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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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赌服输。我说了,有些事情要靠这盘棋来决定,你没有拒绝,所以,从今以后,家务主要还是由你来做,因为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我要好好休整。”

程铮傻傻地看着她,她说什么?是他听错了吗?

“休整什么?”

“我答应你妈妈不放弃治疗,调养身体,好……不让他们失望。”她还是面皮薄,说不出要给他生孩子的话。

良久,苏韵锦才听到一个怪怪的声音回答她:“我不太会做家务,但我会学。”

顺着他的手靠在他怀抱里的那一刻,苏韵锦想起了自己那天对章晋茵说的最后一句话:“对不起,我不能……两个人在一起能否幸福任谁也没办法保证,但我可以对您说的是,如果程铮不幸福,我会比您更心疼。”

她听见程铮慢慢说道:“我从来没有后悔过跟你分开,因为不管走得多远,我总相信有一天我会把你找回来。苏韵锦,我终于还是找回了你。那天你说害怕我们会走四年前的老路,其实也没什么好怕的,只要你还在那里,我每次都能把你找回来。”

程铮也不知道自己拥着她多久,不远处传来的孩子的笑声,他看过去,几个一身泥巴的半大孩子看着他们,一边刮脸一边笑,农村的孩子,难免对这样的场面感到新奇。

“韵锦,我们可不可以先起来?我的脚有点麻。”他还保持着下棋的盘坐姿势。苏韵锦站了起来,再拉了他一把,“走,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在苏韵锦另一个堂舅家的门前,程铮看到了多年不见的阿婆,阿婆九十多岁了,样子跟当年没有什么分别,只是眼睛彻底地看不见了,正坐在堂屋前的小凳子上摸索着择菜。程铮忽然想起,很多年前,当他冒充苏韵锦男朋友参加她妈妈的婚礼时,就曾应承阿婆,如果他们以后结了婚,一定会亲口告诉老人,想到这里,他无声地握紧了苏韵锦的手。

苏韵锦拉着他在阿婆膝边蹲下。

“阿婆,我是韵锦,我跟程铮一起来看您了。”

阿婆停下了手里的动作,张开无牙的嘴笑道:“韵锦,你来了,好像前段时间你妈妈还来过呢。”

“阿婆,我是程铮,您还记得我吗?就是打日本人的那个?”程铮手伏在阿婆膝上,殷殷地问道。

阿婆抬头想了很久,“打日本的,哦……你是我们家韵锦的小男朋友来着。”

“对,对。”程铮也不管阿婆能不能看见,拼命点头。

苏韵锦含笑看了程铮一眼,对阿婆说:“阿婆,我和程铮又在一起了。”

阿婆继续择菜,一副不以为怪的模样,“你们不是一直在一起吗?”

程铮和苏韵锦俱是一愣,然后默默握紧对方的手,“是的,阿婆,您说得对……”

“想起我和你们太外公年轻的时候,总是吵吵闹闹的,一转眼五十年过去了。如今,再也没有人跟我斗气了……”

阿婆还在絮絮叨叨,太阳的暖意让苏韵锦有困意,她放心地将头靠在程铮的肩膀上。

年轻的时候我们也曾走失,还好,兜兜转转,原来你还在这里。

尾声

郁华:

别来无恙。一年多不见,几天前收到你的邮件,想起你说的利费伊河上的桥,还有南岸的都柏林堡,开始有些向往,能让你决定长久留下来的地方,想必是很好的。

今天是周子翼和陈洁洁的儿子弥月,周家大摆筵席,我和程铮都去了。你的礼物—那个手镯我已代为送到。孩子长得很漂亮,跟他父母一样。程铮看了孩子很久,但他没有伸手去抱。我知道他是顾及我的感受。我仍在配合医生调理身体,不到最后就不能放弃希望。

那天你问我是不是感到遗憾,是的,我很遗憾。不知道老天是否能再给我一次机会。但如果注定这辈子我与孩子无缘,那也只能如此。幸而我还有他。

晚上卸妆时,程铮看到我戴着那对海蓝宝的耳环,对我说:“真不能想象,当初我会和你分开那么多年。”

我说,如果没有中间那几年,就没有今天可以携手到老的程铮和苏韵锦。即便是今天的程铮遇见当年的苏韵锦,不管多爱,只怕这段感情也不得善终,反之亦然。

对了,本来不想提的,今天晚宴上,周子翼看上去很高兴,多喝了几杯。我上洗手间的时候,看到他再走廊上看着手镯发呆,见到我,他只问了一句话:“都柏林会不会下雪?”

我忽然想,如果现在的你初识周子翼,还会不会为他蹉跎那么多年。你说羡慕我,不管什么时候转身,都有那个人在等我,而你转身只看到自己的影子。其实我觉得,错误的时间遇到错误的人,等待也是徒劳。我用了四年才想明白这个道理,你比我聪明得多,想来也是懂的。如果回头看不见他,不如向前看,毕竟都柏林的风光那么好。

苏韵锦

2007年8月

番外 断腿王子

“这个故事的主角是一个王子……干吗这副表情?王子怎么了?你们女人喜欢的童话故事里不都有一个王子吗?什么?他的王国位置和家族渊源?这些重要吗?编故事的人没空写这些细节,当然,也有可能是我忘了。重点是,这个王子高大、英俊、聪明……废话,当然还富有。他心情好的时候骑白马,心情不好的时候骑黑马。笑什么?听故事呢,严肃点!这个王子还很有名,没错,就是和灰姑娘有一腿的那个。

