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太祖、太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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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家重正统;构成正统的唯一条件是:国中无国,亦即统一。但一个正统王朝而能享祚绵长,以我的看法,必须经过两代的经营。所谓"两代",当然不能死看,以为必是父死子继,或者兄终弟及,紧接着的两代;其间或有波折顿挫。总之"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天下",力战经营之"得",与偃武修文之"治",必须继承有人,方能厚植根基,长治久安。如隋之代北周而有天下,亡梁灭陈,统一南北,而库藏丰盈,开国条件之佳,无与伦比,但历三世,凡三十八年而禅于唐,即第二代炀帝为败家子之故。

  从正面看,隋之前如汉,继高祖之创业而有文帝之文治,乃有汉家四百年天下;隋之后如唐,高祖、太宗,父子两代;如宋,太祖、太宗兄弟,亦为两代;如明,则应视太祖、成祖为两代。至于清朝,入关以前,太祖、太宗的事业是一贯的,有因袭而无因革,虽独尊非太祖"共主"之本意,但自夏禹以来,非家天下不足以传国,基本上应视之为一个政权的由草创而成熟。因此,我以太祖努尔哈赤、太宗皇太极合并写为一章。

  清朝自太祖至宣统凡十二帝,但辄云清宫十三朝者,因太宗有天聪、崇德两年号;细考不然,清朝建元应自崇德始,天命、天聪为皇帝之称号而非年号。孟森《清代史》云:

  太祖之建号"天命",本自称为"金国汗",而亦用中国名号,自尊为"天命皇帝",其实并非年号,并未以"天命"为其国内臣民纪年之用。特帝业由太祖开创,在清史自当尊为开国之帝。入关后,相沿以"天命"为太祖之年号,则亦不足深辨。

  至太宗改称"天聪",亦是自尊为"天聪皇帝",非以纪年。观太宗修《太祖实录》,屡称"天聪皇帝"为不可分离之名词,可以见之。《太祖实录》成于天聪九年,时虽尚无帝制之心,而已有为国存史之意,亦见志量之不同其他夷酋。实录既成,明年又实行建国,去旧国号之"金"而定为"清",观其以夷称若为"满住",后即就改为"满洲"以名其国,则清之为清,亦就金之口音而变写汉字,谓为清国耳。而清之一朝,实定名于是,故天聪十年有大举动,改元"崇德",则真用为年号。

  这个看法非常精当,太祖虽借"七大恨"伐明,实际上只希望在关外立国,而能获得明朝的承认,初无问鼎中原之心。此只看太祖所定的立国制度为共主而非独裁,即是心目中有一并无任何子侄可以称帝的观念在,自更谈不到代明而兴、成一朝正统的大志。

  何谓共主?即是八旗旗主各置官属,各有人民,并立而不相上下;遇有大事,则八旗主会议决定。《武皇帝(太祖)实录》载:

  天命六年正月十二日,帝与带善、阿敏、蒙古儿泰、皇太极、得格垒、迹儿哈朗、阿吉格、姚托诸王等,对天焚香祝曰:"蒙天地父母垂佑,吾与强敌争衡,将辉发、兀喇、哈达、夜黑同一语音者,俱为我有。征仇国大明,得其抚顺、清河、开原、铁岭等城,又破其四路大兵,皆天地之默助也。今祷上下神祇,吾子孙中纵有不善者,天可灭之,勿刑伤,以开杀戮之端。如有残忍之人,不待天诛,长兴操戈之念,天地岂不知之?若此者,亦当夺其算。昆弟中若有作乱者,明知之而不加害,俱怀理义之心,以化导其愚顽。似此者,天地佑之,俾子孙百世延长。"

  这是清朝开国文献中很重要的一篇,可以看出太祖最看重的一事就是团结,而团结必出于公平与忍让。他自称"天命皇帝",而不欲有子继承帝位,即是怕引起骨肉间的大冲突。至于以后太宗称帝,乃种种因素自然而然推移演变而来,非太祖本意所在,亦非太祖始料所及。

  前引告天文中八人,即为八旗旗主,当时四大贝勒、四小贝勒。带善即代善,蒙古儿泰即莽古尔泰,得格垒即德格类,迹儿哈朗即济尔哈朗,阿吉格即阿济格,姚托即岳托。除阿敏、济尔哈朗为太祖之侄,岳托为代善之子以外,其余皆为太祖之子。

  四大四小八贝勒,大致皆为旗主。但有一贝勒主两旗,如四贝勒皇太极之有两黄;亦有两贝勒主一旗,如镶蓝之先归阿敏,后归济尔哈朗。八旗成长演变的过程,即为清朝开国的历史,而太祖一生的事业、理想,甚至感情,亦可由八旗的成长演变的过程中充分反映。因此,谈太祖、太宗父子,最切实际的办法,便是谈八旗制度。

  太祖以十三副遗甲起事,即是只有十三名能作战的甲士,加上必需的从属人员,大致不会超过五十人。征尼堪外兰时,得兵百人,甲三十副;以后归附日众,必须加以部勒。最原始的组织是十个人一小队,其中之一为首领。编队时,每人出箭一支,束为一束,由首领保管,这一束箭便是权威的象征。所以这个小队称为"牛录",汉语"大箭"之意,牛录的首领称为"牛录额真",额真即"至"。

  以后牛录的编制逐渐扩大,最后于万历二十九年定制,每牛录三百人。其时只有四个牛录,合计一千二百人。四牛录无论行军还是打猎,都在一起,以旗色为号。旗分黄、白、红、蓝色。于此可知,八旗最初只有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四旗。

  及至万历三十五年灭辉发、四十一年灭乌喇,实力大增,计有四百个牛录,总计十二万人,十四年间增加了一百倍。这四百个牛录,分为满洲、蒙古混合编组三百零八个,纯蒙古七十六个,汉军十六个。于是在万历四十六年,增编四旗,黄、白、蓝旗镶红边,红旗镶白边,称为镶黄、镶白、镶红、镶蓝旗。

  八旗的旗主,先要从早先的四旗谈起,孟森先生《八旗制度考实》,考出:

  正黄,旗主四贝勒皇太极。

  正红,旗主大贝勒代善。

  正蓝,旗主三贝勒莽古尔泰,后归德格类。

  此三旗之外的正白旗,后由多尔衮所领;但那是太祖既崩以后的事,最初必另有旗主。孟先生下笔极谨慎,因无资料,故付阙如;但我为孟先生作一补充:正白旗的旗主,必是太祖的长子、广略贝勒褚英。

  所谓"四大贝勒",是太祖称帝后所封,并其弟舒尔哈齐第二子阿敏与其亲生之子,叙齿以定次序。代善年最长,称大贝勒;其次为阿敏,称二贝勒;以下为莽古尔泰及皇太极。其实代善为太祖次子,最初的大贝勒应该是褚英,二贝勒方为代善,第五子莽古尔泰为三贝勒,第八子皇太极为四贝勒,分领白、红、蓝、黄四旗。

