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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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择优录取及示人至公,历朝历代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得评卷制度趋于严密合理。唐朝武则天时,已经出现了封弥制度。封弥又称糊名,即将试卷上的考生姓名、籍贯、家世等关键信息密封起来,代之以字号。这主要是为了防止考官评定试卷时徇私作弊。不过武则天只是在吏部试中使用封弥,并没有把这一方法应用到举人考试当中。到北宋时,封弥制度才成为科举定制,并且已经有一套规章流程,相当完善。直到今天,在许多重大考试中,封弥还被使用。

北宋郑獬得中状元,就直接与封弥制度相关。郑獬为国子监学生,才华出众,《宋史》中称其“辞章豪伟峭整,流辈莫敢望”,郑獬也由此而恃才傲物。在一次国子监选拔考生的考试中,郑獬的成绩排在第五位。他不满意自己的排名,认为是考官国子监祭酒评卷不公所致。按照惯例,被录取的考生要向国子监祭酒写信表示谢意。郑獬不但一句感谢的话都没有,还在信中大发牢骚,宣称自己“李广事业,自谓无双;杜牧文章,止得第五”。又将国子监祭酒比做劣等的驽马、挡路的顽石,而将自己比做千里马、巨鳌。国子监祭酒读信后,暴跳如雷,发誓要给郑獬好看。后来殿试,郑獬的考官刚好就是那位国子监祭酒。国子监祭酒二话不说,不辞辛苦地将众多试卷一一翻阅,一定要找出郑獬的卷子。但由于试卷已经被封弥,他只能从文笔来判断。最终,他发现了一份文笔极像郑獬的卷子,立即毫不犹豫地将这份试卷淘汰。但最后阅卷完毕拆封后,才发现被淘汰的卷子不是郑獬的,而郑獬则高中状元。在这则历史典故中,正是封弥制度使得郑獬逃脱了国子监祭酒的报复,由此也说明这一制度对科举公平取士的贡献是相当大的。

不过,即使采取封弥糊名,依然不能完全杜绝试卷评定中的作弊,因为考官还是能从笔迹或事先商量好的记号辨认出试卷出自哪位考生之手。为了堵住这一漏洞,又出现了誊录制度。誊录又称做易书,即由专门誊录官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誊录,再交给考官评阅。为此,还专门设立了誊录院。为了防止誊录官在誊录时改写试卷或调换试卷,又设立了对读官,负责校对誊录的试卷与原卷在文字上有没有出入。这样,经过几层关节后,当考卷最后到达阅卷官手中时,他既不知道考生姓名,也看不出笔迹记号,因此很难判断出试卷归属,由此大大减少了阅卷过程中舞弊行为的发生,增强了考试的公正性。

北宋元祐年间,苏轼主持礼部考试,为了帮助门生李廌中榜,在考试之前特地写了名为《刘向优于扬雄论》的文章送给李廌。这其实就是典型的漏题行为。不料文章送往李家时,李廌刚好有事外出,仆人不知道苏轼文章的重要性,顺手就放在了桌子上。不久,章惇两个儿子章持、章援来李廌家拜访,看见桌上的文章,喜出望外,立即偷偷带走,据为己有。李廌回家之后,听说究竟后,立即想联络苏轼,但此时苏轼已经入院。北宋初年,为了杜绝奔竞钻营、受贿请托、名人权势人物干扰主司等种种弊病,锁院制度创立。主考官自受诏命之日开始,一直到放榜之日,不能回家,只能在考场锁宿。这样就断绝了主考官与外界的联系,使得请托难以成行。锁院制度后来为元、明、清三朝沿用。李廌丢了苏轼的文章,只能怅惋不已。考试时,试题果然与苏轼所写的文章十分类似。章持、章援早已经熟读苏轼的文章,胸有成竹,挥笔而就。而李廌则因为心情烦闷,表现不佳。苏轼阅卷时特别留意,在读到一份卷子时,发现文风很像自己送给李廌的那篇文章,断定一定是李廌写的,便有意给了很高的评语,拆开一看却是章援的卷子。最后的结果,李廌依然名落孙山。苏轼对此事很是叹息,特意作诗送给李廌说:“平生漫说古战场,过眼空迷曰五色。”可见在严密的阅卷制度下,苏轼想助他的弟子一臂之力,也是有心无力。

封弥、誊录制度在防止考场作弊中起了关键作用,也为后世所沿用,如明清时期的乡试、会试试卷都是封弥后并重新誊写的。但是,事情往往是“上有计策,下有对策”,糊名、誊录只是防止舞弊的重要手段,还是不可能完全杜绝科场舞弊的发生,考官和考生之间仍然可以通过以事先约好的暗号做暗记的形式作弊,这就是所谓的“关节”。北宋真宗年间,宋朝刚刚实行了弥封、誊录等一套防范严密的制度,关节之弊便相应而生。一次科考前夕,翰林学士杨亿特地设宴招待来京应试的同乡举子。应邀前来的考生听闻杨亿将成为“文衡”(主考官),个个兴奋不已,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更有人直言请求杨亿给予照顾。杨亿听到后,勃然变色,骂了出自《尚书》的骂语——“丕休哉”,然后拂袖而去。在场举子大多面面相觑,以为碰了钉子,但也有几个聪明的听出话中有话。数日后,杨亿出任知贡举,几名卷子中用了“丕休哉”的考生尽数被录取。

