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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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小鹿先是走,越走越快,最后终于变成了小跑。从程廷礼起居的院落到他和大少爷的家,中间要分花拂柳的走很久。他左手拎着书包,右胳膊夹着画报,走到半路只听“啪嗒”一声,是一本画报滑落在地。那画报厚而沉重,美术纸制成的封皮冰凉光滑。小鹿眼看它是落到了甬路旁的草地上,生怕它沾了泥,慌忙伸手要去捡,结果一动之下,另一本画报也落了地。

  早上扇过他嘴巴子的大手伸了过来,轻轻巧巧的拾起了那两本书。一本书的书脊的确是蹭上了土,大少爷低头用手给它拂了拂,然后抬头瞪小鹿:“看什么看?走!”

  小鹿没说话,同时发现自己无法再去直视大少爷的眼睛。拎着书包做了个向后转,他微微驼着背,牛似的低头向前顶着疾走,仿佛空气是凝固的,不顶不开。

  一鼓作气走回了他那院里,他垂着脑袋直接进了书房。大少爷不是读书种子,所以这书房就算是他独占的屋子。把书包往椅子上一放,他背对房门站住了,就听身边“啪”的一声大响,是大少爷人在门口,把那两本画报遥遥的扔到了写字台上。

  “怎么着?”大少爷踩着门槛子质问他:“还要跟我来劲,是不是?”

  小鹿垂着双手,双手松松的攥成了寒冷的空心拳头,一半的手背都被衣袖盖着。新制的西装校服,照例是要比他的身量略大一点。他知道大少爷正看着自己,那目光气势汹汹,让他如芒在背,简直被刺得转不过身、抬不起头。

  “你要是嫌这屋里放不下你,你就回爸那院儿去!”大少爷又开了腔,恶狠狠的,是骂死他都不解恨的架势:“你也看出来了,那头现在都开始留你了!你他妈把脸一摩挲把衣服一脱,还念什么书啊!撅撅屁股就把下半辈子的荣华富贵挣过来了!你找我老子给你撑腰,我往后也怕你了,一指头都不敢动你了,多好!去啊!赶紧滚!”

  小鹿闭上眼睛,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颤声答道:“你刚才也说了,我爸是我爸,我是我。那……”

  话说到这里,他哽咽似的顿了一下,然而眼睛里没有泪,一张脸则是红得火烧一般:“那我没干什么丢人事儿,你为什么还要拿这些话骂我?”

  说完这话,他转身面对了写字台,将两本画报整整齐齐的摞在了一起:“你是不是原来不知道,所以还拿我当弟弟;现在知道了,就看不起我了?”

  大少爷听了这话,登时大步上前走到了写字台边:“我看不起你?你说这话都丧良心!我告诉你,我早就知道你是什么种子!”说着他抬手用力一搡小鹿的脑袋:“就因为知道你不是好种子,我才看着你管着你,怕你学你那个兔子爹!你呢?好歹不知,还把他当成靠山了!要不是我刚才过去硬把你领回来,你就——”

  话到这里,大少爷停住了,后头的内容不必说,说了比没说还厉害,因为余音袅袅,专要留给小鹿去细思量。

  这话放到先前,小鹿想破头也想不出什么来,但是今时不同往日,小鹿的心思略微一转,就把其中的弯弯绕绕全转开了。干爹有着那样的心思,大哥又有着这样的脾气,小鹿只觉得自己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慢慢的抬眼望向大少爷,一眼过后他向下一扇睫毛,没哭,但是扇下了一滴很大的眼泪,泪珠子没在脸上滚,直接就落了下去,一闪而过,快得让人看不清。

