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暗流涌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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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成都美食的辣度比重庆稍低一些,但对于姜米这种低起点的废物来说,吃进嘴是很难发现其中的区别的。于她而言,这无非就是一百步和九十九步的区别,不管多一步还是少一步,反正都够要她命的。

现在两人坐在一家“冷锅串串”的小店里。姜米对这种从冷油里捞出来的熟食十分好奇,吃了两串后赞不绝口,然后再吃了几串…就不行了。冯斯看着她猴吃芥末般抓耳挠腮的表情,忍不住哈哈大笑。

“看来今晚我又得满世界跑着给你找止泻药了。”冯斯说。

姜米横了他一眼:“用不着,我已经有了血的经验,这次随身早备好了!”

她龇牙咧嘴地又吃了一阵子,实在抵受不住了,开始咕嘟咕嘟喝饮料。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缓过劲来,但仍旧不停地吸溜着凉气:“我算是体会到受虐的快感是什么滋味了。你在干什么?”

冯斯划拉着手机:“我在推送今天的微信公众账号。每天发点小段子,也是聚拢人气的方法。”

“你这样的千万富翁倒也真特别,”姜米手里拿着一串素肚,想要往嘴里放又有点不敢,“当然也算是很有独立精神。不过,你真的不觉得那些瞎编段子怪恶心的么?”

“能赚到钱就不恶心,”冯斯回答得很干脆,“首先要想办法养活自己,其他的扯再多都是虚的。”

“你妈去世后…我是说假装去世后的这些年,你一定过得很艰难吧?”姜米看着他。

冯斯愣了愣:“艰难?倒也真说不上有多艰难。一来我赚钱脑子比较活泛,二来对生活倒也无欲无求。不过么…说真的我没有你那么达观,虽然平时谁看到我都是一脸贱兮兮地笑,但其实…有时候还是有点郁闷吧。”

话说出口他就有些后悔,感觉这些类似于自我剖析的话不应该对旁人说出口。但再一想,姜米似乎越来越算不上“旁人”了。

姜米放下手里最终没敢咬下去的素肚串,托腮想了一会儿,忽然一把攥住了冯斯的手腕:“咱们先玩两天吧!”

“你说什么?”冯斯不太明白,“什么玩两天?”

“我觉得你苦逼得太久啦。”姜米说,“尤其是自从你爸爸去世之后。虽然这些日子我并没有和你在一块儿,但光是听你描述也可以想象得到,你一定郁积了很多心事,没有办法真正放松。”

“算你说准了。我确实是不大容易放松,这根弦绷得有点儿紧。”冯斯说着,试图把感觉都聚集在手腕上,姜米的手温暖而柔滑,让人不希望她松手。

“所以啊,咱们先不管找阮猴子的事儿,先陪我在附近玩两天好不好?”姜米望着冯斯,“真的只是玩,别的什么也不干,不要去想什么魔王啦、天选者啦、消失的道观啦什么的了。好好玩两天,玩玩玩玩玩,可以不?”

“我现在算是知道什么叫‘无法抗拒的眼神’了,”冯斯一笑,“你现在这个样子,就像是求父母买糖的小孩儿。”

“那这块糖你给不给买呢?”姜米愈发作可怜巴巴状,手指头在冯斯的手背上挠来挠去。痒痒的,但是很舒服。

“你都这么说了,我要是还不从,岂不是成了禽兽?”冯斯叹了口气,“今晚好好休息,明天咱们开车先去九寨沟!”

“老爸万岁!”

姜米的眼神十分欣悦,看得冯斯心里咯噔一跳,忽然也想反过手来,握住姜米的手掌。不过还没等他付诸实践,手机铃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

冯斯在心里遗憾地叹息一声,把手抽回来,接通了电话。

“啊,是季阿姨啊,您好!”他有些意外,“您在北京了吗?还好吧?我们…在外面玩呢,到处走走,不定去什么地方。对,很快就回北京,到时候去看您。好的好的,您也多保重,再见!”

“我的这位奶奶,和我生父还真的完全是两种人啊!”冯斯挂断电话后,姜米感叹说,“我们只是两个陌生人,她都那么关心我们。”

“所以我才说,当初她离开川东回北京的时候,你应该和她相认的,”冯斯说,“你要不愿意认我认也行,你也知道我童年缺失嘛…”

“那你愿意认我做奶奶我也不反对…不提这些啦!”姜米摆摆手,“老娘要赶紧回去睡觉,明天要开好久的车呢。对了,去九寨沟需要准备点露营设备什么的吗?”

“你们美帝资本家总以为第三世界寸草不生!”冯斯嗤之以鼻,“现在但凡是中国的著名景区,全都能伺候得你舒舒服服以为到了拉斯维加斯。”

此后的几天时间里,姜米开车,冯斯按地图指路,两人在四川境内跑了一些著名的旅游景点。虽然只能是走马观花式地瞄一眼,大多数时候都是在路上颠簸吃灰,两人还是很快乐。尤其是冯斯,这一回是铁了心把一切心事都暂时抛开,甚至都没有跟文潇岚等人打电话,全身心地只是享受旅游的过程。至于明天会怎么样,他强迫自己不去想。

真的挺快乐的,冯斯想,有一个那么可爱的女孩陪在身边,在山山水水间穿梭而行。很像谈恋爱呢。即便这场“恋爱”马上就要终结,也足够他留恋回味很长时间了。

“纯粹旅行”的最后一天,两人重新回到成都市区。这一天他们并没有跑得太远,只是到离市区很近的宝光寺去烧香,也算是稍微休息一下疲惫的身体,准备迎接第二天的真正行程。冯斯以无神论者的执拗表示自己对烧香拜佛没兴趣,姜米却非要他跟着一起去:“我也信耶稣不信佛啊,但是烧烧香怪好玩的,还能数罗汉呢!”

“浪费钱还污染环境…”冯斯咕哝着,但是看着姜米受伤小狗般的乞求眼神,没有再坚持。

这一天并非休息日,宝光寺里人不多。姜米如愿以偿地一个一个数清楚了五百罗汉(确切数字是五百七十七),冯斯拗不过她,也只能陪着她一起数,不过两人不能走到一块儿。因为按照数罗汉的规矩,任意选择一尊罗汉像作为起始点后,就得按男左女右的方向去数罗汉。当数到自己的年龄那个数字的罗汉时,记下号数,可以出门买一张罗汉卡,罗汉卡上印着签文,能解释你的命运。

冯斯自然绝不相信这些,但既然花钱进来了,就当是走个仪式。所以他也随便挑了一尊罗汉,开始向左数起。因为不太专心,他最后数出来的罗汉只有五百七十三尊,不知道漏了哪四个,不过能给他指点命运的那一尊倒是记得很牢。那是第三百三十四尊,名叫尘劫空尊者。

姜米数得很认真,此时还没有数完,冯斯索性先到门外去等她,顺手把罗汉卡换了,卡上印着如下诗句:

事无可为不可为,

立志坚定山可摧,

纵历千难和万险,

三藏西天取经回。

好吧,这还马虎算是和我最近在做的事能沾上边,也还算吉利。冯斯想着,脑子却忽然冒出一些诡异的画面:他变成了骑着白马的光头唐僧,身边的姜米忽而满脸猴毛抓耳挠腮,忽而肥头大耳嚷嚷着“我饿”,忽而一脸忠厚地贴上来“师父,二师兄又被抓走了!”…

这一番有趣的联想让他忍不住笑了出来。就在这时候,他忽然感到自己的衣兜好像被碰了一下,一侧头,身边一个瘦削的青年正在快步离开。他连忙伸手摸衣兜,发现装在衣兜里的手机被摸走了。

那个青年是小偷!冯斯大怒,迈开步子追了上去。对方发现他在追赶,也跑了起来,但常年打篮球的冯斯显然有着更快的短跑速度,很快就追上了。他发现这个青年慌不择路,竟然跑到了寺里的一个死角,再也无路可逃。而这里也并没有埋伏什么帮手,附近只有一对神情淡漠的中年男女。

我他妈这两天手正痒呢,冯斯想着,捏着拳头扑了上去。那个瘦削的青年自然不是他的对手,三两下就被打倒在地制服了。冯斯拿回手机,正在犹豫着要不要报警,却发现不远处已经有两名巡警走了过来。

正好,省得麻烦了,冯斯想着。

巡警走到他跟前,喝令他放手。冯斯听令乖乖地松开手,然后说:“这个人是个小偷,刚刚偷了我的手机跑到这里,我制服他后抢回来了。”

他伸手指了指旁边那对中年男女:“这两位可以作证。”

警察的脸色和缓了一些,转向那两名目击者,但他们刚一开口,冯斯就觉得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没那回事,手机一直在那个大个子手里,”中年男人伸手一指冯斯,“我看见他一直拳打脚踢追着这个小个子过来,一直都是他在打人,人家没还手。”

“你说什么?”冯斯只觉得血往上涌。

“是啊,这个大个子可凶呢!”中年女人附和说,“他边打边骂骂咧咧,说是这个小个子撞了他不道歉,说要废了他。”

“他们…他们在说谎!完全是在说谎!”冯斯急了,“这家伙确实是小偷,他偷了我的手机,不信你们可以验指纹,手机上一定留了他的指纹…”

说到这里,他忽然住口不说了,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因为他发现,小偷的手上赫然戴着一副白色的布手套。在这样一个气温还比较温暖的十月的白昼,小偷竟然戴着手套。

“我有皮肤病,出门都得戴着手套。”小偷对着两名警察解释说,“你们可得替我做主啊,我被他打伤了,现在胳膊都抬不起来了!”

