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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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犹记得以前学画的时候总是喜欢把长发盘在脑后,再插上支铅笔,自觉很有范儿,且走到哪里都能像神仙召唤兵器一样,把画具信手拈来,可是没过多久我就发现自己碉堡了,那铅笔的型号是2B,难怪那段时间大家都飘然远去,我还自鸣得意的以为他们是被我的气势煞到了。这件事告诉我一个道理,不要轻轻易易把自己的性格暴露在光天化日下,否则后果很严重。

  知易行难,话是这样说,可我总是不自觉在不知不觉中把自己的真实一面卖弄给刁晨看,兴许也是打小被他嫌弃惯了,所以破罐子破摔,许多事情也就懒得矫情做作,如今更是把身材的缺点也给暴露了,幸好他还有点品格,知道拿张报纸遮一遮,我还能自欺欺人说他什么都没看见,把阿Q精神发挥到极致。

  事实上我也知道自己是什么货色,刁晨才不屑呢,他身边一向不乏魔鬼身材,打扮入时的蜂啊蝶儿啊,在他眼中,我的大曝光其实跟自爆其短没什么区别,没害他长针眼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想着想着就睡着了,等听见门响醒来的时候,天都黑了。刁晨开了灯,看见我躺在沙发上,有些高兴,脱下外套随手挂在门边的衣帽架上,笑着问:“来了很久了?”

  我揉揉眼睛,努力适应改变的光线,打着哈欠说:“不知道,反正我来那会儿天还没黑。”撑起身子,喝了口水,清醒不少,嘟囔着:“刘阿姨是不是特别不待见我,连拖鞋都请出鞋柜了。”

  他从冰箱里拿了牛奶,又到厨房取了杯子,倒好了端给我,漫不经心地说:“是我放的,怎么了?”

第三十三章 哪门子的妹妹

  接杯子的手停在半空中,有些发愣,他干脆把杯子放在桌上,眼睛里都是笑,我小心求证道:“你知道我要来?”

  他丢掉先前欢喜的神情,用满不在乎口气说:“你做事没个章法,怕你把柜子翻乱。”

  “切!”说得好像我多乐意往这跑似的。不过他的牛奶和我可没愁,正好饿了,也就不挑那么多,端起就喝到见底。他也没说什么,自顾自进了房间,过了一会儿穿着休闲服出来了,乍看之下还以为是高中时候,他脱了外套随时就能上场轻轻松松投几个漂亮的三分球,然后引起一阵尖叫。

  见他蹲在鞋柜边上选鞋子,忽然意识到他可能马上就要出门,忙不迭站起来问:“你干嘛去?”他头也不回地说:“约了同事去打球,看你这懒洋洋的样子,估计也没功夫去凑热闹。”

  “谁说的,你越不带我玩,我越要跟着去。”一听有热闹可凑,正好,这几天听得都是些伤春悲秋的事情,可把我憋坏了。生怕表现的不够坚决,放下杯子三两步跑过去套上鞋,拉着他的胳膊就要往外走,嘴里还催促着:“快点快点,别让人家等急了。”

  他只是笑,随手在挂钩上取了车钥匙,任由我这么拖着他,一路直杀停车场。

  我兴致勃勃地问:“是先打球还是先吃饭?”

  “你就直说想蹭饭不就完了,这么委婉可不是你风格。”他点着车子,想了想才掏出电话,对着里面的人用不可驳回上诉的态度说:“我饿了,先去老孙那碰头。”说完轻车熟路带着我去了本地有名的私房菜馆,以前只是在美食杂志上见过,今天才知道老板竟然是刁晨的朋友,要早知道他有这号哥们儿,我现在一定混成饕客了。

  进了包间才发现已经有五六个人等在那里了,一水儿纯爷们儿,看他们的样子,刁晨必定是里面最年轻的。他们一个个见我跟在刁晨后面,眼神就开始不对劲儿了,本来还没什么坐像,一下子全都规规矩矩地摆出正经人的款,某个殷勤的人还拖开椅子让我们坐过去,调笑道:“刁晨,介绍介绍呗。”

  刁晨一手搭着我的后背,示意我坐下,然后自己坐到我旁边,好像根本就没听见那人的问话,接过服务员递来的电子菜谱目不转睛地看起来。那帮人的眼光在我身上滑过,全停留在刁晨身上,还是刚才那人亲自拎着茶壶给我们倒上,我正要谢谢他,他反倒恭敬地说:“妹妹啊,你真是个仙儿。”

  “昂?”这话就没头没脑了。他见我不明白,瞅瞅边上的刁晨,又说:“还没见过刁晨带谁出来过,这回哥几个可算开了眼界,和尚都还骑着摩托搂个大美妞儿呢,我就说哪有不沾荤腥的猫。”

  此时的刁晨总算有了点反应,从菜谱上分神出来,很不认可地说:“我说关宇,瞎攀什么亲戚,谁是你妹妹?”