  方才涨红了的脸慢慢褪去血色,小鹿只剩了嘴唇还鲜红,嘴唇是薄嘴唇,在他屏息忍泪之时,下嘴唇被他用细白的牙齿咬了一下,咬得红上加红。

  大少爷盯着他的嘴唇,盯得一眼不眨。其实这不过是一个半大孩子哭鼻子,真是不值一看;尤其小鹿纯粹就只是哭,哭得没用意也没风情,和大少爷在外面常见的泪眼又不相同。

  强行管住了自己的手和嘴,大少爷不允许自己去哄小鹿——他是很会哄人的,只要他愿意。可他不肯将自己那些手段往小鹿身上用,依着他的理智,他更愿意给小鹿做一辈子大哥。往后家里的钱全是他的,他会养着小鹿,让小鹿就在家呆着,谁也甭想惦记小鹿。

  可理智归理智,理智再有理,管不住感情。

  他也说不清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特别”留意小鹿的,这个留意不是用眼睛留意,是用心留意。他时常是连着十天半月不回家,可心里总是隐隐约约有个小鹿在晃。他也学会了捧戏子,跟那帮十六七的小戏子混在一起的时候,他偶尔会冷不丁的想起小鹿,想小鹿现在也不算小了,这帮小戏子能干的事,小鹿应该也都能干了。

  然后他又想如果让小鹿伺候伺候自己的话,其实也不算为过。从身份论,自己是大少爷,小鹿是小奴才,大少爷使用使用小奴才,还犯毛病吗?

  就因为是这样的理所当然,所以大少爷近来简直不大敢回家。回家一见到小鹿,他就从身到心一起难受。而小鹿没心没肺的,又是一见他就欢天喜地的喊大哥。他揣着一肚子花花肠子,面对小鹿是打落牙齿和血吞。因为狠不下心撕破自己这张脸皮,故而只能是急赤白脸的、骂骂咧咧的、捏着鼻子继续做大哥。

  大少爷一直看不惯父亲那身做派,尤其是忘不了他给鹿副官嚎丧的那副模样。在这一点上,他是坚决的不想学父亲。可小鹿勾搭着他,让他一步一步的往父亲那条路上走。小鹿和小戏子不一样,对待小戏子,他是逢场作戏,见面就好,回头即忘。可是一旦跟小鹿好了,他自己想着,那就得像夫妻似的,总得好,一好一辈子。

  可是话说回来,那不就还是走了父亲的老路?

  再说,还不知道小鹿愿不愿意。

  大少爷不知道自己该拿小鹿怎么办,于是索性不回家,图个眼不见心不烦。但他可以不见,小鹿不可以野跑。在他没把这件事想通透之前,小鹿须得干干净净的给他当个好孩子。对待外头的野食,他不讲究,但小鹿是从小跟他长大的,如果他真要对小鹿下手了,小鹿这第一口,非得留给他吃不可。

  此刻两人在写字台前对着站了良久,窗外的暮色渐渐重了,初秋的夜里,也凉得很。大少爷搓了搓手,忽然感觉自己很可笑,竟然对个毛头小子动起了感情。

  干巴巴的清了清喉咙,大少爷问道:“吃饭了吗?”

  小鹿喃喃答道:“没有,干爹一直忙,没人张罗开饭。”

  大少爷叹了口气:“那咱们吃。”

第十四章

  晚饭吃得潦草,饭后小鹿回了书房,坐在写字台前摊开了书本。余翰文送给他的自来水笔,他没敢往外拿,因为大少爷单手插在裤兜里,溜溜达达的也走了进来。

  小鹿没敢吭声,怕引得大少爷又用肮脏话骂人。一手握笔一手摁尺,他想要躲进数学题里避一避,然而一共也没有几道题可做,于是他垂下头,又打开了英文课本。

  大少爷独自在书房里来回溜达了几趟,末了百无聊赖的停在写字台前,俯身把胳膊肘架在了台面上。伸着脑袋看了看小鹿的书本,他出声问道:“功课还没做完?”

  小鹿微微的瞟了他一眼:“做完了。”

  大少爷冷不丁的笑了一下:“那跟我睡觉去!”