  何以见得正白旗为褚英所领?此可由情理推知:太祖的基本武力只有四旗,自然由年长的四子分掌。褚英与代善一母所生;初期的征伐,褚英亦常受命领兵,则代善既有一旗,褚英更当有一旗,即为唯一最初旗主无考的正白旗。及至褚英获罪为太祖所诛,正白旗必然收归自将,因为小一辈中,褚英居长,他人的资望自不足以驾驭此旗;而且可意料的是,正白旗是兵额、装备皆优的一旗,太祖亦不能轻易托付他人。

  至于阿敏,原不主旗,后来由四旗扩编为八旗,始得领镶蓝旗;皇太极以才具冠于兄弟,多领镶黄一旗。镶红、镶白两旗主名无考,我很疑心此两旗本属于阿敏之父舒尔哈齐。黄道周《建夷考》:

  初酋(按:指努尔哈赤)一兄一弟,皆以骁勇雄部落中。兄弟始登垅而议,既则建台,策定而下,无一人闻者。兄死,弟称"三都督",酋疑弟二心,佯营庄第一区,落成置酒,招弟饮会,入于寝室,铛之,注铁键其户,仅容二穴,通饮食,出便溺。弟有二名裨,以勇闻,酋恨其佐弟,假弟令召入宅,腰斩之。长子数谏勿杀弟,且勿负中国,奴亦囚之。其凶逆乃天性也。

  据孟森考证,所谓"有一兄",乃误记,太祖居长,不得有兄。"长子"即褚英,而"二名裨"为常书、纳奇布。我疑心镶红、镶白为舒尔哈齐居旗主之名,而由此"二名裨"分别带领。舒尔哈齐及此二将被杀,两旗亦归太祖自将,连正白旗共保留三旗的兵力,临终时分授三幼子。其详见后,先谈舒尔哈齐的死因。

  按:上引文中的"三都督",指乌喇贝勒布占泰。九国联军之役,布占泰原已被俘,太祖为怀柔起见,放他回国,且结姻亲。亲结得很奇特,在只知儒家礼法的人看来,闻所未闻。

  乌喇贝勒名满泰,其女名阿巴亥,于万历二十九年嫔太祖为妃,后立为后,即多尔衮之母;多尔衮死后获罪,"祸延先妣",阿巴亥改称为大妃。

  大妃有叔即布占泰,继满泰而为乌喇贝勒,九国联军之役,布占泰被擒,而太祖释之回乌喇。布占泰本为太祖的叔岳,此时呼叔岳为"恩父"。因乌喇后求婚满洲,太祖以弟舒尔哈齐之女相许;二次又求婚,复以舒尔哈齐之女许配;三次再求,则太祖以第四女许婚。于是太祖与布占泰由互为叔岳,而又一变为翁婿。

  ***

  翁婿之反目,在万历四十年,起因是布占泰想娶太祖的一个"未婚妻"。这话似乎太离谱了,但一说明白,读者就会觉得我用"未婚妻"一词,不为过分。

  太祖的这个"未婚妻",《明史》称为"叶赫老女"。孟心史有一篇《清太祖所聘叶赫老女事详考》,扈伦四部皆由"叶赫老女"而亡,倾城倾国尤物,真是祸水。兹先言太祖与叶赫的关系。

  太祖死后,后来由于太宗由四贝勒共治而定于一尊,所以他的生母成了"太祖孝慈高皇后",她的闺名叫孟古姐,为叶赫东城贝勒杨机奴之女。杨机奴胞兄名卿家奴,为西城贝勒,其子名卜寨,生女即所谓"叶赫老女"。

  九国联军之役的盟主为高皇后的胞兄纳林布禄,所以此役为大舅子反妹夫。卜寨亦领兵与战,奋勇当先,不料坐骑触木而踣,为太祖部下所斩。战事结束,叶赫要求归还卜寨遗体,太祖剖其半与之,遂成不解之仇。

  万历二十五年,叶赫媾和,以十五岁的叶赫老女许婚太祖,而以纳林布禄胞弟金台吉之女许婚代善,皆正式下过聘礼。不久,叶赫悔婚,金台吉之女嫁于蒙古,留叶赫老女不遣。

  原来纳林布禄要拿叶赫老女作为"奖品",谁能打败满洲,即以叶赫老女相许。于是万历二十七年叶赫诱哈达贝勒猛骨孛罗,有云:"尔若执满洲来援二将,赎所质三子,尽歼其兵两千人,我妻汝以所求之女。"太祖得知其情,一举灭了哈达。

  万历三十五年,辉发贝勒拜音达里原来聘了太祖之女为妻,却久不迎娶,原来他亦看上了"老丈人"的"未婚妻"叶赫老女,因而为太祖所灭。

  万历四十年,叶赫老女已经三十岁,但对布占泰而言,仍有极大的魅力,布占泰竟因此以"骲箭"射太祖侄女,亦即其妻娥恩姐。太祖兴师问罪,布占泰谢过:"或者人以谗言,令吾父子不睦。若果射汝女,欲娶汝婚,上有天在。"太祖要求他以"汝子并大臣之子为质,方见其真"。延及一年,布占泰竟将他的儿女及十七臣之子送叶赫为质,太祖因而亲征乌喇,布占泰仅以身免,投往叶赫。结果国亡而香梦未圆,布占泰并没有娶到叶赫老女。

  太祖与舒尔哈齐同母兄弟,由生嫌隙不和,而至于幽禁致死,并先杀舒尔哈齐两子,其起因有二:一为对乌喇及布占泰的态度不同。布占泰为舒尔哈齐两女之婿,顾念亲情,并不视之为敌,万历三十五年曾有作战时公然袒护的事实,太祖因而夺弟兵权。舒尔哈齐的反应,据《清史稿》本传云:

  居恒郁郁,语其第一子阿尔通阿、第三子札萨克图曰:"吾岂以衣食受羁于人哉?"移居黑扯木。上怒,诛其二子,舒尔哈齐乃复还。岁辛亥八月薨。顺治十年追封谥。子九,有爵者五。

  第二个原因是我的判断。太祖诸弟中,唯舒尔哈齐得与其并称,《明实录》于太祖兄弟的朝贡,并称为都督;《朝鲜实录》亦并称之为"老哈赤"、"小哈赤"。于此可知两人地位相埒;而舒尔哈齐与明朝边将另有一重特殊关系:其女为李成梁之子、辽东总兵李如柏之妾,生一子。当时有"奴酋女婿作镇守,未知辽东落谁手"之谣,即指李如柏。舒尔哈齐既有兵权,复有奥援,则在对乌喇的政策上发生重大歧异,自然为太祖所忌,遂致演出骨肉相残的惨剧。

