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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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勇居然浑身光溜溜地站在那,一点衣服也没穿。

而全身上下,连头发在内,都干干净净的,一点脏污也没有。哪还是先前那个浑身脏兮兮的、散发着各种难闻气味的小虫?!

天气这么冷,又是大雪天,何勇却好像一点也不冷,脸上还喜气洋洋的,歪着头,看着战僧,好像在等待他的夸奖。

战僧吓得不轻,内心更是惊异,连忙打开包袱。棉衣、棉帽、棉鞋,一应俱全。

战僧一边给何勇穿戴,一边问道:“你到哪里洗的澡?”

“嘻嘻,我在雪地里打了个滚,就干净了。”言下不无欢欣之气。

战僧不由又叹了口气,给何勇穿戴也闹了个手忙脚乱。

“你真厉害,我也要学武功,我要当好人。”

战僧见终于激起这孩子的好胜心,心下高兴,当下说道:“‘下三滥’的武功,并不是心术不正才能练得好,必须大道直行,心存正义,让诡异的外表下实质是正义。”

何勇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战僧给何勇穿完衣服后,抱着何勇,找了块石头坐下,要再给何勇讲一番道理。

何勇忽道:“爸爸!“

战僧又被吓了一跳,心想这事岂可胡闹,没应声。

何勇脸上露出失望之色。

战僧一时想着心事,恍然未觉,喃喃自语:“‘爸爸’,嘿,‘爸爸’,我还不知自己有没有孩子呢,如果有的话……”

忽然惊醒,原来是何勇的小手摸到自己脸上的刀疤。

战僧也发现了何勇的失望,心下不忍,再加上两人又比较投缘,战僧于是爽快道:“好,今天就收你做个干儿子,哈哈!”

何勇又想哭,好容易忍住。

问道:“爸爸,你这么厉害,谁把你的脸弄成这样?”

战僧轻抚刀疤,面上神情温柔之极,仿佛那不是刀疤,而是恋人刚送给自己的还带着体温的香吻。

战僧轻声道:“你不懂。这是一个女人画上去的,用的是,女人刀。”

父子两人聊了个够。

然后战僧就走了,吩咐过何勇好多话,何勇记得很清楚:别向别人说起我,见了我要装做不认识,要练好武功,以后不要再到垃圾场来,要振兴“下三滥”等。

临走之际,战僧留给何勇一本小册子,要何勇练好它。

何勇把那一天的每件事都记得很清楚。

那一天的太阳很暖和,雪也很白。

最重要的是,何勇从那以后见到垃圾就觉得恶心,闻到臭味就想要呕吐。

那一天,何勇离开了垃圾场。

那一年,何勇八岁。

何勇开始勤奋练武,练战僧留给他的武功。

可是练来练去都练不好。

何勇觉得心安理得:那是战僧爸爸的武功,当然只有他才能练得好,只有他才配练得好。

何勇本就聪明,走出垃圾场后,更是学了“下三滥”不少武功、诡术,也一般都能青出于蓝,甚至于别人学不会的武功他都能学得很好,比如可将自身功力提升十倍的“自残术”——先伤己,后杀人。“下三滥”数十年来,他是唯一练成的一个。

他已经再也不是昔日垃圾场里那个让人鄙夷的“可耻的”何勇了。

何勇武功高,人又随和,在“下三滥”里有不少人都存心与他接纳,他也多了很多朋友。他与那些朋友们一同杀敌,一块逐猎,一起饮酒……他不孤独,可是他觉得寂寞。

他常想起自己的“爸爸”——战僧。

他渴望听到他的每一个消息。

他常对自己说:他是为战僧活的,他的奋斗都是为了战僧。

只有战僧是真心关心他的。

从来不曾有人代替过他的地位。

可是战僧死了。

有他在,不管是不是在“下三滥”,他都会努力,会奋斗。

可是战僧死了。

没有了战僧的“下三滥”跟垃圾场没什么两样。

而战僧偏偏又是给“下三滥”——自家人杀害,所以现在的“下三滥”连垃圾场都不如。

于是何勇又回到了垃圾场。

二:何勇的大志和小梦

何勇原有的大志已渐被消磨成一个小梦:杀了何平,为战僧报仇。

可是这仅仅是何勇的一个“小梦”——小小的梦想!

杀了何平?

可能吗?何平武功比他高,谋略比他强,势力比他大……他杀得了他吗?

何平是“下三滥”第一年轻高手,是“德富厅”主持,是“尊主”的得力要将,是奸相蔡京的义子、红人……何勇真的很想杀了何平为战僧报仇,可是他自知没有这个能耐。

再说,杀了何平又如何?

