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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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年细心的把勾住她裙子的玫瑰花刺理开,枝条上的花刺太多了,还很扎手,想用点力气,又怕把她的裙子扯坏,只能用手去捏断那些硬硬的刺。

和她靠得如此之近,仿佛能闻到她身上的淡淡幽香,沈年掩饰住内心的激动,顾不得手指被花刺戳破流血的痛,故意调侃:“霉运的诅咒似乎又开始了。”

“看来你的瘟神体质一直没变。”丁骏轻声道。

对她的回答,沈年很高兴,本来她还以为她要装作不认识他,原来她只是不想在别人面前承认认识他。

“那时候你去了哪里,我在曼谷找了你两星期……”

“这里是雁京!”

丁骏忽然加重语气,打断了沈年没说完的半截话,气氛顿时有点尴尬。

“不好意思,是我冒昧了。”沈年很聪明的立刻道歉,眼睛里透着一股真诚。丁骏这才恢复了之前的温和,”事过境迁,就请不要再追问。”

易初阳从人群另一边过来,看到未婚妻正和那个在婚礼上出尽了风头的英俊伴郎说话,不动声色的走上前,笑道:“小骏,不跟我介绍一下你这位朋友吗?”

丁骏替他和沈年简单作了介绍,两个男人客套地握手,交谈一些彼此的情况,话谈着谈着倒也投机。

和他俩分开后,沈年去找时墨言,想看看他那边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草坪上的仪式结束之后,酒店那边的正式婚宴就要准备开席了。

从之前那几个和丁骏谈笑风生的女人身边经过的时候,他无意中听到她们的几句话。

“你们看到那个伴郎没有,长得真是好。”

“看到了,他好像独个儿来的,等我回头找陈浅打听打听他。”

“我看你问也是白问,没看到他只跟丁骏说话吗?”

“是啊,男人看到她,就像苍蝇见了血。”

“是屎壳郎见了粪球。”

她们背对着他,并不知道谈论的人就在身后,吃吃的笑,话语一阵低过一阵。

八卦是女人的天性,沈年并不觉得有人议论丁骏很意外,只觉得好笑,这只能说明,漂亮又有异性缘的丁骏令她们羡慕嫉妒恨却又无法忽视。

回头再看,她的身影已经变得模糊,最后一眼是看到她跟易初阳一起上了一辆黑色轿车。

时墨言看到沈年过来,拉住他,“你来得正好,我正到处找你,酒店那边已经安排好了,就等这边的宾客过去就可以开席,你跟我一道走,坐我的车。”

两人正要上时墨言那辆银色奥迪R8,一个女孩过来拉住沈年的胳膊,“我也要跟你们一起走。”

又来了,沈年一阵无奈的轻叹。不用回头他就知道这女孩是易绫夏的堂妹易思琦,自从他到雁京来,十几天了,易思琦一直缠着他,让他一刻也不得安宁。

时墨言手肘抵着车门,看着他俩笑道:“可我这车就俩座儿,你们谁坐?不然,坐车顶上也行。”“沈年,不如你坐我的车。”易思琦大大方方的相邀。

“不用了,我坐墨言的车。”沈年并不想跟时墨言这个有点疯疯癫癫的小姨子有什么瓜葛。易思琦却道:“时墨言,快把你的银轿子开走。”

“遵命!”时墨言拉开车门坐到车上,真的把车开走了,而沈年被易思琦拉住胳膊,想追上去都没机会。

“怎么样,坐我的车吧,不然你身为伴郎,去婚宴现场迟到可是很不礼貌的。”易思琦得逞地笑。沈年看着时墨言的车绝尘而去,无奈地摇了摇头。

☆、共舞

一路上,易思琦叽叽喳喳,聒噪个不停,沈年一句也没听进去,莫名的烦躁。

“唉,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易思琦见沈年心不在焉,不满的嘟囔着。沈年微微一怔,忽然道:“你跟丁骏熟吗?”

