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书农小说网友上传整理方白羽作品游戏时代全文在线阅读,希望您喜欢,记住本站加入收藏下次阅读。

为了寻找托尼和浪烈的下落,我与绮丹韵扮成行脚商人,从江南胡乱买了些土特产贩运到北方。我有南宋的通关文牍,而绮丹韵假扮的西门庸,曾经是现在的大金国皇帝、当年的东京留守完颜雍倚重的智囊,自然身怀通行全金国的通关令牌,所以这一路上我们都没有遇到什么麻烦。几个月后我们顺利抵达大金国都城中都,躺在中都城最豪华的客栈舒适宽大的锦榻上,我和绮丹韵再次起了争执。

“明天,我要去见完颜雍。”绮丹韵倦在我的怀中,激情尚未尽褪,脸颊尤泛着动人的红潮,就已经开始在考虑工作的问题。她是在我养伤期间,禁不住我的软磨硬泡和厚颜无耻,终于屈服于本性和情感,与我在这虚拟的世界中成了真正的情侣。不过她绝大多数时候仍然是西门庸,像这样洗去伪装让我一亲芳泽的时候还是屈指可数。

“不行,今日的完颜雍已经不是过去那个活在完颜亮威胁之下惶惶不可终日的赵王了,你知道他不少隐秘,他难保不会杀你灭口。还有你的智计谋略,也是他杀你的理由,正如当初李仁孝要杀我和托尼一样。世间最难揣测的就是帝心,我可不想失去你这个帮手。”说着我搂紧她的身体,不停地轻吻着她,生怕她立刻就要起身离去。这些话半是事实半是借口,我心底其实对现在的状态很满意,最好永远都找不到黛丝丽和浪烈,最好我和绮丹韵就在这虚拟的世界中,做一辈子的情侣。

“那你说不借助金国的势力,茫茫人海,我们到哪里去找浪烈和黛丝丽?”绮丹韵温柔地回吻着我,不过言语却一点也不温柔,意志也不因我的温存而稍屈。我闻言不禁哑然,如果不借助这个世界中的各种势力的话,要在这世上找三个人,不缔是大海捞针,盲人骑马。

“可是,我不想你去冒险,更怕就此失去了你。”我紧紧搂住她,在她耳边喃喃说着,身体再次和她融为一体。说理不成,我只好使些温柔手段,希望她暂时忘掉任务责任之类的凡俗事。

“傻瓜,我们总不能在这里过一辈子吧?再说,完颜雍和完颜亮根本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不会有事的。”她把手指插入我的头发,在我耳边涩声呢喃着,同时也缓缓起伏腰身回应着我的温存。

“好吧,这事我们明天再商量。”我哑着嗓子,在她压抑的呻吟声中,渐渐陷入了一种物我两忘的境界。

第二天一早,绮丹韵便恢复成西门庸的外貌。我最终还是未能说服她,只好陪她一同进宫去见现在的金国皇帝完颜雍。虽然绮丹韵有完颜雍当年在赵王府中通用的金质腰牌和令符,我们还是颇费了些周折才受到召见。我对高高在上的帝王,总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恐惧感,因此便没有通报自己的名字,所以我被侍卫们挡在了禁宫二门之外,只有绮丹韵假扮的西门庸被宦官领了进去。在等候决定我和绮丹韵命运的这一段时间,我总是不由自主地联想起西夏皇帝李仁孝,想起他对我和托尼的背叛,我只有祈求神灵,希望完颜雍真如绮丹韵所说,是一个罕见的仁者。不安地在禁宫二门外徘徊的这一刻,我只感到从未有过的无助和恐惧。

大约顿饭功夫后,西门庸终于在宦官的引领下出来,我总算暗暗松了口气。看到她假面上露出的笑意,立刻便猜到,这事成了。

“完颜雍已答应动用官府和侦缉营的力量,为我们秘密查探浪烈和黛丝丽的下落,我们不必再大海捞针、盲人骑马到处乱撞了,就在这中都等候消息便是。”回到住所,绮丹韵脱去伪装,露出一副成竹在胸的模样。

“完颜雍会不会出尔反尔?”我轻拥着她,还是有些不放心。

“我想不会,”她任由我放肆着,在我耳边轻笑道,“这世上也并非人人都忘恩负义翻脸无情,如果说这世上还有仁者的话,完颜雍应该算是一个,不然我也不会尽力帮他。”

“仁者?”想起被他的马车撞死的那个算命术士,我有些不以为然。不过这也许是那术士泄露了天机注定了要死,怪不得完颜雍。但绮丹韵越是推崇他,我就越是对他没好感,我已意识到自己其实一直是在完颜雍面前有点自卑,大概他确实是个充满魅力的贵族、如今又是大金国高高在上的帝王吧。不过这也不能免了我对他的诋毁。“他派人刺杀自己的兄弟,这似乎不是仁者所为啊。”

“这怎么能算?”绮丹韵不满地瞪了我一眼,“完颜亮暴戾无常,派人刺杀他不仅是完颜雍的自保,也是挽救大金国的无奈之举,这丝毫无损于他的仁义之名,你不该老是对他抱有过分的戒心。要知道这个世界的仁者,可不能用那个世界的标准来衡量,这个世界的仁者,有时候也不得不做一些不仁之举啊。”

“但愿是我多心吧。”我知道绮丹韵说得完全正确,正如李仁孝曾经密令野利莫仁除掉我和托尼,又把自己的女儿送给暴君完颜亮以换取西夏的政治利益,但对西夏许许多多百姓来说,他依然是个难得的仁义之君。我知道自己说服不了绮丹韵,便一把把她抱起来,边吻着她边往里面卧室走去,进了卧房她才省悟过来,猛地从我怀中挣脱,带着亦羞亦喜的神色嗔道:“现在是大白天。”

“有什么关系?这里整个小院都被我们包下,不会有旁人闯进来。”我说着以老鹰抓小鸡的姿势向她扑去,她却嘻笑着灵活地闪开,我们便在这卧房内一追一逃,不时还以擒拿格斗手法短兵相接,不过已没有以前那种性命相博的惊险和紧张,有的,只是无限绚丽的春色和风光。这种游戏我们已进行过多次,互有胜负,不过无论谁输谁赢,最终的结果都是一样。

我们就这样在中都暂时住下来,除每十天半月到完颜雍指定的衙门打探浪烈和黛丝丽的消息,我们留连在中都附近的名山大川间,享受着自由自在的生活,有时候都忘了自己的职责和原来的身份,直到得到点模糊的消息时,已经又是半年过去了。

在众多纷繁杂乱、真假莫辨的谍报中,两条不太起眼的消息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大约一年前,在鞑靼人的斡尔沁大草原,曾有一名色目武士与一名西夏剑手激斗半日,二人超凡脱俗的刀法和剑法,曾让无意间目睹这次战况的牧人惊为天人,这次激战也被鞑靼牧民们传为‘天人之战’。”

“不久前,北方鞑靼人中流传着这样一种流言:一名‘握血而生’的婴儿已经诞生,他将是蒙古诸部未来的勇士和英雄,将带领鞑靼人创下不世的功业和辉煌,改变鞑靼人长期被凌辱被压迫的命运。”

“握血而生?”我心中一动,“这不就是指手心有鲜红胎记的婴儿?”

