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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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地有一地适合生存的物种,梵行刹土上有吃脑的恶鬼,也有朏朏这样治愈心灵的东西。它爬上来了,无方不得不把它端在怀里,逗一逗,它憨态可掬的样子可爱至极。然而抱过之后再想放下是不能够了,他们在前面走,它在后面跟着,叫声哀哀,很是可怜。

  结果此行没有找到猫丕,捡到一只朏朏,它纠缠无方纠缠得凶,没有办法,只得做了个布囊背在身上。

  把朏朏带回去给麓姬看,她喜欢得不得了,连答话都心不在焉的,“只说是猫形的,这不就是猫形吗,想必就是它吧。”

  无方也不再强求了,反正找不见猫丕也有了对策,开始一心一意思量晚上去般若台的事。

  麓姬指引她,“好好打扮自己,往狠了打扮,越美越好。届时不光魇都,三山五十州的男妖都会来,若遇见有缘人,艳姑娘的终身也就有依托了。”

  无方笑了笑,终身有依托,多遥远的事!她是煞,道行不够的妖和她做夫妻,最后会被吸成一张皮的,她怎么好害人家。

  可是打扮呢,这种事是个姑娘都喜欢。她坐在妆台前,铜签上的红烛燃烧,照亮镜中的眉眼。她细致地勾勒五官,螺黛描眉,眉若远山,口脂点唇,唇若朱丹。绾个灵蛇髻,随手折段枯枝一扬,变作金簪压在髻上。起身左右观望,这身衣裳似乎和妆容不相称,捏诀换个颜色,俗不可耐的男妖们喜欢艳丽,这绛红的缭绫应当很合他们的心意吧!

  她从洞府里走出来,候在门外的人乍见她,顿时看直了眼。麓姬还记得第一次拜会她时的情景,她冷漠疏离,那一瞬的惊艳,直达心脏。生来长得好,稍加点缀愈发不得了,碧清的一双妙目望过来,不必设想刹土男妖们的反应,看看她的男徒弟就知道了。

  美色是利刃,永远有效和精准。世上没人能抵御煞的魅力,就像没人能抵御权力的诱惑一样。害怕沉迷,必不能细看,看了便乱了。他转过身,低低道:“那只猫丕有了人形,说不定也会在般若台出现。我去准备一下,夜里随师父一起去。”

  他匆匆走了,麓姬抱胸一笑,“艳姑娘的这位徒弟真是古怪。”

  奇怪不奇怪,无方没太放在心上。他毕竟是人,人对妖魅来说是异类,思想复杂很正常。她只是张罗着,让瞿如好好打扮。鸟大了,该成家了,她看得出振衣对瞿如没有兴趣,没有兴趣当然不必强求。本来鸟和人就不相配,硬结合了,将来生出个鸟人来怎么办?

  夜幕渐渐扩张起来,第一缕迷雾弥漫的时候他们出发,驾云用不了多长时间就抵达。

  般若台位于九阴山脉和魇都之间,九阴向北三十里有座雪顿山,半空中看下去山体沟壑纵横,尽是深浅不一的凹槽。待近些后才发现,那些凹槽是依山而建的栈道,栈道上错落分布着原木搭造的楼阁,因年代久远,和山色融为一体,若不是密密麻麻悬挂的风灯,简直分辨不出哪是山,哪是楼。

  般若台就在重楼俯瞰的位置上,四面环绕的看台,底下是个巨大的舞场。当初布置这里的妖一定去过人间,无方出生的那个中土死城里,也有这样的地方。香樟木拼起平整的舞台,台面上铺着毡毯。八个方位竖起高而粗壮的抱柱,成串的红灯笼垂挂下来,那么明亮辉煌,把整个般若台照得亮如白昼。

  麓姬是常客,驾轻就熟地引路,把他们引进了太珑客栈。客栈里有个妖艳的老板娘,连路都走得缠绵缱倦,她见了来人,很诧异和惊喜的模样,高声呼起来:“生客,第一次相见。”一面说一面扭头看麓姬,“听说钨金刹土的灵医造访咱们这儿了,这位就是吧?”

