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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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我被沈玫引至一间幽静的休息室,她一边向我介绍:“我新近隔出的一间茶室。”一边冲着亦步亦趋跟着我们的小不点儿轻斥道,“你总跟在后面干什么?”

黑发碧眼,可爱得如同小天使的小约瑟夫一支手指含在嘴里,另一只手不屈不挠地指着我,气鼓鼓地:“把她给我,把她给我!”

约瑟夫一把就捞走了他,跟龙斐陌一路走远。

沈玫冲我笑笑:“他在吃你的醋。”她为我泡茶,“他是斐陌唯一的干儿子。”

我看着那个不断挣扎的小小背影:“他很可爱。”

她递茶给我,并不掩饰满眼的骄傲和自豪:“是。只是如果没有斐陌,就不会有他。”她看看我,“你一定很奇怪我跟约瑟夫怎么会年龄相差那么多。”

我有点尴尬。

她不以为意:“我在国内的时候,结过一次婚,后来,丈夫有外遇,再后来,离婚,出国,开餐馆,约瑟夫来打工,那个时候,他还是个有点腼腆的高中生。”她笑了笑,“他考上大学之后,经常来回跑,我怕影响他学习,给他介绍离学校更近一些的餐馆,他还是几乎每天都来,拿我的话当耳边风。”

我笑了笑。老外也含蓄。

她的眼神因回忆而充满神采:“约瑟夫小我十多岁,而且,临出国的时候,我向父母保证,不在国外结婚,最起码,绝对不找老外,可是,约瑟夫竟然让我一再破例。”她浅浅一笑,“很枯燥的故事,是不是?”

我摇了摇头。我明白她说这番话的用意。果然,她喝了一口茶:“后来,我怀孕了,可那段时间的餐馆经营不善,房东不断要挟提租,临产时,我们买不起车,半夜里斐陌送我们去医院,结果小家伙又不争气,难产,生下来之后我的身体差到极点,是斐陌借钱给我们渡过难关。”她看着我,认真地,“很烂俗的一句话――我跟约瑟夫一辈子都感激他。”

我低头,不置一词。

她打量着我:“难得斐陌还这么正常,害我跟约瑟夫一直担心他鳏寡终生。并且,如果我说,我跟约瑟夫以为能跟斐陌坐在这里的会另有其人,你会不会生气?”她不待我回答,旋即开口,“我们很高兴,只是,”她微笑,“小约瑟夫恐怕要伤心了。”

Why?我睁大眼睛。

她好心解释:“他一直以为自己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地得到斐陌青睐的那个人,并以此为自豪。”

我想起那个无限哀怨的眼神,再想起龙斐陌平素的扑克脸,不禁莞尔。

我一直在笑。

或许,连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些天来,我从来没这么心情好过。

深夜,我困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偏偏还有人继承沈玫的衣钵,拉着我聊天:“她跟你都说了些什么,要那么久?”

我尽管累得迷迷糊糊,还是敏感到他难得的好心情和些微试探。

我哼了一声,不回答。

他注视着我,耐心静等。

我跟周公合在一起也耗不过他,只得悻悻地,偏不如他的意:“说你很古怪。”

沈玫跟我拉拉杂杂说了整整一个晚上,很多我不知道的事,我不了解的另一面。我不笨,知道说客这两个字怎么写。

“还有呢?”话音里笑意渐浓。这个人,古里古怪的,精神好得出奇。

我的头已经点得如小鸡啄米:“还有……”我努力积聚所有的注意力,几乎恼得要呻吟起来,“你好像忘了付钱。”

我再次站到了那层木楼上。

脚下是摇摇欲坠的木板,眼前是浓浓的沉黯和斑驳的墙面,窗外是车水马龙的一派景象。龙斐陌看了我一眼:“这一层三间房,包括那间画室,都被她买了下来,我想,你会在临走前希望能好好看一下。”他打量了一下,“还有,从她一直委托老太太代管看来,应该料想到你终有一天会来,桑筱,你要有心理准备,怎么处置这层房子。”

我无言,看着他推开了中间那扇门。

眼前是我意料之中的简朴,简朴到了极至。一床一桌一几,别无长物。唯一引人注目的就是临窗那面墙上,满满的,高高低低的照片,微微泛黄的黑白照片,在微风的吹拂下,轻轻扬起,再轻轻落下。

