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书农小说网友上传整理葵田谷作品金色麦田全文在线阅读,希望您喜欢,记住本站加入收藏下次阅读。

尽管儿子焦急陈述,但是他的妈妈只是仰头上望,心里想着另一件事。原来如此,那个孩子原来是这样发现的,还为此挨打……

因为未婚生子,一度恨透自己的人生,到医院做了绝育手术,却依旧过着堕落不堪的生活……惭愧犹如汹涌的潮水,让黄绢陷入对往昔的追忆中,所以,尽管那个孩子问了好几次,她仍然无动于衷。最后,那个孩子大声叫起来。

“妈妈,弟弟不是你亲生的吗?因为我无论如何都不肯相信,弟弟才会拉我去看那些照片呀!”

黄绢恍然回神,她呆了一下,嘴唇颤抖,但最后冷酷地回答:

“是,那个孩子是我捡回来的。”

自己的人生

坦率地说,我不清楚黄绢母子俩是如何背负着各种悬而未决的难题,磕磕碰碰又相互搀扶着向前继续自己的人生的。他们两个人形同一体,都那样地固执和坚毅,那样地脆弱和刚强。不过,我想,那次危机大概发挥了不少的作用。在2000年世纪之交的夏天,和那个闷热难当、蝉虫嘶鸣的天气一样,许多矛盾已经积累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这个时候,那个孩子突然的入院反而成了缓冲和转机。

那一年,那个孩子读高中三年级。一天深夜,他从钻心的绞痛中醒来。他咬紧牙关滚来滚去,嘴唇一开始被咬得通红,进而失去了血色。虽然他一声不吭,但是床板的响声最终让黄绢推门而入。黄绢给我打电话,我开车把他们母子俩送往医院。一路上,那个孩子几度休克,黄绢发狂叫喊,不断用手拍打儿子的脸,好不容易才把他唤醒。她一会儿喊哥哥的名字,一会儿又喊弟弟的名字,当时不明真相的我,简直以为这个单亲妈妈因为救子心切而陷入了神志不清的状态。我从未见过那个样子的黄绢,以后也再没见过。

经过诊断,那个孩子患上了感染性心内膜炎。医生说,不排除是因为长期服用抗排斥药物、免疫系统功能降低而引发的病症。文成两兄弟的基因配型十分完美,术后几年都没有出现过严重的排异问题,但硫唑嘌呤、雷帕鸣(2)一类的药还是没少吃。

在医院住了半个月,病情终于得到了控制,那个孩子瘦了一大圈,胸腹则肿胀难消。我去探望他的时候,他极力展现平日的笑容,但我还是能从他眉宇间看见因为突如其来的死亡阴影而留下的痕迹:变得胆怯,但也对生命更加敬畏。毕竟,上一次意外因为事出突然,他对生死的感知还比较模糊,而这次却经历了真正的生存的挣扎。他那原本刚硬如铁甚至超出他年龄段的心智,经此一役柔化了。

或者说,我觉得他终于慢慢承认自己还是个孩子,并且能够坦然地以孩子的身份过自己的生活。

那个孩子出院的前一天,黄绢在病房里收拾东西。那个孩子坐在床上,忽然轻轻叫了一声。

“妈妈……”

“怎么了,没有不舒服吧?”黄绢柔声说。

“我一直没有谢谢他呢。”

“谢谢谁?”

“……弟弟。他把心脏——不,身体给了我,让我活了下来。”那个孩子喃喃说,“刚入院的时候,我觉得也许是到时候了。我占据了他的身体,所以他现在提出抗议了。我应该把身体还给他,对吧?而且,妈妈也是这样想的。”

“傻瓜,你在胡说什么!你又要开始说这样的话了吗?你们两个都是我最爱的人,只要有生存的机会,你就给我好好地活下去。”

“嗯,我已经想明白了。所以,我现在只想说声谢谢他。妈,我觉得能活着真好。”

黄绢静默了片刻,抬起头说:“那就珍惜这段来之不易的生命,好好过你自己的人生。”