  太祖既灭乌喇,扈伦四部只剩下一个叶赫,于是以索布占泰为名,攻破叶赫兀苏等城十九处。叶赫两贝勒金台吉、布扬古叔侄告急于明,明遣游击马时楠、周大岐带枪炮手一千,保护叶赫东西两城。其时满洲兵还不敢与明对抗,主要的原因是明军有"红衣大将军"——大炮。因此,太祖修书向明朝解释兴兵叶赫:由于叶赫"悔婚"、"匿婿",不得不然。

  当时明朝的威信未坠,犹足以使四夷有所顾忌,所以太祖还不能不貌为恭顺,而另出以狡计,愚弄边吏。因此,明朝虽支持叶赫,却并无发兵助叶赫攻满洲的打算;而太祖亦不敢大举侵叶赫,避免对明朝过分刺激。

  这样大致僵持的形势,到了万历四十三年夏天,发生了变化。叶赫急于复仇,以"老女"许婚蒙古喀尔喀部的莽古尔代,五月下聘,七月成婚。太祖部将都以为此可忍孰不可忍,主张进兵叶赫,而太祖不以为然,《武皇帝实录》载万历四十三年六月事云:

  初,夜黑(按:即叶赫)布羊姑以妹许太祖(按:布羊姑即布杨古,卜寨之子、"老女"之兄),受其聘礼,又欲与蒙古胯儿胯(按:即喀尔喀)部翀孤儿太(按:即莽古尔代)台吉(按:"台吉"由汉语"太子"转变而来,各部落酋长之子皆称"台吉",意同王子),诸王臣曰:"闻夜黑将汗聘之女欲与蒙古,所可恨者莫过于是。当此未与之先,可速起兵。若已与之,乘未嫁时,攻其城而夺之。况此女汗所聘者,非诸王可比,既闻之,安得坐视他适?"皆力谏兴兵不已。

  太祖曰:"或有大事,可加兵于彼;以违婚之事兴兵,则不可。盖天生此女,非无意也,因而坏哈达、辉发、乌喇,使各国不睦,干戈扰攘至此。大明助夜黑,令其女不与我而与蒙古,是坏夜黑,酿大变,欲以此事激我愤怒,故如是也。今尽力征之,虽得其女,谅不久而亡,反成灾患。无论与何人,亦不能久。启衅坏国已极,死期将至矣。"

  诸王臣反复谏之,必欲兴兵;太祖曰:"吾以怒而兴师,汝等犹当谏之,况吾所聘老女为他人娶,岂有不恨之理?予尚弃其忿恨,置身局外以罢兵;汝等反苦为仇校,令吾怨怒,何也?聘女者不恨,汝等深恨何为?岂因忿遂从汝等之言乎?汝等且止。"言毕,令调到人马皆回。

  诸王臣奏曰:"此女迄今三十三岁,已受聘二十年矣。被大明遣兵为夜黑防御,夜黑遂倚其势,转嫁与蒙古,今可侵大明。"

  太祖不允……

  按:如上实录,太祖所谓"大明助夜黑,令其女不与我而与蒙古"一语,当系后来修实录时所加。太祖当时必不致作此语,当时御史翟凤翀巡按辽东时,主张根本不管他们的"家务",疏称:"以天朝作外夷撮合,名污而体亵。"可以反证明朝绝无令叶赫以"老女"予蒙古之事。天聪修实录所以加此语,无非以此与"告天七大恨"相呼应,以见其"造反有理"而已。

  太祖之不欲兴问罪之师,乃是老谋深算,因为叶赫之结蒙古,一方面恃以为援,另一方面亦是故意激怒太祖,希望满洲兴兵,则不但叶赫与蒙古组联军,足以相敌,而且明朝亦一定会从清河、抚顺发兵,东向夹击,危亡立见。

  同样的,太祖不欲伐明,亦是怕叶赫与蒙古拊其背;决定"固疆宇、修边关、务农事、裕积储",自是持重的做法。

  可注意的是,此后事态的发展,第一,三个月以后的闰八月,长子褚英因罪为太祖所杀,所得何罪,迄今不明,只有就官书中现存的记载去猜测。《东华录》顺治五年三月"幽系肃亲王豪格"一条下记:

  诸王贝勒贝子大臣会议,豪格应拟死;得旨:"如此处分,诚为不忍,不准行。"诸王大臣复屡奏言:"太祖长子亦曾似此悖乱,置于国法。"乃从众议,免肃亲王死,幽系之,夺其所属人员。

  是则褚英的罪名与豪格相似。按:豪格为太宗长子,顺治异母兄。入关后平四川,斩张献忠于阵,但与其叔摄政王多尔衮不和,削爵系狱,其妻且为多尔衮所夺。《清史列传·宗室王公卷二》记:

  (顺治)五年二月凯旋,上御太和殿宴劳。三月,睿亲王(多尔衮)以豪格徇隐随征护军参领希尔根冒功事,又欲擢用罪人扬善之弟吉赛,议罪削爵,系之,卒于狱。八年正月,上亲政,念其枉,复封和硕肃亲王,立碑表之。

  十三年九月追谥武,再立碑以纪其功。

  据此,则豪格之获罪,别有缘故,后当详考,大致亦为不得皇位之故。当时以豪格之罪名比拟褚英,则褚英当亦有反太祖之事实,而与太祖不愿兴兵征叶赫及反明有关。

  明朝人的记载,如《从信录》等,记褚英之为父所诛,是由于反对太祖叛明之故,此可能与事实适得其反。因为就现有的资料来看,太祖是采取稳健的步骤;而"诸王大臣"主张兴兵,此"诸王大臣"当然包括褚英在内。此后不久,太祖正式称帝,亦是由于"诸王大臣"纷纷劝进,过拂部下之意,势必影响士气,不得不然。

  太祖建国在万历四十四年正月,年五十八岁,称号为"天命皇帝",后世误以为建元"天命"。其实,太祖此时不但无代明而有天下的雄心壮志,甚至根本不想维持传统的帝制,谆谆以共治为嘱。据满洲老档《武皇帝实录》载天命七年(明天启二年)三月初三日事:

  皇子八人进见问曰:"我等何人可嗣父皇,以登天赐之大位,俾永天禄?"帝曰:"继我而为君者,毋令强势之人为之。此等人一为国君,恐倚强恃势,获罪于天也。且一人之识见,能及众人之智虑耶?尔八人可为八固山之王,如是同心干国可无失矣。"

  这是太祖制定的国体,孟心史称之为"联旗制度"。但此制度要维持不坠,实在很难。八固山除了四小贝勒以外,四大贝勒都想继承帝业,最后由皇太极继位,出于代善父子的拥立;否则相互砍杀,绝不能成一统之业。