随着科场规制越来越严密,通关节的技术也越来越高明、越来越隐蔽。到清朝时,还出现了一个专门的通关节术语——“用襻”。“襻”即为旧式衣服上扣住纽扣的套,因约定的关节往往为两个字,好像古代衣服上的襻扣,所以得了这个名字。据钟毓龙《科场回忆录》中记载说:杭州有个叫冯培元的人,年轻时家中贫寒,幸好有一位富商出现,主动资助其完成了学业。后来,冯培元高中探花。为了报答富商的厚恩,冯培元决意帮助富商的儿子中举。他居中牵线搭桥,帮富商的儿子与考官约定在答卷中写两个“襻”字作为暗号。富商得到关节后,心花怒放,又特意花重金贿赂了负责誊录试卷的誊录书吏。考试结束后,富商又盛情款待誊录书吏。酒酣之时,誊录书吏得意洋洋地向富商邀功,说他誊录时发现试卷中有两个字不通,帮着改掉了。而这两个被改掉的字,刚好就是暗号“襻”字。如此一来,之前的一切努力都付诸流水,富商的儿子自然也没有考上。

同考官李振邺作弊的方式实际上就是“用襻”,他让苕溪贡生张汉去收贿银,只要考生交了钱,他就会与这些考生事先约定关节,即暗号“襻”——约定在试卷某段某行第几字使用某字。小妾喜滋滋地将李振邺的话带给张汉后,张汉眼睛骨碌一转,认为自己跑腿去找关节的主顾,风险全在自己,只收一千二百两的中间费太少,便怂恿小妾去找李振邺要具体的关节,一个关节卖六千两银子,然后由张汉和李振邺对分。李振邺听说后,对张汉的贪婪很是不满,但经不住小妾的软磨硬泡,还是将关节告诉了她。张汉得到关节后,便公然出入华胄富豪之家,认为名利双收不过是指日可待。

之所以卖关节者和买关节者均如此明目张胆,只因为科场关节由来已久,不是什么新鲜事。以往关节败露,不过是考官降谪、考生斥革。对于一些有钱无才的考生而言,如果不作弊,一定不能中举;作弊败露了,最差的结果也不过是不能中举,但一旦蒙混过关,从此就可出人头地了。

李振邺已经内定为同考官,对于来自他的关节,有兴趣的考生当然不在少数,一时听到风声的都赶来向张汉打听。张汉为了坚定买关节者的信心,便吹嘘自己与同考官李振邺关系如何亲密,甚至连李振邺将小妾赠送的事都讲了出来。如此一来,终于顺利卖出了三个关节。

只是,李振邺性本贪婪,除了让张汉经手卖的三个关节外,还通过官场、同僚渠道来卖,总共卖出了一二十个关节。因为同考官只有推荐卷子的权力,推荐的卷子一般都有定额,李振邺卖出的关节已经远远超出了他推荐卷子的定额,因此出钱买关节的人能不能中就值得怀疑。

正因为出自李振邺的关节太多,茶坊酒肆舆论纷纷。有人说:“今年北闱要凭文章才学考上可是难了!光同考官李振邺一人,就不知道卖出了多少关节!”张汉听到消息后,很是忧虑,回家告诉小妾说:“我开始以为李振邺只是让我卖了几个关节,花了钱的考生必然能中。哪知道如今人言藉藉,到处都在讲李振邺,恐怕很难收场了。”小妾又将此话告诉了李振邺,李振邺以为张汉在背后与人议论自己,勃然大怒,立即骑马出门,找到张汉,当众打了他几个耳光,呵斥说:“我以心腹待你,你为什么还在外毁败我的好事?”张汉当众出丑,羞赧欲死。二人关系由此交恶。

李振邺恨上张汉后,决意让他落榜,但表面却依旧敷衍,卖关节的活动也照旧没有停止。到最后同考官的任命正式公布、考官须入帘锁院时,李振邺手头中的名单上已经有二十五人,都是他收了钱的关系户,向对方承诺一定录取的。为了日后方便,李振邺事先有意在二十五人中安排了三种不同的关节:第一种是之前通过小妾透露给张汉的,张汉和出钱向张汉购买的三名考生都知道。但自从张汉与李振邺交恶后,此关节实际上已经是暗藏杀机;另一种给五名交了钱且出身名门望族的考生,保证他们务必考中;最后一种则给只是有钱的一般考生,占了大多数。

这边李振邺浮薄寡虑,大张旗鼓地纳贿舞弊,另一位同考官张我朴也没有闲着,只不过他不像李振邺那样志在钱财,而是更高一筹,志在前途。当时参加顺天府乡试的有不少是他省在京官员的子弟,张我朴趁机给这些人大送关节,打算借此交结权贵,树党援己,为日后升迁寻找门路。虽然其他同考官也各有买卖关节之举,但均不似李振邺、张我朴这般公然孟浪。时有“张千李万”之谣,意喻二人门庭若市,所卖、送出的关节极多。

