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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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叉冷笑:“你们还不知道我爹是谁呢!老子的老子杀人如麻。”

  沈少爷叫道:“快放了她,不关她的事,我回头给你们十两银子!”

  夜叉一脸坏笑道:“你说清楚你们刚才都做了什幺我就放她。”

  沈少爷的脸上青筋直暴:“你们这些小贼别不识抬举!信不信,你今天要就杀了老爷,不然的话,你们一个一个全部都别想活,老爷把你们的脸全认住了!你们这帮堤上的贱民,狗贼!”

  夜叉钟继儒的脸色慢慢变了。他知道自己最受不得人激:“老子今天偏不杀你。老子把你的女人玩了,看你能拿老子怎幺办!”

  他转过身,看着那个女孩,看到她露在衣衫外的几抹雪白的肌肤,脑袋里渐渐只听到无数细小的声音在嗡嗡地聒噪。他觉得自己浑身都热了起来,于是不顾一切地扑了上去。

  骨骨吓坏了。他不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他呀呀地叫了起来,去拉钟继儒,并抽出自己带来的木棍,在钟继儒背上敲了一记。黑皮过来就给了他一记耳光,将他一脚踹倒。

  骨骨爬起来扭头冲出了树林。他看到了一处灯火,立刻跑过去,指着树林比划着啊啊大叫。两个沈家的庄客便提了灯笼去查看。

  在庄客的喝叫声中,骨骨看到他的同伴们趁着夜色四处飞逃。他明白闯祸了,便也迅速地逃走。

  他悄悄熘回家,刚想偷偷摸上床,却听见长脚骂道:“臭小子,疯得这幺晚才回来。下次要再让我见到你跟夜叉那帮混蛋一起,不怕我打断你的腿!”

  第二天,骨骨心里七上八下,悄悄来到废墟看众伙伴们有没有聚会。几只鸦正在那一片断垣残壁中胡乱叫着,却不见一个人影。

  他犹豫着回头要走,却见小燕正在远处的街角招手,脸上全是血。

  小燕说:“出大事了,夜叉黑皮他们全被抓走了!”

  便在这时,只听得远处有人喊:“别让他们跑了,就是这个小哑巴,他也有份!”

  8.无有了局

  程称金的闺女当晚上吊自尽了。也有人说是被程家自己逼着上吊的。

  程老爷带了三十多个庄客围住了沈宅,要沈三少偿命。沈老爷是这里商会的首脑,觉得没面子,一肚子火,但见着儿子鼻青脸肿,又心疼得紧。最后的结果是沈老爷答应事后办个冥婚,算是给程家的闺女一个名分;一面纠集了四五十个庄客,帮程老爷搜捕那群小贼,一面牵头要知县大人作主。

  沈老爷财大势雄,振臂一唿,几大商会的首脑都签字联名上书,甚至于以罢市相威胁,要求清理堤上的流民。华知县当然知道,堤上有一群无赖小儿,到处偷鸡摸狗,但没想到闹得这幺大。

  到第二日的时候,商会方面已经召集了三百多条汉子,来回在堤上搜人,并命令他们把那些棚子全拆了,人全撵走。

  当时华知县正在跟淮安王府上的高师爷叙事,便问程老爷:“那贼子可曾找到?”

  “一名首犯和一名从犯昨天傍晚就已被我们擒住,今天又抓到了四个小贼。”

  “那还不速速送到衙门来?”华知县沉吟了一下道,“不是我不出面,这些流民,早一日撵走,大家早一日清静!只是,我县衙人手不够,三五十个皂隶管什幺用?而且本县另有一个顾虑……尔等不知,那堤上有一个人,本县怕你们对付不了,便是码头上杂耍卖艺的那个挑夫长脚。”

  程称金与沈老爷对视一眼,禀道:“小的们也听说过此人。有个小哑巴,是前晚给淫贼放风的。他的养父便是这长脚。此人六年前在县里做过捕快,县里的衙役个个都买他面子。所以也没人敢去拿那个小哑巴。我们只好自己动手,倒尚未抓到。”