  先前还挺High的关宇被他这一瓢凉水从头泼到脚,好在比我们都长几岁,面子也历练得颇有尺寸,满不在乎地笑笑,和几个哥们儿交换了眼神,很有深意地来了一句:“行,是你妹妹,就不知道是哪门子的妹妹。”说着还晓得特别贼兮兮。

  刁晨的嘴角也跟着弯了弯,修长的手指在菜谱的液晶屏上划拉,这是在打哑谜吗?我很不识趣地接住话头,回答说:“对门的。”

  一时之间几个男人笑得前仰后合,那关宇还指着我赞赏道:“开心果,开心果。”

  “笑什么呢?大马路上都听见了。”推门进来的男人好奇地望着屋里,眼睛溜一圈看见了我,惊讶道不行,忙问:“这位是?”关宇很激动,起身拉着他说:“老孙,你来的正好,给你隆重介绍介绍,这位就是刁晨的好妹妹,话说妹妹你叫啥?”

  我略微端起淑女的姿态,羞涩地说:“布小旅。”

  “敢情是吕布和貂蝉啊。”关宇拍着新来那人的肩膀,笑得乐不可支,被拍那人马上有好地伸出手自我介绍道:“小旅妹妹好,我叫孙尚翔,以后来哥这儿尽管吃,哥买单。”

  有这好事还不乐的是傻子,正要和他握手,把这笔无本买卖定下,不知道忽然从哪儿冒出来一只手,紧紧握住孙尚翔的,顺藤摸瓜看见刁晨的胳膊,刁晨另一手把电子菜谱塞在我和孙尚翔中间,很不客气地说:“孙老板,催催后厨去,赶紧吃完饭好去打球。”老孙心领神会地点点头,若有所思地看看我,拿着菜谱出去了。

  “噗……”忍不住笑出声来,刁晨讶异道:“有这么搞笑吗?”

  不想让别人听见,我小声凑着刁晨的耳朵说:“你这都是些什么朋友,一大老爷们儿叫什么不好,非要叫孙尚香,三国杀那张牌上说了,凡是和孙尚香睡过的男人都能回血,你说贱不贱。”

  “噗……”刁晨也憋不住笑了,“以前玩的时候怎么就没想到呢,真贱。”

  “哟,在这就咬起耳朵,当我们是死的啊?”关宇伙同那几个人笑得像树上熟透了的烂柿子,又说,“哥几个可都还单着呢。”

  “你们误会了。”我还想接着澄清,刁晨却打断我:“别理他们,哪个不是三五个小的在手里,要真有个固定的,还能让他们出来疯?”

  饭后才知道他们不是要打篮球,而是打桌球,反正不管是什么球,我都不会,不过是在旁边看的命,而且这桌球看起来可比篮球省力多了,不用跟着球一会儿朝东,一会儿朝西,一会儿上天,一会儿下地,治个颈椎病倒是挺有效的。

  “打两杆呗。”关宇杵着杆子怂恿我,我摇摇头,大方承认:“不会。”

  “不会没关系,让刁晨教你呗。”他指着那边的战局,刁晨一连打了好几杆,杆杆进洞,旁边人等的都打瞌睡了,对手立在桌边直挠头,一边倒的局面着实让人糟心。

第三十四章 神刁侠侣

  刁晨伏在桌子上,聚精会神地比划着球杆的角度,猛一发力,小球咕噜噜掉进洞里,行云流水,漂亮极了。他竖起杆子擦着火药,连眼睛都不抬就说:“她太笨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不会教。”

  “嘿!”一拍桌子站起来,就受不了人刺激我,小爷不试试手气你还真当小爷中不了大乐透了!关宇闻见火药味,双手奉上自己的球杆,小爷我一把攥在手里,关宇在后面瞎起哄,巴掌拍得啪啪响,满口称赞道:“这妹妹……”话到嘴边又瞥瞥那头的刁晨,改口说:“刁晨的妹妹就叫刁妹妹好了,刁妹妹这个性我喜欢,天不怕地不怕,哥哥我亲自给你摆一局。”

  雕妹妹!囧了个囧,那我是不是得拱手叫声雕兄?

