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太祖、太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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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蓟辽总督已调洪承畴接充。此人在"贰臣"中,故事特多。清兵入关后,亲贵分道典兵,所向有功,实得力于洪承畴的策划。洪承畴久在西北、西南剿流寇,槃槃大才,竟为清所用;但亦以为清所用,乃得剿灭流寇,成其平生未竟之业。此中功罪是非,实在难说得很。

  《贰臣传·洪承畴传》:

  十二年授蓟辽总督。是年冬,我朝兵征明锦州及宁远,总兵金国凤拒战于宁远城北山冈,偕其二子,俱殁于阵。承畴疏言:"国凤前守松山,兵不满三千,卒保孤城,以事权专、号令一,而人心肃也。迨擢任大将,兵近万人,反致殒命,非其才力短,由营伍纷纭,人心不一也。自今设连营节制之法,凡遇警,守城及出战,唯总兵官号令是听,庶军心齐肃矣。"

  这是先稳住阵脚,大举决战,则尚有待。自天命三年(万历四十六年)太祖以"七大恨告天"侵明以来,真正的会战,只有崇德六年(崇祯十四年)的松山之役。《贰臣传·洪承畴传》:

  (崇祯)十三年,总兵祖大寿以锦州围困告急,承畴出山海关驻宁远,疏请调宣府、大同诸镇兵,俟俱集,合关内外兵十五万,又必刍粮足支一岁,乃可战可守。十四年三月,宣府总兵杨国柱、大同总兵王朴、密云总兵唐通各率兵至,与玉田总兵曹变蛟、蓟州总兵白广恩、前屯卫总兵王廷臣、山海关总兵马科、宁远总兵吴三桂,凡八大将,合兵十三万,马四万。朝议以兵多饷难,令职方郎中张若麒促战,乃进次松山。

  按:前屯卫,今名前卫,北宁路出山海关第一个大站即是;下一大站为绥中,即中后所;又一大站兴城,即宁远。由山海关至锦州,宁远适当途程之半。宁远、锦州间有两城,一名杏山,杏山之北为松山,由此渡小凌河即为锦州。此外要隘有连山、塔山、高桥,都在北宁线上。连山即今锦西,高桥东北即塔山。洪承畴的八大将、十三万兵,即分布在这一带,而以小凌河南的松山为指挥所。《清史纪事本末》卷三:

  (崇祯)十四年三月,清兵围锦州,城中蒙古兵内应,破其外城。夏五月,蓟辽总督洪承畴等,帅八总兵、师十三万赴援,屯宁远、锦州间;城守祖大寿遣卒自城中逸出传语,以车营逼敌,毋轻战。承畴持重不发,而朝旨趋战,遂进兵,阵于松山之北。

  按:洪承畴疏请调兵十五万,积粮一足岁,乃可战可守,此为与祖大寿商定的战略。自孙承宗、袁崇焕以来,都是这一战略,即以大凌河为界限,巩固锦州至山海关的阵地,稳扎稳打;因为清兵人众马多,粮草补给颇成问题,利于速战,故须以静制动,以拙限速,以重压轻。至清兵师老马疲,锐气渐消,开始撤退时,即为大举反攻的时机。与清军相争而定胜负者,在稳、在久、在耐得住。至于战术方面,清兵人各二马或三马;明军十三万,马只四万匹,利于守而不利于攻。防守之道,针对骑兵而用车营,即营地以大车为防御工事,限制马足,车后伏弓箭手,敌骑迫近时,发矢射人射马。车营可以移动,逐渐推进,步步为营,既守亦攻,故曰:"以车营逼敌。"

  松山之战,在清朝实际上是被迫应战。其时清军围锦州,系更番轮代。崇德六年八月,由多尔衮代济尔哈朗,而明军八总兵所属部队都已到齐。太宗患"鼻衄",本不宜行军,但强敌当前,既有坚忍不拔的祖大寿,又有在西北剿匪、威名素著的洪承畴,此战关乎兴废,乃抱病启程渡辽河。据《实录》载:"鼻衄不止,承以碗,行三日方止。"将至锦州时,先令多尔衮在高桥安营,以便进驻。多尔衮恐有失,请太宗驻驾松山、杏山间,实已绕出敌后。观乎《实录》中记载太宗之言,一则曰"不来,切勿轻动",再则曰"近则迎击之,倘敌兵尚远,先往迎战,贻累于众,即与败无异",可知完全是采取守势。如果不是朝臣奉旨促战,相持之下,吃亏的应该是清军。

  洪承畴布阵的情况,据《太宗实录》载:

  是时敌人于松山城北乳峰山冈结塞,其步兵于乳峰山、松山之间掘壕立七营。其骑兵列于松山东西北三面,合步骑共号十三万。其领兵总督洪承畴、巡抚邱民仰、大同总兵王朴、宣府总兵李辅明、密云总兵唐通、蓟州总兵白广恩、玉田总兵曹变蛟、山海关总兵马科、前屯卫总兵王廷臣、宁远总兵吴三桂,及副将以下共二百余员。癸亥,明总兵八员,率兵犯我前锋汛地,我前锋军击败之,又合镶蓝旗护军追击至塔山,获笔架山积粟十二堆。

  据《全辽志》,乳峰山在锦州西南七十里,中峰如盖,东西十二麓,拱城(按:指松山城)北向,凭山拒守,复以骑兵列阵于松山东、西、北三面,则当面之敌,不过南面高桥的清军,众寡之势判然,但运动不便,亦以固守为宜;不意出战失利,失去积聚。所谓笔架山,实在是两个岛:笔架山有大小两座,对峙海中,潮退有石如桥,一广八丈,长四里许;一广三丈,长三里许。这跟觉华岛是一样的情形,由海道运粮至此,卸载两岛。其地在高桥与锦西之间的塔山之南,以地形、位置而言,当即是今之葫芦岛。

  第二天又复接战,《实录》载:

  甲子,敌犯镶红旗汛地,我军击却之,旋复来战。太宗文皇帝张黄盖,指挥将士布阵,敌望见悉退。太宗文皇帝谕诸将曰:"今夜敌兵必遁,我左翼四旗护军,可至右翼汛地排立;右翼四旗护军,及骑兵蒙古兵前锋兵,俱比翼排列,直抵海边,各固守汛地。敌兵有遁者,如百人则以百人追之;千人则以千人追之;如敌兵众多,则汝等协力追击,直抵塔山。"是夜初更,明兵沿海潜遁,我诸将各遵上命,由汛地邀截,奋击穷追,杀死及赴海死者不可胜计。

  按:洪承畴所率八总兵,最得力者玉田总兵曹变蛟,屯乳峰山七营就是曹变蛟的队伍;其次为前屯卫总兵王廷臣;可寄以厚望者,宁远总兵吴三桂、宣府总兵杨国柱。松山之败,始自杨国柱之中伏。杨为义州卫人,其侄杨振为本卫指挥,崇祯十二年,清太宗利用孔有德携来的大炮首攻松山时,巡抚方一藻议遣将救松山时,只有副总兵杨振自告奋勇,行至锦县以南十里吕洪山中伏,全军皆没,杨振被擒,令往松山说守将副总兵金国凤来降。到得离松山一里许,杨振南向而坐,告诉他的随从李禄说:"你到城里告诉金副总兵,务必坚守,援军马上就到了。"李禄到了城下,如言转达,金国凤防守益坚,清兵无功而还。杨振、李禄则皆被杀。

  杨国柱阵亡之处,即杨振殉职之地;《明史》卷二百七十二《杨国柱传》:

  国柱,崇祯九年为宣府总兵官,十一年冬,入卫畿辅,从总督卢象昇战贾庄,象昇败殁,国柱当坐罪。大学士刘宇亮、侍郎孙传庭皆言其身入重围,非临敌退却者比,乃充为事官,戴罪图功。十四年,祖大寿被困锦州,总督洪承畴率八大将往救,国柱先至松山,陷伏中。大清兵四面呼降,国柱太息语其下曰:"此吾兄子(按:指杨振)昔年殉难处也。吾独为降将军乎?"突围中矢,堕马卒。

  据此可知《清太宗实录》所谓"明总兵八员,率兵犯我前锋汛地,我前锋军击败之"云云,不免夸张。事实上是救锦州时,杨国柱的兵先到,与其侄一样,在吕洪山中伏。独怪杨国柱既为锦州以北的义州卫人,对这一带的地形应该熟悉,且复有其侄的前车之鉴,而竟漫不经心,蹈其覆辙,此中真有天意在。