转眼到了八月初,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贡院上。

这里先说说贡院。贡院一般建在城内的东南方。大门正中悬挂有“贡院”的墨字匾,东西分别建有“明经取士”和“为国求贤”两座牌坊。进大门后则是龙门,门内建有明远楼,居高临下,可以监察举子及众人的行动。明远楼的两侧就是号舍,就是举子考试的地方,一般有数千间至上万间。号舍都是各自独立的,按《千字文》编号,比如“地一号”,即“地”字排的第一间号舍。每间号舍外墙高八尺,门墙高六尺、宽三尺、深四尺,空间很是狭窄,大概一顶轿子大。而且没有门,是敞开的。号舍内,砖墙东西两面,离地一尺多及二尺多处各砌有砖托,以承木板。板可抽动,白天以下板为凳,上板为桌答卷;夜间将上板安入下层,合而为床以卧。每号舍容纳一人,考生坐卧、饮食、答卷均在其中。这样做的目的,一是可以防止应考生私相传授作弊,二来也便于维持考场秩序。

贡院明远楼北面为至公堂,这里是外帘官办公场所。外帘官是指受卷、弥封、誊录、对读等官,主考官、同考官则被称为内帘官。内帘、外帘各司其职,按照规定,一旦贡院封了门,内外官员相互之间不得交结,以防奸弊。

至公堂两侧为监临、提调、监试各堂,为外帘官的住所。另外还有受卷所、弥封所、誊录所、对读所等。至公堂北为内、外帘门。内帘门北为聚奎堂,为主考官及同考官评定试卷的场所。

考官先入闱贡院,然后锁院,即考官一直住在贡院,直到考试完全结束,且禁止闲杂人员出入,考官与外界的联系就此中断。但李振邺深谋远虑,为了日后方便,带了一个名叫灵秀的亲随一同入闱。同考官是分房阅卷,事先已经按《五经》安排了若干房间,由主考官曹本荣抽签决定哪个同考官在哪一间房。李振邺的房号刚好毗邻张我朴,二人本是大理寺同僚,这次又同时成为房考,竟然对各自舞弊一事毫不避讳,还就关节一事互相讨论交流。

八月初八,乡试开始前两天,受卷、弥封、誊录、对读官员齐集至公堂,一齐戳印坐号,即将考生姓名编号,排定号舍坐次。排号前,先有意将号戳弄乱,由书吏随手检印,于试卷及号簿同时用印,分号舍编排坐号。

考试前一天,八月初九寅时(清晨三点到五点),考生提着装有各种用品的考篮赶到贡院,点名、检查、搜身后,按号进入各自的号舍,然后贡院大门关上。考生吃、喝、睡都在号舍,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生如果要方便,只能去号舍尽头的粪号,且不能说话,只能举牌子来表示。牌子的两面都有字,一面写着“入静”,另一面写着“出恭”。

八月初十子时(半夜十一点到一点)一到,书吏准时发放试题,考生可以睡觉,也可以开始挑灯答卷。有考生事先将五经四书写在内衣上,趁夜色脱衣下来查看。考试时间到当天戌时(晚七点到九点)止。因为有考生会提前交卷,又分午前、午后、傍晚三次开门放牌。

八月初十上午,陆续有考生开始交卷。阅卷官员中的一干外帘官便要开始忙碌。考试结束后,受卷官先收集每场试卷,在卷面盖上自己的印章,表示此卷为本人所经手,然后以每十卷为一封,送弥封所糊名。弥封官收到试卷后,立即在考卷背面的右上角糊名并加盖印章,卷面用浮签写上考生的编号,再转送誊录所。誊录所的誊录生开始用朱笔抄卷,录出一个副本,称为“朱卷”,而考生原卷用黑墨书写,称为“墨卷”。誊录完毕,誊录生在朱、墨两本卷子上签上自己的官衔、姓名,戳上印章,再送对读所校对。对读官如果发现有出入,则用赭色笔改正。对读完毕,对读官在试卷上具名戳印,然后将朱卷、墨卷一起交收掌官。收掌官负责保管墨卷,朱卷则分包分批送提调堂,经监临官盖印后送入内帘。一切正常,外帘程式遂告结束。

朱卷进入内帘后,先由内帘收掌官分成若干束,由副主考官宋之绳抽签决定将哪一束试卷分给哪一房同考官批阅。这一套阅卷过程相当程序规范,由此就有很大的偶然性,李振邺收了钱的二十五名考生的试卷未必到得了他手中。不过,巧的是,他恨之入骨的张汉的试卷刚好分到了他这一房,他从关节中一眼辨出后,立即毫不犹豫地用蓝色笔在卷子上涂抹一番,评为下等。