“我根本没有弄伤他的胳膊!”冯斯急忙辩解,但警察毫不客气地抬起警棍对着他。

“闭嘴!”警察喝道。

这是一个阴谋!冯斯刹那间明白了。这个小偷按理说应该对附近地形十分稔熟,不可能愚蠢到自己跑进一条死胡同,他之所以要跑到这里,目的就是这里偏僻,没有其他游人,现场正好可以安排仅有的两个“目击证人”——这一男一女两个中年人,他的同伙。他们很容易就能制造这样一个假象:冯斯因为一丁点小摩擦追打一个青年人,并且把他打伤。

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冯斯想,就是为了把我弄进局子里以便干扰我的行动吧?可恨自己这几天玩得太惬意,完全失去了最基本的警惕性,居然就这样上当了。

“跟我们回去慢慢说吧。”警察冷冷地看着他。

冯斯面带苦笑,不再徒劳地多说话。在他的视线里,姜米正在从远处焦急地跑过来,但她跑得再快,也不可能改变刚才发生的事实。

我对不起姜米,对不起这个信任自己的可爱姑娘。冯斯充满愧疚地想着。他的头垂了下去。

那种温馨而让人心里痒痒的谈恋爱一般的甜蜜感觉,在这一刻完全消散。现实如同流淌的冰水,冷却了一切。

第八章、暗流涌动 4

这间废弃的医院终于沉寂下来了。在范量宇、王璐、路晗衣等人的家族轮流造访过这里、带走他们所能找到的一切东西之后,医院里不再有守卫人,也不再有黑暗家族。这里的秘密已经被清空,又恢复到了空空如也的状态。

但在这个夜晚,又有两个不速之客来到了这里。现在他们都站在医院顶楼的天台上,一个是相貌虽不美丽、但是看起来温柔娴静的中年女子,另一个则是身躯瘦弱矮小的少年人。

这是冯斯死而复生的养母池莲,和冯斯异卵双胞胎的兄弟,小道士慧心。慧心现在已经不再作道士打扮了,穿着一身普通年轻人的夹克衫与休闲裤,长发也彻底剪短,看起来和一个平凡的初中生似乎并无区别。但实际上,他和冯斯出生于同一天,只是由于附脑压迫了神经,抑制了生长激素的分泌,导致发育迟缓,看上去比冯斯小得多。他的骨架很小,体型极瘦,虽然衣服已经是小号的了,套在他身上还是显得异常宽大,这让他看起来有几分滑稽。

“这里总算安静下来了。”池莲说,“我还是喜欢安静的地方。”

“这里鬼气森森的。”慧心说。

“鬼气森森不好么?”池莲一笑,“人都怕鬼。这里有鬼气,旁人才会害怕而不敢来,才会有我想要的安静。”

“可是我…不喜欢安静。”慧心站在天台边缘,看着脚下的这座废弃医院。这里遍地都是杂物和垃圾,一栋栋陈旧的楼房仿佛摇摇欲坠,疯长的野草在月光下摇曳着,有如鬼影。几只鸟儿飞过,发出清晰而尖利的鸣叫,在空荡荡的院区里来回飘荡。

“我知道的,孩子,安静的生活你已经过了一辈子了。”池莲轻轻抚摸着慧心的头发,“你终究只是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你也需要青春,需要热热闹闹和朋友们在一起。可是…是我对不起你…”

“别这么说,妈妈!”慧心一把抓住了池莲的手,“什么青春,什么朋友,我都可以不要!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就足够了!”

“我当然不会离开我的儿子的。”池莲说。

母子俩静静地依偎了片刻,慧心打破了沉默:“妈妈,我还是不太明白,你把黑暗家族的人引到这里,让他们以此为基地实验对附脑的各种改进;然后你又悄悄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守卫人们,引诱他们来这里和黑暗家族硬碰硬。这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我们不是要扶植利用那些黑暗家族的人吗?”

池莲摇了摇头:“那些人根本就没有用。他们的眼里只有利益而没有风险,为了求得力量不顾一切,迟早都会沦为附脑的奴隶。”

“但是你也说过,守卫人们对附脑的态度太谨小慎微了,无法利用到附脑的全部。”慧心说。

“所以才需要寻求一种调和,”池莲说,“先把改进的技术交给黑暗家族,让他们胡乱折腾,才能让守卫人家族注意到他们身上所发生的一切:提升的力量和巨大的副作用。这样的话,他们会对新技术产生兴趣,但得到了新技术之后也会更加谨慎地施行,一点一点做出我想要看到的结果。”

“那你为什么不直接把这些技术教给守卫人呢?为什么还要兜这么大一个圈子?”慧心依然不解。

“因为他们很聪明,直接交到他们手里,一定会引起怀疑——对聪明人来说,世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美事。”池莲说,“但是拐一个弯,让他们自己动手去抢,他们就不会有所怀疑了。”

“还是你聪明啊,妈妈。”慧心由衷地说。

“说起来,这段日子太忙了,我也没督促你的训练,你进度怎么样了?”池莲问。

慧心的脸上浮现出一丝骄傲的微笑:“即便没有妈妈督促,我也绝对绝对不会偷懒的。”

他伸展开双臂,和月华一般皎洁的银色蠹痕刹那间扩散开来,把整个天台笼罩在其中。一声闷响之后,天台的水泥围栏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半深半浅的裂孔,裂孔周围的蛛网状纹路延伸出去,碎裂的水泥渣掉落一地。紧跟着,另一个角落传出一个刺耳的声响,一根裸露的钢筋被某种无形的力量拧弯了。

这就是慧心的蠹痕,可以任意攻击范围内的一切事物。几个月前和冯斯对殴的时候,他所能造成的杀伤力还很弱,而现在,已经能破坏寻常人力无法破坏的事物了。

“很不错了!”池莲鼓起掌来,“这样的力度,一个普通的成年人已经经受不起了。”

慧心恶狠狠地一笑:“下次再碰到姓冯的那个小子,就不会再像上次那么狼狈了,我一下就能要了他的命!”

说完这句话,他忽然僵住了,因为池莲的脸色在一刹那间发生了改变。半秒钟之前,她还慈祥可亲,说着让慧心如沐春风的话语,半秒钟之后却忽然像换了一个人,脸上恍如罩上了一层严霜,目光锋利如冰刀。这一刻,池莲从一个慈爱的母亲陡然间变成了一个可怖的魔女,浑身散发出足以令人窒息的压迫感。

“妈妈…我错了!我错了!”慧心吓得浑身颤抖,跪在了地上,“我以后再也不会那么说了!我不杀他!我不杀他!他是我的兄弟,我要和他友好相处,我绝对不会杀他!”

慧心想要看着母亲,却又不敢看她,一颗头颅不知道该怎么摆。池莲悠悠地叹息一声,再开口时,语气稍微柔和了一些:“慧心,我的孩子,你记住了,虽然你和冯斯都不是我亲生的,但在我的心目中,你们就是我的亲儿子,两个都是我的心头肉。我不能允许你们自相残杀,无论如何都不行。”

慧心瘫软在地上,忽然抽抽搭搭地哭起来:“妈妈,我不明白这是为了什么。他…他什么都不会,他的附脑始终不能被唤醒,他什么都不能帮你做。可是我能!我很努力地在提升自己,我已经可以弯折钢筋,我可以变得更强!我才是你最需要的帮手…”

池莲蹲下身来,温柔地把慧心搂在怀里:“孩子,千万不要这么想,我爱你们,可并不是因为你们能帮助我。哪怕你的附脑没有任何用处,你还是我的好儿子。”

就在这对母子进行着这样奇特的对话的时候,在另一个地方,一对姐弟也在对话。

那是路晗衣和他的姐姐。他们仍然坐在家族那间常年不开灯的会议室里,似乎路晗衣的姐姐十分享受这样黑暗的氛围。在黑暗中对家族中人发号施令的时候,也能增添一种神秘的威严感,只不过眼下这里只坐着姐弟两人。只有在和路晗衣说话的时候,姐姐的语气才会变得柔和亲切,并且总能宽容弟弟的诸多冒犯。

“我还是没有想明白,那帮人在那所废弃医院里折腾附脑实验,图的是什么?”姐姐说,“他们应该能找到比那里好得多的地方来进行保密。”

“其实不难猜测,”路晗衣说,“显然那个幕后的主使者是故意这么做的——他想让我们亲眼见到新技术的威力,并且诱惑我们。”

“守卫人并不是那么容易诱惑的。”姐姐说。

“过去是,现在就未必了。”路晗衣说,“天选者被找到,黑暗家族重新出现,大家的想法自然也多了。恐惧也好,野心也罢,只要有推动力,就有人敢于铤而走险。这就像是毒品,人人都知道危害巨大,但总有人会明知是火坑还往下跳。”

“那你呢?你是怎么想的?”姐姐问。

“人与魔的界限,不能轻易跨越。”路晗衣答得很痛快。

姐姐并没有立即回答,似乎是不太相信路晗衣的话,但她也并没有追问,姐弟之间仿佛有一种奇妙的默契。过了一会儿,她又问:“和林家的婚事,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这不是我要考虑的问题,而是你,姐姐。”路晗衣依然答得十分干脆,“我的态度你早就知道:我不愿意娶那个女人,但我可以娶她。我同意订婚,是为了家族而已。”

他顿了顿,又说:“现在林静橦给自己移植了第二个附脑,已经越过了我们的底线,照理说,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取消婚事。但你还是执意不肯,这说明你对这桩婚事很看重,看重到不在乎被别人说我娶了一只猴子。当然,你是知道我的,我不喜欢猴子这个称呼,我只是单纯不想娶她而已。”

“我的确很希望促成这桩婚事,因为虽然现在林家比较落魄,当年从他们当中背叛出去的那一支却非同寻常,”姐姐说,“我们两家必须合作。”

“所以我才说,你根本不必征求我的意见,反正你已经决定了,”路晗衣响亮地冷笑几声,“如果你愿意的话,现在就可以开始安排婚事,我一定听话,全力配合你。”

姐姐没有回答。路晗衣也不再说话。房间里死一样地寂静。

五、

冯斯这辈子倒也没少和警察打交道。从小时候母亲池莲诈死,到后来一位中学同学打架把人打成重伤后潜逃,再到父亲的死,詹莹的死…似乎总能有被询问的理由。

但那些都仅仅是被询问,他的身份是证人,默认身份是清白的。但现在不同,他当着警察的面打了人,却不能证明打人的理由,看来至少治安拘留是免不了的了。

他垂头丧气地坐在派出所的问讯室里,一时拿不定主意,一会儿面对警察叔叔的时候,是继续一口咬定对方栽赃陷害呢,还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低头认错求个宽大处理呢?

