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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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我回答,阿黛尔其实很爱干净,有活水的话就一定要洗澡,路上这样的事已经发生过好多次了,她完全把我的鼻子当成了她的警卫员。

收拾鱼不是我的擅长,不过阿黛尔告诉我哪些部位是要剔除的以后,我闭着眼睛都能把鱼弄干净。所以当阿黛尔湿着头发从溪里出来时,鱼已经架在火上烤了。

“格雷诺耶,你真是越来越能干了!”阿黛尔一边积极翻烤着鱼,一边毫不吝啬溢美之词,我却完全不觉得高兴,这样的事情对我来说好多余,我宁可啃完几个野果子后倒头就睡,晚上醒来后接着赶路。

虽然烤鱼的确很香,味道也不错。

“格雷诺耶…”第二天晚上赶完路,又到了快天亮的时候,这是我们的歇息时段,通常这时候阿黛尔会去找容易捉住的猎物,但是今天她破天荒没有动。

“脚上起水泡了,三个,好疼。”她一脸痛苦地望着我。

于是今天没有烤肉烤鱼可以吃,我到处转了一圈,找回来一堆味道还行的野果,不过令我觉得奇怪的是,我居然开始想念那些烤出来的食物,嘴里的浆果反而淡而无味。

水泡过了一个白天依然没有消,所以第三天我背着阿黛尔赶路。

“格雷诺耶,我给你添麻烦了吧?”她揽着我的脖子,沉默了一下,小心翼翼地开口:“你比我大好几岁,高那么多,我赶路很吃力,长水泡也是正常的。”

“所以我想我们需要一辆马车。”阿黛尔又说。

“不需要。”我果断回答,马车很容易引起人的注意,我不喜欢。

“可是我需要呀。”

“没有钱。”她确实很麻烦。

“没有钱,我们可以想办法赚点呀,用你的才能,和我聪明的大脑,”她点了点我的鼻子,又戳戳自己的脑袋,“二十五法郎就是我们的本金,下一个城市就是穆兰了,我们这次不要绕道,进去瞧瞧,好吗?”

我沉默。

“格雷诺耶?”

继续沉默。

“让…”

接着沉默。

“让?格雷诺耶!”

好吧,进去瞧瞧,看能不能直接把她丢在穆兰算了,我这样想着,然后对她点了点头。

【阿黛尔】

穆兰是法国中部的一座城市,没有奥尔良那么大,但是皮革加工和农产品都很有名,看郊区那成片的农田与村庄,还有来回的马车,就知道穆兰还是很不错的。

格雷诺耶出了巴黎之后的表现让我太意外了,他竟然完全远离人群,压根不想和任何人有接触,连我的话都很少回答,我真怕哪天一觉醒来,自己已经被他丢在荒郊野外,或者直接进了野兽的嘴巴里。

这时候我想,我高估了我在格雷诺耶心目中的地位,以及他对道德观的无概念程度。

于是我每天晚上睡前都拿自己的发带,把我和他的手绑在一起,虽然沉睡中未必能发觉,但是我的重点不在这儿,而在警告格雷诺耶,不许他把我给独自留下!

越远离人群,格雷诺耶越开心,他走路的速度越来越快,腰杆也越挺越直,看起来精神焕发,一点也没有巴黎城里那种佝偻驼背的老头样,可是前提是他不能遇到人。只要有人路过,他立刻会蜷缩起身子,恢复那种怯生生的模样。

我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愤慨,他为什么对人这么警戒和害怕呢?

