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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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他喜欢她是骗她的,他这么说她就信了。或许潜在意识里,她真的希望他没有爱过她,以一个男人爱女人那样爱过她,那么她的愧疚就会少一些,难过就会少一些。

她是这个世界上最能明白他内心的孤独和伤痛的人,所以她愿意拼了命了尽自己一切努力去成就他的幸福——除了,爱他。

如果年少时没有遇上林朗,如果成年后没有再遇林朗,顾忆笙想自己应该会喜欢上赵一芒吧。他英俊多金,善良又聪明,除了有点毒舌变态,差不多就是金龟婿的样子了……可是她遇见了林朗,命中注定的爱情,对于赵一芒,她能给予的友情远远多过爱情。

他说他不爱她,她心安理得的接受,却不知……

那天林朗下班回家,家里破天荒的没有温暖的食物香气,他的小妻子眼睛有点红肿,主动钻进他的怀里搂着他说:“林朗,我们以后的孩子叫芒果好不好?”

林朗来不及细想,就答应下来,哄着顾忆笙,还亲自下厨一展厨艺。他不愿看到她难过,不愿看到她哭泣,所以只要她一泪眼汪汪地说什么事情,他总是举白旗答应——虽然这次答应之后他后悔了无数次,却再也无法改变他得有个叫“芒果”的儿子的事实——他真的很讨厌吃芒果啦,从听到赵一芒向顾忆笙告白的那天晚上起。

林朗后来也见过那个木盒和木盒里的东西,眼皮也没抬,假装没看见地塞到柜子深处。

(番外一 林芒果 完)

p.s 每次看这个番外我就笑啊。袅袅写暖文功力深~

番外二 兄弟

林朗在医院没有看到顾忆笙。他坐在那个据说是他表哥的男人的病床前,拿了个梨,像精心雕刻什么艺术品那样专注地削皮,很努力地不让它们断开,长长的一条垂到地上。

赵一芒不知道什么时候醒的,林朗削完皮的时候才发现他正看着他……还有他的梨。

“你要吃吗?”迟疑了一下,他还是问出了口,但是不等赵一芒回答,就把梨放到自己嘴边,脆生生地咬了一口,咔嚓咔嚓,又嚼了几口。

空气里有新鲜梨子的清甜香气,赵一芒几乎能想象当梨汁在唇齿间肆意开来的甜美滋味。他恨恨地看了一眼林朗,说:“等会儿顾忆笙来了,我让她给我削。”

林朗这次没有迟疑,把已经咬了两口的梨完好的那一面递到赵一芒嘴边,说:“你吃!”语气还是那半死不活的,但是态度颇殷情的样子。

赵一芒瞪着几乎要贴到他嘴唇上的梨,又看看他的表弟,不由得一阵反胃:“我可不想和你间接接吻。”

不吃拉倒。林朗慢吞吞地收回手,也开始咔嚓咔嚓咬着梨,和病床上苍白的赵一芒大眼瞪小眼。

病床外传来喧闹、欢笑的声音,来查房的护士小姐也喜洋洋。

“外面发生什么事了?”赵一芒问。

“有个得白血病的女病人今天出院。不容易啊,她男朋友不离不弃地陪了她两年,病情居然奇迹般地好了,今天出院,她男朋友当着所有病友的面求婚了。大家都为他们高兴啊。都说现在的女生现实、势利,其实大多数女生求得还是一个真正对她好的人,白首不离心啊。”已到婚嫁年龄的护士小姐说到后来不免有些感慨。她检查、记录完赵一芒的各项体征,走了出去,病房里重新安静下来。

“唉,你说我现在向顾忆笙那个笨丫头求婚,她会不会答应?”赵一芒突然兴致勃勃地问林朗。

“你敢?”林朗瞪大眼睛,微有怒意,“你别开这种玩笑。”他不知道顾忆笙会不会答应,但是他知道以顾忆笙的性格,如果拒绝的话一定会觉得非常难受,毕竟谁都知道赵一芒剩下的时间不多了。

“我有什么不敢?”赵一芒露出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容,似乎因为抓到林朗的痛脚而颇为得意,“我等下就试试……除非……”

“除非什么?”林朗很上道地接住他递来的橄榄枝。

“除非你叫我一声大哥。”赵一芒此刻的表情和昨天逗那个丢了皮球的小男孩一模一样。他本来就是林朗的表哥,让他叫一声大哥也不为过。

林朗看了赵一芒许久,内心斗争了几番,终于心不甘情不愿地开口道:“……大哥。”

“乖。”赵一芒笑得床都要抖起来,林朗的脸色变得更为暗沉。”啊,对了,“他像是突然想起来似的,对他新认的“小弟”说,“顾忆笙今天不会来了,她临时要加班,没有告诉你吗?”

