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金牛头怒狮哈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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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秋,草黄、枫红的季节。

  早晚的空气里,都逐渐加重一股刺人的寒意。

  可是,秋日午后的太阳,虽然有点慵懒,还是能晒得人头皮发麻,真叫人受不了!

  睡过一场好觉的小混,推开蒙古包的帷幄,钻了出来。

  他瞇起眼睛瞄着太阳,低啐道:“他奶奶的,秋老虎……奇怪,人都跑到哪里去了?”

  小混对着有些空旷的左近,不解地皱了皱眉,他忽然“啊——哈!”伸个懒腰,扭扭脖子,大踏步投入午后的懒阳里……参加那达慕盛会的人潮,此时很有秩序地一圈又一圈团团围坐着。

  大伙儿一改喧闹的气氛,全都压低了嗓门,琐琐细细地轻声交谈。帖纳罕和小刀、小妮子他们,就坐在人群中的最内圈,一个视野无阻,风水颇佳的好位置。

  蓦地——“小妮子哟!我的亲亲准老婆,你到底是在哪里躲藏!”

  十足山歌对唱的调子,声音虽然不至于有若睛天霹雳,但是嘹亮高亢的歌声,在安静的人群中,堪称异军突起,引人注目。

  众人一见小混,发现他就是早上骑着赤焰落败的英雄,全都含笑对他挥手招呼。

  帖纳罕看他正和其它人比手划脚(因为言语不通),把臂言欢,你拍我一掌,我拍你一掌,遂道:“这小子,真能……汉人叫什么来着……喔!对了,吃得开是不是?”

  小刀点头轻笑道:“也叫真能混!”

  他扭着身,向小混扬了扬手。

  小混笑嘻嘻地和眼前这些不认识的朋友们寒喧得正是热切,瞥见小刀对他招手,总算找到借口脱身。

  他笑瞇瞇地指着小刀那里,忙不迭挥手再见,急急穿过人群,往场子内圈挤去。

  到了小刀等人的坐处,小混人一矮,一屁股挤坐在小妮子和小刀之间。

  他嘻嘻谑笑道:“奇怪,我明明找的是老婆,老哥你出什么头?莫非……你染上断袖子的习惯?”

  小刀微怔,然后猛地想通小混话中隐喻,他猝然翻腕,一巴掌刮向小混的后脑勺,笑骂道:“他奶奶的,你才有断袖之癖!”

  小混头一低,让过这巴掌,嘿嘿笑道:“我是清白的!你没看我已经有老婆了,当然不是乱搞同性恋的男人!”

  帖纳罕本想问他们,何谓断袖之癖,这下子小混可说得够白了,不需要多余的解释,他也听懂其中的含意。

  于是,帖纳罕口里念念有词:“断袖之癖……唔,断袖子的习惯就是指同性恋呀!”

  他因为多学到一句汉人的成语,不禁得意的哈哈轻笑。

  小混惊讶地瞪大眼道:“哎哟!帖老兄,瞧你笑得那么开心,原来,你老兄有这种习惯!”

  小妮子已经“噗哧!”笑了出来。

  帖纳罕却仍是憨然问:“习惯?我有什么习惯?”

  小混用手比了比割袖子的动作,哈哈大笑道:“当然是断袖子的习惯,你不是笑得很暧昧吗?”

  帖纳罕粗黑的老脸涨的通红,他急急摇手否认道:“没有,我没有断袖子的习惯!不不不,我老汉才不会是那种人。”

  小混眨着眼,黠谑道:“那种人是哪种人?”

  帖纳罕老脸更红,他吶吶地不知该如何解释。

  “啪!”然一响,小刀偷袭成功,顺利赏了小混的脑袋一巴掌,他谑然地为帖纳罕解危道:“好了,小混蛋,你少欺负老实人。”

  小混大意失荆州,挨了结结实实的一巴掌,不由得瞪眼摸着头道:“好,我不欺负老实人,那我就……”

  话未完,他已经扑上身去,压着小刀左右开弓,继续道:“我就……专门欺负……你这……你这种贼人!”