那个小子也就是挨了自己几拳,身上也没有什么伤——虽然他装得很痛苦。冯斯因为总与打架这种事结缘,也研究过相关法律法规以警醒自己不要越线。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他毫无疑问属于“情节较轻”的范畴,可能也就是拘留三天,罚点钱,学校记个过。运气好的话,甚至都可能不用拘留。

虽然很憋屈,但只要事情不闹大,怎么都好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冯斯这样自我安慰着,能被拘留一次也算是人生体验嘛…

他坐在把屁股硌得生疼的椅子上等啊等啊,也不知过了多久,讯问他的人终于来了。一看到这个人,冯斯就愣住了,随即觉得全身冰凉,并且立刻明白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刚才那点自我安慰的幻想,也被打得粉碎。他知道,自己这次真的摊上事儿了,因为这个对手,太可怕了。

“又见面了啊,冯同学。”一身警服的曾炜依然笑容可掬。

“也就是说,整个这起事件,其实完全是你安排的,对吗?”冯斯问。

“我不能承认,”曾炜微笑着,“但我也不会否认。你可以自己做出你自己的判断。”

“这还有什么好判断的,秃子头上的虱子…”冯斯摇摇头,“你到底想要怎么样?”

“还是上次我和你讲过的,你最好是把你的秘密都讲出来,我会帮助你的,”曾炜说,“不然的话,恐怕你会有些麻烦。”

“什么样的麻烦呢?”冯斯瞥他一眼。

“打架斗殴这种事,可大可小,但大部分要取决于对方受伤的状况。”曾炜说,“如果是轻微伤,甚至都不必拘留,罚点钱,教育一下就能出去;但如果伤情足够重,就有可能上升到刑事案件的范畴,那样的话,你就得去吃牢饭了。而即便不考虑牢饭这个因素,要让你被学校开除也是十分容易的——我调查过,你有一个关系很好的朋友,似乎就是因为打伤人而被学校开除的。”

冯斯猛地一拍桌子:“曾警官,你要怎么炮制我都行,请不要拉上我的朋友!”

“好吧,不提他,不提他。”曾炜宽容地一笑,“还是说说你吧。我刚才的话,你都听明白了吧?”

“你怎么证明你有能力左右这次对我的处理?”冯斯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慢慢地发问。

“我怎么能左右对你的处理呢?一切都要靠事实来说话、以法律为准绳嘛。”曾炜依然滴水不漏,“不过有一点我可以告诉你,这个派出所的所长,当年是我在警校的老同学,我在实习任务里救过他的命。”

“难怪不得在川东你不动手,非要等到了这里…我明白了,也就是说,我现在就是你手心里的蚂蚱。能不能容我考虑一晚上?”冯斯说,“我希望你能让我的朋友来见我一面。也许那样能帮助我下定决心。”

“可以让你考虑一晚上,但你不能见你的朋友,”曾炜说,“她是美国公民,比较麻烦,我不想多生变故。打电话也不行”

“那好吧。”冯斯勉强说。他知道,这已经算是曾炜最大的让步了。

于是这一天晚上,冯斯被迫留在在派出所过夜,法律词汇叫做“留置”,最长时限是24小时。至于留置之后是释放还是转到拘留所正式拘留,就看他这一夜的抉择了。

曾炜倒是挺照顾他,给了他一个单间把他锁在里面,还发给他一张床单和一张毯子。里面除了几张垫着棕垫的空床什么都没有,上厕所也得求值班警察开门。冯斯知道夜间值班的警察火气比较大,为了不自讨没趣,进房间后索性连水都不喝。

他把警察发给他的床单铺在棕垫上,然后裹上毯子躺在床上。曾炜把钱包还给了他,但为防他和姜米联系,手机被暂时收缴,他也没有东西可以打发时间,只好躺着发呆了。

四川盆地气候潮湿,这个房间只有一扇很小的带铁栏杆的窗户,还锁得死死的,所以房间里充满了呛人的霉味。床单和毯子看得出来洗过,但洗得并不干净,上面还残留着一些可疑的污渍。但冯斯也顾不得这些了。他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上那道看起来有点像皮卡丘的裂纹,脑子里思考着应对之策。

该怎么办?真的把一切都告诉曾炜吗?

曾炜可不是姜米。这个人老谋深算,十分精明,从第一见面就让冯斯对他心生警惕。冯斯无法想象,假如让曾炜洞悉了这个人类社会之外的全新世界,他会产生怎样的野心,又会干出怎样可怕的事情。万一曾炜也想办法移植一个附脑…那岂不是又要诞生一样范量宇那样的大怪物?

但是火烧眉毛,且顾眼下。现在不向曾炜低头的话,冯斯,这个堂堂名牌大学的学生,网络时代的小个体户,传说中有可能拯救世界虽然具体怎么拯救还不得而知的天选者,就有可能沦为铁窗里捡肥皂的阶下囚。冯斯虽然不爱看电视剧,小说电影还是偶尔会沾染一二,那些对监狱、尤其是我国监狱的惊悚描述,他一闭上眼睛就能随便想起一打来。总而言之,对于广大良民而言,监狱就约等于地狱,是一个进去了就会菊花残满腚伤的恐怖所在。

他忽然眼前一亮,想到了一个主意:要不然…编一套谎话糊弄曾炜一下,先保住自己的良民身份和学生生涯再说?这似乎是当前唯一可行的方法了。只是曾炜这样有头脑的人,想要蒙骗他着实有点难,尤其是詹莹和杨谨的诡异死状都被曾炜收入眼底,这两起死亡事件如果不能解释清楚,是绝对无法取信于他的。

编一个谎言…没有破绽…天衣无缝…冯斯拼命开动着脑筋,把自己想象成一个作家,在脑海里试图罗织出一个逻辑完美的故事线。他这才发现,平时读书或者看电影的时候,老是觉得那些作家或者编剧都是猪脑子,编一个故事出来全身都是漏洞,简直好似一张张渔网,但真到了自己上阵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比渔网还渔网。他需要把父亲冯琦州的死、詹莹的死、杨谨的死、宁章闻在国图的遇刺、自己在川东的种种经历以及这一次到成都的理由统一规划到一起,设计一套能解释以上全部事件的说辞,还不能让精明的、不知道和多少狡猾罪犯打过交道的曾炜看出破绽。

“还真难呢…”冯斯烦躁地搔搔头皮,“我当初要是选择当一个网络写手就好了…”

他正在头疼,鼻端忽然闻到一阵异味,仔细抽了抽鼻子闻闻,像是有什么东西烧焦了。正在疑惑,门外开始响起一阵阵的叫喊声。冯斯掀开毯子,从床上一跃而起,来到铁门前,听清楚了外面的人在喊叫些什么。

“着火了!着火了!”一片片慌乱的声音喊道。

的确是着火了,冯斯的眼里已经可以看到火光,而且呛人的浓烟也顺着门缝灌了进来。他一时间也有些惊慌,毕竟自己被锁在这么一间小小的囚室里,万一没人放他出去,那就得变成烤猪了。不过他遇事一向冷静,赶忙从床单上狠命撕下一块布条,然后用为了怕上厕所而省着没喝的矿泉水淋湿了这块布条,捂住口鼻。

运气不错,派出所的民警很快开门把他放了出去。他这才发现,这一夜派出所里似乎临时关押了不少人,他猜测是之前发生了群殴事件。现在这些临时留置人员被警察们用警棍驱赶着撤离出派出所,其中一名警察手里还拿着手枪,作明白无误的威胁状。

“枪里真有子弹,”曾炜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而且我也有枪,会专门盯着你,别耍花招。说起来,这把火烧得好厉害,不会是你的美国女朋友放的吧?”

这把火确实烧得很旺,不像是普通的失火,而且冯斯能闻到一点汽油味,有人蓄意纵火的可能性十分之大。但他相信,这不应该是姜米做的。倒不是因为姜米不敢,而是这个神经大条的姑娘即便想到了纵火救自己,也很难保证整个过程不出错。

这会是谁干的呢?