看了他的这种转变后,我更加不放心离开他了,只是我还太小了,他步行的速度很快,总会不知不觉地将我落下。这时候我必须大声和他说话,把他的注意力从他的气味王国里夺回来,这样他才会下意识地停下步子,等我那么一下下。

即便这样,他一天和我说过的话也不超过二十句,那种“嗯”“啊”的应声词可不能算进来。

可是我脚上还是长水泡了,前天已经有了征兆,但我没告诉格雷诺耶,还是坚持赶路,希望它会自己消下去,可是它一点不合作,变成了油光发亮的三个大水泡,让我连路都没法走。

不过这也是个好机会,正好我可以请求格雷诺耶带我进城去。我们不可能这样永远避开人群,而且我们真的是太穷了。

“透视之眼”——我在穆兰最热闹的广场上摆了一个地摊,很装逼地分别用拉丁文和法文写了这四个字。这两种文字我会写的都不多,而且基本来自巴黎那所教堂的传道,还有那本圣经。

我用格雷诺耶背包里仅存的二十五法郎买了两顶斗篷,和一个玻璃球,摆上地摊,用斗篷遮住我们破烂的衣衫,两人并排坐下,我拿着玻璃球,和格雷诺耶一道做起了吉普赛人的勾当。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端午节快乐,多多吃粽子啊!

第一桶金

【让·格雷诺耶】

我们在街边蹲了一会,没有任何人对我们的小摊感兴趣,这里的街头艺人很多,相比之下阿黛尔捣弄的这个实在是太不起眼。

我开始走神,穆兰和巴黎的气味有些不一样,它毕竟是个小城市,不过也有一些我从没闻过的新气味,比如…

“让,快告诉我这家伙的箱子里装了些什么?”我正在嗅闻这座城市的时候,阿黛尔突然飞快地靠过来,对着我指了一个方向。

我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那边街口走来一个肚子滚圆、拿着手杖的家伙,身上有股驱之不散的浓厚猪油味,他身后跟着两个抬箱子的伙计,这人应该刚刚从酒庄之类的地方出来,因为我闻到…

“格雷诺耶!”阿黛尔在压低声音催促我。

那个家伙和跟在他身后的伙计转过街口,正往我们这边走来。

“甜葡萄酒。”我说。

“哦!”阿黛尔突然捧着那颗玻璃球大呼小叫起来:“满满一大箱子甜葡萄酒,这真是非常…”

没等阿黛尔说完,我纠正:“酒下头压着梧桐木的盒子。”

阿黛尔连忙改口:“咦?香醇的葡萄酒下头居然是梧桐木做的盒子,这可很少见啊,它太轻了,不太适合…”

“里头是金币。”我说,这时候那个身上一股猪油味的家伙刚好走到我们的摊前。

“哈哈哈!”阿黛尔突然举起玻璃球哈哈大笑:“我明白了,里头既然有这么贵重的钱财,那么梧桐木的盒子用完就可以扔了,它只是不重要的容器啊!这位老爷果然是…”

我压低声音纠正:“有二十枚是黄铜。”

“果然是…很倒霉啊,唉…”阿黛尔及时在话没说完前换掉了单词。

“你说我倒霉?”猪油味的家伙冷冰冰地开口了,我不用抬头都知道他十分生气,嘴里的腥臭和涌上来的痰腥交织,我讨厌这种味道。

阿黛尔依然在一旁抚摸着她的玻璃球,神叨叨地念念有词:“是谁这么大胆,竟然敢用黄铜欺骗老爷英明的双眼?”

“黄、黄铜?胡说八道!”他把那口痰吐到了地上,那痰腥味就在离我不到三步的地方,我简直要吐了。

挨靠着我的阿黛尔轻轻从斗篷里拉住了我的手。

好吧,再忍一会,希望阿黛尔赶紧将这气味极其恶心的家伙打发走。

“啊,透视之眼,让我看看…”阿黛尔又开始摸着那颗玻璃球装神弄鬼,“是多少枚呢,一枚?不,不,那太少了…十枚?嘿,接近了!对,是二十枚,足足二十枚啊老爷!”

“哼,又是一伙吉普赛的骗子。”猪油味的家伙还没开口,他身后的伙计里有人嘟囔。

“两个伙计,二十枚金币,偷换。”我隔阿黛尔很近,埋着头,说话声音很轻她也可以听见。

我说得简短,但阿黛尔很快明白了我的意思,她的声音突然变得尖锐而愤怒:“什么?伙计竟然敢偷窃主人的钱?还拿黄铜欺骗老爷?应该让警察把他们通通抓起来!”