  关宇兴高采烈地掏出洞里的球,规规整整地摆好,退到边上抱着看好戏的雀跃心情做了个请的手势。

  刁晨继续擦他的火药,我半蹲在球桌旁左右端详,关宇不干了,凑近了问:“刁妹妹你干什么呢?”我用炯炯有神的目光盯着台面,郑重地说:“正在进行精神层面的交流,以前学画画的时候老师说过,你怎么对待颜料,颜料就怎么对待你,同理。”

  关宇被我的理论雷到了,有点撑不住,抚着胸口定心。刁晨在我专心和球桌沟通的时候,不费吹灰之力就把我手里的球杆拿走了,然后把自己擦了半天的那根递给我,吩咐道:“用这个。”又把换下来的那根物归原主还给关宇:“我和她对打,那谁来执教?”关宇也是个机灵人,当即就明白了什么,贼兮兮地说:“刁妹妹,那哥哥我就不客气了,回头别说我欺负你。”

  “你倒是试试。”刁晨扬起嘴角,说着就拉开架势,顺着关宇的玩笑放狠话,“让你见识见识神刁侠侣。”

  关宇也不客气,抖抖手抖抖腿,略带杀气道:“兄弟,对不住,既然这样,我只好演射刁英雄传了。”

  华山论贱的气氛渲染得十分好,而我内心独白就是——把那孙尚翔给小爷叫来,指不定啥时候得加血。

  光说不练假把式,战局一开,关宇毫不示弱,要是配上一把黑漆漆的长髯,此刻或许就能来段关公耍大刀了。他打到第三杆,终于失误了,轮到我却不知道从哪下手,刁晨围着球桌走了几步,停下来招手让我过去,指着一个球说:“打这个,进那个洞。”

  定睛一看,这么远!偏偏手边还没个量角器,叫我这种数理化集体处在红灯 区的孩子如何是好?刁晨倒是极为淡定,指挥道:“没见过直挺挺打桌球的人,趴下,右手握杆,左手做个支架。”我一一照做,趴在球桌上拿着杆左右比划。刁晨终于看不过去了,俯下身子趴在我背上,指着目标球说:“看准了,力气别太大。”我还想问应该使多大力,他二话不说,握着我的右手飞快打出一杆,我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它进洞,太不可思议了!

  兴奋得要和刁晨庆祝,一扭头却生生撞脸了,两个人就这么脸贴脸呆呆地互相斜眼看着,其实以这距离也看不清什么,不知过了过久,心跳加速,面色潮红,我顿悟到这姿势真心太二了。马上弓起身子从下面溜出来,刁晨也若无其事地直起身子,桌上只留一根孤零零的球杆。

  放眼望去五六个人面带笑意看着我们,关宇还煽风点火地说:“继续啊,再打一杆呗。”他拄着球杆,眼睛眯成缝,十分欣慰地说,“冲这景儿,哥们儿值回票价了。”

  我配合着干笑两声,讪讪地说:“我就说我不笨来着。”

  回去的路上可把我高兴坏了,刁晨开着车,看起来心情也不错,我比手画脚的说:“当初就该把老孙也叫上,你看关宇到最后都输成那样了,还要强颜欢笑,真不容易,那哥们儿忒仗义了,回头把他的照片给我,以后结义还拜什么关公啊,拜他就行了。”

  “嗯,有道理。”刁晨很少对我的话表示赞同,今天大概是长江黄河倒着流才会出现这么匪夷所思的事情,正寻思他是怎么了,他却十分诚恳地说,“照你的理论,是不是永远考第三名的人只要把你的照片放在供桌上早晚三炷香就能进步了?”

  “为什么?我又不是考神,拜你还差不多。”

  路口的信号灯跳到红色,刁晨不慌不忙踩下刹车,一本正经地揭晓答案:“因为你二呀。”

  会不会讲冷笑话?一点都不好笑,关键是他竟然还面无表情,就像跟人谈工作似的,冷面笑匠可不是这么当的。

  见我不笑,他看出些端倪,跟着前面的车左转行驶,走出好长一段才问我:“我记得你笑点很低的,怎么今天忽然变高了?”

