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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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之前,我以为和那老师同行,会丰富很多西域的知识,却没有想到,居然是一趟谋杀之旅。”陈爱玲说。
“哦,你猜到了?刚才钟仪在电话里可没说。”我冲她笑了笑。
“从昨天的戏台,到今天早上的石窟,到这间没人的破屋子,再猜不到的话,那也太……呵呵,我看那老师你提出不走高速,不是为了吃那家的大盘鸡吧。不过别和石窟里那样,只说一半,那可难熬得很啊。”
“对呀,别藏头露尾的。”
我当然听得出范思聪这是拐着弯儿在骂我,实际上,这正是我想要达到的效果。
现在唯一让我感到有些棘手的,是陈爱玲啊。
“行,我知道多少,就说多少。这里发生过的事情,从某种程度上说,比戏台的谋杀案对我更有吸引力啊。”
“你是说更冷血更残酷吗?”钟仪问。
“面对死亡时,所有的东西都呈现出它们的本来面目,不管是冷血、残酷又或是变态的人性,呵,它们本就如此,赤裸、真实。”
这番人生哲理把他们说得有点发愣,我微微一笑,然后说:“嗯哼,你说得对,就是更冷血更残酷。我就好这一口。”
“冬夜,无雪,无雨,有风。那人开了一辆车,看清楚是什么车的人,都已经死了。”
我开始讲述《在敦煌》的故事。
我想,写这篇小说的人,当然也并不清楚在那个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就和《在嘉峪关》一样,不过是收集了些当地人知道的线索,或者公安的调查情况,再加点想象,复原而成。
而我在讲述的时候,又尽可能地把写作者的想象剔除出去,将最真实的一面还原出来。这并不困难,作为一个悬疑小说家,我一眼就能看出,哪些是最原始的骨架,哪些是艺术加工。
还是我真的知道?这样的念头忽然出现在脑子里。呵,我不禁为自己的无稽想法失笑起来。
“你在笑什么,你的笑容很奇怪啊。”钟仪问。
我摆了摆手,收敛了笑容,继续描绘那个夜晚。
虽然没有人看清楚那辆车,但必然有一辆车。在如此荒凉的地方,深夜里,修车是最容易骗开修车店门的理由。甚至未必是骗,也许车真的坏了。
那晚这儿本有三个活物,一条草狗,一对修车的父女。
夜里,这儿的狗该是不拴的,但或许它嗅出了危险,对着那个车主大吠起来,所以主人在修车的时候,先把它拴到了木桩上。
它是第一个死的。
死的干净利落,一刀断喉。那时车该快修好了,狗或许正大声叫着,把链子绷得笔直,那人就蹲在狗的面前,恰在它撕咬扑击不到的位置,拔出刀来一挥。气管被割开,狗吠声蓦然断绝。狗的牙和爪上没有检出特别的东西,也就是说,这一刀没有付出任何代价。狠且准,狗固然是被栓着的,要做到这一点也不容易,至少,那个人非常冷静。
然后是修车的父亲。狗突然不叫了,这是个突兀的信号,无论如何他该过去看一眼,甚至那个人会主动喊起来,说狗怎么了。哦不不,如果我是那个人……对,父亲还在修车,最先来看的,是女儿。用刀逼住了女儿,就等于控制了父亲。
父亲被叫过来,和女儿对换,他也许叫嚷着,兄弟好好说话,要什么都给你。然后,他的肋下就被刺了一刀。这一刀让他彻底失去了反抗能力,但一时又不得死。控制了父亲,也等于控制了女儿。那个人把父女缚绑在房间里,就是至今地上还有血迹的那间,这是父亲的血。他生起火后,才又把两人从屋里拖出来。
小张大盘鸡前的公路,那时已经修好,是主路,汽修店前的路正在渐渐废弃,过往的车辆日渐稀少。尤其是在夜里,少有车辆会选择打这儿通过。但在那几小时里,终归还是有车过的。那名在事发第三天被公安找到的司机说,当时屋子的背面有火光,想必是生了堆火,风里有呜呜的鬼哭,他当然没敢停下,加着油门过去了。从反光镜里瞥见屋后像是藏了辆车,确切地说,他是看见了火光映出的车的影子。他没来得及细看,也没敢细看。
呜呜的鬼哭,是父亲和女儿的嚎叫,嘴里塞了破布,再怎么凄厉地嚎,也只能是这样的呜咽。
那司机没见到火堆前发生的事情,他没停下,其实是正确的决定。第二天公安到达惨案现场,最初时以为夜里被狼破坏过,这当然也没错,附近有狼,在一切结束之后,顺着血腥味就来了。只是现场的那些碎肉,最终被确认,并不完全是狼撕碎的。
那人生起了火,父亲被绑了手脚,倒在地上,血不停地从伤口流出来。他本已弥留,这个世界正越来越冷,越来越远,但剧烈的疼痛又把他暂时拉了回来。
那人在割他的肉,一条一缕。
我注意到陈爱玲又开始抽烟了。这些天来的第二次。
她是唯一没有看着我的人,眼睛往地上看,像是在听着,又像是在想着其它某件事情。
