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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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剑扬起,就是一道血光。

干虎开始考虑如何收拾残局。五百年来,从无人能以血肉之躯抵挡住幻兽的足以排山倒海的力量,子莫首当然也不例外。然而六脚虎即使是他的守护兽,但作为九天之外的第一级幻兽,可不是那么好请好送的。每一次召唤它的代价,事后总让干虎厌悔不已。虽然,他真正召唤六脚虎也只有两次。

“剩下的几万军马再加上那十几万该死的残民,不知能否满足这畜生的胃口。”干虎想。

突然,一道红光闪过,在月下划了一道优美的弧形。红晕散尽,子莫首很寂寞地站在六脚虎兽的尸体上,一脸沉思状。

所有人都惊呆了,经过短暂的定格,干虎终于在过度的惊骇中疯了!所向披靡的守护兽被一种不可能的力量踩在脚下,令他在那一刻蓦然丧失了理智,他是真正的疯了:“不可能!不可能!天外幻兽不可能被人打倒!没有人可以直接对抗九天幻兽!”他手足无措地撕烂自己的战袍,砸烂自己的军盔,拔出大夏王所颁赐的宝刀“宰岁”,向子莫首冲了上去。

一道孤直的红色闪电一耀,干虎的一切动作都停止了。

被染红的月光中,大军幸存的八位最高层有七个在这空前的震慑力中瘫痪了,只有一人勉强地用长矛支住了身体,口中喃喃道:“极致,这便是剑道中的极致吗?”

新的一轮剑花,在圆月的伴奏下有节奏地绽放着。

多年后,这个修罗场成为一个遗迹,而这个夜晚则成为一个传说,一个属于血剑宗的遥远传说。

楔子二九尾狐的回首 有莘?l在香嫩滑美、气飘十里的烤雉鸡周围安下了十八道暗桩。雉鸡是九尾狐最喜欢的食物。

“你在干嘛?”太一正师的徒弟问他。

“捉九尾。”

“捉它干什么?”

“送它到雀池去。”

“你疯了!”少年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眼前这个男子。“我师父说了,泡过雀池之后,她会死掉。”

“我知道,但我仍得这么做,因为我知道这是她的心愿,也是我的心愿。”

那一年,有莘?l的妻子受到化石兽的袭击,无可救药。有莘?l的一个死敌告诉他:把他的妻子放到大邙山小启生岭,有可能让她的生命延续下去。

他信了。因为他没有别的办法。但他也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大邙山是第一代大夏王的出生之地,自那时候起,由于一些已成为遥远传说的原因,这个地方也就成为世界上最森严的禁地。无论谁胆敢踏足这个禁地,只要这个人生存于天之所覆,地之所载,便得受到无上威严的大夏王的惩处!

“把你的女人带到大邙山,在小启生岭回首崖上,有一块空腹人形石,把你的女人放进空腹石的腹中——假如你有勇气上去的话。”

有莘?l抱着妻子悄悄上了小启生岭,把垂死的妻子放进空腹石中。很快,他感到周围的空间产生了扭曲,一片雾开始锁住石头的四周。

“放下你的女人以后迅速离开,大概九天的时间,雾就会散。之后,你就会见到你女人全新的样子——或者是她的尸体。”

有莘?l在小启生岭下守了九天九夜,才挨到迷雾散尽。但空腹石并没有还他一个活的女人,也没有还他一个死的妻子,只有一束银白色的兽毛。

半年后,他在小邙山遇见到一头九尾狐狸,却差点死在这头魔兽的利爪之下。

很幸运,一个朋友救了他。养了半年的伤以后,他朋友才透露出来寻找他的缘由。他匆匆回家,出现在眼前的却是一片五百里的焦土。他知道大夏王会愤怒,但以前总天真地以为:这怒火只会往他身上燎去。他没有预料到:这一件事会给族人带来覆灭的灾难!