  杨国柱之败,不独出师不利,大损士气;而笔架山积聚之失,军食堪虞,尤足以动摇军心。清太宗至此,乃改变战略:原来是见机行事,可战则战,不可战则退;由于旗开得胜,因而决心改采攻势。如前所引,将左翼(东面)四旗调至右翼,并自北而南比翼排列,直抵海边,目的是在断明军的归路。

  《明史》卷二百七十二《曹变蛟传》:

  (崇祯)十四年三月,(洪承畴)偕变蛟、(马)科、(白)广恩先后出关,合三桂、廷臣,凡……驻宁远。承畴主持重,而朝议以兵多饷艰,职方郎张若麒趣战。承畴念祖大寿被围久,乃议急救锦州……国柱战殁,以山西总兵李辅明代之。承畴命变蛟营松山之北、乳峰山之西,两山间列七营,环以长壕。俄闻我太宗文皇帝(按:《明史》为清人所修,故曰"我太宗文皇帝",以明非明成祖)亲临督阵,诸将大惧。及出战连败,饷道又绝,(王)朴先夜遁,通、科、广恩、辅明相继走,自杏山迤南沿海,东至塔山,为大清兵邀击,溺海死者无算。变蛟、廷臣闻败,驰至松山,与承畴固守。三桂、朴奔据杏山,越数日欲走还宁远,至高桥遇伏,大败,仅以身免。先后丧士卒凡五万三千七百余人。

  我所引用的《明史》,系据乾隆四年殿本影印;上引文中,有一字之误,而关系甚大,即"东至塔山"之"东"字应为"西"字。叙战史最要紧的是,地理方位必须清楚。如王朴等夜遁,"东"至塔山,则为自投罗网。山海关在西面,想遁回关内,自然应该往西,往东就不可解了。

  我在前面曾叙过锦州、松山等地的关系位置,这里需要再重叙一遍,以清眉目。按:自山海关至锦州,乃由西南往东北;由东北往西南,则锦州之南为松山,松山之南为杏山,杏山西南为高桥,高桥之南为塔山,塔山之南为连山(锦西),连山之南为宁远(兴城),即为吴三桂的防区。

  当杨国柱败殁于锦县之南的吕洪山时,其他各军亦已到达松山附近;在王朴夜遁、吴三桂等相继逃走时,是由松山、杏山附近向西过高桥,至塔山附近为清军所拦截,此即清太宗绝其归路之计。王朴、吴三桂遇阻而退,还据杏山。及至第二次再逃,目的地是宁远,自然仍旧往西;而清军则已自塔山进至高桥设伏。

  检讨此一役的因果关系,以杨国柱吕洪山中伏大败为战局变化的关键;而所以出现此一关键,则由于张若麒的促战。张若麒亦《贰臣传》中人,籍隶山东胶州,两榜出身,以为杨嗣昌收买劾黄道周,得由刑部主事调兵部职方司。明朝兵部权重,四司中武选掌除授,职方掌军政,其职尤要。《贰臣传》本传:

  (崇祯)十四年,我太宗文皇帝围锦州,总督洪承畴集诸镇兵来援,未敢决战。兵部尚书陈新甲遣若麒往商于承畴,欲分四路夹攻。承畴虑兵分力弱,议主持重;若麒以围可立解入告,新甲益趣承畴进兵。若麒屡报捷,洊加光禄寺卿。既而诸军自松山出战,我师击败之,歼殪各半。若麒自海道遁还,新甲庇之,复令出关监军。

  又:《明史》二百五十七《陈新甲传》:

  时锦州被围久,声援断绝,有卒逸出,传祖大寿语,请以车营逼,毋轻战。总督洪承畴集兵数万援之,亦未敢决战。帝召新甲问策,新甲请与阁臣及侍郎吴甡议之,因陈"十可忧,十可议",而遣职方郎张若麒面商于承畴。若麒未返,新甲请分四道夹攻,承畴以兵分力弱,意主持重以待,帝以为然,而新甲坚执前议。若麒素狂躁,见诸军稍有斩获,谓围可立解,密奏上闻。新甲复贻书趣承畴;承畴激新甲言,又奉密敕,遂不敢主前议。若麒益趣诸将进兵。

  其时张若麒在前方的身份为监军,故得促诸将出战,后来御史劾张若麒有"督臣洪承畴派军远出,若麒任意指挥,视封疆如儿戏,虚报大捷,躐光禄卿,冒功罔上"之语,此为明朝军事指挥制度上积渐而成的一种不合理现象。但洪承畴既膺专阃之寄,则"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虽不必明言,实际上可以一方面敷衍张若麒,一方面独行其是。两百年后曾国藩、胡林翼平洪杨,即本此原则以行,视官文如张若麒,刻意交欢,推功归之,"我打仗,你升官",但求勿掣肘、勿乱出主意,卒成大功。我曾说过,同光之能中兴,实由君臣皆熟读《明史》,能惩其失。恭王当政,一本肃顺重用汉人的原则,授权曾国藩节制五省,"不为遥制",而曾国藩遂能以明末将帅为鉴,惩其失,师其长,如剿捻之布长围、设老营,无非杨嗣昌"四镇六隅,十面三网"的变化。今以洪承畴与张若麒、曾胡与官文之情况相比较,可为我的看法之另一佐证。

  松山被围至十五年二月,因副将夏成德献城投降,清军得生擒洪承畴、巡抚邱民仰、总兵曹变蛟、王廷臣,除洪承畴外,邱民仰、曹变蛟、王廷臣皆被杀。留洪承畴是为招降吴三桂等边帅,而杀邱、曹、王则是警告祖大寿。

  据《贰臣传》记载,夏成德献城,先有期约,并以子为质,临事极其秘密,以故统帅以下的军民长官皆一鼓成擒。往日读史至此,辄感困惑:且不说洪承畴谨慎持重,深谙韬略;即如邱民仰起家乙科,素有能名;曹变蛟与其叔文诏,为明季有数良将,流寇闻"大小曹将军"之号,望风而逃,然则对夏成德从容通敌,岂竟漫无察觉?此为事理之不可解者。

  近读陈寅恪《高鸿中明清和议条陈残本跋》,始恍然大悟。按:杨嗣昌、陈新甲主和,凡研明史者无不知,《明史》卷二百五十七《陈新甲传》:

  初,新甲以南北交困,遣使议和,私言于傅宗龙。宗龙出都日,以语大学士谢陞。陞后见疆事大坏,述宗龙之言于帝。帝召新甲诘责,新甲叩头谢罪。陞进曰:"倘肯议和,和亦可恃。"帝默然。寻谕新甲密图之,而外廷不知也。已,言官谒陞,陞言上意主和,诸君幸勿多言,言官诫愕,交章劾陞,陞遂斥去。

  按:起傅宗龙于狱,命为三边总督讨李自成,事在崇祯十四年五月,正锦州被围之时;则知陈新甲始倡和议,即在此时。谢陞罢相,在崇祯十五年四月,已为松山已破以后。但崇祯之斥谢陞,并不表示放弃议和之意,须至这年八月陈新甲被逮下狱,始为不谈和的表示。就此过程来看,陈新甲遣使议和,在于何时,尚待探索。接前引《陈新甲传》:

  帝既以和议委新甲,手诏往返者数十,皆戒以勿泄。外廷渐知之,故屡疏争,然不得左验。一日所遣职方郎中马绍愉以密语报,新甲视之,置几上。其家童误以为塘报也,付之钞传。于是言路哗然,给事中方士亮首论。帝愠甚,留疏不下。已降严旨切责,令新甲自陈;新甲不引罪,反自诩其功,帝益怒。至七月,给事中马嘉植复劾之,遂下狱。新甲从狱中上疏乞宥,不许。

  据此可知,陈新甲所遣议和专使为职方郎中马绍愉;马于何时与清接触,据《清史稿·太宗本纪》:"崇德七年三月乙酉,阿济格等奏:明遣职方郎中马绍愉来乞和。"此已在松山城破以后,事实上大概在正月下旬,至迟二月上旬,马绍愉即已到达盛京,提出议和的条件;证据即在高鸿中"条陈残本"有两行附识,一曰"二月十一日到",一曰"三月十三日奏了"。这年明朝遣使议和时,清太宗命诸臣各陈意见。高鸿中既于二月十一日即有条陈,则马绍愉之到达盛京,必在此以前。另一附识"三月十三日奏了",乃指阿济格于"三月乙酉"将整个条陈意见作一汇报。而在二月十一至三月十三之间,有一大事,即夏成德于二月二十左右献松山,生擒洪承畴。

  明既遣使,清以礼待,但马绍愉于二月初到盛京,阿济格等直至四十天后始出奏,何疏慢如此?而且既已"乞和",则当一缓松山之围,即令欲造成既成事实,以为争取优厚条件的张本,亦不应于破城之后杀一巡抚、两总兵。观清之所为,不友好到了极处,根本无和可议;而清官书记载,却非如此。接前引《清史稿·太宗本纪》云:

  上曰:"明之笔札多不实,且词意夸大,非有欲和之诚。然彼真伪不可知,而和好固朕宿愿。尔等其以朕意示之。"五月乙巳朔,济尔哈朗等奏,明遣马绍愉来议和;遣使迓之。壬午,明使马绍愉等始至。六月辛丑,都察院参政祖可法、张存仁言:"明盗寇日起,兵力竭而仓廪虚,征调不前,势如瓦解。守辽将帅丧失八九,今不得已乞和,计必南迁,宜要其纳贡称臣,以黄河为界。"上不纳,以书报明帝曰:"自兹以往,尽释宿怨,尊卑之分,又奚较焉?使者往来,期以面见;吉凶大事,交相忧吊。岁各以地所产,互为馈遗;两国逃亡,亦互归之。以宁远双树堡为贵国界,塔山为我国界,而互予于连山适中之地。其自海中往来者,则以黄城岛之东西为界,越者各罪其下。贵国如用此言,两君或亲誓天地,或遣大臣莅盟,唯命之从。否则后勿复使矣。"遂厚赉明使及从者遣之。

  按:照此条件,以当时明清对垒的形势来看,可谓相当宽大合理,无怪乎陈新甲"不引罪,反自诩其功"。而马绍愉的"密语",为陈家童仆误为寻常战报的"塘报"者,正就是报告此事。如清太宗果有如此和好的诚意,则与二、三月间所表现的不友好态度为一极大的矛盾,其又何解?

  唯一的解释是:谈和根本是个骗局。二月初明使至,三月十三始以"明帝敕兵部尚书陈新甲书"奏太宗"为验",在此一个多月中,清朝利用明朝求和的行动,暗中勾结夏成德献城,其言必是:"明主已求和,诸将苦守殉难,白死而已。何不献城自效?明主先有求和之心,则献城之举未为不忠,而富贵可以立致。"观夫夏成德敢以子为质,不虞有任何变卦,致召不测之祸,即因马绍愉秘密东来,能坚其信:和局早晚必成,以子为质,绝无危险。

  松山既破,败报到京,说洪承畴、邱民仰并皆殉难,举朝大震。崇祯惊悼不已,设坛赐祭:洪承畴十六坛,邱民仰六坛。照明朝的体制,一品官赐祭九坛;公侯掌武职,方赐祭十六坛,为最高的荣典。哪知祭到第九坛,传来消息:洪承畴投降了。当时并曾有旨,在北京外城建祠,以邱民仰与洪承畴并祀,祠成将亲临致祭,得到这个消息,废然而止,连带邱民仰亦失去了血食千秋的机会。

  洪承畴的投降与明朝之失天下无甚关系,但对清朝之得天下,关系甚重。《清史稿》本传:

  崇德七年二月壬戌,上命杀民仰、变蛟、廷臣,而送承畴盛京。上欲收承畴为用,命范文程谕降。承畴方科跣谩骂,文程徐与语,泛及今古事。梁间尘偶落,着承畴衣,承畴拂去之,文程遽归告上曰:"承畴必不死,惜其衣,况其身乎?"上自临视,解所御貂裘衣之曰:"先生得无寒乎?"承畴瞠视久,叹曰:"真命世之主也!"乃叩头请降。上大悦,即日赏赉无算,置酒陈百戏。诸将或不悦曰:"上何待承畴之重也!"上进诸将曰:"吾曹栉风沐雨数十年,将欲何为?"诸将曰:"欲得中原耳!"上笑曰:"譬诸行道,吾等皆瞽,今获一导者,吾安得不乐?"居月余,都察院参政张存仁上言:"承畴欢然幸生,宜令薙发,备任使。"五月,上御崇政殿,召承畴及诸降将、祖大寿等入见。

  此事经孟心史先生考证,时地皆不确,为好事者附会之词。历史上类此故事亦甚多,如曹彬下江南,容李后主宫内收拾行装、"辞庙"、"别宫娥";他的部下担心李后主倘或自杀,回汴京无法交代,曹彬说李后主绝不会死,因为上船请降时,走一条跳板都不免恐惧,胆小如此,绝不会自杀。此即所谓观人于微。大致清初遗民对洪承畴痛恨特甚,所以有许多讽刺的传说。

  至于清太宗必欲用洪承畴,眼光超卓,倍不可及。孟心史有一段议论说:

  考承畴用事时代,实为当时不可少之人物,且舍承畴更无合用之人。承畴以万历四十四年登第,是年即清太祖天命元年,在故明文臣中,已称老辈,可以为招徕遗老,树立风声,破坏义师,改其视听。自崇祯初以知兵名于世,清初汉人为将领者多出麾下,声势最张之平西王吴三桂,即其督蓟辽时旧部八总兵之一。发纵指示,足孚众望,而又读书知政体,所到能胜察吏安民之任,与武夫狼藉扰累者不同。假以事权,执挺为降臣长,用人之妙,无过于此。东南西南天下大定于承畴手,而以文人督师,不似旧日镇将,各拥死士,有其羽翼。用则加诸膝,退则坠诸渊,了无留恋抵抗之患。以故以督部之尊,为招抚,为经略,所向成大功。(《洪承畴章奏文册汇编跋》)

  当松山城破时,祖大寿的三个弟弟都在洪承畴军中:祖大乐,总兵;祖大名、大成,游击。被俘后,太宗命释祖大成,放他回锦州传话。到此地步,祖大寿自然非降不可了。《清史稿》本传:

  大寿使诣军言,得见大乐,当降。既令相见,大寿再使请盟。济尔哈朗怒曰:"城旦夕可下,安用盟为?趣攻之。"大寿乃遣泽远及其中军葛勋诣我师引罪。翌日,大寿率将吏出降。即日,诸固山额真率兵入城,实崇德七年三月初八日也。上闻捷,使济尔哈朗、多尔衮慰谕大寿,并令招杏山、塔山二城降,济尔哈朗、多尔衮帅师驻焉。阿济格、阿达礼等,以大寿等还;上御崇政殿,召见大寿,谢死罪。上曰:"尔背我,为尔主、为尔妻子宗族耳。朕尝语内院诸臣,谓祖大寿必不能死,后且复降。然朕决不加诛,往事已毕,自后能竭力事朕,则善矣。"又谕泽远曰:"尔不复来归,视大寿耳。曩朕莅视杏山,尔明知为朕,而特举炮,岂非背恩?尔举炮能伤几人耶?朕见人过,即为明言,不复省念。大寿且无责,尔复何诛。尔年方少壮,努力战阵可也。"泽远感激泣下。

  清太宗驾驭降将的手段,确是高人一等,而实从《三国演义》中揣摩曹操的权术而得。接前引《祖大寿传》:

  六月,乌真超哈分设八旗,以泽润为正黄旗固山额真;可法、泽洪、国珍、泽远,为正黄、正红、镶蓝、镶白诸旗梅勒额真。大凌河诸降将,初但领部院,至是始以典军。大寿隶正黄旗,命仍为总兵。上遇之厚,赐赉优渥。存仁上言:"大寿悔盟负约,势穷来归,即欲生之,待以不杀足矣,勿宜复任使。"降将顾用极且谓其反复,虑蹈大凌河故辙。上方欲宠大寿,讽明诸边将,使大寿书招明宁远总兵吴三桂。三桂,大寿甥也,答书不从。大寿因疏请发兵取中后所,收三桂家族。

  于此可知,在祖大寿未降以前,其部属始终为清所猜忌,不以典兵。事实上祖大寿令子侄投降,或许亦有布置内应的打算在内;果然典兵,极可能受祖大寿的指挥而反正。"乌真超哈"、"固山额真"、"梅勒额真"皆满洲语,即汉军、都统、副都统。"额真"后改"章京",此一满洲官称与"戈什哈"(护卫)至清末未改,亦为汉人得以任职的仅有的两个满洲语官名。

  至于"收吴三桂家族于中后所",已在清太宗既崩以后,《清史稿》所记稍有未谛,《贰臣传·祖大寿传》于大寿奉命招降吴三桂不从下接叙:

  是时贝勒阿巴泰等征明,以明兵固守山海关外五城,别由黄崖口入蓟州,越京师,略山东郡邑。

  八年正月,大寿奏言:"臣先执谬,自辱其身,深愧归降之晚。伏睹皇上宽仁神武,一统之业,朝夕可定;以臣目击机会,先取山海关五城,最为上策。明文武官之能否,城之虚实,兵之强弱,臣所洞悉,宜乘此时攻取中后所,收吴三桂家属,彼必为之心动。其余中右所、中前所、前屯卫一鼓可平也。破山海更易于破宁远:山海军士皆四方乌合之众,不识阵战,绝其咽喉,撤其藩篱,海运不通,长城不守,彼京师难保,三桂安能守宁远也?"