千禧年来临以后,那个孩子更积极地投入自己的人生了,也不再时常问黄绢奇怪的问题了。母子俩的关系变得缓和,矛盾渐渐远去,生活的甜蜜一圈圈地弥散。黄绢辞掉了俱乐部的工作,花更多的时间陪伴自己的孩子。除了看电影,他们还会一起到菜市场买菜,到旱冰场溜冰、去唱卡拉OK。有的时候,黄绢甚至会亲自下厨,端上来一盘荤素难辨的黑暗料理。黄绢开始正式和我交往,幸运的是,对此那个孩子也十分赞同。我有一个比他大一岁的女儿,周末的时候,我们会一同开车出去郊游。在开满不知名的五颜六色的野花的山坡上,铺开洁白的野餐布,用背囊或者石头压住四角,中间摆上三明治、凉面、甜酱和水果。

我也问过黄绢几次,为什么在紧急入院的那天晚上,她会同时呼喊哥哥和弟弟的名字。但黄绢始终没有回答。

“时候还没到,再等等吧。”

她每次都这么说,然后嘴角微微翘起。当她决定告诉我的时候,已经是那个孩子大学退学以后的事情了。

新世纪的第二年春天,到了填报大学志愿的时候,那孩子考虑再三,然后郑重地对黄绢宣布:

“妈妈,我想去北京念书。”

“哦,很好呀。成绩没问题吧?”

“没问题的,几次模拟考试成绩都比重点线高,而且我有信心。”

“那就考呗,学费我会准备好的。”

“妈……但是不能在你身边照顾你了。”

“我什么时候需要你来照顾了?”黄绢停顿了一下,她按捺着胸间的情绪,“何况,有你林叔叔在啦。你是很乖巧,但是萱萱也不比你差多少。”

萱萱是我女儿的名字。说到最大的幸运,应该是我家千金对黄绢出人意料的认可。尽管黄绢看上去不好相处,而且有时衣着过分时髦,但我的女儿从她身上看到了比她亲生母亲更多、更藏而不露的责任、道德和母爱。

黄绢的话,在一定程度上打消了那个孩子的顾虑。但是他对母亲的牵挂没有丝毫减少。而且,在他大学二年级,黄绢病倒的时候,他对自己选择远走高飞的决定感到极大的愧疚。前一天夜里接到我的电话,第二天他就带着女朋友坐飞机赶了回来。

“喂,你以为我活不长啦,还专门把媳妇儿带回来。”黄绢靠在垫得高高的枕头上,不以为然地哂道。

那时候,她刚口服完氟达拉滨(3),眼皮有点水肿,医生要她躺下来,她却坚持坐着。本来按照医疗计划,她应该采取静脉注射的,但是考虑到反应会更大,她说开口服药就行了,输液什么的等那个孩子走了再说。

“得了,当年我难产时都没输过液。”黄绢不耐烦地把医生打发走。但我知道她说的这话言不由衷。她有没有输过液不好说,但她肯定输过血。她生文成时大出血,如果当时不是医院血库的特种血刚好够,她根本不能看到她的孩子长大成人。

黄绢患上的是一种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细胞比例一度飙升到90%,而血小板则低至五个单位,这种病和家族遗传有关,所幸发现得早。黄绢在她公司组织的一次常规体检中发现血液指标异常,而她本身并无太大感觉,所以一直保持满不在乎的态度。她做了两个疗程的化疗,病情得到了较好的控制,她就出了院。之后的日子,她经常说那是个骗子病。

“不痛不痒,但天天要吃高价药,药还得放在冰箱里,比大班冰皮月饼还金贵。”

虽然她嘴上这么说,但实际情况并不尽然。黄绢体重减了20斤,那是她本来体重的五分之一。原本她是个圆脸美女,现在脸颊向里收缩,像做了削骨手术。头发掉得不算多,但又干又灰,缺乏光泽。大概一个月一次,她睡醒过来会发现眼睛肿得无法睁开。如果被蚊子咬了,红包要一星期才消失。那一年,黄绢42岁,本来她驻颜有术,谁也说不准她的年龄,但生病以后,她就确确实实地成为一个脸色发黄的中年女子了。

那个孩子在医院里陪了他妈妈一周,不过因为黄绢行动自如,加上我和林萱都在,最后他就回去了。走的前一天,他陪黄绢在医院楼下散步。那天阳光很好,草地也看上去比平时更绿。黄绢脸色苍白,但是精神还不错。

走近一个凉亭时,那个孩子忽然像变魔法一般,不知从哪里掏出两块精美的榴梿蛋糕。

“啧啧!”黄绢眼睛一亮,“有一套呀。”

那个孩子咧嘴笑着:“今天突然想起,好久没和妈妈一起吃榴梿蛋糕了。我们到那边吃吧。”