“难道是‘毁灭者’?”绮丹韵也喃喃自语道,“如果这两条消息确切的话,那场‘天人之战’多半就是浪烈和托尼,它也是发生在鞑靼人的境内,难怪咱们一直得不到他们的消息,这是金宋势力都无法达到的蛮荒之地,我们该立刻动身前往斡尔沁草原。”

“再等等吧,等到有确切的消息再说。”我有些犹豫,内心深处已经对繁华的中都有些留恋。金国在完颜雍上台后,大力推行仁政,全国呈现一派中兴之势,中都比之以前更繁华了许多,老百姓安居乐业,一派兴旺景象。我很想和绮丹韵在此长住下去,实在不想到人烟稀少、人迹罕至的大草原去受苦。

“嗯,好吧,不过就一个月,一个月后,无论有无新的消息,我们都要立刻动身去斡尔沁草原。”绮丹韵白了我一眼,意味深长地笑着说。从她的表情,我知道她一眼就看穿了我的私心,不过却没有点破,看来她心灵深处和我也有同样的心思。

说是一个月,到最后我们正式动身时已经是三个月过去。为了防备在大草原上可能出现的种种意外,我们准备了足够的给养和装备,甚至绮丹韵还从完颜雍那儿给我弄了个金军都尉的虚衔,率数十名金兵,以金国特使的身份巡视蒙古诸部。其时蒙古各部战乱不断,大草原的生存法则是掠夺和征服,任何外族人进入这个地区都十分的危险,只有大金国的官吏和兵将才是安全的。各部落为了争取强大的大金国的支持和册封,对金国特使都十分的巴结。这身份对我们在草原上的行动十分有利。

队伍走走停停,在越过金国北方的疆界进入大草原时,又是一个月过去,然后我们就以金国特使的身份巡视蒙古各部落,暗中打探黛丝丽和托尼的下落,在毫无线索的情况下,我们只有毫无目的地在草原上漫游,幸好我们的身份使我们在所有草原部落中都受到最高的礼遇和招待,这也使我们不得不在每个部落逗留想当长一段时间,临走还能得到不菲的给养和礼物。在中都受尽军法管束、官长压迫的穷大兵们,在大草原上都成了人人敬畏的贵客,每到一个部落,大吃大喝的同时,还有大把的金银揣入怀中,众兵官竟都有些乐不思蜀起来。若不是有我的约束,众兵将甚至会在那些富裕的部落长住下去,肆无忌惮地敲诈勒索那些鞑靼贵族,根本无心再在大草原上长途跋涉。

大草原天高地阔,地绿天青,置身于如此广袤的天地间,才感到人的渺小和天地的宏大,让人心胸也不由为之一宽。我在心中默默算了算日子,出使蒙古诸部已经一年有余,但仍然没有托尼和黛丝丽的任何消息。虽然眼前是满目美景,身旁有绮丹韵并驾而行,我也渐渐高兴不起来。

“看!大人,前方该是蒙古孛儿只斤部,那可是个大部落!”翻过草原上一处缓坡,向导突然兴奋地指着前方向我禀报。一个金将也高兴地对我说:“这孛儿只斤部三年前灭了塔塔儿部后,现在可是草原上屈指可数的强大部落,金银财宝定是不少。”

我手搭凉棚望去,只见前方现出了一大片蒙古包,像一个个大小不一的馒头散落在一条蜿蜒的小河两岸,一直绵延到天边。看这规模,确实是草原上罕见的大部落,难怪疲惫不堪的兵将们此刻满是兴奋。一个大部落,对他们来说就意味着肥羊美酒,金银珠宝,温暖敖包,甚至还有女人。

“你先去通报,我们在此暂歇。”我说完率先下马,虽然只是个临时的金国特使,我也不想堕了大金国的威名,必要的架子和官威还是要的,不然得不到蒙古人的敬畏。

传令兵应令而去,众人纷纷下马,原地休息。不多时,一队彪悍的骑手风驰电掣地从营地中冲了出来,转眼间来到我们面前,领头那位彪悍的汉子在我的面前飞身下马,躬身禀报道:“孛儿只斤部千户巴彦,恭迎大金国特使白将军!”

一年多下来,我已粗通他们的语言,听到这禀报我略有些意外,通常这种情况都是由部落大汗亲自来迎接我这个大金国特使,而不是一个寻常的将领。所以我有些不悦,冷冷问道:“你们的大汗呢?”

“也速该大汗带众首领狩猎未回,目前我是部落的最高头领。”巴彦连忙诚惶诚恐地解释道。我心下这才释然,点头说:“好!你带路。”

进得部落营地,在简短的拜谒仪式后,自然少不了点起篝火,饮宴狂欢,大家直闹到深夜方止。当我被绮丹韵扶回营帐时,脚下已有些不稳。朦胧间突见前方有一个熟悉的背影一晃而过,那人身着蒙古人的长袍和包头,匆匆地进了一个巨大的敖包,我虽然没有看清其模样,那背影还是给我一种异常熟悉的感觉。我怔了怔,停下脚步转头问跟在身后的巴彦:“方才那人是谁?”

一直陪同着我巴彦顺着我的目光望去,却没有看到任何人,只好指着那敖包解释道:“那些是大汗的帐蓬,特使大人方才看到的大概是我们大汗的奴仆或妻妾。”

见我仍盯着那帐蓬的门帘不走,巴彦忙低声道:“小人已为大人准备下了侍寝的女奴,都是我族中有名的美女,大人随我来吧。”

我刚下意识地点了下头,猛觉腰间剧痛,不禁“哎哟”一声叫了出来。转头一看,却见假扮成西门庸的绮丹韵若无其事地转开头,嘴角挂着似笑非笑的神情。一旁的巴彦被我这声痛叫吓了一跳,忙问道:“大人怎么了?”