  ***

  明亡清兴,实有天意,有清太祖、太宗及代善,并有明熹宗、思宗。明朝并非无人,袁崇焕、孙承宗、熊廷弼无不可以制满洲,但其遭遇,真是令志士丧气。当然,误国的疆臣边帅亦不是没有。先谈袁崇焕,张岱《石匮书后集》卷十一本传:

  袁崇焕广西藤县籍,东莞人,万历己未进士,为邵武县令。天启壬戌,升兵部职方司主事。时广宁失陷,王化贞与熊廷弼逃归,画山海关为守。

  按:广宁失守在天启二年。熊廷弼为经略,王化贞为巡抚,两人不和,而内阁及兵部皆袒护王化贞,因此熊廷弼虽有大举的计划,却无由实现。

  天启元年,原为抚顺游击而投清的李永芳勾结了王化贞部下的一个游击孙得功,由孙得功向王化贞献议,说李永芳有心反正,只要一发兵,里应外合,足以大破清军。王化贞大喜,以为立功有秘计,益发轻视熊廷弼。见此光景,熊廷弼便上奏乞休,朝廷亦已许了他。不道尚未能离任,太祖已在天启二年正月对辽河发动攻击,孙得功想绑架王化贞投清,幸有别将相救,得免被俘。

  熊廷弼痛恨王化贞偾事,同时深知敌人还不敢渡辽河而西,因而随王化贞入关,打算着朝廷知道他的才具,既然王化贞失败,自然就会想到他,那时再来经营,亦还不迟。

  《袁崇焕传》又说:

  京师各官,言及辽事,皆缩胸不敢任,袁崇焕独攘臂请行,与阎鸣泰同出监军山海。巡抚刘策议于山海关外掘壕堑,筑备城关……崇焕言守关当于关外守之,筑城与掘壕俱不便,请罢。阁部孙承宗自请至关,相度形势,是崇焕言。掘壕议遂寝,朝议遂以孙承宗为经略。

  按:此记殊有未谛。山海关外另筑重关,议出两王;两王者,蓟辽总督王象乾,及代熊廷弼经略辽东军务的王在晋。当时大僚多不愿到辽东是事实;而王在晋功名心切,首辅叶向高因许以"关门一年无事,即予封拜",因毅然以兵部尚书出镇辽东。但实际上不但未到辽东,连辽西都未到,只在山海关内坐镇。关外已经弃守,但非满洲所占,而是蒙古喀尔喀、土默特等部在盘桓。其时的情势非常特殊:满洲与明朝都在争取蒙古,满洲希望蒙古进攻明朝,所以让出关前之地;而明朝则以为蒙古为我"守边",所以经常有巨款犒赏,名为"行款",蒙古兵则称为"西部"。王象乾的长技,即在结纳"西部",以"行款"买得个无事,待老解职,挟丰盈的宦囊回老家去求田问舍,做权绅鱼肉乡里。

  王在晋到镇,就照王象乾的办法,打算着干满一年便可入阁拜相。不道忽然动了功名之念,计划利用西部收复广宁,王象乾便极力劝阻,他说:"收复广宁而不能守,朝廷不念收复之功,只问失地之罪,岂非自取之咎?为今之计,不如在关外设关,守住山海关,即是保卫京师。"

  他说这话是有私心的。原来他的辖区虽为蓟、辽,但辽事有经略、有巡抚,所以实际上只是管蓟州,蓟州不失,即无罪过;如果关外设关,关内的蓟州又多一重保障,更可高枕无忧,所谓"守住山海关,即是保卫京师",这"京师"二字应改为"蓟州"才符实际。

  王在晋的本意亦只在守山海关,欣然纳议,请巨款在关门外八里铺筑关城。宁远道袁崇焕及王在晋的好些幕僚都不赞成,而王在晋不顾。

  奏疏到京,首辅叶向高以为仅凭书面上的说明无法判断,次辅孙承宗自请"身往决之"。到关一看,认为王在晋的想法根本不通。据《明史·孙承宗传》,当时有这样一段对话:

  孙:"新城成,即移旧城四万人以守乎?"

  王:"否。当更设兵。"

  孙:"如此,则八里内守兵八万矣。'一片石'西北不当设兵乎?且筑关在八里内,新城背即旧城址,旧城之品坑(高阳按:掘壕成品字形谓之品坑)地雷为敌人设,抑为新兵设乎?新城可守,安用旧城?如不可设,则四万新兵倒戈旧城下,将开关延入乎?抑闭关以委敌乎?"

  王:"关外有'三道关',可入也。"

  孙:"若此,则敌至而兵逃如故也,安用重关?"

  王:"将建三寨于山,以待溃卒。"

  孙:"兵未溃而筑寨以待之,是教之溃也。且溃兵可入,敌亦可尾之入。今不为恢复计,画关而守,将尽撤藩篱,日哄堂奥,畿东其有宁乎?"

  按:以上一问一答,如不明山海关的地形,不知王在晋的荒谬。山海关的正面,亦即由南面的海边,往北抵山,约计四十里。北面转折往西之处即"一片石关",俗称"九门口",为山海关的要隘,故当设兵防守。由一片石往南凡历五关到海,其中有一个关就叫"三道关",北距一片石、南距山海关各为二十里。王在晋的意思,新城如不守,四万新兵可由"三道关"入关。所谓"旧关",则指原来的山海关。及至孙承宗诘以"兵逃如故,安用重关?"自觉失言,因谓另筑三塞以待溃卒。真是越说越不成话了。

  论理语穷,于是孙承宗就地召集军事会议,议守关外。关外又守何处呢?袁崇焕主守锦州西南的宁远;阎应泰主守宁远以南十二里海中的觉华岛,此处为后来明军屯粮之地;王在晋则主守"中前所城",此城在宁远之西一百六十五里,而宁远距山海关一百九十里,换句话说,中前所城在山海关外二十五里之处。很显然,王在晋是怕关外守不住,为了逃起来方便,所以主守中前所城。

  孙承宗支持守宁远之议,但希望由王在晋提出建议,谁知花了七昼夜的工夫,未能说服王在晋。迫不得已,还朝以后,据实上奏。

  孙承宗的奏疏中说:

  与其以百万金钱浪掷于无用之版筑,曷若筑宁远要害;以守八里铺之四万人当宁远冲,与觉华相犄角。敌窥城,令岛上卒旁出三岔,断浮桥,绕其浚而横击之,即无事,亦且收二百里疆土。总之,敌之帐幕必不可近关门,杏山之难民必不可置膜外。

