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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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夜晚,其实一点都不长。等到商铺打烊,卷帘门哗啦哗啦落下,小食摊上瓦亮的灯泡陆续熄灭,那些傻不拉几的男孩,还三三两两地坐在大草坪上,拎着啤酒罐扯着嗓门说大话。他们的话题永远离不开怎么泡妞,在大麦和酵母菌的作用下,荷尔蒙正在迅速发酵,膨胀成一朵朵巨大的泡泡,白得像女人的大腿。

幸好下起了暴雨,男孩们骂骂咧咧地丢下易拉罐,一溜儿小跑离开了。有个倒霉蛋,刚才睡着了,被大雨浇醒,看见四周一个人都没有,还以为是见鬼了呢,他爬起来,却没站稳,一个趔趄摔倒在地上,又爬起来,朝着马路的方向拼命跑。

中心广场好不容易恢复了宁静。我们这才放心地从空中落下。在刚才男孩们坐过的地方,围坐成一圈。盖茨比还是那么聒噪,噼里啪啦地捏了一遍地上的易拉罐,找到剩下的一个罐子底儿,倒进嘴里。保尔和罗密欧显得很兴奋,仍在讨论刚才那些男孩说的话。小维特今天的心情糟透了,上个星期他交了狗屎运,捡到一只印着露半个胸的帕丽斯·希尔顿的铁皮烟盒,本以为埋在树底下最安全,结果昨天被那群玩藏宝游戏的小男孩用铁铲挖走了。鲁滨逊最近迷上了滑板,每回落地,都要先把那只从垃圾箱里捡的破烂滑板拿出来,兜上几圈才肯坐下。亨伯特决定不等了,今天晚上由他主持。在玩腻了现在年轻人流行的真心话大冒险和杀人游戏之后,我们决定让夜晚的聚会朴素一点,回归到讲故事的老路子上来。讲故事嘛,谁都会喽,不过要求是讲一些自己最近看到的新鲜事儿、奇怪的人,这样还能顺便了解一下世界,最近大家都懒得动弹,白天总能在这条街的上空遇到。

亨伯特说要先给大家讲个故事。他永远那么勤奋,对世界有着无穷无尽的好奇心。雨声渐小,天空中撑起许多只好事的耳朵。鹅毛笔在我的手中已经按捺不住,自己跳到空中,唰唰地写了起来。

那个叫苏槐的女人,长着一双翠绿的眼睛,颧骨很高。从人群中把她辨认出来,一点都不难,除了绿色眼睛,还因为她看起来很孤独,非常不合群。

苏槐母亲的家族里,有一种遗传性的怪病。他们家族的女人,嫉妒的情绪特别强烈,血管壁又比常人薄很多,体内的力量发作起来大得吓人,瞳孔忽然扩张,七窍流血,瞬时就会断气。包括苏槐的母亲在内,已经有五个人因为嫉妒而丧命。外婆的母亲嫉妒小姑拥有一枚光芒耀眼的钻石戒指,外婆嫉妒朋友的儿子比自己的聪明,大姨妈嫉妒家里请来的女用人比自己年轻,三姨妈嫉妒邻居家的石榴树长得比自己家的茂盛。苏槐的母亲与她们相比,嫉妒心算是最弱的了,嫁了个有钱的商人,生下女儿苏槐,冰雪聪明,生活看起来很和美。然而在苏槐九岁那年的某一天,母亲陪同父亲去参加一个聚会,席间父亲遇到了多年前的女朋友,久别重逢,自有许多感慨,两人频频举杯,喝了许多酒,四目相对,竟有一种感伤。母亲坐在那里,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他们,忽然间鲜血从眼睛、鼻子、耳朵和嘴巴里喷涌出来,遽然倒在地上,当场暴毙。

