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争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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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漫无目的地逛遍了整个长街,旭子也未能忘记那个单弱而无助的身影。那身影就像顺着溪流飘下来的一朵花瓣,漂着漂着就漂到了他的眼前。充满了神秘,也充满了哀怜。让人忍不住就想伸手将其从流水中掬出来,掬过之后,似有余香满手。

  旭子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军营里呆得时间太长了,所以对任何稍有姿色的女人都没有定力。骑在马上,他偷偷地放眼四下张望,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匆匆而行的女子很多,其中不乏满身阳光味道的红粉佳人,但那些人却只是在眼前匆匆经过,没一个可以牵引他的视线。

  “那是李将军么?好像是李将军吧!”旭子听见街道边的阁楼中有人窃窃私语。他猛然回过头去,看见几个少女如鸟雀一样惊散。红巾翠袖,给冬日的城市平添几分勃勃生机。但那些女子就像身边拂过的风一样,没有任何东西留在他的心底。

  不像陶阔脱丝,旭子在心底将石岚跟自己见过最美的女孩比较。陶阔脱丝的笑容晴朗得如雨后的天空,而石岚的笑容却如雨中的野花,柔弱中掩饰着旷野。也不像婉儿,婉儿整个人都如一朵怒放的牡丹,美得炙烈、浓郁。即便不为任何人,她也会快乐地盛开下去,一直开到整个生命的结束。

  这时无论怎么比,都没有意义了。他已经放走了她,二人今生几乎没可能再度相遇。旭子轻轻叹了口气,把马头拨向自己的院门。宅子刚到手,把它完全变成一个家的样子还需下很多功夫。与其没来由的东想西想,不如做一些实际的杂务。

  管家已经回来了,带着一群穿着崭新粗葛衣裳的小厮们正在院子里忙活。看到家主进门,众人停下手中的活计,一并迎了上来,跪倒谢恩。李旭挥手叫他们站起来,然后问管家是否带他们吃过了饭。话音刚落,众小厮们又齐整整地跪了下去。

  “回老爷的话,我们已经吃得不能再饱了。”

  “谢老爷恩典,小人们从来没吃得这样饱过!”

  一干小厮七嘴八舌地抢着回答。他们长得都很端正,特别是吃饱饭并换上干净衣服后,生命的活力迅速在他们脸上体现了出来。旭子知道自己的管家没有苛待他们,这让他低沉的心情稍微好受了些。和气地笑了笑,他对其中一名看上去最机灵的小厮问道:“你多大了,叫什么名字!”

  “回老爷,小人今年十三,原来叫王狗剩,请老爷赐予新名字!”贵在左首的小厮用头碰了一下地面,恭恭敬敬地说道。

  “赐?”李旭惊诧地把头转向管他家。这几个小厮的行为和说话方式肯定是被管家训练过的,否则他们的动作绝不会如此整齐。旭子发现自己有点不适应做别人的老爷,就像在牙行看见到赵无咎被聘用为管家后,立刻将姓名改为李无咎一样不适应。

  “老爷买了他们,给了他们吃、穿和住的地方,于他们有再造之恩。所以随便赐个名字就可,一则您使唤着方便。二则咱们这个家也会显得有规矩!”管家李无咎见旭子征求自己的建议,赶紧出谋划策。

  “再造之恩?”李旭有些愕然。他没想到买了别人当奴才还是这样大的一种恩惠。自从离开家后,他的生活几乎就是练兵、打仗、打仗、练兵,再不就是急行军。因此,对生活中琐事的理解,他几乎还停留在易县那个淳朴少年层面上。虽然现在他已经是二等伯,但对伯爷家到底应该是什么样的生活,他的确一无所知。

  “当然是再造之恩。如果不是您老大发善心买了他们,他们自己,还有他们的父母、家人,用不了多久就会饿死!”管家点点头,用非常肯定的语气回答。

  东家是个厚道人,这点李无咎自己能体会到。他倒不觉得李旭的举止有什么奇怪,很多人家这个年龄的大少爷都不太爱管家中杂务,像东家这种少年成名,跟着皇上干大事的人,要是懂得这些杂七杂八的俗务才怪!