“王子什么都很好,唯独有个缺陷,他断了一条腿,摔的!骑马兜风的时候光顾着偷瞄河边洗衣服的灰姑娘,没注意脚下。腿断了以后,王子还想着灰姑娘,下决心要把她娶回家。他让人照着灰姑娘脚的尺寸定做了一双水晶鞋,故意挨家挨户地让全王国的未婚姑娘们试穿,再加上舞会、南瓜车的伎俩,还有仙女媒婆的帮忙,终于把灰姑娘领回了他的城堡。

“王子是个要面子的人,腿不好,更要站得笔直,从来不肯弯腰。他给灰姑娘打造那双水晶鞋,也是为了两人站在一起的时候他总能平视着灰姑娘的眼睛。灰姑娘个子有点矮,水晶鞋的鞋跟高,你懂的。灰姑娘住进城堡以后,很快厌烦了那双水晶鞋,每天踮着脚尖太累,周围的一切都让她不快乐。可是王子从小生活在这里,外面的世界同样令他陌生,他害怕灰姑娘离开他的城堡,回到自己的世界,他拖着断腿就再也追不上她。于是王子害怕了,他给城堡安装了一道又一道门和锁,越是这样,灰姑娘越是想逃。在挣脱这个‘牢笼’的过程中,王子拥有的一切都成了过错,包括他华丽的宫殿、习以为常的锦衣玉食,甚至他很少弯下的腰都成了灰姑娘厌弃的理由,对了,还有他的感情。所以,终于有一天她跑了出去,再也不肯回来……”

(静默了一分钟后)

“喂!我说了那么一大通话,嘴都干了。我们怎么说也是有血缘关系的人,要不要这么冷漠?!”

程铮用力地拍了一下吧台,有些尴尬,更多的是气愤。

章粤瞥了一眼他的手,敷衍地回答道:“你都断了腿了,爱护一下你的手吧,别弄得四肢没一处健全的。你不疼,我的吧台还疼呢……所以,这个笑话……哦,不,这个故事是告诉我们要尊重残障人士吗?”

赶在程铮发火之前,章粤又拍了拍他的肩膀,半劝半哄地安抚着,“好了,姐跟你开玩笑的。我还能不懂你的意思?说出来心里舒服点了吧。”

程铮烦躁地耙了耙头顶的短发,说:“你说王子就活该遭人嫌弃?因为大家生活环境不一样,灰姑娘就可以把别人的感情当作笑话,踩在脚下?这难道不是另一种偏见?不对,是歧视!真他妈不公平!”

章粤没再搭话,继续在程铮的肩上轻拍两下以示赞许,顺便对一旁憋着笑的酒保无奈地眨了眨眼睛。这几年章粤习惯了程铮喝了几杯酒后就朝她大吐苦水,他心中憋屈,她这个表姐做做垃圾桶也是应该的,何况今天是她先挑起的话头。别看程铮平时在外一副什么都无所谓、得不行的样子,在她面前喝醉了哭鼻子也不是没有过。只不过听见有人痛诉血泪史还要标榜自己是“王子”,实在有点好笑。

“你今天这个版本挺特别的啊。嗯,怎么形容呢……”章粤敲着下巴寻找合适的形容词。

“文艺!”一直低头擦杯子的酒保及时补位。

章粤对他投去一个赞许的眼神,不愧是她的员工。

“对,就是文艺!我都不习惯了。”章粤笑嘻嘻地对程铮说,“关键是这风格跟你不怎么搭。”

“滚蛋!”程铮没好气地朝章粤和酒保亮出一个恶狠狠的表情,“今天你眼巴巴地叫我来,故意哪壶不开提哪壶,就是为了拿我寻开心!没空搭理你们,我明天还有事,走了。”

章粤赶紧稳住他,笑道:“我还不知道你这几天魂不守舍的是为什么事?急什么?该来的跑不了,姐会帮你。好一阵你都不来我这,陪我再聊会。王子就王子吧,说说‘断腿’的梗是怎么来的,把自己当傅红雪了?”

程铮也没绷住,笑骂了一句,自我解嘲道:“我就不该听你的,喝多了让你当笑话瞧。别笑了!其实是晓彤,你知道她平时闲着也爱写写东西什么的,最近怀孕在家憋得慌,没事就编些乱七八糟的故事,什么王子、公主啊。我前天去看她,听见她给肚子里的小家伙讲,我当时就说,这胎教太扯了。”

“分手了都还能让前女友歌颂你的往事,今年的《感动中国》候选人里怎么没你的名额?”章粤打趣道。

不甚明亮的光线下也能察觉程铮涨红了脸,他爱面子地粉饰道:“她编得比我肉麻多了,不过没办法,我不能不让人说真话吧?”

章粤被恶心着了,嫌弃道:“你这话怎么不留着对苏韵锦说呀?”

这会儿她倒也不怕程铮顿时黑下来的脸,抿了一口酒,道:“不让提她?心里嘴里老挂着她的人不是你?现在她工作调回来了,跟姐姐说说你的打算,我好帮你铺路呀!”