  不尽破庸人之论,辽事不可为也。

  按:宁远即今兴城,乃恢复辽金的旧名。兴城以东为杏山及松山,当小凌河西岸;渡河为今锦州,明朝称为广宁中屯、左屯卫;过大凌河在今沟帮子、镇安一带,始为明朝的广宁卫。

  觉华岛今称菊花岛,在兴城以南十二里海中,上有海云、龙宫两寺。明朝通海运时,东南粮秣接济山海关,即囤觉华,虽离海十二里,实为沙滩,水浅时涉足可过,不烦舟楫。所谓"三岔",当指小凌河自海而北,过杏山后,分出女儿河、汤河两支流,遂成三岔而言。当敌窥宁远城时,必须过杏山、松山,渡双树铺河,方到城下;此时觉华岛的守卒,由东面在小凌河西岸登陆,预备烧断敌军在双树铺河所搭浮桥,拦腰袭击,则敌无归路,必当速退,可解宁远之危。

  奏疏以外,孙承宗复在熹宗御经筵时,面奏王在晋不足任,于是调为南京兵部尚书,并斥责逃入关内、附和筑城之议的监司邢慎言等。辽东经略一时不得其人,孙承宗奋然请行,诏"以原官督山海关及蓟、辽、天津、登莱诸处军务",并以阎应泰为辽东巡抚。《石匮书》卷八《孙承宗传》:

  承宗请行边,天子御书饯送,诒书郑重,以汉诸葛亮、唐裴度为比。出镇之初,关门三十里外,斥堠不设;经营四年,辟地四百里,徙幕逾七百里,楼船降骑,东巡至医无闾。

  医无闾山在今镇北附近,已及广宁;易言之,王化贞所弃的广宁,几已收复。至天启五年八月,孙承宗为阉党所攻去职,兵部尚书高第代为经略。孙承宗前后在关四年,修复大城九、堡四十五,练兵十一万,造甲胄器械等攻守之具数百万,拓地四百里,开屯五千顷,而满洲始终不敢犯。孙承宗不去职,岂有后来清兵入关之事?

  明末清初与山海关有关者,有两高第:一为山海关总兵,本人即为榆林籍,后降于清,随多铎征河南,《清史列传》列于"贰臣";一即此处要谈的辽东经略,他是关内滦州人,字登之,两榜出身,在孙承宗出镇辽东时,为兵部尚书,亦主撤兵守关,孙承宗驳而不行。明朝的兵部尚书,既掌军政,亦主军令,犹如现代集国防部部长与参谋总长于一身,称为"本兵",威权极重,孙承宗驳了他的政策,认为大损威望,因而不睦。既代孙承宗为辽东经略,自然一反孙承宗所为,撤关外之兵。袁崇焕时为宁前道,不奉命,他的理由是:"我是地方官,守土有责,情愿死在宁远,不撤。"高第无以相难,只好不闻不问。

  在孙承宗守辽的四年间,满洲只零星骚扰,不敢大举入侵,因为太祖极见机,知道孙承宗不好惹。现在换了与王在晋一丘之貉的高第,自然不客气了。高第头一年十月到关,太祖第二年(天启六年,天命十一年)正月率诸贝勒大臣西征,统兵号称四十万。一路势如破竹,高第坐视不救。

  袁崇焕与总兵满桂,只数千兵,固守宁远;太祖旨在攻关,关门一下,宁远不溃即降,无足为忧,因而绕城而西,横截山海关大路,同时分兵取觉华岛。不道袁崇焕在城上发炮,太祖不敌而退。《石匮书》袁传记其事云:

  丙寅(天启六年)北骑四十万逼宁远城,城中戍守数千人,兵势单弱,城外有红(衣)炮数门,无敢发者;崇焕事急,勒唐通判亲自发炮。凡放红(衣)大炮者,必于数百步外掘一土堑,火着线,即翻身下堑,可以免死。唐通判不晓其法,竟被震死;炮过处,打死北骑无算,并及黄龙幕,伤一裨王。北骑谓出兵不利,以皮革裹尸,号哭奔去……辽东人谣曰:"苦了唐通判,好了袁崇焕。"

  此真齐东野语!袁崇焕复因崇祯中清太宗的反间计而被杀,传首九边;天下皆以为袁崇焕通敌倾国,虽正人君子亦然,毫无例外,此所以张岱贤者,能有如此笔墨。

  捷报到京,本为阉党的兵部尚书王永光,一反支持高第的态度,上疏请重用袁崇焕:

  辽左发难,各城望风奔溃。八年来贼始一挫,乃知中国有人矣!盖缘道臣袁崇焕平日之恩威有以慑之,维之也。不然,何宁远独无夺门之叛民、内应之奸细乎?本官智勇兼全,宜优其职级,一切国外事权,悉以委之,而该道员缺,则听崇焕自择以代。

  "悉以委之"则竟是以袁崇焕为实质上的经略;所升的官职则是"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辽东"。既有奖,自有罚,论高第不救宁远之故,他说关兵只得五万,若救宁远,万一关门有失,危及京师。于是阉党打算趁此机会整孙承宗。其时孙承宗已罢官回原籍畿南高阳,得到消息,派人跟户部去说:"我交给高尚书的兵是十一万七千;上年十一、十二月,高尚书领的饷亦是十一万七千人。他说五万,你们给他五万人的饷,看他怎么办。我现在先不辩;高尚书应该自悔失言,有所补正。我如果一上奏疏,说明实情,传到四夷,让他们耻笑中国有数目字都搞不清楚的经略大臣,岂非有伤国格?"这是孙承宗忠厚,让高第具疏自陈:"前止据见在兵五万,会核有某兵、某兵,合十一万有奇。"因得从轻发落,免官而已。

  ***

  现在回头来说清太祖努尔哈赤,《清实录》:

  上至沈阳谕诸贝勒曰:"朕自二十五岁征伐以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何独宁远一城不能下耶?"不怿累日。

  据明人记载,谓太祖受创而回,愤懑疽发背卒。朝鲜人记载,更谓太祖攻宁远受伤而卒。要之,太祖自此不履战场,延至是年八月十一日未时卒于离沈阳四十里的叆鸡堡:事先不豫,至清河温泉休养,大渐回京,崩于途次,寿六十八。

  此时随侍太祖的就是年方三十七岁的大妃,《清实录》言大妃:

  饶丰姿,然心怀嫉妒,每致帝不悦。虽有机变,终为帝之明所制,留之恐为国乱,颁遗言于诸王曰:"俟吾终,必令殉之。"诸王以帝遗言告后,后支吾不从。

  此非当时真相,真相是太宗等矫诏逼大妃殉葬。因为她既饶丰姿,又当狼虎之年,必不能安于室;若有外遇,贻先帝之羞,犹是小事,问题最严重的是,她所生三子,太祖生前"分给全旗",除阿济格甫成年以外,多尔衮、多铎一只十五、一只十三,如果大妃的情夫是野心分子,通过大妃而控制三旗人马,将肇大乱。因而假造先帝遗言,逼大妃上吊,以绝后患。

  当太祖崩于叆鸡堡,匆匆成殓,群臣轮班抬"梓宫"回沈阳,初更入宫,开始谈判,整整谈了一夜,大妃无奈,终于在第二天辰刻自尽。《清实录》——天聪九年所修的《武皇帝实录》,比乾隆朝改篡的《高皇帝实录》,保存了较多的真相。

  《实录》中接"后支吾不从"句下云:

  诸王曰:"先帝有命,虽欲不从,不可得也!"后遂服礼求,尽以珠宝饰之,哀谓诸王曰:"吾自十二岁事先帝,丰衣美食,已二十六年,吾不忍离,故相从于地下。吾二子多儿哄、多躲,当恩养之。"诸王泣而对曰:"二幼弟,吾等若不恩养,是忘父也!岂有不恩养之理?"