按照规定,各房同考官对试卷是没有决定权的,他们只能将他们认为好的卷子圈出来,推荐给正、副主考官,称为“荐卷”,俗称“出房”。对于特别出色的试卷,同考官会特别推荐,称为“高荐”。那些没有得到同考官推荐的卷子则被称为“落卷”,同考官必须在这些落卷上也写上批语,说明不予推荐的理由。为了防止佳作被弃,主考官有权在落卷中搜寻好的试卷,称为“搜落卷”。不过因为试卷众多,正、副主考搜落卷只是个形式,他们一般会集中精力在同考官的荐卷上,再按比例选取考中者。比如倘若从李振邺的荐卷中选中五份,那么也必须在张我朴的荐卷选出五份来,这样一碗水端平,没有看轻哪位同考官的嫌疑,不会得罪同僚。

这样走一遍流程下来,一本卷子上布满了各种颜色。这是因为清朝对阅卷官在试卷上的用笔颜色有很严格的规定:誊录官用朱笔,监临官及监试、提调、受卷、弥封、外帘收掌等官用紫笔,同考官与内帘收掌官用蓝笔,对读官用赭笔,正、副主考官则跟考生一样用墨笔,合起来总称“五色笔”。

李振邺将张汉的卷子处置为落卷后,这才开始寻觅自己的关节考生。分到他房中的卷子,只找到了两本通关节的考生,自然不够。对此,李振邺早有准备,立派小亲随灵秀拿着自己写的名单和关节字条到其他同考官的房中去查对答卷,称为“摸索”。灵秀果然不负所望,按字条上的名单将二十五本关节卷子全部寻获。

带有暗号的卷子找到后,李振邺便亲自出马,与相关同考官套交情,提出交换的条件,你中我的,我则中你的。除李振邺、张我朴外,同考官蔡元禧、项绍芳等均有各自的关节考生,接受贿赂、私许密约者加起来已经超过一千人,超过了录取名额二百零六名的四五倍。贿赂托请的人如此之多,名额却是有限,面对僧多粥少的局面,众考官经过反复推敲、权衡利弊,最后制定了两条以士子父辈爵位高低财产丰薄为顺序的录取标准:爵高者必录,爵高而党羽少者次之,在京三品以上官员子弟无不中;财丰者必录,财丰而名不素布者又次之。

自古科举取士被称为“抡材大典”,原本该是朝廷为国家选拔人才的最好机会,而考场内众考官却肆无忌惮地作弊坏法,不加掩饰地瓜分中榜名额,实在是令人侧目。考场外也不平静,关于考生向考官暗通关节的流言蜚语充斥着整个京城。

最后桂榜发榜的结果,李振邺的二十五名关节考生中取中五名,如愿以偿。而张我朴为了自己的关节考生,硬是挤掉了另一同考官郭濬的关节考生浙江嘉善贡生蒋廷彦、蒋文卓兄弟。郭濬为了有所交代,有意将李振邺、张我朴的丑行告诉了蒋廷彦。蒋氏兄弟自然怀恨在心。而众考生也发现这一榜有不少问题——不少胸无点墨的榜上有名,诗书满腹的则名落孙山。一时间,物议沸腾,群情汹汹,其中尤其以张汉和蒋廷彦兄弟意见最大。

李振邺和张我朴等人竟然还不知道收敛,争相夸耀某某榜上有名是他出力的结果,指名道姓涉及者多达数十百人,猖狂已极,无少顾忌。张汉气愤之下,写了一篇揭文,告发李振邺贪赃枉法,投送到科道衙门(六科给事中与都察院各道监察御史官署的合称,都察院即为唐宋时的御史台)。

有个杭州贡生张绣虎甚有心计,竟然想到敲李振邺和张我朴竹杠的主意。张绣虎先是找相识的吏科给事中陆贻吉(《东华录》作陆姓,据吴伟业《吾谷行》注及王应奎《柳南随笔》,贻吉姓严,为嘉靖大学士严讷裔孙),要他出面去给李振邺和张我朴带话。陆贻吉哪里会惹这种麻烦,于是张绣虎就自己拿着张汉的揭文直接去找李振邺、张我朴二人,敲诈了一千二百两银子。

蒋廷彦、蒋文卓兄弟也不甘寂寞,步张汉后尘写了一份揭帖(传单),预备公开张贴在市集上。揭帖中揭发了张我朴以权谋私的事实,为了举证,还特意提到张绣虎成功敲诈李振邺、张我朴的情节,以表示李、张二人心虚,并说明被敲诈的一千二百两银子是另一名同考官陆贻吉经手的。陆贻吉听说后急忙赶来,怒斥蒋文卓并和其理论。蒋文卓于是在揭帖上删掉了陆贻吉的名字。

但陆贻吉见到满城风雨,舆论大哗,便告诉同僚任克溥说:“张汉与蒋文卓写揭帖揭发了今科之弊,想不到把我的名字也无端牵涉了进去。我自己要上疏,检举这件事。”其实他本人确实曾为行贿的士子和受贿的同考官居间说合,心中不能自安,所以才有自我检举的意思。但他一时又下不了决心,依然心存侥幸,是以一直观望,未见行动。