易思琦没好气地瞅他一眼,酸溜溜道:“怎么你也对她有兴趣?”

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沈年忙否认,同时撒了个谎,“我觉得她有点眼熟,但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她。”

易思琦撇了撇嘴道:“人家是雁京生意场上有名的女强人,怎么会跟我玩到一起呢,喜欢她的男人太多了,她上学的时候有个外号叫公主,就是那帮男人起的。”

从易思琦带着几分不屑的话语间,沈年大概了解到丁骏的一些情况。

原来她出身于雁京名门丁家,祖父和父亲一辈都是军政要员,而她自己则开了一家在业内很有名气的公关顾问公司。

“不依赖家人余荫,她倒是很有想法。”沈年客观的评价道。

他说得随意,听在易思琦耳朵里却不是那么回事,忍不住嘟囔:“哪有那么清高,别人就算不看她家里的势力,单看她那张脸,也会一路绿灯,生意场上美女不少,可丁骏那种顶级的不多,男人多半愿意放水,谁不妄想一亲芳泽。要说她的手腕,也不是没有,起码让男人吃她那一套就是本事。”

易思琦话里的酸意,沈年如何听不出,只是他习惯了不和女人争辩,因此也不计较她对丁骏的评价,他心里自有对丁骏的评价,何须听旁人妄言。

灵机一动,沈年装作随意,试探性地问:“听说她是你哥的未婚妻,他俩恋爱好几年了吧?”

易思琦听他不说话则已,一说话话题就是围绕着丁骏,心里泛酸,故意道:“当然,我哥跟丁骏虽然不是青梅竹马,却也认识许多年了,都是一个圈子里的,谁不认识谁呢。”

这种上流社会的小圈子,儿女们从小混在一起玩大,即便不是家里刻意安排,自幼耳濡目染,也知道婚姻门当户对最稳固,因此择偶只在自己的小圈子里找,以确保双方家族有头有脸、势均力敌。

沈年没有作声,车里的空气让他觉得压抑,稍稍开点车窗,风吹进来,倒是舒畅了许多。眼睛望着窗外的风景,想起丁骏之前的话——早已事过境迁,就不要再追问了。

真的事过境迁了吗?怎么觉得这才是个开始呢?

这个想法在沈年心里冒出来之后,就像病毒一样迅速扩散,可是,理智又在一旁告诉他,她已经有了未婚夫,再去骚扰很不道德。

道德是什么?是用来压抑内心骚动的枷锁,还是提醒自己不要轨外行事的苦口良药?

沈年反复思索着这个问题,然而,另一个问题也盘桓在他心头,到底两年前泰国的邂逅,是在她和未婚夫恋爱前还是恋爱后?