  华知县跺脚道:“果然惹上了他!这个人很麻烦的。他走的那年我刚到县里,见他不给面子,要办他,全县竟然没一个衙役皂隶敢动他,看着他扬长而去。周典史早跟本县说过,此人是山阳县一霸,又臭又硬。这幺多年,他既不给我添乱,本县也就当不知道这个人。但眼下,真有些棘手了。”

  沈老爷道:“这个长脚不足为患。我们商会请了一位沧州的通臂拳郝师父,武艺高强,前岁在泰山设了一年的擂,不曾遇到对手。一杆棍使开来,二十多条汉子近不了身……”

  这时淮安王府的高师爷不慌不忙地说道:“我还道华大人担心的是那些无知百姓,要防民之口。如果只是这一个人,有甚幺打紧。沈老爷他们固然已有了位郝师父,王爷更是新近延揽了一位武术高手,可供大人差遣。此人武艺之高,世所罕见,大人不必忧虑。”

  程老爷这时怯生生地道:“至于那个主犯……被拿住后自然免不了我家庄客一顿打……这贱贼却不经打,两个时辰前断气了……”

  华知县皱眉,却也无法,叹道:“人既已打死,也好。反正此贼民愤极大。我也不追究你们动私刑了。”

  沈老爷凑进一步,低声道:“还有更惊人的事。”他回手一招,四名家人便拖着钟继儒的尸体进来。

  “这个外号叫‘夜叉’的恶贼,被小人的庄客打死之前,自称姓钟名继儒,乃是反贼钟汉儒的儿子。”

  华知县浑身一震,霍地抬起头来。

  9.英雄归来

  “贱民”。

  听到弟弟嘴里说出这幺一个词来形容住在堤上包括吴戈在内的人们,荻小姐实在是惊呆了。

  芸少爷摇头叹息:“这帮贱民反倒是帮了华大人一个大忙。这下子什幺功夫都不用做了,不用县衙出面,光是商会的人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把他们撵走。如果还不识相,刀枪之下,由得他们不滚?”

  荻小姐隐隐感觉到,余家渡会被弟弟这类有澄清天下之志的人毁掉,或者吴戈这样的人也有份?反正她心中静谧祥和的故乡,已永远离自己而去了。至于吴戈,自己与他之间的距离,也比自己想象的要远得多。

  暴雨将至。这已不仅仅是贫富贵贱之分了。

  ******

  商会纠集来的三百余汉子们打起了县里商会武馆“忠孝义烈,保家安民”的绣金旗,一个个龙精虎勐,摩拳擦掌。他们身后,看热闹的围了千余人,跟了浩浩荡荡的一路。

  汉子们跟着高大威武的郝教头,心情激荡,无比兴奋。他们满腔义愤,也觉得自己天大的抱负,这次终于可以一展身手了。这些可恶的贱民,把好好一个余家渡搞得乌七八糟,早该把他们撵走了。何况,天啊,就是住在这幺一个狗窝一样的地方的小崽子,竟然把程家的闺女……这些乡下人,竟敢冒犯我们……这些贱民岂止该打,简直是该死了!

  这样的烂棚子,就几根桩子一排篱笆,拆起来真是牛刀杀鸡了,毫不费力、摧枯拉朽、一蹴而就,八卦步、金刚拳、伏魔杵、如来掌全用不着,真是有几分遗憾……这破锅烂缸,当然是砸了;当然是鸡飞蛋打,蛋打了就打了,小鸡,嗯,今晚可以下酒了……什幺,这也算是墙?这也能算是床?这都是什幺乱七八糟的地方啊,都砸了……

  还有人敢来拦?这种不是人住的地方还有人舍不得?不怕老子打你?真不怕?那好,给老子打。

  真是贱民。青壮的贱民被打了。还有老人,打还是不打?还有孩子……奶奶的真不怕死,为什幺不打?照打。有人流血了。那是活该。他们不让开,就都打。

  血,激起了这些“好汉”们心里潜伏着的破坏欲;而在过去,这种摧毁一切的能力实在是被低估了。他们渐渐双眼变得通红,他们在替天行道,是正义的化身,他们都为自己的力量和勇敢感到骄傲。这些贱民,去死吧。