黄绢像个小姑娘似的嘟起嘴,发出沮丧的声音。

“吃个鬼呀,医生说了,我这病不能吃榴梿,血热。”

“啊,这样子吗?但是你最喜欢……”

“那也没办法,保命要紧。”黄绢挽着儿子的手臂,一边走一边说,“反正以后不能和你吃榴梿了,蛋糕、雪糕,总之,都不行。你想吃只能自己吃。不过你回来得也少。”

那个孩子低着头,默不作声。黄绢忽然哈了一声。

“喂,那个女孩是给我过目的吧?样子还凑合啦。”

她说的是她儿子带回来的那个女生,那个女生待了三天,然后先回去了。我应该向大家说明一下,那个孩子在高三下学期就和那个叫田晶晶的女孩分手了。那个女孩比他大两届,当时已经在上大学二年级。他们分开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因为妈妈的表达总给人不祥的感觉,那个孩子本来想躲开这个话题,但是黄绢那天似乎来了兴致,不停地问东问西。

“是艺校生吧?你别胡扯,我看人很准的。”

“嗯,是隔壁民族学院舞蹈系的。”

“之前干吗吞吞吐吐的,还说是同学?”

“怕你不喜欢嘛。”

“哈,我为什么会不喜欢?找一个和你妈一样漂亮的女生我就不喜欢啦?还是说,文质彬彬的黄文成,就不能找一个学跳舞的?你妈可是很酷的人啊。”

儿子腼腆地笑了,甚至有一瞬间笑容有些恣意,但随即又恢复了腼腆。

“她跳的是街舞,而且是乐队的主唱。”

“真的假的?我说你配得上人家吗?你现在能把《太阳像个大南瓜》从头唱完吗?”

“今年我参加学校的合唱团了!”那个孩子倔强地噘嘴,“另外,我报了一个吉他班。老师说我只是没有经过训练,一旦开窍了——”

“得了,黄文成有几个音乐细胞我还不清楚?”黄绢哈哈大笑起来,她笑得很开心,连头上的白发都一根根跳动,“你弟弟以前常说‘搞音乐需要特殊的小脑结构,但我哥彻底就没有小脑这个部分’。”

那个孩子虽然没有涨红脸,但是抿住嘴一言不发。黄绢见状,就止住笑。

“钱够不?”她说。

“嗯?够呀。”

“不是说报了学习班吗,买琴什么的也要花钱吧?”

“差不多啦,入门的吉他也就一两百元。”

“买什么入门的,你弟弟13岁我就给他买3000块的电吉他了,还是纪念版的。”

“妈,那个琴是我掏的钱,我足足攒了两年的零花钱。而且,那是弟弟14岁生日。”

说到这里,两人都静默了一会儿。想起来,他们已经好久没有提起过弟弟了。

“喂,要不用那把琴吧。”黄绢说,“一直挂在书房吧?虽然放了这么多年,估计还能用——毕竟是好几千块的东西呢。”

“但是,是电吉他,我又不会。而且……这样好吗?”

“也是,电子的东西放几年十有八九会坏吧。”

“就是啊……”

“不过,不试试就不会知道。等我回去拿出来,能用的话也给我省钱了。”

“不用啦!”那个孩子喊了一声。

“呃,怎么了?”

“那个……妈妈没这么快出院吧?我回家看看好了,能用的话我就带走。”

“可以呀。不过,谁说我没这么快出院?”

那个孩子没说话,低着头思考什么。黄绢本来挽着他的手臂,这时抽回手,在儿子背后用力捶了两下。

“嘿,打起精神呀。如果决定用他的琴,就得加油!”

那个孩子被他妈捶得够呛,他咳嗽了两声,然后脸上浮现出严肃和下定决心的表情。

“妈,我想,没问题的。小脑什么的也没有问题,因为这是弟弟的身体。”

“嗯,正是如此。”

“妈……”那个孩子停顿了一下,“我想发掘这个身体的潜力,你说弟弟会赞成吗?”