“没事。”我悄悄揉揉被绮丹韵拧痛的腰肋,对巴彦摆摆手,“女奴我就不要了,不然没等我见到她的面,命就先去了半条。”

巴彦有些意外,更有些不解,却也没有多问,立刻吩咐随从去把我的帐篷清空。当我和绮丹韵回到帐篷时,我赶忙对她解释说:“我不过是喝醉了酒,无意识地点了下头,你也不必如此狠心痛下毒手吧?”

绮丹韵装着没听见,眼里就像根本没有我这个人,顾自和衣钻入被窝。一见她的脸色我就知道,今晚我有得罪受了。

第二天,日头三竿高我才从宿醉中醒来,身旁空无一人我也不太在意。绮丹韵有早起的习惯,况且昨夜醉酒乱点头,到现在我还没来得及哄她开心,她不会这么快就理我。胡乱抹抹脸,我慢慢踱出营帐,只见四野有牧民们正在忙碌,小伙子吆喝着把马群赶出围栏,姑娘们则把羊群赶向河边水草肥美处,有的则在为牛羊挤奶。其中一个提着奶桶回帐蓬的蒙古女子引起了的我的注意,她好像就是昨夜我见过的那人,她的背影总给我一种熟悉的感觉。

附近几个营帐的金兵大概也是宿醉未醒,我也懒得叫醒他们,信步向那个蒙古女子消失的蒙古包走去,刚走到门帘外,那女子正弓腰出来,差点和我撞了个满怀,一抬头,与我四目相对,我们同时发出“啊”的一声惊呼。

她的皮肤已经磨砺得十分粗糙,脸上也有一种太阳晒出的殷红,几乎已看不出她本来的肤色,眼角甚至有了淡淡的鱼尾纹,栗色的头发散乱地披在肩头,肮脏不堪,只是那深褐色的眼中,仍有我熟悉的宁静和坚韧,这眼眸总算使我认出,她就是我们苦苦找寻的黛丝丽。

“是你?”我目瞪口呆,她外表巨大的变化,竟使我一时说不出话来。而她眼中则闪过一阵莫名的激动和惊喜,注意到我的服饰,她不禁低低地叫了一声:“白……白将军!”

“你怎么会在这里?还作蒙古人打扮?托尼呢?”我总算从惊诧中回过神来,急忙问。

“托尼?”她眼中陡然闪过无言的悲戚,泪水渐渐盈满眼眶,却始终没有滚落出来,低头哽咽半晌,最后终于抬起头平静地说,“托尼死了。”

我浑身一震,差点软倒在地,紧紧抓住身旁的栓马桩才勉强站稳。那个骄傲而自负的撒尼族武士,易卜拉欣·汉森·托尼,终于还是死在了那柄美丽而恐怖的剑下。想起我与他的恩恩怨怨,我胸口隐隐作痛,泪水不知不觉地从脸颊上滚落下来。深吸几口气平静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我才涩声问:“托尼怎么死的?”

“托尼为了引开那个一直追杀我们的疯子,不惜孤身与之决斗,战死在斡尔沁大草原。”黛丝丽说着凄然一笑,“我一直以来都在利用托尼,利用他来完成自己的使命。我是圣女,不会也不能有正常人的感情,但当得知他战死那一瞬,我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爱他,我也才屈服于掳掠了我的也速该大汗,只求他带回托尼的遗体,让我见他最后一面,并为我杀了那个疯子为托尼复仇。”

“浪烈也死了?”我紧握刀柄,只觉得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是那么无常,虚幻和不可测度,跟我也再没有多少关系。

黛丝丽微微点了头:“当时也速该大汗带了一百多名族中勇士,连夜追杀那个疯子,一个月后活着回来的就仅剩十多人,不过他们还是带回了那个疯子的人头。”

我微微叹了口气,轻声问:“托尼葬在哪里?我想去拜拜他。”

“不必了,”黛丝丽捋了捋鬓边的乱发,这动作总算让我想起了过去那个黛丝丽。“他无论葬在哪里,我都不想有人去打搅他的安宁。他现在属于我一个人,他就在我的心里。”

我哑然,沉默半晌,最后无力地说:“我把你带走吧,把你送回你的故国。”

黛丝丽微微摇了摇头,淡淡道:“我现在是也速该大汗的妻子,叫诃额仑。我如今已没有脸面也没有勇气再越过千山万水回到故国。况且……”

说到这黛丝丽嫣然一笑,眼中泛起一丝慈爱的光芒,言语中也充满怜爱:“现在我已有了一个儿子,我不能抛下他。”

“儿子?”我一时间还不能把这和圣洁的黛丝丽联系起来。

“他就在里边,”黛丝丽说着掀开门帘向帐内轻声呼唤,“铁木真!快出来拜见白将军。”

一个三岁大小的孩子,像个成年人一样镇定自若地由帐内踱了出来,用一种淡漠的目光望着我,并不因为我这身大金国将领的制服而稍有敬畏。他那完全不属于孩童的目光陡然使我心中一惊,那是一种居高临下、俯瞰世界的目光。黛丝丽爱怜地捋捋孩子的头发,用慈爱的目光望着儿子说:“我虽然掌握了《占星术》和《易经》,却始终不能勘破这天道之秘,但我相信我儿子能。”

“姆妈,我进去了。”孩子有些不耐烦地挡开母亲爱抚的手,转身回了蒙古包。在他抬手那一瞬,我突然注意到,他的掌心像鲜血一样殷红一片!

“毁灭者!”有人在我身后低低地叫了一声,我一回头,才发觉化妆成西门庸的绮丹韵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来到我的身后。黛丝丽见有外人在场,不再说什么,一低头,也进了敖包。

“不错,正是握血而生的‘毁灭者’!”我紧握着绮丹韵的手,只感到这冥冥之中真有天意在主宰着这个世界。和绮丹韵在帐外默然半晌,最后还是我悄声说:“回去吧,浪烈已死,我们的任务也已完成,剩下的事就不是我们能左右的了。”

我黯然转头,心中没有大功告成的喜悦,只有种难以言表的郁闷,不知是为黛丝丽还是为托尼,亦或是为浪烈。刚转回头,我便注意到身后那个静静站在栓马桩旁的牧民,离我数十丈远,就这么闲闲站在那里,却有一种与周围环境自然而然融为一体的静谧,让人实在不易注意到他。风吹拂着他一头乱发,使人看不清他的面容,但刹那间,我的后心已为冷汗湿透。他不像别的牧民那样腰挂马刀,他的腰间佩的是一支奇特的无柄长剑!

