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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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阿森望赵凌,满脸错愕。

赵凌轻轻地摸了摸他的头:“到时候,你带着傅姑娘他们到那里去。”

阿森紧紧地抿着嘴巴不说话,眼角泪光闪动。

“你这傻孩子,”赵凌轻轻叹气,如三月春风掠过柳梢,“我还指望着你帮我守着那条后路呢!”

阿森毕竟年纪小,又十分信任赵凌,闻言就有些举棋不定。

赵凌嗤笑:“小小年轻就想学着元宝运筹帷幄,再等十年吧!”

阿森破涕为笑。

赵凌去了傅庭筠那里。

傅庭筠正要缝衣裳,听见是赵凌,忙将针头线脑和做了一半的衣裳往柜子里塞:“你等会,我马上就好。”

赵凌隔着槅扇站在屋檐下,听着里面窸窸窣窣的声音,还有傅庭筠来来回回奔忙的声音,他不用看,也可以想像傅庭筠慌乱的样子。

大家闺秀不是应该笑不露齿,行不动裙的吗?怎么每次见到这位傅家的九小姐时,她都是又蹦又跳,像个没长大的孩子似的。

不知道她在父母面前是不是也这样?

他嘴角弯成了个愉悦的弧度。

百无聊赖中,眼角的余光无意间瞥见墙角青砖缝里冒出一根青草,颤巍巍地迎着太阳,嫩绿的喜人,让人狠不住想采撷在手,闻闻那久违了的青草芬香才好。

门吱呀一声开了,露出傅庭筠红扑扑的脸庞。

“九爷有什么事?”她说着,把赵凌让进了屋。

不过才在这里住了几天,屋子就有了她的痕迹。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香味,窗户上贴着几张大红的窗花,墙上挂着幅她画的水墨画,枕头边丢着本《千家诗》,桌子上的茶盘里残留着半盅茶。

第49章 离别

傅庭筠沏好了茶,转身看见赵凌的目光落在那幅她画的水墨画上。

她的画一向没什么灵气,五堂姐曾笑她:“也就能画画花样子。”

见赵凌盯着她的画看,傅庭筠连耳朵都烧红了。

“墙上脱落了一块…”她喃喃地解释,“又不是在家里…暂时住的地方…就想了这法子…画得不好…”恨不得把那画扯下来,又暗暗自责,用纸糊了也是一样,何必非要讲究美观画了幅画贴上去呢!

赵凌以为她是因为闺阁之作被他看见了所以不安,笑道:“我觉得挺好的!”

他觉得这画画得好?

她的山水画是仿前朝山水画大家夏圭的,这画虽然只有寥寥几笔,却是她最拿手的了。

“是吗?”傅庭筠心花怒放。

赵凌点头,在一旁的太师椅上坐下:“在墙皮脱落的墙上贴一副自己画的画,又省事,又省钱,还很文雅,真的是很难得!”

傅庭筠的笑容有些僵硬。

原来,他说的“挺好”,是指她的主意好…而不是指她的画画得好!

赵凌低头端了茶盅,并没有发现傅庭筠的异样。

茶盅盖子一掀,有淡雅的花香扑鼻而来。

他定睛一看,碧绿的茶间有几朵茉莉花浮动。

赵凌不由暗暗点头。

他们平常的吃穿用度都是小五置办,不知道是因为心疼银子还是陌毅不计较这些,他买回的都是大叶粗茶,也不怪傅家九小姐要加些茉莉花进去掩盖这茶叶的涩味了。

果然是个十分会过日子的人!

他连喝了几口。

傅庭筠坐在那里,神色沮丧,直到赵凌和她说话,她才打起精神来。

“你是说,让我和阿森、郑三夫妻搬到杨柳巷去住?”她满脸震惊地望着赵凌,一双眼睛瞪得大大的,闪过一丝惊恐。

赵凌想到她所受的苦楚,心中大为不忍,解释的话脱口而出:“杨柳巷是我一处私宅。”可话一出口,顿觉得不妥。

傅家九小姐冰雪聪明,刚烈果敢,还颇有几分世家女子的傲气。若不知道他处于险境也就罢了,如若知道,她定不会做出那等苟且偷生之事,他说的越多,反而害她越深。

赵凌话锋一转:“客栈鱼龙混杂,你我之间以…未婚夫妻…相称,知道的人越多,于你的声誉越不好。不如借口投亲,搬到杨柳巷去。那里离广仁寺不过相隔一条街,闹中取静,是个很好的地方。你母亲若派人来接你,看着也安心些…”

他这是在责怪她不应该谎称他们是“未婚夫妻”吗?