  于是后于十二日辰时自尽,寿三十七。乃与帝同柩,巳时出宫,安厝于沈阳城内西北角。

  多尔衮、多铎后由太宗抚养,其时孝庄皇后亦为其姑孝端皇后育于宫中,小多尔衮一岁。我一直怀疑世祖为多尔衮与孝庄所生之子,后面将谈到,此不赘。

  太祖既崩,遗命八固山共治;九月太宗即位,乃出于代善父子之拥立。《东华录》:

  太祖初未尝有必成帝业之心,亦未尝定建储继位之议……太祖高皇帝宾天,大贝勒代善长子岳托、第三子萨哈廉告代善曰:"国不可一日无君,宜早定大计。四贝勒才德冠世,深契先帝圣心,众皆悦服,当速继大位。"代善曰:"此吾素志也。天人允协,其谁不从?"次日,代善书其议,以示诸贝勒。皆曰:"善。"遂合词请上即位。上辞曰:"皇考无立我为君之命,若舍兄而嗣立,既惧弗克善承先志,又惧不能上契天心,且统率群臣,抚绥万姓,其事綦难。"辞之再三,自卯至申,众坚请不已,然后从之。

  孟心史《八旗制度考实》就此析论云:当时论实力,太宗手握两黄旗,已倍于他贝勒,又四小王皆幼稚,易受代善指挥,唯余有两大贝勒,阿敏非太祖所生,自不在争位之列;莽古尔泰以嫡庶相衡,亦难与代善、太宗相抗。故有代善力任拥戴,事势极顺。

  代善之所以尽力,由两子之怂恿。观于清开国八王,世所谓铁帽子王,其中太祖子三人,太宗子二人,太祖所幼育宫中之胞侄一人,其余二人,乃皆代善之后,以始封者非皇子,故以郡王世袭。而此两郡王,一为克勤郡王,即岳托;一为顺承郡王,即萨哈廉之子勒克德浑。清之所以报酬者如此,盖代善实为清之吴泰伯。

  按:所谓"铁帽子王",即"世袭罔替"的亲王或郡王。据上文刊封号姓名如下:

  一、太祖子三人:

  礼亲王代善,睿亲王多尔衮,豫亲王多铎。

  二、太宗子二人:

  肃亲王豪格,承泽亲王硕塞(顺治十二年改号庄亲王)。

  三、太祖所幼育宫中之胞侄一人:

  郑亲王济尔哈朗。

  四、代善之后二人:

  克勤郡王岳托(初封成亲王,后因事降贝勒,殁后诏封克勤郡王,其子孙初改封号为衍禧郡王,又改平郡王,乾隆年间复号克勤郡王);顺承郡王勒克德浑。

  ***

  太宗武功不逊于父,在位十七年,征服东海诸部及索伦部,今吉林、黑龙江两省尽归统属,平定内蒙古;尤以击败察哈尔林丹汗,获得"传国玺",为正式建号"大清"及建元"崇德"的由来。至于侵明之役,前后六次,第二次用反间计杀袁崇焕。由后世来看,明思宗绝非清太宗的对手,清代明兴,已露端倪。

  六次伐明之役如此:

  第一次:太宗与袁崇焕议和不成,于天启七年,亦就是太宗即位的第二年五月,大举攻辽西。辽河以西的大川叫大凌河,北起义州,南流入海,为锦州的屏障。其时大凌河正在筑城,城工未竣,总兵赵率教守锦州,坚守不失,于是太宗渡小凌河,经连山(今锦西)进围宁远。

  宁远为袁崇焕亲自镇守。他的战术很特别,环城掘壕,士兵守壕不守城,壕前摆满大车,作为防御工事,而车后有火器埋伏。太宗佯退诱敌,袁崇焕不为所动;太宗乃又回师进击,不道枪炮齐发,清军死伤无算,是为锦州大捷。太宗出师不利,毁大小凌河而退。

  隔了两个月,魏忠贤对袁崇焕看不顺眼,买通御史参他不救锦州,袁崇焕罢官,以王之臣代为巡抚。

  又过了一个月,熹宗崩,无子,皇五弟信王入承大统,即是年号崇祯的思宗。十一月,魏忠贤伏诛;崇祯元年四月,袁崇焕复起。

  袁崇焕复起,杀毛文龙,以及太宗用反间计假手崇祯杀袁崇焕,过程皆富于戏剧性。我曾检《明史》《石匮书》及其他野史参校,《石匮书》所记杀毛文龙事最为得实;记复起则足以反映当时舆论对袁崇焕的强烈不满,此真千古冤狱!此处介绍《石匮书》所叙,并作必要的注解。读过《陶庵梦忆》的读者,都知道张岱是个很有趣的人,他记崇祯召见袁崇焕的情形,充满了"戏文"的趣味:

  崇祯践祚,起兵部尚书,加太子太保,令地方官敦趋就道,遂于元年七月十四日至邸。上御平台,特宣崇焕,并辅臣、尚书、九卿等召对。(按:"平台"在西苑,为明武宗开"内操"时所建以阅兵者,明末出师命将,皆召见于此。入清改名"紫光阁"。)

  上语崇焕曰:"女直跳梁十载,封疆沦陷,辽民涂炭,卿万里赴召,有何方闻,据实奏闻。"(按:女直即女真;辽兴宗名耶律宗真,为避讳因改真为直。)

  崇焕对曰:"臣受皇上特达之知,注臣于万里之外,倘皇上假臣便宜,五年而东患可平、全辽可复,以报皇上。"(按:"便宜"者,"便宜行事"之谓。袁崇焕知敌不足畏,所患者层层掣肘,不能放手办事,故袁崇焕首以此为言;此后所有要求,皆不脱"便宜行事"的范围。)

  上曰:"五年灭寇,便是方略,朕不吝封侯之赏,卿其努力,以解天下倒悬。"辅臣韩爌、刘鸿训、李标、钱龙锡等奏曰:"崇焕肝胆识力,种种不凡,真奇男子也。"

  崇焕奏曰:"臣在外调度,所有奏闻,一凭阁臣处分,阁臣不可不着力主持。"

  上顾谕阁臣,阁臣奏曰:"敢不承命!"