任克溥时任刑科右给事中,他之前也曾努力谋取同考官一席未果,此时便对陆贻吉的话留了心。之后,任克溥暗中将事情了解清楚后,并没有立即上疏揭发。他时任给事中,正是负责监察的官员,却隐忍不发,显然是幕后涉及党争。他驻足观望,只是在等待最好的时机。

这一场乡试闹得满城风雨,朝野尽知,唯独顺治皇帝一人被蒙在鼓里。此时,他宠爱的董鄂妃刚刚生下了一个儿子,皇帝欢愉异常,眼中只有董鄂妃母子不说,还公然宣称董鄂妃所生的皇四子为“朕第一子”,隐隐有立为皇太子的意思。随着新生儿的诞生和皇帝鲜明的态度,清后宫内错综复杂的政治斗争变得更加残酷。一时之间,董鄂妃母子成了众矢之的。

也就在这个时候,皇帝的母亲孝庄太后声称身体不舒服,要到皇家苑囿南海子(故址在今北京大兴)养病,并谕诸后妃及百官视疾问安。董鄂妃刚刚生产不久,身子还十分虚弱,但她知道太后素来不喜欢自己,而皇帝为了封自己为贵妃一度与太后交恶,为了不让太后与皇帝母子再次失和,她坚持前往南海子伺候太后,并朝夕侍奉以至于“废寝食”。

当年十月十六日,顺治皇帝巡幸南海子,其实是想借机探访董鄂妃。就在这次巡幸时,顺治皇帝突然召见诸大臣及科道官(六科给事中与都察院各道监察御史的统称),面谕众官要恪尽职守,不得徇私包庇。

刑科右给事中任克溥感觉时机来临,就此上疏参奏说:“北闱榜发之后,途谣巷议,到处都有不满怨言,此中弊窦甚多。”他还拿出了蒋廷彦和张汉所投送的揭帖,举例说中试举人陆其贤是用银三千多两通过吏科给事中陆贻吉向考官李振邺、张我朴贿买得中的,并指出类似这类事不在少数。

顺治皇帝本来正在兴头上,意气风发,突然接到了这样一封奏疏,见之前的殷殷期望付诸流水,当即龙颜大怒,下令吏部、都察院严加追查。顺天科举大狱由此而兴。

任克溥,字海眉,绰号“任帽子”,山东聊城县人,顺治四年(1647)进士。他之前曾积极谋取乡试的同考官之位,但却没有被选中。时人均认为任克溥是对自己没有当选上同考官而怀恨在心,所以才故意揭发了科场案。也有一种说法,认为任克溥是受了礼部尚书冯铨和大学士刘正宗等山左诸大老(左即东面,山左诸大老指山东籍的高官,并非某著名小说中所说的满人贵族)的指使,有意让李振邺等南方官员难堪,即所谓的“荼毒南士”。于是,本来单纯的科场案又扯上了南北党争。

“南北之争”源自明朝。明朝末年,南方籍大臣和北方籍大臣党争十分严重,南方派系以江浙大臣为核心,北方派系则以山东籍高官为首。因南人多文采出众者,故崇祯一朝中南人占了上风。冯铨和刘正宗当时均在明朝廷中任职,冯铨是顺天涿州(今河北涿县)人,刘正宗是山东安丘人,均是北方派系,因此备受南方大臣打压。“百代兴亡朝复暮,江风吹倒前朝树”。入清后,两人都当上了清朝的高官。冯铨入内院协理机务;刘正宗善写五言古诗,又写得一手好字,其书法号称“秀妙无伦”,因文章、诗词、歌赋出众,成为顺治皇帝的文墨挚友。顺治皇帝每得著名书画,必经刘正宗鉴别评定后才归御府收藏。顺治皇帝还常常将所得名人字画和自己作的字画及亲笔题字赐给刘正宗,御府图书题跋也多出自其手。江山换了主人,大臣却还有不少是前朝旧臣,“南北各亲其亲,各友其友”,冯铨和刘正宗成为北方派系大臣的首脑人物,党争依旧在延续。

冯铨及其党羽孙之獬(山东淄川人)是北京城最早剃发迎降的明臣,素为众人所不齿。以陈名夏、龚鼎孳为首的南方官员弹劾冯铨是前朝阉党余孽(冯铨曾在天启年间依附大宦官魏忠贤,爬到大学士之位)。冯铨则反唇相讥,揭发龚鼎孳曾经投降过闯王李自成,“竟为北城御史”。当时掌管朝政大权的睿亲王多尔衮问起此事是真是假,龚鼎孳竟然回答说:“岂止我龚鼎孳一人,何人不曾归顺?魏徵亦曾归顺唐太宗。”气得多尔衮大骂说:“龚鼎孳自比魏徵,而以李贼比唐太宗,可谓无耻!”当时汉人高官如洪承畴等均是南方人,冯铨一度处在下风。不过多尔衮权衡利弊后,公开支持了冯铨一派,却也未贬斥南方籍大臣,表面上对南北两方的争斗采取了不偏不倚的态度。但是当时南方籍大臣陈名夏勾结部分满人贵族,专权达到了令朝野侧目的程度,冯铨、刘正宗等北方派系大臣自然没有好日子过,尤其是冯铨,基本上是在南方大臣的不断参劾中度日,弹劾冯铨竟然成了南北党争的中心内容。