苏槐的父亲非常难过。他现在只有一个女儿了。小女儿继承了母亲的美,却也像母亲一样多愁善感。看到要好的女同学另结新友,小脸涨得通红,流出鼻血,若不是那个女孩及时跑过来安抚,她险些窒息而死。“我的女儿现在不能离开您的女儿半步,更不敢和其他的同学说笑,生怕她看到又会犯病。我的女儿也只有九岁,难道您不觉得让这么小的孩子承受如此大的压力,实在有些残忍吗?”女同学的母亲找上门来,劝诫苏槐转学。父亲只能让苏槐休学,自己也停下生意,每天在家里守着她,但仍旧无法避免原来的同学上门来看望她。苏槐对此过于期待,这让父亲觉得不安。母亲死后半年,父亲终于决定离开城市,带着苏槐搬去一个热带的小岛。他已经在那里造好了一座大房子,而岛上原来住着的渔民,也被他用钱遣走了。父亲又找来几个烧菜做饭照顾苏槐的用人。用人经过精心挑选,全部是又老又丑的女人,并且规定她们不能和苏槐聊天,甚至要尽量避免说话。小岛上除了苏槐的父亲,没有其他的男人。父亲认为,使她没有爱上任何男人的机会,是保证她生命安全的基本前提。为了避免让苏槐有父爱被抢夺的感觉,父亲再也没有过任何女人。

三十一年,除了回去办祖母和祖父的丧事,父亲一天也没有离开过苏槐。苏槐也没有离开过小岛,没有和同龄女孩交往过,没有见过父亲之外的任何男人。如果你们看到苏槐,不会觉得她像一个四十岁的女人,虽然眼尾和额头上生了皱纹,可是神情却单纯得像个孩子。多年来,父亲是她唯一的老师,她要学的全部功课是怎样对任何事任何人都不在意。“你甚至不需要在意我,不需要爱我。”父亲对苏槐说,“人和人之间并没有牵系,你看那些女佣,她们和我们住的这座房子,和门外的花园,和海边的船只难道有什么分别吗?世界是冰冷的,所有存在其中的东西,都是冰冷的,生命是一重假象,繁华是另一重,它们只是在引诱你为之消耗能量。”为了让苏槐相信这些,父亲找人运来很多书,摆满了书房,都是自然科学类的书籍。讲天体运行、地球的构成、大陆怎样漂移、花草如何枯荣。又讲人类的生老病死、交配的动物性,以及它所承载的繁衍的意义。在草丛里遇到受伤的小鸟,苏槐心生怜爱,捧着它回家。父亲对她说:“你忘记你读的那些书了吗?生老病死,是一种循环。它死了,腐烂的身体作为养分渗进泥土。泥土孕育树木,树木发芽,长出新枝,难道不也是生命吗?生命和生命没有分别,你为什么要挽留它的生命,阻碍自然的循环呢?”苏槐不记得自己是如何接纳这种生活的,一定想要挣脱过,但最终还是顺从了,因为她能够感觉到父亲所做的一切,都是出于对她的爱。等到她完全感觉不到父亲的爱了,却已经完全适应了这样的生活,不再有任何反抗之心。情感的感受力降低,身体的感受力却不断加强。苏槐的嗅觉、听觉、味觉变得格外灵敏。岛上各种花草的香气和味道,蒙住眼睛她也可以分辨。窗外的雨,树落下一片叶子,几公里外的海边有船停靠,她全都能听到。辨别各种声音、气味、味道成为打发时间的最好办法。