  崇焕又奏曰:"边事四十年,蓄聚此局,原不易结,但皇上宵旰于上,正臣子枕戈待旦之秋。臣尽心竭力,约略五年;但五年之中,须事事核实,第一钱粮,第二器械,户工两部,俱要悉心措置,以应臣手。"

  上顾谕两部尚书王家桢、张维枢,奏曰:"敢不承命。"

  崇焕又奏曰:"臣承命在外,止以灭寇为事,五年之中,事变不一,还要吏兵二部,俱应臣手,所当用之人,选与臣用;所不当用之人,即予罢斥。"

  上顾谕两部尚书王永光、王在晋,曰:"敢不承命。"

  崇焕又奏曰:"圣明在上,各部公忠,毫无不应臣手,但臣之力制东事而有余,调众口而不足,一出君门,便成万里,忌功妒能,岂遂无人?即凛于皇上之法度,不致以权掣臣之肘,亦能以意乱臣之心。"

  上曰:"朕自主持,不必以浮言介意。"

  崇焕又奏曰:"有皇上主持,臣不孤立……"

  张岱行文,所要强调的是,袁崇焕要挟需索,得寸进尺,最后竟想钳制言官。但既皆许诺,则袁崇焕杀毛文龙,亦为便宜行事,无足为罪。至于"一出君门,便成万里",确为当时实情,崇祯既许以"朕自主持,不必以浮言介意",而到头来毕竟听信浮言,陷袁崇焕于孤立,且以杀身,则是君负臣,非臣负君。

  至于毛文龙,自有取死之道,此人为杭州无赖,浪迹辽东,因缘时会,得领师干,捏造战报战功,得升为左都督,据辽东半岛、鸭绿江口的皮岛,以筹饷为名,大做走私的生意,满洲所需物资,多从皮岛而来,核其行为,"资敌"无疑;但"日以参貂交结当道"。既见杀,当道不复再能得贿,因而怨及袁崇焕,先造蜚语,说袁崇焕通敌;而清太宗提出要求,以毛文龙的首级为信物。这话由"当道"(包括言官)以至宦官,日言于崇祯,信之不疑,所以后来一闻浮言,即以为袁崇焕果然通敌。是则杀袁崇焕,亦不尽由于崇祯庸暗。总之,万历一朝四十余年,冤气戾气凝集不散,遂有天启东林之祸,阉党横行,崇祯初虽有"逆案",但君子道消、小人道长之势未改,几无正人君子容身之地。此是明朝气数已尽,崇祯既昧于天命,不能返躬修省;更不能善尽人事,唯果于杀戮,足令志士丧气,不亡又安可得?

  《石匮书》记毛文龙被诛事,颇为细致,足当实录。本传云:

  (崇焕)至双岛(高阳按:指琼岛及皮岛),文龙往宁远,迟之两日,见江上战船将士,皆傲视不顾,谕以"督师亲至地方,尔辈何不晋谒?"对曰:"未奉将令,不敢晋谒。"

  按:此足见毛文龙心目中根本无袁崇焕。但绝不能谓为袁崇焕以其无礼,杀之以为报复;袁崇焕的想法是:有此心目中无主帅之将,则缓急之间,不但不可恃,且紧要关头,反足以助敌,亦未可知。袁崇焕所以有五年复全辽的把握,端在能保有完全彻底的指挥权。今有此将,安可不除?且知毛文龙交结当道,如果循正当之途径去毛,必不能如愿,因而采取断然行动。本传续载:

  崇焕愕塞,不发一言。但日与幕客数人,沿江闲步,拾沙际文石,攫夺为戏,或呼酒席地,小饮成狂。兵船侦探见者,皆曰:"督台轻狂若是。"皆不以为意。

  平情而论,袁崇焕此时虽已有必去毛文龙之意,但亦非不可挽回,只要毛文龙能示诚受节制,袁崇焕亦乐于有此一支海上呼应支援之兵。只是根本上毛文龙便轻视袁崇焕,那就不能不决裂了。

  当时等毛文龙回来以后,袁崇焕并未动手,相与燕饮,每至夜分;席上谈公事,袁崇焕主张变更营制,并设监司理民政,毛文龙怫然不悦,话就谈不下去了。

  于是袁崇焕讽示毛文龙辞官回乡;毛文龙说:"我一向有此意思,但唯有我知道'东事';等'东事'告竣,朝鲜衰弱,一举可以占领。"所谓"东事"即指对满洲的军事而言。毛文龙大言不惭,已使得袁崇焕大感不快,而居然还存着占朝鲜的妄想,则他的兵即令能打,亦必保存实力,对袁崇焕五年复辽的计划,完全没有帮助。至此,袁崇焕才决定采取行动。

  于是以邀"观射"为由,将毛文龙诱至袁崇焕设在山上的行帐;随行士兵摒拒在外。其过程在张岱的笔下极其生动。

  《石匮书》记袁、毛打交道,尚有他语;又袁崇焕所带亲兵无几,而双岛毛军数千,袁崇焕何能从容执法?则袁之机智,自别有过人之处,仍须看《石匮书》方知其中曲折奥妙:

  (崇焕)索其兵将名册,以给犒赏;文龙不肯进册,漫应曰:"本镇所带亲丁,现在双岛者,三千五百余人耳。明日领犒。"

  按:毛文龙不肯进册者,因袁崇焕一直要查核他的饷项支出,恐一进册则据名册核饷,情弊立见。乃约次日犒军,登岸较射。

  乃传令中军,带亲丁四面摆围,崇焕坐帐房犒赏军士。文龙来谢,坐语良久;崇焕曰:"明日不能踵别,国家海外重寄,合受焕一拜。"拜已,相约减从,山上亲丁仍于山上摆围。文龙从官百二十人,俱绕围兵,内丁千名截营外,崇焕乃命各从官过见,慰劳之曰:"各将官海外劳苦,粮多不敷,使汝等空乏,情实可悯。汝等亦受我一拜。"拜已,众皆感泣。

  按:向毛一拜,以宽其意;向众从官一拜,是一种试探。"众皆感泣"则知可以感化,可以理折,可以气夺,然后可以杀毛文龙。

  遂问将官姓名,有言毛可公、毛可侯、毛可将、毛可相,百二十人俱姓毛。

  按:此似近乎儿戏,其言夸诞。实则不然。当时投身行伍,有不知其姓者,主事者乃任意制一姓名予之,如王得标、王得胜之类。有轻率者,则故意制一恶姓怪名以相戏,湘军中不乏其例。然亦有喜舞文弄墨,特为制一与其人不称之嘉名相赠,如鲍超目不识丁,贵后始识其姓,而字"春霆",即其一例。彼时通文墨者,每以屈事武夫为耻,遇有机会,每加戏侮。如鲍超曾得部下献董香光屏条四幅,相传系李闯部下得自明宫,鲍超谓幕友:"何无上款?"此幕友答谓:"好办!"援笔在下款之上加一上款:"春霆军门大人雅正。"文士狎侮武夫,类皆如是。所谓"毛可公"、"毛可侯"的题名,亦是一时相戏,未必有何深意;而毛文龙不说真话,遂成口实。