[龚鼎孳,字孝升,号芝麓。安徽合肥人。崇祯七年(1634),龚鼎孳中进士,时年十九岁,授湖北蕲水知县。崇祯十四年大计,政绩列湖广之首,迁兵科给事中,诏入京。李自成攻陷北京后,龚鼎孳投降为直指使,奉命巡视北城。有人责问龚鼎孳为何屈膝变节,龚鼎孳说:“我原欲死,奈小妾(指秦淮名妓顾眉)不肯何!”这便是郁达夫诗“莫怪临危艰授命,只因无奈顾横彼”的典出,时人均视为千古笑谈。清朝入关,龚鼎孳又主动迎降,官授吏科给事中,历官太常寺少卿、左都御史、礼部尚书等职务,还当了几次会试点考官,是著名的“三朝元老”。虽然于气节上有亏,但龚鼎孳才气纵横却是无可否认,他写数千言可以一挥而就,而且辞藻缤纷,一点都不用修改。顺治皇帝在宫中读了龚鼎孳的文章,叹道:“真才子也!”清初名流多出龚鼎孳门下。]

[陈名夏,江苏溧阳人,少时以文名著称,为复社名士。崇祯十六年(1643)会试中,名列四百名进士之首,殿试取中第三名(即通常所称的探花),明末任翰林院编修,兼户、兵二科给事中。甲申之变前夕,陈名夏曾面见崇祯皇帝,建议召集山东义勇救援京师。李自成大顺军攻进北京之日,陈名夏上吊自杀,但被家人解下救活。李自成手下官员牛金星下令征明朝官员入宫后,陈名夏躲了起来,不久被人检举,终被大顺军抓获。负责审问陈名夏的是一位姓王的山西秀才,刚好与陈名夏相识,因而力劝陈名夏加入大顺政权。陈名夏逃跑不成后,终于还是投降了李自成。不久后,他又找机会逃往南方家乡。由于当时的南明朝廷正在缉捕曾经投降李自成的明朝官员,陈名夏又被迫再次逃亡,几经辗转后,在福建天姥山遇见好友兼儿女亲家方以智(明末四公子之一)。方以智送了陈名夏一大笔钱,助他逃亡。陈名夏最终到了河北大名,在此地遇见同年成克巩。成克巩当时刚接受了清廷的征召,便将陈名夏推荐给保定巡抚王文奎,再由王文奎上疏,向清廷推荐陈名夏。顺治三年(1646)正月,陈名夏出仕清廷,从此平步青云。其人“所推南人甚众,取忌于北”,“国族侧目”,从步入仕途之初就不可避免地卷入了激烈的党争。]

顺治十一年(1654),刘正宗突然发难,弹劾南方派系首脑人物陈名夏,起源便是一套明朝的衣冠。顺治皇帝喜欢汉式服装,经常在宫中穿戴明朝皇冠、皇袍,并对镜沾沾自喜,认为比满服强多了。当年二月,顺治皇帝一时兴起,将明朝朝服公然从内廷拿到内院,向群臣展示。有大臣为了迎合皇帝,连声说好,顺治皇帝也是一脸笑容,看上去很是满意。陈名夏一时感慨,对内翰林国史院大学士宁完我(努尔哈赤时便已经归降后金)说:“只须留头发、复衣冠,天下即太平矣!”(《清世祖实录》)宁完我立即勾结与陈名夏积怨已深的刘正宗同时发难,参劾陈名夏“结党怀奸,情事叵测”,主要罪状有“倡复冠服,涂改诏旨,结党行私,循情纳贿,纵子肆虐”等等,其中最核心的是陈名夏把“留头发,复衣冠”作为“第一要紧事”,声言是“天下太平”的关键,是以宽衣博带为名,行变清朝为明朝,“计弱我国”之实。如此一来,陈名夏就有反清复明的重大嫌疑。顺治皇帝十分重视,命令内三院、九卿、科道、詹事等官在午门外会同对陈名夏逐条审问,从重定罪。陈名夏在受审中据理反驳,刑部右给事中刘余谟、御史陈秉彝在旁为之竭力辩护。双方争执不下,在午门楼上暗中观察的顺治皇帝见此情景大为恼火,立即召见刘余谟、陈秉彝二人,大加训斥,并立即解职。最终,陈名夏被定罪,以弓弦绞杀于午门内的灵官寺,终年五十四岁。时人因而感慨说:“溧阳千磨百铄而不死,死之以弓弦。”(《北游录》)

当年四月,冯铨、刘正宗等北方大臣为了进一步铲除异己,纷纷出动,以陈名夏“亲戚”、“党羽”的罪名弹劾了四十一名南方籍大臣,进一步火上浇油。一时间,南方大臣感觉大祸临头,人心惶惶。顺治皇帝为了稳定局势,不得不亲自出面警告冯铨,冯铨这才不敢再兴风作浪,这场大风波由此平息。