  为此,怀着报恩之心,李无咎决定把所有能揽下来的杂事全揽下来。一则这样可以让东家后顾无忧,更踏实地去建功立业。二则,这个家没其他人,如果把管家的位置坐稳了,随着东家的地位逐渐高升,有道是‘宰相家的门房四品官’,自己这个管家,将来地位可不比衙门里的那些县尉、户槽差。

  想名字的任务不比打仗简单,在管家的协助下,旭子搅尽了脑汁才找到了八个既符合对方身份,听起来口彩又比较吉利的名字。口齿最伶俐的那个少年被他赐名为来福,其他几个,一并排在了来字辈,来寿、来宝、来喜……。按管家的说法,如果将来忠勇伯的府的人再多了,就换一个字来排。这样,从名字上就能分辩出奴仆们入府的先后次序,可以最大限度上保持忠勇伯府秩序井然。

  “八个人已经足够了,这么小一座府邸,要那么多仆人干什么?”李旭听管家说得有趣,笑着回答。

  “那可不一定啊?将来老老爷,老夫人,夫人一并搬过来。还有小少爷,小姐。将来少爷大了,再娶了少夫人,反正随着您官越做越大,咱们李府肯定也会人丁越来越兴旺……”管家搬着手指头,兴奋地计算。

  “如果真的如此,咱们还得抓紧时间去买个新宅院!”李旭笑着回了一句,转身走向正房。把父母接过来,大伙一起筹划一个兴旺发达的李府,每天能看见母亲慈爱的微笑,偶尔还能跟父亲坐在灯前一起喝上几盏。如果再有一个妻子,抱着一个胖乎乎的婴儿,他忽然发现自己当年的梦并不遥远,几乎已经伸手可及。

  无论如何,自己和自己的家人是幸运的。他们不用在着令人看不清前途的时局中忍受冻饿之苦,也用不到为明年的生计担忧。这样想着,一股发自心底的笑意让他暂时摆脱了眼前的烦恼。旭子耸耸肩,伸手推开正堂雕着花的门。

  “老爷!”来福的声音突然从身背后响起,拉住了旭子已经迈入房间一半的双腿。他微笑着回过头去,看见对方神秘的眼神。

  “老爷,有一位姑娘,说是您买回来的婢女,在门房求见!”来福双手垂在腿边上,半躬着身子汇报。

  “奴婢?”旭子觉得自己的心猛然又跳了一下。这辈子,他只有过两个婢女。一个留在草原上,另一个刚刚被他放走。不是阿芸,他知道。用最快速度走到门厅,他看见一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依旧是那样柔弱,但柔弱中已经带出了一点点妩媚。洗去脸上灰尘,上身套了件淡粉色短襦,里边穿着淡绿色长裙的石岚就像一朵旷野中的小花,孤零零地站在他的面前。

  几个刚买回来的小厮的眼睛已经发直,手不停地忙碌着,脚却来回围着门房打转。他们虽然小,但已经到了能够分辩出美丑的年龄。来客长得并不是风华绝代,但身上却带着一种动人的柔弱,令人见了后不由自主地便心生怜惜。

  “你怎么会找到这里来?”李旭有些尴尬地追问。话一出口,他就发现了自己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如果把这句话的意思延伸开,很容易令人理解成他好像一点儿也不惊诧对方会来找自己,只是惊诧对方能这么快找准家门。

  “我沿街打听李将军府,大伙都说不知道。”石岚低下头,轻轻用手拧短襦的绸边。劣质的绸边很快就起了皱,透出另一侧晶莹的手指。“后来碰到了一个衙门的人,才知道恩公原来住在这!”

  “老爷,我这就命人烧茶,给您送到客厅去!”少女在瞬间流露出来的羞涩,让管家心头涌起了无数联想。他不敢得罪这个未知身份的客人,所以绕着弯子提醒李旭待客的礼貌。

  有钱人家的少爷在外边沾花惹草,经常发生类似的故事。看样子东家还没打算始乱终弃,看样子这名女子长得也不赖,东家比较有眼光…….