“谁稀罕!我……”程铮的话忽然断了,视线死死锁定在章粤酒吧的某个角落。

这呆子总算发现了。

章粤含笑也朝那处飞了一眼,然后示意酒保给程铮续上一杯,嘴里轻轻哼唱道:“说曹操,曹操到,大家都有得熬……”

程铮的表情活脱脱一出好戏。章粤耐心等了好一会,才待得他返过神来。说来也是,蠢蠢欲动是一回事,猝不及防撞见了又是一回事。虽说心里不是不心疼这个表弟,但是章粤必须承认,偶尔看看这个人前总是不可一世模样的家伙郁闷的样子,心里还是有点小小的幸灾乐祸。

“你早知道她在这里,这就是你今天死活让我过来喝一杯的原因?”程铮的声音干巴巴的。

“你说一句你不想见她,我保证下次不再多事。”章粤倒也干脆,见程铮默然,又笑着补充道,“你要是想见她,我有得是办法。”

“我见她有什么稀奇,白天刚见过。看样子,恐怕是她不想见我。”程铮话带苦涩,也不费神遮掩,目光犹如胶着在远处那人身上一般。

章粤恨铁不成钢,道:“也是,大老远的出差在外非得眼巴巴地赶回来参加同学婚礼,还非拖上人家打算去产检的晓彤,可别说是为了看新娘子去的。还有啊,别人前脚刚正式调动回来,你后脚就寻思着在她家楼上找房子。她的脾气你还能不清楚?你越追,她就越躲。要动脑子,迂回战术,懂不懂?!别一根筋地胡来!”

“行了,别说得你好像很有办法。”程铮恨道,“当年要不是你们出馊主意,死活让我冷着她,说什么她迟早自己会回头,结果呢?一冷就冷了四年。她是彻底冷下去了,你让我怎么办?”

不提这事还好,程铮这么一说,章粤难免有些讪讪的。这事她确实难以撇清关系。四年前程铮和苏韵锦刚分手那会,章粤和程铮身边的其他亲朋一样,初初听闻消息,先是不信,后来得知苏韵锦果真搬离了两人的小窝,这才坐实了这件事。要知道程铮是会赌气任性的人,苏韵锦却不是。她看似文弱内向,不轻易出声,但说出口的话、做出来的事必然深思熟虑,鲜少回头。

那阵子见程铮实在难过,章粤着实安慰了他好一阵。程铮放了狠话,这辈子再也不想和苏韵锦有任何瓜葛,实际上不到一周便已生了悔意,想要找她回来。于是章粤和周子翼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说服程铮,说是在他和苏韵锦的这段感情里,他看似穷追猛打、占尽主动,实质上却被动至极。他太急着付出,这些感情在苏韵锦眼里得来轻易,反是负担。就算那次程铮勉强哄回了苏韵锦,只要他在这份爱里的不安全感和苏韵锦的自卑依然存在,两人以后还是会出问题,不如别急着挽回,冷她一阵,人都是这样,失去了才懂得珍惜。他们有感情基础,苏韵锦冷静一段时间,迟早会回头,只有等她想通了,程铮才有好日子过。

程铮别的方面挺聪明,唯独感情上与白痴无异。那时候他已彷徨无助到极点,章粤和周子翼偏偏又是久经情场考验的人,句句都说到点子上。他是受够了自己永远处在追逐的位置,凭什么只能是他一次次去缠她、找她,苏韵锦却不能为他主动一次?哪怕一次也好。他便咬牙在心中以一个月为限,不动,不想,不管,届时苏韵锦若一倔到底,他再去想办法。这是个让他后悔至今的决定,他忘了她就像裹了一层冰的人,好不容易才焐热了,这一放手,失了先机,再想寻回,她的内里早已冻得坚硬如铁,回天乏术。

章粤最大的内疚之处在于,程铮后来也心知肚明她当时的劝阻大半来自长辈的授意。程铮的母亲,也就是章粤的姨母章晋茵始终认为苏韵锦过分内敛与阴郁,并非程铮的佳配。儿子热恋时,她做不出棒打鸳鸯的事,唯有祝福,但既然二人已分手,她心疼儿子,不愿从小被人宠惯了的他在那个女孩面前患得患失,吃尽苦头,才动了一点母亲的私心,推了一把,希望儿子重新在一段没那么坎坷的感情里收获幸福。他们都没料到程铮看似大大咧咧,对于感情竟执拗至此,少不得有几分说不出口的悔不当初之意。好在程铮也并未迁怒,从不提及。

这几年程铮的煎熬章粤也看在眼里。早在他们分手将近一年的时候,章粤从丈夫沈居安处也得知了苏韵锦的一些近况,她曾经借着程铮踢球时小腿胫骨旧伤复发入院休养的由头,辗转向苏韵锦透露过消息,并将程铮的病情做了适度夸张,希望她能来医院看程铮一眼。苏韵锦当时正好有探亲假,人在本市,且她母亲身体不适在做检查,恰恰就与程铮同一所医院,她整日陪护探视,却并未动过移步骨科住院楼层的念头。

后来章粤才得知,这样的努力调合,程铮身边的朋友,诸如周子翼,也并非没有尝试过。也正是这次同在一所医院她仍拒绝探视,让程铮仅存的一点期盼落空,明白她再无主动回心转意的可能。出院后他尝试过去交新的女朋友,这才有了与郑晓彤那一段,然而这插曲仍然无疾而终。如今郑晓彤另觅良人,连宝宝都有了,他倒好,依然孤家寡人,死心眼地等待转机。

这次苏韵锦从异地分公司调回本部的事,自打程铮得到消息伊始,他就下了最后一搏的决心。他等不了了,也不想再等。被动就被动吧,他爱得多一点又怎么样?他愿意慌慌张张、吵吵闹闹,只要换回她还在身边。

听见程铮连这些旧账都翻了出来,章粤哪会不知他是真的急眼了。她无奈道:“你别尽拿我撒气。你说要找她家楼上的房子,我不是马上让人给你张罗了吗?我在……”