在此之前,顺治皇帝一再向天下人表白自己是以宽治政,还常常叹息昔日明太祖朱元璋诛戮大臣太为过分,但自陈名夏案发生后,他又得出了为政太宽“亦不可”的结论,并于五月以“任意结党营私”的罪名,将陈名夏的好友陈之遴发往盛京(今沈阳)。不过顺治皇帝爱其才华,不久即复职。

[陈之遴,字彦升,号素庵,海宁盐官人。出自著名的海宁陈氏。后民间传说乾隆皇帝本为海宁陈氏子孙,即为陈之遴一系。陈之遴年轻时与东林、复社名士钱谦益、吴伟业、陈名夏等结交,后来陈之遴还与吴伟业结成了儿女亲家,其妻徐灿是当时声名远播的女诗人。崇祯十年(1637)以一甲二名中进士(榜眼),授翰林院编修。清兵入扰衡水一带,其父陈祖苞时任顺天巡抚,因城池失守下狱问罪,很快病死。陈之遴受到株连被罢官。清兵入关后,起初效命于南明政权,被任为福建主考官。后投降清廷。其所作《念奴娇赠友》一词中说:“行年四十,乃知三十九年都错。”表达了改换门庭的心态。陈之遴甚至还劝说洪承畴发掘明孝陵,“尽变本来面目”。入清后,陈之遴很受清摄政王多尔衮器重,多尔衮死后,又得到了顺治皇帝重用。令顺治皇帝开始对陈之遴不满的是京师“大豪”李三事件。李三本名李应试,别号黄膘,因排行老三,又称李三。他是明清交替之际北京城极为传奇的人物,以一介平民的身份,却势焰熏天,玩弄王公重臣于股掌之间。李家世代在明朝中央各部当“书办”(文案记录工作),李三本人也是书办出身,在明朝犯了重罪,被关在刑部大狱中。刚好明末天下大乱,他乘机逃出,并召集了一部分人,将明朝各部“案例”全部偷回家中藏匿起来。封建时代,法律条文粗略,处理各种案件全凭案例。清朝定都北京之初,凡事都在草创之中。六部创建之后,处理事务没有案例可循,头绪纷繁下,大小官员无不叫苦连天。李三把持了案例,奇货可居,趁机从中渔利,包揽词讼,案犯的生、死、徒、徙,官吏的升、降、奖、惩,钱粮的征、拨、减、免,往往由他片言决断。封疆大吏、朝中重臣为保饭碗,争相辇银输金“购买”案例。几年之间,李三便富可敌国。他在京城大造宅第园林,其规模堪比王公。尤其不可思议的是,他明目张胆地将自己的住所按中央六部的样式修建,分置“吏部”、“户部”、“刑部”等各房。外来人有事某部,即投某部房内。而李三本人则总领各“部”,俨如君临天下的帝王。经过数年经营,李三的势力越来越大,耳目遍布朝野,“明作威福,暗操生杀”。不管是朝廷官吏,还是平民百姓,只要他对谁不满,就立即派人暗杀,官民震慑,莫敢撄锋。顺治八年(1651),李三称霸京城之事渐渐传入大内,顺治皇帝十分震惊,就此事问陈名夏,陈名夏支吾不敢说话。顺治皇帝勃然大怒,立即命步军统领带人将李三逮捕,交刑部审理,刑部也迟迟拖延,不敢开审。顺治皇帝便命王公大臣会同诸大学士审理。审讯时,唯郑亲王济尔哈朗(努尔哈赤弟舒尔哈齐之子)大声诘责李三,其余王公及大学士,如宁完我、陈之遴、陈名夏等皆缄口不言。事后,郑亲王诘问陈之遴,陈之遴说:“李三巨恶,诛之则已,若不正法,之遴必被其害。”(《思益堂日札》)堂堂重臣,如此畏惧一平民,也可谓骇人听闻了。在顺治皇帝的干涉下,李三及其党羽最终被杀。因为之前陈之遴抢先提出要立即处死李三,引发了人们猜疑他是要杀人灭口。在面临郑亲王济尔哈朗调查的压力下,陈之遴终于承认自己与李三有牵连,由此被免除大学士之职,从此失去了顺治皇帝的信任。]

从明朝到清朝,冯铨、刘正宗均卷入了南北党争,经历了各种各样险恶的政治风波,对南方籍官员恨之入骨,因而传说是他们二人以乡试“本为遴选真才,以备任使,关系最重”为由,指使任克溥上书揭发李振邺等南方大臣,这种说法必然不是空穴来风,两人之后抱着幸灾乐祸的态度推波助澜便是明证。

在随后的调查中,之前风头最劲的李振邺也最先倒霉,并由此牵扯出一大批人来,他的二十五个关系考生一个都没有漏网,其中的祸根就在他亲笔写的那张名单上。当初,李振邺将关节考生写在字条上,交给亲随灵秀去查对。事情完结后,李振邺该当向灵秀要回字条销毁,但他一时忙碌,竟然忘记了。灵秀还是个少年,根本不知道轻重,将字条拿给了同伴冯元看。冯元也是李振邺的家仆,李振邺素来刻薄少恩,冯元一直怀恨在心。他看到字条后,立即如获至宝地夺了过来,据为己有,打算日后作为钳制要挟李振邺的凭据。结果,吏部、都察院调查刚一开始,冯元就拿出了这张条子,铁证如山,按图索骥,名单上的人物也被一网打尽。