“下三滥”的高手已经不多了,若是他也死了,“下三滥“还有谁能挑起大梁?

振兴“下三滥”……

战僧的意愿……

为战僧报仇……

除了这个“小梦”,何勇还有一个“大志”——大大的志向:拥有一件像战僧的虎皮上衣一样的外套。

他瞄准了一条叫做“金锥子”的狗。

他每天都按时、准时地来到“焚琴楼”前,瞻仰这条狗。

可是他只敢想,只能想;不敢做,做不了。

他只有守株待兔,等这条狗死。

可是这不过是一条狗而已。

它是一条狗,可是跟一般的狗有三大不同:

第一:它是“焚琴楼”的,何太太的。“焚琴楼”也是何太太的。

何太太是“焚琴楼”主,“何家三老”中资格最老的一个。同时,她还是“尊主”师妹何是好的唯一徒弟,她的“暴风骤雨急绣法”得到了她的真传,一身功力已达到何是好在世时的九成。她还是“尊主”极为信重的人,“尊主”的命令也多是通过她与“煮鹤亭”亭主传达。

这样的人,他惹不起。

第二:这是何太太的爱狗,不是一般的狗。

何太太养这条狗已经超过十年了,感情自然很深,而何太太闲暇时唯一的乐趣就是遛狗。

据说,有一次,何太太的师弟,“煮鹤亭”亭主何胜神跟何太太开玩笑道:“师姐,我把‘煮鹤亭’给你,你把‘金锥子’换给我吧!——我好喜欢它的皮,好想做上一碗‘狗肉羹’呢!”

何太太为此笑话差点与何胜神翻了脸。

可见,“金锥子”确是何太太的爱犬。

何太太是惹不起的,所以何太太爱之重逾性命的狗也是惹不起的。

第三:这条狗本身就与一般的狗不一样。事实上,这若是条普通的狗的话,何太太也不会如此重视了。

这条狗据说是虎、豹、狼、猴、狗交配五次后形成的,因此也就综合了这五种兽的优点,不止体现在皮毛上,更体现在它的战力上,它同时具有了:

虎的威猛。

豹的迅捷。

狼的坚忍。

猴的灵巧。

狗的狡猾。

此外,在它身上还多了一项特征,就是狗仗人势。

所以说它更像一条狗,或者说它就是一条狗。

这条狗的战力很强。

有一次,“山东神枪会”孙家的高手为制造一件秘密武器,想从这条融会贯通的狗身上找出关键,夜探“焚琴楼”,结果,来犯的十三位高手几乎全部死在这条狗的尖牙利爪之下。

只有两个例外:一个是叫孙枪枪枪的年轻高手,逃走了;另一个被吓得大小便失禁,僵立不动。那条狗只是轻轻吼了一下,这位高手就死了。

另有一次,一位“太平门”的高手,自恃轻功高强,欲闯“下三滥”。结果何家一个高手都没出动,只出动了这条狗,就把他逼出、迫出了“下三滥”。

……

所以一直以来,这条狗一直耀武扬威,不可一世。

只有一次,这条狗被人教训了一顿,打掉了几只最尖最利的牙。

这个人就是战僧。

据说,当时这条嚣张的狗被战僧打得呜呜直叫,前腿伏地,好像给战僧下跪一样。

可是战僧一走,它又胡来。

尤其是,何太太居然请得“黑面蔡家”的高手给它镶上了几颗更尖更利的假牙。

这样一来,狗更嚣张。

人人都盼战僧再给它一个教训。

可是狗还活着,战僧死了。

战僧是给一个比狗还不如的人杀死的。

所以,狗还活着,更嚣张;比狗还不如的人也还活着,比狗更嚣张。

何勇每天都要去瞻仰一下这条狗。

也就每一天都想起战僧。

每天的理想都要跟现实碰撞一次。

也就一天更比一天消沉。

他胸中的大志只剩下那一张狗皮。

所以他每天都要去看狗。

他期待着狗的寿终正寝。

他才十七岁,他还年轻,他还可以等:看是你先死还是我先死!

我等得及!

他在这样看狗的时候,狗也看着他:里面似乎多了一些怜悯、不屑。

何勇不服:我一个大活人还比不上你一条狗吗?!

他不知道,有时候,一个什么都不做的人的确比不上一条狗的。

他每天都要去看狗,跟它对视。

他要用眼神征服它!

最起码,也要在心理上征服它。

可是每次都是他败,所以每天他都会来。

这一天,也不例外。

唯一例外的是:狗没了,被杀了。

被一个叫做林敢笑的人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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