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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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木缓缓步过道路,只见人马纷乱,成百上千的百姓在道旁歌舞击鼓庆祝,一见经过的兵队就热烈挥手招呼,又送上粮水慰问,并接手运送队中的伤兵。赣州城里更已是张灯结彩。

南赣一地为匪患缠绕多年,官府历来多次征讨都铩羽而还;巡抚王守仁才上任一年,竟一举就将最大两座贼寨击破,斩杀恶贯满盈的匪首,民众惊喜莫名,自发大举庆贺。

当地百姓简直将王守仁视同神人,有人更在道旁搭建栅帐,欲树立生祠供奉他。王守仁得知后急忙传书赣州的下属劝止。

阿木在道路上好几次暗中接近那些率先回归的兵队,偷听他们与百姓对话。那些民兵将士一再说王大人将在后天回到赣州城。阿木确知无误,这才悄悄从人群里退出。

阿木走到一片无人树林里。林间并没有路径,但是天生头脑有缺陷的阿木,记忆力却格外强,很快就摸索到之前收藏着东西的地方。

他拨开一堆干草和枯叶,露出藏在里面的一个竹笼、一副长形布包和一个小包狱

阿木提起竹笼,察看里面装着的两只信鸽,确定它们都安好,也就打开竹笼,把它们放出来。.

两只信鸽自林木间振翅高飞,很快就变成北方天空两个小小的灰点。

它们都飞向同一目的地。用上两只鸽子,是为了预防其中一头出意外.,两只的脚上都不绑书信,以免被人截下偷看--------鸽子本身就是信息。

这些都是蔡庆的安排。非得如此谨慎不可:这次“买卖“的目标,非同寻常。

——行弒朝廷三品大官,其罪株连同族。

蔡庆很清楚:要是有什么闪失,他们首先要担心的并不是朝廷。可是当天看着颜清桐带来的那堆黄金时,蔡庆并没有拒绝。

——要是以这宗大买卖作为与“妖锋“的告别,那可真不枉此生。

蔡庆知道身为一个接头人,有这样的虚荣是非常不称职的事,然而他能够干上这一行,生涯里也不是从来没有冒过险。

——值得的。

收下订金后,蔡庆在拼命想怎样说服侯英志接下这个工作。令他意想不到的是,当他告诉候英志目标是什么人之后,侯英志没有眨一眨眼就答应。

——这家伙难道真的是…所以要向朝廷报复吗?…

阿木做事非常仔细,把信鸽放掉后,马上将鸽笼踩破,仔细地弄成碎片,再将之埋进泥土中。

他捡起余下那包袱跟装着一长一短两柄“工具“的长布包,走出树林的外围。

这里有座矮矮的小山丘,顶上立着一棵孤树,多年前已因雷击而枯死,就像老天爷插在山丘上一根巨大的树枝标记。这儿正好可远眺两里之外的赣州城。

阿木把长布包斜斜搁在枯树边,然后挑了一块石头,将之滚到树根旁坐在上面。安坐后他放松吁了一口气,将那包袱放在并拢的大腿上打开来,拿起里面的干粮和水吃喝。.

阿木就这样等在枯树底下。他没有跟自己说半句话。他知道将要等许久。但是不要紧,这是他的专长。对阿木来说,这样等待一天、五天、十天…都没有分别。他不会觉得苦闷或发狂。