  崇德八年即崇祯十六年。此为祖大寿降清后唯一所建之策。以意逆推,祖大寿经数月观察,已知明欲灭清,大非易事;而明则内困流寇,复有清兵不断破边墙而入,长驱南下,大肆掳掠,河北、中原的百姓,实在太苦了。而明朝终必在此双重艰困之下失去天下;如流寇亡明,则与清兵相持,兵连祸结,更苦百姓。因此,祖大寿特建此策,固为清谋,但亦为明朝及关内百姓筹一条生路。祖大寿坚毅深沉,受孙承宗、袁崇焕知遇,自崇祯四年降清,犹复孤军坚守锦州达十一年之久,其心系明室,意向甚明;但中国的武德标准定得太高,作战非胜即死,遁走亦且为辱,遑论投降?但祖大寿采取比较实际的观点,前面引述过在他初次被迫投降时,曾邀副将石建柱告以心腹语:"人生岂有不死之理?但为国、为家、为身三者并重。今既不能尽忠报国,唯惜身命耳。"话虽如此,能为国还是要为国,孤城困守,析骸为炊,此种非人生活过了十一年之久,为古今中外绝无仅有之事。设非松山之败,他还可以在锦州守下去。平心而论,祖大寿实在很对得起明朝。即在既降以后,为清建策,亦仍有卫护明朝及关内百姓之深意在内。

  如其策见用,明朝及关内百姓可得如下的利益:

  第一,清朝既已尽得山海关五城(合锦州、松山、杏山为"关外八城"),则明清正式形成对垒之势,清兵不必再由墙子岭、黄崖口破边墙而入,肆行海盗式的掳掠。尤其重要的是,有可能以山海关为界,而以关西至滦河为缓冲地带,达成和议,救明于不亡。

  第二,此时守关以宁远总兵吴三桂为帅,集兵达五十万之众;移入关内,以剿流寇。吴三桂、左良玉力足以办贼。

  第三,明季财政受困之大病为饷重;而自神宗末年增赋五百二十万,崇祯三年增赋百六十五万,皆为"辽饷"。此外所谓"练饷"(团练)、"剿饷",亦与备辽有关,前后总计增赋一千六百七十万以上。吴三桂移兵入关,不必再有转输困难的辽饷,财政上的压力自可减轻。

  但因其时阿巴泰所领明兵征山东者,尚未班师,故其言不用。未几太宗崩,至是年十月,始由济尔哈朗攻中后所、前屯卫、中前所,唯旋即退出,并未照祖大寿的计划,迫使吴三桂撤回关内,是必有高人看破机关,乐见清兵能吸住吴三桂的五十万大军之故。

  ***

  清太宗崩于崇德八年八月初九,至廿六始由太宗第九子福临嗣位,是为世祖,年号顺治,时方六岁。在此十七天之中,多尔衮曾与太宗长子肃亲王豪格有过激烈的争夺,但官书已灭其迹,只能从残余的记载中窥知一二。试为钩稽如次。

  孟心史《清代史》第一章第三节:

  清入关创业,为多尔衮一手所为。世祖冲龄,政由摄政王出。当顺治七年以前,事皆摄政专断,其不为帝者,自守臣节耳。屡饬廷臣致敬于帝,且自云:"太宗深信诸子弟之成立,唯予能成立之。"以翼戴冲人自任,其功高而不干帝位,为自古史册所仅见。

  谓多尔衮"不为帝者,自守臣节",实与当时真相稍有不符。太宗既崩,从任何角度来看,都应由豪格继位;但太祖既有共主的遗命,而太宗继位时,亦系四大贝勒共坐议政,则以多尔衮之功之才,谓欲入关与明争天下,完父兄未竟之业,非正大位俾获全权不可,亦是可以说得过去的一件事。因此,当时便有两派,一派主立豪格,一派拥戴多尔衮。

  《清史列传·多尔衮传》:

  (顺治)二年十二月,集诸王贝勒、贝子、公、大臣等,遣人传语以尊崇皇上,戒谄媚己,且曰:"太祖、太宗所贻之业,予必力图保护,俟皇上春秋鼎盛,即行归政。"又曰:"前所以不立肃亲王者,非予一人意,因诸王大臣皆曰:'若立肃亲王,我等皆无生理。'是以不立。"传语毕,唯豫亲王不答;使者还报,复遣传语曰:"昔太宗宾天时,予在朝门幄中坐,尔与英王跽请即尊位,谓两旗大臣属望我者,诸亲戚皆来言,予时以死自誓乃已。此言岂乌有耶?"豫亲王语塞。

  据此可知,(一)若立豪格,第一个反对的,就是多尔衮;(二)多尔衮一兄阿济格、一弟多铎为首先拥戴之人。但解释不立豪格之故,而多铎不答,可知多铎知其言为违心之论。多尔衮对于尊位,非不欲也,乃不可也。

  太宗崩后,皇位既经十七日之争议始能定夺,而在世祖即位之第二天,几又翻覆,为《多尔衮传》所载:

  八月,世祖章皇帝即位,礼亲王集诸王贝勒大臣议,以郑亲王与王辅政,王自誓曰:"如不秉公辅理,妄自尊大,天地谴之。"越日,郡王阿达礼潜语王曰:"王正大位,我当从王。"贝子硕托亦言:"内大臣及侍卫皆从我谋,王可自立。"遂与礼亲王发其谋,阿达礼、硕托并伏诛。

  心史先生谓多尔衮"功高而不干帝位","自守臣节",即因有此"发其谋"一事。但如细考,即不能无疑。须知硕托乃礼亲王代善第二子,阿达礼则为代善第三子颖亲王萨哈璘长子。萨哈璘颇有战功,殁于崇德元年,得年三十三,阿达礼袭封为多罗郡王。今按:阿达礼与硕托,即使有劝多尔衮自立,形成谋反大逆的罪名,但毕竟只是一句话而无行动,依律为"未遂",罪名应减一等,再衡以"议亲"、"议贵"的原则,万无死理,而竟骈诛!何故?

  其次,代善这年正好六十岁,以花甲老翁而忍令一子一孙伏法,竟不一救,已大出情理之外;而以代善之年辈,为皇族之家长,其诸弟诸侄以及"三朝"老臣,竟不代为乞情,以慰此尊亲,更非常情所有。此又何故?

  于此可知,必致硕托、阿达礼于死,实有不得已之苦衷,此即所谓"借人头"——倘非如此,则豪格必反。

  今据《清史列传》诸王传,推断当时事实并举证如下:

  一、当太宗崩后,颇有人支持豪格,郑亲王济尔哈朗即其一。济尔哈朗与多尔衮并得太宗重用,势力相颉颃,并以两黄旗大臣推太宗之恩及于幼主,所以多尔衮虽欲自立而不可得。《清史列传·何洛会传》:

  何洛会……初隶肃亲王豪格旗下,颇见任使。世祖章皇帝顺治元年,睿亲王摄政,与肃亲王不相能,何洛会因讦肃亲王与两黄旗大臣杨善、俄莫克图、伊成格、罗硕诋诽睿亲王,且将谋乱,下法司鞫实,削肃亲王爵,杨善等四人并弃市。

  此为豪格讦多尔衮,而为何洛会所出卖;在此以前,两黄旗即有拥立豪格,而济尔哈朗亦曾与闻的事实,《清史列传》本传:

  (顺治四年)二月以造第逾制……罢辅政;五年三月贝子屯齐等讦王在盛京时,不举发两黄旗大臣谋立肃亲王私议……降多罗郡王。

  "不举发"自为支持豪格的明证。

  二、为夺皇位。多尔衮与豪格双方,旗鼓相当,争持不下,势必演变为自相火并;大概除代善的正红旗以外,其余七旗均将卷入漩涡,则外有拥重兵的吴三桂,内有犹未倾服的祖大寿,乘机而起,危亡立见,故由代善以家长的资格出面调停,既不立豪格,亦不立多尔衮,皇位仍归于太宗之子。但多尔衮辅政,则豪格不能再辅政,否则又成两虎相争之局,故以较疏远的济尔哈朗与多尔衮并为"辅政叔王",代表豪格的利益。

  这是勉强达成的协议,豪格应得皇位而未得,属于失败的一方;多尔衮虽未得皇位,但实际上掌握了政权,自是胜利的一方。因此,只要多尔衮稍有逾越,即足以造成豪格举兵的口实。所以代善的责任极重,他必须表现出百分之百的大公无私,绝对维持协议,才能约束豪格。哪知世祖即位第二天,便有硕托、阿达礼之事,其中真相,心史先生并未发现。

