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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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个烈火烹油、繁花似锦的时代。维多利亚女王过世后,由她的儿子爱德华七世统治大英帝国。靠着老妈积累的鼎盛国力和巨大财富,这位英王更是开创了奢华、浮躁、享乐的统治风格,史称“爱德华十年”。

世界上许多河流、湖泊、沙漠、瀑布、城市、港口、街道、公园、学校、建筑物等等,都是以维多利亚女王之名命名的。比如澳大利亚的维多利亚州、加拿大维多利亚市、新加坡维多利亚纪念馆、香港的维多利亚港和维多利亚公园、塞舌尔群岛首都维多利亚,非洲最大的瀑布被命名为维多利亚瀑布,非洲最大的湖泊也被命名为维多利亚湖,等等。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枪声,中断了这个不断攀升中的帝国的奢华泛滥。

说起来,我最先知道这位大名鼎鼎的维多利亚女王,却是在医学课堂上,和某种严重的疾病相连。

英国的维多利亚女王共生育了九个孩子,女王虽然外表健康并且高寿,但她是血友病基因的携带者,女王把这种病遗传给了她的三个子女。幼子直接就是血友病患者,五位公主虽个个看起来正常,但其中有两位和女王一样,是血友病基因携带者。19世纪的欧洲盛行“婚床上的政治”,各国王室之间政治联姻忙个不停。维多利亚女王的两位公主与欧洲王子结婚,基因继续繁衍遗传。这个可怕的疾病传入了西班牙、德意志和俄国王室。

从此,血友病也被人们称为“王室病”。

都怪我当过医生的经历,动不动就扯到得病,好了,回来。在维多利亚和爱德华这娘儿俩执掌政权的历史阶段中,英国富裕的中产阶级数目剧增。一下子拥有了大量财富,加上摇身一变被刷新成上流身份,新兴的富商和资产阶级既渴望古老贵族的奢侈,又期望有所突破和超越。他们开始注重生活品位,饮食上也日渐考究,对居住环境改换门庭格外上心,对室内装饰样式也求新求异。这帮新富豪对风格的准确性其实没什么兴趣,只希望密集地展示财富和炫耀自己从大千世界搜集来的珍奇百物。凭借着无可匹敌的海上优势和广袤无垠的殖民地,巨大的财富积累使得他们可以尽情挥洒想象力并付诸实施。他们有能耐这样显摆,从遥远的国度搜刮来各式各样充满异国情调的精品,用奇花异草装饰庭院,在食品中加以各种香料烦琐烹制,研制规定出令人眼花缭乱的进餐礼仪……争相斗艳、不辞劳苦。他们对家具的要求也越发吹毛求疵,既要舒适,更要显得奢美华丽。超大尺寸和过分的饰物应运而生,所有材料都不必要的加厚加长,轮廓一定要突出饱满。复杂的雕琢、精细的垂花比比皆是。所有这些外在的形式都不单单是为了实用,而是成了标榜身份的象征。

如今已经成为英式餐食标志的下午茶,也形成于这个时期。起因据说是维多利亚女王的女侍从官——安娜女公爵,每到下午就会觉得饥饿,便让仆人拿些小茶点来吃,外加女官们无所事事地聊天。(安娜女公爵该不是有低血糖吧?我出于医生的癖好,忍不住暗自揣度。)这习惯从宫廷流出来,贵族和新兴中产阶级纷纷效仿,于是下午茶渐成英国人的例行仪式。

你很难把维多利亚风格一语概括。它如同一只斑斓多彩的大筐,把各种民族和历史的装饰元素一股脑地攒在一起。哥特式、文艺复兴式、罗曼式、都铎式、意大利式,加上陌生的东方元素……兼蓄杂糅,整个一个大掺和。说白了就像是各种文明风格的一通乱炖,加上工业革命以来的现代元素和新材料也大显身手,混合起来,变成了一种没有明显样式基础的创新运用,又以其矫揉造作的繁文缛节大行于世。