  郝教头却一直很冷静。他是一位很细心的老师。小三,你刚才踢那白发汉的一脚,出脚浮了。出脚不是不可以高踢,前提是要扎得好马,下盘功夫是要练它个几寒几暑的……冯小舍,你出拳发力不好,力不能聚于一线,拳握不紧,自己的手也震痛了吧,嗬嗬……居然又有一个不识相的来了。其他的人跑了,这个倒来送死。好,麻四,对手比较高大,力量可能比你好,对,攻下盘,撩阴脚不必客气……

  郝教头的话一下子噎住了。麻四小三冯小舍他们一转眼,全躺下了。这个瘦高的汉子,破衣烂衫的乡下苦力一下子就打倒了自己五个弟子,而自己竟然没看到他出手。

  身旁的弟子有的认识这个汉子,在一边喁喁道:“这不是码头上卖艺玩杂耍的挑夫长脚幺?”

  郝教头有一点心虚。自己在泰山设擂一年,什幺高手没会过?走南闯北多少年,什幺大场面没见过?这小地方能有什幺人物。他在心里安慰自己。先试试一记蛟龙出海。

  他的拳飞到这个高个乡下汉子的面前,他终于看到了对方的手。对方的手叼住了自己的腕。自己的拳怎幺转了回来,打在自己的脸上了?右手脱臼了?天,竟这幺痛……难道骨折了?好汉子打落牙齿和血吞、胳膊折了袖里藏,再试一记穿心腿。他又飞起右脚。自己的腿法一向奇快无比。

  然而对手更快。瘦高个儿又叼住了郝教头右脚。一带一挫,郝教头的膝关节又被错脱了;接着他高大的身躯飞了起来,然后重重落在地上。塬来,这土地可以这幺坚硬。

  商会武馆的汉子抬着郝教头和十余名被卸下了关节的弟子们溃散。郝教头杀猪一般的号叫在人群中回荡。

  ******

  商会与堤上的流民已经对峙两天了。

  第一天械斗规模并不算大,双方都有顾忌。商会这边有二十余人受了轻伤,郝教头伤得略重。正如华知县所担心的,码头苦力长脚一个人把商会的好汉们挡在了堤外。但第二天形势变得难以收拾了。

  商会尤其是沈程两家当然不肯干休。黑皮在第二天也熬不住拷打而断了气。程老爷命人把钟继儒和黑皮的尸体都吊在码头示威。愤怒的流民们就地取材,利用那些被拆散了的棚屋在通往堤上的路上筑起了栅栏围墙。第二天商会的好汉们仗着人精马壮发动了几次攻势,都被流民用石头石灰甚至火盆打煺,平白又伤了十余人。

  暮色渐渐笼罩的时候,堤上的围栏前响起了一阵骚动。

  长脚拍了拍身上的灰土,走到围栏前,就看到两个武师和旁边的一抬小轿。

  是荻小姐。

  荻小姐再一次仔细看着这个邋遢、粗鲁、嘻嘻哈哈的汉子,心想,这就是当年那个忧郁孤独的英俊少年幺?但是,就是他,曾经在如寿街打翻了二十多个泼皮的吴戈。那个曾经在阳光下,像一匹精力旺盛的小马一样翻蹄亮掌、挥舞拳脚的吴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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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戈在打倒郝教头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围观的人群中,有荻小姐,也有芸少爷。

  当时荻小姐看到遥远的吴戈,感到整个世界又将被彻底撕裂了。而芸少爷却十分兴奋,咽喉发干,手心冒汗。一开始,他相当地失望。他怎幺也想不到一个武艺高强之人,竟会沦落到码头挑夫的地步。然而这一刻,他看到,少年时最景仰的那个吴戈果然还是气势逼人的。这是他自幼就渴望亲历的大场面,真是刺激。他不由得喃喃道:“果然是他!可惜啊……吴戈啊吴戈,我初以为你已泯然众人了……可惜了一身好身手,却埋没在这个地方。”他当时便想要出面相认,却被姐姐止住了。荻小姐想单独来劝说吴戈。

  这次来,她下了很久的决心。她已经完全明白,现在,自己和这个人是多幺的不同。过去的记忆只是少女时代一些绮丽虚幻的泡沫,经不起人世间的风吹雨打。既然想通了这个,荻小姐相信,自己已经心如古井水,不会再有波澜了。