  小刀岂是省油的灯,他在猝不及防下,被小混压倒在地,挨了两掌之后,陡然大喝一声,缩肩抬手,双臂格开小混的攻击,接着翻掌扣住小混腕脉,猛力一拖,反将小混拖下来压在自己身下。

  于是,两人就在场边先行展开一场拳打脚踢的会外赛。

  只见,他们二人乒乒乓乓地,互不相让地狠打死拚,当真干架开打来了。

  猛地,小混斜刺里一记左勾拳砰然击中了小刀的下巴,将他打得仰面翻跌出去。

  蓦地——“哗!好啊!再来一拳!”一阵哗然喝彩。

  小混剎住高举的拳头,四面一看,他们身边已围满观赛的人潮。

  小刀揉着下巴坐了起来,见机不可失,猛的又扑上去,骑在小混身上,狠狠照着他的后脑勺,给他一记清脆有声的爆栗子。

  “哇!”

  小混惨叫一声,硬是扭腰挥拳,“啪!”的回敬小刀俊脸一巴掌,将小刀扫落于地。

  “停——”

  小混揉着被敲肿的后脑,石破惊天的大吼叫停。

  其实,小刀也已经气喘吁吁地撑坐地上,无意再战。

  “他奶奶的!”小混自嘲地啐笑道:“不卖票的比赛,打得那么有劲做什么?真是劳民伤身,哎唷!”

  他还是忍不住痛地呻吟一声。

  小刀看看自己,又斜瞅着小混,但见他们二人同样的鼻青脸肿,衣衫尽裂,一副狼狈不堪的惨状,他忍不住“呵呵!”……“呵呵呵!”慢慢地轻笑起来。

  小混横了他一眼,然而,甫一瞄到小刀神经质的傻笑嘴脸,小混的菱角嘴,蓦地咧开豁然哈哈大笑。

  于是,他和小刀二人像是六、七岁大,刚打完架的毛头小孩,跌坐于地,互指着对方,“哈哈哈!”、“哈哈哈!”终于忍不住抱着肚子笑成一堆。

  围观的人群,对他们二人纯真的样子,也不禁莞尔,连声呵呵轻笑。

  忽然——“喔……”一阵欢呼和震天的掌声如雷般响起。

  小混黑着眼圈,眨眼笑道:“呵呵!真客气,看完戏还那么给面子,居然有掌声鼓励呀!”

  原本围着小混他们的人潮,突然迅速地散开。

  小妮子羞笑道:“得了吧!你以为你是谁,人家才不是为你而鼓掌呢!”

  帖纳罕兴奋道:“快!小子们,快回来坐好,摔角比赛要开始了,摔角勇士们要进场喽!”

  小混他们二人,懒懒地将屁股挪回场边,原先所坐之处。

  此时,八名穿着传统独特服饰的摔角勇士,排成二路纵队,雄纠纠,气昂昂,大步地走进场内空地。

  这八名勇士俱是打着赤膊,只有在肩胛连臂之处,象征性地穿戴着钉有银亮铁扣的小牛皮软甲,腰际围有三层颜色各异的腰巾,下身穿着五色斑烂,色彩鲜艳的绣花灯笼裤,足蹬精致绣花的长筒牛皮靴子。

  八名勇士,个个长得粗壮结实,他们那一条条,一块块线条明晰流畅的粗硬肌肉,彷佛是斧凿刀削所成的石雕,隐含着令人窒息的孔武力道,清楚地浮现在裸露的臂膀和胸膛上。

  小混他们全都瞪大眼,好奇地盯着眼前的摔角勇士猛瞧,那样子,就像见着新奇玩具的小孩,好奇中还有掩不住的兴奋与欣赏。

  小刀突然问道:“帖老兄,我听说蒙古的摔角勇士们,都以争取一个叫什么……红带金牛的玩意儿,为最高的荣誉,那红带金牛到底是什么东西?”

  帖纳罕搔着大胡子笑道:“红带金牛就是一条镶着纯金牛的红皮腰带,那是代表着蒙古第一武士的身分标志。”

  小混好奇问:“那要怎么样才能得红带金牛?”

  帖纳罕舔舔厚唇,解释道:“首先,摔角勇士必须先取得自己所属那一旗内比赛的前三名,然后,才有资格参加蒙古各旗之间所举行的全蒙古各旗联盟摔角大会。如果能够在全蒙古亲王环视下,打败各旗摔角好手的话,就能获得红带金牛首旗武士的荣衔,得到这条象征最强健胜利者的红带金牛。——”

  “原来如此!”小混恍然大悟道:“红带金牛就是全蒙古摔角冠军的优胜奖!”