  小鹿没言语,两只手开始收拾纸笔。他做事情是认真的,越是长大,越是认真,因为心里知道眼前这一切都是得来不易。墨水瓶盖严密的拧紧,用过的草纸也是一页一页摆放整齐。课本放回书包里,边边角角都要压平,最后是那两本大画报,画报是借来的,格外要珍重对待。最后把书包收拾成方方正正一大块砖了,小鹿才算是收了工。

  跟着大少爷回了卧室,他洗漱过后先上了床。

  没等他焐暖了被窝,大少爷一掀被子也上了来。他当即往后一退,哑着嗓子说道:“还凉着呢。”

  大少爷在微温的被窝中侧身躺下了,下意识的伸手去搂小鹿。然而一搂之下,他又是一惊,因为小鹿光溜溜的,身上就只有一条小裤衩。其实小鹿在床上一直是这么个打扮,但大少爷不知怎的,今天却像是第一次碰到了小鹿的皮肉。

  今晚没月亮,电灯一关,屋子里立时黑了个透。大少爷开始和小鹿嘁嘁喳喳的说话,小鹿枕着大少爷的胳膊,说话时气流全扑在大少爷的颈窝里。

  “我长大了,想学工科。”小鹿没头没尾的,忽然说了这么一句:“学工科,去德国留学正好。”

  大少爷有些诧异:“嗯?”

  小鹿一本正经的回答:“余翰文说的,德国工业最好,马克也便宜,现在去德国留学是最合适。”

  大少爷没想到小鹿人小心大,居然想得这样长远:“你还想留洋去?”

  小鹿微微低头,把额头抵上了大少爷的锁骨:“我将来想当工程师。”

  大少爷本是用胳膊环住了身前的小鹿,此刻手臂稍稍向后缩,他的指尖触碰了小鹿的脊梁骨:“费那个劲干嘛?等你毕业了,全北京城的衙门你随便挑,不必爸爸出面,我说话就顶事儿。”

  小鹿仰起了头:“我想以后有出息。”

  屋子里是这样的黑暗,但是大少爷垂下眼帘,不知怎的,会感觉小鹿的大眼睛里有星光。在温暖的气息中,他听小鹿说话:“我要自己长点儿本领,以后好报答干爹和你。我爸爸不成器,我不能和他一样。”

  大少爷一边听着小鹿的话,指尖一边沿着小鹿的脊梁骨往下走,走到一半,他忽然向上一抬手,捂住了小鹿的后脑勺。

  “小鹿……”他的声音有些哆嗦:“你真是好孩子。我、我……”

  他一狠心:“我亲亲你。”

  不等小鹿回答,他低下头,和小鹿碰了碰嘴唇。

  小鹿没言语,又因为双方的嘴唇是一触即分,所以小鹿也没有躲。但小鹿不喜欢这个吻——自从那年被程廷礼塞了一嘴舌头之后,他就很反感亲吻这种事情了。

  翻身背对了大少爷,小鹿蜷缩成了一团:“困了,睡吧!”

  他是想睡,可大少爷却被方才那个蜻蜓点水般的吻勾起了兴致。对着小鹿的后脑勺舔了舔嘴唇,他的理智忽然烟消云散,同时万分理解了父亲——小鹿长大了,有骨头有肉又热度,一口亲下去,应该也很有滋味了。

  大少爷只是不知道该从何处下手。他刚十八岁,心肠再花,也花不过他的老子。

  小鹿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被大少爷紧紧的搂在了怀里。大少爷是懒散惯了的,当然不会和他一同起早,所以他悄悄的从那怀抱中钻了出来。清晨的屋子堪称寒冷,他迈着两条雪白的长腿,从床上一步跨到了地面。

  一个接一个的打着寒战,他穿好了学校制服。悄悄的走出去要水洗漱了,他照例是不大照镜子,单凭双手摸索着梳头,熟能生巧,他飞快的给自己梳了个利利落落的小分头。

  放下梳子之后,他终于对着镜子扫了一眼,没有仔细观察自己的意思,纯粹是为了检查自己是否足够卫生。大少爷成天说他丑,这话从小听到大,他终于看不出了自己的美丑。既然看不出,那就算是丑,因为外人的话似乎不该太相信,而大少爷肯定是不会恭维自己的。

