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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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爬杆的顶端遭到了诱导式教育,她仰望我的姿态仿佛清晨一次深深的呼吸。我在操场万千道目光中降落,滑向语文老师扬起的面容,她失血的嘴唇令我双眼针扎的楚痛。

除了上海,我成为博士的那片水土,想不起还什么地方是我熟悉的。于是,我要回上海,下车时,发现是南京。我的过去无法令我到达任何地方,我的过去一片空白,除了一星颜色:在1987年,我是一个武侠。

站在南京火车站外,手表显示凌晨一点,这时的南京是座黑暗的都市。前方有一团亮,长长的几条案板,闪着瓷器的光,我想,吃一口东西就能认识这座城市。走到面摊前,我问:“多少钱一碗?”

“五块。”我坐下,从酱盆里挖了勺鸡蛋,挖了勺肉末,很快地吃完,拍出五元站起身,同时,黑暗中钻出五六个瘦小干瘪的汉子,十数条胳膊将我架住,在那一瞬间我体内有股力量在拥动,似乎是练过武术的感觉,我骤然挣脱了他们,两臂高举。

这个投降的姿势引起大笑,刚才给我盛面的汉子走到我面前:“一碗面,五元。一勺鸡蛋,五十元。一勺肉,五十元。算了,面就不要钱了,你给一百吧。”

我陷入了沉思,我到底有没有练过武术,我不是一个武侠吗,但我的一切都“掉举”了。我慢慢地放下双臂,掏出了钱包,不料他们受惊般地向后窜开,慌张地叫嚷:“你把我们当什么人了!作不得真的,我们只是想跟你开一个玩笑。”我不知真假,迟钝地仍将钱向他们递去,他们相互看着,最后说:“看来把你吓着了,五块的面钱我们也不要了。我们就是喜欢开玩笑。”我表情复杂地走开了,留下他们笑成一片。

这样的事情我经历过,在18世纪,我流浪在茫茫大地寻找皇上的头颅,因为在皇宫生活的太久,我在民间的一切行为都显得幼稚可笑,饱受嘲弄和欺骗。我唯一的享受就是去茶馆听评书,那时最火爆的评书是《雍正十三武侠》,每当说到那一个顶俩的武侠,人们总是神往的表情,在那一刻我原谅了他们对我的所有伤害,他们不知道他们的偶像就坐在他们身边。

我忽然明白如果我真的练过武术,武功就不会消失。按照心理学解释,一个人失去记忆时,他的生活技巧并不会消失。也就是说一个人会失去他的过去,却不会失去他的知识。也许世界就是一个知识宝库,无数人死亡,发生在他们身上的真实如清晨的露珠般消失,只留下了各种各样的知识。失去了记忆宛如一次死亡,我肯定是曾经钻研过清宫的史料,我众多的知识在脑海中翻腾,编制了一个过去,只是年代有点遥远。我必须终止我那18世纪的所谓回忆,我是1987的武侠,我要回到我的年代。

1987年,我即将由少年变成青年,那天下午,语文老师将我关在办公室直到晚上。因为,我给她买了一个乳罩。那天,我缩在角落,批评着自己,失去了继续生活下去的颜面。月亮旁挂着金星,想必我的同学们正在家中观看那部美国四十年代喜剧《火星叔叔马丁》。对面墙上一只壁虎在观察着我,目光纯洁。

天太黑,找不到旅馆。火车站旁有一排挤压压的简易房,放着通宵录像,走进去,里面睡倒着几排人,我也便交了钱找到一行空位。众人的体味飘荡在我的左右,投影机忽明忽暗的播着一部过时的影片,我耳听着影片含混的声音反复回忆那办公室中的下午,它是我唯一的记忆。一个表情成年的小姑娘依次贴在每一个人脖子上,小声询问:“要洗脚么,想么?”我劳累,肮脏,当她询问到我时,就点了点头。

