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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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要打西边出来了。 我瞪大眼,看格雷诺耶像看一个陌生人:“你居然也开始在乎这些?是吃错药了吗?”

格雷诺耶转过身背对我,硬绑绑地扔下一句:“你不要来了,从巴黎到格拉斯,一路上我都想扔掉你,你不知道吗?”

作者有话要说:爪机发的,排版不太好,刚刚调整了一下

香水应该还有三四章完结掉,让是男主没错

萝拉

【阿黛尔】

我气冲冲地跑出香水作坊,发誓再也不想看见格雷诺耶。

为什么我要一味地迁就关心他呢,从来得不到任何回报,却忍不住要去接近他,你是受、虐狂吗阿黛尔!

再也不要去见他,以后就当他是陌生人好了!

但是…

过了没几天我就后悔了,格雷诺耶忽然之间的转变太过突兀,一定是有什么原因的。可是当我从愤怒和委屈交织的激烈情绪中挣脱,彻底冷静下来思考他的反常时,我已经出不去了。

从晚会上偷跑出来,虽然很快偷溜了回去,但还是被里希斯老爷——名义上的舅舅实际的生身父亲给发现,于是又开始了漫长的禁足。

比起萝拉,他对我太严格了些,管家说这是因为他对我有殷切的期待,但我却无法从他严肃的面容中看见一丝温情,连晚安吻也是冷淡的。

他并不爱我,我确信。

所以我迟早要逃离这里,不过不是现在,我还有太多的东西需要学习。我可不希望下一次出逃后依然只能做个流浪儿。

在里希斯家住得久了,我和家里的下人混得熟悉,曾经托一个帮佣给格雷诺耶捎带过两次食物。我知道他不在乎金钱,但我忧心他的身体会被繁重的劳作给拖垮,所以带了满当当的一大篮子熏肉和鸡蛋火腿给他。

两次送过去,两次都被原封不动地退回来。

这简直是连续两次打我的脸,包括在作坊里他说的那些话,一共三次,三次狠狠地伤害了我可怜的自尊心!

我发誓短时间内绝不再去管他!

其实,我能托人捎带东西的机会很少,禁足的命令一直没有解除,从早起拉腰伸腿学习舞蹈、钢琴和女红,到下午读书写字、练习礼仪和打扮,再到晚上的自由时间尽情泡在书房,我的时间一直排得很满。

再加上我生格雷诺耶的气,我便一直不去找他,借口自己很忙、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而且他不想见我。

如果我知道我的任性会带来那样可怕的后果,我一定拼尽全力也要留在他身边、用尽一切办法阻止他。

在我被禁足几个月后,格拉斯的城里开始蔓延恐慌,肆无忌惮的谣言与恐惧同在,我那名义上的舅舅里希斯老爷也从谈生意的外地赶了回来,他是第二参议,也是家中有女儿的父亲,不得不敏感。

格拉斯城里出现了一个少女杀手,他神出鬼没,受害者都是像画一般美丽的女子,赤/裸着身体被抛尸在玫瑰园、花田、大水池等等地方。这些女子被人用棍棒从后脑勺一棍敲死,剥下衣服,剃光头发,除此之外,她们身上再没有任何伤痕,连奸/污的痕迹都没有。

是的,所有被杀死的女子都仍是处女,干干净净。

当我知道这一切的时候,格拉斯市已经实行宵禁一个月,里希斯严令下人将城市里的谣言告诉我和萝拉,他只是禁止我们出去,萝拉想出门买个针线都不行。

我从碎嘴的厨娘那里听说了这件事。

冲进脑子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格雷诺耶。

不过,不等我去确认这一切,大主教在圣母布道坛实施仪式,诅咒和驱逐凶手,而且他的做法似乎真的有效了似的,两个月内都不再有凶案发生。

不是格雷诺耶,肯定不是他。当其他人都在议论驱逐仪式的神奇时,只有我在内心庆幸和欢呼着,或许还有自我安慰。

很快,从格勒诺布尔传来消息,说那儿最近有一个杀害少女的凶手猖獗,他把受害者掐死,把她们的衣服和头发一点点扯下来。尽管这种粗笨的犯罪方式与格拉斯那些干净利落的凶杀毫无共同之处,但是,人人都深信,两地的凶手就是同一个。

