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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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朴实的赞美纪澄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快吃吧,多吃点儿,瞧你瘦得一阵风就吹走了。”老妇人十分健谈,可不像是土生土长的山里人。

话说多了,纪澄才知道老妇人原来随着死去的丈夫在外头做过几年的活儿,后来才回到山里来的。

纪澄和沈彻吃饭时,老妇人的儿子、儿媳都不上桌的,只在灶屋里待着,但因为按捺不住好奇,一直拿眼来偷偷瞧纪澄她们。

那粗壮的儿媳妇是个挺务实的,虽说先才被沈彻的模样给惊了,真想不到天底下还有这样的男人,说不出来的好看,可又不仅仅是好看,一看准是个大官,叫人看见他就想低头。这样的人肖想不起,那儿媳妇也就不怎么看沈彻,反而不停地偷看纪澄。

看纪澄头发的样式,又看纪澄头上的珠花,再看纪澄衣服上的花样子,反正纪澄那一身上上下下的每一个细节都没逃脱那儿媳妇的打量。爱美之心人人有之,村妇山民也不例外。

光是纪澄这一身的行头,都够李翠花和那些个邻居门唠个十天半月的嗑了。

老妇人那生得黝黑憨厚的儿子也一直偷瞧纪澄,满脸的不好意思,却又舍不得不看,心里不知多羡慕沈彻,真不知道有这样美的媳妇是个什么感觉?王大厚觉得自己肯定都舍不得下床了。

山里人的想法总是这么朴实。

用过午饭,沈彻给老妇人一家留了几块碎银子,加起来怕也有个一两的样子,喜得那老妇人都合不拢嘴了,她年纪大了,可不像儿子、媳妇一般只顾着看人好看了。

老妇人一路将纪澄和沈彻一直送到村口,满嘴的喜庆话,连祝纪澄和沈彻早生贵子的话都说出来了。

纪澄忙地摇头,“我们是兄妹。”

老妇人抿嘴一笑,“好,兄妹,兄妹。”话虽如此,但话语外的笑意却显然不是这个意思。

走出几步后,沈彻朝纪澄道:“你这样否认,她肯定会以为咱们是私奔的。”

背着包袱,虽然衣着光鲜但也还是稍显狼狈,说不得还真有点儿私奔的样子。

纪澄瞪了沈彻一眼,那也全是他害的。

不过沈彻所料不差,那老妇人一回屋就将儿子和儿媳妇唤到跟前,嘱咐他们今日当做什么也没看见,后头便是有人来问,也只说从没见过刚才那两人。

“为啥啊,娘?”王大厚不解地问。

“哎,私奔的小两口,多登对啊,也不知道他们家里大人怎么想的。”老妇人感叹道。

纪澄的话老妇人是不信的,哪有兄妹这样子亲近的。亲近到那姑娘吃不完的白面馍馍,那公子直接接过来就往嘴里塞,也不嫌弃。这可不是兄妹的样子。

纪澄此时也想到了这一茬儿,“你刚才有那么饿么?”两张白面馍馍吃了还不够,还要来吃她剩下的?

沈彻道:“农村人最惜粮食,何况做那几张白面馍馍肯定已经把他们家的白面都给掏光了,你吃不下浪费了,就是给他们再多的银子,他们依然心疼那白馍。总不能让他们吃你剩下的吧?”

说得好像挺有道理。但是刚才又给她擦板凳,又给她擦碗筷是个什么道理?纪澄只觉得屁股针扎一样,坐都坐不安稳。她知道沈彻心思,当初对着王丽娘、芮钰之流只怕也没少献殷勤,否则她们怎么会那般死心塌地,最后被抛弃也没说上门讨个公道什么的。

纪澄不想沦落成王丽娘她们那样子,因为她从没幻想过自己可以成为那个拴住沈彻心的人。而沈彻经历过的泰半女人,只怕都会以为自己会是那独一无二的。

山势陡峭,刚吃过午饭,纪澄昏昏欲睡,爬起山来更觉艰难,好不容易再次爬到山垭,对面的山仿佛伸手就在眼前,却又得下山然后再上山。

纪澄咬着牙问:“还要翻几座山啊?”

“三座。”沈彻道。

纪澄一屁股坐在山边的石头上,也不管干净不干净了,“我走不动了。”脚疼,靴子磨脚。

“磨脚了?”沈彻走过来,在纪澄的脚边蹲下。

纪澄诧异地看向沈彻,这人是有透视眼么?还是能读人心?

沈彻扯扯唇角,“这有什么难猜的?若不是撑不下去了,你在我面前什么时候服过输?”沈彻将纪澄系在裙上的海棠小镜举起来给纪澄看,“你眉头都皱成一团了。”

纪澄有些泄气地扫了一眼镜子里的自己,到底还是没能答到喜怒不形于色的境界。

沈彻伸手捉住纪澄的脚,她条件反射性地就往后收,只是沈彻的手跟铁钳子似的,纪澄完全不是对手。

“我帮你看看。”沈彻低下头一把扯掉纪澄的靴子,然后剥掉袜子。

纪澄的脚又忍不住一缩,脚趾头都捉紧了。

沈彻道:“别动,你藏什么?”