  “不用了,算了,你还是送到客厅里来吧。烧得浓一些,顺便再找人去买些点心。”李旭不知道自己到底该说些什么,他觉得心里很乱。一种直觉告诉他,应该把眼前这个女子拒之门外。对方来之前曾经精心打扮过,这身颇为得体的衣服和头上几件白铜首饰估计花光了自己给她的所有铜钱。这么精心打扮的她绝不会是顺路来说一声感谢,也许她怀着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可另一种感觉却命令他将眼前的女子留下,没有理由,只是觉得这个女子单弱,单弱的背后还隐藏着一股神秘。

  那股神秘的感觉如酒香,吸引着李旭去冒险。他发现自己的手心有汗,心情居然比第一次上战场还紧张。与和陶阔脱丝相处是不同,没有那种安宁与祥和。与和婉儿相处的情况也不同,没有那么多隔阂与误解。

  除了对方的长相和身份,他对跟着自己走入客厅的女子一无所知。但他发现自己好像也不愿意探求太多秘密,只想随便和对方坐一坐,闲聊几句,看看对方的笑容花一样在脸上绽放。

  “我没地方去,也不想知恩不报。所以,还是回来给你当婢女!”在屋门关上的刹那,石岚轻轻地跪了下来,同时将卖身契举过了头顶。

  “老天取走你一些东西,肯定也会有所补偿。”早晨起床后,旭子开始相信这句话的正确性。四个月前,他稀里糊涂地丢了一手带起来的雄武营,丢了一伙可以同生共死的好兄弟。最近十天,他又突然拥有了几个可以交往的朋友,拥有了一座家具齐全的大宅子,拥有了一个很得力的管家。同时,这座宅子还多出了个长相不错,颇为善解人意的女人。

  旭子有些怀疑自己在做梦。由于对安宁、富足的生活过于渴望而深陷梦境。但身前巨大明亮的铜镜子和镜子里边那个满脸络腮胡子的男人告诉他,这一切都是真的。为了进一步做出证明,他用力拔了一根胡子。结果,镜子里的人疼得呲牙咧嘴。

  “如果是好梦,就让他长久些吧!”旭子无端地叹了口气,把遗憾留在镜中人的脸上。自从当年从辽东逃离生天后,他已经很久没做过好梦了。每次从血与火的梦境中醒来,额头上都湿淋淋的,冷汗几乎是成串地向下滚。

  这种刀头舔血的日子他已经过得有些倦了。心中充满了换一种活法,或休息一段时间的渴望。特别是参与平叛以来,虽然每每立下战功。但在激烈的战斗过后,旭子总觉得自己杀了很多无辜者。那些人像极了他自己和他的父辈,而他却靠着对方的脑袋染红了自己的仕途。

  “其实,做一个富家翁就挺好!”旭子冲着镜子里的自己做了个鬼脸,暗想。他发现自己是个特别容易满足的人,虽然偶尔也喜欢冒一点点险。

  做富翁的日子是很惬意的,至少寒冬腊月起床后不需要自己去打洗脸水。听到卧室里的动静,机灵的来福立刻端着一盆冷热适中的水来伺候主人净面。擦牙用的青盐、漱口用的浓茶和茯苓膏,还有很多旭子自己也弄不清楚的辰起用品,也被另一名唤做来寿的小厮端了进来。

  待李旭收拾完行头走入正房,管家便躬着身子前来请教老爷对新的一天有什么指示。这个经历过富贵日子的中年人的确很能干,几乎是在一下午时间置办齐了府中所有日常用品。此举让旭子的钱袋子又轻了些。但比起他现在的俸禄,生活的花费实属于九牛一毛。

  “还缺些什么,你看着买吧。”旭子将钥匙随便向管家手里一塞,命令。“买完了记帐就行了,箱子里铜钱若是不够了,我还有些其他积蓄!”

  “足够,足够,哪里用得完!”管家忙不急待地回应。对于主人家的信任,他非常感激,所以用尽浑身解数想把李旭伺候得周全。

  “还有那个緤布,若市面上还有,不妨再多买些。等道路太平了,我找人捎回老家去!”旭子回忆着緤布擦过脸上的干爽滋味,信口吩咐。緤布是胡商从西域九死一生带回来的新鲜物事,比丝绸吸水性好,也比葛布柔软。上谷的天气比历城还冷,还干,寄一些给家中二老,春来之后,他们手上裂口也会少些。(注1)

  “好的,我上午就去买!老爷是寄给老老爷和老太太么,您可真是个孝子!”管家连声应承。把需要商量的事情商量完了,他却不肯离去。目光照着墙角打转子,仿佛那里生有新鲜的蘑菇般。

  “无咎,还有什么事情么?”李旭知道管家肚子里有话,微笑着问。

  “还,还有一件事情请老爷吩咐。”管家的神情瞬间变得有些不自然,又做了个揖,吞吞吐吐地请示,“昨天,昨天来的那个姑娘,老爷准备怎么安排。是一直住在客房呢,还专门给她安排房间?”