派出所的另一头,火势正在迅速蔓延,呛人的浓烟很快逼了过来,已经不可能再留在派出所里面了。不容冯斯多想,曾炜扭住他的胳膊,先把他拉出了派出所,带到外面的院子里,其他嫌犯也一块儿被带了出去。看起来,这间派出所似乎是保不住了,但人员都没有伤亡,总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现在的普通民警也都训练有素,懂得怎么应对突发事件,”曾炜在他耳边说,“想法很好,可惜还是没法成功…”

刚说到这里,曾炜忽然住口不说,脸上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冯斯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不觉也是一愣。

——那些先前还老老实实跟着警察们逃离火场、一直遵守秩序没有制造混乱的嫌犯们,突然发生了骚动。他们开始对着身边的警察推推搡搡,并且动作越来越大。一名警察见势不妙,把动作最大的闹事者按倒在地,铐上手铐,却并没能对其他人起到警告作用。他们反而更加骚动,开始用拳脚攻击。警察们被迫用警棍自卫,但那些人似乎并不知道疼痛,还是拼命地向前涌。

这不应该啊?冯斯一阵纳闷。这些人看架势充其量也就是聚众斗殴被一起带了回来,不会有什么大碍的,何况先前在火场里的紧张氛围里都没有趁乱闹事,怎么会现在到了安全的地方,却反而一个个不安分起来了?这种情况下,警察是可以开枪的啊。

他突然反应过来一点什么,抬头看向夜空。果然,在冲天的火光中,他还是隐隐约约地分辨出了一圈淡淡的光华。

那是蠹痕!有人在使用蠹痕!

冯斯明白过来。看来是有一个拥有附脑的人——虽然还不知道属于守卫人还是属于黑暗家族——再利用蠹痕笼罩住这一片区域,然后干扰嫌犯们的神智。虽然这样的蠹痕冯斯过去并没有见到过,但也可以想象得出来,这个人操控了那些人的神智,或者最低限度也是极大激发了他们非理性的情绪,所以他们才会那么不要命地开始和警察产生对抗。

现场只有两把枪,其中一把属于一直握枪的那个民警。但他看来并没有太多开枪的经验,眼前局势虽然混乱,他还是不敢对着人开枪,只是冲着天上鸣枪示警。但这群骚乱者在蠹痕的干扰下早已经丧失理智,别说开枪示警,子弹真打在身上也不会畏惧。

曾炜毕竟经验丰富,看出情势不对,果断地掏出手枪,枪口瞄向当先的几个骚乱者的小腿。但他还没来得及扣动扳机,就有另外两个人猛扑上来,一个架住他的胳膊,一个扭住他的手腕,让他无法开枪。

冯斯一下子失去了束缚。他呆了几秒钟,随即反应过来,开始拔腿就跑。身后的曾炜被人牢牢缠住,无法挣脱,只能大声喊叫:“冯斯!别跑!你别跑!你听我说…”

听个屁!冯斯一路狂奔而逃,边跑边想:是谁这么仗义救了我呢?

不远处,救火车的鸣叫声已经清晰可闻。火光照亮了半边天空。

第九章、原来是你

一、

人虽然跑掉了,但手机却遗落在火场里无法找回,冯斯临时买了个便宜新手机,用身份证补办了一张卡。

“你就不怕刷身份证留下痕迹被曾炜发现?”姜米担心地问。

“我就是个打架斗殴,而且那个人并没有受伤,别人不至于为了这点小事儿还给我发个全球通缉令。”冯斯一笑,“至于曾炜,他也肯定不愿意这件事闹大,因为闹大之后,我就会变成整个警察系统追缉的对象,无法保证落入他手里了。所以他只会打落牙齿肚里吞,然后继续以私人身份找我麻烦。这一次他制造事端把我抓进派出所,也只是因为派出所所长是他的哥们,方便操作而已。明面上,他的胆子还是没有守卫人那么大。”

“但是下次你再落到他手里,他就会更加小心啦。”姜米眉头微蹙。

“这也是没办法的,走一步算一步吧。”冯斯叹了口气。

前方的路牌已经开始指示“距离都江堰两公里”。

都江堰并不大,两人很容易就找到了阮猴子后人的住处。此人名叫阮帆,现年四十二岁,并没有像他的祖先那样继承捏面人的手艺。按照宁章闻查找到的记录,阮帆曾经在本地某家事业单位工作,后来辞职了,目前状况不详。

阮帆家所住的小区看来环境不错,他住在其中一栋的二楼。两人走上二楼,敲了半天门,家里都没人出来开门。冯斯说:“他大概是上班去了,我们找地方休息一下,晚上再过来吧。”

两人正准备下楼,一个提着菜篮子的胖老太太正从楼下上来,看见两人,有些诧异:“你们找谁?”

“我们找住在这里的阮帆先生。”冯斯说。

“阮帆?他早就不住在这儿了。”胖老太太说。

“他搬家了么?搬到哪儿去了?”姜米忙问。

老太太有些警惕地看了两人一眼:“你们是什么人?”

姜米正想回答,冯斯冲她摆了摆手,向老太太换出一张神秘脸,压低声音说:“我们是警校的实习生,正在帮市公安局查案,希望您能配合我们,给我们介绍一下嫌疑人阮帆的情况。”

老太太的嘴都张圆了,立即进入一种兴奋状态,连连点头。她带着一种为国效命的神圣感与使命感,同样学着冯斯的样子低声说:“那个阮帆啊,本来有份不错的工作,但是后来沉迷于赌博,不只是和别人打牌,还到网上赌球,把家产都输干净了。他的房子就是为了还赌债而抵押给别人的。”

“那他现在住在哪儿?”冯斯问。

“住哪儿我可就不知道了…不过你到沿街的那几家麻将铺子里找找,他白天一般都在那儿打牌。”胖老太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太谢谢您了!我代表国家感谢您的支持!”冯斯严肃地握住胖老太的手,用力摇晃。后者一脸幸福,看样子三天内不打算洗手了。

四川人民喜好麻将,大白天地坐在沿街铺面里喝茶打麻将是很多上了年纪的人的生活常态,而即便没有上年纪的人,有点空闲也喜欢往牌桌旁钻。两人顺着沿街的麻将铺子挨个儿问过去,终于在第四家铺子里找到了他。阮帆身材高瘦,脸色腊黄,穿着一身皱巴巴的花衬衫,嘴里叼着劣质香烟,正在犹豫着手里的一张二条该不该放出去,完全符合标准赌鬼的形象。

“老阮,有人找你!”老板叫他。阮帆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目光仍然聚焦在那张二条上,最后他咬了咬牙,把牌打了出去。

“糊了!”他的对家立即把牌推倒,“清一色对子胡!还带根!”

“妈的!就知道要放炮!”阮帆扔下手里的香烟,懊恼不已地捶捶头。他数出一叠扑克牌——扑克牌是用来方便计数以及避免桌上摆放钞票的——递给对方,然后很不耐烦地转头望向冯斯:“你谁啊?找我干什么?”

“找你打听点儿事儿。”冯斯手里捏着两张百元大钞,朝着阮帆晃动着。只是第一次见面,他已经知道该怎么对付这个人了。

果然,阮帆的目光中露出贪婪之色。看上去,冯斯和姜米到底是什么人已经一点也不重要了。

几分钟之后,三个人一起坐在了车里。冯斯开门见山:“你的先祖里,有一个民间艺人,叫做阮嵩,外号阮猴子,对么?”

“没错,是有这么一个,”阮帆点点头,“怎么,你们是记者,想要写他的报道?没问题啊,只要给红包,现在我就可以开始说。我的这位祖先生于公元…”

“不不不,你误会了,我并不关心他的生卒年月和生平事迹。”冯斯打断了他,“我只是想要打听一件和他有关的事情。”

“和他有关的事?”阮帆愣了愣,忽然作恍然大悟状,“啊!我知道了!你是想知道阮猴子给张献忠带路寻找灵穴的事情!”

给张献忠带路?寻找灵穴?冯斯先是微微一怔,但突然之间,脑海里就像有一道闪电劈过,想起了那个他从道观影像中生抢出来的木盒——木盒里除了黑色花朵和阮猴子所捏的面猴之外,还有一枚大顺通宝。

根据他在网上搜索得到的资料,大顺通宝正是明末农民起义领袖张献忠所铸造的货币。张献忠于1644年攻克成都,在成都称帝,建立了大西政权,其后发行了大顺通宝作为货币。这之后不过短短十多年或者几十年,玄化道院神秘地“升仙”了。

之前他一直在苦苦思索,阮猴子和那枚大顺通宝之间,到底会有什么联系,现在看来,事情一点一点清晰起来。阮猴子曾经给张献忠带路,去寻找所谓的“灵穴”,这是一条全新的、振奋人心的线索。

灵穴是什么?黑色的花朵会不会就是出自于灵穴?灵穴里会藏有揭穿魔王身份的关键证据吗?

现在容不得他细想,他看着阮帆:“没错,我就是想打听这件事。”

“这件事可就不是两百块钱能打发的了,”阮帆脸上露出令人厌恶的猥琐笑容,“这些年来,可没少有人跟我打听这件事,都是冲着张献忠的宝藏来的吧?”

