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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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够了。他能够为我工作。

自此每次工作,阿木都负责带引杀手往返目的地、藏身处和逃走出口。阿木从来没有出错过一次。

阿木把双剑上的血渍冲洗去后,拿来自己准备好的几块布巾和灰粉,将剑仔细弄干。蔡庆吿诉过他:“工具“清洗后一定不可残留水渍,否则会长锈。因此阿木每次都极仔细作业和观察,确定“工具“每一分寸都彻底干透。令蔡庆失望,是阿木人生里最不想发生的事情。

这时侯英志已将全套衣衫都脱光,塞进一个厚布袋里,准备交给阿木拿去烧掉。在蔡庆和阿木面前赤条条一丝不挂,侯英志却毫不在乎,彷佛把他们当作木头人。

他从水桶拿起瓢,自头顶往身上淋水,冲洗残留的血腥。冬夜里的冷水浴,令侯英志精神一振。脑海中死者的脸,彷佛一下子被冰般冷的水洗去了。

就像他的脸一样,侯英志身上各处同样满布伤痕。蔡庆瞧着他那有如钢丝缠成的强韧躯体,没有半点赘肉,形状完美的胸肩就像工匠巧手雕刻的作品。蔡庆看了很羡慕,但同时也知道侯英志锻炼出这样的体魄,绝不是为了外表好看。

从样貌和身体看来,蔡庆断定侯英志还很年轻,大概只有二十出头。这样的年纪,却有这般可怕的剑法,蔡庆一直没有问原因。他心里有几个猜想,只是他从不试图向侯英志打听或验证。没有这样的必要。

——只要他能一直为我赚钱就好。

看见侯英志那不满现状的饥饿眼神,蔡庆知道他仍会留在自己旗下好一段时日。

现时蔡庆手底下共有四个杀手,但另外三人没有一个的身价比侯英志这“妖锋“更高。当然这个差距他不会给四人知道。他们也不可能互相比较——假如他们四个有能力自己走出来要钱的话,就不需要他这个生意接头人了

蔡庆在这行打滚已经二十年,能够生存这么久当然是因为他够谨慎。他永远不会同时经营超过五人,人太多他就会太忙,太忙就容易疏忽。钱不可以赚得太急——这就是他生存之道。

他的另一生存秘诀,就是将一切事情控制在自己手上。例如物色杀手,他总是亲自在黑道上找适合的人选,绝不靠他人介绍,更不采用已经行事多年的老手。

然而侯英志是历来唯一的例外:当天是他来找蔡庆自荐的。

——通过蔡庆旗下一个杀手。

当时侯英志正为一个黑道角头老大当护卫,那个老大正是蔡庆旗下杀手的目标。结果是杀手的手筋被侯英志挑断了。

可是正当那名角头老大深庆得人时,下一刻他的咽喉也被侯英志的剑刺穿了。

“我已经厌倦这家伙。“侯英志那夜对那名杀手说:“我想要干你的工作。带我去见你的老板,那么你就可以收下这次杀人的报酬退隐。要不,你就死在这里。“

岂料那杀手并未就范,闭上眼准备就戮。侯英志见了这样并不愤怒,相反觉得很满意:假如这个杀手接头人太容易被出卖的话,也就是说他并不太能干,侯英志没意思在这样的人手下工作。

侯英志竟然收起剑,并且为那杀手包扎。两人交谈一轮,最后杀手答允会通知他的“老板“来找侯英志。而侯英志答应了,就这样把杀手放走。——这是非常奇特的互相信任。

结果那名杀手确实按照承诺,将侯英志的事情传达给蔡庆,包括约定出现的时日地点。蔡庆颇为讶异。对方如此冒险,必然很有自信。

当然蔡庆并不轻易就信任侯英志,只是找一个临时在街上雇用、对杀人生意毫不知情的少年,在约定地点向侯英志传信:

——为我工作,首先你得不收钱干一次“买卖“。成功了,你才会看见我。

这是蔡庆一向招揽杀手的规矩:对方先得免费干一次工作,一来是建立一种“共犯同谋“的互信,二来也是为了测试对方实力及杀人的决心。由于这次状况特别,蔡庆挑选了一个格外困难的目标来考验侯英志。