“你血口喷人!”伙计重重放下箱子,“砰”的一声重响令我不由自主地缩了缩脑袋,我有些焦虑不安,他们要上来打我们吗?

“住手!回来!”没想到是猪油味的家伙开口救了我们,他问阿黛尔:“你有什么证据说他们偷了我的钱?”

“我?我没有证据,一切都是透视之眼告诉我的,”阿黛尔抚摸着玻璃球,声音开始变得波澜不惊,“如果老爷想知道他们都把金币藏在了哪儿,我可以为您问一问透视之眼。”

然后她压低声音唤我:“让?”

“酒糟味的那个,鞋底五块,背心五块。”

“酒糟味?”阿黛尔迷惑。

“前头那个。”

“啊!”阿黛尔大叫一声,突然指着站在箱子前面的伙计,开始做戏:“背心,鞋底,整整十块!”

“后头,袜子里三块,衬衣口袋两块,四块直接扔钱袋,还有一块藏在了怀表里头。”我说

“后头这个可恶的家伙,袜子里三块,衬衣口袋两块,四块直接扔钱袋,还有一块藏在了怀表里头。”阿黛尔几乎原样复制。

片刻的寂静。

忽然那两个抬箱子的伙计撒开脚飞快地逃跑。

“抓住他们!巡警,快抓住他们!我的金币,金币!”猪油味的家伙大叫,我怀疑他会被新涌上来的那口痰给呛死。

最后这次闹剧以那两个伙计被抓,我们得到了三块金币结束。

“让,这是我们的第一桶金啊!”阿黛尔小心翼翼的将金币藏了起来,看样子十分开心,三块金币可比二十五法郎值钱多了——当然事先我已经确定这是金币不是黄铜。

那个猪油味的家伙从一开始的半信半疑,到最后差点没拿那盒子金币把我们的玻璃球给买走,在这个过程中我第一次见证了阿黛尔的“好演技”,大开眼界。

“为什么不直接卖给他?”一盒子金币,我知道阿黛尔早就动心了。

“这个人一定有些地位和财势,如果我们不想变成通缉犯一类臭名昭著的家伙,那还是老实一点,乖乖做生意的好,”阿黛尔朝我笑,“不过这一切都多亏了你呀,让,没有你那灵敏的鼻子,我们赚不到三块金币呢!”

我的鼻子居然有这种用处?我有点茫茫然,一直以来我的嗅觉几乎能看穿一切,这一点极其惹人愤恨和仇视,我很清楚,所以我尽量保持低调沉默,不让其他人太在意我的能力。

不过原来…这种能力还能抓小偷吗?

【阿黛尔】

第一个被偷钱的家伙赏了我们三块金币,我超级高兴,其实我当时真是随便指了一个看起来不顺眼的家伙,没想到能发一笔小财。这多亏格雷诺耶那宇宙无敌的超级灵敏鼻子,不过他说话总是不一次性说完,有点大喘气的感觉,让我表演的时候好一阵心惊肉跳。

不过这第一桶金纯粹是运气好,后来就没有这么好的机会了。但第一个家伙为我们打响了名气,虽然不少人就是给点钱来看个热闹,看看这个能抓住小偷的玻璃球是不是真有这么神奇,但聚少成多,也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有脑子里存储几百万种气味的天才格雷诺耶在,只要这气味不是从外太空来的陨石,格雷诺耶都能轻松识别,在那些人还在街口没过来的时候,格雷诺耶就知道他们浑身上下都放了些什么玩意了。

这一天从白天到黄昏,除却那三块金币,再减去斗篷和玻璃球的钱,我们净赚五十法郎。不过似乎要买一辆马车还是十分勉强的,不过买一匹代步的小马驹,再买一些衣服和食物是一定足够的了。

“让,我们收摊吧!”这一天在广场上出够了风头,我觉得差不多应该离开了,可是“哗啦哗啦”一阵,当我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的时候,已经有一群吉普赛人围了上来。