  真相之披露,事在顺治十二年,《多尔衮传》:

  (顺治)十二年,诏内外大小官直言时政,吏科副理事官彭长庚、一等子许尔安如上疏颂睿亲王元功,请复爵号,修其墓,下王大臣议。郑亲王济尔哈朗等奏,长庚言……又言:"遇奸煽惑离间君臣,于郡王阿达礼、贝子硕托私谋拥戴,乃执大义,立置典刑。"查阿达礼、硕托之伏法,由谋于礼亲王代善;礼亲王遣谕多尔衮,言词迫切,多尔衮惧罪及己,始行举首。

  观此一段,则我前面所举的两个疑问皆可解释。事实是很明显的:硕托叔侄谋于父祖之先,已跟多尔衮谈过;见多尔衮有默许之意,方再谋于父祖。但代善识得厉害,多尔衮知情不举,其心即不可问;退一步言,就算本心无他,不过徇私庇隐,亦自背其前一日"秉公辅理"的誓词。只看"言词迫切"四字,可知情况严重;或者豪格的问罪之师都已经预备好了,是故代善不能不牺牲一子一孙,以避免同室操戈、两败俱伤的结果。

  ***

  至于选立六岁的福临继承皇位,自然是由于孝庄太后之故。孝庄与多尔衮的关系,为清初之大疑案之一。疑云之起,由于张煌言(苍水)的两首七绝,题为"建夷宫词",收入《奇云草》。"建夷"者,建州之夷,为遗民对新朝的称呼。诗云:

  上寿觞为合卺尊,慈宁宫里烂盈门。

  春宫昨进新仪注,大礼恭逢太后婚。

  掖庭犹说册阏氏,妙选孀闺作母仪。

  椒寝梦回云雨散,错将虾子作龙儿。

  此诗系年庚寅,为顺治七年。天下哄传,太后下嫁摄政王。孟心史先生曾作考证,力辟其非实。相传孝庄后下嫁,曾有"誊黄"的恩诏,但孟心史遍检旧籍而无有;又欲得"不下嫁之坚证",最后读《朝鲜李朝实录》,方有确证,其言如此:

  私念清初果以太后下嫁之故,尊摄政王为"皇父",必有颁诏告谕之文;在国内或为后世列帝所隐灭,朝鲜乃属国,朝贡庆贺之使,岁必数来,颁诏之使,中朝亦无一次不与国内降敕时同遣。不得于中国官书者,必得于彼之实录中。着意翻检,设使无此诏,当可信为无此事。既遍检顺治初年《李朝实录》,固无清太后下嫁之诏,而更有确证其无此事者,急录之以为定断,世间浮言可息矣。

  朝鲜仁祖李倧实录:二十七年己丑,即清世祖顺治六年,二月壬寅,上曰:"清国咨文中,有'皇父'摄政王之语,此何举措?"金自点曰:"臣问于来使,则答曰:今则去叔字。朝贺之事,与皇帝一体云。"郑太和曰:"敕中虽无此语,似是已为太上矣。"上曰:"然则二帝矣。"以此知朝鲜并无太后下嫁之说。使臣向朝鲜说明"皇父"字义,亦无太后下嫁之言。是当时无是事也。

  但以我的看法,虽无太后下嫁摄政王的事实,但极可能有孝庄与多尔衮相恋的事实。

  按:清朝创业两帝,皆得力于政治婚姻。太宗孝端、孝庄两后母家博尔济吉特氏,为国戚第一家,累世结姻,关系尤重,不可不作一介绍。

  博尔济吉特氏为元朝皇室之后,属于内蒙古哲里木盟,共四部十旗,计科尔沁六旗、札赉特一旗、杜尔伯特一旗、郭尔罗斯二旗,当今辽宁北部、黑龙江南部,以洮南为中心,东至伯都纳,西至热河、察哈尔交界,北至索伦,南至铁岭,皆其牧地。博尔济吉特氏即为科尔沁部,向来以右翼中旗为盟长,称号为札萨克汗。

  孝端皇后之父名莽古斯,为科尔沁六旗中一旗之长。此族早已附清,太祖一妃,即康熙接位册封为"皇曾祖寿康太妃"者,为科尔沁贝勒孔果尔之女;孔果尔后封札萨克多罗冰图郡王,成为科尔沁六旗的盟长。

  清朝与博尔济吉特氏始通婚姻,在万历四十二年甲寅,即莽古斯以女归太宗。天聪七年,莽古斯已殁,其妻称为科尔沁大妃,携子塞桑、塞桑长子吴克善,以及吴克善的妹夫满珠礼等来会亲,进一步大结婚姻。但行辈错乱,如太祖之于叶赫一族,亲戚关系变得极其复杂,《清列朝后妃传稿·太宗孝端文皇后传》载:

  天聪间后母科尔沁大妃……数来朝,帝迎劳锡赉之甚厚。贝勒多铎聘大妃女,为皇弟多尔衮娶其妹,吴克善子亦尚公主。

  大妃之女即孝端之妹,多铎为太宗之弟,昆季而为连襟,自无足异;为多尔衮娶"其妹"者,大妃之妹,亦即孝端的姨母,多尔衮成为其嫂之姨丈,凭空长了一辈。吴克善为孝端的内侄,其子为内侄孙,尚公主则成为女婿,此亦是凭空长了一辈。

  与此同时,塞桑之女,吴克善之妹,亦即孝端的侄女,为太宗纳为妃,即孝庄后。崇德元年,建五宫,孝端称"清宁中宫后";孝庄为"永福宫庄妃";而孝庄另有一姊,则早于天命十年即归于太宗,封为"关雎宫宸妃"。宸妃有孕,崇德二年七月生皇八子,以其为正式建元后所生第一子,因而以诞生太子之例举行大赦,但旋即夭殇;半年后,亦即崇德三年正月,孝庄生皇九子,即为世祖福临。宸妃之子不殇,自应为皇位之继承人;但我以为不尽然,即因多尔衮与孝庄有特殊感情。

  孝庄后崩于康熙二十六年,年七十五,则是生于万历四十一年癸丑。《清史稿》说她"于天命十年二月来归",计年不过十三,度当时情事,不过依姑而居,"待年"择配,本不必于此时即定为太宗妾媵。至多尔衮殁于顺治七年,年三十九,则应生于万历四十年壬子,长孝庄一岁。当太祖崩于叆鸡堡,四大贝勒逼迫大妃身殉,两幼子多尔衮、多铎由太宗抚养,其时多尔衮十五岁、孝庄十四岁,年岁相当,滋生情愫,是极可能的事。我甚至怀疑,多尔衮与孝庄的这段恋情,至死未已。孟心史《太后下嫁考实》云:

  蒋录(按:蒋氏《东华录》的简称;下称王录亦即王氏《东华录》的简略)于议摄政王罪状之文,有王录所无之语云"自称皇父摄政王",又亲到皇宫内院。又云:凡批示本章,概用"皇父摄政王之旨",不用"皇上之旨";又悖理入生母于太庙。其末又云:罢追封、撤庙享,停其恩赦。此为后实录削除隆礼,不见字样之一贯方法。但"亲到皇宫内院"一句最可疑;然虽可疑只可疑其曾渎乱宫廷,绝非如世传之太后大婚,且有大婚典礼之文,布告天下也。夫渎乱之事,何必即为太后之事?

  心史先生的考证,推理谨严,但上引最后一句,不免强词夺理,如反问一句:"安知必非太后之事?"恐心史先生亦将语塞。事实上如我前文所指出的年岁相当,以及同养于宫中、朝夕相共的情况来说,多尔衮"亲到皇宫内院",为了孝庄的可能性,大于其他任何人。此外如心史先生所指出的自称"皇父摄政王",以及孝庄后崩后愿别葬,似皆非无故。关于"皇父"之说,胡适之先生于读"考实"后有一函致心史先生云:

  读后终不免一个感想,即是终未能完全解释"皇父"之称之理由。《朝鲜实录》所记,但云"臣问于来使",来使当然不能不作模棱之语,所云"今则去叔字",似亦是所答非所问。单凭此一条问答,似仍未能完全证明无下嫁之事,只能证明在诏敕官书与使节辞令中,无太后下嫁之文而已。鄙意绝非轻信传说,终嫌"皇父"之称,但不能视为与"尚父、仲父"一例。

  心史先生复函,词锋犀利,以为:

  夫以国无明文之暧昧,吾辈今日固无从曲为辩证。但中冓之言,本所不道,辨者为多事,传者亦太不阙疑。此为别一事,不入鄙作考实之内。唯因摄政王既未婚于太后,设有暧昧,必不称皇父以自暴其恶。故知公然称皇父,既未下嫁,即亦并无暧昧也。

  如心史先生所言,我谈此段即是"多事";但"不做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世事真相,常由多事而来。心史先生对多尔衮颇有好感,故确信其有完美的人格;而我的看法不然,如考证多尔衮与豪格争权的真相,结论是多尔衮对皇位非不欲也,乃不能也,非如心史先生所说,多尔衮能"自守臣节"。至谓多尔衮与孝庄若有暧昧,"必不称皇父以自暴其恶",此是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多尔衮没有读多少汉文,于名教礼义,并无多大了解,何尝以为与太后有暧昧即为恶行?倘非如此,何至于杀胞侄而又霸占侄媳?彭长庚比多尔衮为周公,济尔哈朗驳之云:"多尔衮图肃亲王元妃,又以一妃与英亲王;周公曾有此行乎?"如此悍然无忌的乱伦,难道不是"自暴其恶"?