怎么又牵扯到宝藏了?冯斯眉头一皱。张献忠的宝藏?那是什么玩意儿?和他先前所说的灵穴又是什么关系?但他不愿意在阮帆面前露怯,只能含含糊糊地哼了一声。阮帆把手一伸:“先拿钱来,两万。”

“你他妈穷疯了吧?”冯斯差点忍不住站起来,想到这是在车里,站起来难免碰头,又忍住了。

“其他人呢,我一般只收五千,”阮帆嘿嘿笑着,“但你既然开得起四十万的车,恐怕比那些人都要有钱一点儿。两万,不算多,你要是真能找到张献忠的宝藏,那可是价值连城的玩意儿,说不定能赚回上万倍呢。”

冯斯心里犹豫不决。按说以他的身家而言,提出两万块钱倒也不算什么,但想到要把钱给这样的无赖,实在让人不太愉快——何少衡虽然也不招人喜欢,虽然更是要出了百万天价,但他毕竟是个生意人,收了钱就一定会算数。当初哈德利教授付了钱,的确得到了重要资料;后来自己从何少衡的情人张梓濛那里得到的文本,也补上了一些关键的缺失环节。

但眼下这个阮帆,只是一个滥赌鬼,一个连房子都输掉了的无赖,鬼知道他会不会只是信口胡编一些民间文学式的谎言来骗自己。

“你稍等一会儿,我去取钱。”姜米忽然说。说完,她真的拉开车门走了出去,冯斯连忙跟出去,小声说:“你真的打算给这个无赖钱?万一他骗我们呢?”

“就当是赌一把啰。”姜米说,“我们一路都来到这里了,距离谜底已经很近了,到了这里为了一点小钱就放弃?你可是敢从警察手里逃跑的人才,这不大像你的作风嘛。”

她接着说:“你知道你最大的毛病是什么吗?”

冯斯呆了一呆:“长得太帅?智商太高?”

姜米重重揪了一下他的耳朵:“还有脸皮太厚——你最大的毛病就是想得太多。”

“是么?”冯斯又是一呆。

姜米悠悠地说:“很奇怪的是,每次被逼到角落里的时候,你总会做出果断的抉择,就像在摩天轮上,你不顾性命地去抓那个木盒子。但是情势没有那么紧急的时候,你就总会权衡过来权衡过去,担心这个担心那个,着实想得有点太多。你才二十岁,又不是七八十岁的大爷。”

是这样的么?冯斯挠挠头皮,发现姜米似乎说得挺有道理的。大概是因为从小生活里就出现了太多的波折,让他总是习惯性地把自己放在一个毫无退路的位置,一切都只能依靠自己,不敢出错。他在人前开朗乐观喜笑颜开,总是满嘴不着边际的毒舌笑话,但在内心深处,其实总是缺乏安全感。

神秘的魔之世界的出现加剧了他的这种危机感。他是一个能和魔王的精神发生联系的所谓“天选者”,受到整个守卫人世界的关注,但直到现在,他的附脑从未觉醒过,他始终是一个普通人,完全无法和其他拥有附脑的“同族”相抗衡的普通人。这个在正常生活中一向自我感觉良好、时常还能揍揍人的年轻人,忽然就在无数的眼光里变成了一个没用的人。随便拉出什么玩意儿来,似乎都可以轻松地把他当成蚂蚁一样一脚踩死。

如此强烈的反差,让冯斯感到难受,感到失落,感到沮丧。再加上身边的几个朋友几乎是他生命中仅有的宝贵事物,他头脑里思虑得更多。

“我还有一个问题要问你,”姜米继续说,“你对网游钻研很深,很多游戏都能被你找到各种赚钱的窍门和bug。但是有没有哪一款游戏是你真正喜欢的、真正乐意去玩的?单机网游都算。”

冯斯被问得瞠目结舌。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好像真的没有特别爱玩的游戏,虽然他在同学当中算是游戏天赋很高的。同学们在宿舍里对战的格斗游戏和足球游戏,他稍微上手就能掌握诀窍,练上一星期就能称霸全楼。但这些都只是偶尔为之,绝大多数时候,游戏对他而言就是一堆冰冷的数据,能拆解开蕴藏在这些数据中的秘密,就能给他换来金钱——如此而已。要他真的为了娱乐,或者为了爱去沉迷于某一款游戏,好像真的做不到。

“照你这么一说…我好像真是活得很无趣的样子呢。”冯斯喃喃地说,“有点浪费社会主义粮食的感觉。”

“你不是无趣,你就是心思太重,车到山前必有路,我一直相信这句话,”姜米轻抚着他的肩膀,“别想太多了,想太多长皱纹,心也会变老的。”

冯斯忽然笑了起来:“是啊,心老了就不好玩了。之前我一直觉得,这一路是我在照料你,帮助你,但其实…你带给我的,更加…”

“酸不拉几,这又不是拍言情片!”姜米拍拍他的面颊,“赶紧干正事,回头再告白!得有玫瑰花!”

“女王殿下圣明!”冯斯严肃地说,“咱们赶紧弄钱听故事吧!”

清晨时分,石匠们来到了青峰山。

白色的雾霭之下,这座青城山的支脉显得轮廓模糊,带有几分不祥的神秘气息。或老或少的石匠们踩着雾气中湿漉漉的山道,被绳子牵成一串,愁眉苦脸地挪动着步子。在他们的身边,张献忠的士兵们手握利刃,虎视眈眈。

突然之间,一名石匠挣脱了绳索,一把推开身边的兵士,拼命向着远处跑去。然而刚刚跑出几步,嗖的一声,一支利箭从人丛中射出,准确地命中他的后背,箭头从胸口穿出。他甚至都来不及哼一声,就倒地身亡了。

“都不要动歪脑子,”一个充满威严的声音响起,“大西王的规矩你们知道,好好听话,自然能活命;有敢耍花招的…这就是榜样!”

他没有再多说,只是轻轻抽了一下腰刀,刺耳的金属摩擦声在寂静的山林间响起,令人心惊胆战。

阮嵩悄悄侧头看去,说话人是一个满面阴鸷的中年男人,一双上斜的吊眼里写满了精明与残忍,拿在手里的弓还没有放下。他认出来了,这是张献忠四个义子中的长子——张可旺,本名孙可望,素以勇悍奸诈而著称,为张献忠的大西军屡立战功。张献忠攻克成都后,他被封为平东将军,位列诸将之首。从刚才射出的那一箭来看,反应奇快、又准又狠,倒是不负其名。

堂堂平东将军,怎么会亲自来监管采石头这种琐事?阮嵩陡然意识到,事情不会那么简单,他们此行的目的,恐怕不会是普普通通的“采石料”,而极有可能牵涉重大。

阮嵩是青城山下大观乡的一名石匠,生在天府之国,原本可以安安稳稳过日子,却不幸赶上了各路反贼纷纷起义讨伐大明的烽烟岁月。就在几个月前,闯王李自成的大军杀入北京,传承276年的大明朝一夕覆亡;而很快地,大西王张献忠先克重庆、再破成都,整个四川陷落了。

人们都宁可打进来的是李自成,因为张献忠实在太过残暴。据说此人年少时家境穷困,迫于无奈随父亲入川贩卖私盐,由于驮运货物的驴拉屎脏污了当地富商的大门,父子俩被狗腿子硬逼着吞驴粪,父亲被生生逼死,从此张献忠对四川恨之入骨。多年以后,他的大军终于打进了四川,以“澄清川狱”为口号,在蜀中杀人无算,令人闻之胆寒。大西军所过之处,倘若直接投降那还好,如果当地军民敢于抵抗,就会遭受血腥屠杀,留下十室九空的惨景。

有钱人家纷纷想法子逃离四川,阮嵩这样的穷人无路可去,只能听天由命。不过现在看来,他的命实在不算好。张献忠突然下令,要征用三百名石匠到青峰山采石,身为石匠的阮嵩正好在青城山脚下,也在征召范围内。

他无从抗拒,就这样被押到了青峰山,但平东将军的出现已经让他意识到此行的特殊。而进山的路途更加让他感到不对劲。士兵们经过了好几处适宜采石的采石场,却都没有停住脚步,而是不停地驱赶着石匠们往青峰山深处走去。除此之外,山里出现了比石匠人数更多的士兵,好像是在寻找着什么。

也不知走了多久,来到一处险要的所在。前方突然窜出几只野生的大猴子。青城山的猴子向来习惯了向人乞食,眼下见到一大帮人过来,多半把他们当成了当地山民或者游客,二话不说就扑将上来。

张可旺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寒光,又举起了手中的硬弓,但弓箭还没有发出去,一旁却响起一个焦急的声音:“老爷,不要杀它们啊!”

张可旺并没有放下弓,只是把头转了过去,正看见阮嵩那张充满乞求的面孔。他冷笑一声:“哦?你是想命令我?那么给我一个不杀它们的理由,否则的话,我杀了你。”

阮嵩浑身冷汗直冒:“老爷,我、我…它们是我的朋友。”

“朋友?”张可旺微微一怔,放下了弓箭,“说说看,怎么个朋友法?”

“我就是喜欢猴子,经常放着正经的石匠活儿不做,跑到山上去喂猴子,这一片的猴子基本都认识我,和我很亲近。我还照着它们的模样捏面人…”

“都认识你?亲近你?”张可旺若有所思,“那么,如果我让你指挥猴子,它们会听你的吗?”