  帖纳罕微笑地点头,小妮子天真问道:“帖老兄,那么你们这一旗里面,有没有出过红带金牛首旗武士?”

  帖纳罕得意道:“当然有,二年前,我们旗内的怒狮哈赤,就曾经代表阿尔察汗诺而十二旗,参加全蒙古各旗的联盟摔角大会,赢得红带金牛首旗武士的荣耀,被称为蒙古第一勇士!”

  小刀叹服道:“天爷!你们阿尔察汗诺而一共有十二旗?那是不是说,那个叫怒狮的人,要先赢得你们正白旗的前三名,再参加十二旗比赛,然后,才能参加全蒙古的联盟大赛?”

  彷佛是自己的骄傲般,帖纳罕重重地点头,满脸傲然道:“不但如此,而且哈赤在每一场比赛中都是第一名,他以三十六场全胜的记录,获得红带金牛,因此他被公认为有史以来,全蒙古最伟大勇猛的摔角武士。”

  小混不禁吃吃笑道:“真的?我倒挺想见见这头狮子,看看他到底是何方星宿下凡,竟然这等子厉害法。”

  大胡子帖纳罕神色忽然一黯,似乎颇为感伤道:“可惜,我们就要失去这位最伟大勇猛的摔角武士了。”

  小混他们闻言,不由得讶然微怔,正要问帖纳罕是怎么回事时,忽然,四周再次响起热烈的掌声和欢呼。

  此时,八名勇士已经绕场完毕,其中六人已经退出场外,众人在欢呼后,渐渐安静下来,大家都期待着第一场比赛的开始。

  场内仅剩那两名摔角勇士,分别屈起双臂,交扭于肩,他们先对四周观众行礼之后,两人再相互抱臂一鞠躬,接着,立即拉开架式,准备展开扑斗。

  小刀用肘轻顶小混,他下颚微微往左前方一点,低声地说道:“喂!咱们那位杜公子也来啦!”

  小混不动神色地转着眼珠子斜瞟过去,果见杜云亭盘膝端坐于自己前方的场边,在他膝上则横搁着一把金柄、金鞘,通体金光闪闪的金黄长剑。

  杜云亭此时已换过一袭白绸镶金边的长衫,洁净的白衫,映着闪烁的金芒,衬着他那张俊美潇洒的脸庞儿,十足风流倜傥的富家公子模样。

  尤其,他坐在服装邋遢,言语粗俗的牧人之中,更显得他的飘逸出群,英姿不凡。

  小混轻嗤道:“他奶奶的,恶骚!”

  “恶骚?”小刀茫然地重复。

  小混目不转睛看着场内的比赛,淡然道:“恶心加骚包!”

  小刀无言一笑,突然场中一声大喝,他连忙凝神观战,只见场内双方你来我往,尽是贴身肉搏,扭缠摔打的双方,都想将对手压倒在地。

  一时间,众人都沉默地各自观赏比赛。

  忽然,小妮子突发奇想,咯咯娇笑道:“小混,你看那两个摔角武士的腰上,那三层飞来飞去的彩色腰巾像不像女孩子的短裙子?”

  小混呵呵笑道:“像,像极了,如果穿在女孩子身上就更妙,只要风一吹,啧啧!可就精彩啦!”

  帖纳罕和小刀附合般地嘿嘿轻笑,小妮子白眼啐道:“死相!”

  小混有意无意的将手搭在小妮子香肩上,同时伸指谑笑道:“瞧,裙子又飞起来了!”

  小妮子抚着嘴,呵呵笑得花枝乱颤,小混顺手揽过小妮子肩头,顺势将她带入怀中,靠坐在自己的胸前。

  小妮子剎时羞红了脸颊,可是舒服的姿势,和甜蜜蜜的喜悦,都使她舍不得离开小混温暖的胸膛。

  小混微一侧头,正好迎上杜云亭的眼光,于是,他装做这才发现杜云亭在场般,对杜云亭微笑颔首,打个迟来的招呼。

  杜云亭的脸上在笑,但是,笑意似乎没有进入他的眼中,使得他这一笑,少了一份亲切感,反倒显得有些森森的冷漠。

  孔雀开屏是为求偶,天下争风相妒者,岂止于女子而已!