  复次,关于孝庄别葬昭西陵一事,尤出情理之外。《太后下嫁考实》云:

  孝庄崩后,不合葬昭陵,别营陵于关内,不得葬奉天,是为昭西陵。(按:太宗葬盛京西北十里隆叶山,名昭陵;孝庄葬关内,在盛京之西,故名昭西陵。)世以此指为因下嫁之故,不自安于太宗陵地,乃别葬也。《孝庄后传》,"后自于大渐之日,命圣祖以太宗奉安久,不可为我轻动;况心恋汝父子(按:指顺治、康熙),当于孝陵(按:顺治孝陵,在遵化昌瑞山,后总称东陵)近地安厝。"世说姑作为官文书藻饰之辞,不足恃以折服横议。但太宗昭陵,已有孝端合葬;第二后之不合葬者,累代有之……不能定为下嫁之证。

  这话不错,但心史先生不言孝庄葬于何时,似不免有意闪避。我之所谓"尤出情理之外"者,康熙年间,始终未葬孝庄。

  自此而始,到康熙上宾,孝庄梓宫始终浮厝于世祖孝陵之南;直至雍正三年二月十二日,世宗服父丧二十七个月,"祫祭太庙,释服即吉"时,才动工兴修昭西陵。《雍正实录》载祭告文曰:

  钦惟孝庄文皇后,躬备圣德,贻庆垂庥,隆两朝之孝养,开万世之鸿基,及大渐之际,面谕皇考,以昭陵奉安年久,不宜轻动,建造北城,必近孝陵。丁宁再三,我皇考恭奉慈旨。二十七年四月己酉,上启銮奉大行太皇太后梓宫诣山陵,辛酉奉安大行太皇太后梓宫于享殿。甲子,上诣暂安奉殿内恭视大行太皇太后梓宫;封掩毕,奠酒恸哭,良久始出。

  为什么三十八年不葬?且先看《康熙实录》在孝庄崩后不久的一道上谕:

  伏思慈宁宫之东,新建宫五间,太皇太后在日,屡曾向朕称善,乃未及久居,遽尔升遐。今于孝陵近地,择吉修建暂安奉殿,即将此宫拆运于所择吉处,毋致缺损。着拣选部院贤能官员往敬谨料理。天气甚寒,务期基址坚固,工程完备。尔等即传谕行。

  按:慈宁宫在养心殿之西,乾隆十六年曾经重修,所以原来"新建宫五间"的遗址,已无迹可寻。又《康熙实录》:

  择地于孝陵之南,为暂安奉殿,历三十余年。我皇考历数绵长,子孙蕃衍;且海宇升平,兆人康阜,胤禛祗绍不承,夙夜思维,古合葬之礼,原无定制,神灵所通,不问远近;因时制宜,唯义所在。即暂安奉殿,建为昭西陵,以定万年之宅兆。

  据此可知,昭西陵之名,是到了雍正三年才有的。在康熙年间,并未为孝庄修陵。中国传统的丧礼,"入土为安";康熙三十多年不葬祖母,这一层道理,始终是说不过去的,然则其有迫不得已的隐衷,灼然可见。

  康熙之孝顺祖母,不独自有帝皇以来所未有,即平常百姓家亦罕见,但细参实录,辄有微觉不近人情之感,如孝庄崩后,必欲于宫中独行三年之丧;以及康熙二十八年岁暮,去孝庄之崩将近两年,三年之丧以二十七个月计算,亦将届满,而赵执信、洪昇竟因"非时演剧"被斥逐(详见拙作《柏台故事》关于黄六鸿部分),处分过苛,与康熙的个性不符,等等,予人的感觉是,纯孝之外,似乎康熙对祖母怀有一份非常浓重的咎歉,渴思有所弥补。

  这份咎歉,实即康熙不可告人的隐痛。然则他的隐痛是什么?是孝庄绝不可与太宗合葬;而所以造成不可合葬的原因,在于安太宗之遗孤、存太宗之血食。孝庄不独无负于太宗,且当为太宗谅解及感激于泉下;但格于世俗礼法,竟不得与太宗同穴,自为莫大之委屈,且此委屈又不得有片言只字的申诉,则在孝庄实负不白之奇冤。康熙知其故而不能言;贵为天子,富有四海,权力可以决定任何人的生死贵贱,独独对祖母的奇冤,无法昭雪,则康熙隐痛之十百倍于常人,亦可想而知。

  说来说去,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走笔至此,有欲罢不能之势,只好来个"外一章",但亦不算离题太远。多尔衮固曾祔庙上谥,称"成宗义皇帝";生前虽无称帝之名,而有为帝之实,应亦可算作"清朝的皇帝"之一。

  蒋氏《东华录》顺治七年八月载:

  上孝烈武皇后尊谥曰"孝烈恭敏献哲仁和赞天俪圣武皇后",祔享太庙,颁诏大赦。内阁旧档:"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徽音端范,饬内治于当年;坤则贻庥,协鸣名于万禩。典章具在,孝享宜崇。钦惟皇祖妣皇后,先赞太祖,成开辟之丰功;默佑先皇,扩缵承之大业。笃生皇父摄政王,性成圣哲,扶翊眇躬,临御万方,溯重闱之厚德;敉宁兆姓,遵京室之遗谋。庆泽洪被于后昆,礼制必隆于庙祀。仰成先志,俯顺舆情,于顺治七年七月二十六日,祗告天地……"

  此孝烈皇后即太祖的大妃、多尔衮的生母,以逼殉之故,谥之曰"烈"。

  按:"孝烈皇后"祔享太庙,颁诏大赦,既称"皇祖妣皇后",又称"笃生皇父摄政王",则是世祖竟视多尔衮为父,为太上皇。此为传说"太后下嫁"的由来。我不信有此说的原因是:第一,以情理而论,孝庄绝不会主动表示要嫁多尔衮;若有此事,必是多尔衮逼嫁。然则多尔衮逼嫁孝庄的目的何在?倘因情之故,自当体谅孝庄的处境,绝不可出此令天下后世讥笑的怪事;若以为太后下嫁,多尔衮便成皇帝的继父,而获"皇父"之称,则何不索性自立,既立而纳孝庄,岂不比逼嫁更为省事?

  其次,倘谓太后下嫁而有恩诏,则"誊黄"必遍及于穷乡僻壤,遗民的诗文中一定会有记载,必不至于只有张苍水那两首诗的一个"孤证"。

  然则"皇父"之称又何自来?多尔衮为什么要用这种奇特的方式?我的推论是,世祖可能为多尔衮的私生子。而当太宗既崩,多尔衮大权在握,尤其是"一片石"大败李自成,首先入关,占领北京,清朝天下可说是多尔衮打成功的,如心史先生所说,"清入关创业,为多尔衮一手所为",能为帝而不为,"以翼戴冲人自任"者,我有一个解释:是由此而确立父死子继的皇位继承制度。

  此话怎讲?我们不妨先回溯太祖崩后的情况:太祖遗命,国事"共主";太宗初期亦确是如此。后以代善父子拥立而定于一尊,基本上是违反太祖遗命的。如果多尔衮废世祖而自立,那就形成了兄终弟及的局面,将来谁能取得皇位,视其功劳地位而定。同时他亦无子可传。但如"翼戴冲人",则父死子继的制度可以确立不移;他本人虽未称帝,不过由于世祖实际上是他所生,那么,子子孙孙皆为清朝的皇帝了。这就跟明朝的帝系由孝宗转入兴献帝的情况一样。照中国传统的传说,子孙上祭,冥冥中只有生父可享,所以多尔衮不做皇帝,反能血食千秋。