然而,它毕竟成就了一种炫目的辉煌。它在建筑、家具、时装、器皿等领域广泛应用,随之扩展成一种奢靡生活方式的代名词。它的本相是随心所欲地把若干种风格元素混搭起来,虽是没有多少计划性的大拼盘,但由于原本艺术风格的强大美感力量,叠加后形成了视觉上具有绝对冲击力的惊世华美。最终奠定了它以无可掩饰的优越感,绮丽地白着眼珠傲视世界的格局。

不由得想,维多利亚时代,我们的祖国是怎样的?灾难深重,挣扎在半殖民地的边缘,真是和这种风格南辕北辙、格格不入。

“非洲之傲”在日暮时分抵达荒原上的一个小镇,在告知了重新开车的时间后,列车方请乘客们下车游览。悄无一人的站台外,有一辆色彩斑驳的双层游览轿车默默等待。旅客们纷纷上车预备游览小镇,我可不想下了火车再坐汽车,就在空无一人的街上信步走动。

这里曾是布尔人重创英军的战场。落日西斜,小镇上没有任何居民出没。按说这并没有什么稀奇的,我到过世界上一些著名的废墟,也曾在废墟中的旅店落脚。暮色时分游人散去后,会让人生出鬼影幢幢之感。但这个小镇不是废墟,它保养得非常好,维多利亚式风格的建筑美轮美奂,老式的路灯杆上,新式的灯泡迸射出明亮光线,虽然天还不太黑,但它未雨绸缪地亮了起来。道路两旁绿树成荫,修剪有序,长满浮萍的小湖中心还有鸭子在慢吞吞地游动。苗圃都精心打理过,鲜花盛放,香氛幽幽。路旁有老式的加油机,漆色明朗,明显露出等着供人们拍照的用意。钉着铭牌的银行和邮局虚掩着门,好像时刻等着人们推开存款、取信。不过当你真的想要推门而进时,才发现内里的门已经落锁。

有一家古老的药房,门却是可以推开的。我想这也符合规律,虽说天色晚了,但邮局和银行可以打烊,药铺应该营业。我饶有兴趣地走进去,却饱受惊吓。在反射着古董之光的瓶瓶罐罐之间,立着一个男人,西服笔挺,戴着金丝眼镜,双手正在取药。我一个踉跄,才发现是个仿真度极高的蜡人,塑的是旧时代的药剂师。

唉,这街口什么都有,就是没有人。远远地看到一个人影走动,急忙赶上前想问个究竟,走近了才发现也是“非洲之傲”上的游客,正满脸狐疑地东张西望。

这一切,在非洲旷野越来越深沉的暮色中交织出几分诡异。周遭像是硕大的仿古布景,剧组的拍摄也已完毕,此地人去楼空。但它千真万确是个真正的古镇,有过辉煌的历史。

终于,我在火车站附近找到一位工友。他穿着铁路制服,肤色呈现出一种暗淡的浅棕色,好像是多次混血后的当地人后裔。我见到了救星,忙问他小镇现在有多少人。他低着头,并不看我,好一会儿避而不答,最后看实在拖不过,才说这里连一个警察都没有。我愣了半晌没醒过神来,不知道这答话的意思是说此地治安甚好,还是说这里根本就少有人生活,连警察也用不着了。思谋了一会儿,想这南非的治安似乎没有好到不需要警察的地步,后面一种可能性比较大。

我说,既然这里很少有人住,为什么看起来一切都保养得很好?谁在打扫街道?谁在修剪花木?谁在精心维护着小镇的美丽?

工友一直低着头,不看我,像是自言自语,早年的时候,因为火车开通和钻石开采,周围曾经有很多人生活,是个繁华地方。后来随着金伯利的衰落,这里的人都搬走了,很少有人长期住在这里了。现在这儿成了旅游的地方,一到节假日,会有人前来寻古。你们此刻来的不是时候,不是节假日,又是晚上,所以看起来有些凄凉。

他是个腼腆的人,这一番话断断续续说了半天,到最后也没回答我到底是谁在孜孜不倦地修缮、保养古镇。小镇的精致有序,实在不像是旅游机构能维护出的水准。我不得不再次追问——谁在维修小镇?