“何止赞成,简直要喜出望外。”

黄绢点头同意,一抹红晕掠过她苍白的脸。

那个孩子说到做到。

大二下学期,他参加了学校的攀岩协会,每天坚持跑10公里,用手指做200个俯卧撑,手掌上满是老茧。到了大三,他报了空手道训练班,用一年的时间考到黑带第二段位,可以用手刀一口气击破十块瓦片。他一度加盟他女朋友的乐队,后来两人因为就谁担任主唱的问题发生争执,两人分了手。随后,那个孩子组建自己的乐队,还挖过来原来乐队的一个键盘手。他前女友的新男友来找他麻烦,两人半夜约在学校操场,赤裸上身打了一架。两人打到一半,听见有人喊救命,原来一个女孩掉进学校的荷花池里了。两人停手,不约而同地跳下水。夜里的荷花池一片乌黑,风划过田田的荷叶发出旗帜飘扬一样的响声。两人合力把那个女孩救了上来。那个孩子给落水的女孩做人工呼吸,女孩一口水吐在他的脸上。他大声说:“好好活着不好吗?为什么要自寻短见?”女孩的同伴从池塘的另一边跑过来,气喘吁吁地摆手:“不是不是,她喝多了,不小心掉了下去。”后来,那个女孩答应当他的女朋友,一当就是八年,直到嫁给他……

当然,把这些事情全部告诉他妈妈,花了那个孩子很长的时间,一点一点地,注意着节奏。事实上,最初他只是想去远方,并没有具体的计划。和同龄的孩子一样,他单纯地认为离家越远,身心就越自由,而对于他来说,这份自由又是如此宝贵,如此让人向往。然而,当独立自主的求学生活启动以后,那个孩子在黑白无常而又五光十色的生命中取得了更加辩证、更加深刻的思考,并最终蜕变成蝶。他穿过迷雾和茫然,找到了某种方向,进而下定更大的决心。

“那个孩子把琴带走了,我想,他不会再犹豫了。”

2003年春天,黄绢做完第一个化疗疗程后对我说。那时候,我知道她心潮澎湃,同时也莫名忧伤。

1997年年底,当那个孩子身体恢复以后,她把原本打算送给弟弟的吉他从琴行取了回来。其后,那把琴一直放在弟弟房间。当黄绢接受那个孩子是文成以后,那个孩子从自己的房间搬进了哥哥的房间。弟弟的房间一直保持原状。黄绢对那个孩子说:“随便你住哪个房间,每周一、三、五住一间,二、四、六住另外一间也行,你现在既是弟弟,也是哥哥,把对方那一份也活下来吧。”但那个孩子一直住在哥哥的房间里,吉他则挂在弟弟的床头。

之前我也说过,黄绢从来不会随便进两个孩子的房间。有一天她进去了。那是2000年文成患上感染性心内膜炎的时候。儿子出院前夕,她在家里打扫卫生,把挂在墙上的吉他取了下来。琴袋子很干净,没有灰尘。那个孩子一直认真保管着这把琴吧,黄绢一边想,一边拉开琴袋,将电吉他拿出来。在一种特殊而说不出道理的情绪驱使下,黄绢将吉他接上电源,弹拨起来。两个孩子都不知道他们的妈妈会弹琴。而事实上,20世纪70年代末,黄绢曾经在香港的酒吧当过驻唱歌手。当时,黄绢只有十七八岁,她坚决拒绝走她父亲——一个老派的音乐教授,给她和她的姐姐安排的专业化的发展道路,但当独自一人流落街头时,她还是只得依靠这门技艺谋生。生下文成以后,她就再也没有碰过乐器了。

每一根手指都感到酥麻,使不上力,而且很疼。果然不行了呢。黄绢吸了口气,继续按压琴弦,这次,琴发出了声音。她微微闭目,将指尖的疼痛排出脑海,回想往昔接受的训练,C和弦、F和弦、Dm和弦……感觉慢慢找回来了,琴声越发流畅和响亮,音乐的旋律在房间里流淌……忽然,她猛然按住琴把,停下来。一种疑惑升上心头:音阶很正!可是,这是为什么呢?长年放置的琴,琴弦明明是会松弛的。

黄绢放下琴,找出电话簿,然后给出售这把琴的琴行打了个电话。

“是啊,那个孩子差不多每周都来,练上一小时就走。”

听到这个回答,黄绢默默地把琴装进琴袋,重新挂回床头。

道 路

黄绢从来没有想过要左右她的孩子的人生,虽然有时候,她也会陷入一种矛盾和恐慌。她会回想和反省自己的人生,如果当初按照父亲设计的路走,生活是不是会更理想一些?但当她想起自己的两个儿子,想起和他们度过的点滴时光,就会立刻把这个念头排除。