然而最后证实了,他给的这考验太过容易。侯英志是蔡庆十多年来见过身手最可怕的杀手——可怕得在作过几次买卖之后,道上就多了一个“妖锋“的传说名号。蔡庆其实不喜欢这么高调。但不喜欢归不喜欢,这并未阻止他将侯英志的身价一口气抬高一倍——这个新价钱,蔡庆一直没有吿诉过侯英志。

现在侯英志已经洗干净身体,抹干后换穿上蔡庆为他准备的新衣服。另一边阿木也将长短双剑清洁好,用灰粉彻底弄干再上了油,藏在一个长革囊里收妥。蔡庆向阿木挥手,阿木就忠心地点点头,背起革囊,拿着装衣服的布袋,往豆腐店的后门出去。

蔡庆从店铺一个大木柜里找出个包袱,放在桌上推向侯英志。

正常来说蔡庆都不会这样与杀手交收酬金,而是将银两藏在指定地点。不过侯英志要求例外。蔡庆也答应了,因为他知道侯英志即使没有剑,带着这许多钱也不会有任何危险。

侯英志默默收过那沉甸甸的包袱。里面的银两每锭都用厚纸包裹,不会因为互碰而发出声响。

侯英志用一块灰色的布巾包束着散开的湿发,同时向蔡庆说:“一个月内我都不想再接买卖。我有事情。“

蔡庆点点头,不禁又看着侯英志那张满布肿伤的脸。他早已习惯侯英志这样的要求;而每次侯英志“休业“完毕回来时,都好像换了另一张脸。他那些日子到底在干什么?给他这些伤的到底是他自己、他老婆还是谁?蔡庆没有过问,只因不想影响彼此的关系。

——反正在蔡庆二十年的生涯里,侯英志也不是为他工作的唯一怪人。从前他旗下有一个杀手喜欢吃昆虫;另一个有嗅女人脚的癖好。蔡庆相信凡是乐于杀人为生者,心灵多数有某些地方扭曲或破损了。

这时侯英志准备好了,不道别一句就转身,彷佛蔡庆于他而言只是个陌生人。这也接近事实——这年多以来,两人虽然合力办着这种交付生命的工作,但累积谈话大概还不到一百句。

“等等…“蔡庆这时说。侯英志回头,与其说他感到意外,不如说有些不耐烦。

蔡庆从腰间布囊里取出一个小小的纸包,递给侯英志。

“这是袁州城里『华圣堂』出产的药末。沾了水涂抹,对外伤很好。“侯英志皱皱眉,只是收下药,不发一言就打开店门离开。

蔡庆本该也马上离开这临时租来的接头地点,以免被人发现怀疑。但他仍是站着,凝视侯英志离开的背影。

他心里已经下了决定:侯英志将是他旗下最后一个杀手,此后自己就要引退。蔡庆干这行当然就是为了赚钱,但能够做到如此成功,不能说没有半点为此“事业“而自豪;侯英志是他历来经营过最厉害、最具名气的杀手,他深信此后不会再有另一个。

这个家伙本来不该属于我身处的世界,是意外跌进来的——蔡庆这样想。说不定是上天提醒我:已经干得够久了。这将是一个不错的终结。

只是蔡庆心底里还是希望,与侯英志合作得再长久一些,让他再多听到一些江湖人对“妖锋“的恐惧与膜拜,并暗地为担任“妖锋“的代理人而自豪。

——这是蔡庆平生第一次舍不得一个杀手,理由不是为钱。

孙慈觉得自己是个极幸运的人。

一年前当她卖身为婢时,就预期将有很多悲惨的事情在前头——当你的人生操控在陌生人手上时,这是难以避免的事。

能够买她的人口袋里都有点钱;这种世道里有点钱的大多也不是好人。孙慈已经作了最坏的准备。更何况她知道自己长得漂亮。身为别人的奴仆而又长得美,绝对是场灾祸——她的娘就是走上这条路:被主人家的少爷狎玩,再卖给别人作小妾;肚子大了却又不确定是谁的,于是再被赶走;然后是卖唱流莺的生涯,染了一身病,没到三十岁就离开这个残酷的世界…