章粤正掏心掏肺地说着,忽然听见角落里传来轻微的骚动,好像有人起了摩擦,这在章粤看来是小事一桩,她做“左岸”老板娘这些年,什么没见识过?人倒下了大不了抬出去。可定睛细看闹事的正主儿,这一下不留心也难,她飞快地看了一眼身边的程铮,只见他沉着脸看着那处,一言不发。

苏韵锦的头发在往下滴水,找她麻烦的清秀少妇将杯里的水泼了她一头一脸。苏韵锦并未反抗,至少从行动上看没有。身处吧台位置的人也不可能听清她们争执的内容。

章粤扭头吩咐酒保:“找人去看看,别让人闹事。”

她本意是怕苏韵锦在她的场子里吃亏,不料程铮摇头示意,“别过去,你们不要管。”他说着,自己脚下也不动分毫。

章粤玲珑心窍,转念一想便知他顾及苏韵锦的感受,明知这里是章粤的地盘,惊动熟人只会令苏韵锦更加难堪。好在那边的矛盾也没有进一步激化,那少妇泄愤之后黯然离去,苏韵锦一脸漠然地擦拭脸上水痕。

章粤有些感慨,时间果真可以改变很多人和事,苏韵锦已不复当初胆怯如兔的模样,而曾经冲动起来不管不顾的程铮竟也学会了于细微处替人着想。

“那个女人是徐致衡老婆?”程铮问。

章粤见他脸色并不好看,打圆场道:“大概是吧……确切地说是前妻。这女人真不讲道理。我听说韵锦和她那个台湾上司也没什么,就算有,也只是暧昧阶段,你别往心里去。”

她说完,发现程铮的情绪并未因此而有所好转,笑着轻推他的肩膀,“别小气!你还有过晓彤呢,就不许别人有点其他苗头?趁它还只是苗头,把它给掐了,才算你的本事!”

“你怎么知道只是苗头?”程铮没好气地回了一句。

“我说了我在韵锦跟前有人,消息灵通着呢,要不怎么能把她往这里哄?”章粤说,“所以我让你别急,机会多得是,以后里应外合,要再攻不下这座碉堡,那只能说你个人魅力有问题。”

程铮心想,难怪他总觉得苏韵锦身边那个小丫头片子有意无意地看向他们这边,原来是“细作”。他也勾起唇角,揽着章粤的肩膀,笑道:“算你够意思,下次你和沈居安再闹离婚,我保证做和事佬,给你们制造台阶。”

“呸!”章粤佯怒地给了程铮一拳,眼尖地看到苏韵锦招手结账,忙道,“短腿王子,你的灰姑娘要跑了!”

“你腿才短!刚才是谁让我不要心急?”嘴上这么说,程铮的手却下意识地去摸车钥匙。

在晓彤编织的童话里,王子和公主必须要在一起幸福地生活,哪怕过程有些许不堪。他没给章粤讲《断腿王子》的故事结局:王子在城堡里厌倦了等待,他把施了魔咒的水晶鞋套在自己的脚上,一瘸一拐地追了出去。他想,他和他的灰姑娘总会找到最适合他们的角度,也许她不再害怕偶尔踮脚,他也学会屈膝和弯腰;而他们快乐的栖居地也终将觅到,可以是他敞开大门的城堡,也可以是她小溪边的温馨陋室。只要他们把彼此找到。

番外一他没有错(1)

我记得好像是谁说过,“绝对不要在洗手间里说同事的闲话”,据说这是著名的社会生存定律第七条,我深以为然。但显然有人并不这么认为。

“……看你,嘴唇涂得那么夸张,被主任抓到你就惨了。”

“怕什么,主任哪有时间注意这些,女人嘛,连妆扮的权利都没有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你别说,就有人不喜欢这个。”

“嘻嘻,我知道你说谁,是不是莫……”

两个年轻的护士嬉笑了一阵,其中一个又说:“你说,像莫医生这样的女人,到底有没有谈过恋爱?”

“谁知道,反正我是没法想象,有哪个男人受得了她手术刀一样的表情。”

“我看呀,说不定她以前受过男人的伤害,所以……”

“哈哈,不过你声音小一点,别被人听见。”

“怕什么,今天又不是她轮班。”

我静静立在封闭的洗手间里。揣测别人的隐秘并从中获得乐趣,是许多人生活的快乐源泉之一,我很荣幸取悦了她们。在她们没有离开之前,我打开洗手间的门走了出来,洗手的时候,我觉得还是很有必要解释一下,所以我对拿着口红的手悬在半空的那个小护士说:“不好意思,我今天顶王医生的班。”

仔细擦干手上的每一点湿意,我才绕过两个呆住了的小护士,走出洗手间,至于她们会在反应过来之后怎么腹诽我,这都无所谓。

她们说的也不全然是错。

我永远也忘不了,高三结束后那个最后的夜晚,昏暗僻静的KTV过道,包厢里鬼哭神嚎的歌声只剩了个远远的回响,它盖不过我的心跳声。

从没有想到,在这个夜晚,我会在上洗手间回来的路上跟他迎面撞上。他面色赤红,急冲冲地往目的地跑,显然喝了不少,经过我身边的时候,他没有看我一眼。可是我知道,这是老天给我的最后一个机会,我不想带着秘密和遗憾告别。

“周子翼!”我叫住了他。

他往前走了一步,才疑惑地回头,眼光绕过我,四处搜索唤他的人。

我对自己说,莫郁华,从一数到七,就不要再紧张。

我感觉自己的脚在慢慢地走向他,一个声音说:“能不能占用你一点点时间,我有话想跟你说。”