简易房的第二层是一间间隔得狭窄的屋子,仅能装一把椅、一张单人床。我软在床上,将睡去时,她端了一盆水进来,我起身,探脚进去,彻骨温暖。她细小的手顺着裤管钻入,极快地揪断一根我的腿毛,这疼痛带来刺激,当她的手抚上我脚背时,我的双耳登时炙热起来,在这一刻,我与过去相遇了,我记起:在1987年,我是一个武侠。

在壁虎纯洁的目光中,我检讨着我的九月,那是夹竹桃盛开的季节,语文老师来到了我的学校,我从爬赶上滑下,为了一个外校学生向她承认错误,同时她的诱导方法遭到了校长严厉的批评,我幸灾乐祸的放学回家,但第二天上学,在纷涌入校的人流中一股巨大的羞耻感突然袭来,我和语文老师在众目睽睽的操场并肩行走,多么象是电影中情人的漫步。

我逃学了,谎称感冒。在逃学的日子,我象盲人双目紧闭,将语文老师的影像夹在眼中。三天后开始无故的流泪,医生说我的眼中长了一颗粉刺,这是我此生中的第一颗粉刺,令我张眼便是楚痛。我的左右太阳穴被贴上菱形膏药,那是电影里狗腿子的经典造型。

十天后,我被父母人强迫走出家门,以一个狗腿子的形象重返校园。

那天她讲的是23课《杀虎》。语文书中竟有那样的课文,完全是个武侠故事,一个人在猛虎扑来的一瞬,两臂骤然高举,铁斧立在头顶,老虎在他的头顶一跃而过,剖腹而死——课堂气氛空前热烈,语文老师惊讶的发现了这一点,让我们自由发言,最后总结这故事的魅力在于两臂高举动作的精确,而一张写满精确答案的考卷无异于一次杀虎。

听了她的总结,无数人表示要好好学习,她激动地说以后每堂课都讲个武侠故事,立刻引起热烈的掌声。她羞涩的站在讲台后面,心里想着她的诱导式教育。

这节课影响深远,造成了我一遇非常便两臂高举。这个动作不是投降,对此我欣喜异常。

但在那节课上我闷闷不乐,走进教室时,她竟然没对我的大病初愈表示惊喜。下课后,我窜出教室,飞奔过操场,向着爬杆腾空扑去,当我的四肢夹住爬杆的瞬间,听到身后有人叫我:“贾庄。”

语文老师脸颊红润地走了过来,让我教她爬杆。她仍处在课堂的兴奋中,天真的想以这种方式让自己和蔼可亲。她的小腿搭住爬杆,整个身体依偎上去,却在即将悬空的瞬间忽然疼的惊叫。她扶着我挽起裙角,我看到她雪白的小腿上一片玫瑰色的印记。

那是皮下出血的结果,我扶着语文老师离开操场,宛若情侣,但我的心中只有保护妇女的光荣,感到自己是一个古代的武侠。在走进教学楼的时刻,她忽然将我推开,不回头的上了楼梯。在昏暗的楼道,我忧伤的撕下太阳穴上菱形的膏药。

小姑娘的手按在我脚面上,她稚幼的脸庞流动着成年的目光,我依稀地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她的眼垂下去,忽兴奋地喊:“呀,你有血刺,我帮你去了吧!”我松了口气,说:“也好。”她急急忙忙地从衣襟里掏出只细长盒子,打开,是一把刻字刀和几只药水瓶子,见我身子向后依在墙上,就兴致勃勃地挖去我脚趾上的硬瘕,向下掏去,猛又停下来,试探地问我:“挖出一根一块钱,挖出多少根就多少钱,好吗?”血刺就是疆硬萎缩的毛细血管,我点点头,她立刻全神贯注地做起来。感受到最初一刀的疼痛,想象着血液在水中的消散,我将胳膊伸入头下,枕住。由于语文老师的缘故,我一生迷恋于血液的色彩,她曾在我面前将自己擦伤,啊,多好呀,在1987年我是一个武侠。