  大名远扬,掩都掩不住。麓姬说是,“艳姑娘是我的恩人。”拿手比了比,“这是青如许,青老板。般若台斗艳大会就是她举办的,她可是咱们梵行刹土的大红人。”

  青如许掩唇而笑,上下打量无方,“常闻灵医艳冠阎浮,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美人惜美人,就像英雄惜英雄一样。青如许对她们一行人十分热络,亲自往内引领,挑了个雅座请他们坐下,牵起袖子一一为他们斟上了美酒。

  不知这是种什么酒,透过琉璃盏,映出琥珀光,芬芳异常。无方端在手里,并不品尝,捏着杯脚摇了摇盏,婉转的柔荑,娇滴滴入木三分。

  她未语先笑,“天极城有种酒,名叫问渠,和青老板的名字颇有缘。那酒极美、极香,据说喝上一口会醉三年,青老板的酒可是和它有异曲同工之妙?”

  青如许掖着广袖笑得温婉,“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果然和我的名字有渊源。不过这酒没有那么大的劲儿,我先前尝了一口,比小店平常自酿的还要平和些,大概是为照应今晚的女客吧。”

  这样看来酒是另有来路,麓姬呷了一口,“你太珑的剑胆轻易可不会换,今天怎么例外了?”

  青如许笑道:“这酒是魇都派人送来的,令主明晚成亲,请大家先喝他的喜酒。”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天文下可能有点不太平,给大家打个招呼,希望这种不好的情绪不会影响大家看文的心情。

  原因有点稀奇,始于一个外站作者对我的指控,说我的禁庭抄袭她的文了。在自制所谓的抄袭调色盘,艾特反抄袭吧、挂作者论坛均未得到回应后,怒而来文下疯狂刷负。我……就当被疯狗咬了,请大家忽视它,勿作任何回应。

  感谢昨天暖心的小伙伴们,没有你们,我真的有点坚持不下去了。我一直老老实实写文,不炒作,不掐架,希望远离是非,可就是有人容不得你。春节前后网文圈频发的碰瓷事件,可能有的小伙伴有耳闻,我没想到,自己居然也会陷入这种事件里,现在的心情真是一言难尽。

  经常看我文的读者应该知道,我就是个老梗专业户,靠着一点微薄的文笔支撑整个故事,对方还要列举出类似男主带女主出游、婆婆要求媳妇早生孩子这种梗,来指证我抄袭她,我还能说什么?

  我清者自清吧,说实话晋江的文我都几乎不看,更别提外站不知名的写手了,真是被怼得一脸懵逼。

  心思纷乱,文也纷乱了,我尽量赶快恢复过来。明天令主闪亮登场,大家久等了,么么大家。

第16章

  魇都是个神秘的城池,在梵行刹土存在了三千年,从来没有人进入过那里。魇都令主除了巡视,也不与人交集,一个有社交障碍的魔王,自得其乐地带领着他的偶们,在那座孤城里生根发芽。行也罢,坐也罢,游离在尘世之外,距众生很遥远。所以忽然传来他的婚讯,其实很令人吃惊,大家没有想到他也会有成亲的一天,因为他性情古怪,爱好也古怪,还不注意个人卫生——一件袍子能穿上万年,绝不是节俭,肯定是有怪癖。加上他从没露过一回脸,连打架都包得严严实实的,众妖在背后谈论,一致认定他很老很丑,这地界上没有一只女妖愿意嫁给他。

  谁喜欢整天玩泥巴的男人?虽然他曾经是个传奇。站在功绩的角度上,白准是值得歌颂的,他是这片刹土上年纪最大,资历最老的妖。当初金刚涅槃,梵行刹土乱世如麻,诸妖掀起血雨腥风,眼看就要越过妙善界,往红尘中去。紧要时刻是白准封闭界牌出口,独战九妖十三鬼。那次的战斗持续了三天三夜,上了五千岁的妖魅们都还记得,旷野之上尸积如山,空气里弥漫着无尽的血腥味,连阴山上笼罩的雾气都是红色的……最终十三鬼被灭,一直置身事外的冥君不得不出面调停,然后这刹土之上就形成了魇都为首,酆都其次的格局。

  令主要娶亲了,这件事本身比几杯喜酒更能引发人的兴趣。大家都在谈论,新娘子到底是谁,魇都筹备婚礼虽然有耳闻,但大张旗鼓地送喜酒来,叫人措手不及。

  瞿如说:“魇都办喜宴,令主是高兴了,偶人们未必高兴。也许会趁此良机跑出更多来,师父咱们一人挑两个,要是能活就省事了,免得受人鸟气。”嘴里嘀咕,斜过眼,颇为怨怼地瞥了瞥振衣。

