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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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和巴丹吉林庙一模一样。”邵澄说,“所有的东西都回到了过去的样貌,人也都不见了。”

“有一点区别,”冯斯说,“巴丹吉林庙并没有完全消失,只是变旧了。考虑到它的修建时间,说明发生在那里的时间的倒退最多也就是三百多年。但是这里……存在的时间比巴丹吉林庙长得多,也就是说,这里倒退的时间也比那里多。”

“两个地方蠹痕的力量不一样。”邵澄明白了冯斯的意思,“这里更强。”

冯斯创造出两盏手提式照明灯,两人在地洞里仔仔细细地巡视了一圈。从地质结构来看,这里确实是王欢辰和喇嘛们所藏身的那座洞窟,只是做了一些人工改造,但那些人工的痕迹现在都已经完全消退。

在确定光凭肉眼观察找不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之后,冯斯在洞窟的中央一屁股坐了下来。他闭上眼睛,尝试着调动来自于刘岂凡的那个可以操纵时间的附脑,来寻找蠹痕残留的特殊气息。邵澄守护在一旁,不敢去惊扰他。

时间……时间……为什么会和时间有关?为什么时间要倒流?

附脑在感知,大脑在思考,冯斯全神贯注,渐渐进入了一种近似老僧入定的忘我状态。

“时间这种东西,很难依靠人类的日常逻辑去理解。”刘岂凡过去曾经对冯斯这样解释过,“就像你们怎么也想不明白,一个小小的时间碎片可以包含一整个世界一样。不过你是天选者,说不定什么时候你的附脑就能觉醒出操控时间的力量,到了那会儿,你就能自然而然地明白了。”

没想到,就在说完这番话后没多久,刘岂凡去世了,把他自己的附脑移植给了冯斯。但对时间的掌控本来就是守卫人世界中最高深的技能之一,和冯斯所拥有的创造物质的能力差不多,他用了几个月时间,虽然能玩一些简单的把戏了,却很清楚自己掌握得还远远不够,尤其是还根本没有摸到时间本质的皮毛。

好在此时他的心态已经比以前平和许多,而且越来越在潜意识里接受一种叫做“宿命”的东西,明白某些事情强求不得,不如顺其自然等待机遇。所以此时此刻,虽然内心对找出冰川密窟与巴丹吉林庙的消失真相充满了渴望,他也并不急于求成。

找不到就算了,冯斯对自己说,在这个世界里,着急是毫无卵用的。

这反而让他的头脑更加清醒和敏锐,一点一点地,他开始感觉到了一股淡淡的蠹痕的气息。这气息挑动着他的神经,让他又开始沉浸入那种古怪的欣快感。根据过去的经验,他对这样的欣快感不再加以抵抗,而是引导着自己去接受和适应。

我和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一体的。

冯斯渐渐觉得身体仿佛漂浮了起来,又好像是沉浸在了无边的海水中,但一点也不憋闷,反而十分的舒服,似乎已经和某些事物融为一体了。那种过去曾经经历过的全知全能的体验再次出现,但却又有所区别。

因为这一次,他体会的并不是地域的无限宽广,而是时间,属于这个地下洞窟的所有时间。时间在他的感知里不再是一种无法回头的单向度路线,而是变成了一幅长长的画卷,他可以在画卷中信步游走,停留在任何一处。

他看见那座曾经见过的21世纪的地下“办公室”,喇嘛们坐在电脑前全神贯注地工作着;然后他看到了电脑时代之前,另外一批年纪更大的喇嘛正在样式陈旧的台灯下整理着古老的纸质卷宗,颜色斑驳的木桌上还放着算盘,那画面活像是老会计们在办公;再往前,连电灯都还没有的年代,人们在忽明忽暗的油灯火光下对着一具尸体祈祷,那或许是在经年累月的守候之后默默死去的先辈……

这座洞窟的历史在冯斯的脑海里毫无保留地展现着。他看到了这里的每一次生死,每一次别离,所有的挣扎和坚持,所有的绝望与希望。这里只是地球上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小角落,藏着一群完全不为人所知的人,但这里所发生过的一切,都在时光中留下了无法抹去的印记。

遗憾的是,由于残留的蠹痕太过微弱,感知的范围没有办法进一步扩大,冯斯无法看到那条工程量巨大的隧道的开凿过程,更加无法看到地表之上曾经发生的事情。但即便是这一丁点的微小感知,也足以让他感到震撼,甚至有一种无法言说的感动。

但不久之后,他发现了一个麻烦的问题:他无法退出那种状态了。时间仿佛成为了一股涡流,把他裹夹在其中,无法脱身,而且那股舒适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似乎带有某种不能抗拒的诱惑,要让他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融为一体吗?冯斯在迷迷糊糊中想着,好像有点什么不大对劲,但又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是天选者,是拥有魔王血脉的人,和魔王遗留的蠹痕融为一体倒也合情合理。或许那样才能找到我的本源。