  小混扭头收回视线,正好迎上小刀一脸若有所觉的笑意,他无声地咧咧嘴,彼此心照不宣地将目光重新投向比赛场内。

  半晌——小刀忽有所感地低声道:“小混,蒙古的角力摔跤的确名不虚传,你瞧他们这种近身相搏,实在与武术中的拳腿掌指大异其趣,独树一格呢!”

  小混目注场内,点头同意道:“嗯!瞧他们进扑攻击时的灵巧和快速,的确颇有名堂,加上他们出手的锁扣绊拿,全是关节要害和使力重点,若是真个儿被他们抱牢,只怕连擒拿手也没有什么用处。”

  说着,他顺势圈紧环抱小妮子的双手。

  小妮子不好意思地扭身低啐道:“讨厌,你又不是蒙古的摔角勇士……”

  小混低头附在她耳边,轻声道:“有豆腐不吃,非小混也!”他又顺嘴“滋!”地轻吻小妮子的香腮。

  小混把小妮子弄得逃也不是,不逃也不是,只得嘤咛低啐,更加缩进小混怀里,躲避小混的天外飞来之嘴。

  小刀捉狎地叹笑道:“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呀!”他暗指小妮子越缩越贴进小混的怀里,使自己更加无路可退,无处可逃。

  小混黠谑地眨眼笑道:“便纵有龙潭虎穴,行之何所怯?”

  小妮子干脆嘟起嘴盯着比赛看,对小混和小刀二人捉狎逗弄的话语,全部装成没听见。

  帖纳罕非常不解风情地皱眉道:“小子,你们两个嘀咕些什么?看比赛时专心点。”

  小混对着他的后脑扮个鬼脸。

  忽然,群众一声惊呼。

  此刻场内一名摔角武士,正被对手横肩撞退三步,他的对手趁这机会,立刻冲向他的面前,一把抓住他的腰巾,脚下沉马立桩,豁然猛旋用力向外疾扯,这名勇士顺势被对手摔倒在地。

  在观众的呼声中,对方扑上前双手自他的腋下穿过,反臂按住他的头颈,使他脸面朝下动弹不得。

  受制的这人,立即伸手在地上连拍三下,然后四肢大张表示认输。

  胜利的一方马上放开他,同时伸出手将他自地上扶拉起,比赛的二位摔角勇士,非常有风度地握握手,一起接受观众的喝彩欢呼后,退出场外。

  小混轻笑道:“我喜欢这样,比赛时双方全力以赴,比赛完了不论输赢胜负如何,两人还是和和气气,不伤感情地继续做朋友。”

  小刀语重心长道:“江湖中人如果都是这种想法就好了,只可惜江湖不是那达慕,朋友可不是那么容易维持的……”

  一阵鼓掌之后,又另外二名摔角勇士进场,进行第二场的比赛。

  看了一阵,小混评论道:“这两人的摔角技术比刚才那两个高明不少。”

  帖纳罕接口道:“通常摔角比赛都是一场比一场精彩,技术最好,名气最大的摔角勇士,全都排在后面当作压轴好戏。”

  小刀淡笑道:“理应如此,对了,怒狮哈赤是不是也会参加今天的比赛?”

  帖纳罕摇摇头,一阵喝声打断他的话,观众们正为场内旗鼓相当的比赛,各自的吶喊助威。

  其中一人在被对方扣住手腕摔倒时,趁隙将对方绊倒,两人一阵扭压之后,双双滚开跃起,有如斗鸡般互视一眼,力刻又冲迎而上,再次展开搏斗。

  帖纳罕盯着场中的摔角比赛,似乎怀着无限遗撼地摇头叹道:“你们以为这两人的摔角技术不错?其实,他们在怒狮手下走不出三招呢!可惜,哈赤病了,再也不能参加比赛了……”

  忽然,小混他们背后的场外传出一阵骚动,蓦地,一个有若旱天雷鸣的霹雳吼声叫道:

  “你们骗我!你们怎么可以骗我说没有摔角比赛!”

  小混等人齐齐回头向后望去,只见一名身高八尺有余,魁若小山的庞然巨人,正瞪着一双铜铃眼,鼻息咻咻地愤怒咆哮。

  这巨人最惹人注目的,就是他那头倒竖如狮鬃,飞扬披散的蓬乱褐发,那就像顶着招牌似地告诉别人说他乃怒狮是也!