格拉斯人感到轻松地划了三个十字,公众和私人的生活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恢复了正常。

但里希斯老爷仍然不放心让萝拉单独行动,天一黑下来,他就害怕。这一天晚上,我照常窝在书房的一角,以十分舒适的姿势靠在软枕上读一本植物学。里希斯走进来,宽大的书桌和壁橱遮住了我的身体,以至于他并没有注意到我,或许这也是因为他神经紧张,走来的一路都在念叨着“收藏品,收藏品…”

里希斯在书桌前坐下来,执笔迅速地拿纸写起什么,写了一会,他顿下来揉搓眉心,又开始自言自语:“没有错,他是一个有野心的收藏家,她们都拥有如此独特的美丽,他不侵犯她们,那么收集的一定她们的美本身,不收集到全套,他不会停下来的。想想,仔细想想,如果我是他,收藏品里还差什么,才能让他罢手?还差…还差…萝拉!”

书桌上的东西噼里啪啦摔到地上,巨大的声响令我浑身一震,自言自语是里希斯神经紧张的一种表现,我觉得这时候出去触霉头不是个好主意。而这时里希斯已经开始匆匆忙忙往外走,大叫着管家的名字:“备马车,准备行李,我们要出门,出远门!”

“一大清早就准备去格勒诺布尔,这可真突然,我搞不懂爸爸在想什么。你说呢,阿黛尔,你知道原因吗?”萝拉穿戴整齐,裙子虽然朴素,但也无损她公主般的美丽。她现在已经是一个发育得很好的少女了,从出门到上马车,路过的所有仆人都在或偷偷或光明正大地看着她。

“我不清楚,但我想我们能够坐同一辆马车的,对吗?”我朝她笑笑,希望心事重重不会表现在脸上。

萝拉显得很惊喜:“你要和我坐一块?”

我和她的日常活动不一样,所以在家里的交集也不算多,但家中毕竟只有我们两个女孩,她还是很乐意和我亲近的。我点了点头:“既然老爷让我也出门,那我想我们可以一起说说话,旅途就不会太无聊。”

“那是当然!”萝拉笑起来更加美丽,她确实很像一个公主,可是这只会令我更加不安:“我这就去和管家说,让他把你的行李放到我的马车上来,马车很大,我们一路上都可以…”

“不行。”冷冰冰的声音骤然打断了萝拉的话,里希斯大步流星地走了过来,拉开我和萝拉,严肃道:“我为你们一人准备了一辆马车,收拾好了就回自己的车上去,没事不要下来。”

萝拉睁大眼:“可是,爸爸,我们想…”

“你先上去,阿黛尔。”里希斯皱着眉头转脸看我。

我叹了口气,提起裙子行礼:“是的,老爷。”

里希斯把这一次出行搞得像国王出巡,每个格拉斯人都看见他带着自己的女儿和侄女离开格拉斯,前往那个抓住少女杀手的格勒诺布尔。

我依稀猜到了他想要做什么,这是声东击西,他意图让凶手以为萝拉去了格勒诺布尔,但实际他会去哪里,没人知道。

可是如果凶手是格雷诺耶的话,任凭萝拉逃到天涯海角,他都能追踪到。

因此我才请求和萝拉坐同一辆马车,我不明白里希斯为什么不允许。我猜测了一下,他带我出来,是想转移一下凶手的注意力呢。瞧瞧,我身上现在穿的这身,刚刚换的服装,和萝拉出城时穿的一模一样。

