的一个儿子,他上头有四个姐姐,他的父亲是个残疾人,家里曾经穷到只有一条裤子,谁出门谁穿的程度。

她的四个姐姐还未满18岁便先后出嫁,为了给家里挣得一份彩礼。

他几乎就是靠姐姐们的彩礼养大的。

他受伤后,我的父母几乎拿出所有积蓄赔偿,也数次替我跪下求情。对方收钱的时候很干脆,但就是不肯松口说一句原谅我的话。

我能理解,真的。

因为就在我入狱的第三年,那个被我捅伤的人就死了。

死于手术后的并发症。

当时医疗条件十分有限,切除一个肾脏可不是闹着玩的,后续的保养、护理要是跟不上,很容易出问题。

原本,被判十几年,我是不服的,我太倒霉了,正好赶上一轮小严打。对方的死从某种意义上让我心理平衡了。

没让我一命抵一命,我应该庆幸。

入狱以后,在繁重的体力劳动磨炼下,我很快学会了不去思考对错。我放下了对那件事的所有情绪,我得向前看。这是监狱生活以及出狱后漫长的适应期教会我的。

我18岁入狱,出来的时候已经29岁了。

将近而立之年。

我没朋友,只有家人。

很幸运,家人一直没放弃我。

一切都变了,父亲走了,我没见到父亲最后一面,哥哥工作了,在外地娶妻生子。

能看出来,哥哥还是很在乎我的。

我出狱时,他特地提前请了假,带了老婆孩子回墨城,和母亲一起来监狱接我。

我很感谢哥哥,但也能看出来,我的嫂子忧心忡忡。

她对我这个服过刑的小叔子满是戒备,紧紧地抱着孩子,似乎生怕一个不小心,我就会抢了她的孩子去卖钱。

我出狱的第一顿饭,一家人吃得各怀心事。

我不忍心让大哥为难,趁着吃饭中途他出包厢抽烟的工夫,我们短短地聊了几句。

大哥说帮我联系了工作,我可以随时去他的城市。

是一份在建筑工地实习的工作。

别想歪了,不是搬砖。是去做监理助理,一边干点打杂的活儿,一边考建造相关的证,也算是条出路吧。

但我知道,这事儿嫂子准不同意,即便表面上同意了,心里也存着别扭。

我说让我在家呆几天,我想陪陪妈。

大哥拍了拍我的肩膀,什么都没说。

我俩回到吃饭的包厢时,嫂子和我妈的脸色都不太好,明眼人一下就能看出,她们因为我的事儿拌嘴了,或许正是因为说起了我的去留问题。

嫂子狠狠剜了我哥一眼。我至今记得那个眼神。那是我出狱前无数次想象过的眼神。

我是该想想的,我该做好心理准备。

当天吃完饭,我哥一家就急匆匆上了火车往回赶。我和母亲一起回了家。

只有母亲没变。

她还是大学里那个图书管理员。只是比我入狱前多了一副老花镜,许是怕我看了难过,她还特意染黑了头发。

家里当然有些变化,但我印象中的那些老物件都还在。

皮沙发,皮子面儿已经破损,露出了里面的海绵,母亲便拿一张小毯子盖在沙发上。

玻璃茶几,放在墙角的三角形的电视柜…好像熟悉的老朋友在跟我打招呼。

那一瞬间,我热泪盈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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