我和绮丹韵同时停下脚步,望着他一步步慢慢踱过来,他的步伐甚至有一种闲庭信步的飘逸。在刚听到托尼死讯时,我只想着如何与他拼命,如何为托尼报仇,但真正面对他的时候,我才发觉自己心中只剩下恐惧。

“你……不是死了么?”我一开口,才发觉自己连嗓音都有些发颤,我终于看清了他的面容,还是那么平静而舒惬。见我问起,他淡淡一笑,有些不屑地反问道:“就凭也速该?他杀不了我,居然用个血肉模糊的人头去骗那个笨女人,这一点我倒是没想到。”

说着他停下来,摇头叹道:“说起来我还是要感谢你,不是你,我还真找不到那个女人。我在草原上跟踪了你近两年,这下总算可以把你们一并解决了。”

“你为何要杀黛丝丽?她没有任何还手之力,又跟你无冤无仇?”我厉声质问的同时,偷眼打量四周,可惜蒙古包十分分散,最近的那个也不易听到我的呼喊声,况且男人们已经放牧去了,剩下的都是孩子和女人,除了我带来的那些金兵,没人能帮我。可惜他们这会儿恐怕还是烂醉如泥。

“不知道,”浪烈见我问起,眼中不禁闪过一丝困惑和迷茫,“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杀她,我心中总有这么一种强烈的欲望,甚至超过了杀你的欲望。也或许是神灵的旨意和暗示,我总是不断梦到刺杀那个女人的情形。”

他的话终于证实了金爵士的担忧和猜想,我心中的恐惧更甚。就在这时,一只温暖而坚定的手握住了我,令我的情绪渐渐平静下来。转头与绮丹韵相视一笑,我立刻用摩尔码飞快地告诉她:趁他剑未出鞘抢攻,不然我们必死无疑!动手!

我率先向浪烈扑去,同时刀也脱鞘而出,迎头直斩,只见浪烈一个转身,巧妙地躲过我闪电般的一刀,当他转回身来时,那支无柄剑已连在他手腕上。一道淡淡的剑光在虚空中泛起,美丽而神秘,我不知不觉地用胸膛迎了上去。

冰凉的利剑透体而入,刹那间把我刺了个对穿。这当儿我突然笑了,眼中闪出一丝胜利的光芒,拼尽余力猛然原地一个转身,只听“啪”地一声脆响,那柄无敌天下的无柄长剑,应声折断在了我的身体里。

“怎么会这样?”浪烈意外地望着手腕上剩下的半截断剑,神情如迷失了心智的白痴。

“你想不到世上还有这样的武功吧?”我大笑着缓缓倒了下去,在倒下去的同时,我看到绮丹韵的刀已切入了浪烈的咽喉。

我浑身无力地瘫在地上,凉意从心脏瞬间传遍全身。鲜血从断剑的血槽中直喷出来,像喷泉般颇为壮观。这一剑直接刺穿了我的心脏,我残存的意识突然在想:白痴总算要死了。

绮丹韵紧紧握着我的手,眼中并无悲色,只有说不出的疲惫。不顾我冒血的伤口紧紧抱住我,在我耳边低声说:“总算完成了,我再不想回这儿来。”

“啊——”

我一声大叫翻身坐起来,下意识地看看胸前,完好无损,我长长地舒了口气。转头望向一旁的绮丹韵,哦,现在应该叫她雪妮。她也从睡梦中醒来。服务生正为她摘去头罩。我跳下床来,忘情地与她紧紧拥在一起,活着的感觉真好。

“走吧,我想尽快离开这儿。”雪妮回应着我的热吻,在我耳边喃喃道。一旁的服务生理解地望着我们,静静地没有催促。

“想去哪儿?”我们驾车离开游戏公司时,雪妮悄声问道。我含情脉脉地望着她,情意绵绵地说:“想去你那儿,先疯狂地做爱,然后再大吃一顿。”

雪妮脸颊泛起动人的红霞,静静地没有说话。我突然想起这儿离雪妮那处浪漫小屋还有十万八千里,不过看她的神情,我知道她一定有办法。

“明天,我替你约帕特·莱利教授。”在第一次激情过后,雪妮在我耳边低声呢喃。这儿虽不是雪妮那处小屋,不过也算得上温馨而浪漫。

“帕特·莱利教授?”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就是那个脑科专家啊!”雪妮轻吮着我的耳垂,“上次没能见到他,明天咱们再约。我知道你想找回自己的记忆,我也想知道你的过去,希望他能帮到你。”

“随便吧。”我轻抚着雪妮绸缎一样腻滑的肌肤,不置可否地应随口答应着,感觉第二次激情又将来临。

三天后,我们总算见到了矮矮胖胖的帕特·莱利教授,他对我的情况异常感兴趣,用了整整一天对我大脑进行检查,然后又用催眠术为我催眠,以期唤醒我的全部记忆。但折腾了整整三天后,我过去的记忆仍然虚无缥缈,而他最后的结论居然是——不可思议!

我现在对自己的过去倒也没那么热心,见他一副茫然而困惑的模样,便不以为意地笑着安慰他说:“实在不行就算了,毕竟现代医学也不是万能。”

“不是,我不是说这个!”他激动起来,涨红着脸说,“虽然像你这种脑细胞毫无损伤,却失去了记忆的例子我从来也没有见过,也解释不了,但更主要的是,用催眠术唤回的零星记忆片断,居然是些旁人根本弄不明白的东西,我在请教了无数专家和学者后,他们一致认为,那最可能是一种二进制码,难道你的大脑是一部计算机?”

我的笑容一下子僵在脸上,渐渐有一股凉意从后脊升起,身旁的雪妮突然紧紧抓住了我的手,她的手冰凉发颤。我缓缓转头望向她,只觉得自己脖子关节发出僵硬的“咔咔”声。她的眼因恐惧而睁得老大,从她眼中,我读出了和我心中一样的揣测!一样的恐惧!但那个惊世骇俗的揣测我们始终都不敢说出来。我只在心中默默自问:难道我们现在这个世界,也是一个虚拟的世界?