读大四之前,那个孩子打算退学,他打来长途电话,问黄绢的意见。高三填报志愿的时候,为了让妈妈更安心,他报考了一所财经大学的财务与投资管理专业。总体来说,那所大学的学科设置很综合,但是,那个孩子一心想要的东西还是不在其中。

“喂,将来你想干什么我不管你,但就剩一年了,难道不能坚持一下吗?”这一次,就连黄绢也嘀咕起来。

但是,那个孩子的口气也很强硬。

“不是坚持不坚持的问题,而是看准了目标就必须言行一致。或者说,这是另外一种方式的坚持。经济学里面有一个术语叫‘沉没成本’,您明白吗?”

“不明白呀,你妈高中没毕业就辍学了,然后19岁就有了你。”

“哎呀,您怎么扯到这上面去了……总之,就是现在有我想做并且觉得能做好的事情,而且必须全力投入。”

“你要做什么事呢?”

“迟一些告诉您好吗?现在还不到时候。眼前有一个机会,请您相信我的判断。”

“你说的那些事,不能一边读书一边做吗?”

“我说了需要全力以赴,不能再耽误时间了。请您在我的退学申请上面签名就好了。”

“什么耽误时间?你有什么好急的?你不说清楚我不会点头的。”

“我想让妈妈在有生之年看到我成功呀!”那个孩子在电话那头大声说。

话一出口,电话两边都沉默下来。那个孩子是慌了神,但心中又有一种不愿立刻道歉的倔强;黄绢则是想到了其他。

过了片刻,那个孩子开口道:“妈,我不是——”但他还没说完,黄绢就把电话挂了。

我想,那天晚上那个孩子一定很沮丧,他以为他妈妈生他气了。但真实情况并非如此。那句话让黄绢想到了许多东西。她的心结,那个孩子的心结。她丝毫没有生气,而是感到歉疚和微微的苦涩。

虽然这几年,每天一粒氟达拉滨有效地控制住了她的病情,随诊的医生也每次都说,十年以上的生存案例比比皆是。但黄绢的身体在加速衰老是事实,而且,谁能保证这种病会不会什么时候突然复发呢?所以,无论是黄绢、那个孩子还是我,其实都在心里做好了某种准备。因为相互陪伴的日子不会无穷无尽,所以每一天都需要加倍珍惜。

从大学退学以后,那个孩子带着他的乐队和一家唱片公司签了合约,但是经过一年的时间,乐队连一首单曲也没有做出来。他们参加过一些电台的节目,但没人能记住他们的名字。此后,他解散了乐队,又过了两年如蝉的幼虫一般的蛰伏生活。那几年,他几乎没有回过家,也不肯告诉黄绢他在做什么。有一年冬天,我去北京出差,在后海的酒吧碰见了他。他请我吃饭,喝了酒以后眼圈就红了。

“林叔,不是我妈让你来找我的吧?”

回到他住的地下室时,他问我。我说,不是。他又问起黄绢的身体情况,我又违心作答,一切都好。其实,那几年黄绢入院了两次,她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家酒吧的介绍以及儿子在里面驻唱的样子,所以让我来寻访。

“再给我一年时间,拜托你照顾我妈可以吗?”

因为喝多了劣质啤酒,那个孩子睁着通红的眼睛,用发狠的声音说。

“当然。”我说,“你妈托我转述,坚持是极其重要的品质。”

他的眼眶又红起来,但是始终没有流下眼泪。几年前,黄绢对他说过,不习惯从弟弟那张脸上看到流泪的样子,从那以后他就再没哭过。

临走的时候,我轻描淡写地说:“对了,刚好有份工作,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北京的奇幻森林乐园下个月开始营业,开幕那几天我们需要三到五支乐队轮流驻唱。一周时间,如果效果理想,也许可以争取到长期合同。”

那个孩子摇摇头:“谢了,但我不想依靠林叔叔的关系。”

“随便你。”我耸耸肩,“不过,接受帮助也是一种成熟。人和人之间,本来就是依靠互相帮助才得以生存下去的吧?”