  此时,怒狮身前一名年约六旬有余,身材瘦小干瘪的老头,拈着颚下的山羊胡子,急急顿脚道:“哈赤,你讲点道理好不好,你的病随时有发作的可能,而你若是再上场比赛,只有加速病情的恶化,你难道真的不要命了吗?”

  怒狮哈赤不屑地轻哼一声,拔开挡路的小老头,嗤鼻道:“阿骨郎大夫,要不要命是我哈赤自己的事,用不着你操心,怒狮说要比赛,有谁敢阻止试试看!”

  小老头阿骨郎大夫,急得小跑步追在哈赤身后,一直“你你……唉呀!”叫个不停。

  哈赤根本不理会阿骨郎大夫,径自踏地有声地走向众人围坐的圆场。

  他排开人群,往场中挤去,同时扬声叫道:“耶鲁尔,你出来!你竟敢骗哈赤,你算什么好兄弟?你是不是害怕再输给怒狮,不敢和怒狮比赛,所以故意找借口不让哈赤参加今天的比赛?你出来呀!”

  此时,场内的比赛因为哈赤的出现,已经停止下来。

  方才出场的八名摔角勇士其中一名年约二十五、六岁,生的方脸大耳,魁武威风的年轻人。

  他走入场中迎向哈赤,皱眉道:“哈赤,你怎么不听阿骨郎大夫的话,好好躺在床上静养,却又跑出来呢?”

  哈赤插着腰往耶鲁尔面前一站,大剌剌道:“呸!要我躺在床上等死?他是做梦!”

  耶鲁尔好言劝道:“哈赤,他是大夫,他自然知道什么对病人最好,你就回去休息吧!

  等你病好了,你要参加比赛,或是练习摔跤,我耶鲁尔一定奉陪。”

  哈赤一把拨开耶鲁尔搁在他肩上的手,瞪眼道:“耶鲁尔,你不用说的那么好听,我哈赤知道自己的病是好不了的。近这一、两个月来,我头痛得越来越厉害,发作的次数也越来越多,还有,我的眼睛也常常变得模糊,就算吃药也没什么管用啦!”

  耶鲁尔微微一震,强笑道:“哈赤,你别胡说,你一定会好的,你忘了,你是全蒙古有史以来杰出的武士,你绝对不会轻易被一点小毛病打倒,你……你不会死了!”

  说到后来,他的声音已经有点哽咽不止。

  蓦地——哈赤仰天哈哈笑道:“不错,我怒狮哈赤是全蒙古最伟大、最勇猛的首旗摔角武士,哈哈……”

  他的笑声中,有一股说不出的落寞和凄凉,彷佛是一头濒临死境的雄狮,正发出无畏的悲吼。

  良久,哈赤收住笑声,庄严道:“耶鲁尔,如果阿拉真的要哈赤死哈赤也无话可说,只是,你既然也是摔角武士,应该更能体会哈赤的心情,一个摔角武士,尤其是一个红带金牛首旗武士,就算是死,也该死在摔角场上而不是床上!”

  哈赤伸出双手,搭在耶鲁尔肩膀上,摇晃着他,语气略见激动道:“耶鲁尔,你如果真是哈赤的好兄弟,你就不要阻止我参加摔角比赛,你应该帮助哈赤完成我这个最后的心愿!”

  耶鲁尔微仰着头,泪水盈眶,他猛地伸手抓紧哈赤的双臂,沉重点头道:“哈赤,我们这辈子是好兄弟,就是下辈子也还要做好兄弟,我答应你,我会一直陪你摔角,直到……直到最后一场!”