悲剧却到这里还没有终结。为了偿还母亲生前欠的下赌债、酒钱、药费…女儿孙慈被抓去出售,将要展开另一个循环。

但命运却待孙慈很好:刚巧在她卖身的那天,老爷和夫人经过,并且相中了她将她买走。

更令孙慈惊讶的是:第一天跟着老爷和夫人回到宅邸后,等着她的并不是训话或下马威;而是夫人在她眼前将那卖身的契约烧掉。

“我从前也跟你一样。“很年轻的夫人向孙慈说:“所以我没法把你当奴婢看待。你要是想走的话,我们不会拦阻。不过你也可以留下来。我们要用人。你不会很辛苦的——我家里才只有三个人。“

本来就没有地方可去的孙慈,根本不必选择。

老爷夫人对待她都客气得令她感动。一年来夫人从没有向她发过一次脾气。宅院不算大,小巧雅致,干活一点也不辛苦,粗重的事情还有个老厨工帮忙。孙慈十五岁的人生里,从未过得这般舒服。

至于那说话不多的“老爷“,其实半点也不老,相反比孙慈不过年长五、六岁。她从来没听过老爷为钱财而苦恼,却不知道他干的是什么买卖。每隔一段日子老爷就会离家几天办事,其余日子甚少出外,都是留在家里。

最重要的是:老爷是个非常严肃的人,从来没有暗中调戏过她半次。他甚至对孙慈很少说话。这教孙慈大大松了一口气。

不过最令孙慈讶异的,还是家里第三个人。

最初听见夫人说“我家只有三个人“时,孙慈以为第三个自然是老爷夫人的孩子。

怎料她完全猜错了。那第三个人,竟然是一个成年男人。

而孙慈在家里做得最多的工作,就是照顾他。

此刻她就捧着水盆、布巾和梳子,推门进了这个男人的房间。

这房间座落在宅邸的最深处,而且跟老爷夫人的睡房隔得很远,似乎是刻意这么安排,不给人轻易看见这房间的主人。而他也几乎未离开房间半步。

——与其说他是房间主人,倒更像是一件被收藏在房里的物品。

那房间格外的大,陈设甚少,打理得非常干净,室内散发着淡淡的花香——来自小几上瓷瓶里一束每天更换的鲜花。

孙慈进来后微笑,一边将水盆等物品放在桌子上,一边说:“早啊!今天怎么样?睡得好吗?“

虽然孙慈知道就像每天一样,不会得到任何答案,但她还是每天都问。果然那男人仍是没有回答。

他只是呆呆地坐在床边,眼睛瞧着窗外明媚的冬日阳光。到底他是什么时候睡醒的?在这床边坐了多久?是不是一直都这个姿势?……...孙慈并不知道。

对于这个男人,孙慈不知道的当然还有很多。比如年纪。孙慈很难从样貌断定他多大,似乎三十岁出头,但又似乎更年轻些。

又如名字。老爷夫人只在孙慈面前唤他“周先生“,却从来没有提全名。“先生“?是教书先生吗?可是年龄也不像。相貌的确有点秀气,而且五官俊朗,但却长期都神情痴呆,好像失了心魂,头壳里一片空空如也。这样的人怎么教书?

孙慈浸湿了布巾,仔细为周先生抹脸。周先生毫无反应,像个人偶似的任由孙慈抹拭。孙慈一边擦着他的脸,一边端详:可惜了这张脸,要不是害这种病的话,应该是个很英气的男人…

孙慈将布巾再次放进水盆,稍稍扭干了,接着解开周先生的白色宽袍,又替他抹拭清洁身体。

“周先生“绝不是教书先生的证据,还有这副躯体。孙慈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的男人肉体。肌肉线条和比例完美得像天公伸手捏出来。皮肤比一般男人白皙,却紧得令人想起鱼腹。这副身躯彷佛是为了某种原始的目的而存在——不管是在天上飞翔,在水中游弋还是在大地奔驰。

孙慈已经为周先生抹身和洗澡许多次,可每次看见仍是禁不住脸红。

抹到手时,孙慈又不免叹息。跟一身光滑肌肤不一样,周先生一双手掌里侧满是厚茧。孙慈当然见过类似的手掌:拉车的、作工匠的、耕田的…但她怎也无法将周先生跟这类人联想起来。

