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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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以前,她就是个赔钱货。

她寄人篱下,白吃白喝余家的,受点罪也无可厚非。

但童年也并不总是这样悲哀,都说人在逆境求生存,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在这样的忧患重重下,宋星辰很快学会了一项新的本事——向敌军示好。她在余庆身上撞得个头破血流后,终于不再与他为敌,既然没法降服敌人,那就干脆投降。

她开始做余庆的狗腿子。

余庆要吃鸡腿,行,那她就把碗里的这只让给他。

余庆要打架,行,她人小力薄,没法助他一臂之力,干脆在一旁摇旌呐喊。

余庆成绩差劲,愁自己考试之后会挨揍,行,她把自己的卷子换给他,拿来他那空白卷重做一次。

对于余庆来说,这是个新鲜事。

灰姑娘学会认清形势、向他投诚了!

哈哈哈,斗了这么多年,她终于知难而退了。此战他胜。

欺负一个会反抗的弱鸡,余庆很有成就感,可当那只鸡变成个闷葫芦,指挥围着你打转,任你打骂绝不还手时,他这施暴者也顿时爽不起来了。

成吧,那就放过她。

看在她这么识趣的份上,哼,他就大人不记小人过了。

余庆默默后脑勺上的疤痕,心想自己可真是个大度的人。

后来的事情,在两个逐渐长大的孩子记忆里,完全朝着不同的方向悍然而去。

对于宋星辰来说,余庆是根刺,哪怕她时刻对他笑,凡事都帮着他,就是助长他的歪风邪气也在所不辞。可余庆的存在无时无刻都提醒着她,她的自尊被人践踏在脚下,有他在一天,她就永远是那个没有自我的宋星辰。

恨也要笑,痛也要笑。

他打她一巴掌,她也会言笑晏晏把另一侧的脸凑过来,说:“高兴的话你再打一下?”

然而在余庆眼里,宋星辰不再是当初那个和他争夺一切的孤女了。

是从什么时候变味了呢?

也许是从他绞尽脑汁想不出卷子上那道应用题该如何解答时,她从右边偷偷塞来卷子,朝他眨眨眼那一刻起。

也许是在他正值发育期,打完篮球吃掉一只面包却依然觉得饥饿时,她把她的那只默默放在他抽屉里,晚自习前没有吃一点东西,明明饿得脸色发白,还微笑着冲他说“不饿”的瞬间。

也许……

一切都变了。

她不是孤女,她是战友。

当她不再与他作对、分享父亲的爱、分走本该属于他的零食或玩具了,她就再不是讨人厌的宋星辰了,她是可爱的,是善良的,是热心的,是漫画里新一的小兰、夜礼服假面的水冰月那样的存在。

初三的时候,班里开始补课,周六周日都要补。

班主任和颜悦色对大家说:“咱们学校补课费很便宜,也只是象征性地酬谢一下勤苦工作的老师们,大家明天每人交七百。记得跟父母说清楚,是一整个学期交这么多。”

这七百块的事,当晚余庆就在饭桌上说了。

余天华嘱咐谢芸:“把俩孩子的补课费准备好,明儿交给老师。”

谢芸当面没说什么,次日清晨,等到余天华去上班了,却只给了余庆七百块。

余庆惊讶地问:“宋妞妞的补课费呢?”

谢芸淡淡地说:“家里都揭不开锅了,就这七百了。”

余庆匪夷所思:“那她难道就不补课了?”

谢芸侧头看了眼宋星辰,说:“这样吧,庆庆你周末回家,把老师上课讲的内容再给妞妞讲一遍,这不就行了?”

余庆知道母亲不喜欢宋星辰,几乎是皱起了眉头,头一次反驳母亲:“她不去,那我也不去了!”

宋星辰讶异地看着余庆。

谢芸的脸当时就黑了,嘴上说余庆没脑子,眼神却冷冰冰落在宋星辰脸上。

宋星辰顿了顿,笑着对余庆说:“没事的,你去补你的课,我就在窗外偷偷听,一回事。”

她没有告状的心思了。

早就没了。

余天华和谢芸是夫妻,她算老几?告状了,夫妻俩又是一顿好吵,不管当着余天华的面谢芸作出怎样的妥协,事后一样会变本加厉还给宋星辰。

谢芸没打过宋星辰,一整个院子看着呢,她没那么肆无忌惮,压根不会对这孤女动手。

她只是在余天华上班时,轻声对宋星辰说:“阿姨带庆庆去买菜,你就在这儿玩。阿姨一个人,照顾不过来俩孩子。”

走之前,她把门反锁了,微笑着告诉邻居:“这姑娘皮,我怕她四处乱跑,让她在家好好待着。”

于是这一去就是好几个小时。

年幼的宋星辰一个人待在黑乎乎的房子里,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也有几次,她将宋星辰带去街上,转头就不见了踪影。

宋星辰在街上嚎啕大哭很久,终于按照记忆模模糊糊找到了回家的路,可谢芸蹲在院子里洗菜,抬头看她一脸泪水,只是笑了笑,告诉邻居:“你看,这孩子四处瞎跑,还知道回来呢。”

纵使旁人有眼,看出谢芸对她不好,也没人挺身而出。

能说什么?能帮什么?接过这烫手山芋自己养着不成?

