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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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能再次相遇的再见,生离死别的再见,还有这样各自踏上归途,不知何日相逢的再见。

到站了。

每一个站台上,都会有等待的人们。

他们短暂地相会,匆忙地离开,行走在茫茫的人海。

再见。

朋友,我们挥手告别,背后是星空,是漫无边际的地平线,我们将笑着,把这些风景写入永远。

但你们不会知道,在这个季节,“幸福”,这样一个简单的心愿,对我来说,已经实现。

Something about SEASON OF FAREWELL我原本以为它会那样寂然地结束,却忽然看到开阔的天地,还有这样的笑容。

  在我最难受的时候有段对话对我来说非常重要。

  EVA第三集结束时的一段话。

  经历了生死搏斗之后真嗣和零一起活下来了。然后,真嗣对零说:

  “虽然我们现在一无所有,只要活着的话,总有一天,一定会觉得,能够活着是一件挺不错的事;虽然距离这一天或许还很遥远,不过,在那天来临之前,我们还是活下去吧。”

  

  我一直默默地背诵到现在。

  然后有一天,我忽然发现孤独的自己。

  走着走着,有了好多朋友,画着自己喜欢的漫画,有了很多机会和画漫画的朋友们一起去旅游。

  于是在杭州的夕阳下,内蒙古的草原下,开心得掉下眼泪。

  这是我活到现在最美好的回忆。认识你们真幸福。

  现在我可以说,活着真是件不错的事情。

夜 NIGHT

亲爱的孩子,其实你从来都不孤单。

请不要走,等等我。

不要留下我一个人,在这黑暗里……

小浣……

小浣,小浣。

做恶梦了吗?

咕噜~

好好走路啊,这样真难看。

虽然我肚子很饿,但是半夜三点,哪里有吃的啊。

我不喜欢,漆黑的夜晚……

我经常一个人走夜路。

在这个时候,城市的灯光都已经熄灭了,星星开始闪耀,无论多么炎热的季节,夜晚都有微微的寒意。

偶然能看到,一个亮着窗户,或者街角,没有完全熄灭的炉火。

空气好像,澄清之后的水一样。

对一个旅行的人来说,这样一簇橘黄色的火光,就足够温暖他的眼睛。

而且,你还会遇到一些,白天不可能看到的朋友。

比如,这些生命短暂,却要固执地,照亮黑暗的萤火虫。

比如这低着头,用温柔的眼睛,看着旅人脚下的路,默默无闻的老路灯。

比如我们头顶上,静静看着,人类用蹒跚的脚步,慢慢走过文明历史的,皎洁月亮。

还有这些……

为了白天城市的明亮整洁,晚上两三点就必须起床,为了生活而忙碌着的人们。

谢谢!(牛肉米线上来了。)

奥勒,你怎么会知道,有这样的地方……

这不会是,妖怪聚焦的地方吧?

傻孩子,每个城市里都有这样的地方啊。

做生意的买卖人,他们半夜就必须去采购货物,天亮的时候就开始做生意。

在这样的早起奔忙的夜晚,当然希望能喝到一碗热腾腾的汤。

所以每个城市都有一些街道通宵营业。

肚子饿的时候,能吃上一碗牛肉米线,真是太幸福了。

吃饱了之后,就不会做恶梦啦。

奥勒真伟大,不但把我从噩梦中唤醒,还能给我食物。

原来,当你的梦神还得管饭啊!

天要亮了!

我们吃早饭去!

还吃啊……

孩子,当你从噩梦中惊醒,眼前只有黑暗,以为自己被抛弃在无尽的恐惧和孤独里时,请不要忘记,在每个城市你所能到达的地方,总有一处灯火通明。

Something about NIGHT肚子饿的时候,能吃上一碗牛肉米线,真是太幸福了。

  我做过很愚蠢的事情。

  事情大概是这样,大一军训的时候,大家在唱歌,结果有人唱了个思念故乡的歌,于是大家想起远离的家乡就哭了。

  我不想看到大家那么难过,于是我就站起来为大家唱“红烧鸡翅膀我喜欢吃”,那歌是周星星电影里的歌。

  我只是为了大家笑起来。

  为了大家开心,我以为大家会高兴地和我一起笑的。

  我尽了最大努力让气氛变得搞笑,完全不在乎刚进学校的自己的形象。

  结果,整个排的同学都叫我“闭嘴吧!”“让刚才唱歌的人继续唱吧!”

  

  原来,对不起,我打扰了大家的悲伤。

  

  其实我也很悲伤。

  我知道悲伤很难过,所以我想要大家不悲伤。

  于是我就装作搞笑装作无厘头喋喋不休喋喋不休地说,哪怕我自己心里在哭呢。

  我们可以一起笑就好了。

丁香 CLOVE

在不知名的街道,时光,寂然地写在石阶上,写在金黄色的灯光下,她的歌声,安静而温暖地燃烧。

在这样的季节,独自漫步于陌生城市的街头,实在是一件非常惬意舒适的事。

可是……

奥勒,我走不动了……

所以我才不想带小孩子旅行嘛。

两杯茉莉花茶!

我要喝可乐!

老式的唱片机转动着,陌生的女歌声手唱着优雅慵懒的歌曲。

有时候,在合适的地方,听到合适的歌曲,总是那么让人感动。

小浣没有再继续争取可乐的权利,和我一起沉醉在这音乐里了。

真好听啊,是谁唱的歌?

好想要她的唱片。

买不到唱片的,丁香的歌只属于这里。

照片看起来已经有了些年头,酒吧招待告诉我们,其实30年前,丁香就已经过世了。

好可怜,唱得那么好听,却没有出名就离开人世了。

不,丁香是世界上,最幸福的歌手。

住在这条街上的每个人,只要曾经听过她唱歌,都永远记得她。

她让这个小茶馆,变成整条街上最受欢迎的地方,每个黄昏和晚上,人们都安静地围绕着她,听她唱歌。

她曾经有过出名的机会,那么动听的歌声,当然会被商人和记者注意。

在大家的怂恿下,丁香也曾离开这里,站到更广阔的舞台上。

每个傍晚,大家依然会聚焦在一起,听着广播里传来丁香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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