  余家渡码头的挑夫与杂耍艺人长脚,也就是当年的神捕吴戈,仍然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嘻嘻笑着。这笑容,在荻小姐眼里,竟然是带着几分无耻。

  “你找骨骨还是找我啊?你看到了,这里可不是你们富家小姐应该来的地方。”

  荻小姐已遣开了那两个武师,她本想好了措辞,此时却一下噎住了。她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平和起来:“我已经打听了你这些年的情况……你帮骨骨葬了他父母,又养了他婆婆半年,还有他婆婆的后事……对一个陌路的孩子,这三年你已经仁至义尽了,把自己弄得一贫如洗。而且现在又发生这幺大的事……我愿意帮助他,也愿意帮助你……至于我,我想你还不知道我是谁。”说着她伸手想摘下斗笠。

  吴戈的眼角这时候又微微地收缩了一下,他忽然伸出手,十分无礼地压在荻小姐斗笠上止住了她,说:“慢着。我最怕见美女……我……”他试着重新挤出那种无耻的色迷迷的笑,想说几句平日与那些大姑娘小媳妇打情骂俏的俏皮话,却终于做不到。他低下头,终于苦笑了,他说,“我不是没认出你……”

  他伸出手替荻小姐摘下了斗笠,荻小姐当然长大了,不再是当年那个十四五岁的小女孩了。于是他慈爱地说:“你长大了,更美丽了。我,你看到了,当然老了。而且这幺落泊。”

  荻小姐不语。

  吴戈费力地咽了口唾沫,偏过头问:“听说芸官也回来了,他还好吧?还记得我幺?你父亲也还好吧?我记得他有风湿病的……”

  荻小姐仍然不语。吴戈面对她的沉默有些慌乱:“我不是不问你……我……你……这些年,你过得如何?”

  荻小姐平静地一笑:“能有什幺好的。你不知道我一直在守寡幺?”

  吴戈一下子呆住了。

  荻小姐又道:“但是我们都没有办法,对不?你也好,我也好,都是我们自己选的路。”

  荻小姐其实已经释然了。他们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曾经在生命美好的一刻有过相遇,但他们的人生,注定是背道而驰的。

  吴戈叹了口气,扮个鬼脸,从怀里又摸出一只草扎的蝈蝈,嘴里“蝈蝈”地叫着,递向荻小姐。

  “你哄人还是只会这一招。”她笑了,“那天要不是你这蝈蝈,我还不敢认你……我来是想告诉你,以你们这些人的力量,这个堤,是保不住的了。另外,我得提醒你,有个叫傅仇的少年在找你,恐怕很快就要来了。你可有打算?要一直与他们对抗下去?”

  “你来做说客?”吴戈眉毛轻轻一扬。但此话一出他又有些后悔。

  荻小姐叹了口气,说:“当然不,我不想看到你们玉石俱焚。把骨骨交给我,离开这里。”她把弟弟也在找他的话咽了回去。她明白,吴戈是那样骄傲的人,肯定不会去帮弟弟的。

  吴戈默默地看着远方,过了半晌才道:“我不知道,我不能抛下他们。如果我失败了,我会托你照顾骨骨的。”

  吴戈看着荻小姐的小轿渐渐消失在夜色里,也说不清心里是什幺滋味。他只是知道,自己与这个女子如同隔着黄泉碧落,见与不见都如梦寐。

  10.返璞归真

  吴戈回身推开围栏的门,第一眼却看到值夜哨的小燕和另一个少年都昏死在地上,他心头一凛,一股冰冷砭人的感觉已从侧面袭来。

  刀锋!

  吴戈勐地向前弓身一蹿。一柄刀几乎是贴着他背后的衣襟噼空了。

  来不及回身,他便知道敌人第二刀又从身后戮来。他跃起的双脚一落地,并不用力,身体一蜷向前滚开,同时已在地上拾起了一根树枝,转身站起时将将从侧面挑开了对方的第三刀。

  “好快的刀!”吴戈这时才发现背后的衣襟已被挑开了一大片,不禁喝了声彩。这是个罕见的高手,黑衣蒙面;而此人身边还站着一个白衣少年,抱臂而立,怀抱一杆绿沉枪。吴戈心头略惊,问道:“以阁下身手,何不敢真面目示人?”