“世上每个人都有他的用处。“蔡庆从前就这么告诉过阿木。阿木不是完全明白这句话。但他那个时候听了他点点头。

只要是蔡庆说的话就是对的;只要是蔡庆吩咐的事情他就去做。

这是阿木人生里最大的快乐。

牢房里虽然又臭又挤,但深处一角却离奇地空出了一块来,那角落处只坐着三个人。

其余十几名囚徒,各都贴着栏栅或墙壁挤成几堆,尽量与那三人隔得远远。

在阴暗的囚牢中,隐隐可见那三人的古怪衣饰,裤子绣着彩色的异族图腾,头上顶着厚厚的一圏织巾。

那许多囚犯本就不是善类,当中有抢劫勒索的强徒,还有两个是本地九江城里的帮会中人。然而他们统统都知道,角落里这三个人不该招惹。

只因他们都听说过西南獞人狼兵的事迹。这些蛮族山兵经常奉朝廷征召到邻省协助剿匪,包括这江西省内,其勇悍名声远近皆闻。人们都知道即连指挥狼兵的地方官府,往往也无法控制他们,常有官军与其发生冲突,打起架来即使数量悬殊,占多数的汉人士兵总被打得落荒而逃。

——闻说狼兵在战场上若杀红了眼,时常不分敌我地砍斩;还有人传说狼兵会喝敌兵死尸的鲜血壮胆…

坐在角落地上闭目休息的侬昆,此时睁开眼来,扫视一下面前的同囚。那些人见了慌忙都把目光移开。侬昆微微一笑又再闭眼。

他跟身边两个同伴已在这九江衙门的囚牢里住了两天。但他们不在乎。牢房虽然脏了点,晚上这石建的囚室也颇冷,但三人没有皱一皱眉。相比他们生活的山区,这囚牢不算什么。每天不用动手就有饭吃,也不必看天色。

——更何况他们知道自己为了什么要进来。

不久外头传来开锁与脚步声。这并非派饭的时辰。囚徒心里想,大概又有新人要加入。

可是他们错了。走到栏栅外头的,只有张牢头及三个狱卒。

张牢头掩着鼻子,往牢房深处指一指。

一名狱卒马上上前打开门锁,另一人用手中棍棒朝最里面的侬昆三人一指。

“你们三个!出来!“

——来了。

侬昆想着,嘴角又展露一抹微笑,与左右两个族人站起来,那动作矫捷得有如猫豹,半点没受囚禁影响。其他犯人见了,更把身体紧贴墙壁。

就像真的跟野狼同处一室。

从囚牢一直到离了九江城衙门,没有任何人跟他们说过半句话。狱卒默默把扣押的物事归还他们——甚至包括他们的獞族猎刀。离开前,张牢头不发一言把一张纸塞到侬昆手里。

侬昆打开来,是一幅简单的街道指示图,标示处写着“荷香楼“这名字。

侬昆出了衙门,也懒得看那地图,在街上随手抓着一个摊贩,把纸塞给他。

摊贩看了看。他识字不多,但再看那街道图标记,他想起那三个是什么字来。

“啊,是『荷香楼』…“

侬昆推推那摊贩,摊贩瞧着侬昆凶光四射的眼睛,又看看他腰上的猎刀,心里发毛,马上呼叫邻人替他看着货摊,惶恐地上前为侬昆三人带路。

那“荷香楼“在九江城南众多饭馆中可谓数一数二,就在商行林立的浔阳江畔埠头附近,在这正午时分更是繁忙,偌大的两层楼看来都已客满。

侬昆三人到了饭馆门前才把那带路的摊贩放回去。同时已有一个等在门外的男子上前接应。

“这边请。“那男子恭恭敬敬地领着三人走向楼旁的小巷,绕到了后门的厨房。侬昆明白,这是因为他们三个獞人若从正门进入实在太过显眼,因此也不以为然,默默随着那人走。

厨房里干活的人完全没有看他们四个人一眼,就像他们隐了身一样。侬昆当然知道这是因为厨子们都认识那个带路男子,而且知道不要多管闲事。

那男子领着他们登上厨房侧一条狭小的楼梯,再穿过阁楼的幽暗走廊,在一个房间门前停下来。

“请。“男子将房门推开,往侬昆他们招招手。

侬昆连想也没想,亦未有先探头看一眼,就带着两个同伴走进房间里,好像一切早就约定似的。

那房间不大却很宁静雅致,中间一张大圆桌,早已摆满了各式菜肴果品与酒壶。桌子对面首座坐着一个中年文士,正是宁王府智囊李君元,旁边则是个一脸凶悍的汉子,是王府护卫军将领、匪盗出身的冯十七。房间各角落还有几个带着刀的卫士。侬昆见了却没有朝李君元打招呼,与同伴径自坐了下来,马上狼吞虎咽地吃喝。李君元见了不禁皱眉,而且想起从前的不快记忆:几年前也是在这九江城里,他试图招荆裂等人进王府效命时,那初遇的情景几乎一模一样。每想到“破门六剑“,李君元心里总有点发寒,也就举杯呷一口酒驱除那阴影。

