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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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斯不由得怒从心起,看准时机狠狠一脚蹬出去,正踹在男孩的腰间。男孩瘦弱的身躯一下子被踹飞了出去,从门洞里摔出门外,晕了过去。

妈的,老子堂堂天选者,居然差点被这么个小破孩杀死,冯斯又是吃惊又是后怕。他费力地站起身来,看见那一袋子外卖因为自己刚才做后仰躲避动作时放手了,在地上摔得汤汁四溢,心里更加恼火。但他毕竟经过这一年的磨砺,遇事比以前冷静多了,很快想到,这么一个小屁孩竟然会在光天化日之下刺杀自己,而且出手如此凶狠,其中多半有重大缘由。他探头看看,楼道里暂时没有人,连忙把摔晕过去的男孩抱进屋子里,然后关上门。

他把男孩放在客厅的沙发上,检查了一下伤口。男孩毕竟身体没有长大,力量和速度都不足,虽然出手挺狠的,冯斯还是躲得比较及时,只是被划伤了表皮,流血不多,对于经常打架打得鼻青脸肿的他实在不算什么,涂点药水贴块创可贴就没事了。

冯斯把地面上的狼藉打扫干净,然后唉声叹气地给自己泡了一包方便面。吃完面,男孩也醒了,他从沙发上坐起来,毫不避让地和冯斯对视着,目光中充满了仇恨。从面部肌肉的微微扭曲可以看出,被冯斯踢到的腰部还是很疼,但他倔强地强忍着,没有喊一声痛。他的长相还算清秀,但是脸上黑黑的,好像是很久没洗脸了,衣服上也有几个破洞。

这可有些奇怪,冯斯想,想杀我的人倒也不少,但大都是因为自己天选者的特殊身份,不涉及到个人私怨。但眼下的这个小男孩,分明就是恨自己入骨的态势——他干什么要这么恨我?

但这个孩子挨打后强忍痛楚不吭声的模样,却让冯斯有些会想起了自己小时候。他虽然打架很厉害,挨打的时候却也不少,但每次挨打,他总是咬紧了牙关,既不喊痛也不求饶。眼前的这个男孩,让他莫名觉得有一种熟悉的亲切感。

“说说吧,我哪里得罪你了,你非要杀我不可?”冯斯手里把玩着那把弹簧刀,“这可是管制刀具,真能杀死人的,刚才我要不是躲得快一点,就被你开膛破肚了。”

男孩不吭声,还是狠狠地瞪着他,忽然之间,肚子里响起了清晰的咕咕声。他脸上微微一红,冯斯已经笑起来了:“肚子饿了吧?看你这样子,也没力气杀人了,要不要先吃点东西?”

男孩抿着嘴唇,最终还是轻轻点了点头。

冯斯随手把弹簧刀扔到桌上,转身进厨房泡了一包方便面,又拿出两个方便卤蛋。他注意到,桌上的弹簧刀比先前有些移位,说明男孩曾重新拿起这把刀,试图再次袭击他,但最后还是放弃了。

“来,吃吧。”冯斯说着,递给男孩一双筷子。男孩接过筷子,一言不发地大口大口吃起来,他看样子真的是饿坏了,连方便面的油汤都喝干净了。最后他放下空碗,虽然脸依然绷得很紧,但冯斯能感受到对方的敌意减少了许多。

“好了,我也请你吃过饭了,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是谁,为什么要杀我?”冯斯问。

男孩迟疑了许久,慢慢地开口说话:“我要为我的哥哥报仇。”

“你哥哥?报仇?”冯斯一愣,“我好像从来没有杀过人,谈何报仇?你哥哥是谁?”

“你没有亲手杀死我哥哥,但他是因为你而死的。”男孩说。

“我更糊涂了,”冯斯摇摇头,“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还记得去年你们学校的体育馆出过事儿么?”男孩问。

冯斯当然记得。那次是一场校内的篮球友谊赛,在比赛的下半场开始之前,一个来自西藏的黑暗者封闭了整个篮球馆,打算抓住刘岂凡。这个欧洲人由于其特殊的修炼方式,脑子有些不太正常,一时兴起试图毁掉整个篮球馆,最后冯斯和刘岂凡合力制住了他。

“还记得,怎么了?那个黑暗者是欧洲人啊,难道也会是你的哥哥?”冯斯看着男孩再明显不过的中国人的面孔。

“不是那个黑暗家族的,”男孩摇摇头,“当时有一个突然出现的守卫人。你还记得吗?”