冯斯越来越放松,感受到了越来越强烈的畅快感,仿佛体内有什么东西要脱离身体飞扬于天际,一切的束缚都即将消失,他会获得完全的自由。

放松……脱困……抽离……摆脱束缚……

正当浑然忘我之际,他突然感到左手手掌一阵剧痛,这突如其来的剧痛狠狠地刺激到了他的神经,让他的自我意识终于重新清醒。

他睁开眼睛,醒了过来,发现自己仍然躺在地下洞窟里。但随着意识的复苏,刚才那股微弱的蠹痕也完全消失了,一丁点都没有留下。

然后他发现了那剧痛的来源是什么:自己的左手看上去略有点变形,似乎断了好几根指骨。即便他颇有毅力不怎么怕疼,毕竟十指连心,这一下也痛得他倒抽凉气,忍不住呻吟出声。

“抱歉,用力稍微大了一点。”邵澄在一旁淡淡地说。

第三章 鬼门洞开

正当邵澄和冯斯一起呆在川藏边境的时候,林静橦也在寻找些那个曾经掀起腥风血雨的西藏家族。不过她并没有去往西藏,而是跨海来到了台湾。而且她也不是一个人独行,身边还跟随着新婚的丈夫:路氏家族的路晗衣。

“听说这样的环岛骑行十分浪漫,是很多年轻人所向往的旅程。”路晗衣说。说话的时候,两人正一人骑着一辆自行车,骑行在台湾最南端的垦丁。身边的公路之外就是湛蓝的海水,九月的夕阳在海面上泛起柔和的金色,的确很容易让人沉醉于其中。

林静橦微微侧头,看着路晗衣那似乎永恒不变的温和的微笑,叹了口气:“所以你只是‘听说’而已。浪漫什么的,其实和你永远也不沾边,别看你长得像一个随时准备先得癌症再被车撞飞的韩剧明星。”

“你也跟着冯斯开始学会埋汰人啦。”路晗衣倒是半点也不生气,“冯斯好像总有点儿本事去感染旁人。范量宇嘴上最喜欢损他,照我看,其实也挺喜欢他的。”

“我其实也不讨厌他。”林静橦说,“毕竟自从他出现之后,以往各自为战的守卫人家族比过去多了一些关联,起码现在我多了一个能陪我到台湾来骑自行车的丈夫。”

“真是抱歉,既然事关重大,我不得不跟过来。”路晗衣说。

“那是当然,我们的婚约也是家族之间的契约,你有足够的理由来保证这份契约不要出错。”林静橦也并没有显得生气。看上去,这对名义上的年轻夫妇甚至连伪装一下感情都不愿意,倒像是一对和和气气的生意伙伴。不过这样似乎也并不坏,在经历了与路钟旸混杂着仇恨和缅怀的别离之后,两人对于彼此之间的关系反而看得淡了,不再像过去那样充满了抗拒。路钟旸的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给过去种种强行画上了一个句号,无论路晗衣还是林静橦,都可以铁下心来不再纠缠过往,铁下心来坚守着这份毫无爱情可言的政治婚姻,为了家族的利益、为了守卫人的命运而奔忙。

前方出现了一片沙砾粗糙的珊瑚海滩,海滩对面就是一座小小的民俗旅馆,外墙颜色涂得花花绿绿,倒也别有一番趣味。

两人放下自行车,走进了民俗旅馆。一个穿着原住民民族服饰的年轻女孩正坐在前台听着手机里播放的音乐,摇头晃脑沉醉其中。直到两人来到了柜台前,她才惊觉过来,连忙扯下耳机站了起来。

“请问两位是需要住宿吗?”女孩问。

“不,我们是来找人的。”路晗衣说,“请问徐武雄先生是住在这里的吗?”

“啊?你们是来找我阿公……找我爷爷的啊?”女孩很惊奇,“你们是什么政府机构的人吗?”

“不是,我家里的长辈和徐老先生是旧相识,知道我们夫妻要来台湾旅行,就托我们来探望他一下。”路晗衣说。

“真不容易,那么多年了,还是头一回有老朋友来看他。”女孩说,“不过爷爷已经没有住在这里了。他现在住在镇上,和我伯父在一起,你们要找他的话……”

她伸长脖子,绕过路晗衣和林静橦看了看门外的天色,然后接着说:“去镇上的夜市吧,爷爷每晚都在那里卖米酒和辣椒,很好找的。抱歉让你们白跑一趟。”

“谢谢你。不过也并不算白跑。”路晗衣说,“我们骑车过来的,一路上看到了很多漂亮的风景,还能结识你这样一位可爱的小姐,不虚此行。”

女孩有些羞赧,红着脸笑了起来:“别开玩笑啦,你们两位才真是俊男美女,就像是电影明星一样。”