我指了指自己心脏的位置,那个孩子立刻呆住了。

后来,那个孩子接受了我提供的工作,并且以此为契机重建了自己的乐队。对了,我想我应该明确一下时间,那是2007年的冬天,他们在一个能容纳万人的大广场上尽情演唱,那天,天空飘着小雪花,但那几个小伙子几乎光着膀子上阵。入夜时分,一大排像火箭发射器般的探照灯,配合骤然升空的烟火,现场气氛非常热烈。黄绢也悄悄去看了。那个孩子没问过我他妈妈会不会来,我也一句没提。但我站在舞台后面,能感觉到舞台上用力嘶吼的他与很远很远台下的妈妈眼神发生了神奇的交会,就像多年以来他们之间一种不言自明的默契。

一周的助演结束以后,那个孩子没有和我们公司签长期合同。有一家经纪公司相中他的乐队,虽然提出了较为苛刻的条件,但是从结果来看,还是以承认这班年轻人的潜质为基础的。大约经过半年的酝酿,那个孩子和他的乐队正式出道,之后较为稳定地发展了几年,慢慢积累了人气和实力,后来得到了全国巡演的机会。

2007年在北京奇幻森林乐园,是黄绢唯一一次在现场观看儿子的演出。母子俩的眼神交会也唯其一次。那个孩子开始巡回表演以后,她因为健康状况,再也没有去看过。不过,我想,仅有的那次眼神交会所传达的信息已经足够。那个孩子所需要的肯定,在那个瞬间,已经在他妈妈的呼喊声中清楚地听见了。

金色麦田

生命就是一场连锁效应,这种说法确实不假。

本来,黄绢和她儿子的故事已近尾声。尽管还有许多问题悬而未决,但是那个孩子的人生已经步入正轨,黄绢的身体虽然时好时坏,但她心境平静,无忧无愁,谁又有意愿并且舍得再次撕开口子,去窥探所谓的真相呢?

因为我对很多内情也不是很了解,黄绢总是说一些,保留一些——对我来说,她一直是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女人——所以,如果不是因为后来发生了那件事,我将没有足够的信息向大家完整讲述这个故事了。

或者说,正是因为后来发生了那件事,黄绢才会答应我的求婚,并且原原本本地告诉我故事的始末,然后,我才能将之变换为文字,呈现给大家。

如果你问我,这件事的发生,有没有让整个故事变得更美好,我想,是这样的。

2011年夏季,因为那个孩子的乐队在全国走红,引发了这件事,或者说,引来了那个人。

一个骄阳似火的日子,黄绢正在郊外的一家疗养院疗养。她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绿色的山峦,桌子上放着以她儿子的大头照为封面的杂志。当有老友来看她并且取笑她的时候,她会痛快地承认自己老了,也像其他老女人一样,天天爱看自己儿子的照片。

这时候,一个人迈着稳健的步子走进她的房间。那个人穿着笔直的西装,身材高大,脸色红润,胡子和头发修剪得整整齐齐,但都已经花白了。那是个鹤发童颜的老人。

坦率地讲,我很难准确地想象黄绢看到那个人时的反应,虽然她告诉我这件事时尽量表现得云淡风轻,但她越是如此,我越能感觉到她内心的激动。

那时候,黄绢想挣扎着从床上坐起来,但那个男人走过去,轻轻按住了她。然后,他用洪钟般的嗓音说道:“搞什么呀,你想又一次让白发人送黑发人吗?”

那个人是黄绢的父亲,自从在长女的葬礼结束后分别,她们父女已经将近三十年不曾相见。

黄绢紧紧盯着那位不速之客,呼吸急促,说不出话来。那个老人见状,深深叹了口气,然后拿起桌子上的杂志。

“这就是那个孩子吧?”

黄绢渐渐平静下来,她严肃地说:“你怎么会在这里?”

“唉,当然是因为看到了这个孩子。”

“你怎么会见到他的?”

“想不见到也不行呀,到处都是他的广告和照片,商场里、电视上,还有公交车……哪怕是我这种不关注时尚的老家伙,也无法视而不见。”老人将杂志放回原处,慢慢说,“何况,看一眼就能认出来。他和你,不,和你姐姐长得一模一样。”

二十八年前,黄绢参加完她姐姐的葬礼,当天夜里从香港回到了内地。本来她想出国,但是钱不够,何况身边带着两个孩子,也难以漂洋过海。

“我为什么要逃跑呢?”黄绢自问自答,“因为我愧对所有人,而且也不想把那个孩子交给他。”