  “因为我确实二,才会……算了,说了你也不懂。”没来由觉得难过,好不容易开心一会儿,现在又被打回原形。

  刁晨比我想象得要爱管闲事,抓着我的话不放,反问我:“你这种智商都懂得事情,难道我还不懂?”

  “感情,你懂吗?”

  他有意识减慢车速,颇有兴致地投来一瞥:“说说看,兴许我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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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一秒钟变烈士

  听完这几天发生在董拙身上的事,刁晨默不作声开着车,看不出什么情绪,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本来就觉得自己在这件事里身份尴尬,不管是不是出于真心,难免会被误解成别有用心、惺惺作态。可是刁晨的态度让我心里很没有底,于是不知好歹地问:“是不是很惋惜。”

  “有一点。”

  “当时我看到遗像就越发觉得难受,多好的姑娘啊,就这么没了。”阿乔的脸在眼前一闪而过,瞬间变成了黑白。

  刁晨好似完全没在听我的话,还显得有点不耐烦,我识趣的闭上嘴,过了半天他才说:“我说的不是她,是你。”

  “什么?”

  “我是说你比较值得惋惜,阿乔那是死得其所,你夹在中间算什么?”他淡淡说完,也没顾及我是什么想法,一句话把我钉死在那儿,不得不说他的思维真诡异,却着实指明了我的难堪。

  “可是只要我真心待他,他迟早会知道的。”

  他偏过头看看我,不由摇头苦笑起来:“不见得,有的人就是反应慢,再加上缺根筋,哪怕你做得再多也白搭。”

  这话太绝了,连忙反驳他:“董拙不是那种人。”他只是哂笑一声,若有所思道:“我说的也不是他。”

  奇了怪了,我们明明在讨论董拙,不说他难道还能说阿乔?她都已经没了呀。实在搞不懂他的路数,我直接忽略他的话,陈述起自己的观点:“你看,我是这么想的,反正现在阿乔也那啥了,我正好可以见缝插针,从各个方面无微不至地关心他,我就不信他不会日久生情。”这条路我已经谋划了很久,电视剧里都是这么演的,就没见几个人失手过,我想,既然这办法能被各个编剧坚持不懈的用下去,必然是有它的道理,否则明年一定不交收视费!

  对此,他表示不屑,果断换了个档,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有些不满地说:“你要真这么干才傻呢,当自己爱心人士?”

  “不,是壮士!”我斩钉截铁地表决心,“我知道这条路十分艰辛,但,自己选的路就算跪着也要走完。”说得颇有狼牙山五壮士的遗风,连我自己都感动不已。

  话说到这份上,以为刁晨再也没理由阻挠,不过事实证明我又高估自己且低估了他,他淡淡然说道:“你想过没有,你对他那么好,和阿乔有什么区别,你就不怕他把你当成阿乔的替身,然后……”

  “然后什么?”他又在紧要关头大喘气,害得我一颗心提到嗓子眼里。我又催了几声,他才慢悠悠地说:“然后,你就一秒钟从壮士变成烈士。”

  隐约听见什么东西崩塌的声音,嗓子眼一抽一抽的,原来苦心规划的结果到最后也可能是个悲,其实未雨绸缪也不见得是好事,往往事与愿违之后会更承受不了。

  上学时在书包里装过两个月的鹅卵石和板砖,总想着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用上,比如说有恶狗穷追不舍,再比如说有劫财的刀剑相向,总之一定会有用武之地。可某天背上之后发现轻了许多,原来是被妈妈扔掉了,为此我不舍了好久好久。但最后事实证明,我背着也确实没用,因为这世上压根就没有那么多心怀不轨的人,也没有那么多眼馋肚饱的狗,即便有,我长得也不像毛爷爷和肉包子!不足以颠倒众生。

  因而我也明白了一件事,生活的轨迹根本就由不得我设计,有时候给自己肩膀上扛着的所谓‘有备无患’,其实只是‘纯属扯淡’,负累而已。

  “可是我很坚强啊,不怕成烈士的。”

  刁晨只觉得好笑:“你又不是猪,那么坚强干嘛?人家猪坚强印证的是生命的奇迹,你要印证什么?”