——第一部完——

【第二部:失落的奥德赛】

楔子

在浩淼无垠、无始无终的宇宙深处,有一个独一无二的蔚蓝色星球。它从诞生那一天起,便静谧地沿着固定的轨道,围绕着另一个炽热燃烧的巨大火球旋转着,同时它也像陀螺一样无声地自转着,亿万年来一直如此,似乎还要一直这样恒古不变地转下去。直到某个意外的时刻,它的表面孕育出了一种微不足道的、被称作“生命”的有机体,经数百万年的延续,“生命”进化成了数十万种不同的形态,其中一种形态在拥有了一种被称为“智慧”的能力之后,开始妄图去探察、猜想、揭示他们生命形态的本质、生存的意义,以及所处世界的真相等等。由于方法的各不相同,就产生了无数的传说和争论,并由此衍生出了各种各样的宗教、神话、哲学、文学、艺术以及科学等等门类。这其中也包括千万年后一个自名为“方白羽”的家伙,试图用文字给这个永远没有答案的问题一种另类的解释。当然,这解释是源于一种被称为“幻想”的冲动,跟真相无关。

蓝色星球巨大的影像在空中静谧地旋转着,从它的四围望去,看不到上面任何一个具体的生命,甚至也看不到有它们活动的痕迹。它们实在太微不足道了,以至于可以完全忽略它们的存在。

不过围坐在这巨大影像周围的几个人——看他们的打扮应该是人——却无法忽略它们的存在,他们为这个问题已经争论了很久,久到没有人愿意再为这个问题争论下去。于是他们都闭上了嘴,望着空中那个蓝色星球的巨大影像发呆。

“投票吧,”主席台上终于有人打破了沉寂,不过一开口却是上帝的口吻,“让我们投票来决定是否来一次大毁灭,让这个世界的一切都从头开始。”

“有必要再投票吗?”立刻有人表示反对,同时敲击了几下桌椅扶手上的几个按键,“你想看看最真切的民意吗?他们的投票结果难道还不足以让我们下决心?”

话音未落,虚空中便弹出了一扇小小的窗口,窗口中是一高一矮两根圆柱。表示“同意”的红色圆柱体远远高于“反对”,圆柱体的下方是一串长长的数字,足有十位。那人接着说:“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真实’世界,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这是迟早的事情。”

“虽然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人都赞成推倒重来,不过这代价太大了,咱们负担不起。”有人无可奈何地说出心中的顾虑,他的话立刻引来许多人的小声附和。

“其实咱们还有一个折中的办法。”

“什么办法?”

“咱们可以微调一些参数,最小限度地影响这个系统的运转,这样我们所要做的工作就少得多,损失也就小得多。”说话的人边说边敲击着扶手上的小键盘,他的手指修长白皙,左手无名指上有一枚粉红色的大钻戒,在灯光下熠熠闪烁,看其颜色、形状和光泽,绝对是独一无二的无价之物。随着他十指翩若蝶舞般的动作,空中的蓝色星球在逐渐缩小,众人面前渐渐现出更为广阔的星空背景。最后出现在大家眼前的,是它围绕着另一个巨大的火球旋转的影像,那人指向空中的影像,“专家早已经发现,这个貌似稳定的系统其实有一点细微的偏差,大概是受精度的限制,它自转的速率在逐渐减少,要知道是自旋使它像一个陀螺,这样才可以以一个稳定的姿态和固定的轨迹运动。不过如果有一天它自转的速率过低,会使陀螺不能再保持它原有的姿态,就像在地上旋转的陀螺转速太低最终将倾倒一样。到那时,固有的平衡就会被打破,它会自动寻找新的平衡。”

“那会出现什么情况?无法预测的大灾难?”有人追问道。

“本来是无法预测和估计,不过如果我们加以适当的引导,就完全可以预测,甚至可以预先模拟。”先前那人继续解释着,“如果我们减少恒星热能输出的参数,那么这个星球表面的气温将降低,这样,两极的冰盖会越来越厚,大量的水分变成寒冰堆积在两极,使它的形状发生了变化,只要两极的冰盖堆积到一定厚度,加上转速的降低,受恒星引力的作用,陀螺将倾倒,它原有的平衡会被打破,它会自动寻找新的平衡。这过程中,原有的磁场方向将改变,两极将变成赤道,而赤道上则会出现新的两极。地表面上几大板块受新的离心力的作用,将相互倾轧挤压,海啸、火山、地震接踵而来。请看由专家模拟的影像变化。”

说着他继续飞快地敲击着键盘,只见那个蓝色星球转速渐渐变慢,两极的白色区域在逐渐变大,变厚,最后,它缓缓地倾斜了大约九十度,原有的旋转渐渐停止,跟着,它以新的两极为轴,开始新的自转。那人指着新的赤道上的白色区域解释道:“现在,它原来两极的冰盖出现在了最热的赤道,因此会很快融化。如此多的冰在短时间内融化成水,我们要的大灾难便出现了。”

“会出现什么情况?”好几个人不约而同地追问。

“首先,地磁场出现大紊乱,以它为参照设定的绝大多数超自然设定将自动失效;其次,大量的冰变成了水,加上由恒星引力造成的潮汐变化,将使它出现全球性的大水灾,海平面迅猛升高,大部分的陆地将沉入海底。其中,受海啸,地震和火山爆发的影响,处在最弱一个板块上的大陆将永远地消失在大海中。”

“是亚特兰迪斯!”有人不由惊呼。

“没错!”那人轻轻抚摸着左手无名指上的粉红色钻戒,“亚特兰迪斯大陆是文明程度最高的大陆,也是最繁华最发达的大陆。几乎所有的魔法秘诀、超自然的装备、宝物、以及各种神迹当初都是设定在那里。只要它沉入大海,我们要的结果就基本上达到了。”

大厅中再次沉寂下来,众人默默地看着空中那个蓝色星球不停地变化着,然后众人相互交换眼神,似乎对此仍在表示怀疑。不过虚空中渐渐变化的景象说明了一切,只见那蔚蓝色的海水侵吞了大量陆地,整个亚特兰迪斯大陆则完全沉没。

“博士,这个推论准确吗?”主席台上那人表情严肃地问。一旁立刻响起先前那人信心十足的回答:“这是由数十名专家穷数年之功完成的模拟演示,且经过反复论证,非常准确,论证报告我也递交给了委员会。刚才我输入的正是专家们给出的所有修改参数,结果大家不都看到了?”