獞族狼兵桀傲难驯,李君元早就听说过,加上这三人在牢狱中被囚禁了两天,看见一桌美食醇酒,急不及待也是自然。.

侬昆左边的同族,伸手抓起桌子中间一只鸡撕成两半,自己吃着一边,另一边递给了侬昆。另一边的狼兵则自顾自在喝酒。

李君元看着,忍不住微笑说:“你们倒吃得很放心。“

侬昆停下手来,把嘴巴里的鸡腿拿出,左右瞧瞧房间四周的刀手,若无其事地耸了耸肩头:“我们三个要是走不出这房间,外头的同族也绝不会给你们走出九江城。“

李君元听了眼睛二売。其实不用侬昆说,他在九江城的线眼早就告知他,这伙远来的獞人为数不少——他才不会为了仅仅三个狼兵就从南昌过来。

“你们总共有多少人?“李君元试探问。

侬昆冷哼了一声不肯回答。这个反应李君元也都预料了。

“别以为在下有什么企图。“李君元的笑容不变:“只是这样的酒食,你们也想跟同族分享吧?你们很久没有吃过这么好的东西吧?“

“我们在战场上早就习惯了,只要吃饱就好。“侬昆嚼着鸡腿说。

“可是吃好一点也不坏吧?“李君元再次试探。“你们离乡别井,不也是为了这样吗?说起来在下倒很好奇,怎么一伙獞人,又不是受官府征召,会远远走到这里来?“

侬昆瞧着李君元,心里似乎考虑了一会,表情才有些软化。

“我们在家乡找不到活,就出来做生意,带着土产出来卖,再办一批货回去。“

侬昆喝着茶说:“三年前我们也干过一次,赚到不少.,可是这次…买货时,银两被骗光了。连回家的盘缠都没有了。“

“所以就去闯门抢劫吗?…“冯十七笑着说。

侬昆右边的狼兵摔去酒杯,一拳擂在桌上,震得杯盘都弹跳起来。

“你敢再笑,我一拳就把那排牙齿打掉!“他以夹着异族口音的汉话说:“我们是为了给同族吃饱才干那事的!都是你们,汉人全是那么狡猾!“

四周的卫士紧张地把手搭在刀柄上。冯十七脸上也现出暴怒之色。

李君元站起来,伸手止住众人。

“抱歉,是他不对。为了吃一顿饱饭,没有什么可笑的。“李君元神情诚恳地说。他接着把目光再次投向显然是首领的侬昆。“你们,到底有多少人?“

侬昆又默想了一阵,最后说:“七十个。“

李君元心头暗喜。这数目乍看没什么,但只要稍熟知军旅之事的人都知道,这西南蛮族狼兵比对朝廷一般官军,战力一能抵十,而且刚毅坚强,士气少有崩溃,又能日夜久战,且在恶劣山水之间行军亦如履平地。如能够吸纳这样一支健军入府,在王爷眼中实是不小的功劳.,更重要的是,将来更可借助浓昆他们招集来更多狼兵。