夜市里很热闹。小镇虽然并不大,也没有什么特别的高楼,但垦丁大街的马路两旁灯火辉煌人声璀璨,现代商品的招牌下排列着一个又一个夜市小摊,场景却意外地和谐。

路晗衣和林静橦不费什么力气就在一个肯德基的招牌下找到了女孩所说的米酒摊。就这么几步路的工夫,路晗衣已经在左手握着一杯蛋奶,右手抓着一盒地瓜球,看上去怡然自得。

“我还是挺羡慕你的。”林静橦说,“虽然你的心机很深沉,但该放松的时候总能放松。”

“人生苦短,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挂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变成了怪物,能享受生活的时候还是尽量享受的好。”路晗衣说着,走向了那个米酒摊,摊子的招牌上上用漂亮的手写体写着“原住民自酿小米酒。”

坐在摊位后面的是一个看来至少六七十岁的老人和一个中年人。中年人的长相一看就是台湾山地原住民,老人的脸型却既不像当地少数民族也不像汉族人,似乎还带了一些欧罗巴人种的混血。看到两人走近,中年人马上带着礼貌性的笑容站了起来:“欢迎免费品尝,山地人自酿的小米酒,还有各种辣椒。”

他用两个一次性的塑料纸杯倒上两杯米酒,递给二人。林静橦并没有喝,路晗衣却拿起来喝了一口,然后轻轻叹息一声:“酸酸甜甜,倒是挺不错的民间风味,可惜的是,毕竟和雪域高原的青稞酒大不一样。”

中年人的笑容有点僵,似乎不明所以,身后一直默默坐着抽着烟斗的中西混血长相的老人却缓缓地站了起来。他细细打量了一下两人,脸上露出一个神秘莫测的笑容:“久违了,来自内地的守卫人,还真有点怀念呢。我做东,请两位吃一顿宵夜如何?鸡油饭、螃蟹羹,本地风味的经典搭配,再加上鼎边锉,不吃会后悔的。”

“那我们就不客气了,徐武雄先生。”路晗衣说。林静橦自然也没有意见。

名叫徐武雄的老人从摊位后面绕出来,做手势请两人跟他走。中年人犹豫了一下,似乎是想伸手阻拦,但最终还是没有动作。他只是忧郁地看了老人一眼,递过来一整瓶小米酒。

“请别人吃饭,总得有酒吧。”他说。

于是当三人坐在街边小吃摊的矮桌旁时,桌上多了一瓶酒。林静橦依然一滴酒都没有沾,路晗衣和徐武雄却像老熟人一样在上菜前就各自喝了好几杯,并且言谈甚欢。当然,并没有触及到正事,只是一些闲聊。

“反正一会儿都要开打,何必作一见如故的样子……”林静橦轻轻摇头,喝了一口自己携带的矿泉水。

“我们见面也未必一定会打起来。”徐武雄微微一笑,“如果我喜欢打,何必从西藏万里迢迢躲到台湾来呢?不妨先听晗衣说说来意吧。”

“请问徐先生,你的蠹痕是什么?”路晗衣反问。

“你这不是明知故问么?”徐武雄喝了一口酒。

“我还是想要听你亲口说出来。”路晗衣说,“要知道,林氏家族所掌握的最重要的秘密,就是你,或者说,是从你的先人那里一代代传下来的血脉。”

“是啊,他可是付出了和我结婚的代价,才换到了你的下落。”林静橦淡淡地说,看起来并无不快。

“为什么就没有人愿意对我付出这样的代价呢?”徐武雄叹了口气,“我家的黄脸婆,成天就知道搓麻将,脸皮粗得像垦丁海滩上的沙子。”

“那么,这位黄脸婆有没有为你生下一个亲生的孩子呢?”路晗衣把“亲生”这两个字说得格外重,无疑是在指徐武雄的儿子以及孙女和他的长相完全不相似。

“没有,如你所见,我的孩子都和我没有血缘关系。”徐武雄倒是毫不矫饰。而只有到了这时候,他的眼神里才第一次出现了一丝悲哀。

“也就是说,你是你们家族的最后一个人了?”路晗衣问。

“是的,吞噬魔仆和妖兽获取力量的蠹痕,将会在我这里彻底断绝。”徐武雄说,“不过这样也好,相信你也该知道,凡人的承受能力终究有限,历史上积累了一定力量却又没有最终发疯的,一共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我,另一个是……”

“埃及人阿卜杜拉·艾哈迈德。”林静橦接口说,“我们也找到他了。他的景况比你糟糕许多,不过总算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脑子比过去恢复了不少了。按照我丈夫的亲眼目睹,他在日常裸奔之外,还有清醒过来的时间,而且还能和守卫人正常交流。”

“那个老家伙啊……我已经有很多年没有见到过啦。”徐武雄说,“不过我记得他的祖先很早就脱离家族迁居埃及,一代一代地和本地人通婚,所以他的长相已经是纯粹的阿拉伯人了。”

“他的确是,穿不穿衣服都是。”路晗衣笑了笑,“不过,和你不一样,即便是在头脑受到侵蚀的时候,他还是没有放弃和魔王的战斗。”