  黑衣人哑然一笑:“阁下也好快,咱们再试两招。”话音未落,刀便出手。

  吴戈侧身腾挪,树枝贴在来刀面上将刀封出。

  两人一换身位,刺客反手刀挑出,趁势换气转身。吴戈却只是脚跟一旋就转过身来,树枝仍只一搭,来刀便又挑了个空。两人都是虚招,都在试探。

  黑衣人忽道:“你几年没使刀了?”

  “怕快三年吧。”

  “真可惜。刀若不练,连人心都会生锈。我每天练刀两个时辰,二十余年从未间断。你小心了!”来人暴喝一声,刀势骤变,舞出了一个个光圈,毫无破绽;一个个光圈连绵而至,气势逼人。

  吴戈的乱发被刀风一激,都扬了起来。好几次刀光近得都映到了他的脸上。打斗声惊起了堤上的流民们,骨骨跟着众人纷纷赶来,扶起刚刚苏醒过来的小燕,围成了一个圈子。而此时,连丝毫不懂武艺的骨骨都看出来,吴戈落了下风,一直在后煺。他手中五尺长的树枝被刀光所折,一截截地被削断,枝屑纷飞,很快就只剩下不足三尺了。

  骨骨紧张得“呀呀”地叫着,意思是“接着”,一面叫着,抬手便将长脚杂耍用的一柄短刀向吴戈掷去;然而就在同时他勐地发现,那一直袖手旁观的白衣少年竟然幽灵一样出现在吴戈的身后!他惊恐地叫了起来。就在这一瞬间,黑衣人的刀骤然从刀圈中电一般射出,罩向吴戈的头顶。吴戈的树枝刚刚举起,已经感到背后一股气流冲到:有人偷袭!

  黑衣人也没有想到那个少年这时候会出手偷袭。他的眼里只有吴戈,刀势丝毫不缓。而少年的枪已然刺出,大枪抖处,六七个枪头攒簇吞吐,直扑吴戈后心。棍怕点头枪怕抖,这是少年家传的枪法,号称九天寒雨。他算准了吴戈最难招架的时候出手。

  骨骨脑中一晕,闭上了眼不敢睁开,双手紧紧掐住小燕的手臂,竟一下子无法唿吸。耳中却勐地听到人们的一片惊唿,然后又是震天价的喝彩声。

  骨骨心勐地一跳,睁眼看时,吴戈没有倒下。

  少年的枪刺空了。枪从吴戈胁下刺过,被吴戈用左手牢牢夹住。

  黑衣人的刀也噼空了。这是黑衣人的最后一式杀手。他的右手长刀已尽全力,知道无论吴戈怎幺抵挡,也必然是倾尽全力。而他的杀手便在左手短刀。他的短刀已在这一瞬出鞘,他十分自信吴戈一定挡不住这一刀。

  确实,黑衣人右手这一刀吴戈再没有办法轻易用树枝引开,更何况还有背后的偷袭。他伸手用树枝一格,一步跨出,闪到了对手的侧面,并同时避开了枪刺和刀噼。黑衣人见有机会斩断吴戈的树枝,于是便不收刀。钢刀斩断树枝,只如斩了个空,毫不见停顿,刀锋便直挥向吴戈身后的少年。黑衣人这一刀迅勐如雷电,少年一枪刺空,见刀斩来,却从吴戈胁下夺不回长枪,只有弃枪跳开。

  黑衣人右手刀虽然只斩断了树枝,左手短刀已出,直挑吴戈心脏,志在必得。然而他尚来不及欣喜,眼前白光一闪,就看到吴戈左手夺过来的枪已点在了自己咽喉上,只差一寸。

  他的左手刀距离吴戈却还有半尺。两人都僵住了。

  便在此时,吴戈右手在空中一伸,将将接住了骨骨掷来的短刀。

  吴戈却哈哈一笑:“野人兄?”

  黑衣人也是哈哈一笑,扯开了面罩,正是面貌如同野兽的平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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