——只要多了这支兵,跟商承羽抗衡就更增加了筹码…

“你知道我们是什么人吗?“李君元问。

侬昆看看桌上那些豪华的杯盘,又打量李君元身上的衣饰,徐徐说:“我只知道:你们是有钱人。而且很想找我们办事。“

“你知道是办什么事吗?“

侬昆一副觉得对方明知故问的表情。

“应该不会是做生意吧?“

李君元再次笑了。他最初担心这蛮族的头领不是太聪明。他不喜欢指挥笨蛋。“为我们办事的话,我保证,你们带回家乡的钱,足够全族人吃饱许多年。“

越郎带着八个狼兵,正在九江城外西面四里的荒郊上疾行。

他们九人一个个咬着那木造的符牌项绳,露出警戒的神色,成一字队阵前行。十八条腿的脚步并非奔跑,但又不比常人奔跑慢了多少。这是他们族里相传的长途狩猎步行法,能够持久横越很远的距离。

越郎的样子跟其余八个年轻的狼兵似乎没什么分别,但其实他身体每个关节都在对他诅咒。越郎忍受着,脸上没有露出半丝痛苦的迹象。身为狼兵首领,他绝不可以给部下看出弱点。

这时他又回想起“六匹虎“里的那个白发身影。当得知练飞虹原来比自己还要大十几岁时,越郎很是讶异。此后每一次想起飞虹先生,越郎就会感到体内的斗志上升了一点,痛楚也下降了一点。此刻也是一样。

不久将要踏入第五十个春秋的越郎,心里想这次很可能是自己人生的最后一战。以前他没想过这一战会是这么打:为了救一个女人。但他并不因此有任何抱怨。能够以此偿还“六匹虎“的恩情,这绝对值得。此战之后他也打算把指挥权交给年轻的侬昆。他感到非常满足。

越郎估计,侬昆等三人领前了他们大约一里多的距离,此刻应该已经与“六匹虎“会合。越郎等九人的任务,是确保没有人从九江城一路跟踪侬昆。结果并无跟踪者——越郎对此非常肯定,因为没有人能在这郊野逃得过獞人猎手的眼睛。

确知宁王府的人并未跟踪后,越郎带领八人加快脚步,直线朝会合地点回去。他们离开旷野进入一片树林,凭着记忆和直觉穿越树木间。当再次走出林木时,眼前是一座小山岗,有片岩石从山壁突出来,形成底下一片天然的荫地。那阴影中密密麻麻聚着数十人。

率先在林外迎接越郎他们的却是猎犬阿来。它站在一块石上平视这九个人,虽然因为认得越郎等的气味而并未发出吠叫,但眼神仍是带着警戒。

“真是条好猎犬。“越郎微笑着想上前摸摸阿来的头,但想想决定还是别冒这个险。

众狼兵都已聚着等待,其中包括侬昆他们三人。他们正分吃着侬昆从“荷香楼“带回来的大堆酒食。

侬昆上前,跟首领越郎拥抱了一下。

“你好臭。“越郎说时捏着鼻子。

“牢房那种鬼地方,没办法。“侬昆抓下自己的头巾,在颈项上擦来擦去。

越郎仰起头,眺望上方那片伞盖似的岩石。刚才一出了树林,他已察觉上面有个人影。此刻走得更近,才分辨出那是谁。

荆裂站在那岩石的最前端,两足跨开摆出一个像猛兽的姿势,身体多处肌肉关节正以最大幅度扭旋伸展着。他赤着满是刺青的上身,任那山中的冬风吹拂他皮肤,但是全身血脉运行的他半点不感到冷。他一直绑了多年的那串串小辫子已然解开,散出一头像被雷电殛过、蓬松鬈曲的长发,轻逸在风里起伏飘扬。

他正在练习的是少林派“易筋经“势式。自从因为疗伤而获得圆性授予这至宝后,荆裂日夕练习至今,只觉对身体柔韧和耐力等都裨益甚大。

锻炼“易筋经“也令荆裂的感官格外敏锐。他感受到下方的注视,看见越郎已然回来,于是马上收起姿式,抓来放在一旁石上的上衣,往山壁走过去。

越郎看着荆裂沿着山岩左右跳跃,飞快而下,这样的身手即使在獞人之间亦罕见,心里不禁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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