如果凶手不是格雷诺耶,或许真会被迷惑不说。

但里希斯要做的比我想得更多,当我吃下一些食物后,突然陷入了昏睡,等我醒来,已经到了格勒诺布尔,身边跟随着两个仆人,却不见里希斯和萝拉。

【让?格雷诺耶】

我已经用冷香脂革取法从少女的身体,用浸渍法从头发和衣服,用分离法和蒸馏法取得了价值连城的香精,十二种美妙的香精。

第十三种,即最珍贵和最重要的一种香味,我想在今天得取。

我曾经想过,一瓶香水的使用是有期限的,一滴一滴,用完了就意味着我再一次失去了这些香气,香水也不能一劳永逸地保存气味。

不过我后来想清楚了,为了占有这种香味,我的确要付出即将丧失这香味的高昂代价,但是先占有而后丧失——比起简单地放弃二者更值得追求。

我想我的过去有过放弃,但从未有过占有和丧失。

所以,起码让我先占有它吧。

但当我完成今天的工作,走到工场外嗅闻风中的气息时,我开始感觉到不对头。

少了一种气味,对我最重要的气味。

是谁?谁先我一步采摘了这美妙的香味?那一刻眼泪立即从眼眶涌出来,我几乎吓得麻木!

“哦,里希斯老爷呀,他带着女儿今天去了格勒诺布尔,很浩荡的队伍呢!说起来他女儿真漂亮!”我到处悄悄打听,感谢岗哨的卫兵及时告诉了我这个重要消息,我的香味还没有被人夺走。

不过…格勒诺布尔?

风中的气味可不是这样告诉我的。

是的,我又重新捕捉到了这可爱的香味。跟着气味走,我能闻到阿黛尔的气味和我所要的香味曾经有一度差点待在一块,不过它们又很快分开,阿黛尔的气味在北边,那或许是格勒诺布尔的地方吧。

而我要找的味道,向南。通向拉纳普勒的路,沿着塔内隆山的支脉,穿过弗雷耶尔和锡亚涅河的河边洼地。

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味道稀疏,让我分辨气味变得轻而易举,我将很快找到那个少女。悬崖边的旅馆,少到可怜的人,没有卫兵,太棒了,比在里希斯家的庄园里捕获香味更加容易,绝对!我确信!

而且、而且——阿黛尔不在这里!

如果说我生平第一次想感谢什么人,那一定是里希斯老爷,阿黛尔不会看见这一切,她不会来阻止我,我也不会在接近她的时候,不可遏制地被她的味道吸引得无法自拔。

阿黛尔明明没有发育成熟,但她的气味对我却有奇怪的致命吸引力,我相信过了一年,这种吸引力会更加旺盛,因此我无比庆幸当初把她赶走的那个决定。

哦,她肯定生气了,这么久都不来找我,不过没关系,我是为她好。

夜深人静,我从旅馆的牲畜栏里悄悄起身,不用油灯,我就能轻松避开一切障碍,包括旅馆门口睡得像猪的死狗。即将成真的愿望令我激动得热泪盈眶,抹油脂的手都有些微微颤抖,这项工作最需要精细,但我此时却不由自主地开始胡思乱想,等我把这独一无二的香水配制成功,让世人在我面前折服,阿黛尔就会明白我所做的一切是多么伟大!

她会明白我的!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卿本佳人的地雷,再次么么哒!

原著是二十五种香精,不过电影是十三种,大概是为了配合十三这个不详的数字?

下一章要小高/潮了哎呀好激动!

荒谬

【让?格雷诺耶】

“你为什么要杀我女儿?”

“你为什么要杀我女儿?”

倒吊着一遍遍浸入冷水,水从我的鼻腔灌进去出不来,脑充血的情况更加严重,我整个人都晕沉沉的十分难受。

而眼前这个男人还在一遍遍质问我,为什么要杀他的女儿。

“我只是…”

“需要她。”

我如此回答,我不知道怎么和他解释我所构思并成功完成的一切,这个解释是我认为最合适的了。

我只是需要她。

“还愣着干什么,跟我走,阿黛尔。”在我脑子昏昏沉沉的时候,我听到这个人叫出一个我熟悉至极的名字。

这个名字熟悉得就在我的舌尖萦绕,似乎下一秒就可以开口说出来,似乎又永远也说不出。

“不,父亲,我想看他一眼,就是这个魔鬼杀了萝拉,对吗?”