“嗯,我有所耳闻。”徐武雄说,“帝王谷之战,整个北非的守卫人军团死伤惨重,却仍然完成了最终的压制。但在那一战中,为了追求极限的力量去对抗异常强大的魔仆,他生生吞噬了十四只妖兽的精神能量,虽然战胜了敌人,自己的脑子却损坏了。而且,在那一战中,他的家人几乎全部死光了,只剩下唯一一个年纪还小的幼子。不过,听说那个幼子并没能遗传到家族血脉,不具备附脑,只是一个普通人。”

“那倒算是一种幸运了。”路晗衣说,“我见过他儿子,一个普通的埃及小贩,虽然没什么大出息,至少可以安安稳稳度过这一生——假如世界没有被魔王征服的话。”

“所以,你先找到了阿卜杜拉,又找到了我,到底想要做什么呢?”徐武雄问。

路晗衣正准备回答,忽然眉头微微一皱,像是觉察到了些什么。他放下手里的酒杯,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双目缓缓睁开。

“你应该稍微走远一些的。”路晗衣说了一句很奇怪的话,显然既不是对林静橦说的,也不是对徐武雄说的。林静橦有些不解,但却很快反应过来。她不动声色地从衣兜里掏出一枚硬币,发动蠹痕,硬币迅速熔化,形成一粒小小的金属珠子,让它悬浮在半空中。

“徐武雄先生,你如果再不过来,我就用这颗小珠子穿透你儿子的心脏。”林静橦的口吻就像是在招呼对方过来坐下一起吃饭。

坐在她对面的“徐武雄”哀叹一声,同样放下酒杯,眼神里的悲戚意味更为浓烈。他扭头看向附近的一个卖各种廉价饰品的南美人的摊位,从一大串挂着的手环后面慢慢走出来一个人,正是先前自称是徐武雄儿子的那个中年原住民。

他来到桌旁,默默地坐了下来,先喝了两杯酒,再开口说话时,声音苍老,听上去完全不像一个四十来岁的人:“我本来以为能瞒过两位的,但我还是低估了你们,那么一丁点儿蠹痕的泄露,还是被捕捉到了。”

“也得谢谢你毕竟还是不忍心让自己的儿子送死。”路晗衣说,“当然你儿子也真是了不起,为了替你进行伪装,你们俩竟然还进行了那么逼真的整容手术。”

“不,并不是整容手术。”真正的徐武雄、有着中年人模样的老者摇了摇头,“几年前,我遇到了一个奇怪的人,他的蠹痕十分特殊,可以改变人的相貌和衰老程度。不过,也只限于外表的衰老,据他说,只有对他自己的身体,才能真正地完全控制,甚至于永葆青春。”

路晗衣和林静橦对望了一眼,似乎都对这个人的身份有了答案。徐武雄接着说:“我并不愿意拿自己的孩子来做替死鬼,但是他自己却……却……”

徐武雄的声音微微哽咽,有点儿说不下去,他的儿子开口说:“如果不是爸爸,我们一家几兄妹都不可能活到现在,早就死在我们当毒贩的亲生父亲手里了。作为家里的长子,这是我唯一能做到的报答他的方法。可惜的是,还是被你们看破了。”

路晗衣笑了起来:“别那么紧张。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不一定非要画上悲剧的句号的。我并不是来杀徐老先生的,只是希望和他先聊聊。”

徐武雄的儿子的眼里隐隐有了一丝希望,徐武雄却依然面色阴沉。他看着路晗衣:“我本来已经有很多年不去过问守卫人世界所发生的事情了,但自从去年天选者出现之后,有些消息就算你不想听,也会自己钻进你的耳朵里来。我知道,因为天选者所带动的一系列效应,以你们大陆的四大家族为首,守卫人在科技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展,尤其是在附脑移植方面。所以我猜,你们找到了阿卜杜拉和我,大概是看上了我们的附脑。”

“没错,这就是我的目的。”路晗衣说,“我们希望能从你们二位的附脑里提取出可用的物质,用来帮助天选者继续成长。甚至于……”

“甚至于什么?”徐武雄的儿子连忙问。

“甚至于取出我的附脑,直接整体移植给天选者。”徐武雄苦涩地一笑,“我和阿卜杜拉都只是凡人,即便拥有这样特殊的蠹痕,也没法自如地控制,反而一代又一代的祖先变成了疯子。但天选者不一样,来自魔王的血脉也许能让他容纳那些超越人类的力量。”

“那样的话,你会不会……”

“有这个风险。”路晗衣说,“所以愿不愿意承担这样的风险,就看徐先生了。现在西藏那个家族已经元气大伤,不可能有精力再来寻找你,如果你一定想要就在这里安心终老的话,我也不会勉强。”

“为什么不会勉强?”徐武雄反问,“守卫人从来不是善男信女,否则的话,我当初就会求助你们,而不是自己躲起来了。你这样的态度反而让我有点不适应了。”