他愣了一下,没有说话。

我说:“我喜欢你,三年了,一直都喜欢。”

其实,我从没有期待过他回应一声,“我也是”,也完全做了最坏的心理准备。可是,当他用一种匪夷所思的表情说“不会吧……你饶了我吧”的时候,我才知道我的防备远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坚固。所以直至很多年以后,我仍坚信,有些最伤人的话往往出自于最美丽的嘴。

苏韵锦曾经为我不平。“为什么?”她这样问我,“他除了一张漂亮的脸,还有什么值得你爱。”我无法回答她。

爱情通常看起来全无道理,可是当你置身事外来看,凡事都有迹可寻。大多数人在人群中寻找与自己相似的灵魂,而也有一部分人则会爱上拥有自己渴望却缺失的那部分特质的人。我属于后者。

我从高一开始跟周子翼同班。高中生涯的第一天,我坐在省城重点中学明亮而洁净的教室里,身上仿佛还带着家乡泥土的气息,然后便看到了施施然走进教室的他。那天下着大雨,撑着伞在校园里走过的人无不狼狈不堪,他却穿着一身的白,衣裤鞋子纤尘不染,如同从天而降,在此之前,我从没有办法想象一个男孩子竟能拥有这般无瑕的美丽。

不知道当时教室里有多少个女同学的眼睛像我一样装作不经意地痴痴看着他,他走过我身边时,我低下了头,只看见他雪白的鞋子。我很自然地想起了从小到大我所接触过的异性,我的父辈,还有我的兄长,他们长年赤足在田地里劳作,脚上永远带着洗不干净的泥垢,六块钱一双的解放鞋,我的父亲要从春到冬穿上三年。也许就从那一刻开始我已经爱上他,他如同一道炫目的闪电,划开我眼前的天地,让我看到了云泥之别的另一个世界。

番外一他没有错(2)

我站在尘土里渴望着云端的那个人。

我曾经长时间地用水刷洗那双指甲里藏着长年干农活留下的污垢的手,也曾经对着镜子拼命挤压我那张平凡微胖的脸颊,最终不得不承认,我注定成不了他那样的人。我只得更加努力,更加用功地学习,因为我知道,除了这个,没有什么能够改变我的命运。就算我不能够蜕变成像他一样雪白的天鹅,但至少,我不要一直做丑小鸭。

同学三年,我们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我怀疑他是否知道我的名字。他和程铮一样,是大家眼里的天之骄子,有着与生俱来的清高,如果说程铮对女生的冷淡让很多人望而却步的话,周子翼嘴角玩世不恭的笑容无疑更让人又爱又恨——当然,他的笑容只对美女绽放。他可以是最善解人意的男孩,也可以是用恶作剧捉弄女生的领头人,他的成绩并不很好,闹起来无法无天,可上至校长,下至老师,无不对他分外宽容,除了因为他有一张讨人喜欢的甜嘴外,更多的是因为他拥有一个传说是本省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的父亲。

可是后来我知道,他更是一个没有人爱的小孩。高中三年,从来都是他父亲的助理出席家长会;听说他家四百平米的豪宅里,长年只住着他和保姆,只要一有机会,他便会呼朋引伴到家里,闹得不亦乐乎。高二那一年,我曾经听人说过,他来校约见校长大人的父亲的爱车被人毁坏得面目全非,此事沸沸扬扬了一阵,但最终也因为没有揪到肇事者而不了了之。可是,在此之前,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曾亲眼看见在校园的某个角落里,是他站在一辆貌似名贵的小车旁,用花圃边捡来的石块发疯一般地砸碎了小车的每一块玻璃。

原来云端的世界也有不完满。女人的爱中一旦掺杂了母性,便会更加的不可救药。我可怜他,虽然我清楚,我的怜惜要是被他知晓,该是多么的可笑和不值一钱,可是他还是成了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我的爱是隐蔽的,无望的,我不是韵锦,学不会克制自己的感情,理智明明让我远离他,感情偏偏背道而驰。所以我选择了在高三的最后一天晚上,对他和盘托出,我不奢求一个结果,只求问心无愧。

我在最年轻的时候爱过一个最美丽的青年,即使他将我视为洪水猛兽落荒而逃,即使从此沦为一个笑柄,但是我没有后悔。

在学业上倾注的心血永远比在人身上的投入要实际一些,高中三年,我的勤奋苦读没有白费,如愿地考上了理想的大学,成了全村人有史以来第一个跳出农门的“女状元”,带着乡亲父老的资助和期盼,我踏进了南方的那座大城市。大学的生涯在我看来,无非是从一个实验室辗转到另一个实验室,我并不是个有趣的人,天性的拘谨和不善言谈让我并没有多少朋友,还好有韵锦,同在一所城市的我们成了对方唯一的知交。

大一结束的那年暑假,韵锦迟疑着给我带来了他有了女朋友的消息。其实我早已知道,网上的同学录里我很少留言,可我常常登录在上边,因为我渴望从中看到他留下的只字片语,他是如此高调地恋爱着,将他和女友的相片贴满了同学录里的电子相册,那个女孩跟他一样,有张天使般美丽的脸。看着相片里他满足而甜蜜的笑容,我知道他是真的在爱着,而且幸福着,他也不会记得我,也许只有在跟女友调笑时,才会偶尔提起,曾经有个记不起名字的乡下女孩,可笑地对他表达过她的爱。