“这样大的灾难,会不会毁掉星球上所有的文明?要是这样,和推倒重来又有什么区别?”有人说出了心中的顾虑。

“我们可以事先借助神谕警告一些人,让他们早点做好应付大灾难的准备。模拟演示的结果表明,这场大灾难还不足以毁掉所有文明,这个星球还会有文明延续下来。”

众人再次相互小声讨论了片刻,然后都把目光聚集到主席台那人的身上,只见他环顾大家一眼,然后颔首道:“好吧,咱们先用电脑对这些参数进行测试推演,若真如方才演示的那样,咱们就照那些数据修改恒星热能参数。大家有没有意见?”

见众人都先后点头表示赞同,他终于站起身来:“好!咱们暂时休会三天,等电脑的测试结果出来后,咱们再做最后的表决。若多数通过,咱们就按这些数据修改系统参数,并且对外界宣布咱们这最后的决定,为这个争论已久的问题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三天之后众人再次回到这个大厅,数据已经全部通过测试,大家也顺利通过了修改参数的提议。数据立刻被输入电脑,瞬间传遍了网络上所有的节点,整个系统立刻同步发生了缓慢变化,表现在大厅中央那模拟影像上,就是蓝色星球的两极冰盖在不断变大增厚,它的转速也越来越慢。最后,受远方那个巨大火球的引力作用,这个旋转圆球的两极开始缓缓向水平方向倾倒,它的两极渐渐变成了赤道,然后,它以新的两极慢慢开始了新的旋转……

与此同时,在另一个时空中,那个蓝色星球上的所有生命都开始为所处世界的巨大变化而惊讶。天日越来越长,长到好像永远都是白天或黑夜,太阳明晃晃地高挂天宇,在水气蒸腾的作用下,天空中出现了多个太阳的虚像,这可怕的情景长久留在了拥有“智慧”能力的那些生命体的记忆中,成为永不磨灭的可怕传说。

更让那些智慧生命恐惧的是,一向东升西落的太阳居然向南方坠落,然后又从北方升起,大地在颤抖,燃烧的岩浆从山顶喷射出来,形成漫山流动的“火浆”,所过之处焚尽一切。冰雪世界中的企鹅突然发觉空气很快变得炽热起来,脚下恒古不变的寒冰在快速融化,最后彻底消失;而一只在炎热草原上安静吃草的猛犸,却感到周围气温骤降,天空突然飘起了漫天大雪,当它惊恐地想逃逸时,却发现周围的水全变成了寒冰,天地成了白茫茫一片混沌。它最后被冰雪完全覆盖在万丈寒冰之下,直到若干万年后才得以重见天日。

更可怕的事还在后面,天地间不知哪来了那么多的水,从海上、从天空、从江河不断涌来,没多久就淹没了大部分陆地。许多生灵都在水中挣扎,毫无目的、惊惶失措地四下逃窜。在这期间,只有少数具有智慧的生命体——他们自称为人——由于事先得到了神的指点,西方的诺亚造下了方舟,留下了生命的种子;而东方的共工、鲧、大禹则率领同类与大洪水做了数十年的殊死搏斗,终于在大禹这一代制服了大洪水,为同类的生存留下了一片天堂般的大陆。

若干个白日黑夜交替之后,世界渐渐又归于正常,天日也恢复了原来的长短。只是,人们始终不习惯南升北落的太阳,便重新把原来的南方当作新的东方,而原来的东则成了北。于是一切终于又都正常了,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也就渐渐忘却了这次方向的大变换,只把那场可怕的大洪水永远留在了各种各样的传说中。

大地终于平静下来,流动的“火浆”也完全熄灭,洪水渐渐消失,和它一起消失的还有亚特兰迪斯大陆——也被后人称作大西洲,以及它上面的一切神迹和奇迹——金字塔、大神庙、巍巍城邦和万千智慧生灵……它们全都安静地躺在了海底,躺在一片被后人称作“百慕大”海域的海底,除了最高的塞浦路斯峰。这片神秘的大陆和它上面的所有神迹,则成为蓝色星球上那些智慧生命千百年来最神秘最遥远的神话和传说。这个传说又因一位智者柏拉图而流传更广。

一切都如当初计划的那般完美,没人知道这中间其实出了一点小小的纰漏,这纰漏直到数千年后才渐渐显现出它的威力,它足以毁掉整个世界!当人们感觉到这一点并试图阻止它时,才发觉已经太迟了。

或许那不能叫纰漏,而应该被称作阴谋,这个阴谋从几个月前就已经开始了……

第一章 极限飙客

两年一度的极限奥运会在风景如画的海滨城市洛城举行,这是极限飙客们展示自己的最大舞台。极限运动源自上个世纪初,是人类挑战自身肉体和精神极限的冒险运动。从最初的挑战速度极限到挑战胆略、勇气、技巧、反应等等极限。伴随这项运动的除了刺激,更多的是风险,伤残甚至死亡的风险!不过这恰好迎合了人类用生命挑战自身极限的欲望,因此它逐渐成为风靡全世界的一种时尚运动。极限奥运会,也大有取代传统奥运会之势。由于极限运动当初是从挑战速度开始,因此最早的极限运动爱好者被人们戏称为“飙客”,这称呼就一直这样沿用了下来。

洛城的大街小巷不时能见到那些衣着怪异、服饰奇特的极限飙客和他们的崇拜者,他们都很年轻,大多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剪成奇形怪状。他们的头上、手上、身上有各种奇特的配饰,这些配饰也是五花八门,各种材质都有。如果你细心点的话就会发现,在各种各样材质的饰物中,极限飙客们最喜欢的是海蓝宝石,海蓝宝石的耳坠、戒指、手链甚至钮扣等等。因为海蓝宝石一直被人们奉为“勇敢者之石”,它象征的是“沉着、勇敢和聪明”,正与极限运动的精神暗合,所以最得极限爱好者的钟爱。要是你足够细心的话还会发现,在各种各样的海蓝宝石饰物中,没有人把它佩戴在颈项上,也就是说没人用它来做项链坠子或护身符。除了一位,唯一的一位!