  ***

  这一论说,我现在自己推翻了。经过多年的反复研究,我才发现孝庄的苦心;主要的是,多尔衮与太宗有多重的关系,一方面有杀母之仇,一方面有养育之恩,恩怨纠结,以致行事多不可解。

  细察多尔衮死前的心境,近乎昏瞀狂乱;《清史列传》本传:

  (顺治六年)十二月,王妃博尔济吉特氏薨,以玉册宝,追封为敬孝忠恭正宫元妃。

  七年正月,纳肃亲王妃博尔济吉特氏,并遣官选女子于朝鲜;二月,令部不需题奏者,付亲王满达海,及端重亲王、敬谨亲王料理;五月,率诸王贝勒猎山海关,令亲王多尼、顺承郡王勒克德浑、贝子务达海、锡翰、镇国公汉岱并议政。

  是月,朝鲜送女至,王亲迎之于连山,即日成婚。

  七月,王欲于边外筑城清署,令户部计额征地亩人丁数,加派直隶、山西、浙江、山东、江南、河南、湖广、江西、陕西九省银二百四十九万两有奇,输工用。

  王寻以悼妃故,有疾。锡翰与内大臣席纳布库等诣第,王怨曰:"顷予罹此莫上之忧,体复不快,上虽人主,念此大故,亦宜循家人礼,一为临幸。若谓上方幼冲,尔等皆亲近大臣也。"又曰:"尔等毋以予言请驾临。"锡翰等出,王遣人追止之不及,于是上幸王第。王责锡翰等罪,降罚有差。

  十一月,王以疾率诸王贝勒猎边外,十二月薨于喀喇河屯。

  按:豪格年岁与多尔衮相当,其福晋当亦在三十以外,非少艾之比;杀豪格或为夺权,而必欲纳其妻,则不能不谓之有报复意义在。至如得病后,既怨世祖不临视;既临视又责传言之人。又,为兴土木,加派九省地丁至二百四十九万两,亦与其入关之初务蠲前朝弊政的作风不同。凡此近乎悖乱的感情状态,以我的看法,是内心有一极大的冲突不能解决,相激相荡而产生的反常行为。此一冲突即郑亲王既遭贬斥,豪格亦已被诛,自己手握重兵,党羽密布,已无任何阻力可使他不能称帝;而唯一所顾虑者,即是孝庄太后。

  按:如前所引,议政王满达海为代善第七子;端重亲王博洛为太祖第七子阿巴泰第六子;敬谨亲王尼堪则褚英第三子。满达海之袭爵,固由多尔衮的支持;博洛及尼堪在太宗朝皆为贝勒,并不见重,由多尔衮的提携,始得封王,此时并皆议政,自然唯命是从。

  至于八旗兵力的分配,其情况如下:

  一、两黄旗,名义上归世祖,实际上由多尔衮以摄政王的身份指挥。

  二、正白旗,为多尔衮的嫡系武力。

  三、镶白旗,本由多尔衮胞弟豫亲王多铎为旗主,此时亦归多尔衮。

  四、正蓝旗,旗主本为四大贝勒之一的莽古尔泰所有;莽古尔泰获罪,收归太宗自将;顺治初又归多尔衮,而名义上的旗主为豫王之子多尼。

  五、镶蓝旗,完全属于郑亲王济尔哈朗。

  六、正红旗,此旗为代善所有,旗主为满达海;顺承郡王勒克德浑亦持有一部分。

  七、镶红旗,旗主为克勤郡王岳托;英亲王阿济格亦持有一部分。

  如上所述,多尔衮握有两黄、两白、正蓝,对两红旗亦有影响力;唯一的敌对势力为郑王的镶蓝旗。在这样的压倒优势之下,何事不可为?

  然则多尔衮由未入关以前想夺皇位而不能,到此时能夺皇位而不夺,原因真是为了如他自己所说的"太宗深信诸子弟之成立,唯予能成立之",故以"翼戴冲人自任"吗?不是的!因为多尔衮如推太宗养育之恩,"成立"诸子弟,则不当杀太宗长子豪格,复夺其妇,这是非常明白的一件事。多尔衮自己所说的那段话,不过后世词臣藻饰之辞,不足为信。

  可信的是:孝庄太后以幼时爱侣,出以万缕柔情,约束多尔衮的"最后行动";其间绸缪委曲、调护化解,不知费了孝庄多少苦心,最危险的时刻,是多尔衮尊大妃为孝烈皇后祔庙之时,母以子贵的"太后"已经出现,事实上已等于诏告天下,他——多尔衮就是皇帝。天下臣民有忠于太宗欲起而声讨者,此时必当有所行动;若无行动,即是承认多尔衮得自立为帝。此时所欠缺者,不过一道即位诏书而已;而此一道诏书终于未发,即是孝庄对得起太宗的地方。

  分析至此,我可下一断语,孝庄下嫁多尔衮,绝无其事,失身则必不免。孝庄不欲与太宗合葬,即以白璧有玷之身,愧与太宗同穴。她的辱身以存太宗天下的苦心,康熙完全了解,所以孝养无微不至。及至孝庄既崩,不可与太宗合葬,则不独康熙了然,臣下亦了然,徐乾学特撰《古不合葬考》,即非承帝之旨,亦必有迎合之意。但康熙虽不能葬孝庄于昭陵,而亦终不忍别葬,以致浮厝数十年;而臣下无言此事者,即以深知此事如佛所云:"不可说,不可说!"能说者,为后世我辈。

  多尔衮既薨,势力犹在,归灵至京时,世祖亲率亲贵大臣,缟服迎奠东直门外;其时已尊之为"懋德修道广业定功安民立政诚敬义皇帝",庙号"成宗",故以太子奉迎梓宫之礼接灵。至顺治八年正月,犹追尊摄政王妃为成宗义皇后。"成"者,论其功绩;"义"者,美其谦让。凡此皆足以证明朝政犹操之多尔衮亲信之手,而未几即遭清算,则因英亲王阿济格思夺多尔衮的两白旗继之为摄政王,为多尔衮的亲信举发,变成兄弟自相残杀,郑亲王济尔哈朗得以尽反朝局。其事始末,大致如《东华录》所载:

  顺治八年正月甲寅,议和硕英亲王阿济格罪。先是,摄政王薨之夕,英王阿济格赴丧次,旋即归帐。是夕,诸王五次哭临,王独不至。

  按:英王独不至者,隐然表示其身份在诸王之上,而与摄政王平;亦即表示多尔衮既死,应由其摄政。

  翌日,诸臣劝请方至。英王途遇摄政王马群厮卒,鞭令引避,而使己之马群厮卒前行。第三日遣星纳、都沙问吴拜、苏拜、博尔惠、罗什曰:"劳亲王系我阿哥,当以何时来?"

  按:"劳亲王"者,郡王劳亲。劳亲王为阿济格第五子,此时奉父命,领兵自京师赶来。

  众对曰:"意者与诸王偕来,或即来即返,或隔一宿之程来迎,自彼至此,路途甚远,年幼之人,何事先来?"盖因其来问之辞不当,故漫应以遣之。吴拜……等私相谓曰:"彼谓劳亲王为吾等阿格(哥),是以劳亲王属于我等,欲令附彼。彼既得我辈,必思夺政。"于是觉其状,增兵固守。

  按:吴拜即武拜,与苏拜皆多尔衮麾下大将,武功卓著。劳亲王已先为多尔衮取入正白旗,表面似为喜此胞侄,实际上有以劳亲王为质子之意。多尔衮对同母兄阿济格之防范甚严,见下引:

  又英王遣穆哈达召阿尔津、僧格。阿尔津自本王薨后,三年不诣英王所矣。今不可遽往,应与摄政王下诸大臣商之。于是令穆哈达回,遂往告额克亲及吴拜、苏拜……额克亲谓阿尔津曰:"尔勿怒,且往,我等试观其意如何。"

  按:阿尔津、僧格皆隶镶白旗,所谓"本王"即指豫亲王多铎。多铎薨后,镶白旗归多尔衮,恐阿济格染指,故不准阿尔津等在英王门下行走。

  英王复趣召,阿尔津、僧格乃往。英王问曰:"不令多尼阿哥诣我家,摄政王曾有定议否?"阿尔津等对曰:"有之。将阿哥所属人员置之一所,恐反生嫌,故分隶两旗,正欲令相和协也。摄政王在时既不令之来,今我辈可私来乎?此来亦曾告之诸大臣者。"英王问曰:"诸大臣为谁?"阿尔津、僧格对曰:"我等之上有两固山额真、两护政大臣、两护军统领。一切事务,或启摄政王裁决,或即与伊等议行。"