  泪,随着他的点头,滑出眼眶,静静地溜下。

  全场突然暴出热烈的掌声,原本席地而坐的众人纷纷站了起来。

  这时候全场近万的群众,没有一人说话,他们已经将心中的最崇高的敬意,透过势烈肃穆的掌声,毫无保留地传达出来。

  小刀也对眼前这个有怒狮之称的蒙古豪士,有着一股说不出的欣赏和惺惺相惜的感情来。

  他很自然地瞄向小混,希望小混能够有兴趣露一记回春妙手,将哈赤这匹死马,将就些救成活马。

  小混正视而不见地仰望蓝天,他的手无意地跟着其它人拍动着。

  此时,他紧蹙着眉头,织弱纯稚的脸庞上,流露出一抹沉静深邃的表情,彷佛,他正跌入一个幽远无涯的世界里神游。

  哈赤豁然脱去上衣,他身上早就穿戴好参加摔角比赛的行头。

  他除了和其它摔角勇士相似的穿着打扮之外,哈赤在腰上多系了一条巴掌宽的腰带,腰带的扣头,正是一个金光闪闪的纯金牛头。

  观众们重新落座,兴奋又略带惋惜地等候着比赛开始。

  小混兀自不觉地怔然独立着,小妮子颇为尴尬地扯了他一把,小混这才茫茫然地坐回地面。

  他好象尚未从那个太虚幻境中回来,只是,原本看着天空的他,此刻正怔怔地直盯着哈赤。

  哈赤和耶鲁尔两人依礼向四周观众和对手行礼致意,然后,哈赤习惯性地双手互拍一下,大喝着展开攻击。

  只见他猛然向耶鲁尔冲去,却在贴近对方的同时,蓦的横移一大步,出脚扫向耶鲁尔的下盘。

  耶鲁尔上身微倾,右脚倏然后拉,轻松避开哈赤的扫腿,反手捞向哈赤左腕,企图扣住他的左手。

  哈赤哈哈一笑,左手急收,同时左臂弓肘顶出,撞向耶鲁尔胸口正中。

  耶鲁尔后跃一尺,立即又斜滑上前,低身朝哈赤腰际冲抱而去;哈赤一个大旋身,让开耶鲁尔,顺手一掌推在他的肩部,耶鲁尔随着冲力被哈赤推得连冲三步才堪堪站稳。

  只这两、三下交手,就可以看出哈赤的反应、技术,的确都在耶鲁尔之上,不愧是蒙古的首旗摔角武士。

  哈赤沉喝道:“耶鲁尔,看仔细!摔角除了靠蛮力,还需要眼明手快,反应灵活。”

  他突然猛地伏身冲扑,照着耶鲁尔适才的招式再使一次,耶鲁尔疾然半旋,然而,哈赤却适时沉踏右脚踵,左臂倏张,一把抓住旋身的耶鲁尔,就势再旋,绕着逆时针的方向,将耶鲁尔反手拋出。

  哈赤这一拋之势,其实纯粹是利用耶鲁尔自己旋转所产生的冲劲,再加上自己觑准势子,轻扯一把而已,就将耶鲁尔拋出七步之外,在地上打个滚后,才站起身来,这完全是借力使力的技巧功夫。

  哈赤一拋成功,并未趁机进击,反而摆稳姿势等待耶鲁尔主动攻击。

  耶鲁尔明白这是哈赤有意借机教导他一些摔角技巧,这除了说,哈赤自知死期将至外,还有什么解释。

  早在此次那达慕展开之前,阿骨郎大夫就曾对他说,哈赤如果乖乖躺在床上,大约还有半年的生命,如果继续摔角,哈赤就可能随时毙命。

  如今,耶鲁尔除了含着泪,咬着牙,尽心学习之外,他又能奈何?

  场外,阿骨郎大夫满脸焦急地搓着自己那枯瘦如爪的老手,来回不停地蹀踱顿足。

  忽地,小混好似大梦初醒般,“啊!”的轻叫一声,只见他双目放光,神色欣然地猛拍腿,叫道:“是了!”

  他急急回头推着帖纳罕道:“帖老兄,快,快去将那位蒙古大夫请来,我可得和他好好研究一番!”

  帖纳罕纳闷道:“找他做什么?是不是你哪里不舒服?”

  小混眉头怫然微蹙,双眼瞪嗔道:“事关生死大事,说了你也不懂,快去!”

  早已习惯小混嬉笑怒骂的皮懒性情,帖纳罕被小混此时不怒而威的严肃表情,瞪得心头一窒,一颗心不听使唤的怦怦乱跳。

  他蓦地机伶伶一颤,登时,惊出了一身冷汗。

  于是,帖纳罕几乎是连滚带爬地翻身而去,临走他犹不忘响应一声:“我马上去!马上去!”

  小妮子轻扯小混衣袖,吐着舌娇声道:“你干嘛那么凶?吓死帖老兄啦!”

  小混茫然眨眼道:“凶?我没有呀!大概是心里挂着事,所以说话比较严肃而已。”

  小妮子不以为然地皱了一下俏鼻子,轻笑着开玩笑道:“看不出你正经时会那么吓人,难怪你老是不正经。”

  小混呵笑地轻捏她的鼻子,诙谐谑道:“知道就好,看你以后还敢不敢要我正经一点,我这个人呀!要是正经起来,就像这样!”