“我并不想做善男信女的,可惜又不得不做。”路晗衣说,“因为我们的天选者从某些意义上来说,仍然不肯放弃他作为一个人的底线。如果我绑架了你、硬生生违背你的意愿取出你的附脑,那位冯同学恐怕宁可杀了我把我的脑子切片涮火锅,也不会愿意移植你的附脑。”

“这倒是有点儿意思。”徐武雄沉吟着,“守卫人里居然会出现这样的怪胎。”

“他甚至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守卫人。”林静橦说,“过去他的口号一直都是‘我想当个普通人’。后来他终于发现,做一个弱者只能连累身边的人,这才开始有了那么一点儿奋发向上的劲头。但从总体上来说,他和我们仍然不是一类人。”

“不是一类人……”徐武雄的脸上忽然浮现出一丝诡异的微笑,“要是这样的话,也许我真的可以考虑把附脑给他。”

徐武雄的儿子没有吭声,只是忧郁地望着自己的父亲。

“这恐怕不叫‘稍微大了一点’……”冯斯嘀咕着,“不过我也明白你的意思,你是想用疼痛让我醒过来,是吧?刚才发生了什么?”

“刚才你激发了身上的蠹痕,然后身体突然被一股黑气萦绕住。”邵澄说,“那股黑气越来越浓烈,感觉上像要把你整个人都吞进去一样,而且你脸上的表情也很不寻常。”

“什么表情?”冯斯龇牙咧嘴地用蠹痕创造出一管乳白色的药膏,涂在了左掌的受伤部位。

“就像那帮自我凌迟的人临死前的表情那样,快乐到极点,”邵澄说,“那可不是什么好征兆。”

冯斯禁不住打了个寒颤:“的确不是好兆头,那得多谢你了。我刚才处在一种矛盾的状态里,知道那样的快感很危险,却又舍不得脱离,真不知道继续下去会变成什么样。当然,如果你下次出手能稍微请那么一点点的话……”

“我也不想下手那么重,但是你一直都醒不过来,而黑气越来越浓,我别无选择。”邵澄说,“如果捏断你的指骨都不能让你醒过来的话,我会弄伤你一些痛感神经更密集的部位。”

“还是别了!手指头就够了!”冯斯下意识地并拢了两腿。邵澄看了一眼他的左手:“你的手……好像已经愈合了一大半了。是你刚才创造出的伤药的力量吗?”

冯斯点点头:“没错,我也不知道这玩意儿是什么成分——没准拿到化验室都化验不出来。我只不过是给附脑下命令,让它给我制造出能让我的手掌迅速愈合的药而已。可惜功夫不到家,还是得好几分钟才能愈合,而且这还只是指骨,如果断的是整条胳膊估计得一天。我理想的状态是擦上药就能愈合,就好像范大头那样的自愈能力。”

“已经很了不起了,毕竟范量宇只能治愈他自己,你的药物却可以作用于所有人。”邵澄说,“但是我相信,你的能力绝对不仅限于创造这些东西。”

“我也相信,不过慢慢来。”冯斯说着,活动着手腕站了起来,刚才被邵澄捏断的指骨已经基本上痊愈了。邵澄背起冯斯,很快重新攀出了这座空空如也的洞窟。

两人沿着原路回到了冰川的入口处,并且成功地躲过了陆续前来查探地震状况的政府机构人员。最后,邵澄把冯斯送回到小镇,已经接近中午了。

“这里没有别的我可以做的了?”冯斯问。

“应该是没有了。”邵澄回答,“运气不错,我们目睹了那个地下洞窟的消失,而自己却活着回来了。”

“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冯斯又问。

“既然王欢辰已经给出来了所有观测点的具体位置,那我们就应该安排人手去看看了。”邵澄说。

“你们?”

“全体守卫人。”邵澄答得很干脆,“连梁野都抗拒不了的力量,根本不是一个或几个家族可以驾驭的。我建议,你也可以取消你的休假了。”

“你说得没错。”冯斯说,“是该开工了,我已经看到了一位老熟人了。”

邵澄顺着冯斯的目光看过去,眉头微微一皱。冯斯注意到了他的表情:“看上去,你似乎很不喜欢王璐小姐啊。”

“喜欢王璐小姐的估计不会有几个人。”邵澄说,“不过这样也好,她跟到这里来找你,一定是有事想要让你做。我先走了。”

“肯定不会是好事……”冯斯掐掐额头,“好困啊,想睡觉。”

虽然冯斯很困,但看得出来,姜米昨晚睡得不错。此刻她正神采奕奕地在街边席地而坐,和一个胖乎乎的圆脸姑娘聊着天。

这个圆脸姑娘自然就是王璐了。她和姜米坐在一起,一人捧着一盒用一次性纸盒装着的酸辣粉,边吃边说,言谈甚欢,好像很是投机。这倒不必奇怪,冯斯想,以姜米的性格,和什么人都可以打成一片,何况王璐具备着让任何陌生人产生亲近感的天才能力。