  “住在客房吧。你出门前顺便问问她,有什么需要的没有!”李旭不知道住客房和专门安排房间两种待遇有多大区别,想了想,回答。

  “那老爷是准备给他名分呢,还是…….”管家又做了揖,小心翼翼地寻求最终答案。他已经给了东家足够的暗示,但东家却听不懂,逼得他不得不直奔主题。一般人家发生类似事情,如果住客房,则代表着几天后即将此女子赶走或安排到不起眼的小巷子做外室。住到跨院或后院,则意味着女人有可能成为主人家的小妾。虽然地位不高,但他们这些做下人的却不可失了礼数。,

  “我跟她也是昨天刚刚认识!”旭子发觉自己被人误会了,红着脸解释。他理解管家的想法,也明白这事不能怪管家误会。昨天来福向客厅送茶点时,刚好看见石岚跪在地上向他请求收留。小孩子肚子里肯定藏不住话,经过昨天一晚上的胡乱猜测,此刻下人们眼中肯定把石岚当成了被抛弃的野花。至于李旭这个折完花后随手丢的家主,在他们心中的刚刚建立起来的慈爱形象未免就打了数分折扣。

  “小人明白,小人会替您安排好!”赵无咎非常“理解”地点点头,倒退着走出了门。那女子命苦,怪不得别人。可东家昨天看向她的目光分明很火热的啊,怎么一夜之间就变了想法?实在摸不清楚李旭的真实打算,转身之前,满腹疑团的管家忍不住又多问了一句,“那夫人呢,她什么时候来和老爷团聚?”

  大隋人讲究多子多福,拥有像李旭这样好的前途的才俊到了他这个年纪时基本上都已经妻妾成群。其中也有个别人因为家里妻子善妒,所以才不敢纳妾。即便偶尔在外边偷吃,也是吃完了一抹嘴巴就开溜,从不肯被妻子抓住把柄。顺着这个思路推测下去,李旭不肯长留那名女子的决定也很好理解了。毕竟夫人和老爷的身后,都站着各自的家族。为了一个送上门来的小女子弄得两家伤和气,这买卖实在是不划算。

  所以,管家决定尽力把一切解决在夫人到来前,绝对不让家主多沾半点麻烦。

  “无咎想歪了,我还没有成亲!”李旭的回答再次令管家惊诧。看看对方无意中瞪大的双眼,他又补充了一句。“我十四岁出塞,然后就一直漂泊在外。直到奉命到历城剿匪,才终于安定下来!”

  “原来老爷年少时就已经为国效力,比罗督尉从军的时间还早!”管家恍然大悟,脸上立刻写满了佩服之意。罗士信十四岁应征入伍的故事在齐郡已经成为一段脍炙人口佳话。李旭说他十四岁出塞,那也是朝廷刚刚做征辽准备的时候。按管家的理解,他肯定是十四岁就去辽东了,怪不得年青青地就封了侯。

  可既然没成家,他怎么不肯纳妾呢?瞬间之后,管家的好奇心又炙烈起来。他不敢再缠着李旭把一切弄明白,只好在心中暗下决定,想尽一切办法把家中的贵客伺候周全。那女子表面上虽然柔弱,行为举止却甚有条理。谁能保证她将来不会不飞上枝头变凤凰?

  如果知道对方是匪首石子河的女儿,管家李无咎绝对不敢这么想。但他现在不知道,所以总觉得旭子有些辜负了人家。女孩子不顾一切地追上门来,难道来希望都不给人家一个么?这也太狠心了,实在不像好心的东家能做出来的事!

  旭子不知道管家在肚子里如何腹诽自己。冲动过后,他发现自己的确给自己找了个不大不小的麻烦。客房中那个柔弱和坚强交杂在一起,带着一种神秘感觉的匪首女儿对他诱惑很大,那种感觉就像小时候上树摘桑椹,明知道会被树枝扎破手,还忍不住想凑上去。但现在,除了可能的风险之外,他还要考虑张须驼、秦叔宝和罗士信等人的想法。毕竟大伙还要共事很长一段时间,旭子不想和新结识的朋友之间产生什么芥蒂。也不想留下一个无论走到哪里都与他人相处不融洽的名声。