我以为我的一生便是如此,在暗处遥望着他的幸福。没想到再见他时,已是高中毕业的第六年,他已在房地产方面混得风生水起,当初的女朋友成了心爱的未婚妻。他在G市出差时做东邀请高中时的同学聚会,是程铮给我打来的电话,我知道他的意思,他害怕如果我不去的话,韵锦更不会去,他需要一个机会缓和他和韵锦之间一触即发的裂痕。可是程铮不知道,即使没有他的电话,我也会参加那天的聚会,我不是个善于躲起来的人,或者说,我是如此渴望着理直气壮地再见周子翼一面。

番外一他没有错(3)

那天晚上,周子翼来到我的身边,有意无意地跟我寒暄,他说:“郁华,你变漂亮了。”我是个多么虚荣的人呀,明知道他的话只有三分认真,可是一颗心早已在胸腔中雀跃,至少他记得我的名字。

六年的时间让原本俊美的他变得更加倜傥,但是也让我学会装作若无其事,我们对坐着喝酒,多年前何尝想到会有这天。彼此六分醉意的时候,他嬉笑着问我,有没有找到心仪的那个人。我亦笑道,你忘了高中时候我还暗恋过你来着,这么多年了,可能我还没有找到更爱的那个人。我的话让他笑得前俯后仰,他豪爽地拍着我的肩膀,仿佛认同我的幽默,为此我们又干了一杯。

世事有时是多么无奈啊,假作真时真亦假,我爱的人就在我的面前,可是他不知道,有些事情,我从来不说假话。

那天晚上他喝了很多酒,说了很多话。我也一样,虽然我从来就不是一个话多的人。最后他醉得一塌糊涂,我拦车将他送回酒店的路上,他沉沉地靠在我的肩上,还不忘嘟囔着说:“郁华,你真是个有意思的人,要是回到几年前,我说不定会爱上你,嘿嘿。”我的反应是同样的一笑。我不傻,周子翼是个商人,即使在喝得烂醉的时候,他不会吃亏。他说要是回到当初,他会爱我,可是谁都知道,没有人可以让时光倒流,所以他永远不会爱上我。

回到酒店的时候,我摇摇晃晃地半拉地将他送回房间,电梯里的乘客闻到我跟他身上的酒味和缠在一起的身体,不禁暧昧地皱起了眉。让服务员开了房间门,我筋疲力尽地把他扔在了豪华套间的地毯上,一个高中同学的义务也仅尽于此了。他躺在地板上,迷糊地扯着自己的领带,我看不过去,蹲下来帮了他一把,解下领带的那一刻,他似醒非醒地揪着领带的另一头用力地往他身上一拉,我晃了一下,差点没扑到他身上。

“别走……”他说。

我起身叫来了值班的男服务员。

在走回电梯的时候,我用手冰镇自己发烫的面颊,我承认在刚才的那一刻,我确实心跳加速,一个正常的女人,不可能在她一直爱着的那个男人面前无动于衷。我完全可以留下来,用“酒后乱性”的绝佳理由跟他分享一个晚上,然后我的一生都可以有了回忆。但是,我,莫郁华,偏偏没有办法跟一个在醉后仍不停诉说着对女友思念之情的男人上床,我做不到,所以我注定只能在暗处思念他。

第二天,他电话向我致谢,并邀我单独出来吃饭,我以学校有事为由拒绝了,我禁不起一再的撩拨,不管他是有意还是无意。

后来,他自然是回了上海。这次聚会改善了我和他的关系,他会给我打来电话,有时只是闲聊,有时会跟我说起事业和感情上的不顺心。陈洁洁,他的未婚妻,也是周子翼嘴里提到最多的名字。她真是个幸运的女孩,竟然可以让浪子一般的周子翼那么长时间一直爱着她。她放心地留他在国内,自己一个人在欧洲游学,我不敢说他守身如玉,但至少在心里,他对她忠贞。我想,除了美丽,她必然也有她的过人之处。

我的日子在越来越繁重的实习中一天天过去,学医也有学医的好,它让我忘了我已经二十五岁,身边却从没有男性的伴侣。

大学刚步入第七年,我刚跟着医院带我的医生做完一个简单的阑尾手术,就接到了孟雪的电话,周子翼在上海出车祸,整个人剩了半条命,现在躺在医院高危病房里,生死未卜。她问我,要不要跟她一起飞去上海看看他,我拒绝了。我去上海,没有任何意义,他的家庭环境足以给他最好的医疗,只要他不死,他会得到最好的照顾,如果他死了……如果他死了,对于我来说,其实一切没有什么改变。

我怔怔地站在原地,为自己的想法而心寒。我的指导老师,也是我的师兄吴医生走过我身边,他惊讶地看着我:“小莫,你怎么哭了。”

我哭了吗?为什么我不知道?我胡乱地摸了一把脸上的湿痕,原来我真的流泪了。“没事,我眼睛有点发炎。”我说。

番外一他没有错(4)

吴医生笑笑,没有追问,“也许你需要到洗手间处理一下你‘发炎’的眼睛。”

接下来几天,我照常上班,照常休息,不去打听千里之外的那个地方,他究竟怎么样,只是到了梦里,总是只见一片血红。第六天,孟雪给我打来电话,她在那头叹息道:“还好命大,人是救过来了,但也够呛的,肋骨断了三根,其中一根差点插进肺里,脾脏破裂,割去了三分之一,左鼻骨折,左大腿粉碎性骨折。唉,不过有钱人也有有钱人的苦衷,人都成那样了,他爸妈因为生意上的事情,只陪了他两天就各自忙去了,女朋友更好,光是一天一个电话,人却说准备面临考试,没回来过,他家请了三个高级护理人员三班倒地照顾他,可再好的护工毕竟比不过家里人,看着他的样子,也挺可怜的。”