院里也有个大爷看不过去,私底下常常给她些吃的,可明面上终究是不敢多做什么。

这世上雪中送炭已属难得,她知道,她对旁人的要求不可太高。期望高了,旁人办不到,失望的只有她自己。

宋星辰没有补课,亦没有任何颜面在窗外偷听。

她周六日就一个人坐在学校的操场边上,看一群男生打篮球。因为不合群、不补课,她简直是个异类,成绩不好不说,还一身袖子短、打补丁的旧衣服。

可那些来学校里打球的男生荷尔蒙正处于旺盛期,谁在意这个?

一个叫丁三的家伙,事到如今宋星辰也记不得丁三究竟是他本名还是绰号了,跑江湖的哪能没个艺名呢?

总之这个叫丁三的,看上了她。

那年的宋星辰像个花骨朵似的慢慢长开了,白皙瘦弱,胸部却鼓鼓囊囊,纤细的小姑娘披散着头发坐在一旁看丁三打球,丁三的荷尔蒙基本上就要爆炸了。

他拿球轻轻砸她一下:“喂,看什么啊?”

宋星辰笑笑:“看球。”

“怎么,你也想学打篮球?”

“不行吗?”

“女生打什么篮球啊?跳绳去吧!”

“打篮球多帅。”她微微笑着,简直不像个初中生,倒和他这高二生没什么年龄差距的样子。

丁三心头一动,说:“成,那我教你。”

十天半个月的功夫,两人早恋了。

宋星辰倒不是真的喜欢丁三什么,毕竟连他的名字都记不清,谈什么喜欢?只是跟在丁三身旁,初中的女生们都觉得她又酷又不可思议,这典型的不良少女啊。

惹不起惹不起。

她倒是喜欢没人惹她的这种静谧时刻。

丁三大概也不是真喜欢她,荷尔蒙作祟,这个年纪逮谁都能恋一场。

可不是吗,过了一个多月的样子,丁三犹犹豫豫地对宋星辰说:“我感觉咱俩还是不大合适……”

当然不合适了,他和另一个同龄女生好上了。

宋星辰也无所谓,笑了笑:“行啊,那你去吧。”

周六的下午,众人在补课,“失恋”的她站在篮球场边,一个人拿着丁三留下来的篮球,带球上路三步走,跳投,球进了!

当初知道她早恋时,气得时隔多年又揍了她一顿的余庆,这下看见她失恋了,又乐起来了,课也不上就跑来操场找她,只为了嘲讽她。

“呵呵,你那男朋友呢?不要你了?”

“当初我说什么来着?”

“行啊你,宋星辰,认命吧,除了我家,你以为谁要你呢?你就好好跟着我当跟班,包你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否则还是被人遗弃的份!”

宋星辰无所谓地笑了笑,“你说得对。我记住了。”

他损得越厉害,她就能笑得越开心。

余庆却开心不起来,他的心里难受得要命,这一整个月都难受。他故态复萌对她凶狠,还动手推搡她,这一切不是因为他讨厌她,而是因为他见不得她与别的男生好!

她就该跟在他背后规规矩矩冲他笑,凭什么对别人笑那么灿烂?

后来进了高中,他俩还在一个年级,唯独不是一个班。

两人一个不是学习的料,一个初三落下不少课,进的高中也是市里臭名昭著的“婚介所”——进到这里的学生十有**早恋谈对象,谁还上课啊?

在高中,余庆又干了些缺德事。

他把对宋星辰有意思的人都胖揍了一顿,其中一个被他揍得满地找牙,还真掉了颗门牙。

从此以后,不管男男女女,没人敢接近宋星辰了。

余庆倒是因为打架出了名,成了三高的校霸,耀武扬威当起了小头目。

为积极响应余庆的号召,宋星辰也无所谓地跟他一起当起了混混,反正任何事情跟着他走就成,她习惯了。

头发染起来。

耳洞打起来。

牛仔裤必须破洞。

口香糖随时嚼着,听说这样很酷。

就这样,宋星辰成了小太妹。高三那年,头发也染成了橙粉色。她不知道未来该如何定位,事实上她人生的前十来年都是一模一样没有着落,宛如浮萍。没有人对她寄予过任何希望,包括她自己。

大家都远离她,尤其是男生。

因为高三那年,邻校某学习成绩优异的男生看见了她在篮球场打球的样子,腼腆地来与她说话,还好奇地摸了摸她那橙粉色的头发。

那一天,意气风发三年的校霸余庆怒气高涨,冲过来将男生一顿猛揍。他身后的一群喽啰们也响应老大号召,参与了这场斗殴。

宋星辰惊呆了,下意识要阻止余庆。

可她的反抗只引来余庆更加暴怒的行径,“行啊你,还护着他是吧?我让你护着他!让你护着他!”

拳脚相加,越发狠厉。

那男生最后胸骨断裂,半月后的高考缺席了。

余庆被记了大过,险些被开除,要不是谢芸哭着去校长办公室一哭二闹三上吊,还要长跪不起,送了一大堆足以倾家荡产的礼,余庆大概连后来的职业学院都上不了。

当然,这笔账被谢芸记在了宋星辰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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