“你的父亲当众自刎,以乞求大夏王对治下平民的宽恕,却仍没有能够阻止大军压境;你的姐夫亲自到王畿求情,却被囚禁在夏台。”

大夏王派出了他的猛将——干虎踏平了这块土地,虏走了所有的女人,奴隶了所有的男人,对抵抗的十方城进行了大屠杀。

在一次意外中,大夏王的猛将和精兵也几乎尽数隳折在这座城池里。当血浇湿了这座城池以后,又有一场旷历六十六日的大火。五百里的繁华市井,田园牧野,成了五百里的废墟。

命中注定的未来诸侯,前途无量的英伟男子,反手间成了这五百里废墟中唯一存活的血脉,成为这个世界上游荡无依的孤魂野鬼。当他离开这个国家的时候,是一片片鸡犬相闻的欢声笑语,那时候奄奄一息的妻子还在他怀里;当他再度踏足,这片焦土上除了白日鬼哭,什么都听不见了。

假如他不是那么年轻,那么冲动;假如他对妻子的感情不是那么热烈;假如大夏王不是那么暴虐……

有莘?l躺在废墟上,痛晕了三次。如果没有那个少年——不放心他的朋友留下来的徒弟——守候着他,他也许也就成为这座废墟上新的魂魄。他的亲人,他的族人,他的故乡,他的故国,他的幸福,他的憧憬,他的未来,他的过去——这些对他来说异常重要的东西,原来在生命发展的过程中,一个小小的异动就足以完全摧毁。他第一次感到时空的广大和命运的可怕。

怀念,伤感,痛恨,悲苦……他第三次醒来,眼前迷梦般的雾突然散开了,就像小启生岭上的雾一样散开了。他的眼睛仿佛透过扭曲的时间看到了那时候的情景:一头九尾狐从空腹石中串了出来……有莘?l在那一刻很清晰地悟到:那头魔兽就是他的妻子。

于是他离开了已经成为鬼域的故土,像一个野人一样,满山遍野地寻找一只九尾狐狸。

又过了半年,他找到了他的妻子——不是九尾狐,是他的妻子。那是一个月中唯一一次意识的恢复,那是两年来两人唯一的一次短暂的缠绵。虽然怀中抱着的是一个狐狸的躯体,但他知道,这个不会说话的兽壳底下有着一个女人的温柔。他什么也没说,她什么也没做。因为他的欢喜是这样激烈,因为她的精神是这样疲弱。如果不是对丈夫刻骨铭心的怀念,她不知道能否在有限的时间里保留这一点点精神的独立。

那天醒来是一阵剧痛,九尾狐几乎掏出了他的肠子。

此后,他再也没有机会在一个月中的那天成功地接近九尾,这头狡猾的魔兽总在那个时刻到来之前藏得无影无踪。

少年的师父告诉有莘?l:“据传说,在很遥远的南方,有一个毒火雀池,在毒火中洗炼过以后,可以脱却兽皮,但赖九尾妖气得以延续的生命也将会随之而结束。”

“你知道的,”少年说,“你的力量未必能够制住它,而且这畜生的力量其实还没有完全觉醒。一旦觉醒,可能就没有人能够再靠近它了,它甚至可能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魔兽!”

少年的话有莘?l早已了然,但他仍想试试。“我一时捉不到它,但也要把它一步步往南方逼过去。力量不足,就用我的智慧。”

“可你知道,就算你侥幸成功了,她也会死。”

“我知道!”有莘?l抬起头来。这是一道磨难洗过的眼光,异常的明亮,异常的坚定。“可我希望让她作为一个女人,作为我的妻子死去,而不是作为一头畜生离开这个世界。”

少年茫然。他看不懂这个男人,但却能感受到这个男人身子里的一种难以掩抑的东西。

“直到那天我才知道,死亡原来也是那么严肃的一件事情。丧父,亡国,几次死亡的拜访,几次情感的劫难,竟可以把一个男人的精神境界磨洗得如此干净利落!”

