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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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走扶梯

第一次看见扶梯的时候死活不敢上去,愣是站在扶梯边上差点哭了。第一次被别人拽上扶梯的时候吓得魂飞天外,愣是站在扶梯上差点哭了。结果走熟了扶梯以后变得又胆大又无聊,非得把扶梯倒着走才觉得过瘾。

那时候我大概有两个凡是:凡是向下的扶梯一定要乘它上楼;凡是向上的扶梯一定要乘它下楼。于是就不停地和扶梯赛跑,尤其是乘坐向上的扶梯下楼的时候,每次到只差一步就可以迈到地面的时候停下,乘着扶梯重新上升,然后再跑下来一次。

转 笔

这习惯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普及起来的,反正记得在我们中学的时候,一到考试或者作文课之类需要思考时,全班五十多名同学五十多只右手都齐刷刷支在桌子上,用形态各异的方式转笔,场面不可谓不壮观。

转笔其实是个技术含量很高的工作,遇到手爪子笨的,也就能把笔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打个虚晃,而高手可以把一支笔在五根手指间伏上跳下信手翻转,转得像指尖凭空开了一朵花。

最开始对我们这种无聊的爱好,老师并没有兴趣去禁止,直到情况愈演愈烈,每节课和每个考场上都不停地传出叮叮咚咚的笔掉在地上的声音。尤其是考场上,伴随着不停的掉笔声,我们也不停地看见监考老师满场飞奔帮考生捡笔的身影。最后老师终于忍无可忍发下禁令,谁再敢转笔就没收、罚站、写检查,此风终于得以一禁。

马路牙子

凡是小孩可能都曾经喜欢走马路牙子,走的时候把两手张开摇摇晃晃地调整平衡,但是不知道会有几个孩子走火入魔得像我一样,把马路牙子当成平衡木在上面练习各种平衡木动作。

小时候我是体育迷,尤其喜欢看体操比赛,而在所有的体操项目里又格外迷恋平衡木。结果我家楼下和上学路上的马路牙子都被我当比赛场祸害过一遍,翻跟头之类的动作不敢做也不会做,只能做一些基本的跳跃、造型,还有旋转。现在回想起来尤其无地自容的就是每次从马路牙子上跳下来,都会学运动员做收尾动作,头使劲昂,胸使劲挺,臀部使劲向后翘。现在想想,不在运动场上,却把身体凹成那种造型,那不就是活脱脱的童年版芙蓉姐姐吗……

琐 碎

小时候上学,每节课前班长要大声喊:“起立。”老师走上讲台,说:“同学们好。”我们说:“老师好。”老师说:“坐下。”我们才能坐下。

下课的时候也曾经要喊起立,全班同学大声说:“老师再见。”不过后来就没有了。

刚上小学的时候,还没有实行大礼拜,每周六都有半天课。后来是大小礼拜,一个周六有课,一个周六没课,到最后,终于变成了每一周都双休。

小时候每周二的下午只有一节课,我们可以早早回家。

可那一天下午所有的电视台都检修设备,所以没有任何节目可以看,电视上只有彩条标志。

等电视节目恢复了,已经是下午五六点,家长都已经回家,我们想看电视也看不成了。小时候一直为此闷闷不乐,觉得大人们很阴险,故意把电视检修安排在这一天。

小时候,似乎家家户户都有一个凉水瓶,玻璃做的,绿色的或者白色的。一个壶配五个水杯,四个摆在周围,一个倒扣在水壶上,作为水壶的盖子。

水壶里总是有凉开水,我们放学回家会先迫不及待地喝一大杯,尤其当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的时候。妈妈做好了菜端上桌,总是会忍不住偷偷用手去拿了吃,然后被妈妈用筷子敲手背。

吃饭前洗手要妈妈催促。

妈妈喜欢做西红柿鸡蛋汤,最喜欢喝汤上面漂着的蛋花。

小学低年级时,上课对我们的要求是手放背后坐好,腰挺直。后来就慢慢放松了,有时候我们累了就干脆趴在桌子上。最常用的姿势,是趴在桌上,头枕着右胳膊,左手拿书。

老师花过很多时间教我们握笔姿势,可后来写字越来越多,大家的姿势就都走了形。

正确的握笔姿势是拇指食指互相不接触,中指垫在笔后。可后来,绝大部分同学的姿势都变成了拇指按在食指上,这样似乎比较好用力,写字也比较快。

最早学写字是用铅笔,后来是用钢笔,老师严禁我们用圆珠笔写字,说那样会把字写得越来越难看。

可越是不允许我们就越是要偷着用,多年以后我们才不得不承认,老师说的其实是正确的。

钢笔需要吸墨水,钢笔里有一个小小的装墨水的袋子,班级的窗台上会放着一瓶用班费买来的墨水,偶尔也会有小雷锋们偷偷把自己买来的墨水放上去给大家用。

钢笔吸完墨的时候,笔身上有一圈墨迹,要用纸擦干净。

后来出了方便型的钢笔,墨水是单独包装好了贩卖的,只要把墨水袋直接装进钢笔就好。那种笔一度很受追捧。

老师要我们准备一个小笔记本,随时记录下看书和报纸时看到的好句子,定期要收上去检查。我们平时从来不记录,于是都在检查头一天抱着书狂抄一通。

老师要我们给各自的摘抄本起名,于是大家都起了类似“拾贝”、“摘星”、“捕蝶”之类的名字。

小时候还有剪报本,也是老师要求的,其实没有人可以坚持下来,我们的热情都用在歌词本和明星的贴画上面了。

小时候看电视和看书,总是盲目地站在主角的那一边,觉得所有和主角作对的都不是好人。

小时候的审美观,觉得所有穿白衣服的都是仙女。

小时候就认定了机器猫一定会跟野比在一起。野比一定会跟静子在一起。柯南一定会跟小兰在一起。

爱情和友情的启蒙都这么简单。

就像五月天的歌词——“如果说最后宜静不是嫁给了大雄,一生相信的执著,一秒就崩落”。

小时候先是觉得老师和家长什么都懂,后来觉得他们什么都不懂,再后来知道他们懂一些,不懂另外一些。

小时候在课间看到自己最好的朋友和别人一起去上厕所了,就觉得自己被抛弃了,很伤心。

上幼儿园的时候,哪个小朋友表现好,阿姨就给哪个小朋友发小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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