看得出来,她生命的最后日子,完完全全依靠回忆渡过。

我站在那面墙前,一张一张慢慢看过去。几乎全部是单人照,童年的无邪,少女时代的活泼,年轻时的妩媚,中年后的沧桑,绘画时的专注。一幅一幅,忠实记录了一个女人漫长而短暂的一生。

照片上,她个子很高,修长瘦削,她衣着很讲究,是那种无以言述的,不露声色的讲究,她相貌不算很出色,温婉柔和的表象下,微微扬头,眉宇间透出隐隐的清冷。或许是长期习画的缘故,她的气质有别于常人。

她完全不是我想像中的那个人,她比我想像中更遥远,更冷漠,更不真实。

我突然有一种夺门而出的冲动。

龙斐陌伸手握住我的手,抬头注视着:“十多年前,她把隔壁一间租给了方安航,那时,他还是一个穷学生。后来,不知为什么,两人竟成莫逆。”他的手指轻轻点过去,“桑筱,你看。”

我的眼光钉在那里,我几乎屏息。那是很罕见的一张双人照,照片拍得模糊而粗糙,可是,并不妨碍我一眼就看出,那上面的另一个人,竟然是何言青的爸爸,知名老中医何舯坤的儿子,一向以不苟言笑闻名的何临甫。

照片上年轻的他,身旁漫山遍野盛开的樱花,全然不及他微笑的灿烂。而另一个人,矜持的面容上,浅浅的笑意蕴在唇角。

“东京花,伦敦雾,布拉格之春。”龙斐陌回身看我,状似不经意地,“桑筱,全世界最美的樱花开在上野。”

我几乎失语。两个年轻男女,烂漫的年纪,烂漫的季节,烂漫的地点。所有的一切,跨越漫长的时空,已成灰烬。

何临甫,我的记忆中,何言青的口中,他从没有笑过。

我垂头,想起何言青那张苍白的脸,和他的决绝:“桑筱,我们分手吧!”

我的心开始钝痛,漫无边际。在仿佛抓到了什么的同时,我永远失去了它。

龙斐陌沉吟片刻,走过去拉开抽屉,拿出一个密封的信封看了看,递给我:“老太太特别强调,是她留下的。”

我接过来,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把钥匙。银行保险柜的钥匙。

窗外,是云舒云卷。

我拉下挡板,静静冥想。那天,打开银行的保险箱,里面静静躺着一封信,一份地契,还有一本日记。

信上寥寥数语。而地契和日记,全部留给了我。

我的膝上,放着那本厚厚的日记。事到如今,我的心情反而无比平静。我看看一旁的龙斐陌,他闭着眼睛,随意地半躺着。

我踌躇半晌,再踌躇半晌,仍然举棋不定。

从拿到这本日记的那一刻起,我的心情如风筝般一直忽上忽下,飘摇不定。

不知过了多久,我轻轻叹了一声,几乎是同时,他睁眼,侧过脸来,轻轻地:“桑筱,我在。”

“只要你抬头,”他的眼里,有了一种我从没看到过的温柔,“你会发现,我一直都在。”

这是我跟他相处一年多来,听过的,最动听的一句话。

我微笑:“好。”这两天,我们两人往返于住处,银行跟律师行之间,所有事务,均由英文流利的他代为出面。异国车水马龙的街上,如织的行人中,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我也有资格软弱,原来,我也可以拥有一个人,静静依靠。

沈玫说得很对,缘分天定,幸福却应该由自己把握。

我已经错过一次,这一次,不管结果如何,不想放手。

我垂眸,打开那本纸页泛黄的笔记本,几乎是立刻,就坠入无边的流年。

第17章

我是梅若棠。

我是一个很矛盾的人。我没有父亲,或者说,我不能有父亲。这一点,我到二十岁那年才真正明白。

从我记事时开始,就跟母亲一起住在唐人街上。我们生活得不好也不怀。从物质条件来看,我们虽非富裕,但至少不愁吃穿,母亲并不出去工作,但每月必有一份汇款单准时汇到,每到那一天,母亲会带着我,出去吃上一顿,或是逛街买些平时不让我买的东西。