  无方的想法很简单,男人她不需要,将来拜在莲师门下,六根清净不染尘埃,有了牵挂大事就难成了。她只要随意引诱一个带回钨金刹土,如果是偶人本身的原因,想办法看能不能续命;如果是令主收魂,那他鞭长莫及,偶人或许能逃过一劫。

  她扭过身子,倚着勾片栏杆往下看,乐声渐起,已有女妖款摆腰肢,登台亮相。

  青如许和麓姬闲聊,挽着画帛立在一旁说笑:“灵医也要下场吗?只要你点头,我立刻准备最大的排场捧红你。”

  这太珑客栈,其实就像人间的酒楼,有一两个招牌,才能吸引八方的客人。

  无方笑得淡然,振衣却蹙起了眉,“家师行医济世,来这里只是凑热闹,不会下场。”

  青如许没有遇见过这么不赏脸的小子,分明愣了一下,复换个妖俏的声调调侃起来,“这小哥好俊秀模样唷。不过你师父是你师父,你可做不得主。还是好好睁大眼睛看看吧,这里好姑娘多着呢,像你这样的小哥儿……”伸手轻薄地在他肩上摸了一把,笑容顿时僵住了,惊讶地低呼,“这是个人?怎么进的妙善界?”

  妙善界只进妖魔不进活人,这是几千年来的规矩。要不是有道行高深的人开了方便之门,就是这人身体里还装着别的东西。

  她这一呼不要紧,引来了其他妖类的目光。麓姬见势不妙站起身来,压手道:“诸位别见怪,这是灵医高徒,随灵医来梵行刹土做客的。”

  这样的解释好像没有起多大作用,无方发觉自己高估了这些妖,秽土上的妖魔野性未驯,人的血肉对他们是极大的诱惑。

  圈子慢慢缩小,一桌一椅后都有妖加入进来。所有的吸引力不再是般若台上的歌舞,全数集中到了他们身上。瞿如不耐烦地打量他们,不由发笑,“一个个人模人样,到底还是摆脱不了兽性。”

  这成千上万的妖,真要动起手来,恐怕占不着便宜。无方只好举了举杯盏,“令主大喜在即,诸位千万别寻晦气。杀生也要看时候,坏了令主的好事,你我都担待不起。”

  妖怪们还是有些怵的,脚下踯躅,脑袋却不随脑子,幻化出了各式各样的面孔。成了精,样貌可以自己塑造,原型却无法改变。千百年的老脸能好看到哪里去,獠牙毕露、呲目欲裂,人的两肩上扛着蛇头、狼首……端的是丑陋怪诞。

  房梁上有人小声说话,隐没在了底下粗重纷杂的喘气声里,“你看,紧要关头她还是想到我了。”语气禁不住沾沾自喜。

  另一个声音说:“主上的名声已经被这些妖怪败坏得差不多了,魇后只是拿您出来挡枪。”

  大实话太不中听了,但沉浸在幸福里的令主完全不以为然。他觉得女人在危急关头还想着你,就说明她很依赖你。他以前看过一本书,是人间流传进来的,翻得太多,几乎翻烂了。里面有很多金玉良言,全是有关于爱情的,深度剖析女人的可爱和口是心非。如果她说不要,就是要要要;她说你好讨厌,其实就是喜欢你,甚至爱你。

  一只爬虫,哪怕修成了人形也不懂里面的奥秘。令主自觉比他智慧得多,所以根本不听他胡诌。

  “主上还不现身吗?看看这些牲口的包围圈,越来越小了。”

  令主说再等等,“厉害的人一般都是最后出现。”

  圈子中心的未婚妻终于加重了语气,高声道:“我等是受森罗城主观沧海所托,前往魇都呈献贺礼的,谁敢造次,便是与森罗城和魇都为敌。”

  美人周身煞气肆虐,看来已经做好厮杀的准备,不过不到无路可退,不想闹得鱼死网破罢了。令主坐在上首,纳罕地挠了挠头,不大对劲,提他就可以了,为什么还把观沧海拉出来?一个区区的森罗城,难道还能和魇都相提并论吗?

  他扭身问璃宽,“魇后在和我有婚约之前,和观沧海是什么关系?”

  璃宽绞尽脑汁,“医患关系啊,只是这观沧海大概对魇后有点意思,几次厚着脸皮去十丈山下求见,都被拒之门外了。”

  “那她提森罗城干什么?观沧海的面子比本大王还大?”