每天早晨花两个小时绕着小岛长跑一圈,消耗掉那些淤积在体内的能量,一日三餐很清淡,不吃肉,不吃甜食,因为它们会破坏平静的情绪。但每顿饭的时间都在一个小时以上,因为她要仔细咀嚼,享受每一种食材和调料的味道。余下的时间待在房间里看看书,或者在户外捕捉新鲜的声音和气味。晴朗的夜晚还可以架起望远镜,凭借出色的视觉,略过云层欣赏常人看不到的遥远的星团。如果不是父亲离世,苏槐可能会一直这样生活下去,永远也不会想到要改变。父亲是心脏病猝死,“咕咚”一声从床上滚到地下,断了气。苏槐闻讯来到父亲的卧室,立刻嗅到一股新死的人身上的臭味,她蹙了一下眉。以前照顾她的老嬷嬷死在用人住的房间里,尽管离苏槐的卧室很远,而且尸体马上就被拖走了,但她依然可以闻到死人的气味,在食物里,在水杯里。后来整座房子大开所有窗户晒了两个星期,烛火通明去味,房间里摆满了芦荟和艾草,苏槐才渐渐可以吃下东西。

那个天天照顾父亲起居的女仆,在给死者蒙上白布的时候,忽然失声痛哭。她跪在地上,抓着父亲的手,表达了多年来对他的倾慕之情。哭声尖厉,把苏槐吓坏了,她捂住被刺痛的耳朵,逃出了房间。

苏槐站在门口,看着仆人们拖着父亲肥胖的身体向院子里走,等到她们已经走出去很远,苏槐忽然追上,问:“你们知道怎么能把这股难闻的气味弄掉吗?”伤心的女仆回过头,怨恨地看了她一眼。

整幢房子开始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扫除。用人们在阁楼上找到许多旧物,都搬到了院子里。苏槐童年穿的衣服、小学的成绩册、泛黄的合影,父亲舍不得丢弃,就把它们藏了起来。苏槐捡起一只红皮笔记本翻看,是小学时写的日记。作文课上老师念了别人的作文,她缩在座位上瑟瑟发抖。看到要好的女朋友送给别人明信片,她愤怒得简直要冲上去把明信片撕个粉碎。新转来的那个女生很受欢迎,她的头发那么长,闪闪发亮,苏槐甚至有一种想要揪起她的头发一刀剪断的冲动。

苏槐觉得很奇妙,过去她一直认为文字的唯一用途是传授知识,像百科全书里面的一样。而这个小时候的自己,为了一些奇怪的事表现得那么愤怒或者悲伤。但是愤怒和悲伤到底是怎样的感情呢,她完全体会不到。与此同时,那个暗恋着父亲的女仆来向苏槐辞行,说再在这里待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意义?”苏槐觉得她的话很有趣。

女仆看着她,忽然说:“小姐,您从来没有想过活着的意义吗?这样像行尸走肉一样活着,有什么乐趣吗?”

女仆走后,苏槐想着她的话,虽然并不能全部理解,但觉得很有道理。生活的确没什么意思,尤其是现在每天呼吸着散发臭味的空气,连进食的乐趣也失去了。书架上的书都看完了,父亲死后,没有人知道要去哪里采购这些书。律师到岛上来拜访,讲给她听父亲的遗产有哪些,让她签署各种文件,还有许多过去父亲拿主意的事情,现在都要来问她。她觉得自己的空间被完全占据了,毫无自由可言。入睡之前,她又取出那个红色小本子,对于这个完全陌生的童年时代,她充满了好奇,甚至有一种想要走近它的冲动。

苏槐重新回到这座城市,她希望有人可以帮她找回那种叫作嫉妒的情感。就算因此送命,也觉得很值得。她虽然与常人大不相同,但有一点人类的共性她仍具有,就是总追逐那些得不到的东西,觉得它们是最好的。

亨伯特忽然停了下来。说后来的故事他还没有收集全,明晚再讲。大家正听得入神,发现又是个没结尾的故事,不禁唏嘘一片。他每次都是这样,喜欢卖关子,一定要大家都央求他,才佯装勉强地继续讲下去。