“透视之眼?你们是谁?从来没见过,野路子也打算和我抢生意吗?”为首的是个吉普赛女人,她手里的可不是我们这样的玻璃珠子,是颗货真价实的水晶球,当然水晶的质地我是认不出来的,是格雷诺耶在一旁嘟囔着“水晶的味道的确比较凉爽好闻”,我才知道她手里拿的不是我们这种假冒货。

“所谓透视之眼,当然就是能透过掩藏看清楚内部的一切,比如你们身上都放着什么东西,比如你们身后的房屋里是什么摆设,再比如…”

“胡说,那就是颗玻璃珠子!”这女人毫不客气地嘲笑我手上的假冒货。

“呵呵,玻璃珠子?一件宝物的贵重从来不在它的质地,而在它身上的法力有多么强大,我母亲死前耗尽精神为它加了最后一道咒术,令它拥有更好的透视能力,不信吗?不信我们就来试试。”

我将玻璃球交到了格雷诺耶手上,淡淡地说:“它的强大不因为操纵它的主人变化而变化,不信你可以随便指一个盒子或者袋子,一间屋子也行,让我的跟班运用这颗球的透视能力,看清一切。”

天知道我全是在胡扯。他们人多势众,格雷诺耶或许能跑掉,但我腿短,万一被抓住,说不定今天一天赚来的钱就全没了。

难道是上帝对我利用格雷诺耶赚钱的卑劣方式看不过去,所以派这群吉普赛人来惩罚我?上帝怎么这么闲…

我把玻璃球交给格雷诺耶的那一刻,心里特别紧张,如果格雷诺耶不配合我,一切就要穿帮了,可是在他们的眼皮底下,我们两个玩一对一的偷偷传话,一定会被发现,所以只能让格雷诺耶亲自上阵了。

格雷诺耶的斗篷帽子罩住了他的大半个脸,接过玻璃球后,他低头看了我一眼。我立即瞪大眼睛回看过去,希望他能看明白我眼神的暗示。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会过几天再更新

孤僻

【让?格雷诺耶】

金币在背包里咣当咣当响,金子的味道并不如何好闻,所以我始终不能理解人们为什么对它有这样的热爱。

但我也知道这么多金币可不是好赚的。

而我只是按照阿黛尔所说,将那群吉普赛人试图藏匿起的东西找出来,她就用那个玻璃球从吉普赛人手中换得了这么一小袋金币。

“让,你真厉害!他们都被你的表演惊呆了呢!”阿黛尔骑在新买的小马驹上,欢快地对我说:“他们竟然真的相信你手中的玻璃球是什么透视之眼,我真怀疑他们是不是聪明又狡诈的吉普赛人!”

“为什么要卖掉它?”我问。

“因为有好价钱啊,虽然骗人不对,但如果不是他们非要强逼着买走不可,也不会上我的当。说起来,该算他们自作自受吧。”

“可是…你不是说…不能卖,因为是假的…”我有点迷惑,我们的第一笔生意——那个满身猪油味的家伙,非常迫切地想要拿金子换玻璃球,阿黛尔却无论如何也不松口,但是吉普赛人…她就乐意卖,为什么?

阿黛尔笑:“有两个原因。第一,他们是企图欺负我们的地头蛇,我不喜欢;第二,即使知道那是假的,他们也拿我没办法。”吉普赛人流浪四方、居无定所,世界这么大,还能不能

再碰到这群人都是一个问题。

我想阿黛尔在这方面,脑袋确实比我灵光很多,我点点头:“所以我们要快点走,赶紧离开穆兰。”

“对,万一他们发现那是假的,来追我们就不好了。不过呢…我们也不怕,有你在,他们在十几里外就会被发现啦!”

阿黛尔颇有一些得意洋洋。我忽然感觉她和在巴黎城中的时候不太一样了,现在的阿黛尔,笑起来更开心一点。

这应该是好事吧?

我想得有点走神,等到走出穆兰很远很远,月光撒在田野间的时候,我才突然记起自己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我本来是想把阿黛尔留在穆兰,自己独自离开的。

可是现在呢?

有了小马驹,阿黛尔的速度比我快多了,一路上她随手摘了不少花,把它们盘成一个小花环戴在头顶,哼着歌,好像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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