我挂了电话,想了很久,在我的决定出来之前,我已经开始收拾东西。然后我给吴医生打了个电话,向他请了个长假。他在电话那头沉吟,“小莫,你要知道,这次实习对于你们毕业生来说相当关键,这甚至关系到最终你是否能得到最后签约的名额,你平时表现一向优异,院里对你是很有意向的,你这次请长假……总之,你要想清楚。”

“师兄,我很清楚。”

当天下午,我带上实习期间的所有补贴飞到了上海,直奔医院,在病房里看到裹着层层白布的周子翼时,我完全不能将他和那个风流倜傥的人联系起来。我立在他的身边,随手放下行李,当时他还虚弱得不能说话,看到我时,一滴眼泪顺着眼角留下,没入脸上缠着的纱布里。

接下来的日子,我跟护工做好了协调,她们的工作照旧,但一些贴身的照顾和专业性强的细节可以交给我来做,她工作量得到减轻,工资照领,自然乐得轻松,至于医院那边,我只说我是他的朋友,可是我想,大多数医护人员都把我看成了他的女友,当然,在大多数人眼里,谁会相信一个普通朋友会这样衣不解带地照顾一个卧床的病人。所以,一段时间后,当值班医生打趣他,“小伙子运气不错,车撞成那个样子人还能捡回条命,还有个专业的医生女朋友这么照顾你”的时候,我们都没有撇清。

他的身体素质原本就很好,所以伤口恢复起来也很快,二十多天后,他已经可以在床上半坐起来,脸上身上的纱布也拆了不少,只是手脚都还打着石膏,生活仍然不能自理。他清醒后,给他擦身的时候,每次擦到下半身,他的脸就会涨得通红,全身不自然地绷紧,不管男女身上的任何一个器官对于我而言,都只是一个器官而已,所以我通常对他说,“你完全没有必要在一个医生面前感到异样,我见过比你大的,也见过比你小的,你完全可以放心,它一点也不特别。”只是在一个月后的某天,我再次习以为常地为他清洁时,发现某个部位居然有了异样的反应,当时我承认我的尴尬不输于他,只得轻咳一声:“看来你真的恢复得不错。”

两个多月的朝夕相伴,我几乎就要以为这个世界只剩下我们,我住在他VIP病房的陪护床上。每晚我会陪他天南地北地聊几句,然后各自躺在相隔五米的床上道晚安:他嫌弃护理的工人手太重,一般都不愿意要她们贴身照顾;就连饭菜不经过我的手,也不肯老实地吃;甚至有一次我在医院里四处走走,回来得晚一点,还没进病房,就听见他找不到人,对护理人员大发脾气。我真的几乎要以为我对他而言是重要的,直到他病愈出院的那一天,我到医院食堂打过早餐回来,就再也挤不进他的病房,他的父母、亲友、公司的下属将病房堵得水泄不通,很远之外,都可以闻到鲜花的气息。

我在医院的另一边,独自将两份早餐吃完,当胃很充实时,人就不容易悲伤。我结束一切走回病房的时候,人已经散去,多么可悲,我甚至还在内心深处渴望着他能像八点档的男主角,在我几乎要绝望的时候,一个人留下来,说:“我还在这里。”

他当然已经离去。人就是这样,明明知道不可能,可仍然会有期望。

番外一他没有错(5)

留在病房里的是一个自称是他父亲助理的中年男子,他很客气地代表周子翼和他的家人表达了对我的谢意,看得出他是个老于事故的人,所以当他说:“我们都很明白莫小姐是出于好朋友的情义来照顾周先生,但是耽误了你这么多时间,如果你不能收下这个的话,就未免不当周先生是朋友了。”然后把那个牛皮纸的资料袋递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好像没有什么拒绝的理由。于是我接过,放在手中掂了掂,周家果然财大气粗,这笔钱足以请到国内任何一个最好的护理人员。我将信封拆开,从里面认真地数出二十张粉红色的钞票,然后把其余的交还给他。“麻烦回去告诉你们周先生,谢谢他给我回去的机票钱。”

飞回G市,我回到医院销假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韵锦。她躺在病床上,脸色跟白色的床单没有什么分别。看到我,她很久才说出一句话:“郁华,孩子没有了。医生说我永远不会再有孩子。”

我坐在她的床沿,抓住她的手,跟我的手一同覆于我的眼睛上,泪水从她的指缝间渗了出来。她是这样一个善于保护自己的女人,原来也会做这样的蠢事。女人是不是一生中总要傻过这一回,然后心才会慢慢变得坚硬,她是这样,我也一样。

在韵锦病床前,我接到了周子翼的电话。他说:“郁华,我感激你,永远都不会忘记,如果有一天你需要我,风里来火里去我都会为你做的。”

我静静听他说完,然后告诉他,“我要你风里火里地干什么,别把自己想得太重要,我去上海,不是为你,是为我自己。你没有亏欠。”

挂上电话,我对韵锦说:“他到底是个精明人,什么都有个价码,听见了吧,他说为了感激我,愿意风里来火里去,这就是他给我的价码……可是他有什么错,他没有要求过我为他做什么,去上海,我是为了我的心,不是施恩。”

眼泪干了,我就释然了。

回到医院以后,我受到了院领导和学校的警告处分,好在我往日表现一贯勤勉,总算没让事情变得更糟糕。

半年后,我收到了周子翼的新婚喜帖,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新郎周子翼,新娘陈洁洁谨于××年×月×日举行婚礼,敬备薄酒酌,恭候莫郁华小姐光临。

她终于回来了,王子和公主总是在一起的,这样也好,有情人终成眷属。

婚礼的前一天,韵锦问我:“郁华,你会不会去?”