智永和尚的脚伸入水中,霎时水底银光闪亮,仿佛闪烁着无数的流星。在他洗脚之前曾经吞食了近百根银针,那些针象是他的汗水,在与水接触的一瞬流淌而出。这一幕奇迹我亲眼目睹,因为我就在他的身边。智永和尚缓缓的转过头,我立刻行礼:“我已明大师心志,自会禀告皇上。”在一年前的夏天,智永大师也曾展示过这一奇迹,他翻译了五十车佛经后忽然想找个女人,他谈恋爱的消息引起轩然大波,面对赶来的震怒群僧,他展示了这一奇迹以表明心志:“如我这般便可破戒。”

一年后的智永大师不是为了女人,而是为了一幅字帖——《兰亭序》。我们大唐的太宗皇帝喜爱王羲之的书法,王羲之的《兰亭序》是一篇很美的散文,汇在东晋汉代的诸多文集中,太宗皇帝断定既然文章是他所作就必有字迹留下,他让我带着两千四百两黄金去寻找这个前所未闻的字帖。我是他的保镖之一,民间管我们叫“太宗十三武侠”,其实我们只有十二个人,我一个人顶俩。我们这些武侠的官职是“太保”,实际就是“唐太宗保镖”的简称,这个简称又体面又威风,虽然在20世纪这个简称变成了“小流氓”的含义。

太宗皇帝之所以不让文化人帮他找字帖,而选择了我,主要是因为当别人不卖时我可以硬抢。我打探到《兰亭序帖》在智永和尚处,他是王羲之的玄孙。当我叫他拿出字帖时,他让数百根银针穿心而过,触水而出,表白了他誓死也不献出字帖的心志。我有一身的武功,可以在百步外箭穿柳叶,可以倒挂在房梁一个时辰,但我的这些技能在他奇迹的面前,卑微得仿佛一粒尘埃。在两千年前的唐朝太宗时代,有一个奇迹深深的震动了我的内心。

我的两个脚趾冒出血来,小姑娘瞟了我一眼,迅速地裹上胶布。

我缓缓的醒来,温暖的水带来一种体贴的感觉,不知觉间沉入了睡眠。本以为梦境会带来启示,不料进入了唐朝。以前我的我一定是位博学多才的家伙,有足够的知识可以编制故事。当心灵伤残时,那些知识开始自发的运作。

两千年前,我无法完成太宗皇帝的使命,坐在智永大师屋前的山坡上用剑割破了左腕的血管,那时的天气温暖,没有雪花。

我的伤口很深,我将这只手垂在地上。地上是羊绒绿草,智永和尚的栽种,这种草产自遥远西方一个叫法兰西的地方,它通过丝绸之路而来,装点着我大唐的万里江山。草上的毛绒将我的鲜血分割成一个个细碎的血珠,仿佛清晨的露水。

我的血液将五株羊绒绿草染红,然后就不再流下,凝结在我的手腕。当我拾剑要再一次划破血管,智永和尚站在了我的面前。

她手里滚着两个红丝球,小小的,水中飘散出一缕血迹,很快扩散,如花蕾绽放。她说:“这个——两百根,这个——也有两百吧。事先说的是一块钱一根。”那些是我的毛细血管,我进入了一种合乎逻辑的情况之中,当我将四百元钱取出时,她受惊般地站了起来,慌张地叫嚷:“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作不得真的,我只是和你开了个玩笑。”

也许活着就是一个玩笑,但它过分的冗长,引起笑声的关键词汇久不出现。在漫长的等待中腐败出各种味道。在漫长的等待中,忘记了一切原本是个玩笑。

智永大师沉静的站在我面前,告诉我所看到的奇迹只是一个高级魔术,世人总是信假为真,那传说中的《兰亭序帖》现在就摆在他的床头。

我是著名的武侠,我从山坡飞奔到他屋中的身法飘逸之极,在飞奔的一瞬,我隐约看见在屋旁花圃有一件红色的纱衣在阳光里晾晒,那一定是她的,十五年前智永大师为了她遭到天下的唾弃。

那神秘的《兰亭序帖》装裱在一个卷轴之中,握着它我的手制不住微微颤抖,这就是王羲之的手迹,他在太宗年代成为了书圣,只有他明白古人所造的字体的奥妙,那些北魏时尚且粗蛮的笔画在他的手中宛如春风中的花蕊,柔美异常。

我手中的卷轴仿佛具有生命,我可以感受到它的体温。世上美丽的事物总是令人意乱神迷。当我如酒醉般向智永大师道谢时,他温和的对我说:“你不想打开看看?”