“只要给我足够的喂它们的食物,它们肯定听我的!”阮嵩自信地说。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他冲着那几只猴子招招手,猴子们果然乖乖地窜了过来,围在他身边,显得很是亲昵。

“如果要让这些猴子带路呢?”张可旺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些突然变得听话的猴子。

“只要是人能走得了的地方,我想是没问题的。”阮嵩说。

张可旺短暂地思索了片刻,忽然又笑了起来。这一次,他的笑容居然很温和,反而让阮嵩有一种汗毛倒竖的感觉。

“其他人原地扎营,会有人送帐篷食水过来。”张可旺高声命令说,“至于你,跟我来。”

阮嵩很快就明白了张可旺想要让他做什么,那是一个乍一听非常令人匪夷所思的命令。原来是张献忠听闻传言,在青峰山某处有一个“灵穴”,集天地之灵气于一体,风水极佳,若能在那里修建坟墓,可保大西朝万世基业。而这个灵穴所在之处,据说只有猴子才能找到。

然而阮嵩听完之后却心头一震,虽然他并不知道所谓的灵穴或者万世基业到底是真是假,但千真万确的,青城山的猴子隐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每隔几年,这里的猴子都会产生一种不被旁人注意的骚动,只有总是和猴子很亲近的阮嵩才能注意到这样的变化。每到了这个时候,这些猴子就会失去和人类嘻戏讨食的兴趣,甚至变得暴躁而充满攻击性,成群结队地躲入深山。阮嵩曾经尝试着跟着这些猴子,想要看看它们到底去什么地方干些什么,但一来越往深处道路越艰险,猴能走,人难行;二来当他跟得久了之后,猴子们竟然会对他充满敌意,做出攻击的威胁。所以最终他也没弄明白这种奇特的骚动到底从何而来,但却对这种周期算得很准确:每三年一次。算算日子,今年的“骚动期”马上就要来了。

这绝对不会是巧合,阮嵩想,张献忠是算准了日子才派他的义子来这里的。他一定是打定主意,由士兵们找到灵穴,然后立即派石匠去修建墓穴。不过在意外地发现了自己这个猴子王之后,张可旺可以省掉很多力气了。

有了士兵们开山劈路,阮嵩的跟踪十分顺利。他熟悉和猴子有关的一切,能够从一切声音、气味、粪便、痕迹中找到猴子们的去向。几天之后,他找到了一个狭窄到几乎只能容一个人侧身通过的岩缝,那些暴躁的猴子就是从这个岩缝钻过去,然后消失不见的。

张可旺估量了一下那个岩缝,派出一名身材较瘦的士兵,命令他钻过去查看一下。士兵小心地贴着岩缝钻了过去,一小会儿工夫之后,岩缝那边突然传来他凄厉的惨叫声。那叫声里充满着痛苦和恐惧,听得阮嵩只觉得两腿发软,几乎要站不稳。很快地,叫声消失了,士兵再也没有回来,也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岩缝那边只剩下猴子们叽叽喳喳的叫声。而空气中开始弥漫开一股血腥味儿。

“看来找对地方了,很好。”张可旺并不为损失掉一名士兵而感到可惜,反而十分满意。他冲着阮嵩勾了勾手指头:“你,过去看看。”

阮嵩大惊失色:“这…这不是过去送死吗?”

“别人去是送死,你不是猴子王么?”张可旺皮笑肉不笑地把手放在刀柄上,“如果你说的是真话,猴子都喜欢你,它们不会伤你的;如果你说的是假话,猴子不杀你我也会杀你。所以,过去吧。”

阮嵩知道张可旺的命令不容抗辩,否则的话,他的脑袋顷刻间就会落地。他只能强忍着恐惧把身体缩进那道岩缝,摸索着向前一点一点移动,每走一步都担心自己会被岩缝卡住,生生饿死在里面。好在这样可怕的事情最终没有发生,他还是走出了那道狭长的岩缝,眼前一下豁然开朗。

前方是一块四面环山的谷地,面积不小,从峡谷顶端投射下来的阳光照亮了谷地上的一切。阮嵩第一眼就看见了猴子,数以百计的猴子,一个个神情狰狞,充满了狂暴的情绪。在它们的身前,躺着先前那名士兵的尸体,早已经被尖锐的猴爪撕扯得血肉模糊,肠穿肚烂,很多地方露出了白骨。

太惨了。阮嵩不敢多看。他移开视线,小心翼翼地向前迈出两步,猴子们立刻围了上来。它们一个个张牙舞爪,双目赤红,露出口中尖利的牙齿,阮嵩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他抱着头缩成一团,等待着想象中被猴爪袭击的剧烈痛楚。

但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了好久,他试探性地睁开眼睛,发现猴子们似乎还是认出了他,尽管还是一个个一脸凶相,却强行控制着它们的情绪,并没有扑上前来击杀他。

他心里微微一宽,慢慢站起身来,想到张可旺的弓箭和腰刀,知道自己没有任何退路,只能迈开步子向前走。猴群仍然死死盯着他,但还是让开了一条道。在这条道路的尽头,是一个散发出强烈腐臭气息的山洞。阮嵩来到山洞口,朝里面张望了一下,洞里面太黑暗,看不清什么东西,只能隐隐见到几个绿色的光点。

是什么东西在幽暗的山洞里泛着绿光?

阮嵩有些好奇,把头探进了山洞里,突然之间,一股不容抗拒的力量把他一下子卷了进去。没有任何实体,那只是一股无形的力量,把他瞬间拖进了山洞深处,然后压倒在地上——就像是空气忽然有了重量。他的整个身体都不能动弹,只能勉强梗着脖子抬起头,这一看让他差点魂不附体。

——在他的身前,有一大团正在缓缓蠕动着的巨大黑影。黑暗中他看不清具体形貌,但可以隐隐分辨出这个东西形状近似椭圆,有点像一块巨大的岩石,但整体是柔软而蠕动着的。在这块“岩石”的正面,有四五个绿色的光点忽闪忽灭。

阮嵩猛然反应过来,那些光点是这个东西的眼睛!这是一个拥有生命的、可怕的怪物,正在用自己的眼睛观察着他。

他吓得几乎尿了裤子,只感觉那股腐臭味一直缭绕着自己,有一些来源不明的气体流动流遍全身,就像是在检查他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紧跟着,那股无形的力量拉开了他的衣襟,把里面装着的东西都抖了出来。当天被抓的时候出门太急,衣兜里只有一张汗巾,几枚大西朝发行的大顺通宝,以及一个刚刚完成的小面猴。

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手翻检了一番,一枚大顺通宝和那个小面猴一起漂浮起来,升到半空中。阮嵩明白,这个怪物是在仔细地观察这两样东西。他一时想不通,为什么怪物会对这两样玩意儿产生兴趣。

过了一会儿,怪物发出一声近似于喘息的奇怪声响。这一声响就像是一个信号,猴子们一下子涌进了山洞。这一次,它们再也不顾及和阮嵩多年的友情,七手八脚地把阮嵩抬了起来,就像抬着一根木头一样,抬出洞去。他试图挣扎,换来的却是猴子们几下重重的抓挠和撕咬,令他再也不敢造次。

猴子们把他抬到空地的边缘,扔到地上,然后几只身材特别壮硕的猴子推动着几块大石头爬到他身前。它们高高举起石头,准备向阮嵩的脑袋砸下去,阮嵩没有丝毫反抗能力,只好闭目等死。

但就在这生死系于一线的时刻,几声尖锐的破空之响传来,几只猴子几乎在同一时刻倒地,胸口都插着一支利箭。不用看,光听声音,阮嵩也知道这些救命的箭支来自于张可旺。这一刹那,原本凶神恶煞的张可旺在他心目中简直就是救命的神仙。

不只是张可旺,张可旺所统领的士兵们也一起出现了。他们全副武装,兵器精良,只付出了很少的代价就杀光了这些猴子。到了这时候,阮嵩才想起一个问题:那道一线天一样的岩缝如此狭窄,自己都只是勉强挤过来,比自己强壮得多的张可旺是怎么过来的?那么多的士兵有是怎么过来的?

他扭头看向岩缝,不由得大吃一惊:岩缝被整个凿开了,虽然还是很狭窄,但已经足够让一个壮汉通过了。

“真么想到啊,你的命居然那么大,”张可旺来到阮嵩身边,语气里既有些嘲讽,也有些惊奇,“五天了,你居然活了下来。”

“五天?什么五天?”阮嵩莫名其妙,“我来到这里只有一小会儿啊,恐怕连一个时辰都没有吧?”

后来阮嵩百思不得其解。他明明只在山洞里呆了不足一个时辰,怎么会外间就过去了整整五天,让张可旺有时间调集石匠凿开石缝,阴差阳错地救了他的性命。

不过在当时,他也无暇去细想,因为还有更加吸引人视线的一幕——士兵们用长长的绳索捆住了那只怪物,把它从山洞里拖了出来!到这时阮嵩才真正看清楚了怪物的样貌。它就像是一大块浅灰色的肉块,没有四肢,没有头颅和面孔,只是在身体的前端有那几只绿色的眼睛。只看了几眼,他就觉得有些恶心,连忙转开头。

这之后,石匠们被强迫着以怪物所呆的山洞为基础,开始在那里不断开凿挖掘,逐渐修建成一个庞大的建筑物。而怪物也被押运进了建筑物的最深处,不知道要放在那里干什么。辛劳干活之余,阮嵩也忍不住要猜测,这个怪物到底是什么?这个灵穴的本质又到底是什么?张献忠修建这个结构奇特的宫殿,到底要干什么?