  坐在充当餐厅的东厢房里,他喝热气腾腾的大米粥,吃夹了牛肉的马蹄烧饼。这院子里没有活计,春兰站在外面,偶尔发一句话,也自有仆役听命劳动。小鹿还是有点怕春兰——他经常会怕个什么人,但是表面不露怯色,被怕的人也看不出他的心虚。

  吃饱喝足之后,小鹿抱着书包,像要上刑场似的,出门上学去了。

  小鹿昨天无故旷课一天,清晨在学校刚一露面,就被先生叫过去训了话。及至挨完训回了教室,他先和余翰文打了照面。余翰文伏在课桌上正在写字,忽见他来了,就连连的向他招手,脸上也有笑容。

  小鹿硬着头皮走到了自己的座位前,听余翰文小声问自己:“你昨天回家之后,有没有再挨打?”

  小鹿坐下来,打开书包往外拿画报,同时也想微笑,以示自然:“没有,昨天干爹在家,干爹不许他打我。”

  说完这话,他发现自己微笑未遂,一张脸僵硬着没表情。很拘谨的把画报递向了余翰文,他扭开了脸,不想和对方对视。然而目光向旁一扫,他忽然发现有好些双眼睛都在看着自己。

  余翰文接过了画报:“那你以后还能到我家玩儿吗?”

  小鹿迟疑着没回答,余翰文又问:“昨天说好了下午去东安市场吃冰激凌,没去成,今天去行不行?”

  此言一出,旁边有两名男学生起哄似的笑了一声,起哄过后,其中一人指着小鹿笑道:“辛德瑞拉!”

  辛德瑞拉是灰姑娘的名字,这童话也是这些学生们早就读过的。听了这个比喻,众人一想,发现竟很确切,就哄堂大笑起来。余翰文心慌意乱的环顾四周,只是窘迫而已,小鹿却是心里有病,一听这话,真如同被人又揭了一次老底一般。他又怕又羞,为了掩饰自己的怕和羞,他霍然而起,反而是格外的凶恶。指着为首的一名男学生,他咬牙切齿的怒道:“你再说一遍?!”

  那男学生比小鹿高了半个头,此刻迎着小鹿的手指,他做夸张的口型,发清晰的声音,用英文慢慢的说道:“辛德瑞拉,你今天吃了余翰文的冰激凌,明天余翰文就会到你主人家里提亲了!”

  小鹿一拳挥出去,当场和那男学生打作了一团。

  这学校里的学生虽然也有淘气顽劣的,但是大多还算斯文一脉,男学生空有体格与力量,笨手笨脚的却是打不赢小鹿。小鹿在学校里文明了好些年,一直都是模范学生,可今天骑在那名男学生身上,他开始拼了命的胡打乱捶,心里明知道自己这么干不对,这么干是要绝了自己的路,但这些拳脚若是不发出去,他自己也非要憋疯不可!

  余翰文站在一旁,张着嘴瞪了眼,是看傻了的模样。其他学生围成一圈,也呆住了。

第十五章

  十分钟后,教务长闻讯而来,把在教室中央闹决斗的两个人全拎了出去。

  比利时中学校规严格,绝不容许这二位在学校里大撒其野。教务长将他们训斥一番之后,又把他们全部逐了出去,让他们的父母过来谈话。

  挨了胖揍的男学生,是哭天抹泪的走了。小鹿拎着书包走在大街上,心中则是一片茫然。教务长生了气,不是能够善罢甘休的,可自己又能找谁出面呢?找老张?老张年纪大了,身体不好,连着好些天都不见人,据说是躺在家里正养着病;找干爹?也不好,小鹿始终不知道程廷礼到底是多大的官——似乎是非常的大,让这么位高权重的干爹去学校受教务长的训,怎么想都是荒谬;再说他现在也不大敢去见干爹。

  老张和干爹既然都不行,小鹿就又想起了大少爷和春兰。大少爷神龙见首不见尾,小鹿认为自己未必能找得到他,况且纵算是找到了,他也未必肯为了自己去见教务长;至于春兰——小鹿觉得春兰又实在是太像个丫头了,让她去见教务长,恐怕分量不够。

  小鹿独自在大街上走,愁得也不知道渴,也不知道饿,又想自己今天丑态百出,全被余翰文看在了眼里。自己出身既差,相貌又是人模鬼样,仅有的文明礼貌,现在也全丢失了,人家余翰文凭什么还和自己做朋友呢?