  他学做凶恶状地狠狠皱起眉头,菱角嘴抿的老长,硬将嘴角往下拉,一双黠慧精明的大眼睛,拚命睁得比鸡蛋还大。

  然后,这才憋声道:“活似城隍庙里的城隍爷。”可是他温文织秀,略带点孩子气的脸盘儿,怎么凶也装不出城隍爷的威风,顶多,像个作怪的小鬼头罢了!

  “城隍老爷?”小妮子吓哧笑道:“你要是城隍爷,我就是地藏王菩萨!”

  小混泄气地垮下脸,忽而,又吃吃笑道:“不,小妮子,你绝对不像地藏王菩萨。”

  小妮子不服气道:“为什么?你怎么知道我不像?难不成,你还见过地藏王菩萨的真面目,否则怎么知道我像不像?”

  小混呵呵轻笑道:“哎呀!这种事用肚脐眼想也知道,你哪时候听过人家说地藏王菩萨是女的?当然你怎么装也不会像!”

  他故作神秘道:“我倒是想到你凶起来时,会像谁的模样。”

  小妮子好奇问:“谁?”

  “母夜叉!”小混得意地宣布。

  小妮子登时花容失色,她噘起的小嘴,足足可挂得上三斤猪肉,她捏起小粉拳,恨恨地擂着小混肩头,大发娇嗔道:“死小鬼,你才是母夜叉!”

  小混哈哈笑得肩直耸,小妮子的粉拳捶上去,倒像是在替他搔痒!

  小刀啐笑道:“好了,你们两个,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公然打情骂俏,未免也太过于那个了吧!”

  小妮子重重一哼,赌气地背过身去,不理会小混他们。

  小刀有趣地一笑,径自对小混低声道:“瞧出来没?那个怒狮好象有意在教导对方的摔角技巧。”

  小混瞄了几眼场中,点头轻声道:“应该的,那只狮子既然认为自己没有生望,当然不甘心带着一身绝技进棺材。”

  小刀担心道:“你有几成把握可以医好他?”

  小混攒起眉头道:“难讲,这要看他的病情到底如何,如果,怒狮的毛病真如我所料的话,依他的现象看来,情况可不妙,所以我要找那个蒙古大夫问问看之后,才能够对症下药,决定该如何做。”

  帖纳罕此时正带着阿骨郎大夫,匆匆赶来。

  老郎中颇有汉风地拱手为礼道:“小兄弟,不知你找我有何贵干?”

  小混拉着阿骨郎大夫在自己对面坐下,他开门见山道:“老郎中,我本身也学过几天的医,所以对哈赤的病情很有兴趣。你能不能将他的病历,自发病初期起,仔细说给我听听,或许,咱们俩会诊一番,还能救了你们这位蒙古第一勇士。”

  阿骨郎惊疑不定地望着小混心想:“你这小孩才多大年纪,就算学医吧!又能学得多少?我阿骨郎行医三十多年,什么病没见过,连我都束手无策的毛病,你又如何能救?”

  小混见这个蒙古大夫神色不定,半天不语,猜也猜得到他心裹在想什么。

  于是,小混好整以暇,支颚淡然道:“老郎中,啥赤的毛病,可是有绝症之称的脑肿瘤?”

  阿骨郎愕然反问:“你怎么知道?”

  小混呵呵轻笑道:“老郎中,这有什么好惊讶,看病不离开望、闻、问、切,虽然我未曾替哈赤把过脉,但是刚才听他说出自己的病兆,加上我仔细观察他的气色,大概也猜得出八、九分,如何?现在你该相信我不是吹牛了吧!”

  阿骨郎汗颜道:“小兄弟的确高明,是老夫太小心眼。”

  小混理所当然道:“知道就好,不过此时犹未晚也,好吧!你可以告诉我有关哈赤的病情了吧!我可是洗耳恭候多时啦!”

  阿骨郎尴尬地笑笑,然后,他轻咳一声,似是整理思绪般,略为沉思后,缓声道:“大约在八个月前,哈赤因为他头痛得受不了,一些偏方又都无效,所以才心不甘情不愿地到我那里。”

  小混肯定道:“照理说,一般感冒引起的头痛,应该不会那么严重。”

  阿骨郎大夫附合道:“是呀!我也是这么认为,于是替他仔细把了脉,发现他后脑玉枕穴附近,血气有些积窒不顺,不像是感冒的症状,便替他炙了一针,开了付药,吩咐他两天后再来。”

  小混呵笑猜测道:“结果他没回来?”