  “阿欠!”想到这,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如果石岚住进自己家的事情传扬出去,被人背后议论的结果是难免的了。他希望大伙不会太介意此事,毕竟,灰衫军已经覆没了,一个小女子不可能再掀起什么风浪来。

  “李仲坚这小子啊,简直是色中恶鬼!”不出旭子所料,听到石岚没有离开历城,而是住进了李郎将的新居,罗士信第一个跳了起来,向周围朋友抱怨。

  “大丈夫何患无妻!真的想要,凭他李将军的名字,还愁娶不到个美娇娘!真是的,怎么对一个匪首的女儿看对了眼!”独孤林也觉得此事过于儿戏,忿忿不平地议论。那女子连自己的父亲的脑袋都毫不犹豫向下砍,哪天睡着了,一刀子把你脑袋割了都不一定。

  “仲坚是个知道轻重的人,他想必心里早有安排。”秦叔宝为人最为宽厚,虽然此事对他的潜在负面影响可能最大,但他依旧能平淡地看待李旭的选择。在他心目中,李郎将虽然有些心肠软,却不是个会被女人左右的废物。也许石岚身上某一种气质打动了他,也许他像罗士信一样,只是喜欢尝尝新鲜。谁能预料呢,况且两个人之间的感觉是很奇妙的事情,其他人没处于其中,永远是雾里看花。

  “也是,如果他连个女人都制服不了,也枉担了个英雄之名!”罗士信的火气素来消失得快,听完秦叔宝的话,摇头晃脑地补充。

  李旭和他年龄差不多,武艺差不多,除了对方偶尔的滥好心令人实在无法理解外,大多时候,罗士信还愿意交这个朋友。

  “但此事毕竟过于出格,可能会惊动太守和郡丞两位大人。如果他们两个表示反对,恐怕仲坚最终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安抚住罗士信,秦叔宝又开始设身处地地替李旭考虑。

  “张大人恐怕不在乎。裴大人么,恐怕也乐得装糊涂!”对于官场上的事情,独孤林看得最透。张须驼气度恢弘,只要手底下的人有真本事,一些小节上的事情他根本不愿意纠缠。裴操之大人属于胆小怕事的典型,得知李旭是陛下的心腹爱将后,他想方设法和对方套近乎还唯恐来不及,更不会为了一个女人找李旭的麻烦。

  他这番分析很有道理,当张须驼听说李旭赎买并收留了石子河的女儿后。老郡丞的第一反应居然是用力拍了下桌案,哈哈大笑。

  “这个李仲坚,的确够特立独行。老夫先前还想着送他一个妾,省得他的宅子空。现在不用了,他自己已经有了暖被窝之人!”

  “是啊,李郎千里迢迢来我齐郡,的确也该有人照顾一下他的饮食起居!”太守裴操之的反应更为平淡,仿佛一切都顺理成章。那女子出身低,李郎将再傻,也不会傻到娶了他做正室。至于把对方领回家的举动,更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在老太守眼里,这世间哪有那么多“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的真情。男人和女人之所以走到一起,十中有九是因为寂寞而已。

  既然没有什么真情,李郎将的行为就不会被这个女人所左右。既然李郎将的行为不会被这个女人左右,自己又何苦多事!

  十天之后,一份圣旨从东都洛阳传到了历城。朝廷对乱匪石子河与裴长才双双被剿灭的结果十分满意。特地嘉奖了太守裴操之五十匹绢,提拔他的一个幼子为勋侍。张须驼战功显赫,升为齐郡通守,掌管齐郡兵事,并有越境追击流寇而不需要和周边郡县协商之权。

  秦叔宝被赐绢十匹,永业田二十顷,着地方官员即行兑现。

  李旭因为功劳累积,封爵从皇帝陛下临时拍脑袋想出来的二等忠勇伯正式改封为遒县伯,食邑三百户。

  罗士信、独孤林的官职从副督尉升为督尉。

  没等大伙开始庆贺,传旨太监又说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右候卫将军冯孝慈讨张金称于清河,中计身死,全军覆没。

  事情发生在大业九年十一月初九。同月,右屯卫大将军吐万绪和光禄大夫鱼俱罗二人击败反贼刘元进。刘元进退守建安,吐万绪和鱼俱罗因为天冷,上本朝廷请求开春再继续战斗。有人进谗言说鱼俱罗试图谋反,杨广发怒,遣使斩鱼俱罗于军中。召吐万绪回东都问话,吐万绪惊怒交加,死于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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