黄绢祖上是新加坡华人, 20世纪50年代,她的父亲只身来到香港,娶了当地一位名模,然后在香港定居。但是黄绢和她的孪生姐姐黄绫不是出生于香港。黄绢的父亲在内地当过一段时间客座教授,黄绫、黄绢两姐妹就是在那个时期出生的。

“推开门就能看到一大片金色的麦田。当然了,不是一年四季都是金色,但现在回想起来,却只记得金色的样子。”

黄绢如此向我诉说。

“小时候,我们很喜欢在麦田里玩。我喜欢玩捉迷藏,但是黄绫每次都不同意,我俩个儿都小,一转眼就会看不见对方。奔跑的时候,她总是拉着我的手。有时她跑在前面,一头钻进麦田里,但是当她发现我会看不见她,就会马上跑出来,重新拉住我的手。她就是这么麻烦的一个人,坦白说,我一点都不领情。仅仅有一次,她松开了我的手。具体是什么原因我记不清了,可能是那天她完整地弹了《哦,苏珊娜》而得到爸爸的表扬,也可能是妈妈答应晚上给我们讲狮子山的传说,总之,她那天情绪高涨,有点兴奋过头。她欢笑着向前奔跑,因为跑得太急的缘故,她突然松开我的手,然后消失在无边无际的金色的海浪之中。我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她了……”

“后来呢?”我问。

“没什么后来。快到吃饭的时候,我们都跑出来了,在家门前撞在一起。但是,黄绫两个眼睛都红了,抱着我不肯撒手,还不停地说对不起。”

“那你呢?”

“我?我才不会那么煽情。”黄绢轻哼了一声,吸了口烟。

告诉我这件事时,她已经50岁了。她那一如既往的不屑一顾的神情,现在通过皱纹来展现,也变得温柔和慈祥起来。

“坦率地讲,姐姐松开我的手并且在我眼前消失的一瞬间,我高兴得不行,心想,终于摆脱那个烦人的家伙了。”黄绢微微抬头,额头的皱纹舒展,她吐出烟圈,“不过,下一秒钟我就陷入了巨大的不安。”

“政治运动”开始不久,黄绢一家人返回香港。17岁那年,黄绢从高中辍学,离家出走,但一直在香港。直到她离开香港,和两个孩子回到内地,定居在以种植稻谷为主的南方。她心中牵挂着那片金色的麦田,但始终没有机会回去。

“你其实很依赖她吧?”

听到我的话,黄绢笑起来。

“是啊,虽然嘴上不承认,但是我最依赖她了。”

我也笑了,我很高兴她能够把一切说出来。

“所以啊,”黄绢又抽了一口烟,“1997年那个孩子醒来的时候,听到他说出的第一句话,我脑子里立刻蹦出来麦田的场景。”

“那个孩子问你有没有去琴行取琴?”

“是啊,一副哥哥的口吻。我救活的明明是弟弟,但是那个人开口就说:‘妈,琴拿了吗?给弟弟的生日礼物。’真是吓死我了。”

“那时候,你是想起了你姐?”

“嗯,觉得对不起她嘛。把人家的孩子搞丢了,真是没有办法……”

黄绢的父亲——那位儒雅又强势的老教授,在疗养院和黄绢聊了两个小时,然后回去了。

两人聊了什么,黄绢没有详说;聊的结果如何,她也从不加评价。不过,我想,他们父女俩应该是和解了。因为黄绢最后嘀咕了一句:“我的香港身份证不知道有没有过期。”

黄绢的母亲在十年前就已去世,老头子膝下无其他儿女,孤苦伶仃地过了好些年独居生活,直到两年前才续弦。他早已退休,偶尔会在爵士酒吧里客串表演,除了有风湿病和高血压,身体总体还不错。二十多年来,对于有没有找过她这个叛逆的女儿这件事,老教授一句没提,黄绢也一句没提,现在找着了即可。往后,黄绢会不会带着那个孩子去香港看望外公,或者老人家会不会趁着腿脚还灵便时常到内地来走走,我想,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彼此知道对方就在那里,并且过着安静的生活。

“他见过那个孩子了吧?”我问黄绢。

“对啊,是那个孩子告诉他我在这里的。”

“那么,那个孩子都知道了?”