“…半分钟。”

“谢谢您,父亲。”

倒吊的时间越来越长,脏水随着鼻腔灌入气管和食道,我的头晕沉得更加难受,鼻子也受到了一定影响。这时候我不得不用眼睛去看,我看到一个穿着洁白蕾丝长裙的少女向我走来,她的纤细干净与黢黑阴暗的牢房格格不入,然后我闻到了,我闻到了熟悉的香味。

一只手轻轻捏住了我的鼻子,就像她习惯对我做的那样,但倒吊的姿势令她的动作让我十分难受。可是我一动也不敢动,我希望这样做,她就能这样在我面前待久一点,再久一点。

“我本来以为我可以做点什么的,结果我只是最可悲的旁观者。”

她好像叹了口气,手指很快离开了我,连同那令我着迷的香气,越飘越远。里希斯在门口等她,他将手臂搭在她的肩上,那样的亲密,慈祥地和她说话:“阿黛尔,她…离开了我,现在我只有你了,你现在是我的女儿,不是侄女,以后不要再任性,刚刚那样接触犯人的动作,不能够再有,明白吗?”

“是的,父亲。”她的表情比她的裙子更加苍白冷漠,温顺地回答完后,她跟着里希斯一起离开,连一个眼神都不再施舍给我。

我慌了。

“阿黛尔!”我用力地叫出她的名字,声音大得连我自己都吓一跳,似乎我从未这样大声在人前说过话。

她果然站住了,可是没有回头。

“行刑那天,你会去的吧?”我殷切地望着她,希冀她回头看我一眼,亟不可待地向她确定着什么。我是如此地希望那天她会在场,看我向世人展现奇迹。

“哦?看情况吧。”她轻描淡写地说完,然后就走了。

【阿黛尔】

当我从格勒诺布尔匆匆赶车回到格拉斯,官厅前的教堂广场挂出公开的罪证——十三套衣服,连同十三束头发挂在一排木杆上。

我一眼就认出了最中间的那束头发,最最美丽柔软和顺的红色,属于萝拉的颜色。

他们这一次真的抓住了凶手。

成千的人列队从阴森可怕的展览场所走过。被害者亲属认出他们亲人的衣服时,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哭喊声。

其他的观众,一部分人想看热闹,另一部分人要亲眼目睹才相信,都要求把凶手带来示众。

但是当凶手站到法官厅二楼的窗口时,广场上突然鸦雀无声,仿佛这是在酷热的一个夏日中午,外面的一切都在旷野上,或是躲进房子的阴影里。再也听不见脚步声,咳嗽声和呼吸声。

那是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

不过其他人之所以无言,是因为他们不敢相信,站在楼上窗口的那个轻浮、矮小、蜷缩着的男子,那个无足轻重的人,那个可怜虫,那个废物,竟能干出十三次凶杀。

他根本不像个杀人犯。

我站在黑压压的人群之中,仰望着二楼窗口的那个人,忽然觉得我和他的距离十分遥远。而当格雷诺耶动了动他的鼻子,精准地在一大片人群中对上我的视线时,我不敢看他脸上忽然浮现出的笑容,反而落荒而逃。

我曾经以为我是最理解他的人,而现在,我竟然也开始对他感到惧怕。

他的眼睛一如既往的单纯清澈。我明白,他杀人只是为了获取香味,正因为这个动机太过纯粹,所以才更加令人惧怕。

他像是孩子,最天真也最残忍的孩子,没有世俗的任何束缚,只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

或许我一开始就不应该离开他,我最应该向他提供的不是食物,而是基本的道德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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