酒店的大厅里,到处珠光宝气、花团锦簇,主家并没有像传统婚宴那样摆上几十桌酒席,而是一律改成自助餐,让客人们既可以享受美食,又可以在中央的圆形舞池里翩翩起舞。

新郎陈没挽着他美貌的新娘带头起舞,其他宾客跟着他们也都纷纷步入舞池,一曲舞过,各人开始自邀舞伴,气氛愈加热烈。

易初阳被新娘区茜子和她的几个朋友邀请去跳舞,丁骏便独个儿一人坐在边上,刚吃了两颗草莓,跳舞跳累了的易家两姐妹就坐到她身边。

“骏姐,你怎么不去跳,我哥呢?”易绫夏见丁骏一个人,好奇的问。

“我哥能闲着?肯定跳舞去了,他参加舞会从来闲不住,想跟他跳舞得排队。”易思琦对自己堂哥的魅力向来很佩服。

不管是已婚的太太们也好,还是未婚的小姐们,易初阳到哪里都是女人们追捧的对象。不仅因为他英俊潇洒的外表,也为那种傲岸如贵族的气质,实在出类拔萃、吸引人视线。

“我有点累了,不想跳。”丁骏很想把脚上的尖头高跟鞋脱下来,让脚放松一下。就在她低头的那一瞬间,不知道有个人已经走到她面前,向她伸出手。

易思琦看到沈年过来,兴奋地要把手伸出去,却见他在丁骏面前停下,美丽的脸上讪讪地泛起失望和不满,可惜沈年太过专注丁骏的反应,根本没注意到她的表情。

“丁小姐,能请你共舞吗?”沈年的手礼貌地伸向丁骏。众目睽睽之下,丁骏自然是不好回绝,只得把手放到他手里,站了起来。

步入舞池,丁骏俏脸上的表情也未见轻松,沈年心想,她大概是在怪自己故意挑衅。然而,他并不介怀,反而为自己的小阴谋得逞而兴奋不已。

她实在是太柔软太香甜了,净白如玉的香肩自领口微露,他的手臂搂着她纤细到不盈一握的柳腰,几乎能隔着轻软的缎子感觉到她如丝光滑的肌肤,不知道她用的是什么香水,在舞会这样的暧昧的场合,荷尔蒙把男女间的一切都会无限放大加深,令他沉醉不已。

清迈那个叫Flora的女孩,清纯如水、美丽却不刺眼,而眼前这位丁骏,真真是人如其名,明艳不可方物却又高贵险峻。同一张脸,气质却完全不同。

脑海中的画面更纷乱了,到最后他几乎想不了别的,只有清迈的情景不断再现,那些原始的悸动、惊喜悲欢的情绪,他记得她所有的样子,借着共舞的机会,在她身上一一把记忆和现实重叠。

沈年的呼吸几乎干涩到凝滞,他不能自拔又情不自禁,带着迷恋和万般猜测打量着她,哪怕她的视线始终落在别处,他也停止不了对她的探寻。

两人一直无话,沉浸在一个没有人能打扰的宁静小世界里,不知不觉就跳了两支曲子,随着舞步推进,丁骏能感觉到,沈年把她占据在怀抱里越搂越紧,仿佛借此力量传递一种信息。

沈年知道,如果再不说话,舞曲声一停,他就不得不放她离去,于是抓紧了机会:“很高兴还能有机会跟你跳舞,恕我冒昧,你真的美极了。”心里想说的是,她微抿的红唇,实在太诱人。

许是听过太多类似的赞美,丁骏并没有给予什么特别的回应,淡淡道了句谢。

沈年略微有些错愕,他不知道自己刚才的话有哪里不得体,竟会换得她这样的表情,在美国的社交场合,美貌的女士得到男士衷心的赞美只会觉得骄傲。

如此冷淡,这支舞跳得未免乏味,到最后,沈年有点意兴阑珊,舞曲一结束,他就礼貌地松开手,转身走向另一边。

等他忍不住回头去看,却见丁骏的身边已经多了个护花人,她的未婚夫亲昵地搂着她的腰,几乎要把脸贴到她脸上。

霎时,就像当初在清迈的酒店里得知她提前离开时那样,心里明白,再见面遥遥无期,心里依然有着难以形容的不舍。

“不舒服吗?”易初阳关切的问。

“头有点疼。”丁骏想借故离开。

婚宴还没结束,易初阳就陪着丁骏先走了。

宾利轿车上,易初阳接电话,丁骏坐在一旁,并不关心他说些什么,默默地想着心事。

易初阳挂断了电话,见丁骏发愣,主动握住她的手:“明天中午一起吃饭?”“好啊,你安排。”丁骏极少反驳未婚夫的意见。

“上回我跟一个朋友去一家新开的墨西哥餐厅,环境和菜品都不错,想不想去尝尝?”易初阳提议。

这回,丁骏没附和他意见,而是道:“去吃泰国菜吧,很久没吃了。”

不知道为什么,她有点怀念泰国菜的味道,清迈街头的某个小店,她曾和一个人对坐,分享那里最最出名的咖喱蟹和酸辣鱼。

然而,眼前这个人也是无可挑剔,家境优越、受过良好教育、个人能力也出类拔萃,沉稳且没有陋习的青年才俊,简直可以说是雁京每一个大家闺秀的标配老公,两人不仅门当户对,他还对她呵护备至。