在这个世界上,他最崇拜的人原本是他师父。他师父那种深不可测的眼神底下藏着他愿意毕生追求的神韵。但他在这个男人面前慢慢地变了。师父就像一个大海,容纳了无穷的力量和智慧,却叫谁也看不见;而这个男人则像一个没有爆发的火山,那随时随地会溢出来的火焰虽然没有喷发,但却常常令他热血沸腾。师父也许更加高远,但这个男人却更加可亲。

于是,少年也开始思考了。也许,这个男人的这种生命形态和精神境界比师父的更加吸引他。

“看!这是它的足迹。看来它发现我们的企图了。这场仗很难打啊!”有莘?l有点怅然,但马上又精神奕奕起来。他果断地毁掉了所有的陷阱,蹑着狐踪追寻下去。他的动作依然利索,眼神依然清澈如水。

年轻人突然想起师父的话:“有莘能有这样强烈的执着,是由于他心中有一种强烈的信念和一份深厚的情感。他虽然真挚,但太过痴心,因此不免有偏,否则定能领悟无上的中正之道。不过,对他来说,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

“嘿!你看!”

循着有莘?l的欢呼声,少年掠了过去。这一去,太一正师失去了他的徒弟。这个少年,这个男人,和九尾狐一块消失在现实的世界里,只在口口相传中留下一个越传越美的爱情传说。

楔子三那一箭没有射出的情愫 [2796 2006072618:02:21.0]

在这个世界亿万武者当中,有三个传说中的人物登上了武道的颠峰。排在第一位的,是虚无飘渺的血剑宗。他的人和他的剑,只存在于传说当中。如果不是那一座荒弃了数十年的十方城,如果不是那一堆高耸如山的枯骨,也许现在不会有人相信这样一个人的存在,这样一柄剑的存在。

能和他并驾齐驱的,是号称防守力最强的大侠客季丹雒明,和攻击力最强的箭神有穷饶乌。混迹于江湖中的人很少有人见过这两个传说中的大高手,但他们越是神秘,传闻越多。特别是有穷饶乌,更被传颂得出离常理之外。月亮缺了一角,就有人说月亮被有穷饶乌拿去试箭了;星星少了几颗,又有人说让有穷饶乌射下来下酒了。

在那个弓马纵横的年代,能够和有穷门下扯上一点关系,就可以混个神箭手的声名。

于公之斯是神箭手中的神箭手,有人说,他的箭术就是有穷饶乌的亲传。于公孺婴是于公之斯的长子。他的脾气就像火,他的性子就像风。整个陶函国没有任何人敢碰他的弦,因为他的弦就像刀锋一样锋利;整个大荒原没有妖兽不害怕他的箭,因为他的箭就像闪电一样迅疾。

这一天,他在陶函国南边境的荒原中,射杀了一头怪兽。怪兽轰然倒下后,他看见了一个少女绸缎一般的肌肤,听见了一个少女幽咽的呻吟。

女人挺着一个大肚子。一个月前,丈夫说好是七天就回来的。“天神地祗啊,请保佑他。孩子就快出生了。我不要他为我带来什么珍禽异兽,我只要他平平安安地回来。”

于公孺婴抱着银环。怀里这个的身体和妻子完全不一样。他有点不安地望着北方,但当银环柔若无骨的手腕盘住他的脖子,火热的双唇沿着胸膛、脖子、耳根一直滑到了他的唇齿之间,在一种昏热之中,他的思绪又开始迷然。这个他在兽吻下救下来的少女所给他的销魂感觉,即使是怀孕前的妻子也远远不能相比。水草间的翻滚,迷雾中的风流,让他觉得在家里的床上简直就是在按章办事。

“你在惦念她?”

“嗯。”

“你要回去?”

“她快临盆了,我……得在她身边。我已经很对不起她了。”

“可是,我不要离开你。”

银环的脸贴着他宽广的胸脯,右手穿过他的腋下,沿着他的背部,摩挲着他的后颈,左手如梳,轻抚他胸口绒绒的体毛。银环的身体慢慢热了起来,于公孺婴的呼吸也渐渐急促。

“你……不要这样。”于公孺婴拒绝着,但声音却如同呻吟。“我一定要回去的。”

“那你就带我回去!”