他想了想,吭哧着回答说,这些房屋都是以前的房屋。

我发现此人的一大特点就是答非所问。不过他此刻于我是如此宝贵,除他之外,我再也寻不到一个当地的活口了。

我夸张地点头表示赞同,说,是啊是啊,看得出那些房屋都有一些年头了。

这些房屋的主人是有后代的。他又积攒了半晌气力,才接着说。

哦!这些房屋主人的后代想必也都发达了,继承了祖业,妥加维护,一来对祖先有个交代,二来也可以让后人多了解一下那个时代的历史。的确是个好主意。

我详尽地表达自己的理解,表示充分领悟了他话中的深意。

此人总算在受到鼓舞后,破例地多说了几句。也不都是老住户的后人在管理这些房屋,也有对历史感兴趣的人,买下了这里的旧建筑,不断维护。他们还收集各种老物件,办起了博物馆。那边就有个展览,你可以抓紧时间去看一下,免费的。

这个慢性子人!为什么不早点儿告诉我呢?现在火车在小镇上已逗留了相当长的时间,马上就要开车了。虽说我有把握它不会把我甩在月台上,恩断义绝地轰隆隆地开走,但为一个人耽误大家的行程终是不妥。我刚想走,他拦住我说,有一位以前住在这里的老夫人去世后,把自己的东西捐献给这家小型博物馆了,你可以好好看看。

我赶紧向这个沉稳至极的工友道了谢,撒腿奔向他所说的博物馆。

这是坐落在火车道边的二层小楼。从进入房间的第一瞬间起,你就不由自主地踮起脚,屏住呼吸,蹑手蹑脚起来。你觉得自己是闯入别人家宅的不速之客,你未经主人许可擅自窥探隐私。你像一把锋利的小刀,刺入他人密室之中。

小楼里陈列着那个已经逝去时代的种种物件,比如酒具、家具、自行车等等。那个工友的话如同魔咒指引着我,我上下楼跑动,不遗余力地寻找老妇人的旧物。

想想看,一个人,如果把他所有的物品——从年轻时代到垂垂老矣,一应物品都保存完好,一丝不苟地收拾好,等到自己死后一股脑地捐献出来,心思何等缜密。后世的人按照他生前的喜好和习惯,一一按原样布置出来,这可构成了他一生的大数据。人们可以毫不费力地由此看出他是一个怎样的人,曾经怎样生活。细想想,有点儿可怖。

老夫人的一生,在这个博物馆里被彻底撕开,从此大白于天下。从头上的发卡到颈上的项链,从紧身褡到长筒丝袜,从盥洗用具到化妆品匣,从往来信函到文书文件,从头疼感冒吃的药到纳凉御风时的羽扇纱巾,从精致的蕾丝内衣到豪华奢靡的外套,从饮茶的镶着金边的杯盏到吃饭时的纯银刀叉,从下午茶的小碟子到安眠时覆盖的暖毯……老夫人真是无一不可对人言,和盘托出。她享用过那个时代最好的物品,大概实在不愿诸物随着自己肉身的寂灭而永远湮设。她像一个捐献遗体的人,剔去肉身,仅遗骨骼,将生平百态立体地矗在此处,供人们淋漓尽致地观赏。

给我留下的第一个深刻印象是——此人的衣服和帽子实在多。

她喜欢温婉的荷叶边,很多衣服上都留有这种精致手工镶嵌的痕迹。那复杂的编排中,带着灵动的轻柔,彰显着贵族的高雅神韵。从衣服可以推断出,此夫人年轻时腰身纤细,上了年纪后依然身材窈窕。我私下里窃想——这也是她敢于全盘展示服装的理由吧。若是中年后成了水桶腰,估计也就自惭形秽地将衣服统统打包销毁了。