一个套着宽松牛仔服的年轻人懒懒散散地漫步在宽阔笔直的大街上,嘴里悠闲地嚼着口香糖,一双惺忪睡眼意兴索然地打量着路边的广告牌,那上面写着“欢迎光临极限运动的圣地——洛城”。年轻人二十出头,面部轮廓像欧洲人那样有棱有角,不过却是黑头发黄皮肤,眼瞳也是深黑色,但在这黑色中却又有一点淡淡的海蓝,不仔细完全看不出来。他敞开的衣衫里半露着精壮结实的胸肌,那上面正有一颗硕大的海蓝宝石护身符,那蓝幽幽的光芒在他古铜色肌肤的映衬下显得异常耀眼。

路上的行人注意到他胸口的护身符,全都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用崇敬的眼光目送着他慢慢走远。看人们的表情,若这儿不是奥运村,村里又没有“不许打搅运动员”的强硬规定的话,只怕大家要蜂拥上前向他索要签名了。

奥运村里不像外面那么热闹喧嚣,一路上很少见到几个人。年轻人转过一个街口,却意外地与十几个服饰新潮、发式怪异的同龄人迎面相遇,他们全都戴有海蓝宝石佩饰,看起来也是参加比赛的极限运动选手。众人一路高谈阔论,旁若无人,眼看就要与年轻人撞上,却猛然间注意到年轻人脖子下的海蓝宝石护身符。众人先是一惊,跟着慌忙向两旁闪开,待看清年轻人的模样后,他们眼里的崇敬蓦地变成了愤怒,脸色也涨得通红。

“你不是杜马斯?”一个梳着小辫的高壮大汉叉腰拦住年轻人去路,用愤怒的目光紧盯着年轻人。

“我不是。”年轻人对大汉眼里的敌意视而不见,依然悠闲地嚼着口香糖。他的回答激起了众人更大的愤怒,一个十多岁的半大小子指着他胸口的护身符喝道:“只有杜马斯才能在胸口上戴海蓝石!”

“为什么?”年轻人不以为然地耸耸肩。他的神态让众人更加恼怒,拦住他去路的大汉猛然指着他的鼻子一字字地说:“我不管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在装糊涂,我都再告诉你一次!杜马斯是连续三届的极限全能冠军,是全能飙王。他对于极限运动来说,就像是乔丹之于NBA,贝利之于足球。乔丹是篮球之神,贝利是足球之王,而杜马斯,则是极限爱好者心目中的上帝!对上帝你可以崇拜,却不能模仿。既然杜马斯习惯在脖子上戴海蓝石,那么,天下所有玩极限的发烧友就不能模仿,除非你能战胜杜马斯。”

“哦,原来如此。”年轻人恍然大悟似地点点头,却没有要摘掉护身符的样子。众人不怀好意地围上来,不少人在摩拳擦掌,显然有教训这个无知小子的打算。只有一个稳重点的选手不住地打量着年轻人胸前的护身符,然后用不敢肯定的语气小声说:“如果我没认错的话,这枚独一无二的海蓝石护身符,正是全能飙王杜马斯的护身符。”

“不对!”年轻人的脸色蓦地沉下来,“应该说杜马斯曾经戴过这枚海蓝石护身符,但它却不是他的。”

“胡说!放屁!”众人破口大骂,那个拦住年轻人去路的大汉更是愤然一拳击向他的鼻子,不过却击了个空。待大汉收回拳头后,惊讶地发现年轻人似乎并没有动,依然悠闲地站在原地,依然懒懒地嚼着口香糖。众人渐渐静了下来,虽然玩极限的高手都有超乎常人的反应速度,可要像这年轻人那样在原地轻描淡写地闪开迎面猝然而来的一拳,这反应速度也实在太过匪夷所思。

“我很荣幸与杜马斯有过数面之缘,也幸运地听他亲口说过这枚护身符的来历。”寂静中,只听方才那个认出这枚海蓝石护身符的选手突然说,“这枚护身符原来确实不属于杜马斯。”

他这话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众人不禁把询问的目光转向这位认识杜马斯的幸运儿,大家对这枚极限飙王杜马斯钟爱的护身符都充满了好奇。

“杜马斯先生从十七岁正式参加世界性的比赛开始,就显示出了过人的极限运动天赋。无论胆略、耐力、技巧还是反应速度,都从未遇到过对手。但他在私下场合曾说,他并不是最好的极限飙客,最好的极限飙客应该是他十五岁时的朋友,东方人夏飞。”说到这他的眉宇间露出了崇拜之色,“少年时代的杜马斯就狂热地迷上了极限运动,不惜用生命去挑战自己的生理和心理极限。那时候,他们那一帮少年飙客最爱玩的一种比赛就是‘死亡列车’。一声令下,十几个少年便沿着铁轨,迎着时速超过一百英里、迎面高速驶来的列车全速跑去,在列车撕心裂肺的汽笛声中,最后一个跳离铁轨的胆大者就是最后的胜利者。所得奖励不过是大家凑在一起的一两百元,或者只是同龄人的崇拜而已。这种竞赛最大胆或反应最快的都不一定是最后的胜利者,只有对自身反应速度有准确的判断,且能冷静行事,又胆略过人者,才能达到自己身体和心理的极限,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无限逼近飞驰而来的列车。”

众人微微颔首,这种以死亡来挑战自身极限的竞赛不少人也玩过,对它的技巧心知肚明。那人见大家都在侧耳恭听,不由神情黯然地接着说:“在这种死亡竞赛中,杜马斯常常输给他那个东方朋友夏飞。直到最后一次,夏飞在最后一个跳离铁轨时突然滑倒,被飞驰而来的列车撞得粉身碎骨。杜马斯在灾难现场只找到朋友留下的唯一遗物,也就是这枚海蓝石的护身符。”

众人眼里露出悠然神往之色,像这样用死亡来挑战自身极限的悲壮之举,在正常人眼里跟疯子没有区别,但在狂热的极限运动爱好者眼里,这恰恰是极限运动的最高境界!它几乎没有任何运动的美感,除了惊险,还是惊险。像这样用生命去体验那种心脏从嗓子眼里蹦出来的感觉,正常人的一生中,能有几次这样的经历和刺激?

年轻人也停止了咀嚼口香糖,眼里露出一种奇特的神色,有哀伤,更有神往。

“从那以后,这枚海蓝石护身符就成了杜马斯一刻也不离身的饰物,随着他在极限运动领域取得的成就,这枚护身符也成了他的象征。因此我想知道,它现在怎么到了你手里呢?”那人最后盯着年轻人追问。

“很简单,”年轻人脸上第一次露出严肃的表情,“因为我就是夏飞的弟弟,我叫夏风。更主要的是,我战胜了杜马斯,赌注就是这枚海蓝石护身符。我只不过是拿回了原本属于我哥哥的东西。”

“你战胜了杜马斯?”众人先是一愣,跟着爆出哄堂大笑,边笑边指着夏风喘息着调侃,“你战胜了极限飙王杜马斯?那你现在就是最好的极限飙客了?”