冯斯回忆了一下,忽然间恍然大悟:“啊,你是说那个姓丁的……叫什么名字来着?丁小……丁小什么?”

“丁小齐。”

“对!丁小齐!”

手背上被血滴过的地方一直在发烫,而且似乎越接近范量宇温度越高,文潇岚凭着这唯一的一点指示,离开整容医院,在医院背后的小巷里穿行着。

她想要拨打范量宇的手机,这才想起根本不知道手机号码。好像和范量宇认识以来,一直都是这个怪物莫名其妙地一次次出现在自己面前,事先也从来不打任何招呼。而自己好像也习惯了那两颗大头突如其来地现身。

我大概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不害怕他的人,文潇岚自嘲地想,却也隐隐有些自豪。

但是现在,似乎轮到自己第一次去主动寻找范量宇了。她不知道范量宇到底遇到了什么样的麻烦,但内心深处的直觉告诉她,双头怪物现在的处境一定十分险恶。这是一个罕逢敌手的强人,正因为如此,一旦遇到敌手,就绝对不是一般的角色。

她越来越着急,但现在好像是来到了距离范量宇很近的区域,血点的温度不再改变了。她只能凭着眼睛和耳朵去寻找。这里是一片拆迁过后的空地,却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并没有开始兴建新的项目,于是成为了附近居民的临时停车点。现在空地上停满了各种各样的不同价位不同大小的汽车,有如一座钢铁迷宫。

文潇岚穿行于迷宫中。她猜想范量宇如果像上次那样受了重伤的话,多半会藏匿于汽车车底,于是打开手机上的手电筒,一辆车一辆车地检查着。当经过一辆smart的时候,车厢里忽然传出一个声音:“别看下面了。我在这儿。”

是范量宇的声音!文潇岚急忙直起腰来扭头看去,果然看见范量宇坐在副驾驶位上。她忙问:“你怎么样?受伤了吗?”

“算不上受伤,不过可能比受伤更糟糕,”范量宇咧嘴一笑,“我的附脑可能暂时失去作用了,什么时候能恢复不知道。”

“附脑?失去作用了?”文潇岚目瞪口呆,“那你现在……”

“现在我就是个废人,”范量宇说的很轻松,“而且因为大脑多多少少也会被附脑所影响,我已经连开车的力气都没有了。你会开车吗?”

“寒假刚拿到驾照,没有正式上路过,”文潇岚一边说着,一边拉开车门坐在了驾驶位上,“今晚就算是第一次吧。”

好在深夜的马路上车并不多,北京的马路也足够宽,文潇岚虽然有些新手的小紧张,还是始终沉住气,顺顺当当地把范量宇载到了他的一处秘密藏身之所。

“这家酒店是范氏家族经营的,所以住在这里一般情况下不会泄露行踪。”范量宇说。

“你平时在北京一直就住在这里的?”文潇岚费力地把范量宇扶出电梯,扶进这间商务套间。房间原本应当陈设豪华,但范量宇好像是故意撤去了其中的沙发、地毯、茶几、电视、带有席梦思的大床等等物件。如今宽大的房间里,只有一张单人的硬板床,床前放了一张斑驳掉漆的木桌,连椅子都没有,一台笔记本电脑放在床脚的地板上。一个破旧的木头衣柜里叠着一些样式和颜色都差不多的衣物,比如文潇岚见得最多的那种宽大的可以藏起他骇人头颅的套头衫。整个房间显得空空荡荡很不协调,就像是欠债跑路的富商留下的空房子。

“还有另外一两处地方,不过那些地方接收信息不够方便,多数时候我还是住在这儿。”范量宇说。他在文潇岚的搀扶下勉强坐在了床上,仍然显得浑身虚弱无力,抬一下手都很勉强。

文潇岚环顾四周,在套间的屋角发现了一个装矿泉水的箱子,取出两瓶来,把其中一瓶拧开盖子,再把瓶口凑到范量宇的嘴唇边。

“看来你可以做一个合格的老妈子。”范量宇怪笑一声,由文潇岚喂着咕嘟咕嘟喝下去小半瓶水。

“看来你一时半会儿还死不了。”文潇岚板着脸。她也渴了,顺手举起这瓶范量宇刚刚喝过的矿泉水,也喝了几口。

“到底是怎么回事?”文潇岚问,“是黑暗者么?他们能厉害到把你伤成这样?”