我跪在花圃中,朝着太阳的方向缓缓展开卷轴,在那一刻一种强烈的幸福感袭上心头。在我眼中的字体还散发着墨香,那是三百年前的香气,书圣的墨汁。阳光照射在卷轴上,一个个刚健粗豪的字体扑面而来,我惊叫:“怎么是这样!”晕倒在滚滚的羊绒绿草上。

我醒来时,看到一位少女正在洗拭我手腕的血迹,她跪着的姿态柔美异常。智永大师的声音在我耳际鸣响:“这才是我玄祖的真字体。”王羲之的真迹是如此的雄强,运笔宛如猛虎越过深涧般决断,一点没有世上所谓王体的婉约美态。

太宗皇帝认可的王体是那婉约的美态,他曾将自己学王体的感受写成文章大示天下,他的字体在极力模仿那所谓的王体,如果王羲之的真迹显现世间,太宗皇帝就成为个在赝品中迷醉的可笑形象。

智永大师直视着我,他深渊般的眼睛制止了我眼神中的躁乱,他说:“太宗皇上喜欢的是我的字体。”一年前的智永大师为了眼前的一个女人毁了自己尊贵的声誉,他从那时开始练习书法,每一道笔划都是心中少女的纤柔意象。他的书法在小范围内流传,因为他王羲之玄孙的血统,致使人猜想那是王羲之的书法的一脉相承。

一年前的太宗皇帝开始衰老,他的一生均在权力的漩涡之中,晚年的太宗皇帝很想沉浸在无波无雨的艺术境地。一年前的世上突然涌现出王羲之许多作品,王羲之在东晋文献中被评为的书之圣者,他的书法大都毁于南北朝纷涌的战火之中,他的闻名后世在于他那狂放不羁的轶闻故事。三百年来没有人见过他书法的真面。一年前的太宗皇帝见到许多忽然涌现的王书,立刻为之倾倒,在他的内心也许觉得只有审美书圣才可和自己的帝王身份相称。

那些都是模仿智永书法的伪作,是春风中花蕊的姿态。我看着智永大师房中的少女,一道闪电在我心中亮起,那是她的姿态。

洗脚的少女跪在我赤裸的小腿旁,扶着我的膝盖维持身体的平衡,她的左腿弯在臀下,我俯视着她,越过她的头顶,在她臀部的圆满轮廓下露出玉石般骨感的足踝。

她惊惧的看着我,将手中的红丝球递到我眼前,那时两小片粘血的棉花,血迹中现露出的棉花是那样洁白,我不自觉的微笑,她松了口气,换了条腿点着地面,在换腿的一瞬她轻微的失去平衡,这一瞬她的双手用力的按住我的胫骨,她手上的力量一瞬即失,我胫骨上留下她掌心的温热。

《兰亭序帖》用金龙头吊椎悬挂展开,太宗皇帝静静的看了许久。我站在他的身后很想告诉他,以前见到的王书是水波中少女的倩影,书法是智永大师将她的美丽秘密保存的方法,如果真的被这种书法感动,就应该隐藏于那山坡后在天黑的一瞬间那少女从智永大师的花圃中掳走。

我没有说出来,因为我发现太宗皇帝看着王羲之真迹的眼睛渐渐布满血丝。太宗皇帝下了道秘旨,令其他的十一个太保每人带着两千四百两黄金,四处购买王羲之的字体,一遇真迹立刻销毁。我则将造伪者查到请进宫中,命他们按照伪书的风格再造一篇《兰亭序帖》,这是历史上最大的造伪案,由我主持,我很感激太宗皇帝给我这个荣誉。

我带回的《兰亭序帖》对太宗皇帝形成了无形的打击,他越来越衰老,终于去世。在安葬宫议时我不顾身份卑微,提出建议:“太宗皇帝一生最爱《兰亭序帖》,真迹应该随他安葬。”《兰亭序帖》的秘密随着太宗皇帝永远埋在地层,那个伪造的《兰亭序帖》以真迹临摹的身份流传后世,世人眼见的《兰亭序帖》是两千年前一位少女的优柔体态。