反正,他绝对不相信这里仅仅是一个可以保佑王朝的风水宝地。从那个污秽而邪恶的怪物身上,他能够感受到一些深入内心的恐惧,足以令人战栗的恐惧。那是一些超越了王朝更替兴衰的绝大秘密,可惜以阮嵩的见识,实在无法想得更远。

张献忠又陆陆续续抓来更多的民伕,和石匠们一起在深山里高强度地劳作了一年,饱受各种折磨,不断有人死去,又不断有新的石匠和民伕补充进来。数月后,阮嵩终于找到机会,借助猴子的帮助逃离了青峰山,从此躲藏起来,直到张献忠兵败被杀才敢回家与家人团聚。短命的大西王朝顷刻间风流云散,张可旺也恢复了孙可望的本名,在继续抗击清廷多年后,选择投降,引清军入川。

从大明到大西,再到大清,阮嵩经历了三个朝代,自觉这辈子经历丰富多彩,没有白活。但最令他印象深刻的,始终还是那个隐藏于青峰山中的宫殿。大西王朝覆灭后,当年的那些入山的石匠全部不知所踪,似乎只有他一个人逃出来了。他也曾试图再去寻找那座宫殿,却怎么也找不到了,就好像那些原本熟悉的道路被某种神秘力量施展了障眼法。

那座用无数石匠的生命筑成的宫殿,和宫殿中令人毛骨悚然的怪物,从此消失不见了。

倒是过了些年之后,一则流言开始四处纷传:张献忠死后,留下了一处秘密宝藏。

这则流言说,张献忠多年来积攒了足以填满24间房子的金银财宝。在大西国破之前,他把所有的财宝都藏到了一个秘密地点,并且设计了一头石牛和一只石鼓作为标记。至于这些价值连城的财宝具体藏在哪儿,有各种不同的说法。有说埋在锦江河底的,有说沉入岷江的。

最后一种说法是这样的:张献忠以采石料为掩护,命令其义子张可旺驱赶着三百石匠,在青城山的支脉青峰山开凿了一座巨型地宫。那些令人垂涎三尺的金银财宝,就藏在这个谁也找不到的地宫里。

三、

阮帆拿着钱满意地离开了。这位阮猴子的后人又拥有了一笔赌金,然后会在可以预期的未来里把这些赌金全部输光,继续他穷困潦倒的可悲人生。

而冯斯和姜米顾不上去为这位赌棍感叹了。刚才的那个故事,把之前那些断断续续的残片都串联起来了,许多一直想不通的关节,都已经渐渐明晰起来。

“张献忠的这个地宫,一定有大文章!”姜米兴奋地说,“绝对不会是什么宝藏!里面所藏的,一定就是那个魔仆!”

“不只是单一的魔仆,”冯斯说,“还有黑色的花朵。那个所谓的灵穴,就是魔仆和黑色花朵的藏身之所,而张献忠…要么是受人指使的,要么他本人就是个知情者!”

姜米点点头:“没错。这个杀人魔王霸占了灵穴,营造成地宫,一定是想要在里面培养些什么,说不定就是为了养那种奇怪的花。然后玄化道院的道士找到了地宫,虽然付出了惨重代价,但还是抢走了一朵花。仅仅是那么一朵花,就造成了整个道观‘升天’,太可怕了。”

“那朵花…感觉像是对蠹痕的能量进行放大的放大器,”冯斯说,“但是为什么会造成道观消失、却又一直停留在一个异度空间里,这一点我还猜不透。只有找到那个地宫才能有答案了。”

他又说:“而且还有一点全新的状况。刚才阮帆不是讲了么,阮猴子被魔仆拖进山洞之后,感觉只过了很短的时间,出去后才发现已经过了五天了。这是我第一次听说魔仆有干扰时间的力量。我不太明白这具体说明什么,但是和玄化道院里的一切跨越几百年仍然没有变化的状况,一定是可以联系起来的。”

“那接下来,我们去找张献忠的地宫?”姜米跃跃欲试。

“我们?”冯斯愣了愣,“我本来想,你可以留在成都,我自己去就行了。这一路一定会有很多危险,我担心你…”

姜米绕着冯斯走了一圈,忽然揪住他的耳朵,在他耳边大声说:“我早就和你说过了,担心太多会变老的!”

“好吧好吧你赢了,一起去吧!”冯斯揉着耳朵,“其实你完全可以当领导遥控指挥的。”

“领导更要身先士卒!”姜米挥着拳头。

“我倒是想起想起小时候我爸说的话,”冯斯说,“那会儿他总是说:‘我们家,大小事务都由我全权负责…’”

“哇,你爹那么厉害?”

“还有后半句呢:‘…领导下了命令,我就全权负责去办!’”

两人开车回到成都市区,采购了一些登山装备和野外生存必需品,然后连夜开往青城山。青城山景区分为前山、后山、外山,青城外山就是过去的青峰山,山下是一个叫大观镇的古镇,古称大观乡,正是阮猴子阮嵩的家乡。

尽管不如前山后山那么有名,毕竟都属于青城山的资源圈,旅游业依然有声有色。两人毫不费力地找到了住处。此后两天,两人在山里走了一圈,发现颇不容乐观——因为整个青城山系被开发得太完善了。这座山本来就不大,各路旅游资源都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再加上历史上屡屡掀起的寻宝热,他们很难相信这里还有哪个角落是没有被人踩过的。

“我还以为这里会和大兴安岭一样大到没边、搞不好走到哪儿就会冒出个野人呢,”姜米十分忧郁,“现在看起来,就算是野合的男女想要找个不被人撞见的清净地儿都很难。”

“不要思想那么低俗肮脏嘛小姜同志!”冯斯说着,自己也开始愁眉不展,“这里的风景虽然漂亮,但确实…人气太旺了。我没法想象有什么大规模的地宫会藏在这里而不被发现。这样的一座山,实在不像是可以和‘寻宝’‘秘密’一类的词汇沾边的地方。”

“会不会是被那个阮帆给骗了?”姜米忽然想起来。

“应该不会,如果他要设计骗我们,成本太高了,而且没有必要。”冯斯说,“他的故事里所包含的那些信息,全部指向魔仆,外人是不可能编得那么像的。而假如他是守卫人或者黑暗家族里的人所假扮的——收买无数的路人甲配合他、精心编造这一套谎言来骗我们,图什么?直接把我们抓起来或者干掉不是更方便?”

“说得也是。”姜米点点头。

“我倒是有另外一个猜测,”冯斯说,“所谓的规模庞大的地宫,可能既存在,也不存在。”

“你把我都说糊涂了,怎么个既存在又不存在…啊!”姜米猛然反应过来,“你是指…就像玄化道院那样!”

“是的,最初我曾经怀疑,这个地宫压根不存在,也许是张献忠用了三百条人命来做的幌子。”冯斯说,“但后来我琢磨了一下,在阮嵩的叙述里,他确实亲自参与了地宫的建设,而且结构还十分复杂,那应该不会是假的。所以,也许只有唯一的一个可能,地宫存在,却像玄化道院那样,离奇地遁入了另外一个空间。”

“那可怎么办?你那天流了那么多血,最后也不过能从玄化道院的幻影里抓出一个木盒子。这个地宫如果真的也那样消失了,那岂不是根本没有办法进去探寻了?”姜米很是发愁。

“其实呢,就像你说的,大不了当成一次旅游吧。”冯斯拍拍她的肩膀,在心里悄悄叹了口气。

宁章闻又帮冯斯搜索了大量和张献忠宝藏有关的信息,可惜全都是些荒诞的民间传说,一看就是极尽夸张之能事的无稽之谈,并不能带来任何的帮助。不过有一条旧日新闻倒是引起了他的关注。

那是宁章闻从某个专门收藏解放前旧报纸影印版的偏门网站上找到的。当时包括《川报》《四川日报》《四川民报》《华西晚报》等在内的诸多报纸媒体,都报道过一则新闻:1943年4月,一位居住在成都的爱国商人在自己所住的公寓内离奇失踪,现场只留下一个全身冻伤的日本女间谍的尸体。而当时的成都,正处在温暖的春季。

一看到这种离奇的死法,冯斯立即想到了死在巨大冰块里的詹莹。而在报道的剩余内容中,所提到的信息更加惊人:这位名叫陈广泽的商人,经营着一家名叫“锦江淘银公司”的企业,这家公司的全部业务内容,就是寻找传说中张献忠当年埋藏的宝藏!而且,就在他失踪的当天以及前一天,锦江淘银公司的打捞船真的从锦江里捞出了一头石牛和一面石鼓,这两样东西,正是传说中张献忠为了日后寻宝做下的标志。

当然了,如今冯斯已经确信,所谓的张献忠宝藏是不存在的。他有了一个推断,这位陈广泽,或许本身就是为了掩人耳目才开办淘银公司的。他试图通过事先准备好的石牛石鼓以及其他一些从河里捞出来的“财宝”,把人们的视线从青城山转移开,转移到完全没有威胁的锦江。

也就是说,如果真的在青城山大肆寻找,是有可能把那个秘密地宫找出来的,否则知晓地宫秘密的人们不会如此大费波折地去掩饰。问题就在于,到底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找到它呢?