“不是,不是黑暗家族,也不是守卫人,”范量宇说,“是普通人。”

“普通人?”文潇岚瞪大了眼睛,“就是你在车上时跟我说的那个……第四股势力?”

“是的,第四股势力,和你一样的普通的人。”范量宇说。

“真的能有那么厉害吗?”文潇岚不解,“我记得你说过,就算是被子弹打成重伤,你的附脑也可以帮助身体迅速痊愈。”

“但是他们直接攻击了我的附脑,”范量宇说,“只是一个一钱不值的小把戏,居然能让我着道。不过,我确实也是第一次见识到这种能让附脑瞬间失去作用的药剂,比我们守卫人用来镇静附脑的‘酒’强出何止百倍。”

文潇岚想了想:“我有点明白了,估计是对方用什么涂抹了毒药的武器攻击你,你故意挨了一下,原本是想吓唬一下敌人,却没有想到这种药剂连你都扛不住。”

“我还以为你会取笑我一顿,说我故作张狂结果阴沟里翻船什么的。”范量宇说。

“不,你并不是故作张狂,”文潇岚说,“那只是你摧毁敌人战斗意志的心理战术。我们认识很久了,我觉得我对你稍微有了那么一丁点了解,你只是每一战都务求胜利,所以把一切手段都用到极致,以便让敌人未战先怯,以保证你在气势上永远占上风。这一次,只不过是意外。”

范量宇盯着文潇岚看了一会儿,忽然间哑然失笑:“我还真是小看你了,以为你只有啤酒瓶的智商呢。”

文潇岚毫不客气地在范量宇头上凿了一下:“滚蛋!”

她接着又现出愁容:“可是小樱现在到底怎么样了呢?你的伤又什么时候才会好呢?”

“我进去之后,根本就没有听到小哑巴的声音,”范量宇说,“不过,至少在我的附脑失效之前,我能感知到她还活着。至于我,恐怕比小哑巴的状况要麻烦得多,这是一种我从来没有遇到过的药剂,而且攻击我的人身上没有丝毫附脑的气息,很有可能就是曾经在日本出现过一次的第四股势力。”

“可是……你不是说,他们以前一直都尽量隐匿行踪,不在外界公开活动么?”文潇岚问,“这次怎么会又拐走小樱又向你发动袭击?”

“说明他们有了非现身不可的理由,”范量宇说,“这一次,或许守卫人、黑暗家族、魔仆和这第四股势力取得了共识:魔王准备苏醒了。”

“是因为冯斯的蠹痕被唤醒的缘故吗?”文潇岚又问。

“这是唯一的可能性,”范量宇说,“天选者的力量和魔王的觉醒息息相关。他既然初步唤醒了蠹痕,魔王的归来恐怕也快了。”

“在这种时候,你偏偏失去了力量……不过你看起来并不担心?”

“担心有什么用?”范量宇耸耸肩,“最多不过是个死。你应该知道,我对于地球的命运什么的,从来不是那么在乎。”

“因为你也从来不在乎自己的死,是和给你送车的那个女孩也有关吗?”文潇岚说完,又摆了摆手,“算了,这个问题你不想说,我不多问。我有另外一个问题,今天一见到那家整形医院,你就着着急急赶我走,是为了什么?”