母亲不大方,也不小气,不温柔,亦非怨妇,她很会自得其乐。从小到大,她待我并不亲密,我更像她的朋友,而不是一个女儿。她对着我谈论哲学文学艺术的时间,永远比谈心的时间要多。她喜欢绘画,消磨在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的时间,远比做家务的时间要多。她平时生活节俭,但是,当她听老师说我有着惊人绘画天赋的时候,还是慷慨解囊延聘名师教我绘画。做这一切的时候,她神情淡然,仿佛一项义务或者责任,而非天伦。

她从不浪费自己认为不应该浪费的时间,精力,还有情感。

包括我。

从十三四岁开始,我就知道,她很美,即便已经有了我这么大的女儿,她的美,依然惊人。其实她并不刻意保养,但完全当得起那句话:绝代风华。

虽然她从不在意四周倾慕的,艳羡的,或是嫉妒的目光和无处不在的窃窃私语。

充其量只能算清秀的我,不及她万一。无论是外貌,还是那种对什么都无谓的态度。我小时候个子十分矮小,长相跟性格也不讨人喜欢,好在我们并无什么亲眷,我亦无须为此大伤脑筋。我曾经奇怪,母亲虽然身材匀停,但个子并不高,而我,从十四岁那年起,就一天比一天蹿得更高,我所有的衣服,一季之后必定嫌短,所以,母亲历来不会为我过多置办衣物,我期待她像别人的母亲那样欣喜,哪怕是带着浓浓抱怨的欣喜也好,但是,她仅仅淡淡说过几次:“你不能再长了。”她事不关己地,“女孩子长得太高,不是好兆头。”

我一开始,曾经为她的冷漠伤心过,后来时间长了,逐渐麻木。而所有母亲给予我的所有忧伤,抵不上十岁那年发生的一件事。

我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小雨,她是香港来的移民,父母开着一家洗衣店。她相貌平平,成绩中庸,但是,她心甘情愿帮我做很多事,我习惯了她的相伴,习惯了她的温顺,习惯了跟她讲任何事,包括倾诉母女关系的疏淡。我跟她,比我跟母亲还要亲得多。

突然有一天,她开始躲着我。我发觉,直截了当问她,她嗫嚅半晌,终于开口:“我爸妈不让我跟你再在一起玩。”

我错愕:“为什么?”她父母是那种无根无基,对谁都无比谦卑的典型移民。

她犹豫了半天,终于开口:“他们说你……”她涨红了脸,难以启齿的样子,最终还是呐呐地,“是私生女。”

后来我才知道,其实他们说的那两个字是:野种。

那天,素来好强的我,一路哭着回家。一直以来,母亲只是简单告诉我,父亲一早去世。我疑惑过,但她的冷漠教我不敢探询下去。

回到家中,堂屋里站着一个剑拔弩张的妇人,她浓妆艳抹,表情夸张,正在破口大骂着什么,母亲端坐在正中央的椅子上,穿着暗花旗袍,垂着头,静静喝着她最爱的花茶。她甚至连头都未曾稍抬。

我被那种诡异的气氛吓住,我悄悄站在一旁,听她骂着诸如“狐狸精”“不要脸”“勾引男人”之类的话,我的脸涨得通红,尴尬难堪无比,突然,她看到我,冲到我面前,一个字一个字,恶毒无比地:“你这个野种!!”

几乎是立刻,原本表情冷漠,唇角略带轻蔑地坐在一旁的母亲突然暴起,几乎是迅雷不及掩耳地一下蹿到她面前,狠狠扬手,重重一巴掌掴过去:“回去管好你的丈夫再出来撒野!!”她卸下平日的优雅,扬高声音,“顺便告诉他,尽快办好离婚手续,我可以考虑一下他苦苦哀求了两个月的那件事!”

打蛇打七寸。那个妇人先是惊愕,随即萎蘼,最终掩面而出。

半晌,我回过神来,看着母亲,期期艾艾地:“……她……我到底……是不是……”

她回身看我,那种骇人的眼神,我从来没看到过,她定定神,几乎是不假思索地,挥手重重给了我一个巴掌:“从现在起,再敢提一个字,你给我试试!”