“嗯,也可能很早以前就知道了。你要知道,他早就不是孩子了,而且比谁都能干,当年的事情也并非无迹可寻。他只是不告诉我他知道而已。”

“你也一样啊,一直没告诉他你知道他的事。你们两个人,一直保守着对方的秘密。”

黄绢望向窗外,露出了微笑。

黄绢疗养的地方在山脚下,打开门或者推开窗,就能看见连绵不绝的葱绿的群山。不知道那景色是不是能让她想起心中的麦田,但我确实时常看到她望着远处露出微笑。

那家疗养院隶属一个提供休闲、医疗、养老等综合服务的集团,投资方是保险公司。山的另一头是个墓园,这一点被不少人指责,还真是生前、死后一条龙服务了。但是黄绢觉得无所谓,一来那座山占地面积大得很,二来文成就葬在那个墓园,如此在心理上又觉得近。

2012年4月里的一天,黄绢的身体状态好了一些,连躲了半个月猫猫的太阳也难得露出了脸,我陪她四处走走,她就提出到墓园去。扫墓的高峰时间已经过了,墓园就像从圣诞节跳转到年头开市,一下子冷清下来。黄绢挽着我的手,沿着草坪中间用鹅卵石铺成的小路,向一片整齐的白色墓碑走去。这个墓园本来是国营的,后来被那个由保险公司开的综合服务集团收购,进行了全面的改造,环境好得像个公园。

一阵风吹来,黄绢按住帽子,微微眯起眼睛。因为头发掉了一半,而且越发灰白,所以她出门总会戴上一顶粉红色的礼帽。她抬起头时,也停下了脚步。她看到儿子的墓碑前站着一个年轻的女子,虽然只看到背影,但却觉得很熟悉。很快她想起来,她曾经紧紧跟在那个背影后面好几个小时,难怪会印象深刻。

我也认出来了,那个女孩(此时已是少妇)我见过一两次,是文成的初恋女友——田晶晶。

我望向黄绢,但她没有看我。她似乎吸了一口气,然后迈开步子向前走去。她走得又稳又快,如果不能理解她的心情,别人会以为她打算跑到人家身后把人家吓一跳呢。

还有三四米远的时候,田晶晶回过头来,露出惊讶的神情。

“嘿,小姑娘,还认得我吗?”黄绢主动打招呼道。

“啊,黄阿姨,好久不见……”女孩挤出笑容,但有点手足无措,手一会儿放在前面,一会儿又背在后面。

“来看文成吗?真是有心的孩子。”

“是的,啊,不是……”田晶晶低下头,不知如何应对。

“对了,你结婚了吗?”黄绢大大咧咧地问。

“哦,嗯,去年结了。”

“太可惜了,早知道我应该叫那个孩子……”黄绢看到我皱着眉头盯着她,就没说下去,她也觉得开那样的玩笑有点太过了。

“阿姨,不打扰你们了,我先走了。您要保重身体!”

田晶晶点头致意,然后从我和黄绢身边走过去。

“稍等一下。”黄绢叫住她。

“怎……怎么了?”女孩回头。

“谢谢你啦。”

“哦,没什么的……”

“不,我衷心地谢谢你。”黄绢向那个女孩鞠了个躬,“还有那个孩子。你们让文成多陪了我十五年。你们都是好孩子。”

那个女孩直直地愣住了,然后,我看见女孩的眼眶里噙满了泪水。

秘 密

十多年来,黄绢和那个孩子彼此保守着对方的秘密。他们有一种独特的默契和固执,哪怕心知肚明,却坚持缄口不语。

有一天,我去疗养院看黄绢,黄绢突然说想吃榴梿蛋糕,想了想又说,还是买一整只榴梿吧。

“好久好久没吃了,干脆吃个过瘾。我喜欢放进冰箱里冻起来,辛苦你跑一趟哈。”黄绢笑嘻嘻地对我说。

“我没什么,但你不是不能吃榴梿吗?”

“谁说的?”

“你说的呀,你说医生说榴梿容易引起血热,对你的病不好。”

“哎呀,无所谓的啦。”

“我记得最初确诊的时候,你可是言之凿凿哦,还惨兮兮地和那孩子说‘以后妈妈不能和你一起吃榴梿大餐了’。”

“哦,你说那个呀,我骗他的啦。”

“骗他?为什么?”

“你不知道吗?那个孩子最讨厌榴梿的气味了。”

  如果觉得金色麦田小说不错,请推荐给朋友欣赏。更多阅读推荐:葵田谷小说全集月光森林金色麦田月光森林, 点击左边的书名直接进入全文阅读。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方向键翻页,回车键返回目录)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