“不!不行。”

“为什么。我并不是要去和她争夺什么。我只是要和你在一起。你可以把我藏起来。白天、傍晚,你有空的时候,我们……”她又开始呻吟,他的呼吸又开始急促。

“不……不行。”

“为什么?”她第二次这样问。

于公孺婴犹豫了一下,终于说:“我知道你不是人,我知道的。我们父子俩,都有一双鹰的眼镜……”

在陶函国和大荒原的边境,满布着伽楼罗的巢穴。数百年来,陶函国的居民对这些巢穴都小心翼翼地供护着,对伽楼罗这种鸟类也敬若神明。这些神鸟是妖虫之类的天敌。五百里大荒原妖兽遍布,如果没有这一线五百里鸟居,陶函国的居民只怕连一天安宁日子都没有。

“别怕,呆在我袍子底下,没事。”

于公孺婴拥着袍下突然变得软弱无比的躯体,在国境上犹豫着。带她回去,到底是对?还是错?

几头伽楼罗突然奋翅而起,向于公孺婴俯冲疾下。

“退开!”于公孺婴双目圆睁,如猛兽,如鬼神。伽楼罗被他这一喝之威所震慑,敛翅退散。于公孺婴双腿一夹,座下风马疾冲而过。在他背后,一种人类听不见的声音在诡笑着。

女人握住婆婆的手。丈夫终于回来了,就在门外。她很欣慰,觉得自己很幸福。这些,多多少少减轻了分娩时的痛楚。

又是一阵剧痛。眼前忽然出现丈夫的眼神。他的眼神好奇怪。虽然温柔,但温柔得和以前很不一样。以前他的眼神总是硬邦邦的,现在却多了有些让人不习惯的柔软感觉。是因为孩子就要出生,他就要做爹爹了吗?一定是的。

她仿佛看到了不久以后那种迷迷离离的幸福未来,她的丈夫,她的子女……

于公孺婴守在门外,七分兴奋当中,夹杂着三分愧疚。他对银环的欲望越强烈,对妻子的愧疚就越深。但这种愧疚越深,他对银环的沉溺也就越深。

不管怎么样,他的儿子,或他的女儿,就快出世了,这份喜悦把多日来多种复杂的情感都压了下去。整个家庭,都期待着那个新生命的出世。

轰隆隆——整个天突然黑了下来,没有风,没有雨,只有乌云和怒雷。于公孺婴有些惊讶,晴天霹雳并不是一件常见的事情。虽然在外边护卫商队时,什么样的怪事也见多了,但在整个安宁的契后国势力范围内,这却是一个异象。

突然一声怒响,九道紫色的闪电一齐劈下,轰在于公府的东南角。于公孺婴变了颜色。那是银环的藏身之处。他突然懂了,这是银环的天劫。他的脚抬了抬,却听见产房中传来的阵阵痛苦呼声,不由得又止住了步。

“着火了!着火了!”

那是东南方向的惊呼!

于公孺婴终于耐不住了,向东南冲过去。背后,是雷声中妻子的苦叫。

洞穿的屋顶,焦黑的地板,小屋内空无一物。

“妖怪啊!妖怪啊!”

那是西北方向的惊呼!

这一年的桃花开得很艳丽。不过,桃花的季节就快结束了。雷声……也歇了。

产房内,是一幅血淋淋的图画。倒在地上的,是于公孺婴的母亲。死在炕上的,是于公孺婴的妻子。一地的鲜血,是他的儿子?还是女儿?