只有熟识了的人才会知道她那张人畜无害的可爱笑脸后面所蕴藏的恐怖。

“两位,你们继续谈心,别管我。”冯斯也在她们身边坐了下来,劈手夺过姜米手里的酸辣粉,唏哩呼噜吃将起来。

“看来你这一晚上消耗挺大的嘛。”姜米撇撇嘴。

“您能不能不要说这种容易引发误读的话……”冯斯心满意足地喝完碗里的最后一口汤,舒畅地拍拍肚子。王璐在一旁笑眯眯地看着他,递过来一包纸巾。

“行啦,闺蜜谈话结束,你们大人物谈正事儿。”姜米说着,正准备站起来,却被王璐拉住了。

“先别急走,我要说的正事儿,和你们俩都有关。”王璐说。

姜米一愣,正在擦嘴的冯斯也很意外:“我们俩?你不会以为她是什么神奇女侠吧?”

“但是这件事确实需要得到两位的一起同意。”王璐说。

冯斯和姜米对望了一眼,都有些困惑。冯斯想了想:“那你先说吧,什么事需要我们同意。”

又想让我去找什么打什么吧?冯斯想,果然休假结束了。现在的天选者早已不是昔日的吴下阿蒙,又能打又能扛又能逃,虽然CD时间稍微长点,至少大招放出来谁都不敢小觑。一时间他心里还隐隐有些得意——终于到了守卫人们排着队来求他帮忙的时候了。

然而王璐接下来说出的话却让他差点以为自己的耳朵出毛病了:“我想请你退休,然后你们二位一起隐居起来。”

“你……你在说什么?”冯斯居然有点儿结巴,“退休?隐居?”

王璐肯定地点点头:“并不是让你一直隐居,你这性子也做不到,只是短期的。但是退休恐怕就得是永久性的了。”

冯斯有些明白了:“你是想让我从现在开始抽身事外?”

“没错。我的家族在南太平洋有几个很漂亮的岛屿,岛上各种生活设施一应俱全,条件肯定比你在北京住的出租屋强得多,你如果需要的话,甚至可以给你们配一艘游艇。每天在沙滩上晒晒太阳,闲得没事儿出海钓鱼、潜水看珊瑚礁,多好。”

“是挺好的。”冯斯说,“不过,为什么呢?你们费尽心机把我从一根废柴培养出了天选者的雏形,为什么在这种猪已经养肥了的时候不去下刀宰了割肉,反而要放猪归山?”

“抱歉,恕我现在不能解释,以后会慢慢告诉你的。”王璐说,“你只需要现在就跟我走就行了。”

“你我认识了那么久,你明知道我肯定不会走的。”冯斯轻轻地摇了摇头。

“我的确知道,但我还是想要先试试。”王璐叹了口气,“尽管最后的答案还是没有出乎我的意料。”

她不再说话,只是忧郁地看着冯斯。冯斯正想要说些什么,忽然间脸色一变,伸手指向王璐。

“你……你……”冯斯仿佛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挤出这两个字,却再也说不出后面的话,惊异的表情凝固在脸上,身体却僵硬地向后便倒。

姜米连忙伸手扶住了他,扭过头瞪着王璐:“你干了些什么?”

“放心,我不会杀他的。”王璐说,“只是一点点强效的昏迷药物,足够支撑着我把你们送到南太平洋的岛屿上去。以冯斯现在的蠹痕的强大程度,他还没有能力创造出远洋航行的交通工具,所以你们在那里可以安安稳稳地生活。”

“所以你就这么替我们安排好了,甚至都不问一句我愿不愿意去。”姜米说。

“你愿不愿意都必须去。”王璐的脸上表露出真诚的歉疚,“没办法,你是唯一一个有可能安抚他的人了。如果把他一个人扔在那里,也许会情绪失控。”

姜米耸耸肩:“所以,你们过去把冯斯当成催化剂,现在又要用我来当镇定剂。不愧是守卫人,任何时候都把别人当成工具。给我十分钟,我收拾一下行李。”

这次轮到王璐意外了:“你居然答应得那么痛快?”

“一只小鸡在野猫的面前有说不的可能性么?”姜米说,“这些天来,冯斯已经跟我叨逼叨过几百万次了:万一发生什么意外,对守卫人不要有丝毫反抗,就算我开一辆坦克都没用的。所以,还不如省点力气,早点去海滩上晒太阳,等着冯斯想出办法来把你们揍个稀里哗啦——反正我是不成的。”

“冯斯那么喜欢你,果然不是没有理由的。”王璐赞曰,“你和那位文潇岚文小姐,都是非一般的人物。不过,等一会儿上了车之后,我还是得麻烦你稍微睡过去那么一下下。”

“我正好补补觉。”姜米显得很淡定,“老实说,刚才我精力充沛的样子其实是装出来的,昨天晚上担心着这个笨蛋,根本就没睡好。”

“我都后悔那么早把他弄晕过去。”王璐作懊悔状,“听到你说这句话他一定会很高兴的。”