李振邺的二十五名关节考生中,排在首位的是浙江云间秀才陆庆曾,但此人恰恰不是入贿者,关节也不是出钱买的,而是李振邺主动送上门的。陆庆曾是明朝礼部尚书陆树声(明朝嘉靖二十年状元)之孙,不但少有才名,且家境富裕,擅园亭之胜,享誉名士二十年,偏偏老来不甘寂寞,参加了北闱考试。他精通医术,曾经治愈过李振邺的怪病,李振邺为了感激,便打算借中试来酬医。但无论是买是送,总是通了关节,陆庆曾也照此被逮捕下狱。他本来家世贵显,是个高枕无忧的富足翁,却因一时功利之心,转瞬身陷囹圄。

当时满汉大臣会审,大学士兼吏部尚书王永吉参与会审此案,十分卖力。满人大学士图海和大臣科尔坤还不懂得什么叫关节,王永吉为了讨好满人,眉飞色舞地给他们解释。结果,李振邺的名单上第二名就是王永吉的亲侄子王树德。这位大老爷登时面如死灰,垂头丧气,不得不照例请求回避,并上疏请罪。顺治皇帝特意下了一旨,说:“王永吉乃朕破格擢用,受恩深厚,未见恪尽职守,实心为国,负朕简任之恩,王树德系其亲侄,岂不知情?着降五级调用。”王永吉被降职后,又惊又怕,很快就病死了。

初审时,同考官中只有李振邺一人查有实据。众同考官都有卖关节之事,却唯独他一人受罚,李振邺自然不甘心,于是检举揭发了张我朴、蔡元禧等人。这些人又检举出其他同考官。一时间,赃官互相攻击,互揭其短,贿赂关节暴露无遗。案情很快就调查清楚了,共审实有四名同考官卖了关节,为李振邺、张我朴、蔡元禧、项绍芳,科臣陆贻吉也作为中间人牵涉其中。

十月二十五日,顺治皇帝谕旨下达:“贪赃坏法,屡有严谕禁饬,科场为取士大典,关系最重,况辇毂重地,系各省观瞻,岂可恣意贪墨行私,所审受贿用贿过付种种实情,目无三尺,若不重加惩处,何以警戒来兹?”(《东华录》)宣布对此案有关人员重加惩处:下令将李振邺、张我朴、蔡元禧、陆贻吉、项绍芳及行贿有据之举人田耜、邬作霖(《丁酉北闱大狱记略》作贺鸣郊)俱着立斩,家产籍没,父母、兄弟、妻子共一百零八人流徙关外的尚阳堡(今辽宁昌图);主考官曹本荣、宋之绳因失察之罪,本该流徙,但因为日夕陪侍皇帝的缘故,特恩姑免之,只是各降五级调用。

此谕旨一下,朝野皆惊。科举作弊历代屡见不鲜,但从来没有处罚如此之重者。清朝之前,科场案的次数发生得不多,对涉案人员的处理无非是革职、流放。清朝史学家赵翼曾说:“唐时之科场处分本轻,至五代时,虽有科场处分,不过降秩而已,宋初因之。如宋真宗时,刘师道之弟刘幾道举进士,暗托考官陈尧咨,于卷中为识号,遂擢第。已而事泄,帝诏幾道落籍,永不予举;师道降忠武军行军司马,尧咨降单州团练使。此为五代及宋科场处分之大概。惟王钦若知贡举时,有任懿者,贿以白金二百五十两,遂得中。后事泄,钦若反委罪于同知举官洪湛,湛遂遭贬斥。赵翼叹道:“纳贿舞弊,仅至窜谪,科场之例,亦太弛纵矣!”(《廿二史札记卷二五》)

清朝立国后,恢复开科取士,科场积弊也沿袭下来。仅顺治一朝而言,自顺治二年(1645)乙酉清朝开科开始,几乎每科都有舞弊案发生。乙酉为清朝第一次举办科举,当年即发生一场大案,不过不是科场案,而是文字狱。河南乡试中,录内称“皇叔父”(指多尔衮)为“王叔父”,主考欧阳蒸、吕云藻均因此被革职,并交由刑部治罪。顺治四年(1647)丁亥会试,同考官袁襜如擅改朱卷,被革职处分。顺治十一年(1654)甲午乡试,顺天主考官范周、吴正治评阅试卷时,只有姓名,全无次第,给谏宋牧民亦称试录程文种种乖谬,并奉旨交刑部。尽管各案均有处罚,但十分轻微,大概正因为如此,所以才人人不以为意,到后来公然买卖关节,肆无忌惮。而顺治皇帝如此重视丁酉顺天科场舞弊案,不但大开杀戒,还株连亲属,视同谋反大逆,实在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也正自顺治皇帝开始,开了“科场作弊者死”之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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