而孙慈更很早就留意到一件事:家里的老爷,同样拥有一双这样的手掌…

老爷和夫人从来没有跟她提过,周先生到底是他们的什么人。孙慈也不敢问,甚至不敢猜。难得有了这样幸福的安身之所,她绝不想因为好奇打听,而破坏了老爷夫人对她的信任。

这时房间自外打开来了。孙慈回头,看见夫人进来。

穿着一袭翠绿锦织棉袍的殷小妍,双手捧着一束梅花,步入房间。

相比两年前在武当山之时,殷小妍又散发着更成熟的女人美态,当年足以吸引武当掌门的特质,今日真正完全绽放,即使走在外面临江府最华丽的街道,与城内任何贵妇相比也毫不逊色,难再令人联想当日西安妓院里那个小婢。

孙慈忙向夫人请安,但殷小妍只微微一笑,淡定地说:“你继续。“接着走到窗前的小几更换瓶里花束。

周先生上衣还是敞开,露出健美的胸腹,但孙慈留意到,殷小妍见了周先生的裸露肌肤,竟完全不在意。

——他们从前…

孙慈不敢多想,把周先生的宽袍拉起绑好,然后为他梳理那把乌亮的头发。

这时周先生的视线已经转过来,一直看着殷小妍。孙慈并不奇怪。周先生对任何人都像个木头人似的,唯独看见夫人却有反应。

——这更令孙慈肯定他们有一段过去。

“饿了吗?“殷小妍将瓶里的梅花摆布好之后,笑着向周先生问。

他点点头,同时露出难得的笑容。那样子简直像个只有几岁的小孩。“粥快煮好了。你再等等啊。“殷小妍的笑容,也有如一个年轻母亲对着孩儿般温暖。

孙慈一直垂着眼睛装作没看见。

把周先生的长发理顺后,孙慈不禁仔细看看他。梳洗好的周先生端坐床边,沉静中散发着一股灵气,就像个修道之人孙慈心里不禁又再叹了口气——除了一张仍然痴呆的脸。

她收拾各样物品,把放了一天的旧花放进水盆,向夫人吿辞离开,却未带上房门。

殷小妍没在意。在妓院长大的她当然知道孙慈的心思。但她不在乎。她走到床边,与姚莲舟并肩坐在一起。

姚莲舟很自然就伸手握着殷小妍的纤细手掌。殷小妍也没抗拒。她知道姚莲舟只有与她牵手的时候才最安心。

这一刻,殷小妍不禁回想那天在“盈花馆“里,姚莲舟要她在掌门白袍上写的那两行字:强中再无强中手,千山未及此山高。

而这么一个睥睨天下的武当掌门,今夭却要握着一个女人的手掌才能获得安全感。

一想及此,殷小妍的嘴角流露出甜蜜的笑意,眼神里却又夹带幽幽的酸楚。

“假如,从前你就这么需要我,那多好。“

这样的说话,殷小妍过去从不会在姚莲舟面前说出口。可是现在她放任的说了。

因为她知道他再听不懂

——这是多么讽刺的事

果然,姚莲舟没有任何反应,仍是一副痴迷的神情。殷小妍轻轻抱着他,让他的头枕在自己肩上。

她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也许,什么都没有。

下午时分,孙慈听见后院传来轿夫的脚步声,赶忙出去迎接。

附近这几家人里,会从这条幽静后巷坐轿子回来的,就只有老爷一个两名轿夫停在宅院的后门同时,老爷就已拨开竹帘踏出来。

老爷的身材并不比旁人高壮

那两个雇来的轿夫块头就比他大

是在孙慈眼中,别的男人只要一跟老爷站在一起,就像忽然变得矮小。

老爷一下了轿,随即把手上一顶大竹笠盖在头上,不让旁人看见脸孔,并旦匆匆走进宅邸后面。

孙慈掏出铜钱付给了轿夫后,赶紧跟着回去。只见老爷已脱下竹笠,站在厨房外头的水桶旁,摇水清洗双手和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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