“谁战胜了杜马斯?”夏风尚未来得及回答,身后突然响起一声喝问,这声喝问“谁”字尚在数十步开外,“斯”字已风驰电掣地来到身后,跟着如一股旋风卷到他的身边,带着最后一点尾音稳稳地停在了夏风的面前。骤然而至的旋风把众人惊得本能地后退两步,只有夏风依然懒懒地站在原地,站在旋风的风眼中。

旋风散去,一个脚踏滑轮靴的黑衣少女稳稳地立在众人面前。只见她身材健美,模样俊俏,一头栗色卷发在脑后随意地扎了个松松的马尾。看模样不过二十岁出头,却有一双冷厉的大眼睛,再加那一脸的寒霜,使她带有一种让人不敢亲近的冷艳。脚上的银色高帮滑轮靴使她看起来比众人高出了大半个头,加上她方才以一个漂亮的倒滑急停陡然出现在众人面前,不由给人一种视觉上的压迫感。

“是飞猫姐!”众人看清那少女后,不由失口惊呼,语音中满是仰慕和崇拜。黑衣少女没有理会众人的招呼,只盯着夏风追问:“你战胜了杜马斯?全能飙王杜马斯?”

“没错!”

“哪一项?”

“九项全能!”夏风淡淡一笑,“严格按照正式的比赛项目,所以这一届极限奥运会杜马斯不会来了,我将代替他参赛。”

黑衣少女深盯了夏风数秒,突然叹了口气:“我本想说这不可能,不过你的目光告诉我这是真的!战胜杜马斯是我多年来的夙愿,今年也是我准备最充分的一次,可惜他却不来了。那我只好战胜你,只有这样才能证明我是最好的极限飙客。你记住了,我叫嘉欣娜!”

“很高兴认识你,”夏风咧嘴一笑,向嘉欣娜伸出右手,“我叫夏风,希望能成为你最亲密的朋友。”

嘉欣娜没有理会夏风伸出的手,却一蹬腿滑出几步远,跟着几个快步加速,翩若惊鸿般飞掠而去,冷厉的声音远远传来:“咱们赛场上见,希望你不要输得太难看。”

夏风用欣赏的目光追随着嘉欣娜的背影,猛然发现身着黑色紧身衣的少女那曲腿撅臀滑翔的动作真是十分的性感。直到她去得远了,夏风才依依不舍地收回目光,这才发现身旁那些极限选手的目光也都在追随着嘉欣娜的背影。众人发觉夏风正似笑非笑望着大家,慌忙尴尬地收回目光,挡住夏风去路的那个大汉干咳了一声,呐呐地说:“虽然我们决不相信你战胜了伟大的杜马斯,不过对飞猫姐的话我们也不敢有任何怀疑。因此我们暂时不干涉你佩戴海蓝石护身符的事,不过我要好心地提醒你,任何一个极限发烧友要是看到你敢在胸口佩戴海蓝石的话,都会毫不犹豫地打歪你的鼻子,希望你好自为之。若赛场上你不能证明自己是最好的极限飙客,那对不起,我也要你为今天的一切言行后悔!”

说完他侧身让过一旁。夏风理解地笑笑,慢慢从人丛中穿过,在众人复杂目光的注视下,继续沿着笔直的长街懒散地漫步。

三天后,九项全能极限赛如期举行。连续三届获得这个项目冠军的全能飙王杜马斯的意外缺席,无疑使全世界观众大为失望。大家都认为上一届运动会上杜马斯最有力的挑战者,有“飞猫”之称的极限女王嘉欣娜将一支独秀,轻松成为新一届的全能飙王。但出乎所有人预料,这位上一届除了杜马斯就没有输过的极限女王,一开始就受到一位名不见经传的选手的强力挑战,从越野摩托、水上飙艇、极限滑轮、惊险两轮车、街头滑板、无器械滑水到高空速降,二人分数交替上升,直到倒数第二项的“攀岩”,二人的分数也仅有不到一分的差距而已。

“攀岩”这项运动原本不适合女子,尤其在力量和爆发力上,男女天生差别较大。本来男女同场竞技对女性来说并不公平,不过经由电脑测算女性和男性在体能上的平均差异水平,然后在分数上对女性给予一定的补偿后,已经把这种不公平减小到最低程度,因此对擅长攀岩的嘉欣娜来说,这个项目反而是她的优势,这早已经不是秘密。

洛城没有可供选手攀爬的悬崖峭壁,为了满足观众现场观赛的需要,也不可能把比赛现场设在偏僻的山区,因此极限奥运会的攀岩比赛,通常攀爬的不是悬崖峭壁,而是各大城市的标志性建筑。这次比赛攀爬的,是洛城最高的建筑——联邦电视大楼。

近四百米高的联邦电视大楼,四壁全是用蓝色玻璃墙包裹,在常人眼里根本无法攀爬,但这难不倒攀岩高手。比赛发令枪一响,十二名进入决赛的极限飙客不借助任何工具,不带任何保护装置便开始像蜘蛛般贴着玻璃墙,向四百米高的楼顶发起冲击。他们仅靠着固定玻璃的一点凸起圆钉,或者两块玻璃间的一点微小缝隙,用手指,用脚尖把自己的身体一点点往上挪,他们动作的灵活超出了常人的想象,比起擅长攀爬的猿猴也毫不逊色。现场数十万观众屏息定气,神情紧张地盯着那十二名极限飙客,只感到自己的心也随着他们在一点点上升,最后,竟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一般!极限运动的魅力,令亿万观众也为之倾倒。

十几分钟后,十二名选手就开始拉开了距离。只见一马当先的,是一个身着黑色紧身衣的健美少女,紧随其后的,是一个身手敏捷的红衣男子,他背上的号码是三号。几个在远处用望远镜观战的极限发烧友边紧张地注视着比赛现场,边用手机向远方的朋友解说着现场情况:“最前面的是飞猫姐,紧随她身后的是第一次参赛的三号选手夏风,这一届大赛最黑的一匹黑马。不过我看他在攀岩这个项目上不是飞猫姐的对手。再给我下五百块钱的注,买飞猫姐胜!”

  如果觉得游戏时代小说不错,请推荐给朋友欣赏。更多阅读推荐:方白羽小说全集游戏时代智枭千门公子千门之门千门之花千门之雄千门之威千门之心千门之圣, 点击左边的书名直接进入全文阅读。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方向键翻页,回车键返回目录)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