这件事的确是她做得不妥当。

只想到怎样解释她和他的关系,却没有想到他的心情。

从前只当两人是萍水相逢,纵然知道他有很多秘密,也觉得无所谓,更谈不上仔细思量。现在想来,以他的年纪,说不定早就成了亲,纵然没有成亲,也应该订了亲…以前他们身边是不知道他们底细的陌毅和郑三夫妻,现在他和同伴见了面,不免要交待自己的来龙去脉,要是让他的同伴知道他们是以“未婚夫妻”相称的,再传到了他的妻子或是未来岳家的耳朵里,他可就是百口莫辩了。

赵凌的话像擂鼓似的打在她的心上,让她透不过气来。

想来他对妻子和未来的岳家很是尊敬,要不然,也不会前脚和同伴碰了面,后脚就提出来让她别院另居了。

傅庭筠又羞又愧。

他救了她,她却为了一己之私害他于不义。

真正是以怨报德。

什么时候,她变成了这样一个人!

傅庭筠压住心中那莫名的心慌,强露出个笑容来:“原是我考虑不周到,让九爷为难了。”她努力让自己看上去大方得体,“阿森就不用跟着我们过去了,您正病着,身边也要人服侍。您不也说了,郑三为人精明能干,又懂得拳脚功夫,郑三娘忠厚老实,做事勤劳,有他们在我身边,万事都有个倚仗。你就不要担心了。”

是啊,他什么都为她安排好了,对她仁至义尽,她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可为什么她心里就这么的不舒坦呢?

不能再想了。

人都是得寸进尺的。

越想,她只会越觉得伤心。

傅庭筠深深地吸了口气,挺直了脊背,摆出了个自认为不卑不亢,最为得体的姿势:“九爷,我们什么时候走?”

赵凌看着傅庭筠红润的脸颊一点点变得苍白,看着她笔直的身姿如风中玉兰,摇摇欲坠,嗓子仿佛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似的,半天也说不出一句话来。

她肯定误会他是在赶她走。

可他猜中了又能怎样?

收回刚才的话?让她和他一样陷于危难之中?

这是不可能的。

既然如此,那就让她误会好了。

赵凌只觉得嘴里又苦又涩。

做好事做成他这样的,这天下恐怕也就他一个人了!

“明天一早就走,”他不准备去投靠那个什么吴昕,陌毅和他翻脸是迟早的事,在这里多呆一刻钟,她就多一分危险,“你今天晚上就把东西收拾好。我让阿森送你们过去。”

“明天一早就走?”傅庭筠的脸色又白了几分。

她的衣服还没有做好呢!

此时一别,恐无再见之日…

“能不能过两、三天再走?”她道,“我东西多,一时也收不完。”声音隐隐已有请求之意。

赵凌心志坚强,杀伐决断,决定了的事就会一心一意地走下去。

看见傅庭筠原本如石榴般娇憨的面庞此刻如梨花般煞白,他的心志竟然有片刻的松动。

就算是送她走,陌毅那边也要有番安排才是。迟两、三天走,应该不要紧吧?

傅庭筠并不知道赵凌此刻的心情,她只有感觉到了赵凌的那一丝踌躇。

她垂下眼帘:“或者,再多留两天?”

这已经是她的极限,再提前,冬衣就只能半途而废了。

她声音轻柔,如飘渺的云烟,全无底气。

赵凌大悸。

就是城隍庙里面对凶神恶煞般的匪徒,她也未像此刻这样软弱。

“好!”他道,“那就过两天启程。”

傅庭筠点头,送走赵凌,昼夜不歇地赶制冬衣。

郑三娘不住地劝她:“总得吃饭吧!”

赵凌到底成了亲没有?

如果成了亲,他的妻子是个怎样的人呢?

怎么会让他就这样在四处飘荡?

如果没有成亲,他出过门的未婚妻不知道长得怎样?

她知不知道他现在的情况?

她知不知道赵凌是个顶天立地,有着忠肝义胆的奇男子呢?

她会不会珍惜他呢?

“我不饿!”傅庭筠摇头,密密地缝着针脚,只有这样,她才能暂时忘记那些不时会浮现在她脑海里的乱七八糟的念头,“你洗了碗,就帮着收拾东西吧!明天我们要搬到别处去住。”

“为什么?”郑三娘神色惶惶。

经历过了尸横遍野的大灾年,她最渴望的,就是安定了。

“我们来西安府,就是来投靠九爷一个远房姨母的。”这是赵凌和她商量好的说词,“阿森曾和陈六来找过一回,没找到,这次遇到了杨公子和金公子才知道那位姨母搬到什么地方去了。我和九爷毕竟没有成亲,瓜田李下的,不大好。加上九爷又病着,别人愿意收留已是大恩,总不能把病气也带过去。九爷的意思,我们搬到亲戚家去住,他暂时住在客栈,等病好了,再去找我们。”

郑三娘听着松了口气,笑道:“那就好,那就好!”

陌毅听了眉头直皱:“这样来来去去的,也太麻烦了。我看,你们不如成亲算了!”然后问道,“你岳父应该没有满百天吧?”

赵凌听着眉头也皱了起来:“我们两家虽然称不上诗书传世,可也都认得几个字,这等孝期内着红的事,我们做不出来。”

陌毅讪然,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待赵凌走后让陈六去打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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