“真是个怪阿姨啊!”小维特喃喃地说。

“这种没心没肺的女人,我最喜欢了,你继续讲下去嘛!”罗密欧说。

“别磨蹭了,天一会儿就亮了。”鲁滨逊坐在滑板上,咕噜咕噜左右摇摆。

“我真的还没收集完整呀,你们知道,故事的缜密性很重要。”亨伯特说。

“得啦,又不是你自己的故事,还在这儿故弄玄虚,有什么可得意的?我来替他讲下去。”说话的是唐璜。他才加入不久,总是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戴着一副自认为很酷的蛤蟆墨镜,捡了一瓶老女人用的香水就狠狠地往身上喷,真让人受不了。我们还是更信赖亨伯特的权威性,宁可忍受听不到结尾的折磨,把故事留到明晚,于是不约而同地悬起脚,准备散去。这时候,唐璜不紧不慢地说:

“嘿嘿,不瞒你们说,我和这个女人有那么一腿,所以她的故事,没有谁比我更清楚。”

大家的脚又落回地上。唐璜要求和亨伯特换位置,亨伯特气呼呼地飘到保尔的旁边,唐璜在中间的位置坐定,吐掉嘴里的口香糖,开始讲他的风流韵事。

也许因为他不清楚我们讲故事的规则,又或者是有意冒犯,唐璜在讲故事的过程中,无时不忘炫耀自己的男性魅力,以及他见识过多少不同的女人。当然,他的确有这样做的资本,因为这群人当中,除了他之外,大家都是处男,尤其是亨伯特,他二十五岁了,是一个老处男。他这种炫耀,伤了在场每个人的自尊心,不过看在故事精彩的分儿上,我们都安静地坐在那里,听完了故事,真是给足了他面子。

不过呢,在记录的时候,我还是必须秉承过去诸位兄长的优良传统,尽量剥除那些带有个人色彩的东西,专注于故事本身。好吧,忠诚的鹅毛笔,你来告诉大家,故事原本是怎么样的。

我第一次见苏槐,是去年冬天。她从酒吧一路跟踪我来到家门口。我认出她是酒吧里那个一直看我的女人。她问我,是否可以和她一起住。她长了一双细长的深绿色眼睛,轮廓分明,看起来很像混血儿。穿了一件价格不菲但是样式很土的裘皮大衣,看起来挺暖和的,可她还是冷得瑟瑟发抖。当时,我刚被同居女友赶出来,好不容易找到酒吧侍应的工作,租了这么一间又脏又臭的地下室,生活可能比现在还窘迫。这是我接受她的邀请的主要原因,不过肯定还有别的,她挺迷人的,有一点亨伯特没说错,她完全不像40岁的人。我搬去的当晚,她就对我讲了她的故事,希望我能唤起她的嫉妒心。“因为我觉得活下去也没什么意思,倒不如早些死了的好。但总还是希望在临死之前,体会一次嫉妒的感觉。”

“你想让我做什么?”我安静地听完她的故事,非常绅士地问。

“我会尽量让自己喜欢上你。而你要和其他女孩好,并且一定要让我看到,这样应该可以唤起我内心的嫉妒。据说情敌之间的嫉妒,是最深的。”而后,她又简单直接地说,“我死之后,会把所有的钱都给你。”

我刚要答应,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就问:

“你为什么选我呢?”

“我在那个酒吧待了一个晚上,看到很多女孩凑过来和你说话,好像都很喜欢你。”

我听了很失望,还以为她是被我英俊的外表吸引了呢,竟然是这样一个理由,天天混在酒吧里,看人眼色,讨人欢心,当然会有许多熟客和我搭讪。

不过呢,天上掉下金币砸到我这样的好事儿,还真是头一遭,我又怎么能错过呢。于是我就和她拟定了一份合约,在同居期间如果她因嫉妒身亡,我将获得她的全部遗产。双方签字。我当然是因为钱,才答应了这件事的,不过很奇怪,听苏槐讲她过去的事的时候,会渐渐接受她的逻辑,觉得她本来就不属于这个世界,所以也不觉得帮她求死有什么不妥。