纪澄明白沈彻的意思,这男人和女人发生了什么之后,很多藩篱就自然消散了,尤其是对男人而言。但是纪澄的害羞之心可一点儿没消减,此外刚才走了那么远的路,她的脚虽然不是汗脚,可总难免会有些许汗湿,这会儿被沈彻捉住脚,让她产生了一种巨大的羞耻感,隐约还带着点儿怕被沈彻嫌弃的意思。

沈彻捉住纪澄的脚踝看了看,“磨出水泡了,你还挺能忍的。”说到这儿沈彻不由想起了那晚上,说不得纪澄的耐力还真是超出了沈彻的想象。

男人在想着坏事的时候,女人是能看察觉出端倪的,比如沈彻这会儿正无意识地用拇指摩挲着纪澄的脚背,纪澄用力一蹬,险些将措不及防的沈彻推倒在地上。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的争议其实我料到了,下笔的时候我犹豫了很久,而且有很多备用选项,但我最终选择了让橙子自己走这条路。虽然我知道这样女主将会极端不讨喜,会流失很多读者。(事实证明,的确流失了)

先表白一下我的三观,身为法治社会的公民,我认为个人是没有权利裁决另一个人的生死的,必须交给法律来裁决。可能是美国的律政片看得比较多,所以我个人更偏爱陪审团制度。在法律的范畴里还有人性的判别。

然而这本书的背景是中国古代社会,所以法治社会的环境是不成立的,没有人会帮橙子提供一个裁决的程序,尤其是她经历的这种事情,在她的社会里,不管她是被逼还是被害,反正你失去了贞操,你这辈子就完蛋了。虽然害你的人该死,但你也最好不要再活着。

如果换做是另一个姑娘而不是纪澄,早就崩溃了。在她们的时代,女人的贞操真的要比性命更重要。所以我们当然觉得苏筠罪不至死,但是在纪澄看来,苏筠的行为是让她活着比死了还难受,是更恶毒的表现。

在论述纪澄的必然选择之前,我先说说我准备的有关苏筠结果的三条支线吧。

第一条路,纪澄不必自己动手,等待王四娘出手。王四娘既然会联合苏筠下毒,那肯定不会对这件事进行隐瞒,她要的就是置纪澄于死地,而且不能让她清白的死去,一定要万人唾骂。如果走这条线,王四娘会将这件事推给苏筠,说苏筠给纪澄下药,纪澄失去了贞操。现在是因为王四娘去了寺庙里,所以如果走这条线就要等着她从寺庙里回来。这条线的好处是,纪澄不用手染鲜血,苏筠自食恶果。但是要求就是纪澄一直隐忍,等待,等着王四娘出手。然而纪澄是坐以待毙的人吗?她绝对不会希望由王四娘把这件事捅出来。所以作为害人者又兼且为人证的苏筠最好不要活着,不然王四娘说出这件事来,纪澄就惨了。

第二条路,由沈彻动手。这样的好处是纪澄也不用手染鲜血,而沈彻呢说不定能因为无条件保护自己的爱人而吸不少粉。我以一个读者的身份看,这样就算沈彻杀了苏筠全家,我也会觉得爽的,因为这说明了他爱死了爱惨了爱得没有理智了,任何人拔女主一根毛,他就要人一条命。可是问题也来了呀,我还没铺垫到沈彻爱纪澄爱得死去活来呀。再说了,纪澄是那种指望沈彻帮她报仇的人吗?我想纪澄会指望任何人都不会指望沈彻。在她目前看来,沈彻就是个掠夺者,压迫者,偶尔的温情只是为了更好的奴役她这个下属。所以我否定了这条路。

第三条就是纪澄现在走的这条路,一切靠自己,不会将希望寄托在沈彻身上。也不会寄托在恶人自有恶报的消极理论上。

那我来说说选择第三条路的理由吧。

纪澄去黑市是这么交代的,“杀了苏筠,不能有后顾之忧。”

黑市的人接了活,要了高价。

具体杀手要怎么杀人,纪澄是不可能过问也没权利过问的,她也不可能多嘴的说:千万别杀无辜啊,只杀苏筠一个人就够了“。因为纪澄这个时候根本就没觉得其他人是无辜的。她是在气头上,情绪波动很大,受了这样大的伤害,还要隐忍,不能声张,不能明着报仇,不能拿让大家知道苏筠的丑陋面目,越是这样压抑她的怨气就越大。恨屋及乌,她觉得苏老夫人养出这样的孙女难道没有责任?苏筠的那些丫头都是助纣为虐。纪澄就是这么想的,因为痛苦的人不太可能有那么强的理智,能克制自己不去恨这些和苏筠有关的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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