  思及至此,小鹿忽然冒出一个念头,觉得自己要是立时死了就好了。死了之后一了百了,上帝总不会嫌弃自己的卑贱与丑陋。如果人有来世,那自己下辈子要投生到个正经人家里去,穷一点也没关系。

  小鹿一走走到了中午,也不知道是怎么走的,竟然一路走到了北海公园。这个时候秋高气爽,早晚虽然凉,正午的大太阳却是依然喜人。北海公园里面游人如织,小鹿信马由缰的,也拐了进去。

  抱着他那只方方正正的皮书包,他一路走到了北海水边。水面上还高高低低举着许多荷叶,他低头望着水与荷,心里恍恍惚惚的也没想什么——活了十四年,天塌地陷的大事全发生在了他懂事之前,懂事之后他一直活得四平八稳,略有一点风吹草动,他就不知道该怎办才好了。

  他发了许久的呆,直到阳光把他的头脸晒成了滚热。抱着书包又迈开了步,他正是漫无目的的乱走之时,五龙亭里忽然有人招呼了他,声音甜蜜蜜的带着笑意。他闻声望去,却是见到了余家大小姐。

  余家大小姐虽然只比小鹿年长了两岁,可是头上烫发脸上涂粉,洋装丝袜和高跟皮鞋也全披挂着,言谈举止潇洒活泼,比小鹿不知老练了多少。采取了和余翰文相同的召唤姿势,她坐在一处临水的茶座上,对着小鹿连连招手,衣袖是喇叭式的短袖子,她一举手,便露出半条雪白的小臂,以及腕子上一串鲜红的珊瑚珠子。

  小鹿登时也笑了,并且有点不好意思。快步挤过一群游人,他急急的跑到了余家大小姐面前:“密斯余——”

  然后他闭了嘴,因为发现余家大小姐身边还坐着两位摩登女郎。

  余家大小姐坐着没动,单是上下打量了他,又笑着问道:“小鹿,我问你,你今天怎么没上课,自己出来逛公园?”

  小鹿低了头:“我……我和同学打架了。”

  余家大小姐笑出了声音:“打架就打架,怎么还不上学了?”

  小鹿小声答道:“是教务长不让我们上。”

  余家大小姐伸出了涂脂抹粉的白手,一把抓住了小鹿的手腕:“你坐下,有话我们慢慢说。要咖啡还是可可?”

  小鹿惶恐的抬头看了她一眼,因为自己口袋空空,别说咖啡可可,连碗粗茶都喝不起。可是未等他作出回应,余家大小姐已经叫来了茶房,给他要了一杯可可。

  余家大小姐的两名女朋友含笑望着小鹿,又有人用胳膊肘去碰余家大小姐,口中笑问:“这又是你哪一位漂亮小朋友?”

  余家大小姐立刻用涂了蔻丹的鲜红指尖点向了对方,嬉笑着用英文进行还击。小鹿把书包放在大腿上,双手捧着滚热的可可瓷杯。余家人就是这一点好,他想,总像是没心事没烦恼,什么时候见了,什么时候都是欢声笑语。看着余家大小姐的笑脸,他又感觉还是活着好,要是能再和余家大小姐去看一次跳舞,就更好了。

  望着余家大小姐的粉面朱唇,小鹿几乎有些发痴。余家大小姐本来是要问他为何打架的,可是忙着和女朋友打嘴仗,所以一时竟是匀不出时间理他。小鹿也不想要她理,只愿意这么静静的看着她说说笑笑。

  看着看着,他低头啜饮了一口可可,然后顺势扭头,望向了波光粼粼的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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