眼看距离秘密的揭开只差最后一步了,却偏偏就卡在这一步,两人实在是焦躁不堪,却也没有办法解决。无法可想的时候,只能强迫自己放松。冯斯忠实地履行着姜米对他的劝告,“心思不要太重”,干脆陪着姜米去把青城前山后山都玩了一遍,心情倒也慢慢好了一些。

“就当是陪我来玩啦!青城天下幽!”姜米对冯斯说。

唯一的一个好消息是,北京的朋友们没出什么状况,对冯斯而言,朋友们不出状况就足够让他烧高香了。宁章闻一面帮冯斯照管网游和查找资料,一面在抽空学习安卓编程,看来是真的想要开发游戏;关雪樱在家里按照冯斯给她找的教材自学文化知识,学习之余继续研究厨艺,监视她的人也一直再也没有现身;文潇岚依然是学霸兼社会活动家,在学校里若干个社团里忙忙碌碌,这几天给她打电话的时候,明显可以听出她心情有些不好。

这一天晚上,两人在一家农家饭馆吃了著名的一兔三吃:辣炒兔肉、莴笋烧兔肉和红油兔丁,吃得大快朵颐。冯斯吃得太饱,饭后有些懒得动,姜米于是独自一人去小镇里散步,他则回到宾馆房间里,看到宁章闻例行的每日网络留言。宁章闻告诉他,已经好几天没见文潇岚了,上一次见面时,听说她在忙什么“学生创业大赛”的组织工作,似乎是一团乱麻状况无数,她简直恨不能克隆一百个自己去办事。

关掉聊天窗口,冯斯想了想,拨通了文潇岚的电话。电话很快接通了,那边的背景音很是嘈杂,好像有女人在声嘶力竭地唱着恶俗的网络歌曲,还有人用汪吐死瑞的本地腔英语起劲地喊着节拍。这他妈是哪家迪厅如此没节操?冯斯暗想。

“事情太多了,忙不过来,”文潇岚疲惫地说,“不过我还撑得住。”

“也不能为了革命不顾惜身体嘛!”冯斯前一句还谆谆教导,后一句又露出了他无耻的本色,“话说就那些学校社团的唧唧歪歪的破事儿,向学校请愿灭蟑螂啦,忽悠男生帮女生打开水啦,抗议食堂沙子里掺的米饭太少啦…也亏你干得津津有味。”

“是是是,我知道你档次高,收复钓鱼岛全靠你了…我得去睡会儿了。先挂啦。”

冯斯放下电话,心里想着,连两人例行的斗嘴环节都被省略了,看来文大小姐是够忙的。正在想着,姜米却已经回来了,按两人预定的“每次三声、连敲三遍”的暗号敲了门。只是姜米天性不安分,每次都要搞搞怪,这回她一边敲一边模仿着美剧里的科技宅:“胖妮!胖妮!胖妮!”

“怎么那么快就回来了?”冯斯把她放进来。

“下小雨了,我担心下大淋成落汤鸡,就赶紧回来了。”姜米说,“真可惜,我还没看够呢。”

“看够什么?猴戏?”冯斯随口问。

“不是,是镇上大妈的广场舞!”姜米简直眉飞色舞,“我在美国的时候就听说过大妈广场舞啦,但是百闻不如一见嘛,真的好有趣!那些大妈比起美国本地大妈有激情多了。”

“是啊,可不是有激情么,周边邻居都能听到想激情杀人…”冯斯哼哼着。

“而且那些配乐很好听啊,”姜米说,“节奏感很强,歌词朴实直白。而且似乎是兼具东西方音乐的特色。”

“这些玩意儿,在中国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做农业重金属。这是中国继火药、指南针、造纸术、印刷术之后的第五大发明,将来中国向外输出价值观就靠它了。”冯斯一本正经地说。

“切,一听就是你们这些自以为有品的网络愤青编出来埋汰人家的!乌鸦落在猪身上!”姜米撇撇嘴,“我真的觉得挺好玩的啊,我今天正看到那些大妈分成几派在斗舞,简直跟武侠小说里的武林大会似的。每一队还专门有dj大妈喊口号呢,而且有一队的大妈喊的是英语,别提多有范儿了!”

“您这样的审美能力,到了网上指定被划入胸大无脑流…等等!”冯斯忽然一下子脸变得凝重起来。

“你怎么啦?”姜米一怔。

“你刚才说,有一个老太太用英文喊话,喊的是不是‘1,2,3,4…’?”冯斯一把抓住姜米的手。

“是、是啊。咋了?”姜米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另外,你能不能给我哼一下,喊‘1234’的时候老太太们伴舞的音乐?”冯斯说。

“歌词记不住,反正就是爱来爱去飞翔来飞翔去的,调子倒是蛮简单流畅…”姜米随口哼了几句。虽然找错了一两个音,但冯斯还是能立即分辨出来,这是一首最近在网络上被炒得十分火热的所谓“神曲”。听到这首神曲的曲调,他如坠冰窟,浑身发凉。

“你到底怎么啦?”姜米看着冯斯的表情,不自禁地有些害怕。

“就在几分钟之前,我刚刚听到了这首神曲,也听到了老太太用蹩脚英文喊的节奏。”冯斯缓缓地说。

“那你的耳朵不错啊,”姜米有些惊奇,“那边离这里还有段距离呢,中间又有几栋楼隔音。换了我我还真听不见。”

“不,我不是在窗口听见的,而是在电话里听见的。”冯斯说。

“电话?”姜米不解。

“和文潇岚通的电话。”冯斯神情阴郁。

“和文潇岚通的电话…不会吧?”姜米一下子明白过来,脸色变得苍白。

两人面面相觑,巨大的恐惧在内心生起。就在这时候,姜米的眼睛瞥向了墙角:“奇怪,进了些虫子。”

冯斯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只见房间的墙角果然有一些小虫子在爬行。这种虫子形状近似甲虫,但比甲虫小得多,体型基本只有一只蚊子的大小,而且颜色血红,看着就让人有毛骨悚然之感。再仔细一看,这些虫子是从门缝里爬进来的,还在源源不断地涌入,而且一进来就顺着墙分散到了房间的四周。

就像是一种有意识的包围。

姜米抓起枕巾,想要扑打,冯斯一把拦住她:“别轻举妄动!这一带旅游业做得那么好,就算有虫子,也绝对不可能这么成群结队地进来。这些虫子,是特殊的人带来的,千万别乱碰。”

他把“特殊的人”四个字故意说得很响亮。片刻之后,门外响起了一声阴笑:“冯斯啊冯斯,你真的是个很聪明的孩子,如果不是逼不得已,我是真心不想和你为难。”

这个声音压得很低,语气里充满了邪恶,但冯斯却发现,这声音听来很是耳熟。姜米也凑到他耳边说:“这个声音好熟啊。不过腔调太怪,我一下子分辨不出来。”

“等他进来,我们就清楚了。”冯斯说着,提高了声调,“请进来吧!”

门把手转动了一下,门开了,一个人影踉踉跄跄地冲了进来。那是文潇岚。此刻的文潇岚显得委顿不堪,颇为憔悴,冯斯连忙扶住她:“你怎么样?没事儿吧?”

文潇岚含着泪摇摇头:“我没事儿。对不起…我并没有把你的行踪说出来,但我们的电话被监听了。然后我被抓到了这里,我没有能力反抗…”

“这不是你的错,不反抗是对的,而且就算说出来也没关系。”冯斯拍着她的肩膀安慰她,身旁却忽然响起一声尖叫。他急忙回头,看到姜米用手捂着嘴,满眼都是无法言说的深深惊骇。

他深吸了一口气,抬头看向门口,这一看也让他像遭受到了雷击一样,浑身一震。门口站着一个他绝对想不到会是敌人的人,但无情的事实摆在眼前,这个人就是敌人,那一脸的凶悍、冷酷、恶毒、阴狠,是他过去从来没有在此人脸上见到过的。

冯斯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不发抖:“季阿姨,你好。”

是的,这个监听了他和文潇岚的通话、把文潇岚从北京绑架到青城山,如今带着一脸凶相走入房间的敌人,赫然是季华。

姜米的亲生祖母季华。温和、平易、充满知性气质的季华。一直对待两人亲切慈祥、有如家人一样的季阿姨。

而现在,她的脸上再也没有了数天前的从容优雅。此刻的季华,脸色灰败,咬牙切齿,眼睛里布满血丝,一向梳理得很整齐的头发也显得凌乱不堪。最可怕的是她的神情,既凶恶又歹毒,还混杂着一丝抹不去的惶恐与紧张,这让她的脸看上去像一条凶残的母狼。

“判若两人”这个词,在季华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然而更加惊人的,是季华接下来所说的话。当听到冯斯喊出“季阿姨”三个字之后,她撇了撇嘴,忽然发出一阵刺耳的尖笑。笑毕,她一步步地走到冯斯跟前,脸上带着嘲弄的笑意:“季阿姨?不,你弄错了。这个名字只是我随口编的。我也并不是杨谨的母亲。那一天,是我杀了杨谨,但还没能来得及逃走就被你堵在了屋里。出于某些禁令,我不能杀你,于是只好伪装成杨谨的母亲来骗骗你了。”

冯斯和姜米对望一眼,心里都翻腾起一股复杂的情绪,那并不只是被人欺骗的愤怒与伤心,更加有失去一个原本亲近的亲人的失落。姜米忽然大声问:“那你不是季华,到底是谁?”

对方的脸上再度浮现出嘲讽的笑容:“我是谁?其实冯斯本来应该认识我的,不过他总是呆在自己的世界里,摆出一副蔑视权贵的清高德行,这才会轻轻松松被我骗过啊。”

冯斯听得莫名其妙:“我应该认识你?你到底是谁?”

“季华”故意摆出一脸的神秘:“我问你,你知道当初,是谁把你的养父冯琦州请到北京的吗?”

冯斯霍然向后退出好几步,开口时连声调都变了:“你!你!你是那个副校长!主管基建的副校长!”

“季华”似乎十分满意看到冯斯这副惊骇的表情:“没错,就是我。我的名字叫做李济,但你在学校里一年有多,却从来没有留意过我的存在。”

“你原来是个女人!你是女人!”

“我当然是个女人。谁告诉你校长就必须是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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