这是她第一次打我。她虽然待我冷淡,但从来不曾打过我。

我被她铁青的脸色唬住了。我退回自己房中,一个晚上都没有出来吃饭,她也不理睬我。半夜时分,我饿得实在吃不消,悄悄出来找东西吃,听到她房里传来压抑的抽泣声,整整一夜。

第二天中午,她若无其事地来敲我的门:“若棠,牛津街今天50%起减价,陪我去看看。”

我不声不响陪她出门。

自此,我们心照不宣,再也不谈那个话题。因为我发现,原来,她也有软弱的一面。那一夜,我突然长大。

十七岁那年,我考上伦敦艺术大学,母亲很高兴,破天荒为我在家里开派对庆祝。没过多久,她问我:“想不想回中国去玩玩?”

我正沉醉于大学生活带来的新鲜感中,自由无拘束的环境和氛围,无数新奇的派对和课余活动,越来越多的新朋友。进大学没多久,室友就告诉我:“他们都觉得你很美。”

我哑然失笑。老外的审美观点,总是很奇特。就像后来在欧美走红的一个中国模特一样,在东西方,得到的是两种迥然不同的评价。不过,不可否认的是,这句话,大大满足了我的虚荣心,所以,当母亲那么问的时候,我犹豫:“……中国?”

那块陌生的土地,离我太遥远了。

她看看我,一贯的不由分说:“机票我已经定好了,你收拾一下东西吧。”

我还是不甘心地:“我住哪儿?”

她沉吟了片刻:“我有一个老朋友,我跟他联系一下,你就住他家吧。”

我想,若干年后,母亲极其后悔当初的那个决定。

一定。

我怏怏地上了飞机。我回到了中国。我住进了何舯坤家。

他们全家待我都很热情,何伯伯和何伯母很和蔼,何伯伯尤其喜欢我,专门给我预留了一间很舒适的客房,何伯母还请了假,陪我到处去玩,她对我的喜爱溢于言表,对所有人,她都笑逐颜开地:“我干女儿,漂亮吧?英国回来的高材生呢!”

我汗颜无比。

何家是名门望族,结识的人多,何伯母又喜欢带我出去应酬炫耀,自认普通的我,或许只是因为新鲜,竟然碰到许多追求者,其中,以俞家二公子俞澄邦的追求最为直接。他整束整束地天天给我送玫瑰,几乎天天来找我。只是,我看他不上,甚至,我鄙薄他。

一个婚约在身却想出墙的无聊男人而已,并且,对于爱情婚姻,我基本悲观。

永恒也不过只是一瞬间。

所以,对那些突如其来热情的邀约,我几乎全盘拒绝。

当然有例外。虽然我中文不太精通,但是,我知道彬彬有礼跟敬而远之的区别。何伯伯的独子,医学院高材生何临甫,儒雅到了极点,也对我冷淡到了极点。除了必要的寒暄,他从不跟我多说一句话。每日都守在家里的书房,几乎不多踏出一步。

何伯母对这个儿子极为宠溺,明知他态度不算好,仍为他开脱道:“临甫就是这样啦,书呆子,对女孩子一点也不热情,”她有几分自得地,“都是女孩子主动来找他。”

是吗?我哼了一声,我偏偏不信这个邪。

他出了书房门,看见我,有点意外地暼了我一眼,绕过我便打算走开。我拦住他。我等了他足足两个时辰,岂肯放过这个机会。我几乎是有点挑衅地:“我找你有事。”

他很是一愣,很长时间之后:“什么事?”

我直视他:“请问,我是你家的客人不是?”

他眉头微蹙,唇角微撇,语气平淡而微微不耐地:“怎么了?”

我朝天翻翻白眼,跟他拗劲:“你不知道什么叫做一尽地主之谊吗?”

他仔细地看了看我,片刻之后,淡淡地:“我以为我妈妈跟你的追求者已经够让你收获颇丰的了。”他垂眸,“再说,我很忙。”

我涨红了脸,为他事不关己的态度和话语中似有若无的讽刺。我一时羞愤,不知道该如何反应。

他也不再看我,就这样唇边带着笑,轻松自在地从脸色绯红的我身边走开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恨恨地跺了跺脚。那个时候,被众人捧得已经有点忘乎所以的我,从未受到过如此冷遇。

我发誓,要再理他,我就是头猪!

可是,第二天,我便化身为一头如假包换的笨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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