为了进入一种亲密的男女关系,我建议苏槐和我做爱。做爱肯定能令她迅速爱上我,从前和我交往的女孩都是这么说的。苏槐同意了。不过说实话,那个场景真有些滑稽。一个四十岁的女人,布满皱纹的脸上,满是懵懂。身体僵挺,环住我的脖子,像一副套在我身上的刑具。最让我受不了的是,她那种平静地置身事外的表情,眼睛直直地看着我,好像是在观赏表演。她对疼痛的感受力很强,我每次想要进去的时候,她的身体就本能地收缩,结实得像块石头,生硬地把我顶了回来。我这样折腾了一夜,才终于进去。她痛得尖叫起来,猛然把我从她的身上推了下来。

若干次后,她终于得到了快感,但仍旧面无表情,身体动也不动。我渐渐觉得,和她做爱,简直是一场考试。她像严厉的老师,对我的表现做出评价。

“时间应该再长一些。”做完后,她挣脱我的怀抱,用纸巾擦拭着下身说。

我辞去了酒吧的工作,每天从早到晚要做的事情,就是和她恋爱,确切地说,是帮她进入恋爱的状态。我们看电影,但她不能理解其中的人情世故,没有耐心看完。常常是在邻座的女孩被感动得泪流满面的时候,她站起来,走出了放映厅。我们逛公园,她不喜欢白天去,摇篮车里小孩的哭声,让她无法忍受。于是我们深夜去。她很开心,和我说着空气中的香气是来自哪几种花的,蟾蜍的叫声具体是从什么位置传来的。她喜欢跑步,围着公园跑三圈仍然觉得不过瘾,我完全跟不上她的速度,跑着跑着就停了下来,坐在长椅上休息,等她回来。有几次她跑得太专注了,不想停下来,就一路跑回了家,忘了我还在公园里等。连我引以为豪的厨艺,她也无法欣赏。她简直是个食草动物,只喜欢生吃一些蔬菜和水果,细细品味植物天然的味道。

我充满了挫败感,非常严厉地警告她:“我所做的事你必须配合,不然所有努力都白费,你永远也没办法感觉到爱和嫉妒。”她点点头。后来再去看爱情电影,她再也不提前离席,强迫自己坐在位子上,但还是有好几次睡着了。去公园,不许跑,而是牵着手和我一起散步。她倒是可以做到,但我必须忍受听她说那些花草蚱蜢的事,循着某种她认为奇怪的香味钻进灌木丛里寻找。她依然无法吃肉和甜食,吃了就会呕吐。但经过锻炼,苏槐已经可以吃辛辣的食物了,因为她从中获得了一种咀嚼辣椒种的乐趣。每天起床后亲吻,当然我要先刷牙,轻微的口气就让她无法忍受。晚上相拥入睡,这种长久的肢体接触让她烦恼,在忍受了无数个失眠夜晚后,终于有了好转。有时候,我觉得她像个无助的小孩,对于这个世界的法则不能理解,却必须让自己适应。那种笨拙的认真让人觉得可怜。

两个月后,我决定引入情敌的角色,我们的爱情实在进展很慢,这种生活简直令人窒息。我重返酒吧,不费吹灰之力,就勾搭上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把她灌得半醉,带回了家。我们在客厅的沙发上做爱,我故意把杯子摔在地上,发出很大的声响。苏槐果然闻声走出来。她看到这一场景,没有任何惊讶,从一旁的椅子上坐下来,观看我们做爱。女孩蒙蒙地睁开眼睛,立刻惊呼起来:“她是谁啊?”我扳过女孩的脸用雨点般的亲吻堵住她的嘴,她伸出留着长指甲的手抓破了我的脸,从身下逃开,挥手又给我一个耳光。那个正襟危坐、目光炯炯有神的中年妇女一定吓到了她。她认为我们要么是串通好了想要谋害她,要么就是有什么古怪的性癖好。她一边咒骂着一边套上衣服,夺门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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