所有衣服上的扣子,都不是现在常用的化学塑料或金属的,甚至也不是螺贝的,它们全都是包纽,就是用与服装相同材质——服装是真丝的它就是真丝的,服装是兽皮的它就是兽皮的,严丝合缝地用手工把扣芯包裹起来。好像它们本身就是同衣服一道生长出来的,浑然一体。

再有就是无所不在的蝴蝶结,粉色的波点是她的最爱。我本来以为蝴蝶结是小姑娘的特权,不料它乃老少咸宜。闪亮的缎带打出板挺的蝴蝶结,结后还有长长的飘带。有的是粗而宽的带子,有的只是纤细的细绳……想来因为老家来自英伦岛,岛上多风,飘带便生出永恒的飞逸感,让那个时代的英国女子欲罢不能。

老夫人晚年的时候喜好立领,估计希望将脖子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以掩盖那出卖她年龄的颈纹。女子年轻的时候是包裹比裸露来得更神秘性感,年迈的时候,包裹也可遮挡岁月的痕迹。所以,遮挡和包裹万岁。

她持久地喜欢淡紫色,喜欢薰衣草般的浪漫。从她的发卡看,她有时是长发,有时也会梳着光滑优雅的发髻。她饮食考究,吃什么看不出来,但那一组组餐具上描金的花朵和烦琐造型,可让人想见她的考究和悠闲。

她喜欢上衣缝制羊腿袖。就是肩部上端蓬开,像丰硕的羊腿一样宽大,而一旦越过肘部,袖口突然收紧,逼近手腕处,简直就是贴着尺骨、桡骨的外侧缝制(原谅我又卖弄医学知识,就是咱们前臂的那两根骨头),她一定有纤柔的腕。同时她也爱着公主一样的泡泡袖上衣,这服饰同样能凸显小臂和手腕的玲珑。

只是这样的衣服,多么行动不便!她如何工作,如何行走,如何完成家务养育孩子呢?

正想着,我的脊背后面一阵发凉。我的第一感觉是——老夫人的灵魂,趁着暮色溜达过来了,在暗角处大睁着昏花老眼,微仰下颌,略带挑剔地审视着闯入者。她倒要看看是什么人对她的一生感兴趣,此刻她的面容浮现出不屑。要知道,在那个时代,她是不需要干任何活计的,也不必亲自抚育孩子。你这个来自东方的女人瞎操心!

我惊慌失措地四处巡睃了几眼,打算找到老夫人驾临的蛛丝马迹,比如飘动的窗帘或自行移动的羽毛笔。小站的远方起了薄雾,正是适宜幽灵出没的时辰。

并没有发现异象。于是我向虚空中莞尔一笑,算是问候。

我们以往看到过种种故物的展示,多半都是与伟人或重大的历史时刻相关。那些物件基本上是形单影只的,只是可有可无的附属品,是一篇长文的注释而非整体。固然这也包含着展示力,但终究是历史的零星碎片。比如我们看到伟人的床,床上铺着白布单子。我就会想,这可是当年的那块布?想来不是,因为那块布不可能保留到今天依然洁白。一定有人笑我吹毛求疵,跟一块无足轻重的白布过不去。我承认有时我是一个爱钻牛角尖的人。不过此地这个维多利亚时代的老夫人,提前把所有的牛角尖,都用她一生的器皿、衣衫,事无巨细、锱铢必较地封死了。她的前仆后继的物证兵团,让后人的想象力再也无法施展,乖乖地被她牵着鼻子揪到了往昔。

第一次如此真切地感受到了上个世纪甚至上上个世纪的此地风情,触摸到了另外一种全然陌生的生活温度,扪到老夫人气若游丝的脉搏,想到她盛年时的活色生香。在这之前,我对维多利亚时代服装的粗浅了解,就是油画上的女王肖像和贵妇们的装扮。再穷尽一点儿,可能来自那个会画画的美国老太太塔莎奶奶。她总是穿着有长摆的复古裙子,布料有麻和羊毛的粗糙纹理。虽然老人家的色彩搭配让人温煦,但你总疑心她就要摩挲着手掌,穿着这套衣裙去捡麦穗,生出这是乡下妇人的工作服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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