  璃宽从令主的语调里听出了愤怒和委屈,吓得他慌忙补救,“不不不,主上别误会,魇后绝对没有这个意思。”他舔了舔舌头说,“目前魇后还不知道自己和主上有了婚约,也不知道主上要迎娶的就是她。现在群妖环伺,为了合情合理把主上搬出来震慑众妖,只好借观沧海请她转交贺礼之名。观沧海不过是个火捻子,令主才是蜡烛,彩色的大蜡烛!”

  这下令主心里舒坦点了,实在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么好的未婚妻很难找到,如果又黄了,他可能会忍不住杀进森罗城的。

  无论如何她的这番话总算起了作用,十方妖魔不敢正面得罪魇都,都悻悻然退下去了。令主对未婚妻的机智大加赞赏,“她的脑子真好使,本大王就喜欢她这点,会随机应变,会仗势欺人。”

  璃宽啧啧地,“主上不是讨厌叶振衣吗,他被那些妖吃了多好。”

  令主摸了摸下巴,“他的死活我才不管,我是怕我的娘子受委屈。”

  璃宽差点听吐了,他的娘子,真叫人虚汗直流啊。

  他们蹲在房梁上看了很久,欣赏魇后的美貌。栏杆上吊着的灯笼洒下水红色的光,魇后坐在那片光晕里,先前的危机没有对她造成任何影响,她端着琉璃杯,春水一样的手指拢着,连那酒都格外珍贵起来。

  “魇后在喝自己的喜酒呢。”璃宽舌头乱窜。

  令主笑得欣慰,“她一定很高兴。”

  美人实在太出众,刚才的不愉快过去后,她的明艳又照耀了整间客栈,连那个以艳丽著称的青老板也被比下去了。她的四周妖来妖往,路过是假,来看她才是真的。般若台有个不成文的规矩,下了场表示接受追求,不下场的,哪怕生得再美,也不能随便攀搭引诱。

  璃宽喃喃:“不知魇后会不会上台,万一上台怎么办?”

  令主挺了挺胸,“本大王会在她上台之前把般若台拆了的。”

  “唉,魇后今天打扮得真好看,那发髻,那裙子,那香囊……”他话还没说完,被令主捂住了眼睛。

  璃宽茶是一只好色的蜥蜴,他贼眉鼠眼,视线老是往不该去的地方溜,当初令主就是从一只巨型蝾螈的洞府里救下他的。那时他心智未开,到处寻花问柳,蠢起来分不清同类异类,连粘乎乎的母蝾螈也敢勾引。终于有一次犯到了蝾螈王的手里,气得人家朝他吐了一大口唾沫,毒素立刻将他淹没,令主捞起他时,他翻着白眼肚皮朝天,已经奄奄一息了。

  说起这个就勾火,蝾螈的唾沫粘性太大,害得令主洗了半个月,才把袖子洗干净。璃宽恍惚还记得他的那只手臂,白净、结实、线条流畅。只是前臂上有繁复的刺青,像一个封印,暗夜里会发出奇怪的光,也许这就是他总穿黑袍的原因吧!

  被捂住了眼睛,他也不挣,不挨揍就好。然后听见楼外传来此起彼伏的叫好声,令主的手松了松,他趁机扭身爬到廊檐下看,原来是五十州的鲛人来了,有男有女,个个雌雄莫辨,娇艳如花。

  令主的眼里只有未婚妻,无暇他顾。看无方没有要下场的打算,可是她一身盛装,又让他很担心。他盘腿坐在梁上,捧着脸开始浮想联翩,如果这时候来一方盖头给她罩上,立刻就可以送进洞房……想到洞房,令主心头突突乱跳,面红耳赤起来。

  

第17章

  虽然他并不太了解洞房花烛的过程,但通过这项活动能加深感情,这点是毋庸置疑的。

  一位有思想的夫人,要娶回家不那么容易,他欣赏她的正直不阿,不像那些女妖,嘴上说不愿意,其实暗中纷纷想方设法投怀送抱。结果被轻视了,很丢面子,对谁都不说,提起白准哼哼冷笑,“那个老妖怪,瞎了眼才嫁给他”——说真的,她们争相做瞎子,只有他知道。妖和人一样,也贪慕权势,就算他腐朽得像根老树桩,她们一闭眼,也有舍身成仁的勇气。

  她们愿意将就,谢谢她们八辈祖宗,他可不愿意。好姑娘不会厚着脸皮在路上堵他,更不会露出一截腰,在他和青泥的泥潭旁搔首弄姿。他渴望的是单纯不做作的感情,有个人愿意伴他,万年,十万年地,在这片魔域上生活下去。