于是姜米很快把两人的行李都收拾好,退房上了王璐安排的车。她喝下王璐递过来的果汁,很快倒在后座上沉沉睡去。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又一个黑夜。她发现自己依然躺在某种交通工具的座椅上,不过已经不再是先前那辆越野车,而是一架飞机。从身边的窗口看下去,下方是一望无际的黑沉沉的海水。

“醒了?”耳边响起王璐的声音,随即一杯饮料递到了她面前。

“这次里面没药了,放心喝。”王璐说。

姜米确实渴了,把杯子里的苹果汁一饮而尽,这才顾得上看看周围。整个机舱里只有王璐、冯斯和她三个人,这应该是王氏家族的私人飞机。王璐坐在她的旁边,冯斯则躺在她身后的一排座椅上,依然处于昏迷状态。

“看你他喝得比我多。”姜米调侃说。

“他毕竟是天选者,得多下点儿料。”王璐耸耸肩,“放心吧,不会有问题的,到地方他就会醒。”

“我才不担心呢。”姜米说,“他什么玩意儿没吃过?我只是……”

“只是什么?”王璐问。

“只是觉得他到了岛上也不会安分,说不定会搞出什么事情来。”姜米说,“以他的性子,被你这么着绑票,怎么也会闹腾一下的吧?”

“那就只能期待他的蠹痕的进步幅度别太大了。”王璐说着,按下了座椅上的一个按钮,似乎是在召唤送餐,“相比起其他的严重后果而言,我宁可冒这个险。”

几分钟后,热腾腾的饭菜被送了过来。姜米毫不客气地吃掉了两份,扔掉餐盒,满足地哼了一声。

“我知道你不会告诉我,但我还是很好奇。”姜米说,“这件事到底有多严重,要让你把冯斯这么着软禁起来。他要是继续暴露在守卫人和魔王的视线里,会发生什么呢?地球毁灭?”

“地球毁灭应该不至于,最多不过是人类灭绝而已。”王璐没有笑。

冯斯醒来的时候,距离他昏迷已经过去了差不多四十八个小时。

王璐倒是没有吹牛,这座岛虽然略小一点,岛上风光和生活设施半点也不比那些著名的旅游胜地差,还专门配了两名服务人员替冯斯和姜米打理各种生活杂事。其中一个兼职厨师,烧出来的川菜让姜米这样不擅长吃辣的人都赞不绝口。王璐甚至给他们送来了几条宠物狗,可惜两人都不太有养狗经验,折腾起来反而觉得累,最后又把狗退了回去。

但冯斯依然很生气,即便每天吃香的喝辣的还能坐着游艇到海上闲逛,他还是一次次地试图逃脱。然而王璐早就算计好了一切。游艇是经过特殊改造的,非但冯斯完全不可能自行操控,上面的定位系统也让他随时处于监视之下。而他的蠹痕,如王璐所料,还不够强大,尽管已经能创造出小型的皮划艇,还能想办法安上发动机,凭这小小的简易柴油艇也是不可能跨越大洋的。

“跑不出两海里,一个浪头就翻了。”姜米评价说。

“闭嘴!”冯斯没好气地塞给她一块巧克力,“老子过去只能变出国产山寨巧克力,现在能变船,已经是鸟枪换炮了!”

“反正换成火箭也逃不出这座岛。”姜米翻翻白眼,“你还是继续专心给我弄巧克力好了。”

“不知轻重……”冯斯咬牙切齿。

除了无法逃离之外,王璐还用物理手段屏蔽了岛上一切对外通讯的信号。冯斯尝试了包括电话电报在内的各种手段,都没有办法和外界发生丝毫联系。他只能和姜米每天在岛上和近海游玩、锻炼、读书,以及在住所内用王璐配给的游戏主机和顶级电脑玩各种单机游戏。

“我过去一直梦想着有一台装着四路旗舰显卡的电脑,以及无数的正版游戏碟,没想到现在真的实现了。”他一边在屏幕上操着电锯锯僵尸一边说。

姜米没有听到他的话,正在客厅中央的空地上全情投入地玩着VR游戏,不时发出夸张的惊叫,不知道是不是也撞上了僵尸。

“日子还真过得像退休老干部了。”冯斯看着姜米跳动着的窈窕身姿,自言自语,“再来一个鸟笼就他妈齐了……”

不知不觉中,两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在热带气旋的影响下,十一月的南太平洋开始多雨,不能经常出海了,不过打着伞在岛上环岛散步倒也别有一番意趣。冯斯刚开始的时候指责姜米“小清新病又犯了”,但陪着姜米散过几次步之后,却发现那样的雨中漫步确实很让人心旷神怡。

“所以不要一天到晚摆出解构主义的嘴脸看不起这个瞧不上那个。”姜米说,“你看,这种小资调调你也很享受嘛。”

“谁规定雨中散步只有你们小资才能享受?”冯斯不服气,“我们劳动人民就没有打着伞闲逛看风景的权力?”