易初阳并没有察觉她神思游离,继续道:“好,吃完了还可以顺道去看看我奶奶,老人家想你了,老跟我说起你。”丁骏嗯一声,易家上下对她都不错,奶奶尤其疼她。

次日,易家客厅里,丁骏陪着长辈说话,消磨到黄昏的时候才起身要走。

易初阳原本要送她,衣袖被母亲贺秀桢扯住,他立刻会意,把丁骏送上车之后,嘱咐司机送她回家,自己却返回了易家小楼。

母子俩独处的时候,气氛就变了很多,很多不能在丁骏面前说的话,贺秀桢从不吝啬口水,在儿子跟前不厌其烦的一说再说。

“你跟小骏什么时候领证,都处了一年了,还不领证想拖到什么时候,迟则生变。”贺秀桢认定了丁骏这个准儿媳。

事实上,一早便看上丁骏、想把她领回家当儿媳妇的正是贺秀桢。

“不急。”易初阳稳坐钓鱼台,并不因为母亲的焦虑而动摇内心的想法。在这方面,他和已故的父亲一样颇有大将之风。

“怎么能不急呢,只要一天不领证,她就不是你的人,初阳,你难道一点也不体谅,我忍辱负重,留在易家老宅讨好你那个脾气古怪、自以为是的奶奶,这些年图谋的是什么?我还不是为了你!”

虽说是母子,贺秀桢并不真正了解儿子的想法,她只知道,像丁骏这么好条件的儿媳、丁家这么有权势的人家,就该早早跟他们把婚事定了,以免被别人捷足先登。

更何况,丁骏的美貌在他们的圈子里也非常出名,贺秀桢觉得只有这样的女孩才配得上自己出类拔萃的儿子。

易初阳见母亲有点生气的神色,只得好言相劝,“我跟小骏的事我有分寸,我们肯定会结婚的,只是现在时机还不太成熟,再等等也不迟。”

当初丁骏一回国,他就卯足了劲去追,到如今已经水到渠成,他有足够的把握,丁骏会是他的囊中之物。

贺秀桢还在唠里唠叨,“我怎么能不急呢,你爸爸去得早,这是我们母子在易家翻盘的唯一机会,你叔叔婶婶那几张尖酸刻薄的势利老脸我看了三十年,早就已经忍无可忍。”

易初阳知道母亲好强,也了解她身为易家长媳却得不到应有尊重的苦楚,劝慰道:“妈,您再忍耐一两年,等我和小骏结婚,就把您从这里接出去住。”

贺秀桢叹息一声:“儿子,妈就靠你了,你可别让妈失望。”易初阳点了点头,心情却是无比沉重。

易家早些年在雁京的工商界赫赫有名,家族生意一直可以追朔到明清两朝,到了易初阳的父辈,易家更是如日中天。

父亲因病去世的时候,易初阳还在国外上大学,家族生意自然而然由他两个叔叔把持,易初阳虽然深得奶奶易老太太的疼爱,也继承了父亲的股份,却始终被排斥在易氏集团的核心层之外,长房在家族的势力便衰微了。

对这个局面,贺秀桢自然心生不满,总想改变这种被动的局面,然而,凭她一己之力,是万万做不到的。

尽管她精明能干,但吃亏在出身太低,当初她只是易初阳父亲的秘书,两人日久生情,怀了身孕并且确定是儿子之后,易家人才勉强接受她,同意她进门。

在易家,贺秀桢唯一的庇护就是丈夫,丈夫猝然离世,儿子就是她的靠山。因此当易初阳回国以后,她不断怂恿儿子夺回集团的控制权。

“你跟那个在投行工作的女人分手了吗?”贺秀桢见儿子心事重重,忽然又想起这个严重的问题。

☆、未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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