范量宇沉默了一会儿,缓缓地回答说:“这家医院的前身,是一家属于范家的私人诊所,后来出于种种原因被放弃了。在我还小的时候,力量被唤醒之前,曾经被人带到过这里。照片上的那个女孩,就是为了我而死在这里的。”

你总算又跟我多说了一点儿,文潇岚欣慰地想。

一提到项坠里的女孩,气氛陡然变得沉重,自己附脑被遏制都显得满不在乎的范量宇,此刻双目凝视着墙外的远方,好像是沉浸在往事里难以自拔。文潇岚忽然禁不住想,在这间空旷如荒野的房间里,这个外人眼里的杀人狂魔,是否就一天复一天、一夜复一夜地陷在旧事的纠缠中,孤独地度过他的人生呢?她觉得鼻子有点微微发酸。

两个人长久地没有说话,直到文潇岚感到一阵倦意涌上来,忍不住打了个呵欠。范量宇看了看她,说话了:“我让人给你安排一个房间,你先去睡觉,天亮之后回学校吧。”

文潇岚还没有答话,范量宇忽然脸色一变。他挣扎着跳下床,趴在地上,耳朵紧贴地板,仔细倾听着。

“怎么了?”文潇岚忙问。

“外面有动静,”范量宇说,“但是我现在附脑不能起作用,没有办法感受别人的蠹痕。”

“这里不是你们范氏家族的地盘吗?”文潇岚问,“还有别人能闯进来?”

“范家在四大家族里本来是最弱的,因为有了我,才成为最能打的,”范量宇说,“但现在我不能打,这里的防御就不算什么了——你干嘛?又想找啤酒瓶吗?”

“那总不能等死吧?”文潇岚说着,真的在套间里窜来窜去,最后她从卫生间里拿出一根金属管子,原来是用来晾毛巾的金属架。

“总算比啤酒瓶好一点,不过还是屁用没有。”范量宇哼了一声,“这里楼层虽然高,外墙装满了空调,落脚的地方不少。你小心一点,从窗口爬出去,找个地方躲起来,不会有人注意到的——你的运动能力在普通人里还算将就。”

“你刚刚赶了我一次,现在又想赶我?”文潇岚狠狠瞪了他一眼,“以前你还可以找借口说我是累赘,现在你走路都得我扶着,还不是得靠老娘来保护你?”

她想起了之前那个女子嘲讽她的话,立即照搬了出来:“弱鸡!”

范量宇仰天大笑起来,笑毕,轻轻摇了摇头:“他娘的,老子还真拿你没办法,那你就呆着吧。”

文潇岚虽然嘴上强硬,心里还是难免有些打鼓。她也能听到外面传来的隐约的战斗声和呼喝声,以及伤者垂死的惨叫声,听上去敌人越来越接近这个房间。侧头看看范量宇,仍然是毫不慌乱,她不禁有些佩服:不愧是杀人狂魔,遇到自己可能被杀的时候,还是镇定自若。

她握紧了手里的金属架,盘算着万一真有人冲进来的话,自己第一下应该往哪儿打。当然,其实她也清楚,别说凭这根破管子,就算发给她一把冲锋枪,她也无力照护范量宇的周全,自己逃命或许是当前的最优抉择。然而,她就是不愿意在这种时刻把全然无助的范量宇扔下不管。这个男人在旁人眼里或许是凶徒,是恶魔,是杀戮机器,是人见人畏的怪物,但在她的心里,却不过是一个内心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痛苦的凡人。

那个一本正经地陪她上课、陪她坐在池塘边喂麻雀、陪她参加变装舞会的凡人。

我不能扔下她,大不了就是个死,她紧握着金属架,发狠地想着。

门外的喧哗声越来越大,步步逼近,突然之间,文潇岚的眼前一黑,周围的一切都陷入了黑暗里。已经有过一次经验的她马上反应过来,这是敌人又施展开了幻域。

“喂!大头!你在哪儿?”文潇岚喊了起来。

一只粗糙的大手伸过来,握住了她的手:“别慌,那么大惊小怪干什么。”

文潇岚吁了一口气:“你怎么能理解大人找孩子的心情……啊,亮起来了。这是什么地方?”