正说着话,雨势突然变大了,一阵风吹过,姜米手里的雨伞被整个吹得飞了出去。冯斯不动声色地用蠹痕创造出了一把结实厚重的钢骨伞,替姜米挡住雨,护着她回到了住所。姜米去浴室找出两条干毛巾,把其中一条递给冯斯。

“你真是个万能的灯神。”姜米说,“如果我们俩流落荒岛,我也什么都不用愁啦。”

“灯神的作用也就在这儿了。”冯斯笑了笑,“不过你放心,我不会像过去那样老是自怨自艾‘我为什么不能变一艘巡洋舰带着我们离开’了。我已经尽力了,人力有时穷尽,想想能用各种小花招逗逗你开心,也挺好的。”

“嗯,你确实长进多了,尽管这句话听起来像在逗仓鼠。行啦,我去跟老吴学做饭去了,他今天要教我怎么烧白果炖鸡。”

“要是在岛上关几个月能把你关成大厨,我倒情愿一直这么被关下去。”

姜米所说的老吴,就是王璐为冯斯安排的两位生活秘书(冯斯坚持认为这种称呼十分有逼格)中专职做饭的那一个。他是王氏家族的女婿,拥有一个十分有趣的蠹痕:远超常人的灵敏嗅觉与味觉。所以在战争时期,他的嗅觉可以让他成为一名出色的间谍;而在不需要当间谍的时候,他开发出了下厨的业余爱好,并且渐渐把业余玩成了专业。可能是因为没有能力直接作战的缘故,老吴的性情开朗活泼,很快和姜米打成一片。

姜米去了厨房。冯斯擦干头发上的水珠,打开电脑,开始玩篮球游戏。正当他熟练地用右摇杆操作威斯布鲁克做出一个花式动作晃倒了欧文、加速直冲篮下准备来个暴扣的时候,厨房里传来了姜米的尖叫声。

冯斯摔下手柄,快步冲进厨房,只见老吴已经倒在了地上一动不动,而姜米站在水槽旁,手里握着一把剔骨刀,惊怒交集地用刀尖对着一个站立在窗边的男人。

“他杀了老吴!”姜米的语声里充满愤怒,“你快跑!”

“我不用跑。”冯斯说着,来到姜米身边,轻柔而坚决地从她手里拿下了那把剔骨刀。姜米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这个人是我叫来的。”冯斯轻声说,“他是来救我们出去的。”

“可是这里的通讯一直都被屏蔽着,”姜米很是困惑,“你是用什么办法通知他来的?而且,他为什么一出手就杀人……”

姜米的视线移向老吴的尸体,难以掩饰目光里的悲伤。冯斯的表情也十分复杂。他叹息一声,把手放在姜米的肩膀上:“这也是我不愿意看到的,老吴人很好,但是……”

“但是什么?老吴就是个厨子,根本不会打架!打昏他捆起来很难吗?用你的蠹痕变出什么鬼迷药来让他睡三天很难吗?”姜米一抬肩,挣开了冯斯的手。

“抱歉,在不了解这个人的具体实力的情况下,一击格毙是我唯一的选择。”男人说,“我不能拿天选者的安全作任何冒险。我们只有一次机会。”

姜米的手握紧了剔骨刀,但最终还是缓缓松开,把刀放在了菜板上。

“我开始理解你为什么一直不愿意融入这个世界了。”姜米垂下头,眼泪落在了地板上,“一切残忍的事情都能找到冠冕的理由,每一条生命都那么不值钱。”

冯斯无言以对,只能对站在一旁的男人说:“我们走吧。辛苦你了,邵澄。两个月不见,外面的世界怎么样了?”

“天翻地覆。”名叫邵澄的男人只说了这四个字。

今晚的晚餐照例难吃到极点,这个破村子里的乡民似乎是生怕怠慢了远客,恨不能把筷子都拿去过过油。毛恒扒了两口就不想吃了,索性自己泡了一包方便面。其实他这两天胃口不佳,本来想什么都不吃,但考虑到接下来的工作极有可能又需要熬一个整夜,还是补充一些热量比较好。

最为悲催的在于,这一次的熬夜几乎注定还是会无功而返。毛恒是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从不相信任何怪力乱神,内心还有一点儿技术人才的小傲娇,从一开始就对这次“山村闹鬼”的选题充满了抗拒。但是没办法,这年头电视行业不好做,地方小电视台更是惨淡经营,只要有能吸引眼球的题材就得硬着头皮往上冲。

“行啦行啦,你以为我信这个?”出发之前,制片主任不耐烦地说,“我是三十年的老马列了,世上哪儿来的鬼?但是观众就是对这种题材买账,你们去拍上几天,配合科研人员找到闹鬼的根子,回来做成一期反迷信的专题,肯定有收视率。”

“我知道是这个意思,我也没说不去——我敢违抗您的革命旨意吗?不吃饭啦?”毛恒饶舌地回答,“我就是嘴贱抱怨两句而已嘛。这年头,傻逼的钱最好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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