林朗愣了一愣,然后飞快地站起身,一刻也不多停留地向门外走去。

“表弟再见!”赵一芒在病床上欢快地向那个暗压怒气的男子道别。

林朗的身影在门口顿了顿,在门关上的刹那,他飞快又清晰地说了一句:“表哥再见。”

这下,轮到赵一芒发愣了。

后记

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不知道你们想起了谁,我好像想起了很多人,可是仔细想想又谁都不是。

写很多很多或美好或遗憾的故事,但事实上我的青春乏善可陈。

长得不美,性格又别扭,在一所升学率很高但是压力也很大的学校日复一日重复着上学、放学、考试、吃饭、睡觉。

教室前面有两棵郁郁葱葱的桂花树,一到秋天就暗香浮动,前面的行政楼后门口有课石榴树,还有棵柚子树,曾经和最交好的女生一起在晚自习前偷摘石榴吃。柚子我们也很垂涎,可是长得太高了摘不到。夜自习的时候一起在教室里等泡面熟,她吃面我喝汤。

那时候她喜欢同班一个又帅又花心的男生,但是假装自己喜欢的是另一成绩好的木头男。

那时候我烦恼自己脸上的痘痘和沉重的体重,说不清对楼上那个班的白净男生是喜欢还是一种感情寄托。

后来上了大学,认识了新的朋友,喜欢过新的男生,也被人小心翼翼地喜欢过,可是都无疾而终。

其实归根结底是那个时候的自己很不自信,总觉得不够“倾城”的自己怎么会被人心无芥蒂地爱,怎么会有能力把一个人长久地留在身边?

我总以为爱情和长相是成等比关系,美丽的人才有资格拥有美丽的爱情。

直到后来我遇到了林三。

我还是没有变成自己心目中倾国倾城的女生,但是我问林三:“张柏芝和我谁漂亮?”他会毫不犹豫地说:“当然是你。”

一起逛街时我看到漂亮的女生会指给他看,他总是说:”哼,没你漂亮。“

虽然我知道他的审美确实很诡异,但是诡异得让我心生感动。他帮我建立自信;他让我相信爱情;他给我稳定的情绪;他让我不再觉得孤独。

爱情是什么?我从来不觉得安全是刻骨铭心,要生要死,爱情应该会让人变得更美好、更快乐、更喜欢自己的学习。

所以无论我们能不能走到最后,无论他是否会以不怎么美好的原因离开我,我都会对他心生感激,并且一直相信爱情,相信自己值得拥有这世上最丰盛最珍贵的爱。

因为唯有相信,才会真的发生奇迹。

或许你知道,”倾城“这个故事是由一篇名为《盛夏光年》的中篇改编而来,保留了部分情节,但是整个故事做了大的调整。比如在中篇故事里,女主顾忆笙是一个害羞自卑的女生,成绩也不好,是林朗帮她建立起信心,慢慢成长,逐渐坚强。但是长篇里弱化了这个部分,更多的是造化弄人的无奈。

不过无论是中篇还是长篇里,林朗都是一个以少女梦想的男主角的形象出现。在《盛夏光年》里他是得了眼疾远走的少年,在”倾城时光“里,他成为气宇轩昂的成年男子再度席卷而来。

赵一芒是后来加的人物,不知道两个俊美男主最后谁的支持率会高一些呢?

我投赵一芒一票,因为林朗得到了幸福,他不需要我的支持。

在写《盛夏光年》的时候我只是个自卑怯懦的少女,在写《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的时候,我已经成为一个自信勇敢又快乐的小女胖子。那么你呢?这些年你又有了一些什么样的改变?你的倾城时光,来了吗?

(全文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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