老妇人尸身旁边,一个陶器歪歪撂在地上。那是陶函国的至宝“陶函之海”。一条刚刚躲过雷劫的银环蛇正慢慢地从里面溜出来。刚出来的时候,它的身躯很小,脱离陶函之海以后,身躯慢慢变大,弹指间抒展成为一条长达九丈的大蟒。

于公孺婴哭道:“好,你好……”

银环在陶函国边境乱串,身后是随时袭来的怨恨的眼光。它知道,那个男人还在追。雷声响起以后的事情,它有些不记得了。那一声巨响让它完全回归成为野兽。醒来后,只看见遍地的鲜血和横陈的死人,还有那个男人的箭!它马上明白怎么回事。

“婴咛——”一声声极美妙的声音传来。它的骨头突然开始本能地发软。伽楼罗的巢穴就在前方不远处了。而身后,是整个大荒原都为之慑蠕的落月弓。

一头幼年的伽楼罗鸟从巢穴中探出头来,看见了银环。银环停住了,它知道,只要再往前一步,只要这只幼鸟一声轻叫,将有成年的伽楼罗向它扑来。它回过了头,颤抖着幻化成少女的容貌,怯怯地凝视着于公孺婴的箭尖。

那是一点寒光,所带的怨悔,让银环感到一点淡淡的忧伤。

楔子四有莘不破的犹豫 [1595 2006072618:02:22.0]

荒原,大雪。

有莘不破知道自己在这个荒原中迷路了,当他第四次看见这个被雪覆盖住的土包子时。

这是隔绝陶函国南部边境的大荒原,南北三百里,东西五百里。夏天百毒孳生,魔兽横行;冬天则变成一片寸草不长的死域,一切都笼罩在茫茫苍苍的白雪中。

有莘不破从契后国逃出来一路向南。他知道,陶函国是契后国最南边的附属国,只要越过这片荒原,他就真正脱离了契后国的势力范围,真正自由了!

契后国的国王是世界上八大方伯之一,也是这个世界上除了大夏王以外最有势力的人。他强大的力量加上平和的性格,造就了这个国家举世罕有的安宁。对外面的人来说,契后国是一片乐土。但对生长在契后国的有莘不破来说,平静的岁月他早已过得不耐烦了。他梦想中的天地,应该是外面那个血光四起的世界,那个高手争雄的世界,那个充满无数爱情故事和冒险故事的世界。那才是男儿大展雄风的地方,那才是男儿追求梦想的地方!

当他即将踏进这片荒原,一个陶函国的老人试图劝阻他:“除了陶函的鹰眼铜车商队,从来没有人敢单独挑战这个荒原——特别是在冬天。”他的话当然无法阻止雄心勃勃、兴致冲冲的出走少年。

这是有莘不破第四次看到这个被雪覆盖住的土包了。他于是知道自己已经兜了四个圈子。口粮已经耗尽,只剩下半瓶烈酒。他的腿已经开始发软。空中,一只秃鹰在他头上盘旋了半天了,难道是在等待他倒下,好来啄食他的尸体?

有莘不破突然扑到在土包子上,准备装死,企图把这头秃鹰诱下来。鹰肉粗糙,但鹰血却能带来热量和力气。但慢慢陷进积雪的他马上感到“土包子”的异样。积雪之下,本应该是一?g泥土或石块,但他却挖出一个人来。淡青色的绸缎,裹着一个水晶一样的人。契后国数十年承平,教化普衍,人物俊秀,但有莘不破却从来没有见过长得这么隽美的男人。他想探一下这个人是否还有心跳,却摸到了一团软绵绵的事物——这个人的胸膛上,睡着一头娇小的银狐。有莘又伸出食指,探了一下他太阳穴下的大动脉。良久,才感觉到一次细微的跳动:这个人还活着!也许正是那头银狐,护住了这个陌生人的心脉。

“我要不要救他呢?”

他已经迷路了,一个人能否走出这个荒原,已经很成问题了。如果再加上一个负担,生存的几率将会降到很低很低。

“如果我把他背上,一天以后,不过是让这个荒原多出一个比这个‘雪包子’高一倍的‘雪包子’罢了。我才没那么傻呢。”

有莘不破甩甩手,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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