她睁大了眼睛,看着眼前这一片奇特的幻域,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丁小齐。

这是一个在守卫人世界里毫无名气、甚至可以说默默无闻的名字,但冯斯碰巧知道他,而且还和他见过两次面。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贵州的山村里,那是冯斯作为天选者第一次出现在守卫人们的公开视线中。在一大群守卫人当中,丁小齐穿着民警的服饰,显得多少有些与众不同。

第二次见到他,则是在那场惊心动魄的篮球馆事件中。丁小齐作为第一个到达现场的守卫人,告诉了冯斯敌人的目的是刘岂凡,并且告诉了他对付欧洲人的方法。不过在此之前,冯斯狠狠一头撞在他身上,把他的肋骨都撞断了好几根。事件平息后,丁小齐也不知所踪,冯斯很快忘记了这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瘦瘦的年轻人。

“我还记得他,丁小齐,”冯斯说,“他好像和我说过,你们家族也是一个势力并不大的小家族,而且碰巧就在‘老祖宗’所在的那片贵州山区。可是,你说我害死了他,是因为什么?难道是他被我撞伤之后……”

男孩轻轻地点了点头:“受伤之后的第三天,我哥哥离开北京,飞回贵州,但是回到家的时候,却已经受了很重很重的致命伤。他中了别人的埋伏。”

“所以你怪在我身上?”冯斯问。

“不怪你还能怪谁?”男孩突然激动起来,提高了声音,“我哥哥的蠹痕能让他自个儿到处乱闪,虽然不如那个叫王璐的可以让其他东西也动起来那么厉害,但是用来逃命最好用不过。如果不是因为你让他受了重伤,他怎么会逃不掉?你明明知道的,你当时完全可以不去伤他,而且他如果不是为了保护你,也根本不会受伤。”

男孩嘴里的“到处乱闪”“让其他东西也动起来”,指的是丁小齐和王璐的蠹痕。丁小齐可以在蠹痕范围内瞬间移动自身,王璐则强得多,可以移动蠹痕内所有的物体。

冯斯的目光黯淡了下去:“你说得对,其实他并不算是有恶意,只是我当时……心情不太好,也看出他不想要我死,所以想拿他出出气。对不起,他原本不应该受伤,那是我的错,确确实实是我的错。”

冯斯双手抱着头,心里一阵阵地后悔。丁小齐在守卫人世界里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他的死,对于范量宇王璐等人来说,或许还不如死一只蚂蚁。但对冯斯而言,这是一个活生生的和他打过交道的人,却因为他一时的冲动戾气而失去了生命。

失去生命。无论已经在魔王的世界里见到过多少次血腥的死亡,这种事还是始终让冯斯感到不舒服,更别提自己是造成丁小齐死亡的重要间接原因。那个和和气气的、喜欢说两句笑话的年轻人,以后再也不会出现在他的亲人面前了。

过了好半天,他才回过神来,看着一直站在一旁默不作声的小男孩,轻声问:“你叫什么名字?”

“丁骞,张骞出使西域的骞。”男孩回答。

冯斯走到丁骞身前,双手按在他的肩膀上,诚恳地说:“丁骞,你听我说,这件事确实是我的错,我对不起丁小齐,对不起你和你的家人。但是我不能因为这件事就让你杀死我,抱歉我做不到这一点。”

“我明白的,”丁骞咬着嘴唇说,“其实我也并不是真正想要杀你,我以为你是天选者,我的刀肯定伤不了你,就是想吓吓你,没想到你那么……那么……”

“那么没用是吧?”冯斯说,“我本来就是个没用的天选者。不过你那一刀的确够狠的,要不是我打架经验还算丰富,说不定真被你一刀开膛了。话说回来了,我也不太了解一个守卫人家族里的成员应当有什么样的生活,但你看起来也不过就十岁上下吧?不需要上学或者练武什么的吗?”

“本来是需要的,但我的家族已经没有了。”丁骞低声回答。

“没有了?怎么回事?”

“我的家族原本就很弱,一直悄悄躲在大山里,过着山里人种田砍柴的生活,很少和其他守卫人打交道。就是自从去年你被发现之后,族长、就是家族里的一位叔公开始不甘心就这样一直躲着,他也想要出去做点事,至于是真的想要帮忙还是想要借机捞一把,那就不知道了。我哥哥一直反对,也没有什么用。”丁骞撇撇嘴,显得对这位族长颇为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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