那是语文老师小腿搭住爬杆,慢慢依偎上去的姿态。

我不能再蹲在这里了,我要回家,我要逃跑,但办公室门打开,语文老师回来了。她在我心目中已成为恶毒凶狠的女人,但当她笑起来时,就改变了我整个的心情,她一笑:“你还在啊,跟我吃饭去吧。”

我吃饱了,我原谅了她。

她是老师,比我成熟,她已经有了喜欢她的人。在学校五楼,实验室中住着化学老师,每天上午作广播体操时,他就用显微镜改装的望远镜眺望她。他日日夜夜都在实验室中,神秘莫测,关于他的传说很多,其中之一是:他在研究一种令人产生爱情的气体,至今困难重重。

我安静地坐着,等语文老师将汤喝完,我决不敢将眼睛向左上方抬起,那个方向的夜空中有粒青色的光点,那是学校的方向,那是化学老师显微镜的反光。我心惊肉跳地离开了语文老师,她走出几步又转回身,涨红了脸:“以后不准那样了,老老实实当个小孩多好。”我点点头。

这一夜后,我就产生了使自己强壮的迫切愿望,渴望成为一个武侠,那是在1987年的夏天。我在黄埔滩头两臂高举,幻想着猛虎必死的从我头顶跃过,身上满是汗水,我一生的汗水只有一种味道,是在她办公室中我流淌的味道。

过去的时光突然来临,速度之快犹如雨中的闪电,这时光我从未失去,我将我自己密电码式的保存,季风般盘旋在脑膜上空,意外的遭到接收。

眼前,洗脚的女孩展开她的手掌,有一丝红在她的掌心,那是我的血刺,宛若风中的花蕊。

在南京,天一黑,街上就没有人,所以谁也不知道夜里的情况。午夜十分,路面上会长出一丈来长的蒿草,冒出无数条小溪,里面游着筷子般狭长细嫩的鱼苗。在夜里,南京是一片原始的荒蛮,仿佛我大唐的山野。

两千年前的我在太宗皇帝安葬后就离开了长安,那时的我已衰老不堪。我默默的躲在智永大师房前的山坡后,期待着那位少女在花圃出现。

我徘徊在无光的南京,终止了自己对唐朝的所谓回忆。

刚才,当洗脚的少女伏在地上擦拭水迹时,我走出了隔间,在那一刻我与我的1987年狭路相逢。

我的老师。

我不知道她比我大多少,站在我面前,她按捺不住地渴望成为我的阿姨,从而在心理上省略掉我对她的思念。每当注视她时,我便感到自己目光的可怕。

她比我大,但她仍在微妙地发育着,每天都有所不同。我则产生了突变,皮肤细腻油亮,眼白蒙了层淡淡的蓝色,甚至长出一个令我万分自傲的喉结。我是注意到自己的发育后,才意识到她也在成长,所以,她是我可以触摸的。我们在同一个季节,是在1987年。

我所在的班级,多为军队子弟,我们的父辈在几十年前由北方来到上海,而我尤为高大壮硕。音乐老师和生物老师一直密切注意我唇上胡须的增长。她们身上散发的香水,往往令我羞愧难当。

语文老师可能是在我送给她乳罩后,开始逐渐意识到自己的美丽,带上羞涩的红晕,在脸上,在她的脖子上,双耳。升学的语文考试中,作文成绩占三十分,每个星期,她让我们交一次作文,我买了一个沉重的公文包,漆黑的封皮,隐藏着一把小锁。当我第一次将这个东西交给她后,她在走廊里装作意外地和我相遇,没有说话,只向我伸手,我四下看了一眼,掏出钥匙,放在她的手心,她的手掌消散着雾一样的粉色,是皮肤下新鲜的血液,她的手心极为白皙。

很多年过去了,今日我已忘记我每星期给她写的是什么,我的过去是朦胧的,我失忆后残存的影像已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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