  未婚妻精致的面孔,玲珑的脖颈,被那些龌龊的妖看了一遍又一遍,令主好想跳下去,现在就带她走。可再一想得沉住气,已经到了这步了,人设不能崩。

  恶名远扬不怕,女人就喜欢对外残酷对内无骨的男人。现在越凶,将来反差越大,她是不是会惊觉捡到宝了?令主内心大笑三声,那些长舌的妖,帮了他大忙。艳无方现在惧怕他,等他要娶她时,她一定会受宠若惊的。

  令主一个人想出了满眼桃花,冷不防有人朝她走过去了。他一惊,定睛细看险些栽倒,居然是他的城众、他的泥人、他的儿子!

  那倜傥的身形,俊美的面貌,眼中自带三分柔情,全是他的心血啊。他看见偶对她行了一礼,轻轻微笑,“我早就对灵医的大名有耳闻,今日一见,三生有幸”……令主咬牙切齿,三生个鬼,他们根本有今生没来世。

  瞿如鸟跑出去看鲛人了,只有叶振衣还留在她身边,见有人过来搭讪,上下打量了几眼,“你是何人?”

  同性很容易成为假想敌,偶连理都懒得理他。无方的态度却很好,她靠着围栏向他一笑,“过奖,徒有虚名罢了。我看公子双肩阳火微弱,近来想必有恙,若蒙不弃,我为公子诊上一诊,如何?”

  令主眼睁睁看着他的偶在她对面坐下,一只手递到她面前,温煦说:“多谢,有劳姑娘。”然后无方牵袖,如玉的指尖落在偶的腕上,令主知道这偶大概是完了,已经被她窥出老底了。

  果然的,她面上笑靥如花,“公子从魇都来?”

  没有谁能抵御得了她的笑容,偶晕陶陶的,腕子一转将手覆在了她的手背上,“姑娘好眼力。”

  屋顶的令主气得头昏眼花,没想到自己造就的玩意儿,比他有能耐得多。这手勾搭姑娘的本事是从哪里学来的?自己掂量再三的事,他们居然轻而易举就办到了。

  无方的目的不过是要拐一个回去研究,既然送上门来,那就不必客气了。她把手抽了出来,开门见山问他,“公子可愿意跟我走?”

  偶垂下眼,似乎有些娇羞,“姑娘想带我去哪里?”

  她说:“离开梵行,跟我回钨金刹土。”

  偶却沉默下来,含笑慢慢摇头,“姑娘应当知道我不能离开魇都,若姑娘有心,何不留下来?咱们时不时见一面,便是最好的姻缘了。”

  令主气得腿也颤了,身也摇了。最好的姻缘?姻缘归他了,那一城之主的他怎么办?世上什么事最令人痛心?莫过于被自己创造的偶挖了墙角。私自逃离魇都勾搭姑娘就算了,勾搭的还是令主的未婚妻,这偶大概是不想活了!

  房梁上的人咬牙切齿,灯下的人却饶有兴致。她一手托腮,指尖鲜红的蔻丹衬得那皮肤剔透如琼脂。顾盼之间眼波欲滴,声音也甜得拧得出蜜来,“我并不知道你为什么不能离开魇都,交友当然要交真心,若公子有意,就应当随我回钨金刹土。天极城有我的家,有明月和艳阳,公子不想走出梵行刹土,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吗?”

  “可惜他真的去不了啊。”令主错着牙冷笑,这不知羞耻的泥人,受着他的供养,肖想着他的未婚妻,白眼狼也不过如此。

  上一批出走的早就死干净了,他们有前车之鉴,这批自然学乖了。一般来说偶都比较聪明,知道自己离不开魇都,再怎么盛意相邀都会推脱,但也不乏不信邪,被爱情冲昏头脑后不顾一切的。令主仔细审视那偶的脸,看着长相精明,很有深度,几乎已经可以断定他会拒绝了。谁知那个没出息的被美色所惑,犹犹豫豫“这”了半晌,最后居然羞涩地点点头,“人一辈子总要癫狂一次,姑娘是灵医,我相信姑娘。”

  所以他的偶轻易就会上别人的钩,房梁上的令主差点没摔下来。多简单,诱拐一个多简单!他彻夜不眠,绞尽脑汁创造的成品,原来是为女人们量身定做的。

  眼看他们要达成共识,令主觉得受不了,必须阻止!他气哄哄地化作一道清风,从窗户飞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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