我说:“去,为什么不去,既然红包总要出手,那我至少要看个明明白白。”

“那也好,你去的话就给我把红包捎去吧,那天我公司有事情,就不去了。”

我答应了。因为我知道她不去的理由,她不愿意遇到那个人。

婚礼的当日,我并没有盛装打扮,因为我知道,永远不要跟幸福的新娘比美,何况我从来不是美女。我把红包放在伴娘的托盘上的时候,认真地对眼前的一对璧人说:“祝你们白头到老。”我看着周子翼,一直看到他眼睛深处,他避开我的眼神。然后我放上韵锦的那一份,说:“这是韵锦的,她让我代她恭喜你俩。”英挺的伴郎眼睛迅速地暗淡了下去。

我想起了韵锦惨白的一张脸,爱情就是这样一个东西,它不会因为一个人失去就让另一个人得到,它只会让所有的人都心碎。

我走出洗手间,忘了那两个可怜的小护士,回到我的诊室,坐我对面的小张医生见我回来,马上起身说了一句:“莫医生,你顶住,轮到我去解决一下。”生老病死,人之常情,所以医院的“生意”永远是那么好。

我埋头看上一位病人的病例,对着外面说了一声:“下一个。”很快就有人坐到我的斜对面。我抬起头,等待我的病人开口。

他说:“医生,我这里很痛。”

他指着自己的胸口。我认真地说道:“如果是胸口疼的话,我建议你先到内科。”

“如果流血了呢?”

“那我可以开给你创可贴。”我假装看不见他装作西子捧心的恶搞表情。

番外一他没有错(6)

我的病人沉默了一会,终于收起了嬉皮笑脸,“郁华,我离婚了。”

这并不是个新鲜热辣的消息。我说:“如果是这样,你可以看精神科,或者到心理咨询中心。”

“郁华,我们可不可以换种方式说话。”他说。

“现在你花了挂号费坐在这里,我们只能这么说话。如果你没有别的话要说,那么下一个。”

晚上我给韵锦打电话,她因为妈妈病故回家返来后,我一直没有见过她,电话那头,她说她辞职了。然后我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韵锦,你在跟谁讲电话?”她掩了听筒,不知说了句什么,过了一会才对我说:“我们继续。”

我当下了然:“辞职也是为了他吗?”

韵锦说:“也可以这么说,既然我决定了要重新在一起,自然要给他个交代,他可以说不在乎,但是我没有办法再继续在徐致衡手下工作,这会让我觉得很别扭。”

“你真的确定可以重新开始吗?难道就不害怕重蹈覆辙。”我不是泼她冷水,只是她和程铮这几年的分分合合我看在眼里,如果相爱可以解决问题,那他们当初就不会分开。

“我什么都不确定,两个人在一起不可能所有问题都解决,我现在才开始明白,爱情这东西不能太较真,只能说彼此宽容。”

也许她是对的。

韵锦接着说:“还有好笑的事情呢,我前天半夜醒过来,听到房间里不断有翻箱倒柜的窸窣声,吓了一大跳,开了灯,才发现是他。我问他,半夜三更地找什么,他说在找我们两人的户籍证明。”

我笑问:“他不会是向你求婚吧?”

韵锦也笑道:“我也这么问他,他只是对我说‘苏韵锦,一个男人二十八岁是花一样的年纪,可是女人到了这个年纪都开残了,所以我们得结婚’。”

“这的确是程铮的风格。”

“郁华,你相信吗,有时候爱情真的需要一点盲目和冲动,所以当时我只回答他:不知道民政局几点钟开门。说来没有人相信,民政局八点钟上班,我和他这两个傻瓜七点钟已经等在门口,好不容易等到办事人员就位,才知道原来那天只办理离婚。”

我忍俊不禁笑出声来,然后我对她说:“韵锦,我有没有说过我嫉妒你?”

是的,不管有过多少的苦,只要她愿意转身,总有那个人在等她。然而等待我的那个人在哪里?

周子翼跟程铮成为生意上的伙伴后,工作的重心慢慢地移到了G市,反正也离了婚,在上海也了无牵挂。大半年后的一天,我已经上床休息,却接到了醉醺醺的他打来的电话,背景是沸腾喧天的音乐声,他说:“我喝多了点,你能不能来接我?”我知道这个时候我应该严厉地拒绝他,可是末了,我还是问了他地点,然后重新穿戴出门,将喝得七荤八素的他运回家。

凡事有过第一回就会有第二回,我成了他的救火队。渐渐的,有时他自己结束应酬,也会开车到我住的地方坐上一坐,他说是因为喜欢我泡的茶。

周子翼喜欢碧螺春,我却不爱那样的“吓煞人香”,反倒是六安瓜片更合我心意,每次他来,我总是给他泡好茶,然后再自己喝自己的瓜片。他通常喝过茶就走,除非喝得烂醉,很少留下过夜,偶尔,我的客房里也常会有他遗留下来的东西。

医院里,我的师兄吴医生一直在提醒我,“郁华,去都柏林是一个锻炼的好机会,但是机会不会等人,你要尽快做个决定。”

韵锦也问:“你就算留下来,也要为一个值得的人,可是你们现在这样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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