  按:多铎多子,第二子多尼名义上为镶白旗旗主,但一部分已改隶正白旗,而正白旗亦必有一部分改隶镶白旗,此即所谓"正欲令相和协",实际上为多尔衮兼并的一种手法。多尼亦为阿济格胞侄,但多尔衮禁止多尼至阿济格处,防范之严可知。

  又所谓"固山额真"即都统,为一旗最高的行政长官,但其时亦须听命于旗主;"议政大臣"由崇德元年设"十六理事大臣"而来,每旗两人,便于天子干预各旗事务,以及各旗配合中央要求,有所协力;"护军统领"则为实际带兵作战的大将,一旗分为左右两翼,所以有两护军统领。阿尔津等曾任议政大臣,亦曾为护军统领,此时正好解任,阿济格以为阿尔津等正在失意,有机可乘,打算说服他们,将多尼拉过来。不意此两人有备而来,公然拒绝;阿济格鲁莽从事,异谋尽露。于是:

  额克青、吴拜、苏拜、博尔惠、罗什、阿尔津议曰:"彼得多尼王,即欲得我两旗;既得我两旗,必强勒诸王从彼;诸王既从,必思夺政;诸王得毋误谓我等,以英王为摄政王亲兄,因而向彼耶?夫摄政王拥立之君,今固在也。我等当抱王幼子,依皇上以为生。"遂急以此意告诸王。

  按:多尔衮无子,以多铎之子多尔博为嗣;所谓"抱王幼子"即指多尔博。

  郑亲王及亲王满达海曰:"尔两旗向不属英王;英王岂非误国之人?尔等系定国辅主之大臣,岂可向彼?今我等既觉其如此情形,即当固结谨密而行。彼既居心如此,且又当生事变矣。"

  按:所谓"诸王"中,实力派只济尔哈朗及满达海。后者为代善第七子,袭封和硕亲王,此时尚无称号,至顺治八年二月始加号为"巽亲王"。

  迨薄暮设奠时,吴拜、苏拜、博尔惠、罗什欲共议摄政王祭奠事,英王以多尼王不至,随于摄政王帐前系马处,乘马策鞭而去。端重王独留,即以此事白之端重王,端重王曰:"尔等防之,回家后再议。"又摄政王丧之次日,英王……又言摄政王曾向伊言:"抚养多尔博,予甚悔之。且取劳亲入正白旗,王知之乎?"郑亲王答曰:"不知。"又言"两旗大臣甚称劳亲之贤"。此言乃郑亲王告之额克亲、吴拜、苏拜、博尔惠、罗什者。又谓端重王曰:"原令尔等三人理事,今何不议一摄政之人?"又遣穆哈达至端重王处言:"曾遣人至亲王满达海所,王已从我言,今尔应为国政,可速议之。"此言乃端重王告之吴拜、苏拜、博尔惠、罗什者。

  按:此段叙英王阿济格思夺权的计划,情事如见;原拟俟多尼至后,挟多尼以号令两白旗。多尼不至,遂即离去;根本无意议祭奠多尔衮事。至于对济尔哈朗的话,意谓多尔衮生前悔以多尔博为子,而取劳亲入正白旗。此真是俗语所说的自说自话了。

  "端重王"者端重亲王博洛,为太祖第七子阿巴泰第三子,以附多尔衮得封王,与敬谨亲王尼堪及代善之子满达海并为多尔衮所亲信,于顺治七年二月由多尔衮授权,处理日常政务。阿济格思利用博洛的手段,实在幼稚之至。

  至石门之日,郑亲王见英王佩有小刀,谓吴拜、苏拜、博尔惠、罗什等曰:"英王有佩刀,上来迎丧,似此举动叵测,不可不防。"是日,劳亲王率人役约四百名,将至,英王在后见之,重张旗纛,分为两队,前并丧车而行。及摄政王丧车既停,劳亲王居右坐,英王居左坐,其举动甚悖乱。于是额克亲、吴拜、苏拜、博尔惠、罗什、阿尔津,集四旗大臣尽发其事。诸王遂拨派兵役,监英王至京。

  据孟心史注,此"四旗"当是两白两蓝,其说后详。

  阿济格被逮至京,原可不死,"自作孽"则"不可活",《清史列传》:

  至京,鞫实,议削爵幽禁,降为贝子。闰二月以初议罪尚轻,下诸王大臣再议,移系别室,籍其家,子劳亲等皆黜宗室。三月,阿济格于狱中私藏兵器,事觉,诸王大臣复议:阿济格前犯重罪,皇上从宽免死,复加恩养,给三百妇女役使,及童仆、牲畜、金银、什物,乃仍起乱心,藏刀四口,欲暗掘地道,与其子及心腹人,约期出狱,罪何可贷?应裁减一切,止给妇女十口,及随身服用,余均追出,取入官。十月,监者复告阿济格谋于狱中举火。于是论死,赐自尽,爵除。

  按:劳亲,《清史稿》写作楼亲,亦赐自尽。未几,多尔衮近侍苏克萨哈、詹岱卖主求荣,出首告多尔衮"逆谋",皆郑亲王济尔哈朗所主持。阿济格原可有所作为,而鲁莽灭裂,自速其败,心史先生在《八旗制度考实》中有一段论评,极其警辟,录如下:

  阿济格与多尔衮相较,明昧相距太远。清初以多尔衮入关,即是天佑。至天下稍定,八固山之不能集权中央,又不无因摄政之故。冲主与强藩,形成离立;若英王亦有睿王意识,当睿王之丧,奔赴急难,扶植两白旗,为两旗之人所倚赖,则袭摄政之威、挟三旗(两白正蓝)之力,中立之两红旗不致立异(按:正红满达海;镶红罗洛浑为岳托之子),怀忿之镶蓝旗不敢寻仇(按:指济尔哈朗为多尔衮排挤成仇),世祖虽欲收权,尚恐大费周折。乃又英王自效驱除,郑王乘机报复,先散四旗之互助,再挟天子以临之,英王既除,睿豫两王仅有藐孤,登时得祸。一举而定四旗,大权悉归皇室,此所谓天相之矣!

  多尔衮自追尊为"义宗成皇帝"至"追诏其罪",不过一个月的辰光。他所得的罪过是"削爵"、"黜宗室籍"、"财产入官"、"其嗣子多尔博给倍亲王多尼"。所谓"黜宗室籍",即由"黄带子"变为"红带子",若非后来复封,则官文书上的记载,应为"觉罗多尔衮";嗣子多尔博本为多铎幼子,"给倍亲王多尼"亦即归宗,由其胞兄抚养,后来恩封多罗贝勒,则为推其生父之恩,与多尔衮无关。

  细考史籍,顺康之间对多尔衮的处置,比见诸上谕者要严厉得多;即以上述四款处分而言,最重的是令多尔博归宗,乃绝多尔衮之后。据乾隆三十八年二月上谕:"今其后嗣废绝,而茔域之在东直门外者,岁久益就榛芜,亦堪悯恻,着交内务府派员往视缮葺,仍为量植松楸,并准其近支王公等,以时祭扫。"可知自顺治八年至乾隆三十七年这一百二十年间,多尔衮的近支亲属去扫他的墓都是不准的。康熙仁厚,每不念旧恶而喜与人为善,独于多尔衮深恶痛绝,略无矜恤之意,可知其隐痛所在。

  走笔至此,回头再说"太后下嫁"。据《清列朝后妃传稿》,在世祖即位后,对孝端的记载是:

  顺治六年四月后崩……帝率诸王文武俱成礼,典仪遵定制,与文皇帝同。

  此表示多尔衮视孝端为太宗的皇后。但对孝庄的记载是:

  世祖践阼,尊为皇太后。

  可知在多尔衮未死以前,孝庄并无称号。及至多尔衮获罪,世祖亲政,方上尊号为"昭圣慈寿皇太后",并有正式尊封的册文。于此我们不妨作一假定:孝庄虽无下嫁多尔衮之实,而多尔衮似有称帝以后以孝庄为后的打算。他之如何称帝,是件很值得研究的事;照我的看法,他不至于废世祖而代之,最可能的途径是由"皇父"变为"太上皇帝",而以孝庄为"太上皇后"。果然如此,则为历史上空前亦可能是绝后的创例。

  推论至此,张苍水的那两首"建夷宫词",未可视之为丑诋敌国的谰言,其中自有若干事实存在。如结句"椒寝梦回云雨散,错将虾子作龙儿",前一句则"身到皇宫内院",多尔衮秽乱宫闱,原为当时朝廷所自承;后一句乃指以多铎之子多尔博为嗣,满洲话称侍卫为"虾",广义而言,御前行走的"领侍卫内大臣"亦为"虾",此指多铎而言,意谓多尔衮若娶孝庄,则顺治子随母嫁,自为"龙儿",不必以多尔博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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