  崇焕曰:"汝等岂可都姓毛?"文龙应曰:"皆是小孙。"崇焕作色对文龙曰:"此便欺我!此辈皆异姓之人,今皆姓毛!吾闻天子方可赐姓;汝今擅改人姓,欺君罔上,罪莫大焉。"顾官曰:"汝等还该复还本姓,为朝廷出力,自立功名,何得为此欺罔之事?"因大声问文龙曰:"我到此数日,披肝沥胆,望尔听我训诫。岂意汝狼子野心,总是一片虚词。目中已无天子国法,岂容宽假?"语毕,西向叩头,请皇命,褫文龙冠带。

  按:清制有"皇命旗牌",而无"尚方剑",皇命即等于尚方。明制有皇命,有尚方剑,两者权威有差减。凡出镇,必赐皇命旗牌,而尚方剑则系特赐。一请尚方,其人必死。袁崇焕先请皇命,后请尚方,步骤不乱,自见其智珠在握。

  数之曰:"女(汝)有应斩十二大罪:兵马钱粮,不经查核,夜郎自据,横行一方,专制孰甚,当斩一;说谎欺君,杀降诛顺,全无征战,却占首功,欺诳孰甚,当斩二;刚愎撒泼,无人臣礼,牧马登莱,问鼎白下,大臣无道,当斩三;每岁侵饷银数十万,每月给米三斗五升,克减军粮,当斩四;私开马市,潜通岛裔(夷),当斩五;命姓赐氏,不出朝廷,走使舆台,监(滥)给劄付,犯上无等,当斩六;劫掠商人,夺船杀命,积岁所为,劫赃无算,身为盗贼,当斩七;部将之女,收为姬妾,民间之妇,没入为奴,好色诲淫,当斩八;逃难辽民,不容渡海,日给碗饭,令往掘参,畏不肯往,饿死岛中,草菅民命,当斩九;拜魏忠贤为父,迎冕旒像于岛中,至今陈汝明一伙,盘踞京师,交结近侍,当斩十;女真攻破铁山,惨杀辽人无数,逃窜皮岛,掩败为功,当斩十一;开镇八年,不复守土,观望养寇,当斩十二。"

  又谕各官曰:"毛文龙十二罪,汝等说当与不当?若杀之不当,汝等上来先杀了我。"延颈就戮,众官皆相视失色,叩头乞哀。

  毛文龙为之气夺,只叩头求免;袁崇焕问毛可公、毛可侯那班人:"文龙当斩否?"都唯唯称是;中有人以为毛文龙虽无功劳,亦有苦劳,但为袁崇焕作色一喝,亦即住口。

  此时,袁崇焕方始请尚方剑,斩毛于帐下,随即宣布,只诛文龙,余俱无罪。乃重新部署,将毛文龙的兵分为四协,以毛文龙之子毛承祚及副将陈继盛分别率领。同时大犒将士,传檄各岛,将毛文龙的各种苛政尽皆革除。恩威并用,贴然绥服。

  回到宁远,上奏具言其事,最后自陈:"文龙大将,非臣得擅诛,谨席藁待罪。"崇祯看袁崇焕如此作为,心里不免害怕,这就种下了袁崇焕不得善终的基因;亡国之君之所以为亡国之君,就在这些地方!从古至今,只有英主才能用英雄。或谓庸主亦可用英雄,如刘阿斗百事不问,唯倚武侯。此亦不然,刘阿斗是个特例:武侯为顾命之臣,刘阿斗倚恃如父,论其实际,并非信任。若如官文,自可谓之庸,但能重用胡林翼,此识人的眼光及用人不疑的襟度,亦就不庸了。

  话虽如此,崇祯自亦不能不优诏相答。于是袁崇焕又上言:"文龙一匹夫,不法至此,以海外易为乱也。其众合老稚四万七千,妄称十万,且民多,兵不能二万,妄设将领千,今不宜更置帅,即以副将陈继盛摄之。"又请增饷至十八万。报准奏。

  平心而论,袁崇焕的处置,确有些欠考虑;当毛文龙叩头求免,从官畏服,则权威已经建立,只逮捕毛文龙置于左右,其子承祚及部将为求保毛之命,必然听命,一样亦可达到整顿的目的。以前方大将,除非有反叛犯上的逆迹,不能不断然处置以外,绝无请尚方剑立斩的必要。那就无怪乎有人造作蜚言说袁崇焕通敌,而以毛文龙的首级为信物了。

  是年十月,清太宗率兵破边墙,自遵化侵北京;《东华录》载:

  天聪三年即明崇祯二年,十二月辛丑,大兵逼北京。上(按:指清太宗,此时尚自称"金国汗")营于城北土城关之东,两翼兵营于东北,侦知满桂、侯世禄等集德胜门。上率右翼诸贝勒前进。又闻瞭见东南隅有宁远巡抚袁崇焕、锦州总兵祖大寿以兵来援,传令左翼诸贝勒迎击。

  癸卯(按:中隔一日),遣归顺王太监赍和书致明主。

  上率诸贝勒环阅北京城。

  乙巳(按:又隔一日)屯南海子。

  丁未(按:又隔一日)进兵距关厢二里。

  戊申,闻袁崇焕、祖大寿营于城东南隅,竖立栅木,令我兵逼之而营。上率轻骑往视进攻之处,谕曰:"路隘且险,若伤我军士,虽胜不足多也。"遂回营。

  如上所引,自辛丑至戊申,历时凡七日,太宗只在城外盘旋,并未能攻城,原因是京城高大坚固,且无攻城之具,所以虽兵临城下,并不危急。只看袁崇焕、祖大寿援兵到后,并不急于接战,而在广渠门外构筑工事,有断其归路之意。按:清兵此次由喜峰口破边墙入关,陷遵化,蓟州巡抚王元雅自经死,驻关门的总兵赵率教赴援阵亡,清兵遂趋蓟州,越三河,略顺义,而至京城之北。及至袁、祖入援,屯营东南即广渠门外,则通州及三河在控制之下,俟各路勤王师集,清兵不复再能由三河、蓟州、遵化而出喜峰口、南天门,则只有自顺义北走,经密云出古北口,袁崇焕自必早有伏兵,而屯德胜门外的总兵满桂,率师追击,三面夹攻,清军危乎殆哉。太宗本怯袁崇焕,所以此次进关绕道蒙古、热河,不敢正面攻守锦州的祖大寿及坐镇宁远的袁崇焕,勘阵以后,复有"路隘且险,若伤我军士,虽胜不足多"之语,自度已难力敌,因用智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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