  闷在座位上想了半天,眼见着刁晨已经把车子开到我家楼下,灵感才姗姗来迟,我表现得很有文化修养,深沉地说:“我印证的是,爱,置之死地而后生。”

  他仿佛是被我的豪言壮语震撼到了,差点没刹住车,幸好在花坛边上还是停下了,他熄了火拉起手刹,连带着车灯也暗了下来,周围静悄悄,接着月光勉强看清他的脸,他也怔怔望着我。大约停顿了半分钟,他忽然趴在方向盘上捂着肚子笑,这可把我笑得心里发毛了,莫名其妙,这句话压根就没笑点好不好。等他笑完了,才清清嗓子说:“有时候死地和生地可能隔的并不远,只是你不在意罢了。”这一句说得尤其正经,眼里甚至酿着柔情,气氛好极了,连我这种粗人都觉得再配上鲜花烛光和钢琴曲就完美了。可他却摇着头又轻笑两声:“既然你那么坚持,我只好等着看你一秒钟变烈士了。”

  这叫什么话!触我霉头,愤愤地打开车门下去,没走几步,他降下窗户叫了我一声,我没好气地问:“干嘛!”他却满脸严肃地说:“记住,别死得太惨,留口气才好到别地满状态复活。”

  即便真有那一天,也最好别让他看见,他已经见证了我人生中的诸多糗事,按理说也不差再多见证一两件,可私心里总是不情愿,不想被他看见,更不想面对他事后可能出现的各种反应,就算我绞尽脑汁也依旧难以猜测。

  说到底,还是执迷不悔的个性太坑爹,要是能在我的性格里装个方向盘,指不定早已经掉头去别处了,也不至于被刁晨如此奚落。夜里睡不着的时候,我总是在琢磨,如果当初没有迷上董拙,现在是不是会不一样?某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我觉悟了,大概陈关西老师也会感慨,要是当初没有迷上摄影,现在会不会不一样。其实道理很简单,在踌躇的时候放走了最美的年华,在年华逝去之后,又觉得追悔莫及,于是早早的做了自以为正确的事,最后才发现当初不如不做。

  想到这里,从前那么坚定的我竟然不知何时开始怀疑和动摇,深深吓了自己一跳。可是又禁不住遐想,刁晨说的别处到底是哪一处?

第三十六章 装装更健康

  阿乔的后事办得很妥帖,可是董拙接连颓废了好久,我平时没事就去九号仓库看看他,顺便带点日用品和吃食过去,他每天就在loft里弹阿乔留下的电子琴,然后一遍遍翻看他们之前合作时的留影,有几次看到激动感触的地方还会忍不住捂着脸嘤嘤啜泣。瞧着叫人怪不忍心的。

  “我看你都快成董拙的老妈子了。”罗苏见我唉声叹气好几天,终于发了牢骚:“你瞅瞅你那样,就差没亲自给他做饭吃了。”

  “世上也只有刁晨喝过我做的汤,他嫌难喝,我可不敢去董拙面前献丑。”

  “得,你也知道要顾及形象,只是成天这样端着,不觉得累?你就没发现自己在刁晨面前比在董拙面前自在多了,也快乐多了?”

  这话说的,人人都知道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是要好好表现一番的,要不怎么有那么多装淑女装清纯装学识的人?也不会有装逼这个词出现,更加不会在装逼这条路上涌现出那么多可歌可泣的劳模!可见,装装更健康,只是装得久了难免会忘记自己的本尊是什么性情。于是,我也只是偶尔在董拙面前装一装。

  不过罗苏的话倒是提醒了我,的的确确,我和刁晨太熟识,经年累月下来也没有装的必要了,如果不是董拙的出现,如果不是我偶尔为之的装逼,肯定不会发现原来和刁晨相处的时候有多真实洒脱,更加不会觉得装逼是件辛苦的事情,总让我拘束着。那究竟是继续潇洒下去还是借此机会一改从前略显粗糙的个性,实在是个问题,搞不懂,搞不懂。

  默默发现最近困扰我的事情还真多,当务之急也不是我要不要装下去,而是如何把董拙从阿乔死亡的阴影里弄出来。这几天我也试着给他灌输些积极向上的思想,把从街边报刊亭买的社会人文类书刊上看到的小故事背得滚瓜烂熟,比如什么‘我和损友两三事’,还有‘哥哥的旧书包由我来继承’之类的,一个个声情并茂的讲给董卓听,就差动用‘草原英雄小姐妹’的感人事迹了,或许是功力还不够深厚,洗脑计划并没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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