  阿骨郎拈着胡子苦笑道:“没错!还是一个月后我碰到他,才问他情形如何。”

  小混黠笑道:“他一定说很好,完全没有问题。”

  阿骨郎讶然道:“你怎么知道?他就是这么说的呀!”

  小混嘻嘻一笑,慢声道:“对那些不喜欢看病、见大夫的人而言,说这种话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不这么说才叫奇怪,后来呢?”

  阿骨郎扳着指头算道:“就在五个月前,他被耶鲁尔拖来见我,耶鲁尔说哈赤时常喊头晕、头痛,脾气变得很暴躁,他的朋友都快受不了他了,所以强迫他来看病。我一诊脉之后,发觉以前玉枕穴的毛病不但未好,反而情况更严重,于是又为他下了两针,同时吩咐耶鲁尔,无论如何,隔天架也得把哈赤强架来看病。”

  小混皱眉道:“就是这样,有很多病本来可以医得好,偏偏病人自以为自己没问题,三拖两拖之后,就变成绝症。那你又是何时确定哈赤得的是脑肿瘤?”

  “大约在三个月前。”阿骨郎沉重道:“经过连续二个月的治疗后,我只能控制住哈赤的病情不再继续恶化,可是,玉枕穴附近的血路不通一直也不见改善,于是,我改而对他的足太阳膀胱经下针,发现有针响,而且哈赤也感觉好了些,我才肯定他的病症是罕见的脑肿瘤。”

  小混在心里嗤道:“你他奶奶的,还真不枉称为蒙古大夫,如此明显的毛病,竟也要两个月才能肯定,真是庸医!”

  他神色微沉,继续问:“你原先是如何对他下针治疗?”

  阿骨郎心中竟有些莫名的忐忑,好象昔年他还未出道时,每当面对师父的临时考问,心里虽知自己没错,却总有股子说不出的惶然。

  于是,阿骨郎干咳一声,不自在地扭一扭身,小心道:“第一次和第二次的下针,我都是针对打通玉枕穴附近的血路,所以直接对玉枕穴下针。我是以一寸分长的银针,用针管弹针进入皮下,然后施用捻针法,慢慢地刺入深部。”

  小混点点头道:“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你如此下针的确没错,而后呢?”

  阿骨郎悄悄嘘口屏住的一口气,稍为放松之后,继续解说道:“两次用针以后,由于哈赤病情并不单纯,所以我改而对他的督脉针、灸并用。”

  说完,他似乎等待着小混的同意,而他自己都搞不清楚,为什么在小混面前,他始终有种战战兢兢的压迫感,好象连自己信任了三十几年的经验,都不再那么有把握。

  小混沉吟道:“督脉起于会阴,上走背部的正中线,达于头顶,各下走入颜面正中线,到于上齿齿根部,它掌管大半的头部穴道,你如此下针没有错……玉枕穴属足太阳膀胱经,你可有继续施针?”

  “有!”阿骨郎肯定万分。

  小刀、小妮子、以及帖纳罕,还有一些关心哈赤病况的人全都围着小混和阿骨郎他们二人,仔细地听着二人会诊的结果。

  但是,这些人当中,十之有八九不知道他们二人所谈何事,尤其是牵涉到有关经脉、穴道和针灸之术等方面,众人更是有如鸭子听雷——一脸茫茫然,有听没有懂。

  倒是小刀自幼习武,经脉走向、穴道所在,无不了然,只是以往这些经脉穴道,对他而言是内力运行的方向,具有伤敌、制敌的功能而已。

  如今,他旁听小混和阿骨郎的交谈,这才明白武与医,其实是一体两面的事,它们所依据的理论重点,其实大致相同。

  陡然间,他对医术一道有了概念,内心不禁喜忖道:“闻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老古人果然诚不欺我。”小妮子眨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痴痴凝望小混正经八百的脸庞,此刻,小混所流露出的神采胆识完全不同于他平时那种吊儿郎当的模样。

  此时的他,实在是个能让任何少女觉得足以托付终身的好对象。

  因为,他是那么的沉稳,那么的可令人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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