当然,我想她一定是在听着的,没人能在这种时候分神,除非她早已知道这宗案子。
在女儿的面前割着父亲的肉。这是何等的残酷。
他的手法十分精巧,这使得父亲死亡的时刻延后了很久。他甚至把肉在火上烤。
做出这样事情的人,如果他真的吃了肉,我也不会感到奇怪。
胸、背和大腿,这三处地方,最后被剐得处处白骨,后来再被狼一啃,第二天的时候,父亲已经不成人形。
也许是杀人者太过投入到这场变态的游戏里,女儿终于寻到了机会逃跑。她穿过路前的那片戈壁,跑到新建的公路上去求救。
她没能活下来,在这没有灯的路上拦车是很危险的,并且也没有司机敢停下来。警察最终没有搞清她是被哪辆车撞死的,可能那天晚上经过的车辆大多有份,次日天亮终于有车在尸体前停下时,她已经失去了人的形状,不知被辗压过多少次。
“我想你们对割肉之类的细节未必感兴趣,比如一共多少刀,切得多细,呵呵,就省略了。基本上,关于这宗案件的大致情况就是这样,和嘉峪关戏台案一样,至今未破。没破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找不到动机。戏台案可以根据种种迹象认为杀人者是在复仇,但在这里发生的案子里,杀人的手段更残酷,但是动机却完全找不到。”
“是公安找不到,还是您也一样找不到?”陈爱玲忽然开口问我。
“是公安找不到。”我笑了,看着她的眼睛。她的眼睛里有一种渴望,一种期盼。这是和其它人的好奇心全然不同的另一种情绪。
她在期待我能把这案子破了吗,真有意思。
“死亡自有其魅力,生命是最最奇妙的东西,而生命最绚烂的时刻,一是出生,一是死亡。出生的美,大家都懂得欣赏,但死亡之美,那黑暗中的恶之花,却不是谁都有胆量直视。为什么悬疑小说有这么多的读者,因为它提供了一种间接的安全的方式来释放死亡的诱惑。直面它太危险,那需要一颗赤裸的心,当然在一般语义里,那意味着极端变态的心灵。所以,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杀死一个人需要一些外在的理由,比如情仇,比如财富。但对少数人来说,死亡本身就是理由,就是动机。好比一个人看到美食时的吞咽口水,不是因为饿,仅仅是他想吃。”
“你是说,杀人者的动机就是杀人,因为他喜欢杀人?”
“是的,实际上,我的小说里也会有这样的谋杀案。这是最难以侦破的,因为传统动机的缺失,这样的杀手杀人,多半只是兴之所至。死亡本身能给他带来愉悦。对比这宗,难道不是这样吗,一切迹象,都显示他是突然起意。可能是看见了女儿,可能是看见了狗,可能是夜空的月亮,也可能是脑袋里臆想出的一个形象,让他忽然之间抵抗不了杀人的诱惑,选择动手。并不是说,因为没有抓到人,搞不清动机,我就说他没动机,就是喜欢杀人。而是之后他做的事情,也符合一个沉溺于杀人本身快感的杀手的轨迹。”
陈爱玲狠狠地抽烟,她这时开始看我了,很认真地看着我。
“所有此类杀手都是镇定冷静的,他们的神经就像是钢丝,这让他们有足够的心理承受力游走在危险之间,并享受其快感。他以杀狗开局,然后用换人质的方式,最终控制住了父女二人。而他也没有忘记把车停在一个隐蔽的地方,以免被过路车看见。这说明他是想到会有车路过的,但他还是选择了在露天在野外,并且把这次死亡延展出一个极漫长的过程。这矛盾吗,不,这符合他的心理逻辑。他认为一般情况下,没人会停车绕到屋后看看是谁在生火,同时也做好了意外情况发生时杀死目击者的准备。而这种‘也许会被发现’的危险,更刺激了他肾上腺素的分泌,令他分外陶醉。就像我刚才说的,游走在危险之间,在雷区里跳舞。这只是第一道佐料。”
想象那名杀手的状态,让我也不禁吞咽了一下口水。不管我写出过多少变态的谋杀故事,但看,生活永远是老师。
“第二道佐料,是在女儿的面前杀死父亲。父亲是因为女儿才甘心受胁迫,而女儿也是因为父亲才不能独自逃走。我不知道具体的情况,但我相信他一定营造出了上述的情境,这是多么纠结多么有张力的情境啊。而用上了这两道佐料的主菜是什么呢,一场漫长的凌迟!只有一个享受过程本身的人,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啊。”
“你居然用佐料和主菜来形容这样的事情,真是……”范思聪小脸发白。
“恶心,残忍?你想说哪样?一个优秀的刑警,必须学会用罪犯的头脑思考,而一名杰出的悬疑小说家,更是得把这当成看家的本事。当然,你们这些吃蛋的人,大可不必管下蛋的鸡是什么样的。说到鸡,我倒饿了,行了,我们回去吧,大盘鸡也该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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